2006年07月20日
蘭嶼記事◎潘小俠
「蘭嶼記事(1980-2005)潘小俠影像」這本攝影集的出版可追溯自1979年,本人閱讀到
1980年我26歲,回想那年青春的夏天我與朋友相約「夢幻國度蘭嶼」,從台北出發需先搭乘10個小時的慢速火車到高雄,再換上往台東現已絕跡的公路局金馬號,途經4個多小時蜿蜒的南迴山路後夜宿台東市區一宿,隔日清晨5點多天未亮便趕赴台東富岡漁港好搭上蘭嶼輪貨船, 4、5個小時顛簸的航程後終於到達蘭嶼;這一路不計等待的時間,光是舟車勞頓就花費了將近兩個月亮與兩個太陽的時間。
當時在清晨與我一同從台東撘乘蘭嶼輪的乘客共10多人,我與朋友在橫渡海峽的航程中聊起蘭嶼島上達悟(雅美)族生活情形,甲板上一位皮膚黝黑眼睛很大的年輕人望著我們問:
「朋友,你們去蘭嶼做什麼?」
我微笑回答:「我想看看達悟族人的天堂。」
那年輕人接著說:「如果想看雅美族人的天堂,下船就跟著我們走。」船靠岸後,那年輕人果真就帶領我們從蘭嶼紅頭山一路爬山約40分鐘抵達天堂部落(野銀部落)。
在部落體驗達悟族人傳統生活習俗,深受原始、自然、熱情的民族所吸引住。居住在部落的某個夜晚,野銀的朋友從海裡捉些石斑魚、龍蝦、九孔等活海鮮,請我們喝紅標米酒聊天,當我們喝到有點「馬拉尚」(喝醉)時,我彎身欲從書包拿出香菸,忽然落下一顆麵包樹的果實,蘭嶼的朋友齊聲說:
「這個東西不吉利,你拿出去丟掉。」我便隨手丟在門外水溝。
第二天清晨我還在睡夢中,忽然聽到清掃水溝的婦人大叫好幾聲,我開口問發生何事?她們反問:
「這東西誰帶來的?」我說這是從朗島海邊麵包樹上摘下的果實,她們說這是魔鬼的果實,於是我撿起這魔鬼果實至海邊丟棄。這次意外觸犯部落禁忌事件之後,蘭嶼朋友對我的熱情不再,不久,我黯然地離開部落回到台北。
最初至蘭嶼攝影的我是個剛拿起照相機,對報導充滿熱情的青年,追求蘭嶼當地人與部落的影像紀錄。在早期拍攝過程中,傳統達悟族人並不喜歡成為被拍照的對象,當地的老人家說攝影會吞噬人的靈魂,在蘭嶼亂拍照可能會招致辱罵或以石頭丟擊驅離。我在部落會與達悟族人飲酒同歡,彼此認識成為朋友後,才可自然拍攝這些朋友的生活照片。每每酒過三巡才能拍到一張照片,一天從早到晚要喝個五、六回才能拍到五、六張朋友們的照片,二十年來的影像紀錄靠的是米酒+保力達B+相機間的對撞才能完成「蘭嶼記事(1980-2005)潘小俠影像」的故事。
回憶過去的往事,部落裡生老病死的故事每年都在真實的展演,有時我愛莫能助,啤酒與嘆息往往就是我枯坐在一位耆老的涼台上望夜空聽濤聲的麻醉品,第二天當我醒來,老阿嬤坐在我身邊慈祥的說:「男人應該要早起。」我十分的高興,她把我當達悟人看待,我於是請她幫我拍幾張我穿丁字褲的照片,我知道,當她按下快門的那一剎那,她已不再懷疑相機會抓走人的靈魂了。
「蘭嶼記事(1980-2005)潘小俠影像」謹以此書向蘭嶼達悟族朋友致敬。
引用URL
他說他前一天剛從蘭嶼回來
怪不得我發現他身上有被海曬成浪ㄉ顏色
和飛魚的味道
望著在大馬路中間取景拍照ㄉ他
我幻想警員也在指揮音符
遵守交通,節拍有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