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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26,2008

感謝上帝的憐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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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久沒有在家裡彈吉他、唱詩歌、敬拜上帝了。這幾天有一種特別的心情……


  今晚,翻出以前團契的歌譜,唱著一首又一首的老詩歌,覺得好似又回到從前學生團契的時代……現在詩歌多半注重熱情,已不復再有老詩歌那種寧靜致遠的深刻力量。唱著過去的歌,人也好像回到過去,重溫那種起初的愛心與熱心,有種很深很深的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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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耶穌十一年了,我開始學習為家人禱告不過是最近三、四年的事情,而且不是常常禱告。為別人禱告是容易的,甚至為陌生人禱告,都比為自己的家人禱告容易。因為家人之間衝突迭起,自然就不想為他們禱告。而且想禱告時,總不能一邊禱告一邊生氣怨恨吧,所以要先擺平自己的情緒,這要先去花不少力氣,禱告的時間自然就少了。

  
我常覺得自己虧欠了我的家人,我欠他們一個禱告……

  
我們家的神壇上有著土地公的神像及祖先牌位。我跟那神像實在是有仇,即使還不是基督徒,我對牠就有著莫名的厭惡。多年來我一直想把那尊土地公劈了當柴燒!只是礙於父母的面子,不好動手。所以我常常看到牠就在心裡咒詛牠。但是這幾年,媽媽信佛信得越來越深,還常常遠赴台中的中台禪寺去參拜,似乎讓牠在我家的地位更形牢固。

  
昨天我上班時,家裡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沒有人願意說清楚。但是等我回到家,那尊土地公的神像已經消失不見,據聞是被媽媽丟掉了!那裡再也不會有神像,我看著那空蕩蕩的神壇,眼淚差點掉下來……這根本是不可能發生的事情,我還以為自己在作夢……我想,這是上帝憐憫我這個沒有信心的人,才會發生這樣的事。

  
但我的渴望還沒有完全滿足,我盼望看到的是,有一天我們全家都成為基督徒……


Posted by macbeth at 22:40回應(2)引用(0)隨筆札記

March 22,2008

總統大選的隨想

  我所參與的教會是一個無宗派背景的地方教會。三十年前,一位孟將軍和他的夫人(現在我們都稱呼他們孟爺爺和孟奶奶)信了主,於是他們開始在眷村傳福音。我想因為有將軍的身分,所以他們邀請眷村的鄰舍來聚會可能會比較容易。開玩笑,許多人當了一輩子的兵都不一定能成為上校,何況是將軍?大人物的邀請是不容易被拒絕的。

 

  很快的,許多家庭都因為孟爺爺的關係信了主,因而形成了一個教會。孟爺爺的兒子成了教會的牧者,後來到了美國牧會,前兩年退休回台;孟爺爺的女兒則成了女傳道(現在是牧師),嫁給了另一位傳道人。

 

  因為是從眷村開始發展出來的,所以我們教會裡有很多的職業軍人、軍官。理所當然的,用政治的語言來說,我們教會不只是泛藍,幾乎可以說是深藍。有趣的是,雖然有明顯的傾向,但是我在這教會十年,始終沒有在教會中聽到關於藍綠的話題。

 

  有一次,某位姐妹想在教會放某位立委候選人(當然是國民黨的候選人)的單張讓人拿取,我碰巧聽到師母回答她說,另一位候選人是我們大家都認識的弟兄,我們都沒有讓他來做任何政治宣傳,何況其他人??我覺得這是很好的作法。

 

  今天我們在教會練詩,因為適逢總統大選,結果不停有人來報開票結果說:「現在開出了多少票,領先多少票……」大家很自動的省略了主詞,因為都知道大多數人的立場,所以不用提主詞也可以溝通。

 

  當我們做最後一次練習,司琴彈出前奏,所有人都靜待著,預備要唱詩。結果忽然有個人興奮的跑進教會,只說了一聲:「贏了!」大部分人(除了沒投票權的青少年以及幾個年輕人之外)竟然都開始歡呼。肅穆的復活節氣氛,一下子就跑掉了,詩歌當然練不下去。我們又花了幾分鐘把大家的心情收回來,才能繼續練習。

 

  其實沒有什麼好高興的,雖然我這次也投給馬先生,但我並沒有絕對的政治立場,誰當選都是一樣的(八年前和四年前,我都投給陳先生)。八年前,陳先生的聲望如日中天,他的為人、政績都被賦予極高的評價,結果墮落之快超乎想像。我這次投給馬先生是覺得同一政黨(同一個人也是)不能執政太久,而且馬先生看來比較乾淨;誰能保證馬先生絕對不會重蹈覆轍??沒有人知道這答案。

 

  我不相信血統(只要是台灣人都好?台灣人也有不好的!);我也不相信學歷(立法院裡每一個罵髒話、翻桌的臭立委差不多都有碩士學歷);我當然更不相信黨派團體(除了少部分的公益團體,大部分團體都只是基於利益──團體成員自身的利益,而不是社會多數的利益──而結合)以信仰的角度來說,甚至連我自己都不一定可信,因為我有時會做出令自己後悔的行為。我唯一能相信的只有上帝。

 

  所以我認為會眾或許有黨派的立場,教會卻絕對不該有任何黨派色彩,不可以教會立場為任何黨派宣傳!但是教會必須在政治上發聲,從聖經的觀點來檢視任何一位執政者所決定的任何一項政策!我們不能默然不語,也不能因為執政者是某黨派的人,或他過去做得得多好,或甚至於他是一個虔誠基督徒,就相信他所做的一切決定都不會錯。

 

  我很慶幸,我是在一個民主的社會。台灣的民主歷程雖然還很短,但是在政黨輪替幾次之後,台灣人已經漸漸學會如何使用選票來為自己創造更好未來。因此,若是馬先生做得不好,我僅須忍受他四年,最多八年。我們的社會不用忍受一個爛執政者幾十年,也不用流血、革命,只要時間到了,大家帶著身份證跟印章去投票就夠了。

 

  我想所有民主社會的執政者,最好都要牢記著「殷鑑不遠」這四個字。


Posted by macbeth at 19:55回應(3)引用(0)隨筆札記

March 18,2008

火柴棒的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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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我知道我畫得不像,不過這其實是由火柴棒所組成的算式......
當然這算式是不對的,所以問題來了:
請移動一根火柴棒,形成一個正確的算式

這很簡單喔

Posted by macbeth at 17:27回應(6)引用(0)考考你......

March 17,2008

ABC大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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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是中文系學生的天敵~~弔詭的是,為了考進中文系,我必須努力的把英文讀好。因為在中文系插班大學考試的四項科目中,有一科就是英文!!!

 

  中文系為甚麼要考英文??這個問題我死也不明白。

 

  過去我的英文紀錄是,從國二開始,一直到專科畢業,整整七年之間,我的英文考試(除了考單字以外),從未及格過。專科能畢業,全靠老師慈悲。但是為了能進入中文系,當年我別無他途,只好每天乖乖的背單字、讀文法。不過一朝考進中文系以後,我就把英文扔到無底坑去了。五年來,我沒有再背過一個單字。

 

  最近我良心發現,覺得該把自己的英文弄好一點,結果馬上有朋友來向我報"明牌"。在朋友的推薦之下,我參加了BSFBible Studying Fellowship)。第一次去我就被嚇到了,我這輩子還沒有一口氣聽過那麼多的英文!整整兩個小時,我聽到的中文應該還不到五句吧,我差點要昏倒在教會(我們是借教會的場地上課)。

 

  我想,如果我能堅持一年,一年之後我還沒被英文殺死的話,我應該會有一點點的進步吧……


Posted by macbeth at 17:45回應(8)引用(0)隨筆札記

March 14,2008

網路新聞:美人權報告 台灣非中國

美人權報告 台灣非中國

  美國國務院11日針對世界190多國,發表年度人權報告,未把台灣歸在「中國」項下,中共也從侵犯人權最嚴重國家名單中剔除。


  今年報告未把台灣歸在「中國」項下,在東亞地區的國家報告中,台灣自成一項,港、澳、西藏則繼續列在「中國」之內。國務院自1999年起公布人權報告,除了1999年讓台灣自成一類外,2000至07年,都將台灣歸在「中國」項下。


  去年的報告以頗大篇幅詳述第一家庭多項弊案等官員貪腐情況,並提到陳水扁總統和他被起訴的妻子吳淑珍,被列為貪汙共犯,引起要扁下台的遊行;今年報告對台灣在去年引起政治爭議的多位首長特別費案,只以「數位重要的執政及在野黨人士,因誤用特別費案被起訴」簡單帶過。


  報告肯定台灣大致尊重公民人權,但在官員貪腐、對婦女施暴及歧視、人口走私及虐待外籍勞工等四項議題上,已連續第三年列為台灣的人權問題。

報告肯定台灣有新聞自由,但引述外界批評政府控制的銀行,仍利用貸款及廣告等手段,阻止一些媒體批評執政當局,但台灣執政者則否認藉此操控媒體。

報告的台灣部分,把TVBS和三立兩家有線電視台去年的報導造假事件,與樂生療養院拆遷爭議都列入,並點名立法院未將樂生療養院列為古蹟保護。


  國務院官員今年四月在國務院接見樂生療養院請願團後,曾傾向同意把樂生案列入人權報告,果然兌現諾言。報告指出,公共工程會把建設置於身體不便的院民權利之上,立法院未接受樂生抗議人士的要求,將療養院舊址定為古蹟保護。


  在中共部分,報告雖將中共從侵犯人權最嚴重國家名單中剔除,但同時指出,中共整體人權紀錄仍然惡劣,是不讓人民享有基本人權和自由、騷擾記者和外國援助員工、並刑求囚犯的獨裁國家。


  國務院官員解釋中共今年未被列為最糟國家時表示,今年的重點,是凸顯大陸經濟雖然突飛猛進,政治改革卻沒進步,並非對中共的批評有所保留,也與奧運無關。


原文在此:http://udn.com/NEWS/WORLD/WOR1/4255610.shtml

Posted by macbeth at 9:09回應(0)引用(0)樂生、樂生......

March 12,2008

不悅的日子

工作上的失誤。

不論究竟真是我的失誤,或只是溝通之間的不清楚,總覺得是我的問題。

總令我不悅,讓我有種想切腹自殺以謝罪的感覺。

令人不悅的日子。

什麼鬼嘛。

幸好我總有預留可能delay的時間,不至於會延期出書。

Posted by macbeth at 23:13回應(0)引用(0)隨筆札記

March 8,2008

答廖氏夫婦書

Amy liao和他的先生在留言版問了一個問題,因為三言兩語無法解釋清楚,所以我在此作出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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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正字通》、《俗書刊誤》、《四聲篇海》明刊本的解釋
「作」是正字,「做」是俗字

簡單的說,最起初被創造出來的是「作」「做」是後來出現的

這點可以在中國最早的一部字典《說文解字》(漢代)得到驗證
《說文解字》八篇上十九,有「作」這個字的解釋
但是《說文解字》中沒有「做」這個字

顯見「做」是後來被創造的


 
我所能找到的最早的「做」,出現在唐代
龐藴的〈詩謁〉:「……物色不相當,此事無煩做………」

一個字從創造到被社會大眾(特別是文人)承認並使用,需要一段相當長的時間,所以可以推測「做」這個字最早可能是在南北朝時期被造出來。 

有趣的是在晉代陶淵明的詩作中有三處用到「作」:


得歡當作樂(雜詩)

舂秫作美酒(和郭主簿詩二首之一)

其中往來種作(桃花源詩并記)

三首詩全用「作」而不用「做」,所以可以假設晉代尚未有「做」這個字。當然,要證明這個假設,還需要去找更多晉代、唐代的文字資料,才能加以定論。

《說文解字》的作者許慎的解釋是:「作,起也。從人,乍聲。」


清代段玉裁注解:「……釋言、穀梁傳曰:『作,為也。』魯頌、駟傳曰:『作,始也。』周頌、天作傳曰:『作,生也。』其義別而略同。」

 

為、始、生、起

這幾個字不論用在人、事、物上,都含有「由此開展」的意涵

所以段玉裁說「作」在不同的用法上:「其義別而略同(意義有分別,卻是大略相同)。」

 
就意義上來說,正字跟俗字的意義是一樣的
就像繁體字與簡體字

只是先來後到 ,以及形體不同的差別
其實沒有正確與否的問題

不過我本人的意見是支持使用正字(作)

話說回來,

Amy Liao你們夫妻倆還真是沒事找事

這種小事也可以意見不同


Posted by macbeth at 22:12回應(1)引用(0)隨筆札記

March 3,2008

老總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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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每個月都會發行一本對外的通訊刊物,每個月咱們家的總幹事先生照例都要在頭版上閒話家常一番。老實說,他寫得真的不錯。這可不是在拍老總的馬屁喔。


 
  老總跟太太結婚四十年,鶼鰈情深,是難得的模範佳偶。之所以說難得,是因為我實在遇見太多對離婚的怨偶了,在號稱絕不可離婚的基督徒群體當中,還是會有人因著各種原因離婚。這個月,老總寫了這篇文章:〈愛她,就是不用讓她守住一生的承諾〉。我覺得實在值得一看。其中有這麼一句話:

   愛她,就應該守住對她一生的承諾;可是,愛她,就不一定要她去守住她一生的承諾!

   這句話可以看出愛的矛盾性。愛一個人就是希望他得到最好的生活,而那個最好的生活,卻不一定是要和我在一起……有時候我的狀況並不能讓他過得好。

   我沒結婚,不像老總那樣擁有四十年的美滿愛情生活,連上一個交往的女朋友都是八年前的如煙往事。但是我預想過一些關於「愛」的狀況,基督教信仰本來就跟「愛」分不開,我依靠這信仰活了十年,多少有點心得。

 
  假如有兩個人彼此相愛,那麼對他們而言最好的生活,其實就是跟另一個人在一起。當然有可能會很累,假如我的另一半不幸發生意外成了植物人,或者得了什麼怪病之類的,跟她在一起是很累的。但是如果我很愛她,那麼對我而言最好的生活,就是放棄一切事業,每天花時間照顧她。再累也值得。 

  那麼如果我是那個病倒的人呢????我會不會希望她放棄一切,每天照顧我,過著辛苦勞累的非人生活????

   我想,她總會做出選擇的。她留下,我會很高興;她離開,我也會很高興。重點是,只要她過得好,而我並不想強迫她做出任何決定(其實到時我可能也根本無法表達意見)。我想,如果我真的很愛她,我應該無條件支持她做的任何決定(當然前提是不能做壞事,我是說作奸犯科之類的),包括離開我。雖然我會堅信,和我在一起就是她最大的幸福。 

  話說回來,任何人都不喜歡這種事情的發生。想要避免另一半遇見這種痛苦的兩難抉擇,最好的方法就是保持自己的健康,讓自己健健康康的比另一半多活一天,只要一天就夠了。

Posted by macbeth at 18:19回應(0)引用(0)隨筆札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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