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8,2009

無眠、記憶、雜感

「如果上帝不讓我們在一起,那為什麼要讓我認識她?」

多年前的夜晚,我和一位弟兄一塊喝茶聊天,他這麼問我。當時我心裡嘀咕:「除了交往以外,她對你難道就別無意義了嗎?」

「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可如果把愛情擺得至高無上,是不是太過分了一點?生命中除了愛情還有很多美好的東西,親情、友情、藝術......無一不是可以充實生命,使人生美好的事物。為什麼要忽略它們,而單單執著於愛情?

「王子與公主結婚後,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大家都知道是許多童話故事的結局,許多人卻把童話當真,也不考慮自己並非王子/公主,也不管童話並非現實。這真是蠻奇怪的。

另一種奇怪的事情是,有感覺等於愛,愛上了她就一定要她也愛你。其實愛不只是一種感覺,也必須包含理性的層面。而且你很愛她嗎?那為什麼完全不顧她的感受了呢?人家可不一定愛你啊,你們兩個可未必適合交往甚至結婚啊。

很多年以前看到一部愛情電影,片名早已忘記。只記得男主角是個放蕩不拘的人物,而他最終沒有跟女主角結婚,反而跟其他女人求婚。因為他知道,自己無法為了女主角變成一個普通的上班族,無法帶給女主角穩定的生活,只會讓她痛苦。可是他還是很愛女主角,雖然他沒有說出來。

男主角選擇跟其他人結婚,無疑地是一種欺騙的行為,因為他最愛的人是女主角。所以我不怎麼喜歡這部電影,但對男女主角的愛情有很深的印象,明明相愛,卻因為顧及對方的感受與需要,而沒有結婚。這有別於一般的流行文化觀點。這讓我想到聖經說:「愛是不求自己的益處。」

我跟某位學生說這句話,他立刻的反彈是:「怎麼這麼難?」我知道他寧願選擇簡單的做法:主動追求、交往、享受甜蜜。這簡單的方法不是為了對方,純粹只是為了填補自己心中的孤單與寂寞,為了享受甜蜜的感覺......一切都是為了自己的感覺,這是最自私的作法,也是最常被使用的做法。

Posted by macbeth at 樂多Roodo! │00:49 │回應(1)引用(0)隨筆札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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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聽過有一個故事:
 
有一個女生在教會服事時,看上了一位很愛主也很盡心事奉上帝的男生,所以這位女生便每天跟神禱告,求神將這位她看為白馬王子的男生賜給她,但是偏偏越是禱告,男生就越離越遠,最後新娘不是她,女生憤而對上帝發出怨氣,一氣就是30年,從此不再回教會,直到有一天,一位姐美又把她帶回去教會,這位女生突然看見,多年前那位"白馬王子",如今已經成為癡肥又不愛主的人,此時女生才明白,上帝為什麼沒有把這個男生給她。
Posted by 碧雲 at November 8,2009 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