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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ober 11,2009

基督徒流行文化

流行、時尚、時髦等等的名詞,所代表的其實是一些短暫的東西。我說它短暫,因為它是會變的,每隔一段時間流行的東西就會不同。而且它變化的速度太快,快到一個地步,我們還未熟悉這一次的流行事物,流行的東西就又變了。所以追逐流行是無意義的,因為永遠也追不上。 ...繼續閱讀

Posted by macbeth at 樂多Roodo!20:32回應(2)引用(0)

July 30,2009

隨想......

為學生擔任感情顧問是輔導的職責之一;為晚輩提供愛情經驗是前輩的義務之一。 ...繼續閱讀

Posted by macbeth at 樂多Roodo!19:35回應(4)引用(0)

March 16,2009

My Redeemer Lives - Team Hoyt

朋友轉寄來一封mail
     、一段影片
 讓我激動不已
久久無法平復

  父親、父親、父親

如果人生是鐵人三項競賽
 我便是腦性麻痺的
參賽者
    每逢遇上挫折
  感覺就像癱瘓三十八年的病人
         當我完成比賽
   拿起褥子行走

我知道......活著......我知道......我的
救、贖、者
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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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macbeth at 樂多Roodo!17:33回應(0)引用(0)

October 30,2008

在海洋另一邊的法案

起初,我是在朋友的部落格上看到八號法案的問題。而後同樣居住在加州的幾位朋友,也寄了信給我,請求代禱。

雖然我住台灣,這法案跟我無關,但我為八號法案的通過禱告是必然的,因為我也不支持同性戀的「行為」,更不用說同性婚姻合法化這種事情。但我也知道這一定會引起一堆同性戀者,或號稱支持同性戀的異性戀者的反對。一個弄不好,同性戀者可能上街頭抗議,甚至引起教會與同性戀者之間的激烈衝突。因此,我想禱告這個法案通過的同時,也需要為加州地區的和平禱告。

我的立場其實很明顯,身為基督徒,我絶不支持同性戀的「行為」。不過我有必要澄清一下,不支持同性戀的「行為」跟歧視同性戀者是絕對不同的。

異性戀者並不代表聖潔,只不過異性戀是正確的行為;同性戀者並不就都是污穢,但是同性戀是錯誤的行為。更明白來說,同性戀的性行為絶對是一種錯誤,就跟異性戀的婚前性行為、婚外情、偷竊、殺人、說謊一樣,是「一種錯誤的行為」。

很多時候教會把錯誤的同性戀行為跟同性戀者的「全人」畫上等號,因此歧視同性戀者;同性戀者也把基督徒反對同性戀行為的立場,看成對自身「全人」的藐視,因此厭惡基督徒。其實所有人都是罪人,並不分同性戀者或異性戀者、基督徒或非基督徒。如聖經上所說:

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 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

所以教會應當接待同性戀者,就跟接待異性戀者一樣。教會應當反對同性戀的行為,就跟反對婚前性行為一樣。因為不分同性戀或異性戀,我們都是罪人。

很多時候,一小部分過激的同性戀者與支持同性戀的異性戀者,會強烈的抗議,認為他們應當享有跟異性戀者一樣的人權,所以當然也包含性行為跟婚姻在內。其實這是一種錯誤的要求,就像一群人在街上抗議,要求他們應當有「偷竊、說謊、強盜、搶劫」的自由一樣,是一種錯誤的人權要求。我承認以前自己說過無數個謊言,也罵過人,打過人;我雖然作那些事,但我都知道那是不對的。人人都應當享有自由,但不包括作錯事不必受譴責的自由。

許多更生人因為曾作錯過事而受歧視,歧視別人絕對是一種錯誤的行為,但那不代表更生人過去作的事沒有錯;同樣地,因為誤解,同性戀者也曾經被異性戀者歧視,歧視任何人都絕對是錯誤的行為。不過那不代表同性戀的行為就是對的。

同性戀傾向是不是先天遺傳所形成的,我不知道。在科學上有各種說法,但我並沒有那種專業能力來評斷這事情。不過我要說,就算先天是如此,也不代表是正確的。有人生來便瞎眼、瘸腿,我們能說這先天的缺陷是正確無誤的嗎?過去我不知道為什麼有些人先天就特別不同,但我讀聖經時曾讀過:

也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

身上肢體人以為軟弱的,更是不可少的。身上肢體,我們看為不體面的,越發給他加上體面;不俊美的,越發得著俊美。我們俊美的肢體,自然用不著裝飾;但神配搭這身子,把加倍的體面給那有缺欠的肢體,免得身上分門別類,總要肢體彼此相顧。

因此我相信同性戀者,或許多先天就比較特別的人,並不是上帝故意要處罰他們,或者是上帝在惡作劇,才會讓他們生下來就這樣。當然更不是前輩子作了什麼孽,這輩子要還債。這一切的特別,乃是因為上帝在他們身上有更特別的心意,要叫我們這些正常的人學習謙卑、彼此相愛,甚至學習在他們身上看見自己的驕傲自大與軟弱,並且悔改。


Posted by macbeth at 樂多Roodo!13:50回應(0)引用(0)

September 17,2008

信心命案II

本來是想寫在回應的地方,回應VIVIAN的回應。結果不知不覺的寫了落落長的一篇,於是就把他貼成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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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macbeth at 樂多Roodo!13:20回應(5)引用(0)

June 1,2008

古意盎然的小黑

圖片 002.jpg

這就是教會送我的聖經──小黑,我得到她的時候是1997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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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macbeth at 樂多Roodo!17:45回應(0)引用(0)

May 28,2008

我的小橘跟小藍

很多年以前,在我剛剛接觸到基督信仰的時候,有人送了我兩本聖經。一本是橘色的和合本新約聖經,後面附有詩篇跟箴言;另一本藍色的,是和合本跟英文NIV版本對照的新約聖經。這是我的第一、二本聖經,我的小橘跟小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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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macbeth at 樂多Roodo!15:09回應(5)引用(0)

May 18,2008

我以禱告來到你跟前

我以禱告來到你跟前 詞、曲:吳華樂

我以禱告來到你跟前,我要尋求你。我要站在破口之中,在那裡我尋求你。

主我是軟弱及無助,你卻是我的力量。以你親切的手引導我,那就是我的得勝。

每一次我禱告,我搖動你的手,禱告做的事,我的手不能做。

每一次我禱告,大山被挪移,道路被鋪平,使列國歸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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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macbeth at 樂多Roodo!0:42回應(6)引用(0)

February 15,2008

以愛報仇

   一九O六年七月三十一日,在今天花蓮縣秀林鄉一帶爆發太魯閣原住民出草事件,此一事件後來誘發台灣史上知名的「衛理事件」及「太魯閣事件」。「衛理事件」遭難者之一井上彌之助,兒子井上伊之助在父親遭原住民殺害後,克服心中的怨念,聖經的經文「要愛你的仇敵」,成了他喪父之痛最重要撫慰的力量。他自日本來到台灣原住民部落,以醫療、傳道,進行他長達三十餘年「以愛報仇」的志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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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macbeth at 樂多Roodo!12:06回應(0)引用(0)

December 3,2007

作光碟還是救災?

  在基督徒關懷樂生聯盟看到一篇文章:作光碟還是救災?這是一段很有趣的文章,有興趣的人可以點進去詳閱全文。

  
簡述內容,就是一位媽媽在教會聽了某人的分享。這位某人任職於某公益團體,九二一發生時某人本有機會進入災區救災,卻選擇留在辦公室製作光碟。某人的理由是:全台灣的人都需要關懷,不獨是災區的人。所以他留在辦公室為那些心靈有需要的人製作光碟。

  
某人的分享本是好事,誰知媽媽聽了這分享之後,回家轉告奔忙於支持樂生院的兒子,告訴他說:「你不一定要去街頭幫弱勢團體抗爭嘛,在辦公室上班也是可以幫助人。」於是兒子十分不爽,在自己的心裡跟部落格上嗆聲:「真正的弱勢是沒有光碟機可以讀光碟的!」想來這位媽媽是不會玩部落格的人,否則兒子也不好把這話PO上部落格吧。

  
這中間的問題出在於媽媽太愛兒子了,不願意兒子嚐到被人過肩摔的滋味。所以她聽了某人的分享就去勸告兒子,坐辦公室也是一樣可以幫助人。這位媽媽沒說出口的話是:「這樣我也比較放心,至少我不會在電視上看到你被人抬走的畫面。」這媽媽顯然的引用某人片面的意思來遊說兒子,希望他去比較「安全」的地方熱心公益。

  
作父母的容易有這毛病,熱心公益?很好;幫助弱勢團體?很好;救災?很好。但是這些事都叫別人的兒子去做吧,我的兒子還是作作比較簡單、安全、賺錢的工作就好。鼓勵自己的小孩「作大事但不要作大官」的父母我也不能說沒有,但那實在是少數。蘇東坡〈洗兒詩〉說得好:「但願生兒愚且魯,無災無難到公卿。」

  
因為經過了媽媽的片面轉述,兒子也不了解某人的本意,所以才會嗆聲說:「真正的弱勢是沒有光碟機可以讀光碟的!」其實某人的本意應該是:「去幫助每一個有需要的人是我們應當做的,何以獨厚弱勢團體?」而不是在找藉口逃避。但是兒子大概是氣炸了,所以沒想到這點。

  
人的眼睛長在前面,盯著前面看就會忽略後面的風景;當我們常常關懷弱勢團體、少數的一方,就很容易忘掉,其實所有人都需要被關心和關懷,不獨是所謂的弱勢團體。我想做社會工作時,立足點實在是應該在「公義、公平」的那一邊,而不是多數或少數的那一邊。

Posted by macbeth at 樂多Roodo!17:31回應(3)引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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