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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6,2008

鋼琴家的旅行

上星期在工作上遭到嫌棄~~~Orz

 

於是我跑去書店買書,紓解一下自己的壓力。

 

結果給我相中一本繪本,真是超棒的啦,雖然內容稍微憂鬱,但很吸引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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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macbeth at 樂多Roodo!20:37回應(1)引用(0)

May 3,2008

馬鈴薯湯教會試讀心得

馬鈴薯.jpg





看完馬鈴薯湯教會試讀本後,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有幾個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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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12,2008

4.23 書本‧去旅行

4.23 書本‧去旅行


這是在中時部落格開卷版上面看到的快閃活動

我覺得非常有趣^^

打算送一本書去參加

就......多愛一公分吧,是一本好棒的小說呢 XD

大家也一起來玩吧

Posted by macbeth at 樂多Roodo!22:27回應(0)引用(0)

蜂鳥的女兒試讀感想

圖片 001.jpg
老貓學出版是我幾乎每天必看的部落格,這次我參加了老貓先生所舉辦的「蜂鳥的女兒」試讀活動[額滿截止],因而有幸拿到這本試讀本。它真的只是試讀本,封面純粹只有白底黑字,上面還特別註明:本書未經最後校訂。呵呵,這也算有收藏價值吧,版本特殊嘛。 ...繼續閱讀

Posted by macbeth at 樂多Roodo!0:29回應(1)引用(0)

April 2,2008

萬般皆下品,惟有讀書高?

  曾經認識一位優秀的大學生,從小到大考試成績不是第一便是第二。即使是面對錄取率極低的高中聯考、大學聯考(對,我們那年代還叫聯考),他依舊能有優秀的成績,進入明星高中、明星大學。

  詭異的是,他畢業後一段時間,居然找不到工作。當時我勸他先考慮服務業的相關工作,但是他說他不願意接受端盤子、當店員之類的工作。幾年後他仍然找不到工作,於是又回到學校攻讀研究所……


  近來在編輯新書《沒有時間怨恨──布克爾華盛頓自傳》的過程中,讀到這麼一句話:「我們普通人中相當流行的想法是,受教育就意味著從一切必要的體力勞動中解放出來,過著美好輕鬆的日子……在漢普頓期間,我不僅了解到勞動不是丟臉的事,還學會了對勞動的熱愛,不只是因為它的經濟價值,更是為了勞動本身而愛它,為了自力更生而愛它。」


  我十分驚訝,因為這句話出自第一位擁有哈佛大學榮譽學位的黑人學者──布克爾華盛頓之口。學者在一般人的印象中,應該是飽讀詩書、頭腦發達、四肢不勤、五榖不分……的讀書人。布克爾華盛頓偏偏熱愛勞動,他難道還沒勞動夠嗎?他從小便是奴隸,甚至直到美國解放黑奴之後,因著家庭的貧困,他仍然必須在礦坑中作童工(苦工)。


  布克爾華盛頓不僅熱愛勞動,後來他創立第一所教育黑人的學院,也如此教導他的學生。他說他教導學生有三項原則:「第一,學生接受教育後,要能應付現實的種種環境,他要具備能力做現實環境要他們做的事;第二,我們學校的每一位畢業生,要具備充分的技能、知識和道德修養,不僅能自力更生,還能幫助別人謀生;第三,我們要讓每一個畢業生明白,勞動是有尊嚴的,是美麗的,好讓他們熱愛勞動,而非想辦法避開勞動。」


  毫無疑問的,這種教育原則為他帶來不少麻煩:「很多家長來信抗議他們的孩子在學校從事勞動工作,還有親自到學校抗議的家長。大部分新生帶著家長書面或口頭上的請求,要求學校只要教他們的孩子書本知識即可。書本越多、書上印的名稱越長,學生和家長就越高興。」


  書本越多,書上印的名稱越長,學生和家長就越高興。以旁觀者的立場來看,這實在是可笑至極的一個場景,但是,值得深思的一點是,我們現在的情況有沒有比布克爾華盛頓的時代好?是不是依舊認為,勞動是一種卑賤的工作,服務業是沒有腦袋、沒有知識的人才會去做的工作?


  根據行政院主計處的統計去年十一月大學以上的失業人數為十一萬兩千人,失業率為百分之四點七一,連續五個月高於其他教育程度的失業者。幸好,到了十二月,大學生的失業率就不再居冠。但是跟其他學歷的失業率比較起來,其實也相差不大。


  主計處表示,根據調查大部分大學生都不是非自願性失業(被開除、找不到工作……)所以我們或許可以說,我們的大學生不是沒有能力。他們可能只是有點眼高手低罷了。就如先前所言,許多人認為勞動是一種卑賤的工作,服務業是沒有腦袋、沒有知識的人才會去做的工作。而這樣想的人,多半都自認為自己是有學問的人,不願意屈就這種卑賤的工作。我想這多少也可以解釋,為什麼大學生失業率看來居高不下,而網路人力銀行上的職缺需求卻從來沒少過。


  我認為正當的工作(意思是偷搶拐騙的工作不算)沒有高低分別,不管是什麼工作,其最終目的都是貢獻自己的能力,為他人服務。所以一個沒有工作的人,其實也就是對他人,對國家社會沒有任何貢獻。


  我們花了大筆大筆的錢,又一天到晚壓榨孩子的時間,送他去補習各種學科及才藝,最終的目的就是希望孩子能擁有高學歷。但如果大學生跟高職畢業生對社會的貢獻,相差其實不大。那麼我們為什麼非要我們的孩子擁有高學歷不可?難道真的只是為了我們自己的虛榮心嗎?如同十九世紀的布克爾華盛頓所說:「書本越多、書上印的名稱越長,學生和家長就越高興。」

Posted by macbeth at 樂多Roodo!10:24回應(5)引用(0)

November 15,2007

德語課1

德語課  對《德語課》這本小說我本來抱持很大的期待,因為它號稱世界五十大小說之一(註一)。我並不知道這五十大小說是誰選出來的,又是以什麼樣的標準來抉擇,但是冠上了一個這麼大的稱號,多少都會吸引人的好奇心理。我就是被吸引的人之一。實際買了它來看之後,其實有點小小的失望。不是因為內容不好,主要是因為編排的方式。

 

  像這麼大部頭的小說,要在段落之間留一個距離,因為這樣在每個段落之間,眼睛可以休息一下,閱讀起來感覺比較舒適。可是在這本不算輕的書卻沒有設段距,結果整個頁面看起來密密麻麻的;加上內容的書寫頗為瑣碎,跟一般對德意志民族的印象(理智、明快、果斷、簡潔有力)不同,所以很難一口氣讀完它。

 

  我想之所以如此編排,是為了要節省頁數吧(這本書有五百多頁)。頁數越多,代表紙張及印刷的成本花費也就越多,定價也就跟著水漲船高。在一年出版四萬種新書的台灣,定價太高的書,競爭力就會相對的變弱一點。

 

  不過,我不喜歡的還不只是版面。我猜想這本書是直接拿取簡體版,然後將簡體字轉換成正體字,而不是用原文書請人重新翻譯成正體字。因為封面上寫明了譯者是大陸人。這有什麼問題呢?問題就是我常常覺得書中的遣詞用字很不像我們平常的習慣,讀來很不順暢。另一個問題就是,這位譯者大概是忠於原著吧,有很多描述的句子不太像是中文語法,而像是用外國語法套上中文字。


  基於以上理由,越讀越不順眼,我覺得這本小說被弄壞了......(待續)


註一:世界五十大小說1. 米蘭.昆德拉《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
2.
安伯托艾可《玫瑰的名字》
3.
鈞特葛拉斯《貓與老鼠》
4.
法蘭西斯史考特費滋傑羅《大亨小傳》
5.
湯瑪斯柏恩哈德《失敗者》
6.
保羅奧斯特《紐約三部曲》中的第一部《玻璃城》
7.
伊利亞斯.卡內提《聆聽馬拉喀什》
8.
愛德華福斯特《窗外有藍天》
9.
馬汀瓦瑟《Marriages in Philippsburg
10.
約翰厄文《新罕布夏旅館》
11.
卡洛斯歐內堤《短暫的一生》
12.
亞瑟.史尼茲勒《綺夢春色》
13.
彼得漢克《守門員的焦慮》
14.
詹姆斯喬伊斯《青年藝術家的畫像》
15.
瑪格麗特.尤瑟娜《Coup De Grace
16.
派翠西亞.海蜜斯《聰明的瑞普利先生》
17. Jorge Semprún
Was für ein schöner Sonntag! 
18.
烏韋.約翰森《Speculations About Jacob
19.
哈瑞.慕利希《攻擊》
20.
約瑟夫康拉德《黑暗之心》
21.
胡利歐柯達薩《El Perseguidor
22.
克勞德.西蒙《L'acacia
23.
麥可翁達傑《英倫情人》
24.
喬治.西默農《看火車的男人》
25.
威廉福克納《Sanctuary
26.
萊納.瑪利亞.里爾克《馬爾泰手記》
27.
沃爾夫岡科本《The Hothouse
28.
齊格飛.藍茨《德語課》
29.
格雷安.葛林《The Third Man
30.
愛德華.馮.凱澤林《Wellen
31.
伊恩麥克伊旺《The Cement Garden
32.
馬克斯弗里希《A Wilderness of Mirrors
33.
賽斯.諾特博姆《All Souls Day
34.
威廉薩默賽特毛姆《The Magician
35.
卡森瑪克勒絲《同是天涯淪落人》
36. Franz Kafka
Amerika 佛朗茲卡夫卡《美國》
37.
布魯斯.查特文《歌之版圖》
38.
玻透史特勞斯《Paare, Passanten
39.
馬塞爾.普魯斯特《追憶似水年華》
40.
約翰.史坦貝克《平原傳奇》
41. Andrzej Szczypiorski
Die schöne Frau Seidenman
42.
狄倫馬特《法官和他的劊子手》
43.
朱利安格林《The Dark Journey
44.
奧斯卡.王爾德《格雷的畫像》
45.
尤雷克.貝克爾《Bronstein’s Children
46.
赫曼.赫塞《車輪下》
47.
彼得.霍格《情繫冰雪》
48.
普利摩.李維《週期表》
49.
瑪格麗特莒哈絲《情人》
50.
伊塔羅.卡爾維諾《如果在冬夜,一個旅人》

Posted by macbeth at 樂多Roodo!12:11回應(4)引用(0)

October 17,2007

情人節誕生的男孩

  

  被拋棄是一種很可怕的感覺,也是一種很難令人釋懷的經驗。特別是在年紀幼小的時候,那種孤單、悲傷、失落的印象很容易會糾纏在人的心裡,直到長大成人也不見得能消除。

《情人節誕生的男孩》所描寫的,就是這樣的一個小孩。因為他剛好在情人Valentine's Day)出生,所以他就被取名叫華倫丹(Valentine)。這是一個受人歡迎的名字,但是華倫丹卻不認為自己是一個受人歡迎的小孩,因為他是個孤兒,從小就在兒童中心長大。華倫丹常常想:「我的父母是誰?為什麼他們要拋棄我?是不是我做錯了什麼,所以他們不要我?」然而這一切問題都得不到答案。

 

曾經聽過一個很有趣的小故事,就是一杯半滿的水,積極的人看了會說:「真好,還有半杯水。」消極的人看到了會說:「完了,只剩半杯水。」水量是不變的客觀事實,但看在不同的人眼裡就有了不同的意義。同樣的,這個世界也是一個不變的客觀事實,花就是花,樹就是樹,但是看在不同的人眼裡就有了不同的意義。《情人節誕生的男孩》因為作者採用的是以華倫丹為主角的第一人稱敘事觀點,所以讀者必須透過華倫丹的眼睛跟耳朵來感覺小說裡的世界;毫無疑問,這真是一個充滿了悲傷的世界。

 

這世界上最可怕的事物不是死亡,而是孤單!一個人心裡充滿了孤單、哀傷的感覺,長久下去他定會有生不如死的感受,因為死亡是一個痛快的解脫。其實死亡不一定是解脫,因為死了以後未必更好(沒人知道死了以後究竟如何),但會尋死的人都覺得,無論如何,死了以後絕不會比活著的時候更痛苦。

 

從孤單中解脫的最好方法不是死亡,而是「愛」。在《情人節誕生的男孩》中,作者讓華倫丹遇見了一對老夫妻──陸西安與朱麗葉,這對老夫妻收養了華倫丹,而且非常的愛他。這讓華倫丹覺得一切都是那麼的美好,好得令人不敢相信這是真的!華倫丹就此從孤單的世界中得到解放。

 

「愛」在現代是一個濫用的詞彙!以致於我們都忘了它本來的意義究竟是什麼,以致於許多孤單的人在追求「被愛」的路上誤入歧途。

 

「愛」,是不強迫別人。聖經上說:「不要驚動、不要叫醒我所親愛的,等他自己情願。」(雅歌三章5節);在《情人節誕生的男孩》裡,描寫陸西安跟朱麗葉看電視時,總會在兩個人中間留下一個空位。他們不強迫華倫丹跟他們坐在一起,只說:「華倫丹,如果你想,你可以來跟我們坐在一起。」華倫丹過了好一陣子之後,才溜進他們中間……

 

「愛」是不計算人家的惡,不輕易發怒。當朱麗葉發現華倫丹竟然還會尿床,而且還私下隱藏,不敢說出來時。她沒有生氣的責罵,也沒有開所謂無傷大雅的玩笑(開玩笑的人覺得無傷大雅,被開玩笑的人未必如此……),她採取的是包容跟幫助:

 

離開前,她對我說:「嗯,我或許有個秘方。」她很輕的在我的額頭上吻了一下……那天晚上,我睡得很好。這是第一次,我讓她親我。一開始,我很難讓別人碰我……

 

還有好多好多地方,讓我覺得這本小書(它的確很輕薄短小)是一本充滿了「愛」的書。不是像電視或許多平面媒體所呈現的,那樣充滿激情、充滿爆炸力的「愛」;而是一種淡淡的溫暖,就像是一陣溫柔的微風,輕柔的包容一切的「愛」。


Posted by macbeth at 樂多Roodo!12:52回應(0)引用(0)

羽毛男孩

  因為現在以惡魔、魔法、天使……的題材寫成的奇幻小說實在多不勝數,所以初次看到《羽毛男孩》這本書,我以為他說的是關於天使的故事。羽毛加上男孩給人的印象,不正是有著潔白羽翼的天使嗎?然而實際看過這本書以後,我才知道《羽毛男孩》跟天使一點關係都沒有,我是說這本書不是寫那種拍著翅膀、頂著光環,到處飛來飛去的天使,但是有另一種天使……

  《羽毛男孩》的主角叫羅伯特,又名羅大呆,是一個很笨的小孩。這樣的小孩到處都有,而且也常是被同學欺負的對象。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這樣一個又笨又懦弱的小孩竟然也能成為別人的天使!因著學校推行的探訪老人計劃,羅伯特遇見了艾迪絲老太太,並且答應她要去一趟鎮上傳說中的鬼屋──機會之屋,還要為她製作一件羽毛衣。羅伯特成了艾迪絲老太太生命中的天使。

  我在想,羅伯特起初會答應艾迪絲老太太做這些事,應該只是因為他不敢反抗「滿頭白髮、像鬼一樣的老妖怪,眉毛黑的很詭異,臉上好像長滿一百萬條皺紋」的艾迪絲老太太。可是之後,他願意為艾迪絲老太太造訪機會之屋,應該是因為艾迪絲老太太跟羅伯特說:「你千萬不要害怕,聽懂了沒有?你是個很棒的男孩子,非比尋常的男孩子,你想做什麼都做得到,羅伯特,連飛翔都難不倒你。」對一個向來被人輕視的小男孩來說,任何一點點的鼓勵都可以成為無比的動力!

整本書我最喜歡的部分,就是羅伯特帶著平常專愛欺負他的奈克,第二度造訪機會之屋的時候:

 

  我推開窗。

 

天堂就這麼進到房裡來,或者是我踏出房間,我也搞不清楚,只感覺我在月亮、星星、夜風和穹蒼之間,他們也在我之間,我覺得好自由,好巨大,充滿了力量,還有美。

 

當然我沒有往外跳,我知道我不會飛,起碼沒有翅膀。但是我能飛,真的。我能夠勇敢地站在機會之屋頂樓,因為我一步一步跨越自己的恐懼走到這裡。而且來了兩次。這給我力量,超越自己的力量,超越奈克的力量,因為他還在害怕。我深呼吸,吸進這個夜晚帶給我的所有可能,再呼出來。

 

  這一刻,我覺得自己像個巨人,我覺得什麼都難不倒我。

 

我喜歡這本書,喜歡這個段落的描寫,也許是因為我自己笑時候也是個膽小、懦弱,充滿懼怕的小孩吧。因著經驗的相似,我覺得我很容易跟羅伯特產生共鳴。我從國小到國中,一直都怕黑(睡覺時必須開一盞小燈)、怕高(有輕微的懼高症,三層樓的高度就讓我覺得不安)、怕孤單(睡覺時一定要抱著一隻壞掉的玩具熊),我最怕的就是站在別人面前說話!只要有超過兩個人站在我面前,我就會緊張的說不出話來。

 

當然現在不一樣了,我沒有去過機會之屋,但是從我有了信仰(基督教)之後,我就漸漸的不再懼怕。我覺得自己就像羅伯特的轉變一樣,一步一步的跨越了自己的恐懼。那不是我的功勞,也不是我的能力所辦得到的事情。我覺得那是像聖經所說的一樣:「愛裡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當人的心裡被各種的愛所充滿的時候,他無論在哪裡、面對什麼樣的事物,都會覺得很安全,一點也不會覺得懼怕。被愛的感覺,足以打敗世界上所有令人恐懼的事物。


Posted by macbeth at 樂多Roodo!11:34回應(0)引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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