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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鏡  界-所見所聞 所思所想</title>
<link>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cat_259716.html</link>
<description>MirageQ</description>
<language>zh-tw</langu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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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All Rights Reserved</copyr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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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title>媽媽歌The Mom Song </title>
	<description><![CDATA[
			
偶然在YUOTUBE上面看到的媽媽歌，身為媽媽，不得不說這首歌真是太棒了！

http://www.youtube.com/watch?v=tfyyGQxZrAY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br />
偶然在YUOTUBE上面看到的媽媽歌，身為媽媽，不得不說這首歌真是太棒了！<br />
<br />
<a href="http://www.youtube.com/watch?v=tfyyGQxZrAY">http://www.youtube.com/watch?v=tfyyGQxZrA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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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10177013.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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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所見所聞 所思所想</category>
	<pubDate>Sun, 04 Oct 2009 16:42:24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蛆蛆與吱吱</title>
	<description><![CDATA[
			自從馬先生自甘降格為區長之後，PTT一些版開始流行稱馬先生為蛆長，藍營支持者為蛆蛆。

當然，藍營支持者也不甘示弱，本來稱綠營支持者為壽山派，現在也流行稱吱吱。

因此，常有人在推文中比較蛆蛆與吱吱。

不過，怎麼看都是蛆蛆比較吃虧。

例如，蛆蛆喜歡吃大便，吱吱喜歡吃香蕉。

藍營支持者看了應該都會很火吧！

政治的理念不同就算了，盡量宣傳自己的理念，解釋自己為何支持，能不能接受在於別人。

說是他們是蛆蛆，實在有點太超過了。

真正惡劣的是政客。

支持者並不是壞人，頂多只是被欺騙、被蒙蔽，或者盲目而已。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自從馬先生自甘降格為區長之後，PTT一些版開始流行稱馬先生為蛆長，藍營支持者為蛆蛆。<br />
<br />
當然，藍營支持者也不甘示弱，本來稱綠營支持者為壽山派，現在也流行稱吱吱。<br />
<br />
因此，常有人在推文中比較蛆蛆與吱吱。<br />
<br />
不過，怎麼看都是蛆蛆比較吃虧。<br />
<br />
例如，蛆蛆喜歡吃大便，吱吱喜歡吃香蕉。<br />
<br />
藍營支持者看了應該都會很火吧！<br />
<br />
政治的理念不同就算了，盡量宣傳自己的理念，解釋自己為何支持，能不能接受在於別人。<br />
<br />
說是他們是蛆蛆，實在有點太超過了。<br />
<br />
真正惡劣的是政客。<br />
<br />
支持者並不是壞人，頂多只是被欺騙、被蒙蔽，或者盲目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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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7555175.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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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所見所聞 所思所想</category>
	<pubDate>Tue, 11 Nov 2008 21:47:51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轉錄：我要拿鐵，不要雀巢（陳三兒律師）</title>
	<description><![CDATA[
			來源網址：http://tw.myblog.yahoo.com/jw!m.XrH52fEQ_Fek0CAFY4XW2m/article?mid=100&prev=106&next=94

來源部落格：法律創世紀


中國毒奶事件，嚴重打擊台灣食品飲料等產業，馬政府政策一改再改，讓國內食品飲料業者無法適從，最後只好自力救濟，一方面將自己的產品送檢驗，一方面拚命登廣告，証明自己的產品是安全的。  

昨天我在自由時報上看到兩則廣告，一個是雀巢咖啡，一個是拿鐵咖啡。結果我發現雀巢咖啡的檢驗機構是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這則廣告只說嚴格檢驗合格，其標準為何，雀巢公司就沒有講，我在想，是不是因為檢驗標準是2.5ppm，見不得人，怕登出來反而產生反效果?

而拿鐵咖啡的檢驗機構則是SGS，所以廣告上除載有三聚氰胺未檢出外，後面還標示有檢驗值是小於0.05ppm。

很明顯的目前雀巢咖啡似乎還不能喝，因為据說食品工業研究所未檢出的標準是2.5ppm(馬政府的2.5ppm聽說就是這樣訂下來的)，就是因為檢驗標準太低，所以雀巢咖啡才不敢標示檢驗標準的數据，而只敢說檢驗合格。

至於拿鐵咖啡的檢驗機構是SGS，標準較高，所以拿鐵咖啡敢說明他們的數据是小於0.05ppm，從這裡就可以看出來，雀巢咖啡要求的只是合於中國標準的品質，拿鐵咖啡才是歐美標準的品質。不怕腎結石或洗腎的朋友，可以繼續喝雀巢咖啡，否則還是喝拿鐵咖啡比較好。

＝＝＝＝＝＝＝＝＝＝＝＝＝＝＝＝

給我拿鐵，雀巢免談二

原文網址：http://tw.myblog.yahoo.com/jw!m.XrH52fEQ_Fek0CAFY4XW2m/article?mid=106&prev=-1&next=100

哈哈，我果然是有先見之明，前兩天我才說雀巢的產品不可靠，今天就看到新聞說雀巢的產品經檢驗有微量三聚氰安，所以20項產品被要求全面下架。我就知道，雀巢一定是對自己的產品沒信心，所以才會送到食研所去檢驗。所以大家以後如果看到食研所檢驗合格的廣告，千萬別相信那是安全的，因為他們的合格標準都太低了。

＝＝＝＝＝＝＝＝＝＝＝＝＝＝＝＝＝＝

這幾天感冒沒什麼精神看部落格、寫部落格，只好轉錄學長前幾天的舊文了。

雀巢現在已經公開堅稱應該用2.5ppm作標準，才能與國際接軌。

不要說現在我不敢喝雀巢的奶製品，將來我也不敢喝了。

看著衛生署一再反反覆覆、改來改去的標準，雖然覺得這真的是讓廠商無所適從，但廠商對自己的產品標準應該要更嚴格才是。

除了三聚氰胺之外，接下來，不知道還有什麼來自中國的毒物，會被驗出來。

這恐怕只是冰山一角而已。

除了多注意食品來源之外，也只能多喝水，保健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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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CDATA[
			來源網址：<a href="http://tw.myblog.yahoo.com/jw!m.XrH52fEQ_Fek0CAFY4XW2m/article?mid=100&prev=106&next=94">http://tw.myblog.yahoo.com/jw!m.XrH52fEQ_Fek0CAFY4XW2m/article?mid=100&prev=106&next=94</a><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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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部落格：<a href="http://tw.myblog.yahoo.com/jw!m.XrH52fEQ_Fek0CAFY4XW2m/">法律創世紀</a><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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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中國毒奶事件，嚴重打擊台灣食品飲料等產業，馬政府政策一改再改，讓國內食品飲料業者無法適從，最後只好自力救濟，一方面將自己的產品送檢驗，一方面拚命登廣告，証明自己的產品是安全的。  <br />
<br />
昨天我在自由時報上看到兩則廣告，一個是雀巢咖啡，一個是拿鐵咖啡。結果我發現雀巢咖啡的檢驗機構是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這則廣告只說嚴格檢驗合格，其標準為何，雀巢公司就沒有講，我在想，是不是因為檢驗標準是2.5ppm，見不得人，怕登出來反而產生反效果?<br />
<br />
而拿鐵咖啡的檢驗機構則是SGS，所以廣告上除載有三聚氰胺未檢出外，後面還標示有檢驗值是小於0.05ppm。<br />
<br />
很明顯的目前雀巢咖啡似乎還不能喝，因為据說食品工業研究所未檢出的標準是2.5ppm(馬政府的2.5ppm聽說就是這樣訂下來的)，就是因為檢驗標準太低，所以雀巢咖啡才不敢標示檢驗標準的數据，而只敢說檢驗合格。<br />
<br />
至於拿鐵咖啡的檢驗機構是SGS，標準較高，所以拿鐵咖啡敢說明他們的數据是小於0.05ppm，從這裡就可以看出來，雀巢咖啡要求的只是合於中國標準的品質，拿鐵咖啡才是歐美標準的品質。不怕腎結石或洗腎的朋友，可以繼續喝雀巢咖啡，否則還是喝拿鐵咖啡比較好。<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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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我拿鐵，雀巢免談二<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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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網址：<a href="http://tw.myblog.yahoo.com/jw!m.XrH52fEQ_Fek0CAFY4XW2m/article?mid=106&prev=-1&next=100">http://tw.myblog.yahoo.com/jw!m.XrH52fEQ_Fek0CAFY4XW2m/article?mid=106&prev=-1&next=100</a><br />
<br />
哈哈，我果然是有先見之明，前兩天我才說雀巢的產品不可靠，今天就看到新聞說雀巢的產品經檢驗有微量三聚氰安，所以20項產品被要求全面下架。我就知道，雀巢一定是對自己的產品沒信心，所以才會送到食研所去檢驗。所以大家以後如果看到食研所檢驗合格的廣告，千萬別相信那是安全的，因為他們的合格標準都太低了。<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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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這幾天感冒沒什麼精神看部落格、寫部落格，只好轉錄學長前幾天的舊文了。<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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雀巢現在已經公開堅稱應該用2.5ppm作標準，才能與國際接軌。<br />
<br />
不要說現在我不敢喝雀巢的奶製品，將來我也不敢喝了。<br />
<br />
看著衛生署一再反反覆覆、改來改去的標準，雖然覺得這真的是讓廠商無所適從，但廠商對自己的產品標準應該要更嚴格才是。<br />
<br />
除了三聚氰胺之外，接下來，不知道還有什麼來自中國的毒物，會被驗出來。<br />
<br />
這恐怕只是冰山一角而已。<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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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多注意食品來源之外，也只能多喝水，保健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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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7284961.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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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所見所聞 所思所想</category>
	<pubDate>Fri, 03 Oct 2008 18:40:23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明天照常辦公、停止上課。</title>
	<description><![CDATA[
			這次颱風，許多縣市都這種作法，高雄縣市也不例外。

像我們這種單親家庭，就煩惱了，安親班肯定是沒開的。

請假？也不是每個老闆都這麼好請假。

何況，我的工作雖然是自由業，但只有老闆是自由的，員工仍然是非常不方便請假的。

風強雨大的，預測路徑明天上午也都還是在暴風圈內。

放不放假我不是很介意，因為令人討厭的責任制就是工作再多都要想辦法做完，就算放假也只是累了之後上班的日子。

但是，如果上班、上課的標準不同，對我來說就非常困擾了。

請假？不可能。

把小孩扔在家？不可能。

帶小孩上班？恐怕是唯一可行的路。

但是，小猴子若是在辦公室吵吵鬧鬧的，又很難管得住。

大概得去辦公室一趟，把工作拿回家做吧！


一樣的標準，嘉義縣市早早就宣布放假了。

唉！小孩子很危險，大人難道就不危險嗎？

大人要工作，小孩卻不用上課，那誰來照顧小孩呢？

這大概是有保母帶小孩的縣市長們無法體會的事情吧！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這次颱風，許多縣市都這種作法，高雄縣市也不例外。<br />
<br />
像我們這種單親家庭，就煩惱了，安親班肯定是沒開的。<br />
<br />
請假？也不是每個老闆都這麼好請假。<br />
<br />
何況，我的工作雖然是自由業，但只有老闆是自由的，員工仍然是非常不方便請假的。<br />
<br />
風強雨大的，預測路徑明天上午也都還是在暴風圈內。<br />
<br />
放不放假我不是很介意，因為令人討厭的責任制就是工作再多都要想辦法做完，就算放假也只是累了之後上班的日子。<br />
<br />
但是，如果上班、上課的標準不同，對我來說就非常困擾了。<br />
<br />
請假？不可能。<br />
<br />
把小孩扔在家？不可能。<br />
<br />
帶小孩上班？恐怕是唯一可行的路。<br />
<br />
但是，小猴子若是在辦公室吵吵鬧鬧的，又很難管得住。<br />
<br />
大概得去辦公室一趟，把工作拿回家做吧！<br />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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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樣的標準，嘉義縣市早早就宣布放假了。<br />
<br />
唉！小孩子很危險，大人難道就不危險嗎？<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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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要工作，小孩卻不用上課，那誰來照顧小孩呢？<br />
<br />
這大概是有保母帶小孩的縣市長們無法體會的事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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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7258965.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7258965.html</guid>
	<category>所見所聞 所思所想</category>
	<pubDate>Sun, 28 Sep 2008 21:43:00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號稱能輕鬆賺錢的線上市調問卷網</title>
	<description><![CDATA[
			有一陣子迷上申請各種線上市調問卷網，大部分都號稱手指動一動就能輕鬆賺錢，少部分則是能換取獎品。

只提供獎品兌換的市調問卷網，對會員實在不夠慷慨，去了幾次就不太想去了。

至於能夠換現金的市調問卷網，則是以非常緩慢的速度在累積。

比較差的市調問卷網，只有填問卷才有累積換現金的虛擬幣。

比較好的，不只填問卷會給虛擬幣，每天登入做個小問卷，就能累積了。

以目前參與的幾間市調問卷網，我覺得對會員最慷慨，問卷最多，累積速度最快的，是EmailCash。

光是能夠取得虛擬幣的方法，就比別家多很多，特別活動、購物獎勵、市調獎勵、郵件獎勵、介紹親友、免費獎勵、儲蓄獎勵。

每天點個廣告，就送5e元，填個小問卷，又送5e元，一共10e元，相當於台幣1元，正所謂積沙成塔。

這家市調網還跟許多線上廠商合作，從他的連結點進去消費，也能夠換e元。

例如，三民網路書店、金石堂、敦煌書局，都是他的配合廠商。

雖然我這陣子都很少在線上消費，不過常常在網路上買東西的話，這真的有幫助累積。

最有趣的是這家的e元還能定存起來生利息。

真的想填問卷賺錢的話，這間是累積最快速的，也比較常有問卷可填，累積到8,000e元能換新台幣800元。

這間問卷網還有推薦親友的e元獎勵，只要親友有在活動，累積到500e元，就會給推薦會員的獎勵。

所以，不嫌棄的話請從我的連結加入會員，或在推薦人欄位填上我的帳號meihsin，謝囉！

EmailCash網站上關於取得e元的簡介：
 每收一封電子郵件得 10 點紅利「e元」  網頁開心按每天可得 5 點紅利「e元」 
 每填一份線上問卷得 10~2000 點紅利「e元」  每日問答每天可得 5 點紅利「e元」 
 網路購物每十元新台幣可得 1~6 點紅利「e元」  每日樂透隨時有機會贏得 2500 點紅利「e元」 




至於第二選擇，則是波仕特線上市調網。

這家每天登入就有10PO元，登入後填個只有一個問題小問卷，立刻又有10po元，10PO元能兌換現金1元，也是10：1的兌換率，每天能累積2元。

不過，沒有推薦親友的獎勵，也沒有更多累積方法，問卷數量也比較少。

但是，看在他每天都能輕鬆累積2元的份上，還是可以加入的。

要10,000PO元才能換新台幣1,000元，也就是完全都沒問卷可作的話，要500天才能換到錢。

哪天我若是換到錢，會寫在網誌上放鞭炮吧！


第三個選擇，創世紀市場研究顧問。

這個有推薦會員獎勵，限制要從會員提供的連結進去加入，才有獎勵，不然就沒有了。

這間累積的速度算起來也不太快，每天登入也沒有意義，偶爾會有小問卷，但只能抽獎。

真正要累積他的會員點數CP，只能靠問卷跟推薦。

問卷不是天天有，事實上也不多。

推薦的話，人緣不夠好也沒辦法達成，加入之後也才送50CP。

這家還限制被推薦人要在兩個月內完成15份問卷，才會另外送150CP。

問題是我加入兩個月了，也沒有這麼多問卷能做，根本沒有誠意。

但看在他還是個能換現金的網站，而且兌換底線是5,000CP，相較其他兌換底線比較低，因此，排在第三名。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有一陣子迷上申請各種線上市調問卷網，大部分都號稱手指動一動就能輕鬆賺錢，少部分則是能換取獎品。<br />
<br />
只提供獎品兌換的市調問卷網，對會員實在不夠慷慨，去了幾次就不太想去了。<br />
<br />
至於能夠換現金的市調問卷網，則是以非常緩慢的速度在累積。<br />
<br />
比較差的市調問卷網，只有填問卷才有累積換現金的虛擬幣。<br />
<br />
比較好的，不只填問卷會給虛擬幣，每天登入做個小問卷，就能累積了。<br />
<br />
以目前參與的幾間市調問卷網，我覺得對會員最慷慨，問卷最多，累積速度最快的，是<a href="http://www.emailcash.com.tw/join.asp?refer=meihsin">EmailCash</a>。<br />
<br />
光是能夠取得虛擬幣的方法，就比別家多很多，特別活動、購物獎勵、市調獎勵、郵件獎勵、介紹親友、免費獎勵、儲蓄獎勵。<br />
<br />
每天點個廣告，就送5e元，填個小問卷，又送5e元，一共10e元，相當於台幣1元，正所謂積沙成塔。<br />
<br />
這家市調網還跟許多線上廠商合作，從他的連結點進去消費，也能夠換e元。<br />
<br />
例如，三民網路書店、金石堂、敦煌書局，都是他的配合廠商。<br />
<br />
雖然我這陣子都很少在線上消費，不過常常在網路上買東西的話，這真的有幫助累積。<br />
<br />
最有趣的是這家的e元還能定存起來生利息。<br />
<br />
真的想填問卷賺錢的話，這間是累積最快速的，也比較常有問卷可填，累積到8,000e元能換新台幣800元。<br />
<br />
這間問卷網還有推薦親友的e元獎勵，只要親友有在活動，累積到500e元，就會給推薦會員的獎勵。<br />
<br />
所以，不嫌棄的話請從我的連結加入會員，或在推薦人欄位填上我的帳號meihsin，謝囉！<br />
<br />
EmailCash網站上關於取得e元的簡介：<br />
 每收一封電子郵件得 10 點紅利「e元」  網頁開心按每天可得 5 點紅利「e元」 <br />
 每填一份線上問卷得 10~2000 點紅利「e元」  每日問答每天可得 5 點紅利「e元」 <br />
 網路購物每十元新台幣可得 1~6 點紅利「e元」  每日樂透隨時有機會贏得 2500 點紅利「e元」 <br />
<br />
<a href="http://www.emailcash.com.tw/join.asp?refer=meihsin"><div class="pict"><img src="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1f0eb2c1.gif"  border="0" alt="問卷" hspace="5" class="pict" align="left"></div></a><br />
<br />
<br />
至於第二選擇，則是<a href="http://www.pollster.com.tw/Member/Join_Step1.aspx?Person=meihsin">波仕特線上市調網</a>。<br />
<br />
這家每天登入就有10PO元，登入後填個只有一個問題小問卷，立刻又有10po元，10PO元能兌換現金1元，也是10：1的兌換率，每天能累積2元。<br />
<br />
不過，沒有推薦親友的獎勵，也沒有更多累積方法，問卷數量也比較少。<br />
<br />
但是，看在他每天都能輕鬆累積2元的份上，還是可以加入的。<br />
<br />
要10,000PO元才能換新台幣1,000元，也就是完全都沒問卷可作的話，要500天才能換到錢。<br />
<br />
哪天我若是換到錢，會寫在網誌上放鞭炮吧！<br />
<br />
<br />
第三個選擇，<a href="http://www.ixpanel.com/member_add.jsp?cf=WppY06&ml=Y&mld=meihsin  ">創世紀市場研究顧問</a>。<br />
<br />
這個有推薦會員獎勵，限制要從會員提供的連結進去加入，才有獎勵，不然就沒有了。<br />
<br />
這間累積的速度算起來也不太快，每天登入也沒有意義，偶爾會有小問卷，但只能抽獎。<br />
<br />
真正要累積他的會員點數CP，只能靠問卷跟推薦。<br />
<br />
問卷不是天天有，事實上也不多。<br />
<br />
推薦的話，人緣不夠好也沒辦法達成，加入之後也才送50CP。<br />
<br />
這家還限制被推薦人要在兩個月內完成15份問卷，才會另外送150CP。<br />
<br />
問題是我加入兩個月了，也沒有這麼多問卷能做，根本沒有誠意。<br />
<br />
但看在他還是個能換現金的網站，而且兌換底線是5,000CP，相較其他兌換底線比較低，因此，排在第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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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7249349.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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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所見所聞 所思所想</category>
	<pubDate>Sat, 27 Sep 2008 08:09:46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槍口對內</title>
	<description><![CDATA[
			過時兩天的新聞，但是想到還是很不平。

＝＝＝＝＝＝＝＝＝＝＝＝＝＝

中國毒奶粉事件最近鬧得沸沸揚揚，台灣地區政府不但對中國政府大氣不敢吭一聲，對三鹿這些黑心商人也不敢大力譴責，一整個龜縮到了極點。

但是，台灣地區政府絕對不是沒有在做事。

幾個買到毒奶粉的受害廠商，只因為沒有馬上說明毒奶粉賣到哪裡去，台灣地區衛生署就馬上移送廠商偵辦。

在台灣地區做食品生意真辛苦，除了要防範中國黑心食品之外，對於食品流向也要交代一清二楚，最好把客戶作個身家調查，一筆都不能漏掉。

免得零售賣掉了之後，衛生署跑來查賣給誰。

可憐這些做零售生意的商人，只因為賣衛生署核准進口的中國黑心食品，就突然被當黑五類。

交代不清是不是？移送法辦！

最好零售廠商能把下游交代清楚。

當然，台灣地區的檢察官也沒有閒著，還會剪報辦案，專門來查台灣地區哪些廠商將衛生署核准進口的中國黑心食品的流向交代不清。

刑法第191條規定：「製造、販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妨害衛生之飲食物品或其他物品者，處六月
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沒有處罰過失犯。

但是，現在這些渾帳政府官員，卻忙著想用刑法來對付廠商。

就連檢察官也是對廠商下手，而不去辦一辦衛生署竟然核准毒奶粉進口的瀆職案件。

這些買到衛生署核准進口的中國黑心食品的廠商真是倒八輩子霉。

明明是中國黑心廠商賣黑心食品，台灣地區衛生署審核、檢驗不力核准毒奶粉進口的受害者，卻要被衛生署當祭品，宰了祭天以安民心。

至於多家媒體報導衛生署似乎很想拿來對付廠商的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1條，也並沒有處罰過失犯。

到底那15萬是用哪一條處罰呢？真是謎一樣的處罰啊！媒體也沒報導是用哪一條。

另外，聯合新聞網報導據了解要是廠商不配合調查，衛生署可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及消保法罰廠商3至30萬元，翻遍這兩部法律，也沒看到有規定廠商有必須說明商品流向的義務。

聯合報系真猛，可以自己創造法律來處罰廠商了，真不愧是傳說中馬先生的地區政府公報。

看著台灣地區政府這樣對中國軟弱，辦起自家廠商，也不管有規定、沒規定，先嚴懲了再說，實在是很諷刺，也很心痛。

連檢察官也是不辦政府官員，而是辦廠商這些受害者。

在台灣，人要做大官，才有尊嚴。

廠商是百姓，死也死不完。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918/4/16429.html
285包毒奶失蹤 2業者罰15萬
 更新日期:2008/09/18 04:35 黃天如、陳俊雄／綜合報導 
在三鹿奶粉後續追查部分，食品衛生處長蕭東銘表示，目前只有台北縣旺達公司及桃園縣台威公司始終無法就其進貨之六十四包、二二一包三鹿奶粉流向交代清楚，至今總計尚有二八五包「毒奶粉」行蹤成謎。對於兩家業者不配合的態度，衛生署高度譴責，並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分別處以最重十五萬元罰鍰，全案移送檢調單位。


板檢與台北縣政府消保官合作並交換資料後發現，北縣有樹林大安路「馥品屋」及板橋「旺達」公司購入三鹿毒奶粉。縣府調查，毒奶粉進口商市皇品食品行購入一三○包毒奶粉，其中賣給旺達食品九十包、馥品屋食品四十包。但檢方掌握數量與縣府衛生局資料有所出入。


板檢將毒奶粉事件剪報簽分「他」字案，並分由民生專組檢察官楊承翰深入調查發現，馥品屋共進口五十包毒奶粉，也在到案後對這批毒奶粉的流向清楚說明。旺達則以現金交易為由，辯稱對毒奶粉賣給哪些下游廠商流向交代不清。


對於旺達的消極態度，不僅縣府方面大為光火，並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處罰，板檢檢方也不排除在近期內搜索旺達食品並約談負責人，盡速查出毒奶粉的下落。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914/2/15vmu.html
「周一再查」 衛生單位引起非議
 更新日期:2008/09/14 07:40 記者游文寶／桃園縣報導 
毒奶粉流向消費者關切，桃園縣衛生局昨天追查流向，部分廠商配合度不高，衛生局未依法對業者開罰，反而順應業者要求，等周一正常上班再查流向，衛生局「廠商優先，消費者權益其次的」作法，引發非議。


桃園縣衛生局前晚接獲衛生署指示，追查毒奶粉經銷商，食品衛生科長劉芳銘到龜山鄉台威公司時，業者以主管不在為由，讓劉芳銘等人在倉庫外面枯等兩個多小時。劉無奈，最後只好貼上封條離開，昨天才追出下游盤商。


昨天，衛生局到下游盤商中壢市福達食品公司稽查，業者以負責進出貨的員工休假，導致昨天最終流向追查，無功而返。無法即時掌握賣給下游廠商流向。


據了解，福達用毒奶粉製作的產品有雞蛋布丁、及木瓜、草莓等各種特調奶粉，業者要衛生局周一再查，衛生局也沒有對廠商開單，引發民眾非議。


據了解，依法代理商或批發、零售業者如不配合行政機關調查，按食品衛生管理法或消保法，可處以三萬至卅萬元罰款，並可連續罰。


有民眾就非常不滿地表示，毒奶粉無疑是重大案件，上游經銷商及中盤加工廠以各種理由，拖延追查時間，衛生局處理攸關人民健康事件，應該拿出「救人如救火」的積極態度，「否則多拖一天，不知又有多少奶粉產品下肚！」


民眾要求衛生局要「硬起來」，對不配合調查的業者開罰，而非處處順著業者。衛生局解釋，這些經銷商並非製造者，且他們本身對毒奶粉並不知情，不符合開單告發要件。至於福達追查下游廠商中斷，主要是掌管出貨的員工返回南部過節，正好昨天颱風來襲，鐵公路交通受阻，無法趕回，加上留守人員沒有鑰匙，無法開啟拿資料，才同意於周一再清查。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過時兩天的新聞，但是想到還是很不平。<br />
<br />
＝＝＝＝＝＝＝＝＝＝＝＝＝＝<br />
<br />
中國毒奶粉事件最近鬧得沸沸揚揚，<b>台灣地區政府</b>不但對中國政府大氣不敢吭一聲，對三鹿這些黑心商人也不敢大力譴責，一整個龜縮到了極點。<br />
<br />
但是，<b>台灣地區政府</b>絕對不是沒有在做事。<br />
<br />
幾個買到毒奶粉的受害廠商，只因為沒有<b>馬上</b>說明毒奶粉賣到哪裡去，<b>台灣地區衛生署</b>就<b>馬上</b>移送廠商偵辦。<br />
<br />
在<b>台灣地區</b>做食品生意真辛苦，除了要防範中國黑心食品之外，對於食品流向也要交代一清二楚，最好把客戶作個身家調查，一筆都不能漏掉。<br />
<br />
免得零售賣掉了之後，衛生署跑來查賣給誰。<br />
<br />
可憐這些做零售生意的商人，只因為賣<b>衛生署核准進口</b>的中國黑心食品，就突然被當黑五類。<br />
<br />
交代不清是不是？移送法辦！<br />
<br />
最好零售廠商能把下游交代清楚。<br />
<br />
當然，台灣地區的檢察官也沒有閒著，還會剪報辦案，專門來查台灣地區哪些廠商將<b>衛生署核准進口</b>的中國黑心食品的流向交代不清。<br />
<br />
刑法第191條規定：「製造、販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妨害衛生之飲食物品或其他物品者，處六月<br />
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br />
<br />
沒有處罰過失犯。<br />
<br />
但是，現在這些渾帳政府官員，卻忙著想用刑法來對付廠商。<br />
<br />
就連檢察官也是對廠商下手，而不去辦一辦衛生署竟然核准毒奶粉進口的瀆職案件。<br />
<br />
這些買到<b>衛生署核准進口</b>的中國黑心食品的廠商真是倒八輩子霉。<br />
<br />
明明是中國黑心廠商賣黑心食品，<b>台灣地區衛生署</b>審核、檢驗不力核准毒奶粉進口的受害者，卻要被衛生署當祭品，宰了祭天以安民心。<br />
<br />
至於多家媒體報導衛生署似乎很想拿來對付廠商的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1條，也並沒有處罰過失犯。<br />
<br />
到底那15萬是用哪一條處罰呢？真是謎一樣的處罰啊！媒體也沒報導是用哪一條。<br />
<br />
另外，聯合新聞網報導<b>據了解</b>要是廠商不配合調查，衛生署可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及消保法罰廠商3至30萬元，翻遍這兩部法律，也沒看到有規定廠商有必須說明商品流向的義務。<br />
<br />
聯合報系真猛，可以自己創造法律來處罰廠商了，真不愧是傳說中<b>馬先生的地區政府公報</b>。<br />
<br />
看著<b>台灣地區政府</b>這樣對中國軟弱，辦起自家廠商，也不管有規定、沒規定，先嚴懲了再說，實在是很諷刺，也很心痛。<br />
<br />
連檢察官也是不辦政府官員，而是辦廠商這些受害者。<br />
<br />
在台灣，人要做大官，才有尊嚴。<br />
<br />
廠商是百姓，死也死不完。<br />
<br />
<br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918/4/16429.html<br />
285包毒奶失蹤 2業者罰15萬<br />
 更新日期:2008/09/18 04:35 黃天如、陳俊雄／綜合報導 <br />
<b>在三鹿奶粉後續追查部分，食品衛生處長蕭東銘表示，目前只有台北縣旺達公司及桃園縣台威公司始終無法就其進貨之六十四包、二二一包三鹿奶粉流向交代清楚，至今總計尚有二八五包「毒奶粉」行蹤成謎。對於兩家業者不配合的態度，衛生署高度譴責，並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分別處以最重十五萬元罰鍰，全案移送檢調單位。</b><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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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檢與台北縣政府消保官合作並交換資料後發現，北縣有樹林大安路「馥品屋」及板橋「旺達」公司購入三鹿毒奶粉。縣府調查，毒奶粉進口商市皇品食品行購入一三○包毒奶粉，其中賣給旺達食品九十包、馥品屋食品四十包。但檢方掌握數量與縣府衛生局資料有所出入。<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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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檢將毒奶粉事件剪報簽分「他」字案，並分由民生專組檢察官楊承翰深入調查發現，馥品屋共進口五十包毒奶粉，也在到案後對這批毒奶粉的流向清楚說明。旺達則以現金交易為由，辯稱對毒奶粉賣給哪些下游廠商流向交代不清。<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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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旺達的消極態度，不僅縣府方面大為光火，並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處罰，板檢檢方也不排除在近期內搜索旺達食品並約談負責人，盡速查出毒奶粉的下落。<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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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914/2/15vmu.html<br />
「周一再查」 衛生單位引起非議<br />
 更新日期:2008/09/14 07:40 記者游文寶／桃園縣報導 <br />
毒奶粉流向消費者關切，桃園縣衛生局昨天追查流向，部分廠商配合度不高，衛生局未依法對業者開罰，反而順應業者要求，等周一正常上班再查流向，衛生局「廠商優先，消費者權益其次的」作法，引發非議。<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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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衛生局前晚接獲衛生署指示，追查毒奶粉經銷商，食品衛生科長劉芳銘到龜山鄉台威公司時，業者以主管不在為由，讓劉芳銘等人在倉庫外面枯等兩個多小時。劉無奈，最後只好貼上封條離開，昨天才追出下游盤商。<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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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衛生局到下游盤商中壢市福達食品公司稽查，業者以負責進出貨的員工休假，導致昨天最終流向追查，無功而返。無法即時掌握賣給下游廠商流向。<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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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福達用毒奶粉製作的產品有雞蛋布丁、及木瓜、草莓等各種特調奶粉，業者要衛生局周一再查，衛生局也沒有對廠商開單，引發民眾非議。<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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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依法代理商或批發、零售業者如不配合行政機關調查，按食品衛生管理法或消保法，可處以三萬至卅萬元罰款，並可連續罰。<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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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民眾就非常不滿地表示，毒奶粉無疑是重大案件，上游經銷商及中盤加工廠以各種理由，拖延追查時間，衛生局處理攸關人民健康事件，應該拿出「救人如救火」的積極態度，「否則多拖一天，不知又有多少奶粉產品下肚！」<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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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要求衛生局要「硬起來」，對不配合調查的業者開罰，而非處處順著業者。衛生局解釋，這些經銷商並非製造者，且他們本身對毒奶粉並不知情，不符合開單告發要件。至於福達追查下游廠商中斷，主要是掌管出貨的員工返回南部過節，正好昨天颱風來襲，鐵公路交通受阻，無法趕回，加上留守人員沒有鑰匙，無法開啟拿資料，才同意於周一再清查。<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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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
	<link>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7216613.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7216613.html</guid>
	<category>所見所聞 所思所想</category>
	<pubDate>Sat, 20 Sep 2008 23:08:34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我在O2徵友的經驗</title>
	<description><![CDATA[
			跟男友分手之後，半夜時在線上與一個學弟訴苦，聊著、聊著，不知怎就聊到PTT的O2徵友。

那時心情太差了，老是遇人不淑，心情是能好到哪兒去？

也忘了是學弟建議還是我隨口提議的，我們決定由學弟出面來替我徵友。

第二天早上，學弟特地打電話給我，問我徵友條件是什麼。

當時我正在往台北的客運上，睡得迷迷糊糊的，隨便想了一兩個條件，又繼續睡了。

他又問我要不要寫小猴子的事情，也沒多做考慮，就決定照實寫。

到了台北直奔醫院，直到晚上才有機會上線。

學弟已經幫我寫好徵友文。

呃，他把我的身家資料全部都照實寫了！

如果是現實中認識我的人，應該一看知道就是我。

而在高雄同業或是從事相關行業的人，應該也知道是我，或是輕易打聽出來。

一想到就覺得好丟臉。

但是木已成舟。

希望沒什麼現實認識我的人會上O2。

＝＝＝＝＝＝＝＝＝＝＝＝＝＝＝＝＝＝＝＝＝＝

學弟借了一個免洗帳號讓我跟這些人聯繫。

只收到了十幾封信，跟學弟以前代徵的幾百封紀錄比起來，實在是遜多了。

這也是無可奈何的事情，畢竟年紀大了，又帶著小猴子。

儘管有些人的信，看起來就是罐頭信，沒什麼誠意的感覺，但是我也還是有回信。

讓我覺得更沒誠意的是有的人跟他交換MSN之後，還一直問我學弟在徵友文內就有寫的事情。

我實在懷疑這些人該不會連徵友文都沒看就亂丟信吧？

＝＝＝＝＝＝＝＝＝＝＝＝＝＝＝＝＝＝＝＝＝＝＝

後來跟幾個人交換MSN以後，也都聊不太起來，甚至還有人是來問法律問題的。

會一直頻頻找我聊天的，偏偏又是些大男生，年紀小我好幾歲。

都沒在看徵友文的限制的啊！學弟明明就有幫我限年紀。

聊了幾次，我覺得這些人根本是有戀母情結，越聊越沒力。

我真想丟一句：我不是你媽媽，OK？

＝＝＝＝＝＝＝＝＝＝＝＝＝＝＝＝＝＝＝＝＝＝＝

雖然這是個很糗的徵友經驗，不過，也算是個特殊的經驗。

在O2徵來的朋友，說真的聊不太起來，我都想很沒禮貌地砍掉他們的MSN。

這樣有一搭、沒一搭的，聊起來很無力。

朋友還是從各種個版認識比較好，比較容易遇到志同道合的朋友，才聊得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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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跟男友分手之後，半夜時在線上與一個學弟訴苦，聊著、聊著，不知怎就聊到PTT的O2徵友。<br />
<br />
那時心情太差了，老是遇人不淑，心情是能好到哪兒去？<br />
<br />
也忘了是學弟建議還是我隨口提議的，我們決定由學弟出面來替我徵友。<br />
<br />
第二天早上，學弟特地打電話給我，問我徵友條件是什麼。<br />
<br />
當時我正在往台北的客運上，睡得迷迷糊糊的，隨便想了一兩個條件，又繼續睡了。<br />
<br />
他又問我要不要寫小猴子的事情，也沒多做考慮，就決定照實寫。<br />
<br />
到了台北直奔醫院，直到晚上才有機會上線。<br />
<br />
學弟已經幫我寫好徵友文。<br />
<br />
呃，他把我的身家資料全部都照實寫了！<br />
<br />
如果是現實中認識我的人，應該一看知道就是我。<br />
<br />
而在高雄同業或是從事相關行業的人，應該也知道是我，或是輕易打聽出來。<br />
<br />
一想到就覺得好丟臉。<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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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木已成舟。<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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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沒什麼現實認識我的人會上O2。<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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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弟借了一個免洗帳號讓我跟這些人聯繫。<br />
<br />
只收到了十幾封信，跟學弟以前代徵的幾百封紀錄比起來，實在是遜多了。<br />
<br />
這也是無可奈何的事情，畢竟年紀大了，又帶著小猴子。<br />
<br />
儘管有些人的信，看起來就是罐頭信，沒什麼誠意的感覺，但是我也還是有回信。<br />
<br />
讓我覺得更沒誠意的是有的人跟他交換MSN之後，還一直問我學弟在徵友文內就有寫的事情。<br />
<br />
我實在懷疑這些人該不會連徵友文都沒看就亂丟信吧？<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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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跟幾個人交換MSN以後，也都聊不太起來，甚至還有人是來問法律問題的。<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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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一直頻頻找我聊天的，偏偏又是些大男生，年紀小我好幾歲。<br />
<br />
都沒在看徵友文的限制的啊！學弟明明就有幫我限年紀。<br />
<br />
聊了幾次，我覺得這些人根本是有戀母情結，越聊越沒力。<br />
<br />
我真想丟一句：我不是你媽媽，OK？<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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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這是個很糗的徵友經驗，不過，也算是個特殊的經驗。<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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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O2徵來的朋友，說真的聊不太起來，我都想很沒禮貌地砍掉他們的MSN。<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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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有一搭、沒一搭的，聊起來很無力。<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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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還是從各種個版認識比較好，比較容易遇到志同道合的朋友，才聊得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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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7168303.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7168303.html</guid>
	<category>所見所聞 所思所想</category>
	<pubDate>Fri, 12 Sep 2008 19:54:04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政大歡迎你</title>
	<description><![CDATA[
			政大歡迎你：
http://tw.youtube.com/watch?v=IaD8A3cmRa8

聽到的第一個想法：這啥鬼！

這是素人MV，雖然學弟妹一本正經唱著，我卻笑個不停。

裡頭有好多懷念的景色，有空真想回去看看。

大學時代，一去不復返了。

但是留在我心中的回憶，始終沒有褪色。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a href="http://tw.youtube.com/watch?v=IaD8A3cmRa8">政大歡迎你</a>：<br />
http://tw.youtube.com/watch?v=IaD8A3cmRa8<br />
<br />
聽到的第一個想法：這啥鬼！<br />
<br />
這是素人MV，雖然學弟妹一本正經唱著，我卻笑個不停。<br />
<br />
裡頭有好多懷念的景色，有空真想回去看看。<br />
<br />
大學時代，一去不復返了。<br />
<br />
但是留在我心中的回憶，始終沒有褪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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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7098921.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7098921.html</guid>
	<category>所見所聞 所思所想</category>
	<pubDate>Tue, 02 Sep 2008 21:04:53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麥當勞分區漲價</title>
	<description><![CDATA[
			最近常看PTT某版，裡頭充斥著看別人寫的回應文章看多了，自以為很懂法律的人。

有次有個標題大概是在討論商品價格的問題，其中就有版友義憤填膺寫著麥當勞分區漲價不公平。

竟然有不少人附和，而且，沒人噓他。

大概是主流意見吧！

不然該版常出沒的版友平常很愛噓別人的言論，經常發生集體圍剿某個主張與主流派意見相左的人。

因此，在我熟悉該版風格之後，再也不敢在那個版貼文或回文，只敢推文，以免得罪主流派慘遭攻擊。

該版版主是個法律人，本以為他會比較中肯。

然而，他的某些言論，看了也是讓人很吐血。

例如，在版上公開呼籲大家不要在版上罵某人，在版上罵人是觸法的，但是私下寫信或水球去罵的話，是不犯法的唷！

刑事因為不是公然侮辱而無罪，但是民事呢？

這樣的水球、信件辱罵騷擾有可能造成對方心理健康的傷害，而有民事賠償的可能？

或是版主覺得版友沒有管道找出對方資料，無法透過訴訟獲得民事賠償，而不需要說明？

在法律上，版主的說法一點都沒錯。

畢竟版友要證明心理傷害，需要先看身心科、精神科。

要找到螢幕後的加害人，若沒有透過刑事搜查單位，是非常困難的。

一般人本來並不知道刑事只處罰公然侮辱，就會以直覺的道德標準去揣測法律規定，因此多半不會胡亂丟水球、寫信辱罵人。

版主在該時機適時提出這樣的法律意見，造成該版不少版友以水球、信件蜂擁辱罵非主流意見版友的行為。

對這些傷害，版主卻輕描淡寫，要對方自己檢討自己為何造成別人攻擊。

實在很恐怖。

造成別人心理上的傷害，卻一點認知都沒有。

其實這篇文章本來是要笑笑那些連基礎經濟學概念都沒有的人，並沒有要提上面這件事情，我扯遠了。

言歸正傳，某版友一邊嫌麥當勞貴，一邊嫌他家附近麥當勞比別人貴不公平，卻還是不停去消費。

既然麥當勞分區漲價不會造成顧客流失，在利潤的考量下，麥當勞幹嘛不漲價？

今天要是這間麥當勞漲得比別間貴，生意因而變很差，相信沒多久，這家麥當勞不是降價，就是倒了。

何況，就算是連鎖店，開店成本也是大不相同的。

麥當勞認為某些店的成本太高，應該要漲價，那是他家的事。

誰規定在台灣的麥當勞一定要同價格？

既然這位版友主張麥當勞都要一樣的價格才公平，那要不要乾脆主張麥當勞應該跟國外一樣貴呢？

價格本來就是由市場決定，麥當勞的決策者不過是將價格交給區域市場定價。

談什麼公平不公平？麥當勞是營利機構，可不是慈善事業。

該版友一邊嫌不公平，一邊繼續買，只會讓他家那邊的麥當勞價格居高不下而已。

有種就拒絕消費，逼他降價求客人上門。

他這樣唉北靠母，卻又繼續掏錢消費，真是麥當勞優良的衣食父母。

有衣食父母掏錢支持，麥當勞降價？門都沒有！
		]]>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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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常看PTT某版，裡頭充斥著看別人寫的回應文章看多了，自以為很懂法律的人。<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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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次有個標題大概是在討論商品價格的問題，其中就有版友義憤填膺寫著麥當勞分區漲價不公平。<br />
<br />
竟然有不少人附和，而且，沒人噓他。<br />
<br />
大概是主流意見吧！<br />
<br />
不然該版常出沒的版友平常很愛噓別人的言論，經常發生集體圍剿某個主張與主流派意見相左的人。<br />
<br />
因此，在我熟悉該版風格之後，再也不敢在那個版貼文或回文，只敢推文，以免得罪主流派慘遭攻擊。<br />
<br />
該版版主是個法律人，本以為他會比較中肯。<br />
<br />
然而，他的某些言論，看了也是讓人很吐血。<br />
<br />
例如，在版上公開呼籲大家不要在版上罵某人，在版上罵人是觸法的，但是私下寫信或水球去罵的話，是不犯法的唷！<br />
<br />
刑事因為不是公然侮辱而無罪，但是民事呢？<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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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水球、信件辱罵騷擾有可能造成對方心理健康的傷害，而有民事賠償的可能？<br />
<br />
或是版主覺得版友沒有管道找出對方資料，無法透過訴訟獲得民事賠償，而不需要說明？<br />
<br />
在法律上，版主的說法一點都沒錯。<br />
<br />
畢竟版友要證明心理傷害，需要先看身心科、精神科。<br />
<br />
要找到螢幕後的加害人，若沒有透過刑事搜查單位，是非常困難的。<br />
<br />
一般人本來並不知道刑事只處罰公然侮辱，就會以直覺的道德標準去揣測法律規定，因此多半不會胡亂丟水球、寫信辱罵人。<br />
<br />
版主在該時機適時提出這樣的法律意見，造成該版不少版友以水球、信件蜂擁辱罵非主流意見版友的行為。<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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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這些傷害，版主卻輕描淡寫，要對方自己檢討自己為何造成別人攻擊。<br />
<br />
實在很恐怖。<br />
<br />
造成別人心理上的傷害，卻一點認知都沒有。<br />
<br />
其實這篇文章本來是要笑笑那些連基礎經濟學概念都沒有的人，並沒有要提上面這件事情，我扯遠了。<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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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歸正傳，某版友一邊嫌麥當勞貴，一邊嫌他家附近麥當勞比別人貴不公平，卻還是不停去消費。<br />
<br />
既然麥當勞分區漲價不會造成顧客流失，在利潤的考量下，麥當勞幹嘛不漲價？<br />
<br />
今天要是這間麥當勞漲得比別間貴，生意因而變很差，相信沒多久，這家麥當勞不是降價，就是倒了。<br />
<br />
何況，就算是連鎖店，開店成本也是大不相同的。<br />
<br />
麥當勞認為某些店的成本太高，應該要漲價，那是他家的事。<br />
<br />
誰規定在台灣的麥當勞一定要同價格？<br />
<br />
既然這位版友主張麥當勞都要一樣的價格才公平，那要不要乾脆主張麥當勞應該跟國外一樣貴呢？<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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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本來就是由市場決定，麥當勞的決策者不過是將價格交給區域市場定價。<br />
<br />
談什麼公平不公平？麥當勞是營利機構，可不是慈善事業。<br />
<br />
該版友一邊嫌不公平，一邊繼續買，只會讓他家那邊的麥當勞價格居高不下而已。<br />
<br />
有種就拒絕消費，逼他降價求客人上門。<br />
<br />
他這樣唉北靠母，卻又繼續掏錢消費，真是麥當勞優良的衣食父母。<br />
<br />
有衣食父母掏錢支持，麥當勞降價？門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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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6776147.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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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所見所聞 所思所想</category>
	<pubDate>Tue, 12 Aug 2008 19:57:14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版友的推理小說好書推薦</title>
	<description><![CDATA[
			我在一個跟我調性不合、充斥著排他新本格教徒的BBS偵探版，看到該版版友們對於死神的精確度一書大力推崇。

前幾天去誠品逛的時候，想起這本書是頗受好評的，順手拿起來翻了一下。

這本書是單一主角的單元短篇故事。

作者的文筆很好，將許多情境栩栩如生描寫出來，可以清楚地想像出書中人物所處的情境。

但是，作者也很囉唆，給我的感覺是在賣弄他的知識，把有點相關連的知識通通寫進來。

刪除掉許多知識性的贅文，仍不影響故事的內涵。

看著第一篇故事的進展，我越來越沒耐心，猜想著大概會這樣發展吧！

這裡大概是要就之後的故事作伏筆吧！

很快的翻完第一個故事，感覺很失望，也興不起買回去慢慢看的念頭，默默地放回書架上的顯眼處。

那兒，還放著一整疊。

是暢銷書才有的待遇。


這就是年輕人最近愛看的「推理小說」。

書皮上印著這本書，曾經得過或入圍的幾個獎。

文案寫著：「從未有過！無法歸類的推理，推理從此進化，全方位娛樂小說誕生。小說魔術師伊坂幸太郎驚豔推理文壇名作！」 

推理小說，進化成全方位娛樂小說。

推理小說迷不知道該高興還是悲傷。

我想新本格的支持者應該是很喜愛這種不用推理的娛樂小說。


這些年輕人究竟是抱著什麼心態在看推理小說呢？

看著他們支持的作品，我實在感覺不出這是推理小說。

這就是所謂進化過的推理小說。

不用推理。

這本書的文學的價值絕對是有的，拿來當寫作範本絕對是夠格。

何況，這本書也有作者欲表達的生死觀、價值觀，還有他在書中順便提到的知識，內容頗為豐富。

但是，就是沒有推理。


我寧可看些我百思不得其解、最後才拍案叫絕的推理小說，也不想看包裝了華美文藻、卻不用花腦筋就知道答案的偽推理小說。

喔喔，不能稱偽推理小說，新本格教徒會生氣，這是進化過的推理小說。


或許是我懷抱著想看推理小說的心態而翻起這本書，才會如此失望。

若是抱著看短篇小說的想法而翻閱，也許會比較有興趣看下去。

本來還想翻翻其他的推理小說，看有什麼書會讓我想抱回家的。

翻了幾本看一下書背文案，應該都是些進化過的推理小說，突然沒了看推理小說的念頭。

只好轉去漫畫區繞繞，那裡才是讓我有歸屬感的娛樂區。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我在一個跟我調性不合、充斥著排他新本格教徒的BBS偵探版，看到該版版友們對於死神的精確度一書大力推崇。<br />
<br />
前幾天去誠品逛的時候，想起這本書是頗受好評的，順手拿起來翻了一下。<br />
<br />
這本書是單一主角的單元短篇故事。<br />
<br />
作者的文筆很好，將許多情境栩栩如生描寫出來，可以清楚地想像出書中人物所處的情境。<br />
<br />
但是，作者也很囉唆，給我的感覺是在賣弄他的知識，把有點相關連的知識通通寫進來。<br />
<br />
刪除掉許多知識性的贅文，仍不影響故事的內涵。<br />
<br />
看著第一篇故事的進展，我越來越沒耐心，猜想著大概會這樣發展吧！<br />
<br />
這裡大概是要就之後的故事作伏筆吧！<br />
<br />
很快的翻完第一個故事，感覺很失望，也興不起買回去慢慢看的念頭，默默地放回書架上的顯眼處。<br />
<br />
那兒，還放著一整疊。<br />
<br />
是暢銷書才有的待遇。<br />
<br />
<br />
這就是年輕人最近愛看的「推理小說」。<br />
<br />
書皮上印著這本書，曾經得過或入圍的幾個獎。<br />
<br />
文案寫著：「從未有過！無法歸類的推理，推理從此進化，全方位娛樂小說誕生。小說魔術師伊坂幸太郎驚豔推理文壇名作！」 <br />
<br />
推理小說，進化成全方位娛樂小說。<br />
<br />
推理小說迷不知道該高興還是悲傷。<br />
<br />
我想新本格的支持者應該是很喜愛這種不用推理的娛樂小說。<br />
<br />
<br />
這些年輕人究竟是抱著什麼心態在看推理小說呢？<br />
<br />
看著他們支持的作品，我實在感覺不出這是推理小說。<br />
<br />
這就是所謂進化過的推理小說。<br />
<br />
不用推理。<br />
<br />
這本書的文學的價值絕對是有的，拿來當寫作範本絕對是夠格。<br />
<br />
何況，這本書也有作者欲表達的生死觀、價值觀，還有他在書中順便提到的知識，內容頗為豐富。<br />
<br />
但是，就是沒有推理。<br />
<br />
<br />
我寧可看些我百思不得其解、最後才拍案叫絕的推理小說，也不想看包裝了華美文藻、卻不用花腦筋就知道答案的偽推理小說。<br />
<br />
喔喔，不能稱偽推理小說，新本格教徒會生氣，這是進化過的推理小說。<br />
<br />
<br />
或許是我懷抱著想看推理小說的心態而翻起這本書，才會如此失望。<br />
<br />
若是抱著看短篇小說的想法而翻閱，也許會比較有興趣看下去。<br />
<br />
本來還想翻翻其他的推理小說，看有什麼書會讓我想抱回家的。<br />
<br />
翻了幾本看一下書背文案，應該都是些進化過的推理小說，突然沒了看推理小說的念頭。<br />
<br />
只好轉去漫畫區繞繞，那裡才是讓我有歸屬感的娛樂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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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6608249.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6608249.html</guid>
	<category>所見所聞 所思所想</category>
	<pubDate>Mon, 28 Jul 2008 01:43:52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變化</title>
	<description><![CDATA[
			不知不覺間  很多事情都變化了

曾經總愛在MSN上跟我聊上幾句的你 突然沈默了

我總不以為意 認為你只是工作忙而已


只是沒想到一個朋友帶來了你的消息

你結婚了 好一段時間

那位朋友問我怎麼沒來婚禮

我很尷尬 因為我根本連你結婚這件事情都不知道

朋友安慰我 一定是因為我在高雄太遠了

所以才沒寄喜帖給我


是不是因為在你心中我們已經不熟了？

我這樣想著  卻又不願意這樣想


好吧 那一定是因為我在高雄太遠了

我只能這樣想  不然  我會傷心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不知不覺間  很多事情都變化了<br />
<br />
曾經總愛在MSN上跟我聊上幾句的你 突然沈默了<br />
<br />
我總不以為意 認為你只是工作忙而已<br />
<br />
<br />
只是沒想到一個朋友帶來了你的消息<br />
<br />
你結婚了 好一段時間<br />
<br />
那位朋友問我怎麼沒來婚禮<br />
<br />
我很尷尬 因為我根本連你結婚這件事情都不知道<br />
<br />
朋友安慰我 一定是因為我在高雄太遠了<br />
<br />
所以才沒寄喜帖給我<br />
<br />
<br />
是不是因為在你心中我們已經不熟了？<br />
<br />
我這樣想著  卻又不願意這樣想<br />
<br />
<br />
好吧 那一定是因為我在高雄太遠了<br />
<br />
我只能這樣想  不然  我會傷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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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6574277.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6574277.html</guid>
	<category>所見所聞 所思所想</category>
	<pubDate>Fri, 25 Jul 2008 23:23:09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轉捩點</title>
	<description><![CDATA[
			人 總是有身不由己的時候

儘管想繼續像現在這樣我行我素

卻還是有不得不跟這樣的日子道別的時候


積極一點的人生是嗎？

對於那樣的人生  我從來沒有渴望

我只想要輕輕鬆鬆過日子而已


人生在世就是有責任必須扛

而我重新去過積極人生的理由

不過就是為了扛起由愛而生的責任


任性夠久了   這兩、三年來

離開家鄉的我  把照顧母親的責任扔給哥哥

他可說是一肩扛起  連同我的份在背著

無論是勞力、心力  或是經濟上的支援

我做得太少  少到連自己都汗顏


可是 母親的身體狀況一天不如一天

需要負擔的醫療費用、看護費用也越來越高

我知道我不能再任性了

也知道  我的人生 將往另一個方向前進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人 總是有身不由己的時候<br />
<br />
儘管想繼續像現在這樣我行我素<br />
<br />
卻還是有不得不跟這樣的日子道別的時候<br />
<br />
<br />
積極一點的人生是嗎？<br />
<br />
對於那樣的人生  我從來沒有渴望<br />
<br />
我只想要輕輕鬆鬆過日子而已<br />
<br />
<br />
人生在世就是有責任必須扛<br />
<br />
而我重新去過積極人生的理由<br />
<br />
不過就是為了扛起由愛而生的責任<br />
<br />
<br />
任性夠久了   這兩、三年來<br />
<br />
離開家鄉的我  把照顧母親的責任扔給哥哥<br />
<br />
他可說是一肩扛起  連同我的份在背著<br />
<br />
無論是勞力、心力  或是經濟上的支援<br />
<br />
我做得太少  少到連自己都汗顏<br />
<br />
<br />
可是 母親的身體狀況一天不如一天<br />
<br />
需要負擔的醫療費用、看護費用也越來越高<br />
<br />
我知道我不能再任性了<br />
<br />
也知道  我的人生 將往另一個方向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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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
	<link>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6569811.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6569811.html</guid>
	<category>所見所聞 所思所想</category>
	<pubDate>Fri, 25 Jul 2008 15:28:02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0分念大學又怎樣？</title>
	<description><![CDATA[
			前幾天的舊聞了，新聞媒體訪問了一堆人，無論專家或民眾，個個憂心忡忡。

0分念大學是折磨！

大學學歷不值錢！

錯誤的教育政策！

真令人費解，0分念大學，真有這麼糟嗎？

當初18分就能念大學的時候，就應該預想到會有0分念大學的一天。

現在才在唉唉叫，不覺得太晚了嗎？

說真的這個廣開大學之門的政策是否錯誤，我並沒有很明確的想法。

但是，就目前的現況來看，現在的大學這麼多，也需要些學生去養這些學校。

不然教育部很難收尾啊！

何況，誰知道考0分的人進了大學之後，就一定學不好，有人大器晚成，現在才要發憤圖強不行嗎？

真的會考0分還跑去念大學的人都不怕被折磨了，其他人在替他擔心什麼呢？


至於大學學歷不值錢，又有什麼好擔心的呢？

這年頭的老闆，若不是看你有沒有念研究所，就是看你是哪所大學畢業的。

就算念了研究所，老闆也會看是哪個研究所畢業的啊！

去問問台大畢業生，他們會不會擔心這些0分進大學的人讓大學學歷不值錢啊？

媒體訪問的某些學生認為會讓大學學歷變得不值錢，代表著這些學生將這些0分進大學的人當成競爭對手，真讓我打心底同情他們起來。

一則，他可能就是拿著現在0分就能進的大學學歷，以前起碼要考個幾十分才能念的，現在卻只要0分，實在很無奈。

二則，他可能念的是更難考的大學，卻將0分就能進大學的人當競爭對手，這種人連分辨誰是競爭對手的能力都沒有，就算大學畢業了，憑他的腦袋這輩子大概也只能夠跟0分進大學的人競爭。

這兩種人，都很可憐。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前幾天的舊聞了，新聞媒體訪問了一堆人，無論專家或民眾，個個憂心忡忡。<br />
<br />
0分念大學是折磨！<br />
<br />
大學學歷不值錢！<br />
<br />
錯誤的教育政策！<br />
<br />
真令人費解，0分念大學，真有這麼糟嗎？<br />
<br />
當初18分就能念大學的時候，就應該預想到會有0分念大學的一天。<br />
<br />
現在才在唉唉叫，不覺得太晚了嗎？<br />
<br />
說真的這個廣開大學之門的政策是否錯誤，我並沒有很明確的想法。<br />
<br />
但是，就目前的現況來看，現在的大學這麼多，也需要些學生去養這些學校。<br />
<br />
不然教育部很難收尾啊！<br />
<br />
何況，誰知道考0分的人進了大學之後，就一定學不好，有人大器晚成，現在才要發憤圖強不行嗎？<br />
<br />
真的會考0分還跑去念大學的人都不怕被折磨了，其他人在替他擔心什麼呢？<br />
<br />
<br />
至於大學學歷不值錢，又有什麼好擔心的呢？<br />
<br />
這年頭的老闆，若不是看你有沒有念研究所，就是看你是<b>哪所大學</b>畢業的。<br />
<br />
就算念了研究所，老闆也會看是哪個研究所畢業的啊！<br />
<br />
去問問台大畢業生，他們會不會擔心這些0分進大學的人讓大學學歷不值錢啊？<br />
<br />
媒體訪問的某些學生認為會讓大學學歷變得不值錢，代表著這些學生將這些0分進大學的人當成競爭對手，真讓我打心底同情他們起來。<br />
<br />
一則，他可能就是拿著現在0分就能進的大學學歷，以前起碼要考個幾十分才能念的，現在卻只要0分，實在很無奈。<br />
<br />
二則，他可能念的是更難考的大學，卻將0分就能進大學的人當競爭對手，這種人連分辨誰是競爭對手的能力都沒有，就算大學畢業了，憑他的腦袋這輩子大概也只能夠跟0分進大學的人競爭。<br />
<br />
這兩種人，都很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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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
	<link>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6542709.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6542709.html</guid>
	<category>所見所聞 所思所想</category>
	<pubDate>Tue, 22 Jul 2008 20:53:35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不吹喇叭的法官：台灣的小女孩還有沒有人權啊？</title>
	<description><![CDATA[
			強行舌吻女5秒鐘　法判男無罪2008年 06月 27日 08:36/壹蘋果網絡
彰化縣一名廖姓男子強吻前妻13歲女兒5秒鐘，且過程中將舌頭伸進小女孩嘴裡，遭檢方以妨礙性自主罪移送，但彰化地方法院的女法官卻認為，5秒鐘時間過於短暫，小女孩尚未感受到妨礙性自主權被侵害時，被告已經停止動作，所以判決被告無罪。員林警分局家暴志工隊長張雪如諷刺，三名女法官應該獲得被告「舌吻」一個以示感謝！

廖男和前妻女兒並無血緣關係，去年9月，廖男趁前妻不在，在床上強行舌吻女兒5秒鐘，小女孩嚇的推開說「爸爸你要幹嘛？」廖男才放手離開，事後小女孩家人報案，檢方依妨害性自主罪章中的強制猥褻罪將廖男提起公訴。但判決時，法官卻認為強制猥褻必須是「加害者施以強制行為，足以壓制被害人性自主權」，但小女孩被舌吻時間過短，還來不及感受到性自主權受壓制，認為廖男所犯應為性騷擾，但因性騷擾是告訴乃論罪，小女孩母親不願提告。但檢方認為，小女孩推開父親的動作，就已經代表認知到性自主權被侵犯，已經提出上訴。 



小女孩這麼小，只能用推開表示排拒，法官卻認為強行舌吻小女孩，不會讓小女孩感到性自主權受壓抑。

那以後變態都找小女孩下手好了，反正，法官會說：

如果是小女孩的話，可以唷！



同住寄養家庭 少年性侵女童 
 
【聯合報╱記者何祥裕／台北縣報導】 2008.06.27 02:58 am 
 
  
台北縣寄養家庭再度傳出性侵事件。寄養的顧姓少年毆打並性侵寄養在同一家庭的六歲女童，導致她身心受創；少年雖被判刑三年，但法官擔心若收容到少觀所恐怕變得更壞，宣告緩刑五年。

這起寄養家庭性侵案發生在九十五年九月間，當年十四歲的顧姓少年因家庭暴力經社會局安排住進寄養家庭，至於被害人則是父母離異，女童乏人照顧而住進同一寄養家庭。

顧姓少年利用寄養父母外出，將女童誘騙到自己房間內親吻，並強脫被害人褲子。被害人感到厭惡而掙扎抵抗，但顧姓少年竟然毆打才六歲的女童，並性侵得逞。

女童遭性侵害後不敢聲張，寄養父母渾然不知，直到數日後少年因為生病，由寄養爸爸陪同就醫，寄養爸爸發現少年怪怪的，經溝通後少年才說出此事。

由於少年承認犯行，法官依妨害性自主罪論罪，但若進入少年矯正學校矯正，恐怕會學習不良犯罪行為，甚至導致更嚴重的偏差行為，因此從輕判處少年三年徒刑、並宣告緩刑五年，緩刑期間保護管束。 

 

矯正學校的功能不彰，成了輕判的理由，這種少年心理不健康的犯罪行為，竟可以不用關。

那還要矯正學校幹嘛？

既然矯正學校會讓少年學習不良犯罪行為，甚至導致更嚴重的偏差行為，那還有存在的必要嗎？

難道強姦不是不良犯罪行為嗎？

雖然大部分犯重罪的少年，都不用被關。

但是，法官就不能想個能讓大家比較接受的輕判理由嗎？

例如，已有道歉、被害人原諒、提出賠償計畫、有所悔悟之類的。

像這種因為矯正學校辦得爛，就不能進去關的輕判理由，不但受害的小女孩會憎惡法官、不信任司法，一般人民對法官及司法的觀感也會變更差。



我真慶幸我沒生女兒。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a href="http://1-apple.com.tw/latest_news/index.cfm?Fuseaction=RnewsArticle&RArtID=20755&ShowDate=20080627">強行舌吻女5秒鐘　法判男無罪</a>2008年 06月 27日 08:36/壹蘋果網絡<br />
彰化縣一名廖姓男子強吻前妻13歲女兒5秒鐘，且過程中將舌頭伸進小女孩嘴裡，遭檢方以妨礙性自主罪移送，但彰化地方法院的女法官卻認為，5秒鐘時間過於短暫，小女孩尚未感受到妨礙性自主權被侵害時，被告已經停止動作，所以判決被告無罪。員林警分局家暴志工隊長張雪如諷刺，<b>三名女法官應該獲得被告「舌吻」一個以示感謝！</b><br />
<br />
廖男和前妻女兒並無血緣關係，去年9月，廖男趁前妻不在，<b>在床上強行舌吻女兒5秒鐘，小女孩嚇的推開說「爸爸你要幹嘛？」廖男才放手離開</b>，事後小女孩家人報案，檢方依妨害性自主罪章中的強制猥褻罪將廖男提起公訴。但判決時，法官卻認為強制猥褻必須是「加害者施以強制行為，足以壓制被害人性自主權」，但小女孩被舌吻時間過短，還來不及感受到性自主權受壓制，認為廖男所犯應為性騷擾，但因性騷擾是告訴乃論罪，小女孩母親不願提告。但檢方認為，小女孩推開父親的動作，就已經代表認知到性自主權被侵犯，已經提出上訴。 <br />
<br />
<br />
<br />
小女孩這麼小，只能用推開表示排拒，法官卻認為強行舌吻小女孩，不會讓小女孩感到性自主權受壓抑。<br />
<br />
那以後變態都找小女孩下手好了，反正，法官會說：<br />
<br />
如果是小女孩的話，可以唷！<br />
<br />
<br />
<br />
<a href="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4402295.shtml">同住寄養家庭 少年性侵女童 </a><br />
 <br />
【聯合報╱記者何祥裕／台北縣報導】 2008.06.27 02:58 am <br />
 <br />
  <br />
台北縣寄養家庭再度傳出性侵事件。寄養的顧姓少年毆打並性侵寄養在同一家庭的六歲女童，導致她身心受創；少年雖被判刑三年，但法官擔心若收容到少觀所恐怕變得更壞，宣告緩刑五年。<br />
<br />
這起寄養家庭性侵案發生在九十五年九月間，當年十四歲的顧姓少年因家庭暴力經社會局安排住進寄養家庭，至於被害人則是父母離異，女童乏人照顧而住進同一寄養家庭。<br />
<br />
顧姓少年利用寄養父母外出，將女童誘騙到自己房間內親吻，並強脫被害人褲子。被害人感到厭惡而掙扎抵抗，但顧姓少年竟然毆打才六歲的女童，並性侵得逞。<br />
<br />
女童遭性侵害後不敢聲張，寄養父母渾然不知，直到數日後少年因為生病，由寄養爸爸陪同就醫，寄養爸爸發現少年怪怪的，經溝通後少年才說出此事。<br />
<br />
由於少年承認犯行，法官依妨害性自主罪論罪，<b>但若進入少年矯正學校矯正，恐怕會學習不良犯罪行為，甚至導致更嚴重的偏差行為</b>，因此從輕判處少年三年徒刑、並宣告緩刑五年，緩刑期間保護管束。 <br />
<br />
 <br />
<br />
矯正學校的功能不彰，成了輕判的理由，這種少年心理不健康的犯罪行為，竟可以不用關。<br />
<br />
那還要矯正學校幹嘛？<br />
<br />
既然矯正學校會讓少年學習不良犯罪行為，甚至導致更嚴重的偏差行為，那還有存在的必要嗎？<br />
<br />
<b>難道強姦不是不良犯罪行為嗎？</b><br />
<br />
雖然大部分犯重罪的少年，都不用被關。<br />
<br />
但是，法官就不能想個能讓大家比較接受的輕判理由嗎？<br />
<br />
例如，已有道歉、被害人原諒、提出賠償計畫、有所悔悟之類的。<br />
<br />
像這種因為矯正學校辦得爛，就不能進去關的輕判理由，不但受害的小女孩會憎惡法官、不信任司法，一般人民對法官及司法的觀感也會變更差。<br />
<br />
<br />
<br />
我真慶幸我沒生女兒。
		
		]]>
	</content:encoded>
	<link>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6235415.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6235415.html</guid>
	<category>所見所聞 所思所想</category>
	<pubDate>Fri, 27 Jun 2008 10:17:39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部落客廣告</title>
	<description><![CDATA[
			最近發現有些部落格會放廣告，不知道實益如何？

乾脆來試試看，看看像我這樣流量小小的站，放起來效果怎麼樣，要累積到能領出來的1,000元，是要到何年何月何日？


這個網站有許多精美的廣告詞。

用 BloggerAds 替自已加薪

以我部落格的流量，大概很微薄吧！（遮臉）



用 BloggerAds 替公益盡心力

是還滿常出現些公益廣告，感覺好像比較不那麼商業化。

為善積德，聽起來比賺錢好聽多了。

這招滿高明的，可以讓人降低對部落格商業化的抵抗。


用BloggerAds讓部落格不丁丁

這根本是風馬牛不相干吧！


用BloggerAds打造部落格品牌

BloggerAds又沒幫我的部落格打廣告...品牌！？

倒是給我很多品牌放在部落格。


用BloggerAds來喝咖啡

一個月累積的收益不知道能不能喝一杯？也許要一年？（遮臉）


用BloggerAds不怕沒菜錢

以我的流量來看，菜錢靠這個，早就餓死了...


用BloggerAds讓部落格更精采

如果說豐富，我還能接受。

看那三排豐富的廣告！

既然都放廣告了，乾脆一口氣放個三欄。

至於精彩？要是能讓人選擇廣告就好了。



我拿舊部落格試用了一天，發現這個廣告平台計算首頁開啟的次數的報表還滿清楚的，很好查閱。

比起我自己放的計數器容易閱讀太多了。

好吧，我承認其實是我不喜歡看英文的計數器報表。

而且，試用了一天之後，看到我曾經申請過的所有的舊部落格，加起來替我賺了微薄的0.31元薪水。

0.31元，就讓這張報表，看起來比單純的點閱率報告來得有趣多了。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最近發現有些部落格會放廣告，不知道實益如何？<br />
<br />
乾脆來試試看，看看像我這樣流量小小的站，放起來效果怎麼樣，要累積到能領出來的1,000元，是要到何年何月何日？<br />
<br />
<br />
這個網站有許多精美的廣告詞。<br />
<br />
<a href="http://author.bloggerads.net/01_join_read.aspx?refid=10001&amp;id=20080624000117" target="_blank">用 BloggerAds 替自已加薪</a><br />
<br />
以我部落格的流量，大概很微薄吧！（遮臉）<br />
<br />
<br />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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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是還滿常出現些公益廣告，感覺好像比較不那麼商業化。<br />
<br />
為善積德，聽起來比賺錢好聽多了。<br />
<br />
這招滿高明的，可以讓人降低對部落格商業化的抵抗。<br />
<br />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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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這根本是風馬牛不相干吧！<br />
<br />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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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BloggerAds又沒幫我的部落格打廣告...品牌！？<br />
<br />
倒是給我很多品牌放在部落格。<br />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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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月累積的收益不知道能不能喝一杯？也許要一年？（遮臉）<br />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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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以我的流量來看，菜錢靠這個，早就餓死了...<br />
<br />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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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如果說豐富，我還能接受。<br />
<br />
看那三排豐富的廣告！<br />
<br />
既然都放廣告了，乾脆一口氣放個三欄。<br />
<br />
至於精彩？要是能讓人選擇廣告就好了。<br />
<br />
<br />
<br />
我拿舊部落格試用了一天，發現這個廣告平台計算首頁開啟的次數的報表還滿清楚的，很好查閱。<br />
<br />
比起我自己放的計數器容易閱讀太多了。<br />
<br />
好吧，我承認其實是我不喜歡看英文的計數器報表。<br />
<br />
而且，試用了一天之後，看到我曾經申請過的所有的舊部落格，加起來替我賺了微薄的0.31元薪水。<br />
<br />
0.31元，就讓這張報表，看起來比單純的點閱率報告來得有趣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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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
	<link>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6234803.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6234803.html</guid>
	<category>所見所聞 所思所想</category>
	<pubDate>Fri, 27 Jun 2008 03:24:51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格友搬家了</title>
	<description><![CDATA[
			兩個認識四年多的朋友，一前一後從樂多搬走了。

我並不知道他們對樂多有什麼不滿。

我對樂多網誌也不是全然滿意的。

例如，無法自訂發佈時間、沒有大容量相簿供部落客使用、沒有計數器。


最近，無名小站跟奇摩合併，讓我因此有了一個無名帳號，也讓我興起搬家的念頭。

我並不喜歡兩年前的無名。

原來的無名帳號，大概半年前還在，合併後卻無法登入，也許消失了吧！

幸好，我從來沒有在那裡放什麼重要的東西。

只是我比較喜歡原來的帳號名稱。

現在與奇摩合併後的無名帳號，是使用與奇摩相同的帳號名稱，我不喜歡。

看了一下合併的規定，在我已經以奇摩開啟新的無名之後，似乎是沒辦法找回舊帳號了。

雖然起了想搬家的念頭，一直沒有付諸行動。


樂多也有它的優點。

例如，樂多一個帳號就可以開啟很多個部落格。

對於習於狡兔三窟的人來說，開10個部落格都不嫌少，這裡是個很棒的選擇。

樂多也有很容易與志同道合者共同經營部落格的介面。

若能夠找到志同道合的人一起充實部落格內容，也需要有個容易上手的介面支援，這裡提供了對共同創作非常友善的介面。


部落格是需要長期經營的，跟友情一樣。

這些年來，部落格換來換去，一旦搬家，許多常來分享朋友也會因此斷了聯絡。

想起來真感慨。

四年多前在PCHOME新聞台留言版一起打車輪戰筆戰的版友們，現在也只剩四個還有聯繫而已。


樂多網誌沒有留言版，分散在文章裡頭的回應，有好處也有壞處。

好的是訪客能直接針對文章做回應，壞的是格主、訪客與訪客彼此之間的互動都減少了許多。

雖然之後推出樂多朋友這個功能，但是與樂多網誌又不完全結合，並不是很好用。

交友功能也不如奇摩或PCHOME的交友網站齊全，交友變成一種很刻意的行為。

我刻意去使用它的交友功能。

透過這個平台，去瞭解邀請我當朋友的人在想些什麼，做些什麼；也主動邀了些覺得還不錯的人做朋友。

可是，這一切都讓我感覺好做作。

儘管交友平台有留言版，但是與網誌沒有結合。

針對網誌，只能回應。

這會讓互動侷限在訪客與格主之間，而訪客也不見得會再回來看格主的回應。

突然懷念起PCHOME新聞台當年那種陽春介面，雖然不是很好用，但是，那暱稱為後台的留言版卻是個熱鬧非凡的地方！

就像個交際舞會，大家七嘴八舌對談著、筆戰著。

就算是意見不相同的人，也可能成為朋友。

而朋友們用MSN討救兵一起筆戰的日子，更是令人懷念。

但是，PCHOME現在也開放回應了。

有著交際舞會味道的後台，也已經成為過去式。

我再也搬不回那個我最懷念的部落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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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兩個認識四年多的朋友，一前一後從樂多搬走了。<br />
<br />
我並不知道他們對樂多有什麼不滿。<br />
<br />
我對樂多網誌也不是全然滿意的。<br />
<br />
例如，無法自訂發佈時間、沒有大容量相簿供部落客使用、沒有計數器。<br />
<br />
<br />
最近，無名小站跟奇摩合併，讓我因此有了一個無名帳號，也讓我興起搬家的念頭。<br />
<br />
我並不喜歡兩年前的無名。<br />
<br />
原來的無名帳號，大概半年前還在，合併後卻無法登入，也許消失了吧！<br />
<br />
幸好，我從來沒有在那裡放什麼重要的東西。<br />
<br />
只是我比較喜歡原來的帳號名稱。<br />
<br />
現在與奇摩合併後的無名帳號，是使用與奇摩相同的帳號名稱，我不喜歡。<br />
<br />
看了一下合併的規定，在我已經以奇摩開啟新的無名之後，似乎是沒辦法找回舊帳號了。<br />
<br />
雖然起了想搬家的念頭，一直沒有付諸行動。<br />
<br />
<br />
樂多也有它的優點。<br />
<br />
例如，樂多一個帳號就可以開啟很多個部落格。<br />
<br />
對於習於狡兔三窟的人來說，開10個部落格都不嫌少，這裡是個很棒的選擇。<br />
<br />
樂多也有很容易與志同道合者共同經營部落格的介面。<br />
<br />
若能夠找到志同道合的人一起充實部落格內容，也需要有個容易上手的介面支援，這裡提供了對共同創作非常友善的介面。<br />
<br />
<br />
部落格是需要長期經營的，跟友情一樣。<br />
<br />
這些年來，部落格換來換去，一旦搬家，許多常來分享朋友也會因此斷了聯絡。<br />
<br />
想起來真感慨。<br />
<br />
四年多前在PCHOME新聞台留言版一起打車輪戰筆戰的版友們，現在也只剩四個還有聯繫而已。<br />
<br />
<br />
樂多網誌沒有留言版，分散在文章裡頭的回應，有好處也有壞處。<br />
<br />
好的是訪客能直接針對文章做回應，壞的是格主、訪客與訪客彼此之間的互動都減少了許多。<br />
<br />
雖然之後推出樂多朋友這個功能，但是與樂多網誌又不完全結合，並不是很好用。<br />
<br />
交友功能也不如奇摩或PCHOME的交友網站齊全，交友變成一種很刻意的行為。<br />
<br />
我刻意去使用它的交友功能。<br />
<br />
透過這個平台，去瞭解邀請我當朋友的人在想些什麼，做些什麼；也主動邀了些覺得還不錯的人做朋友。<br />
<br />
可是，這一切都讓我感覺好做作。<br />
<br />
儘管交友平台有留言版，但是與網誌沒有結合。<br />
<br />
針對網誌，只能回應。<br />
<br />
這會讓互動侷限在訪客與格主之間，而訪客也不見得會再回來看格主的回應。<br />
<br />
突然懷念起PCHOME新聞台當年那種陽春介面，雖然不是很好用，但是，那暱稱為後台的留言版卻是個熱鬧非凡的地方！<br />
<br />
就像個交際舞會，大家七嘴八舌對談著、筆戰著。<br />
<br />
就算是意見不相同的人，也可能成為朋友。<br />
<br />
而朋友們用MSN討救兵一起筆戰的日子，更是令人懷念。<br />
<br />
但是，PCHOME現在也開放回應了。<br />
<br />
有著交際舞會味道的後台，也已經成為過去式。<br />
<br />
我再也搬不回那個我最懷念的部落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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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
	<link>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6225875.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6225875.html</guid>
	<category>所見所聞 所思所想</category>
	<pubDate>Tue, 24 Jun 2008 21:08:13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新聞：「違法的人都應受處罰？」試題有疑義 心測中心不改答案</title>
	<description><![CDATA[
			先看新聞

「違法的人都應受處罰？」試題有疑義 心測中心不改答案
 更新日期:2008/05/31 04:35 韓國棟台北報導 中時電子報

「凡是違法的人都應受到處罰？」今年國中第一次國中基本學力測驗社會科出了一道考題，要考生判斷上述這句話正不正確，標準答案是「正確」，但有十八名考生和七名老師向試務委員會申請「疑義」解釋，並且認為心測中心的答案不對；提出疑義的考生和老師說，無行為能力人的違法行為都不罰，因此這句話未必完全正確。


這次基測社會科第卅題的考題如下：


下列是有關「法治」概念的相關解釋：在民主國家，「所有法律均由司法人員制定及執行」（甲），政府和人民都要遵守，但「政府基於施政的需要不必受法律的約束」（乙），可以「由總統依現況逕行公布法律」（丙），而且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凡是違法的人都應受到處罰」（丁）。前述說法哪一項正確？（A）甲（B）乙（C）丙（D）丁。


心測中心公布的標準答案是（D）。十八名考生和七名老師無法接受，提出疑義申請。心測中心給這些考生和老師回覆了一封上千字的解釋說明，而且標準答案維持不變。心測中心解釋說，無行為能力人不法害他人權力時，法定代理人仍須負連帶賠償責任，「此亦屬於廣義的制裁」。


黃姓考生家長收到心測中心上千字的解釋函之後，非常不滿的向本報投訴。她說，社會科考題應力求嚴謹，不應過分簡略出題，造成考生疑惑。她的孩子知道無行為能力人的行為不罰，想的比較深入，所以認為甲、乙、丙、丁四句話都不正確，心測中心怎麼可以用他孩子「對試題內容過度衍生的判斷」，推卸出題語意不清的責任？她要求心測中心這道考題不計分。


＝＝＝＝＝＝＝＝＝＝＝＝＝＝＝＝＝＝＝＝＝＝＝

像這種沒有法治觀念的老師，憑什麼出法治的題目？

連最簡單的基本法學概念都沒有，還賴皮一定要計分？

我們的教育界，真是令人大開眼界！

我們的教育界充斥著這種人，難怪國民教育很難教育出具有法治素養的人民。


給這些成長中的孩子們建立正確的法治觀念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而且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凡是違法的人都應受到處罰」（丁），這個答案很明顯後半段絕對是錯誤的。

就連這個答案的前半段，在台灣都不是百分之百正確的，只能說是一個正確的理想而已。

如果只是把正確的理想作為標準答案，我不會有什麼意見。

但是，後半段錯的離譜的答案，本來就應該送分。

心測中心的處理方式，不但不送分，還硬凹，這種行為更是離譜。


法定代理人負連帶賠償責任就等於廣義的制裁？就能夠與違法的人都應受到處罰畫上等號？

民、刑事的概念混為一談！

賠償、處罰傻傻分不清。

法定代理人負擔的是因自己疏於監督而生的民事賠償責任，與刑事責任毫無關連。

那是賠償，只能彌補被害人的損害而已，根本不是處罰。

答案出錯並不可恥，可恥的是答案出錯不想彌補錯誤，還想硬凹的人。

不只更加暴露心測中心的主事者毫無法治素養的一面，還讓人覺得這些人完全沒有羞恥心。

哀哉，我們的國家幼苗，心測中心給他們上了一課，讓他們學會怎樣死不認錯了。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先看新聞<br />
<br />
<a href="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531/4/10atd.html">「違法的人都應受處罰？」試題有疑義 心測中心不改答案</a><br />
 更新日期:2008/05/31 04:35 韓國棟台北報導 中時電子報<br />
<br />
「凡是違法的人都應受到處罰？」今年國中第一次國中基本學力測驗社會科出了一道考題，要考生判斷上述這句話正不正確，標準答案是「正確」，但有十八名考生和七名老師向試務委員會申請「疑義」解釋，並且認為心測中心的答案不對；提出疑義的考生和老師說，無行為能力人的違法行為都不罰，因此這句話未必完全正確。<br />
<br />
<br />
這次基測社會科第卅題的考題如下：<br />
<br />
<br />
下列是有關「法治」概念的相關解釋：在民主國家，「所有法律均由司法人員制定及執行」（甲），政府和人民都要遵守，但「政府基於施政的需要不必受法律的約束」（乙），可以「由總統依現況逕行公布法律」（丙），而且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凡是違法的人都應受到處罰」（丁）。前述說法哪一項正確？（A）甲（B）乙（C）丙（D）丁。<br />
<br />
<br />
心測中心公布的標準答案是（D）。十八名考生和七名老師無法接受，提出疑義申請。心測中心給這些考生和老師回覆了一封上千字的解釋說明，而且標準答案維持不變。心測中心解釋說，無行為能力人不法害他人權力時，法定代理人仍須負連帶賠償責任，「此亦屬於廣義的制裁」。<br />
<br />
<br />
黃姓考生家長收到心測中心上千字的解釋函之後，非常不滿的向本報投訴。她說，社會科考題應力求嚴謹，不應過分簡略出題，造成考生疑惑。她的孩子知道無行為能力人的行為不罰，想的比較深入，所以認為甲、乙、丙、丁四句話都不正確，心測中心怎麼可以用他孩子「對試題內容過度衍生的判斷」，推卸出題語意不清的責任？她要求心測中心這道考題不計分。<br />
<br />
<br />
＝＝＝＝＝＝＝＝＝＝＝＝＝＝＝＝＝＝＝＝＝＝＝<br />
<br />
像這種沒有法治觀念的老師，憑什麼出法治的題目？<br />
<br />
連最簡單的基本法學概念都沒有，還賴皮一定要計分？<br />
<br />
我們的教育界，真是令人大開眼界！<br />
<br />
我們的教育界充斥著這種人，難怪國民教育很難教育出具有法治素養的人民。<br />
<br />
<br />
給這些成長中的孩子們建立正確的法治觀念是非常重要的事情。<br />
<br />
而且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凡是違法的人都應受到處罰」（丁），這個答案很明顯後半段絕對是錯誤的。<br />
<br />
就連這個答案的前半段，在台灣都不是百分之百正確的，只能說是一個正確的理想而已。<br />
<br />
如果只是把正確的理想作為標準答案，我不會有什麼意見。<br />
<br />
但是，後半段錯的離譜的答案，本來就應該送分。<br />
<br />
心測中心的處理方式，不但不送分，還硬凹，這種行為更是離譜。<br />
<br />
<br />
法定代理人負連帶賠償責任就等於廣義的制裁？就能夠與違法的人都應受到處罰畫上等號？<br />
<br />
民、刑事的概念混為一談！<br />
<br />
賠償、處罰傻傻分不清。<br />
<br />
法定代理人負擔的是因自己<b>疏於監督</b>而生的民事賠償責任，與刑事責任毫無關連。<br />
<br />
那是賠償，只能彌補被害人的損害而已，根本不是處罰。<br />
<br />
答案出錯並不可恥，可恥的是答案出錯不想彌補錯誤，還想硬凹的人。<br />
<br />
不只更加暴露心測中心的主事者毫無法治素養的一面，還讓人覺得這些人完全沒有羞恥心。<br />
<br />
哀哉，我們的國家幼苗，心測中心給他們上了一課，讓他們學會怎樣死不認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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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
	<link>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6114089.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6114089.html</guid>
	<category>所見所聞 所思所想</category>
	<pubDate>Sat, 31 May 2008 08:21:37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女權主義</title>
	<description><![CDATA[
			朋友在部落格最近寫了篇「性別歧視」。

這個議題曾經想寫，可是我溫和派當久了，寫不出來這種批判文章該有的魄力，就不敢提筆。

看到這位筆鋒銳利的朋友寫了這一篇文章，實在是心有戚戚焉。

當然，他的文章很毒辣，舉的也是相對極端的例子。

「藉由掌控男人來間接掌控社會 絕對比親自出馬真刀真槍 來得簡單愉快又容易 也符合某些女人的個性」

確實有這種女人存在。

那位將乳房視為社交工具的小姐，就將上述這句話，發揮得淋漓盡致。

＝＝＝＝＝＝＝＝＝＝＝＝＝＝＝＝＝＝＝＝

我會想到這個議題，是因很小的一件事而起。

我在PTT的某版，看到一個女孩子寫的文章被噓，只因為她整篇文章充滿了撒嬌的語氣。

（註：BBS多半都有推文、噓文的設計，支持的文章可以選推文鼓勵，反之則可以選噓文落井下石。）

一開始是有人帶頭噓她一定是人妖，男生假裝的。

接著，一堆人給她噓文，也有人要她貼照片。

後來，有人貼出如何找她照片的關鍵字，有人看了照片暗示她長得普通。

接下來，開始有自稱女生的版友噓文。

多半說討厭她的語氣。

就連這個女孩子取的暱稱裡頭有「娃娃」兩個字也有意見。

我覺得這些噓的理由滿含糊的。

就推：「雖然我不認識她  可是女孩子被噓是會傷心的 至少說說哪裡有問題 讓她有機會修文吧」

沒想到引發更多女生噓她 ，語氣、語氣、語氣，都說她語氣不好。

可是，幾乎沒人具體地說她語氣哪有問題。

還包括一些不知道在噓啥的男生。

也有人抗議，說男孩子被噓也會傷心。

（我承認我以偏蓋全，不過，絕大多數的女孩子確實比較容易受傷啊！就像我會說女孩子長得嬌小，可是這世界上還是存在著健美小姐。總之，這決不是爭議重點。）

我就順手推了句：「嗚 我看原PO還是貼照片好了」。

接著，就開始有人點名我是個「精蟲上腦的宅男」。

也有人很義正辭嚴地指正我：以為貼照片就有用嗎？

怎麼會沒用？是男人就摸著自己的良心講話啊！

該版正好有位在部落格相本放清涼照片的女孩子，曾經寫過爭議文章，雖然零零落落有人噓，但是替她推文的親衛隊多更多，都快推爆了。

諷刺的是翻閱前後幾天，正好有位男性版友寫了類似文章，就被噓爆了。

我舉這個例子，就沒人質疑我照片問題，畢竟這個例子在某版應該是滿有名的。

後來，開始有許多女生噓：「不要利用"女"這個身份,讓同性別的人很不舒服」。

還有個可愛的女生很認真地跟我說，當大家努力證明女生不用靠女生的身份也能夠很好的時候，原PO卻甩了大家巴掌。

我跟她來往了幾封信，我只簡單表達我能接受這樣撒嬌的女孩子。

同時，我也丟水球安慰一下撒嬌的原PO。

我看到給人這麼愛撒嬌的女孩子被噓成那樣，會擔心她躲到棉被哭。

她倒是說她自己沒有關係，還對版友說我是精蟲上腦的宅男感到忿忿不平。

最後，她乾脆找自己朋友來噓。

面對這不愉快的情境，她自有一番應對之道，想來我是白擔心了。

＝＝＝＝＝＝＝＝＝＝＝＝＝＝＝＝＝＝＝＝

我當溫和派太久了，久到沒精神跟這些女權主義者玩筆戰。

不過，我打心底覺得無視於男女先天差異的女權（至上）主義，絕對不是個正向的發展。

光是月經這檔子事，就足以劃下男女間的鴻溝了，何必要無視於男女天生的差別呢？

賀爾蒙是個神奇的東西，支配著人類的一舉一動。

體內賀爾蒙轉變，心情也會跟著洗三溫暖。

想要當女強人的去當女強人，想要當小女人的去當小女人，讓女人掌握自己的人生，不是很好嘛？

女權主義努力的目標，不就是為了讓女人做自己！不是讓女人為難女人的。

為什麼非得每個女人都跟女強人一樣？又不是搞共產主義的齊頭式平等。

想撒嬌的女性，就得打入黑五類噓到爆？

就算她愛撒嬌又怎樣？她就是愛撒嬌啊！為什麼一個女人愛撒嬌、想撒嬌卻不能撒嬌？

女權主義是這樣子的嗎？當一個女人，不能順著她的個性，做她想做的事，女權主義怎麼可能會成功？

更何況，為什麼一個女孩子的撒嬌文章，就是打了「努力證明自己的女生」一巴掌？

難道對自己身為女性的自信，只因為一個小女生的撒嬌就被摧毀了嗎？

在我看來，會這樣說的女生，只學到了女權主義的皮。

那個被噓爆了，卻還能自得其樂的撒嬌女孩，才真得了女權主義的骨。

我只有短短回那女生一封信，我能接受這樣撒嬌的女孩子。

跟他解釋一下，為什麼我不認為撒嬌的女孩子有什麼錯的原因。

畢竟，在我這年代愛撒嬌的女孩子，比比皆是。

要是四年前那個酷愛筆戰的我，一定將她教訓一番。

只是對於一個一心一意想證明自己不靠男人也能自己做得很好的女生，去講女人撒嬌也無不可的想法，一定不會被接受，只會讓我樹立一個（甚至一群）筆戰的敵人而已。

她還肯跟我以書信討論，就可以當朋友。

能當朋友，別當敵人。

也許將來有機會能再多聊天，還有機會讓她敞開心胸去思考另一種想法。

另外，針對很多人噓文說：「不要利用"女"這個身份,讓同性別的人很不舒服」。

其實，我對那篇充滿撒嬌的文章沒有感覺，對噓文反而比較感興趣。

利用"女"這個身份？只因為撒嬌的語氣，就被認為是在利用女性身份。

那麼，一直強調自己是女性，但有能力，很獨立，不用靠男人，不也是利用"女"這個身份。

有本事的女人，根本就不會像這樣刻意強調自己是女人，卻還能達到某種成就。

真正有自信的女強人，都是擺著一副「我」就是這樣的模樣。

舉個例子，還是那位舉重若輕的乳房社交工具小姐，她真的是一位非常經典的女強人。

固然我不同意她很多看法，但我認為她非常瞭解她身為女性公眾人物的魅力在哪，也徹底加以利用，而有所成就。

反觀，那些需要特別強調自己是女生卻達成某些成就的女生，根本是自信不足。

不過，是藉由踩著其他沒達成相同成就的女生的頭，在炫耀自己比其他女生的能力更好而已。

這社會上，有多少男人會刻意強調自己是男人，但很獨立的，不靠女人也過得很好？

如果真心認為女人非弱者的話，就不會去強調自己身為女生也能怎樣。

會這樣講的人，根本就是假的女權主義者。

難怪這些人身為女人的自信，會這一個撒嬌小女孩給輕易摧毀了。

＝＝＝＝＝＝＝＝＝＝＝＝＝＝＝＝＝＝＝＝

朋友文章的網址：http://blog.roodo.com/shifting/archives/6089443.html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朋友在<a href="http://blog.roodo.com/shifting/">部落格</a>最近寫了篇<a href="http://blog.roodo.com/shifting/archives/6089443.html"><b>「性別歧視」</b></a>。<br />
<br />
這個議題曾經想寫，可是我溫和派當久了，寫不出來這種批判文章該有的魄力，就不敢提筆。<br />
<br />
看到這位筆鋒銳利的朋友寫了這一篇文章，實在是心有戚戚焉。<br />
<br />
當然，他的文章很毒辣，舉的也是相對極端的例子。<br />
<br />
「<b>藉由掌控男人來間接掌控社會 絕對比親自出馬真刀真槍 來得簡單愉快又容易 也符合某些女人的個性</b>」<br />
<br />
確實有這種女人存在。<br />
<br />
那位將乳房視為社交工具的小姐，就將上述這句話，發揮得淋漓盡致。<br />
<br />
＝＝＝＝＝＝＝＝＝＝＝＝＝＝＝＝＝＝＝＝<br />
<br />
我會想到這個議題，是因很小的一件事而起。<br />
<br />
我在PTT的某版，看到一個女孩子寫的文章被噓，只因為她整篇文章充滿了撒嬌的語氣。<br />
<br />
（註：BBS多半都有推文、噓文的設計，支持的文章可以選推文鼓勵，反之則可以選噓文落井下石。）<br />
<br />
一開始是有人帶頭噓她一定是<b>人妖</b>，男生假裝的。<br />
<br />
接著，一堆人給她噓文，也有人要她貼照片。<br />
<br />
後來，有人貼出如何找她照片的關鍵字，有人看了照片暗示她長得普通。<br />
<br />
接下來，開始有自稱女生的版友噓文。<br />
<br />
多半說討厭她的語氣。<br />
<br />
就連這個女孩子取的暱稱裡頭有「<b>娃娃</b>」兩個字也有意見。<br />
<br />
我覺得這些噓的理由滿含糊的。<br />
<br />
就推：「雖然我不認識她  可是女孩子被噓是會傷心的 至少說說哪裡有問題 讓她有機會修文吧」<br />
<br />
沒想到引發更多女生噓她 ，語氣、語氣、語氣，都說她語氣不好。<br />
<br />
可是，幾乎沒人具體地說她語氣哪有問題。<br />
<br />
還包括一些不知道在噓啥的男生。<br />
<br />
也有人抗議，說男孩子被噓也會傷心。<br />
<br />
（我承認我以偏蓋全，不過，絕大多數的女孩子確實比較容易受傷啊！就像我會說女孩子長得嬌小，可是這世界上還是存在著健美小姐。總之，這決不是爭議重點。）<br />
<br />
我就順手推了句：「嗚 我看原PO還是貼照片好了」。<br />
<br />
接著，就開始有人點名我是個「<b>精蟲上腦的宅男</b>」。<br />
<br />
也有人很義正辭嚴地指正我：以為貼照片就有用嗎？<br />
<br />
怎麼會沒用？是男人就摸著自己的良心講話啊！<br />
<br />
該版正好有位在部落格相本放清涼照片的女孩子，曾經寫過爭議文章，雖然零零落落有人噓，但是替她推文的親衛隊多更多，都快推爆了。<br />
<br />
諷刺的是翻閱前後幾天，正好有位男性版友寫了類似文章，就被噓爆了。<br />
<br />
我舉這個例子，就沒人質疑我照片問題，畢竟這個例子在某版應該是滿有名的。<br />
<br />
後來，開始有許多女生噓：「不要利用"女"這個身份,讓同性別的人很不舒服」。<br />
<br />
還有個可愛的女生很認真地跟我說，當大家努力證明女生不用靠女生的身份也能夠很好的時候，原PO卻甩了大家巴掌。<br />
<br />
我跟她來往了幾封信，我只簡單表達我能接受這樣撒嬌的女孩子。<br />
<br />
同時，我也丟水球安慰一下撒嬌的原PO。<br />
<br />
我看到給人這麼愛撒嬌的女孩子被噓成那樣，會擔心她躲到棉被哭。<br />
<br />
她倒是說她自己沒有關係，還對版友說我是精蟲上腦的宅男感到忿忿不平。<br />
<br />
最後，她乾脆找自己朋友來噓。<br />
<br />
面對這不愉快的情境，她自有一番應對之道，想來我是白擔心了。<br />
<br />
＝＝＝＝＝＝＝＝＝＝＝＝＝＝＝＝＝＝＝＝<br />
<br />
我當溫和派太久了，久到沒精神跟這些女權主義者玩筆戰。<br />
<br />
不過，我打心底覺得無視於男女先天差異的女權（至上）主義，絕對不是個正向的發展。<br />
<br />
光是月經這檔子事，就足以劃下男女間的鴻溝了，何必要無視於男女天生的差別呢？<br />
<br />
賀爾蒙是個神奇的東西，支配著人類的一舉一動。<br />
<br />
體內賀爾蒙轉變，心情也會跟著洗三溫暖。<br />
<br />
想要當女強人的去當女強人，想要當小女人的去當小女人，讓女人掌握自己的人生，不是很好嘛？<br />
<br />
女權主義努力的目標，不就是為了讓女人做自己！不是讓女人為難女人的。<br />
<br />
為什麼非得每個女人都跟女強人一樣？又不是搞共產主義的齊頭式平等。<br />
<br />
想撒嬌的女性，就得打入黑五類噓到爆？<br />
<br />
就算她愛撒嬌又怎樣？她就是愛撒嬌啊！為什麼一個女人愛撒嬌、想撒嬌卻不能撒嬌？<br />
<br />
女權主義是這樣子的嗎？當一個女人，不能順著她的個性，做她想做的事，女權主義怎麼可能會成功？<br />
<br />
更何況，為什麼一個女孩子的撒嬌文章，就是打了「努力證明自己的女生」一巴掌？<br />
<br />
難道對自己身為女性的自信，只因為一個小女生的撒嬌就被摧毀了嗎？<br />
<br />
在我看來，會這樣說的女生，只學到了女權主義的皮。<br />
<br />
那個被噓爆了，卻還能自得其樂的撒嬌女孩，才真得了女權主義的骨。<br />
<br />
我只有短短回那女生一封信，我能接受這樣撒嬌的女孩子。<br />
<br />
跟他解釋一下，為什麼我不認為撒嬌的女孩子有什麼錯的原因。<br />
<br />
畢竟，在我這年代愛撒嬌的女孩子，比比皆是。<br />
<br />
要是四年前那個酷愛筆戰的我，一定將她教訓一番。<br />
<br />
只是對於一個<b>一心一意想證明自己不靠男人也能自己做得很好</b>的女生，去講女人撒嬌也無不可的想法，一定不會被接受，只會讓我樹立一個（甚至一群）筆戰的敵人而已。<br />
<br />
她還肯跟我以書信討論，就可以當朋友。<br />
<br />
能當朋友，別當敵人。<br />
<br />
也許將來有機會能再多聊天，還有機會讓她敞開心胸去思考另一種想法。<br />
<br />
另外，針對很多人噓文說：「不要利用"女"這個身份,讓同性別的人很不舒服」。<br />
<br />
其實，我對那篇充滿撒嬌的文章沒有感覺，對噓文反而比較感興趣。<br />
<br />
利用"女"這個身份？只因為撒嬌的語氣，就被認為是在利用女性身份。<br />
<br />
那麼，<b>一直強調自己是女性，但有能力，很獨立，不用靠男人，不也是利用"女"這個身份</b>。<br />
<br />
有本事的女人，根本就不會像這樣刻意強調自己是女人，卻還能達到某種成就。<br />
<br />
真正有自信的女強人，都是擺著一副「我」就是這樣的模樣。<br />
<br />
舉個例子，還是那位舉重若輕的乳房社交工具小姐，她真的是一位非常經典的女強人。<br />
<br />
固然我不同意她很多看法，但我認為她非常瞭解她身為女性公眾人物的魅力在哪，也徹底加以利用，而有所成就。<br />
<br />
反觀，那些需要特別強調自己是女生卻達成某些成就的女生，根本是自信不足。<br />
<br />
不過，是<b>藉由踩著其他沒達成相同成就的女生的頭，在炫耀自己比其他女生的能力更好而已</b>。<br />
<br />
這社會上，有多少男人會刻意強調自己是男人，但很獨立的，不靠女人也過得很好？<br />
<br />
如果真心認為女人非弱者的話，就不會去強調自己身為女生也能怎樣。<br />
<br />
會這樣講的人，根本就是假的女權主義者。<br />
<br />
難怪這些人身為女人的自信，會這一個撒嬌小女孩給輕易摧毀了。<br />
<br />
＝＝＝＝＝＝＝＝＝＝＝＝＝＝＝＝＝＝＝＝<br />
<br />
朋友文章的網址：http://blog.roodo.com/shifting/archives/6089443.html
		
		]]>
	</content:encoded>
	<link>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6094171.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6094171.html</guid>
	<category>所見所聞 所思所想</category>
	<pubDate>Tue, 27 May 2008 04:28:27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遲來的信</title>
	<description><![CDATA[
			朋友轉寄了封電子郵件，是台東家扶中心的信函，裡頭寫著4月一整個月沒有物資援助湧入的情形，希望大家能夠幫忙。

剛剛上去台東家扶中心的網站看了一下，幸好，或許是自由時報之前有報導，加上網有熱心轉寄的關係，五月份的資源已經充足。

台東家扶中心希望能分散資源、細水長流，如果有資源，等六月份再寄來。

目前還需要的物資有：

食品類： 
麵條、泡麵、米粉、麥片、奶粉、醬油、沙拉油、糖果、餅乾類等。 

日常用品類： 
洗衣粉、沐浴乳、肥皂、毛巾、牙膏、牙刷、洗碗精、水壺、尿布、衛生紙等。 

學用品類： 
書桌、蠟筆、彩色筆、尺、圓規、筆記本、信紙、畫冊、水彩、削鉛筆機、字典等 

家庭用品類： 
床墊、鍋子、涼被、腳踏車 

家電用品類： 

電風扇、電鍋、手提CD、二手電腦、開飲機、洗衣機、冰箱、電視

詳情參閱：http://www.ccf-tt.org.tw/index_needs.php


雖然小時候家境不怎麼好，但也從來不缺那些東西。

一個台灣、兩個世界。

想到還有人缺乏這些東西，就覺得很感傷。

尤其是小猴子總是不愛惜文具，老是搞丟鉛筆、橡皮擦，很少好好用完過。

那些搞丟的東西，說不定夠別人念到小學畢業。

教子無方啊！唉！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朋友轉寄了封電子郵件，是台東家扶中心的信函，裡頭寫著4月一整個月沒有物資援助湧入的情形，希望大家能夠幫忙。<br />
<br />
剛剛上去台東家扶中心的網站看了一下，幸好，或許是自由時報之前有報導，加上網有熱心轉寄的關係，五月份的資源已經充足。<br />
<br />
台東家扶中心希望能分散資源、細水長流，如果有資源，等六月份再寄來。<br />
<br />
目前還需要的物資有：<br />
<br />
<b>食品類： <br />
麵條、泡麵、米粉、麥片、奶粉、醬油、沙拉油、糖果、餅乾類等。 <br />
<br />
日常用品類： <br />
洗衣粉、沐浴乳、肥皂、毛巾、牙膏、牙刷、洗碗精、水壺、尿布、衛生紙等。 <br />
<br />
學用品類： <br />
書桌、蠟筆、彩色筆、尺、圓規、筆記本、信紙、畫冊、水彩、削鉛筆機、字典等 <br />
<br />
家庭用品類： <br />
床墊、鍋子、涼被、腳踏車 <br />
<br />
家電用品類： <br />
<br />
電風扇、電鍋、手提CD、二手電腦、開飲機、洗衣機、冰箱、電視</b><br />
<br />
詳情參閱：http://www.ccf-tt.org.tw/index_needs.php<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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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小時候家境不怎麼好，但也從來不缺那些東西。<br />
<br />
一個台灣、兩個世界。<br />
<br />
想到還有人缺乏這些東西，就覺得很感傷。<br />
<br />
尤其是小猴子總是不愛惜文具，老是搞丟鉛筆、橡皮擦，很少好好用完過。<br />
<br />
那些搞丟的東西，說不定夠別人念到小學畢業。<br />
<br />
教子無方啊！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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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6078831.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6078831.html</guid>
	<category>所見所聞 所思所想</category>
	<pubDate>Sat, 24 May 2008 15:09:13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之二  惡夢</title>
	<description><![CDATA[
			平時不作虧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門。

其實，鬼要來敲門，哪管你作不作虧心事。


何況，若真的有鬼，的的確確就是我自己招的。


那天，我受朋友介紹接了個案子，是個被害人很可憐的案子，一個讓我心理壓力非常大的案子。

這是我第二次接這個案子。

第一次接的時候，雖然心理壓力也很大，但什麼事也沒發生。

跟當事人談完之後，我突發奇想，如果被害人可以告訴我兇手就是我的當事人，那我可以不接這個案子。

也不知為何，我突然就有這樣的想法。

那個下午，我就作了惡夢。

一直醒不來的夢。

我在夢裡浮浮沈沈，即便是在夢裡，我也明知那是夢，一直想醒來，卻怎麼也醒不來。

好不容易掙扎著從夢裡醒來時，竟已是傍晚過後。

浮沈了將近五個小時，終究，沒夢到被害人來告訴我兇手。

於是，我還是接下這案子，也必須認真處理。

但是，我心裡對被害人充滿著不知從何而來的歉意。

對不起，我要你來我夢中，卻夢不到你。

對不起，我對於查出真相，真的無能為力。

對不起，我沒有辦法安慰你的父母。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平時不作虧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門。<br />
<br />
其實，鬼要來敲門，哪管你作不作虧心事。<br />
<br />
<br />
何況，若真的有鬼，的的確確就是我自己招的。<br />
<br />
<br />
那天，我受朋友介紹接了個案子，是個被害人很可憐的案子，一個讓我心理壓力非常大的案子。<br />
<br />
這是我第二次接這個案子。<br />
<br />
第一次接的時候，雖然心理壓力也很大，但什麼事也沒發生。<br />
<br />
跟當事人談完之後，我突發奇想，如果被害人可以告訴我兇手就是我的當事人，那我可以不接這個案子。<br />
<br />
也不知為何，我突然就有這樣的想法。<br />
<br />
那個下午，我就作了惡夢。<br />
<br />
一直醒不來的夢。<br />
<br />
我在夢裡浮浮沈沈，即便是在夢裡，我也明知那是夢，一直想醒來，卻怎麼也醒不來。<br />
<br />
好不容易掙扎著從夢裡醒來時，竟已是傍晚過後。<br />
<br />
浮沈了將近五個小時，終究，沒夢到被害人來告訴我兇手。<br />
<br />
於是，我還是接下這案子，也必須認真處理。<br />
<br />
但是，我心裡對被害人充滿著不知從何而來的歉意。<br />
<br />
對不起，我要你來我夢中，卻夢不到你。<br />
<br />
對不起，我對於查出真相，真的無能為力。<br />
<br />
對不起，我沒有辦法安慰你的父母。
		
		]]>
	</content:encoded>
	<link>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6015743.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6015743.html</guid>
	<category>所見所聞 所思所想</category>
	<pubDate>Mon, 12 May 2008 22:10:56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之一  迷夢</title>
	<description><![CDATA[
			事情的開端，是PTT的八卦版一個關於十幾年前的日本卡通歌曲都能「電」台灣流行樂的討論串。

整個討論串洋溢懷舊風，好多古早卡通的主題曲、配樂的連結，都被版友翻出來。

讓我想起第一次興起買日本卡通配樂錄音帶的念頭的那段往事。

那是一部一個女孩子進入韻律體操的世界後，參加各大比賽，其間穿插著戀愛插曲的卡通。

台版翻譯成「燕燕的故事」，真是個俗氣的名字。

另外，台版還編了一首很幼稚的片頭曲，台詞是很勵志！但真的非常八股。

（消逝的聲音網站有相關介紹http://anan.haec.net/1230/b112.htm）

當時，我卻發現每當過場、某些重要事件，或是比賽時，常常都會播放一首很動聽的配樂。

我猜想那一定是日本原版的配樂，便存了錢去音樂行找，也真的買到了。

那時候，日本卡通配樂都是非版權國內壓片版本的錄音帶，但我聽不出來，所以不會計較音質不好。

我很喜歡那首歌，每個晚上都放這錄音帶聽著入眠。

二十年過去了，我連卡通名稱都忘了，但是配樂我卻從來也沒有忘記過。

那個討論串，讓我興起重溫舊夢的想法。

透過網路PTT洽特版（C─CHAT）萬能網友們的幫忙，也終於如願重溫這部20年前的卡通的OP「ハートの季節（心的季節）」。

日文版的卡通名稱為「光の伝説」，漫畫作者是「麻生いずみ」。　

令人驚訝的是YOUTUBE還有西班牙版、德語版、不知何種語言的各種版本的主題曲，有趣的程度不亞於台版。

甚至還有不知何種語言版本的分集影片，雖然點進去看了一下結局，但語言不通，只能憑印象把結局補完。

卡通版跟漫畫版的過程與結局有些許不一樣。

印象中，卡通版的結局比較傳統，讓女主角跟他初戀的男孩子在一起。

漫畫版卻活生生拆散那兩個人，最後是讓女主角跟一直守候在她身邊的癡心漢在一起。

小時候，當然是喜歡卡通版的結局。

到了這個年紀，反而覺得漫畫版的結局比較像真實世界會發生的事情。

那晚，我夢到16歲時喜歡的人，與他聊天。

醒來之後，只剩下惆悵。

除了惆悵，還是惆悵。

畢竟，青春不在了。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事情的開端，是PTT的八卦版一個關於十幾年前的日本卡通歌曲都能「電」台灣流行樂的討論串。<br />
<br />
整個討論串洋溢懷舊風，好多古早卡通的主題曲、配樂的連結，都被版友翻出來。<br />
<br />
讓我想起第一次興起買日本卡通配樂錄音帶的念頭的那段往事。<br />
<br />
那是一部一個女孩子進入韻律體操的世界後，參加各大比賽，其間穿插著戀愛插曲的卡通。<br />
<br />
台版翻譯成「燕燕的故事」，真是個俗氣的名字。<br />
<br />
另外，台版還編了一首很幼稚的片頭曲，台詞是很勵志！但真的非常八股。<br />
<br />
（<a href="http://anan.haec.net/1230/b112.htm">消逝的聲音</a>網站有相關介紹http://anan.haec.net/1230/b112.htm）<br />
<br />
當時，我卻發現每當過場、某些重要事件，或是比賽時，常常都會播放一首很動聽的配樂。<br />
<br />
我猜想那一定是日本原版的配樂，便存了錢去音樂行找，也真的買到了。<br />
<br />
那時候，日本卡通配樂都是非版權國內壓片版本的錄音帶，但我聽不出來，所以不會計較音質不好。<br />
<br />
我很喜歡那首歌，每個晚上都放這錄音帶聽著入眠。<br />
<br />
二十年過去了，我連卡通名稱都忘了，但是配樂我卻從來也沒有忘記過。<br />
<br />
那個討論串，讓我興起重溫舊夢的想法。<br />
<br />
透過網路PTT洽特版（C─CHAT）萬能網友們的幫忙，也終於如願重溫這部20年前的卡通的OP「<a href="http://tw.youtube.com/watch?v=3AP-NR_Ue0Y">ハートの季節（心的季節）</a>」。<br />
<br />
<a href="http://d.hatena.ne.jp/keyword/%B8%F7%A4%CE%C5%C1%C0%E2">日文版的卡通名稱為「光の伝説」，漫畫作者是「麻生いずみ」。　</a><br />
<br />
令人驚訝的是YOUTUBE還<a href="http://tw.youtube.com/watch?v=_pA3mASeGP8">有西班牙版</a>、<a href="http://tw.youtube.com/watch?v=aUuMIQ9dQQw&feature=related">德語版</a>、不知何種語言的各種版本的主題曲，有趣的程度不亞於台版。<br />
<br />
甚至還有不知何種語言版本的分集影片，雖然點進去看了一下結局，但語言不通，只能憑印象把結局補完。<br />
<br />
卡通版跟漫畫版的過程與結局有些許不一樣。<br />
<br />
印象中，卡通版的結局比較傳統，讓女主角跟他初戀的男孩子在一起。<br />
<br />
漫畫版卻活生生拆散那兩個人，最後是讓女主角跟一直守候在她身邊的癡心漢在一起。<br />
<br />
小時候，當然是喜歡卡通版的結局。<br />
<br />
到了這個年紀，反而覺得漫畫版的結局比較像真實世界會發生的事情。<br />
<br />
那晚，我夢到16歲時喜歡的人，與他聊天。<br />
<br />
醒來之後，只剩下惆悵。<br />
<br />
除了惆悵，還是惆悵。<br />
<br />
畢竟，青春不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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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
	<link>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6015563.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6015563.html</guid>
	<category>所見所聞 所思所想</category>
	<pubDate>Mon, 12 May 2008 21:12:16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蘋果頭條雜感</title>
	<description><![CDATA[
			今日蘋果頭條超八卦的，光看標題「女大生色誘系主任 揭他淫辱多名學妹」就知道有多聳動。

整個新聞看完，卻一點都看不出來，除了受訪那位自稱與系主任做愛三次的女學生之外，還有其他學妹也被淫辱。

學妹向學姐傾訴遭始亂終棄之後，學姐義憤填膺，便加入系主任的MSN，開始色誘系主任。

系主任與學姐電愛、網愛不亦樂乎，完全沒料到這是學姐的計謀，拍照後交給媒體公布。

從新聞揭露的事實看起來，我倒覺得系主任才是受害者。

除了受訪學妹的說詞之外，沒有其他證據證明學妹說的話是真的，是否真的有「淫辱多名學妹」？恐怕有待商榷。

學姐與系主任的MSN的紀錄，不過是兩人網愛的紀錄。

系主任既然未婚，他要與自稱早已畢業在工作的女學生玩網愛，是會礙到誰嗎？

有女孩子投懷送抱找男人網愛、電愛，一個單身未婚的男性，有多少會拒絕？

視訊中系主任脫了上衣露兩點，但是，是系主任自動脫的還是學姐要求的呢？這點也存疑。

看兩人的對話節錄，學姐有時候也是很主動的。

至於新聞所說更勁爆的露鳥，似乎沒有提供照片，否則以蘋果唯恐天下不亂的新聞方式，一定會馬賽克登出的。

這個新聞感覺上是一個宅男老師被一個貌似豪放的女學生設計的故事。

大學的師生關係並不像高中之前師長對學生有保護管教的義務，學妹也不是刑法保護性純潔的對象。

就算學妹說她與系主任上床三次，她當系主任是男友，最後卻被甩了是事實，那也不過是男歡女愛、你情我願而已。

除非系主任是拿成績要脅女學生與他上床，不然，實在看不出來有什麼譴責的必要。

為人師表？作老師的在私下難道不能有性需求？

平常豪放地報導一堆性與暴力的蘋果日報，處理這個新聞譴責如此激烈，顯示出他的記者觀念其實仍是非常守舊的。

我反而擔心這個新聞讓報紙淪為私人報復的工具。

愛不到就毀掉。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今日蘋果頭條超八卦的，光看標題「女大生色誘系主任 揭他淫辱多名學妹」就知道有多聳動。<br />
<br />
整個新聞看完，卻一點都看不出來，除了受訪那位自稱與系主任做愛三次的女學生之外，還有其他學妹也被淫辱。<br />
<br />
學妹向學姐傾訴遭始亂終棄之後，學姐義憤填膺，便加入系主任的MSN，開始色誘系主任。<br />
<br />
系主任與學姐電愛、網愛不亦樂乎，完全沒料到這是學姐的計謀，拍照後交給媒體公布。<br />
<br />
從新聞揭露的事實看起來，我倒覺得系主任才是受害者。<br />
<br />
除了受訪學妹的說詞之外，沒有其他證據證明學妹說的話是真的，是否真的有「淫辱多名學妹」？恐怕有待商榷。<br />
<br />
學姐與系主任的MSN的紀錄，不過是兩人網愛的紀錄。<br />
<br />
系主任既然未婚，他要與自稱早已畢業在工作的女學生玩網愛，是會礙到誰嗎？<br />
<br />
有女孩子投懷送抱找男人網愛、電愛，一個單身未婚的男性，有多少會拒絕？<br />
<br />
視訊中系主任脫了上衣露兩點，但是，是系主任自動脫的還是學姐要求的呢？這點也存疑。<br />
<br />
看兩人的對話節錄，學姐有時候也是很主動的。<br />
<br />
至於新聞所說更勁爆的露鳥，似乎沒有提供照片，否則以蘋果唯恐天下不亂的新聞方式，一定會馬賽克登出的。<br />
<br />
這個新聞感覺上是一個宅男老師被一個貌似豪放的女學生設計的故事。<br />
<br />
大學的師生關係並不像高中之前師長對學生有保護管教的義務，學妹也不是刑法保護性純潔的對象。<br />
<br />
就算學妹說她與系主任上床三次，她當系主任是男友，最後卻被甩了是事實，那也不過是男歡女愛、你情我願而已。<br />
<br />
除非系主任是拿成績要脅女學生與他上床，不然，實在看不出來有什麼譴責的必要。<br />
<br />
為人師表？作老師的在私下難道不能有性需求？<br />
<br />
平常豪放地報導一堆性與暴力的蘋果日報，處理這個新聞譴責如此激烈，顯示出他的記者觀念其實仍是非常守舊的。<br />
<br />
我反而擔心這個新聞讓報紙淪為私人報復的工具。<br />
<br />
愛不到就毀掉。
		
		]]>
	</content:encoded>
	<link>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5635433.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5635433.html</guid>
	<category>所見所聞 所思所想</category>
	<pubDate>Tue, 04 Mar 2008 18:14:25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近日隨想</title>
	<description><![CDATA[
			其一

一個朋友的站台突然刪了所有文章，還貼了公告，寫著也許會關台。

考慮著要不要寫電子郵件去關心他。

可是，他公告將他的心路歷程寫得明明白白的，再寫信去問是給人添麻煩。

若是都不寫信過去關心，不知道會不會被當作我是一點兒都不關心他。

後來想想，我們的友誼是建立在網路上的，現實生活中沒見過幾次面，又好一陣子沒聯絡，太過熱情地關心似乎也不好。

最後還是決定什麼都不做。


其二

過了一個很宅的新年。

回到娘家之後，幾乎哪兒都沒去，除了初三去劍潭跟朋友見面以外，平常活動範圍不出娘家門外一公里。

也沒像往年，傳簡訊、電子郵件或打電話問候朋友。

在家裡也不無聊，連上網路，線上有很多免費的偵探小說可以看。

橫溝正史的經典作品，例如犬神一家、獄門島、本陣殺人事件等等全都溫習了一遍。

看著文章，滿腦子都想些殺人越貨的事情。

到了夜裡，就夢到了連續殺人事件。

被追殺是很刺激的，何況，夢中還充滿了各種不在場證明、密室殺人的詭計。

我很笨，雖然是自己的夢，但也猜不出兇手是誰。

幸好，還沒被壞人殺死就醒來了。

其三

兒子在過年期間，還是維持著十點左右睡覺的習慣，很規律。

我們週一才回到高雄，第二天就要上學了，想說過年他也很規律，應該沒問題。

沒想到當天半夜，他睡不好，還爬起來哭哭啼啼。

剛開始還不知道怎了，讓他來我房間一起睡。

第二天，才發現他偷拿了我的恐怖漫畫去看，還扔在床上。

果然還是個小孩子呀！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其一<br />
<br />
一個朋友的站台突然刪了所有文章，還貼了公告，寫著也許會關台。<br />
<br />
考慮著要不要寫電子郵件去關心他。<br />
<br />
可是，他公告將他的心路歷程寫得明明白白的，再寫信去問是給人添麻煩。<br />
<br />
若是都不寫信過去關心，不知道會不會被當作我是一點兒都不關心他。<br />
<br />
後來想想，我們的友誼是建立在網路上的，現實生活中沒見過幾次面，又好一陣子沒聯絡，太過熱情地關心似乎也不好。<br />
<br />
最後還是決定什麼都不做。<br />
<br />
<br />
其二<br />
<br />
過了一個很宅的新年。<br />
<br />
回到娘家之後，幾乎哪兒都沒去，除了初三去劍潭跟朋友見面以外，平常活動範圍不出娘家門外一公里。<br />
<br />
也沒像往年，傳簡訊、電子郵件或打電話問候朋友。<br />
<br />
在家裡也不無聊，連上網路，線上有很多免費的偵探小說可以看。<br />
<br />
橫溝正史的經典作品，例如犬神一家、獄門島、本陣殺人事件等等全都溫習了一遍。<br />
<br />
看著文章，滿腦子都想些殺人越貨的事情。<br />
<br />
到了夜裡，就夢到了連續殺人事件。<br />
<br />
被追殺是很刺激的，何況，夢中還充滿了各種不在場證明、密室殺人的詭計。<br />
<br />
我很笨，雖然是自己的夢，但也猜不出兇手是誰。<br />
<br />
幸好，還沒被壞人殺死就醒來了。<br />
<br />
其三<br />
<br />
兒子在過年期間，還是維持著十點左右睡覺的習慣，很規律。<br />
<br />
我們週一才回到高雄，第二天就要上學了，想說過年他也很規律，應該沒問題。<br />
<br />
沒想到當天半夜，他睡不好，還爬起來哭哭啼啼。<br />
<br />
剛開始還不知道怎了，讓他來我房間一起睡。<br />
<br />
第二天，才發現他偷拿了我的恐怖漫畫去看，還扔在床上。<br />
<br />
果然還是個小孩子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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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
	<link>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5536535.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5536535.html</guid>
	<category>所見所聞 所思所想</category>
	<pubDate>Wed, 13 Feb 2008 18:14:57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什麼樣的人有什麼樣的幕僚</title>
	<description><![CDATA[
			謝長廷反陸資買住宅 
主張開放商業大樓 馬營批變來變去 

【顏振凱、李淑華、郭及天╱台北報導】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謝長廷昨重申，他贊成開放陸資來台投資產業，但房地產部分，他主張可開放陸資購買商業大樓，但反對陸資購買住宅，因為這可能帶動不當炒作使得房價飆漲，會造成未來的年輕人買不起房子；馬英九陣營則表示，馬英九向來採取「原則開放」的態度，但會嚴格限制，防止投機炒作。
長期推動陸資來台購屋政策鬆綁的的中華民國建商公會全聯會理事長王光祥表示，「住宅及商用不動產全面開放才是上策」，如果僅先行開放商用不動產，也算跨出兩岸地岸投資的第一步，未來應該全面開放陸資購置住宅，但必須搭配居留期限解禁等配套措施，才能兼顧產業發展及國家安全。 

  
 
房仲稱挹注活水 
信義房房屋代銷部協理呂信銓表示，無論先行開放陸資購置住宅或商用不動產，都對房市注入新活水，至少政府願正視兩岸產業政策。
謝長廷昨在台中重申房價應溫和上漲理念，並強調他反對讓陸資買住宅，針對媒體報導，他向政院方面建議應進一步在兩岸經貿相關政策上開放，他則表示，「有些有調整，但有些還在協商。」 
 
「信的人成傻瓜」 
對此，馬陣營發言人王郁琦強調，謝長廷曾在去年與建築業者座談時公開說過，贊成陸資來台購買不動產，結果昨謝長廷又改口說是只能購買商業大樓，王郁琦抨擊：「如果當初聽信謝長廷話的人，去買了不動產，今天不就變成了傻瓜？」他呼籲謝長廷把話說清楚，不要變來變去，恐怕會害人因此投資，造成血本無歸，被套牢。
馬英九昨晚與航空物流業者會組成的後援會座談，現場氣氛熱烈，與會業者，包括國際知名快遞公司ＤＨＬ等皆希望台灣儘快開放，馬英九則回應，如果動作快的話，台灣還有機會可以止跌回升。馬說，世界沒有在等我們，如果用鎖國，只會自我設限，造成嚴重落後，所以他承諾，一旦選上，一上任就要立刻向前衝。


＝＝＝＝＝＝＝＝＝＝＝＝＝＝＝＝＝＝＝＝＝＝＝＝＝＝＝＝＝＝＝＝＝

看來馬陣營已經找不到什麼地方可以批評謝長廷，連這都可以拿出來說嘴。

一來，謝長廷說贊成路資來台購買「不動產」，有說是開放每一種不動產嗎？謝長廷沒說，就代表開放每一種不動產嗎？那請問說要開放、說要立刻向前衝的馬英九，是不是連山林地、軍用地也通通一起開放賣給陸資？馬英九幕僚的水準可見一斑，早該換了。不過，以馬英九的腦袋能知道該換掉這種幕僚了嗎？

二來，有哪個人投資不動產，是會參考一個還沒選上總統的候選人開出來的政策去買的？唉，幕僚自己是傻瓜也就算了，還把別人也當作是傻瓜，會不會太看得起謝長廷講的話的效果了？

姑且不論對大陸的開放政策的對與錯。

但是傻瓜幕僚批謝批不到重點的這件事情，就讓人擔心馬英九將來若是治國，能治成什麼樣子。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a href="http://1-apple.com.tw/apple/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loc=TP&PageType=new&sec_id=5&NewsType=twapple&showdate=20080122&art_id=30193537">謝長廷反陸資買住宅 <br />
主張開放商業大樓 馬營批變來變去 </a><br />
<br />
【顏振凱、李淑華、郭及天╱台北報導】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謝長廷昨重申，他贊成開放陸資來台投資產業，但房地產部分，他主張可開放陸資購買商業大樓，但反對陸資購買住宅，因為這可能帶動不當炒作使得房價飆漲，會造成未來的年輕人買不起房子；馬英九陣營則表示，馬英九向來採取「原則開放」的態度，但會嚴格限制，防止投機炒作。<br />
長期推動陸資來台購屋政策鬆綁的的中華民國建商公會全聯會理事長王光祥表示，「住宅及商用不動產全面開放才是上策」，如果僅先行開放商用不動產，也算跨出兩岸地岸投資的第一步，未來應該全面開放陸資購置住宅，但必須搭配居留期限解禁等配套措施，才能兼顧產業發展及國家安全。 <br />
<br />
  <br />
 <br />
房仲稱挹注活水 <br />
信義房房屋代銷部協理呂信銓表示，無論先行開放陸資購置住宅或商用不動產，都對房市注入新活水，至少政府願正視兩岸產業政策。<br />
謝長廷昨在台中重申房價應溫和上漲理念，並強調他反對讓陸資買住宅，針對媒體報導，他向政院方面建議應進一步在兩岸經貿相關政策上開放，他則表示，「有些有調整，但有些還在協商。」 <br />
 <br />
「信的人成傻瓜」 <br />
<b>對此，馬陣營發言人王郁琦強調，謝長廷曾在去年與建築業者座談時公開說過，贊成陸資來台購買不動產，結果昨謝長廷又改口說是只能購買商業大樓，王郁琦抨擊：「如果當初聽信謝長廷話的人，去買了不動產，今天不就變成了傻瓜？」他呼籲謝長廷把話說清楚，不要變來變去，恐怕會害人因此投資，造成血本無歸，被套牢。</b><br />
馬英九昨晚與航空物流業者會組成的後援會座談，現場氣氛熱烈，與會業者，包括國際知名快遞公司ＤＨＬ等皆希望台灣儘快開放，馬英九則回應，如果動作快的話，台灣還有機會可以止跌回升。馬說，世界沒有在等我們，如果用鎖國，只會自我設限，造成嚴重落後，所以他承諾，一旦選上，一上任就要立刻向前衝。<br />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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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看來馬陣營已經找不到什麼地方可以批評謝長廷，連這都可以拿出來說嘴。<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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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來，謝長廷說贊成路資來台購買「不動產」，有說是開放每一種不動產嗎？謝長廷沒說，就代表開放每一種不動產嗎？那請問說要開放、說要立刻向前衝的馬英九，是不是連山林地、軍用地也通通一起開放賣給陸資？馬英九幕僚的水準可見一斑，早該換了。不過，以馬英九的腦袋能知道該換掉這種幕僚了嗎？<br />
<br />
二來，有哪個人投資不動產，是會參考一個還沒選上總統的候選人開出來的政策去買的？唉，幕僚自己是傻瓜也就算了，還把別人也當作是傻瓜，會不會太看得起謝長廷講的話的效果了？<br />
<br />
姑且不論對大陸的開放政策的對與錯。<br />
<br />
但是傻瓜幕僚批謝批不到重點的這件事情，就讓人擔心馬英九將來若是治國，能治成什麼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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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
	<link>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5024875.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5024875.html</guid>
	<category>所見所聞 所思所想</category>
	<pubDate>Tue, 22 Jan 2008 11:27:04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削短的十字架</title>
	<description><![CDATA[
			朋友寄來轉寄信No Pain No Gain   是一系列可愛的圖


許多人扛著沈重的十字架向前行

主角向主請求讓他的十字架輕一點 接著 就自己鋸掉了一部份

走著走著  他又覺得累了 於是 他向主請求再讓他的十字架更輕一點

然後自己鋸掉了一部份

最後 走到一個地面上的大裂縫前  其他人用自己一路扛到這兒來的十字架當作橋越過去

而他的十字架太短了  過不去  只好跪在裂縫前懊惱


故事很短 也包含了寓意 也就是轉寄信的標題「No Pain No Gain」


很有趣的故事  卻也不合理

這個世界的人都如此冷漠 自顧自地走

主角向主請求了  也沒有回應  連神都遺棄了他


如果大家同心合力一起扛一個十字架

到了裂縫的時候 搭一個橋  大家輪流過去 不是每個人都輕鬆很多嗎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朋友寄來轉寄信No Pain No Gain   是一系列可愛的圖<br />
<br />
<br />
許多人扛著沈重的十字架向前行<br />
<br />
主角向主請求讓他的十字架輕一點 接著 就自己鋸掉了一部份<br />
<br />
走著走著  他又覺得累了 於是 他向主請求再讓他的十字架更輕一點<br />
<br />
然後自己鋸掉了一部份<br />
<br />
最後 走到一個地面上的大裂縫前  其他人用自己一路扛到這兒來的十字架當作橋越過去<br />
<br />
而他的十字架太短了  過不去  只好跪在裂縫前懊惱<br />
<br />
<br />
故事很短 也包含了寓意 也就是轉寄信的標題「No Pain No Gain」<br />
<br />
<br />
很有趣的故事  卻也不合理<br />
<br />
這個世界的人都如此冷漠 自顧自地走<br />
<br />
主角向主請求了  也沒有回應  連神都遺棄了他<br />
<br />
<br />
如果大家同心合力一起扛一個十字架<br />
<br />
到了裂縫的時候 搭一個橋  大家輪流過去 不是每個人都輕鬆很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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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4504211.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4504211.html</guid>
	<category>所見所聞 所思所想</category>
	<pubDate>Mon, 19 Nov 2007 03:23:18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颱風災情雜感</title>
	<description><![CDATA[
			前一日的狂風暴雨，今天早上已經消失無蹤，沒刮什麼風，也沒下雨，連毛毛雨都沒有。

不知道晚點兒會不會下起雨來。


一早無聊連上網路看了新聞，網路新聞寫了些災情報導，看起來十分嚴重。

都市人在這方面是幸運的，颱風天別出門，通常是不會有什麼重大災情。

我就寧願選擇在家吃泡麵，也不想冒著被招牌、花盆砸到的危險出門。

那種乖乖在家也出事情的，都跟停電有關，這次颱風就發生了幾起事故。

兩起是使用發電機造成一氧化碳中毒，一起初步鑑定結果應該蠟燭造成的。

都不是在都市。

如果停電，都市人偏愛使用手電筒的多。

至於發電機，以公寓大樓的坪數來看，是不會有幾戶人家想放的。

鄉下地方災情多。

以往，多半是農林漁牧的工作者去探視災情、拯救作物才發生的。

這些人為了生計丟了性命。

真是令人感傷。

不過，「拼了命」工作的人變少了。

就算一年的收入刮一個颱風就沒了，也不願意冒生命危險去搶救，像這樣想法的人變多了吧！

今年，是以土石流造成死亡、失蹤的災情居多。

土石流造成原因被歸咎於過渡砍伐造成植被不足，其實不是天災，是人禍。

愛惜樹木總是好的，畢竟一棵樹的成長要花上十年百年的，破壞自然很容易，恢復卻很難。


自從搬來高雄定居後，就很喜歡在陽台上種些花花草草，感觸更深了。

那些花草從發芽到開花結果，總是花上好一段時間。

颱風來一吹，好幾株連根拔起。

我一發現便趕緊重新植回去，還將比較小的盆栽放到地板上，讓陽台的圍欄擋住些風雨。

可是，那幾株被風拔起的，看起來已無生氣，真沒把握能救得活。

沒被風拔起的，也被雨珠砸到趴在泥土上奄奄一息，生死難卜。

我得隔個兩三天才看得出來究竟是生是死。

一次風災過後，總有些死亡了，總有些活著的。

我會心疼老半天。

兒子倒若無其事，從他的秘密基地，翻出些種子，又扔了進去。

沒幾天，有的會發芽、會長大，有的不會，就這麼腐爛了。

然而，要再回復到先前綠意盎然的景致，還是需要花上一、兩個月。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前一日的狂風暴雨，今天早上已經消失無蹤，沒刮什麼風，也沒下雨，連毛毛雨都沒有。<br />
<br />
不知道晚點兒會不會下起雨來。<br />
<br />
<br />
一早無聊連上網路看了新聞，網路新聞寫了些災情報導，看起來十分嚴重。<br />
<br />
都市人在這方面是幸運的，颱風天別出門，通常是不會有什麼重大災情。<br />
<br />
我就寧願選擇在家吃泡麵，也不想冒著被招牌、花盆砸到的危險出門。<br />
<br />
那種乖乖在家也出事情的，都跟停電有關，這次颱風就發生了幾起事故。<br />
<br />
兩起是使用發電機造成一氧化碳中毒，一起初步鑑定結果應該蠟燭造成的。<br />
<br />
都不是在都市。<br />
<br />
如果停電，都市人偏愛使用手電筒的多。<br />
<br />
至於發電機，以公寓大樓的坪數來看，是不會有幾戶人家想放的。<br />
<br />
鄉下地方災情多。<br />
<br />
以往，多半是農林漁牧的工作者去探視災情、拯救作物才發生的。<br />
<br />
這些人為了生計丟了性命。<br />
<br />
真是令人感傷。<br />
<br />
不過，「拼了命」工作的人變少了。<br />
<br />
就算一年的收入刮一個颱風就沒了，也不願意冒生命危險去搶救，像這樣想法的人變多了吧！<br />
<br />
今年，是以土石流造成死亡、失蹤的災情居多。<br />
<br />
土石流造成原因被歸咎於過渡砍伐造成植被不足，其實不是天災，是人禍。<br />
<br />
愛惜樹木總是好的，畢竟一棵樹的成長要花上十年百年的，破壞自然很容易，恢復卻很難。<br />
<br />
<br />
自從搬來高雄定居後，就很喜歡在陽台上種些花花草草，感觸更深了。<br />
<br />
那些花草從發芽到開花結果，總是花上好一段時間。<br />
<br />
颱風來一吹，好幾株連根拔起。<br />
<br />
我一發現便趕緊重新植回去，還將比較小的盆栽放到地板上，讓陽台的圍欄擋住些風雨。<br />
<br />
可是，那幾株被風拔起的，看起來已無生氣，真沒把握能救得活。<br />
<br />
沒被風拔起的，也被雨珠砸到趴在泥土上奄奄一息，生死難卜。<br />
<br />
我得隔個兩三天才看得出來究竟是生是死。<br />
<br />
一次風災過後，總有些死亡了，總有些活著的。<br />
<br />
我會心疼老半天。<br />
<br />
兒子倒若無其事，從他的秘密基地，翻出些種子，又扔了進去。<br />
<br />
沒幾天，有的會發芽、會長大，有的不會，就這麼腐爛了。<br />
<br />
然而，要再回復到先前綠意盎然的景致，還是需要花上一、兩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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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
	<link>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4263921.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4263921.html</guid>
	<category>所見所聞 所思所想</category>
	<pubDate>Mon, 08 Oct 2007 09:22:25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相同事物的不同感受</title>
	<description><![CDATA[
			其一           ”Frankly，my dear，Ｉdon’t give a damn！”


留白與最後的停格(下篇)

Lost in Translation

不同作者在文章中提到同一部電影的「經典」對白。

即使寫文章的當兒，我也還是參不透這句話經典何在。

”Frankly，my dear，Ｉdon’t give a damn！”

如果不是在兩篇文章看到相同對白，我根本不會注意到這句話。

這部電影在電視上重播N次，家中的懷舊影片精選集也收錄這部電影，口碑很好，堪稱經典中的經典。

我卻沒興趣，看過一次，就沒想過要再看一遍。

女主角美若天仙，個性卻極為惹人厭，自我中心已達出神入化的境界。

幾番波折，女主角無法挽留男主角，男主角轉身離去。

此時，女主角滿臉樂觀地說："Tomorro is another day."

這句話倒是讓我印象深刻到如今。

直到這一幕，我才覺得女主角變可愛了。

歲月的洗鍊是會改變一個人的視界，也許我該再看一次這部電影？


＝＝＝＝＝＝＝＝＝＝＝＝＝＝＝＝＝＝＝＝＝＝＝＝＝＝＝＝＝＝＝

其二  今天暫時停止

版友少正卯在他的部落格雜記中提到一部電影，是我高中時代非常喜歡的一部片。

看到他提到這部片的時候，嚇了一跳。

他喜不喜歡這部片，從文章中看不出來。

畢竟他的記性很好，只要是他看過的電影都會記得。

我是因為非常喜歡這部片，才會對這部片印象深刻。

時至今日，我還記得片名是「今天暫時停止」。

女主角是氣質出眾的安蒂麥道威爾。

男主角是個長得醜的但很有喜感，演技也很好的男演員。

我並不記得他的名字。

這部片的重點在男主角，女主角其實是個花瓶角色而已。

絕非女主角演技不好的意思，而是相較於男主角在劇中的多采多姿，女主角的角色很單純，幾乎沒有發揮演技的空間。

當時，特別喜歡這部片是因為這部喜劇的劇情設定很有創意。

而這樣的設定，等於拋出一個簡單卻有深度問題：

如果你的人生可以重來，你會怎麼過？

GOOGLE這部片，就看到有位版友寫了篇以哲學觀點闡釋這部片的文章。

觀眾可以很輕鬆地把這部片當作無厘頭的搞笑劇看，也可以很嚴肅的討論哲學思想。

高中時代的我是個哲學愛好者，涉獵相當多哲學書籍，會喜歡這部片，在心中再三反芻，不足為奇。

如今我早就忘光了當初念過的東西，高中畢業之後也幾乎沒再閱讀過哲學書籍。

當初看過這部片與同學們侃侃而談的那番大道理，更是一點印象都沒有。

回想起這部片，除了美麗的女主角、探出頭的土撥鼠、鬼斧神工的冰雕之外，就只剩下男主角搶銀行運鈔車的搞笑橋段。

想起這片段，嘴角忍不住上揚。

我知道，儘管我已不再是哲學少女，變成了個庸俗的歐巴桑，我也還是喜歡這部片。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b>其一           ”Frankly，my dear，Ｉdon’t give a damn！”</b><br />
<br />
<br />
<a href="http://blog.udn.com/prettyowoman/499966">留白與最後的停格(下篇)</a><br />
<br />
<a href="http://daisy-lancashire.blogspot.com/2007_08_01_archive.html#7362978525360346880">Lost in Translation</a><br />
<br />
不同作者在文章中提到同一部電影的「經典」對白。<br />
<br />
即使寫文章的當兒，我也還是參不透這句話經典何在。<br />
<br />
”Frankly，my dear，Ｉdon’t give a damn！”<br />
<br />
如果不是在兩篇文章看到相同對白，我根本不會注意到這句話。<br />
<br />
這部電影在電視上重播N次，家中的懷舊影片精選集也收錄這部電影，口碑很好，堪稱經典中的經典。<br />
<br />
我卻沒興趣，看過一次，就沒想過要再看一遍。<br />
<br />
女主角美若天仙，個性卻極為惹人厭，自我中心已達出神入化的境界。<br />
<br />
幾番波折，女主角無法挽留男主角，男主角轉身離去。<br />
<br />
此時，女主角滿臉樂觀地說："Tomorro is another day."<br />
<br />
這句話倒是讓我印象深刻到如今。<br />
<br />
直到這一幕，我才覺得女主角變可愛了。<br />
<br />
歲月的洗鍊是會改變一個人的視界，也許我該再看一次這部電影？<br />
<br />
<br />
＝＝＝＝＝＝＝＝＝＝＝＝＝＝＝＝＝＝＝＝＝＝＝＝＝＝＝＝＝＝＝<br />
<br />
<b>其二  今天暫時停止</b><br />
<br />
版友少正卯在他的部落格<a href="http://blog.roodo.com/shifting/archives/4130655.html">雜記</a>中提到一部電影，是我高中時代非常喜歡的一部片。<br />
<br />
看到他提到這部片的時候，嚇了一跳。<br />
<br />
他喜不喜歡這部片，從文章中看不出來。<br />
<br />
畢竟他的記性很好，只要是他看過的電影都會記得。<br />
<br />
我是因為非常喜歡這部片，才會對這部片印象深刻。<br />
<br />
時至今日，我還記得片名是「<a href="http://app.atmovies.com.tw/movie/movie.cfm?action=filmdata&film_id=fGatm0876100">今天暫時停止</a>」。<br />
<br />
女主角是氣質出眾的安蒂麥道威爾。<br />
<br />
男主角是個長得醜的但很有喜感，演技也很好的男演員。<br />
<br />
我並不記得他的名字。<br />
<br />
這部片的重點在男主角，女主角其實是個花瓶角色而已。<br />
<br />
絕非女主角演技不好的意思，而是相較於男主角在劇中的多采多姿，女主角的角色很單純，幾乎沒有發揮演技的空間。<br />
<br />
當時，特別喜歡這部片是因為這部喜劇的劇情設定很有創意。<br />
<br />
而這樣的設定，等於拋出一個簡單卻有深度問題：<br />
<br />
如果你的人生可以重來，你會怎麼過？<br />
<br />
GOOGLE這部片，就看到有位版友寫了篇以哲學觀點闡釋這部片的<a href="http://life.fhl.net/cgi-bin/rogbook.cgi?user=life&proc=read&bid=6&msgno=6">文章</a>。<br />
<br />
觀眾可以很輕鬆地把這部片當作無厘頭的搞笑劇看，也可以很嚴肅的討論哲學思想。<br />
<br />
高中時代的我是個哲學愛好者，涉獵相當多哲學書籍，會喜歡這部片，在心中再三反芻，不足為奇。<br />
<br />
如今我早就忘光了當初念過的東西，高中畢業之後也幾乎沒再閱讀過哲學書籍。<br />
<br />
當初看過這部片與同學們侃侃而談的那番大道理，更是一點印象都沒有。<br />
<br />
回想起這部片，除了美麗的女主角、探出頭的土撥鼠、鬼斧神工的冰雕之外，就只剩下男主角搶銀行運鈔車的搞笑橋段。<br />
<br />
想起這片段，嘴角忍不住上揚。<br />
<br />
我知道，儘管我已不再是哲學少女，變成了個庸俗的歐巴桑，我也還是喜歡這部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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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
	<link>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4218617.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4218617.html</guid>
	<category>所見所聞 所思所想</category>
	<pubDate>Mon, 01 Oct 2007 09:50:16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賽翁失馬，焉知非福</title>
	<description><![CDATA[
			前陣子出了個小車禍，在民生路與南華街的路口被一台違規左轉的機車撞傷。

四肢一堆擦傷，更嚴重的是右手掌骨骨折，石膏包了整整一個月，現在也還在復健中。

醫生認為在功能方面是可以完全恢復。

但是，因為我選擇綁石膏，等到斷裂的骨頭重生，會較原來的骨頭凸出一點。

若是選擇開刀的話，以我的蟹足腫體質，一定也會留下醜醜的疤痕吧！

被我載的兒子，則像是被保佑般的毫髮無傷。

我從小就不是個行動莽撞的人，從來沒受過這麼大的傷。

雖然是蟹足腫體質，身上卻沒什麼疤痕，只有剖腹產的疤痕明顯而已。

在受傷的當下，雖然又痛又麻，卻只以為不過是小小的皮肉傷。

何況，坐後座的兒子連一點擦傷都沒有，更不會想到自己其實已經骨折了。

那時候，剛好九點，對方看起來又很急著去上班，我就想說不要耽誤她上班。

若是叫警察來，可是要花上一、兩個小時才能搞定的。

現在的我是自由業，時間很自由，有時間耗。

但也不想為了一點點小傷就讓個上班族遲到，賠上她一早的薪水。

於是便決定我先去醫院擦擦藥，之後再跟她拿醫藥費就好了。

在那當下，那女人也說沒問題，會負責處理。


進了醫院，醫生發現我的右手掌骨折，我打電話跟她說，她回答說她在上班，下班再聯絡。

我只好叫警察來醫院作筆錄。

警察在醫院叫她立刻來作筆錄，她推辭到第二天。

晚上，她打電話來，我告訴她，我這樣沒辦法騎機車上班，也沒辦法送小孩去安親班。

問她是不是能幫我接送或是付計程車錢，她說她沒錢，但會來幫我接送孩子。

當時覺得應該是遇到肯負責的人。

即使她願意接送，其實我也已經決定自己會出計程車錢送小朋友上安親班。


第二天，她依約到了我家路口要接孩子去上安親班。

帶著她男友。

她男友見面就說，接送小孩，這是妳自己的問題，妳應該自己負責。

我則回他，是你女友把我撞到骨折，讓我不能接送，當然是她負責。

她男友皮笑肉不笑地說，反正妳也沒證據。

我轉頭看她，問：「昨天妳不是說會負責？」

她頓了一下之後，回答：「我沒說會負責，我只是答應今天會來接送，我很忙，沒辦法天天這樣。」

「那你總該付計程車費吧？」

「我沒錢！何況，妳也沒證據。」她男友靠近她小聲說了幾句之後，她又說：「對了，妳自己也超速呀！」

「這是良心問題吧？妳自己有沒有違規左轉，妳自己心裡有數。而且，我載小孩根本不可能超速。」

「你又沒證據。」她男友插口。

她似乎受到男友鼓勵，大聲地說：「是呀！妳又沒證據。」

接下來，唱片跳針般的爭執了一會兒，便不歡而散。


沒有證據，就只能是良心的問題。

我評估了一下她現在的態度，也知道她不可能再說實話，也不可能負責。

即使告上法院，當初的現場不存在，路口攝影機角度又不對，被我搭載的兒子，又正值天真幻想期，問不出個所以然，真是一點勝算都沒有。

我知道南部人多半純樸，就算一時不同意賠償，只要告到法院，沒證據也會掏錢出來。

不過，看她男友油腔滑調的，沒一點純樸南部人的樣子，讓男友出主意的她，想必也是像今天這樣吧！


可是，即使是後來手麻的感覺退掉之後，右手經常痛得要命，綁石膏也極為不便，我卻沒有感到不愉快。

這件事，讓我發現自己真的很幸福。

我不用為了頂多幾萬元的賠償，就出賣自己的良心。

我還有個認真負責的男友，一聽說我受傷，便請假南下照顧我。

隔沒幾天，擔心我單手生活不便，甚至馬上就在高雄找工作，計畫長住高雄。


她男友則只是個會鑽漏洞逃避責任的人。

很聰明，沒錯。

一臉聰明的樣子，卻不是個負責任的人。

省了幾萬元賠償，出賣自己的良心，就會快樂嗎？就會幸福嗎？

我不知道。

也許過一陣子等治療告一段落，會再聯絡她，問問她到底有沒有誠意賠償。

也許，那天說會負責的她，是她的本性，第二天是受到男友影響。

也許，第二天撇清責任的她，才是她的本性，說會負責只是虛晃一招。

都不重要了。

就算她仍不肯負責，自貶自己的人格，出賣自己的良心，我頂多就當作是被狗咬而已。

這種損失我還負擔得起。


我現在很快樂，也很幸福。

少了便宜又方便的交通工具，不方便上班，收入減少確實非常多收入。

卻讓我發現即使錢再少，我也不用為錢煩惱。

不差這筆錢。

而且，多了時間陪小孩，身邊也有男友陪伴，以前的孤獨感消失無蹤。


對於自己的工作，也有了新的啟發。

以前面對沒有證據的當事人，總是簡單地說：「沒證據是告不贏的。」

這句話真實也殘酷。

曾經，只會覺得當事人很可憐，現在，卻說得出安慰的話語。


另外，也因一手綁石膏的一時行動不便，而深刻體會到殘障者生活不便的那一面。

幸好仍有著好手好腳的我，能為他們作點什麼嗎？

最近在思考著如何著手。


或許我兒子沒受傷，而我卻受傷，是冥冥中注定要讓我遭遇到的。

以佛教的說法，是因果。

以基督教的說法，則是神給的磨練。

無論如何，我得到的都比失去的多。


學佛的朋友曾講給我聽一個故事，是類似賽翁失馬焉知非福 的故事。

有個國王出門打獵受了傷斷了根指頭，同行的大臣不像跟其他人一樣安慰著他，反而跟國王說或許是好事。

國王生氣地將他關到牢裡，問大臣：「這樣你也覺得是好事？」

大臣老神在在說：「是好事。」

沒多久，國王帶著某個大臣出去打獵，不幸遇上了食人族。

食人族要將人獻祭之後才吃掉，本來選中國王，但卻發現國王手指頭斷了一根，不完美，不能當祭品，於是就放了國王，吃了那個衰尾的大臣。

國王回去之後，將在牢中大臣放出來。

國王驚魂未定，大臣便告訴他：「今天如果您沒有受傷，今天被獻祭的就是您了。而若您沒將我關在牢裡，跟您一起打獵的就是我，而代替您被獻祭的，便是我了。這樣子，您覺得是好事還是壞事呢？」


如果事情只看壞的一面，也許我會鬱鬱寡歡的度過這段日子。

可是透過這場車禍，卻讓我發現以前覺得理所當然的事情，其實是種幸福，反而憂傷不起來。

兒子平安無事，可喜可賀。

我的手骨折了還能復原，可喜可賀。

我不缺錢用，可喜可賀。

我有兒子、男友陪伴在身邊，可喜可賀。

我對人生有另一番感觸，可喜可賀。

有太多值得可喜可賀的事情！

這場車禍，其實，是好事。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前陣子出了個小車禍，在民生路與南華街的路口被一台違規左轉的機車撞傷。<br />
<br />
四肢一堆擦傷，更嚴重的是右手掌骨骨折，石膏包了整整一個月，現在也還在復健中。<br />
<br />
醫生認為在功能方面是可以完全恢復。<br />
<br />
但是，因為我選擇綁石膏，等到斷裂的骨頭重生，會較原來的骨頭凸出一點。<br />
<br />
若是選擇開刀的話，以我的蟹足腫體質，一定也會留下醜醜的疤痕吧！<br />
<br />
被我載的兒子，則像是被保佑般的毫髮無傷。<br />
<br />
我從小就不是個行動莽撞的人，從來沒受過這麼大的傷。<br />
<br />
雖然是蟹足腫體質，身上卻沒什麼疤痕，只有剖腹產的疤痕明顯而已。<br />
<br />
在受傷的當下，雖然又痛又麻，卻只以為不過是小小的皮肉傷。<br />
<br />
何況，坐後座的兒子連一點擦傷都沒有，更不會想到自己其實已經骨折了。<br />
<br />
那時候，剛好九點，對方看起來又很急著去上班，我就想說不要耽誤她上班。<br />
<br />
若是叫警察來，可是要花上一、兩個小時才能搞定的。<br />
<br />
現在的我是自由業，時間很自由，有時間耗。<br />
<br />
但也不想為了一點點小傷就讓個上班族遲到，賠上她一早的薪水。<br />
<br />
於是便決定我先去醫院擦擦藥，之後再跟她拿醫藥費就好了。<br />
<br />
在那當下，那女人也說沒問題，會負責處理。<br />
<br />
<br />
進了醫院，醫生發現我的右手掌骨折，我打電話跟她說，她回答說她在上班，下班再聯絡。<br />
<br />
我只好叫警察來醫院作筆錄。<br />
<br />
警察在醫院叫她立刻來作筆錄，她推辭到第二天。<br />
<br />
晚上，她打電話來，我告訴她，我這樣沒辦法騎機車上班，也沒辦法送小孩去安親班。<br />
<br />
問她是不是能幫我接送或是付計程車錢，她說她沒錢，但會來幫我接送孩子。<br />
<br />
當時覺得應該是遇到肯負責的人。<br />
<br />
即使她願意接送，其實我也已經決定自己會出計程車錢送小朋友上安親班。<br />
<br />
<br />
第二天，她依約到了我家路口要接孩子去上安親班。<br />
<br />
帶著她男友。<br />
<br />
她男友見面就說，接送小孩，這是妳自己的問題，妳應該自己負責。<br />
<br />
我則回他，是你女友把我撞到骨折，讓我不能接送，當然是她負責。<br />
<br />
她男友皮笑肉不笑地說，反正妳也沒證據。<br />
<br />
我轉頭看她，問：「昨天妳不是說會負責？」<br />
<br />
她頓了一下之後，回答：「我沒說會負責，我只是答應今天會來接送，我很忙，沒辦法天天這樣。」<br />
<br />
「那你總該付計程車費吧？」<br />
<br />
「我沒錢！何況，妳也沒證據。」她男友靠近她小聲說了幾句之後，她又說：「對了，妳自己也超速呀！」<br />
<br />
「這是良心問題吧？妳自己有沒有違規左轉，妳自己心裡有數。而且，我載小孩根本不可能超速。」<br />
<br />
「你又沒證據。」她男友插口。<br />
<br />
她似乎受到男友鼓勵，大聲地說：「是呀！妳又沒證據。」<br />
<br />
接下來，唱片跳針般的爭執了一會兒，便不歡而散。<br />
<br />
<br />
沒有證據，就只能是良心的問題。<br />
<br />
我評估了一下她現在的態度，也知道她不可能再說實話，也不可能負責。<br />
<br />
即使告上法院，當初的現場不存在，路口攝影機角度又不對，被我搭載的兒子，又正值天真幻想期，問不出個所以然，真是一點勝算都沒有。<br />
<br />
我知道南部人多半純樸，就算一時不同意賠償，只要告到法院，沒證據也會掏錢出來。<br />
<br />
不過，看她男友油腔滑調的，沒一點純樸南部人的樣子，讓男友出主意的她，想必也是像今天這樣吧！<br />
<br />
<br />
可是，即使是後來手麻的感覺退掉之後，右手經常痛得要命，綁石膏也極為不便，我卻沒有感到不愉快。<br />
<br />
這件事，讓我發現自己真的很幸福。<br />
<br />
我不用為了頂多幾萬元的賠償，就出賣自己的良心。<br />
<br />
我還有個認真負責的男友，一聽說我受傷，便請假南下照顧我。<br />
<br />
隔沒幾天，擔心我單手生活不便，甚至馬上就在高雄找工作，計畫長住高雄。<br />
<br />
<br />
她男友則只是個會鑽漏洞逃避責任的人。<br />
<br />
很聰明，沒錯。<br />
<br />
一臉聰明的樣子，卻不是個負責任的人。<br />
<br />
省了幾萬元賠償，出賣自己的良心，就會快樂嗎？就會幸福嗎？<br />
<br />
我不知道。<br />
<br />
也許過一陣子等治療告一段落，會再聯絡她，問問她到底有沒有誠意賠償。<br />
<br />
也許，那天說會負責的她，是她的本性，第二天是受到男友影響。<br />
<br />
也許，第二天撇清責任的她，才是她的本性，說會負責只是虛晃一招。<br />
<br />
都不重要了。<br />
<br />
就算她仍不肯負責，自貶自己的人格，出賣自己的良心，我頂多就當作是被狗咬而已。<br />
<br />
這種損失我還負擔得起。<br />
<br />
<br />
我現在很快樂，也很幸福。<br />
<br />
少了便宜又方便的交通工具，不方便上班，收入減少確實非常多收入。<br />
<br />
卻讓我發現即使錢再少，我也不用為錢煩惱。<br />
<br />
不差這筆錢。<br />
<br />
而且，多了時間陪小孩，身邊也有男友陪伴，以前的孤獨感消失無蹤。<br />
<br />
<br />
對於自己的工作，也有了新的啟發。<br />
<br />
以前面對沒有證據的當事人，總是簡單地說：「沒證據是告不贏的。」<br />
<br />
這句話真實也殘酷。<br />
<br />
曾經，只會覺得當事人很可憐，現在，卻說得出安慰的話語。<br />
<br />
<br />
另外，也因一手綁石膏的一時行動不便，而深刻體會到殘障者生活不便的那一面。<br />
<br />
幸好仍有著好手好腳的我，能為他們作點什麼嗎？<br />
<br />
最近在思考著如何著手。<br />
<br />
<br />
或許我兒子沒受傷，而我卻受傷，是冥冥中注定要讓我遭遇到的。<br />
<br />
以佛教的說法，是因果。<br />
<br />
以基督教的說法，則是神給的磨練。<br />
<br />
無論如何，我得到的都比失去的多。<br />
<br />
<br />
學佛的朋友曾講給我聽一個故事，是類似賽翁失馬焉知非福 的故事。<br />
<br />
有個國王出門打獵受了傷斷了根指頭，同行的大臣不像跟其他人一樣安慰著他，反而跟國王說或許是好事。<br />
<br />
國王生氣地將他關到牢裡，問大臣：「這樣你也覺得是好事？」<br />
<br />
大臣老神在在說：「是好事。」<br />
<br />
沒多久，國王帶著某個大臣出去打獵，不幸遇上了食人族。<br />
<br />
食人族要將人獻祭之後才吃掉，本來選中國王，但卻發現國王手指頭斷了一根，不完美，不能當祭品，於是就放了國王，吃了那個衰尾的大臣。<br />
<br />
國王回去之後，將在牢中大臣放出來。<br />
<br />
國王驚魂未定，大臣便告訴他：「今天如果您沒有受傷，今天被獻祭的就是您了。而若您沒將我關在牢裡，跟您一起打獵的就是我，而代替您被獻祭的，便是我了。這樣子，您覺得是好事還是壞事呢？」<br />
<br />
<br />
如果事情只看壞的一面，也許我會鬱鬱寡歡的度過這段日子。<br />
<br />
可是透過這場車禍，卻讓我發現以前覺得理所當然的事情，其實是種幸福，反而憂傷不起來。<br />
<br />
兒子平安無事，可喜可賀。<br />
<br />
我的手骨折了還能復原，可喜可賀。<br />
<br />
我不缺錢用，可喜可賀。<br />
<br />
我有兒子、男友陪伴在身邊，可喜可賀。<br />
<br />
我對人生有另一番感觸，可喜可賀。<br />
<br />
有太多值得可喜可賀的事情！<br />
<br />
這場車禍，其實，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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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
	<link>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4172615.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4172615.html</guid>
	<category>所見所聞 所思所想</category>
	<pubDate>Fri, 21 Sep 2007 11:29:36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PTT的力量</title>
	<description><![CDATA[
			PTT八卦版這幾天有個熱門話題，一名男學生PO他在公車上不小心用保特瓶打到一名歐巴桑，因為道歉態度不佳，最後被老婦人告性騷擾，希望徵求當日在公車上的目擊證人。

很快的，有版友貼出爽報的新聞報導，內容是一名學生對一名婦人襲胸，並拿水瓶狂毆婦人的頭，還公布男學生姓名、貼出男學生的照片。

接著，一堆名偵探出現了，討論著男學生PO文的種種疑點，男學生簡直成了犯錯還說謊的禽獸，還有人不客氣地嘲笑著那麼老也吃得下。

本來以為最終這會是羅生門的。

萬萬沒想到，逆襲來得這麼快！

竟然有目擊證人出現了！

目擊證人聲稱她當日也在車上，聽兩人對話內容，事情應該是因為男學生打到婦人的頭，婦人很生氣，找他理論，男學生疑有不從，婦人便開始罵男學生一堆有的沒的，就是沒提到襲胸的事情。

想必這個八卦可以繼續發展下去，準備一箱爆米花吧！

＝＝＝＝＝＝＝＝＝＝＝＝＝＝＝＝＝＝＝＝＝＝＝＝＝＝＝

群眾的心理年齡只有13歲，PTT是一群人組成的鄉民，一個個分別看的時候，個個都聰明，集合在一起的時候，就會變成13歲。

不過，可別小看一群心理年齡13歲的群眾！

例如，之前鄉民們就曾經挽救了自殺女性的一命。

而這個男學生，說不定也會靠見義勇為的鄉民挺身出面指證，而免於牢獄之災。

----------------------------------------------------------------

我是鄉民，看熱鬧的鄉民，瞎起哄的鄉民。

果然我的心智年齡只剩13歲了。

※ 發信站: 踢屁屁實業坊(tpp.cc)
◆ From: 02.04.520.999
推 spicygirl:　　原PO是正媽 　　　　　　　　03/26 14:03
推 minoru: 　　原PO是正媽  　　　　　　　　03/26 14:04
推 Pat: 　　　　原PO是正媽 　　　　　　　　03/26 14:05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PTT八卦版這幾天有個熱門話題，一名男學生PO他在公車上不小心用保特瓶打到一名歐巴桑，因為道歉態度不佳，最後被老婦人告性騷擾，希望徵求當日在公車上的目擊證人。<br />
<br />
很快的，有版友貼出爽報的新聞報導，內容是一名學生對一名婦人襲胸，並拿水瓶狂毆婦人的頭，還公布男學生姓名、貼出男學生的照片。<br />
<br />
接著，一堆名偵探出現了，討論著男學生PO文的種種疑點，男學生簡直成了犯錯還說謊的禽獸，還有人不客氣地嘲笑著那麼老也吃得下。<br />
<br />
本來以為最終這會是羅生門的。<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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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萬沒想到，逆襲來得這麼快！<br />
<br />
竟然有目擊證人出現了！<br />
<br />
目擊證人聲稱她當日也在車上，聽兩人對話內容，事情應該是因為男學生打到婦人的頭，婦人很生氣，找他理論，男學生疑有不從，婦人便開始罵男學生一堆有的沒的，就是沒提到襲胸的事情。<br />
<br />
想必這個八卦可以繼續發展下去，準備一箱爆米花吧！<br />
<br />
＝＝＝＝＝＝＝＝＝＝＝＝＝＝＝＝＝＝＝＝＝＝＝＝＝＝＝<br />
<br />
群眾的心理年齡只有13歲，PTT是一群人組成的鄉民，一個個分別看的時候，個個都聰明，集合在一起的時候，就會變成13歲。<br />
<br />
不過，可別小看一群心理年齡13歲的群眾！<br />
<br />
例如，之前鄉民們就曾經挽救了自殺女性的一命。<br />
<br />
而這個男學生，說不定也會靠見義勇為的鄉民挺身出面指證，而免於牢獄之災。<br />
<br />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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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鄉民，看熱鬧的鄉民，瞎起哄的鄉民。<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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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我的心智年齡只剩13歲了。<br />
<br />
※ 發信站: 踢屁屁實業坊(tpp.cc)<br />
◆ From: 02.04.520.999<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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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
	<link>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2917113.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2917113.html</guid>
	<category>所見所聞 所思所想</category>
	<pubDate>Tue, 27 Mar 2007 10:23:23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該是雨停了的時候</title>
	<description><![CDATA[
			也許  這輩子再也沒有比這陣子更糟的時候

家庭 事業 愛情 三大重點全部不順心 事事不如意

也因此 很長一段日子心煩氣躁  寫不出文章來

屋漏偏逢連夜雨  就是這陣子的寫照

雨不會一直下  屋頂也可以慢慢補

所謂 利空出盡 就會反彈

再也沒有更糟的了  

每天都覺得今天比昨天更好一點

也期待著明天會比今天好

終於  感覺雨聲小了點  夜裡遲早可以好好入眠了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也許  這輩子再也沒有比這陣子更糟的時候<br />
<br />
家庭 事業 愛情 三大重點全部不順心 事事不如意<br />
<br />
也因此 很長一段日子心煩氣躁  寫不出文章來<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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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漏偏逢連夜雨  就是這陣子的寫照<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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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不會一直下  屋頂也可以慢慢補<br />
<br />
所謂 利空出盡 就會反彈<br />
<br />
再也沒有更糟的了  <br />
<br />
每天都覺得今天比昨天更好一點<br />
<br />
也期待著明天會比今天好<br />
<br />
終於  感覺雨聲小了點  夜裡遲早可以好好入眠了
		
		]]>
	</content:encoded>
	<link>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2840363.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2840363.html</guid>
	<category>所見所聞 所思所想</category>
	<pubDate>Mon, 12 Mar 2007 02:54:18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朦朧</title>
	<description><![CDATA[
			

當初買了一台700畫素的相機，本來很開心的，四處拍，也常常嘗試自拍。

但是後來發現或許是畫素太高了，臉上的斑、皺紋、痘子無不清楚現形，真是該死的討人厭。

所以，那台相機多半拿去拍兒子，拍自己的照片常常不太滿意。


剛剛朋友傳來以她相機拍的照片。

記得她說過相機畫素並不高之類的話。

但是看了照片，突然發現拍女人的話，畫素還是不要太高的好。

我喜歡這種朦朧的感覺。

雖然我懷疑她有修過照片，她說沒有修過。

也許那是善意的謊言。

也許真的是相機畫素的關係。

儘管我喜歡這樣朦朧的照片，讓我看起來比平常漂亮千百倍，但是那都不像本人了。

只能拿來當作放在網誌上的騙人照片而已。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div class=pict><a href="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29157f75.jpg" target="_blank"><img src="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29157f75_s.jpg" width="160" height="160" border="0" alt="朦朧的照片" hspace="5" class="pict" align="left"></a></div><br />
<br />
當初買了一台700畫素的相機，本來很開心的，四處拍，也常常嘗試自拍。<br />
<br />
但是後來發現或許是畫素太高了，臉上的斑、皺紋、痘子無不清楚現形，真是該死的討人厭。<br />
<br />
所以，那台相機多半拿去拍兒子，拍自己的照片常常不太滿意。<br />
<br />
<br />
剛剛朋友傳來以她相機拍的照片。<br />
<br />
記得她說過相機畫素並不高之類的話。<br />
<br />
但是看了照片，突然發現拍女人的話，畫素還是不要太高的好。<br />
<br />
我喜歡這種朦朧的感覺。<br />
<br />
雖然我懷疑她有修過照片，她說沒有修過。<br />
<br />
也許那是善意的謊言。<br />
<br />
也許真的是相機畫素的關係。<br />
<br />
儘管我喜歡這樣朦朧的照片，讓我看起來比平常漂亮千百倍，但是那都不像本人了。<br />
<br />
只能拿來當作放在網誌上的騙人照片而已。
		
		]]>
	</content:encoded>
	<link>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2607866.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2607866.html</guid>
	<category>所見所聞 所思所想</category>
	<pubDate>Fri, 29 Dec 2006 16:39:06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江郎才盡？</title>
	<description><![CDATA[
			選舉結束了  突然沒了寫網誌的動力

大概是江郎才盡了  謝謝各位收看

文章量應該會比之前少很多  可能也比較生活化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選舉結束了  突然沒了寫網誌的動力<br />
<br />
大概是江郎才盡了  謝謝各位收看<br />
<br />
文章量應該會比之前少很多  可能也比較生活化
		
		]]>
	</content:encoded>
	<link>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2600792.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2600792.html</guid>
	<category>所見所聞 所思所想</category>
	<pubDate>Tue, 26 Dec 2006 15:46:14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95年12月3日 愛在高雄 守護台灣 手牽手活動  附贈實況煙火MV</title>
	<description><![CDATA[
			週日下午四點跟香菇、蜜蜂相約在民生二路底見面，參加愛在高雄、守護台灣的活動。

照往例，我又拖到最後一刻才急急忙忙拎著小猴子騎車出門。

欲速則不達吧？

在三多路的時候遇上黃俊英的遊行，被擋在紅綠燈前。

進退不得，只好觀察敵情。

人不算少，稀稀疏疏不算密集，大概佔了一條車道寬、兩塊街區長，男女老幼都有，不過普遍看來還是長者居多。

據說，他們的活動是兵分五路，這是其中一支吧！

等了大約三、五分鐘，就可以通行了。

後來我選擇順著與遊行的平行方向騎，幾乎一路都綠燈。

等到自強路轉彎沒多久，又遇到了黃俊英的遊行。

這次的人數比三多路看到的多，大概佔了一條車道寬，卻有三、四塊街區這麼長。

我之前其實很少出門參與政治活動，看到這樣的場景，還擔心對方聲勢浩大呢！

直到接近成功路之後，發現有更多的人湧向愛河方向，才總算放下一顆心。

我到的時候大概四點十分左右，整個愛河邊已經擠得水洩不通，河東路的人也不少，比起黃俊英遊行隊伍的密度還要高。

我一到民生路就聯絡香菇，她說人在A6區靠近河邊曼波旁，跟老闆、同事們在一起，走不開，要我直接去找她。

於是，我只好拉著小猴子硬著頭皮擠進人山人海的愛河邊開始尋人之旅。

放眼望去，真的是人海茫茫，要找人就如大海撈針。

尋人過程中並沒有什麼曲折離奇故事，就是一直擠、一直繞、一直東張西望，偶爾被人踩到腳，偶爾碰到別人的身體。

繞過一圈又一圈就是沒看到人，打了好幾次手機確認位置也沒有用。

儘管A6區不過是大約三、四十平方公尺的範圍而已，等我終於找到香菇會合，已經是半個小時以後的事情。

其實，我曾經從她附近經過好幾次，可能都剛好被人擋住了，才沒有找到。


香菇帶著兒子，而她的同事LULU夫妻也帶著兩個女兒來，四個年齡相近的小朋友很快就打成一片。

我們的位置算好的，正對著對岸的舞台，視野不差。

然而，卻位於往洗手間的交通要道邊，很多人不願在通道上被推擠，逗留一下就離開了，因此，通常都沒有像其他位置那麼擠。

在等待牽手的過程中，我們都忙著聊天，沒有人有空注意對岸舞台上的人在做些什麼事情。

偶爾會有競選工作人員帶著菊娃娃遊行炒熱氣氛。

（菊娃娃遊行）

工作人員用廣播喊著：「陳菊！凍蒜！陳菊！凍蒜！」

大家也都很配合回應著：「陳菊！凍蒜！陳菊！凍蒜！」

偏偏我家小猴子不配合，在大家喊了陳菊之後，就接著喊著：「棒賽！」

聽起來變成在喊：「陳菊！棒賽！陳菊！棒賽！」

一堆大人聽了都大笑起來，讓他似乎覺得被大家鼓勵，竟然越喊越大聲，完全制止不住。

那一瞬間，我還真想把他丟到黃俊英那邊。


手牽手的時刻，選在五點二十分，我們都猜是因為520有我愛你的意思吧？

對面舞台的螢幕上開始倒數計，當時天色已經昏黃了。

時間還沒到，很多人就已經迫不及待地舉起手來手牽手。

我牽了之後就急急忙忙放掉，趕緊拿起相機來拍照，想紀錄下大家牽手的這一刻。

（牽手這一刻）

幸好當時選擇拿起相機呢！

因為，出乎意料之外的，愛河邊旋即放起煙火！

那是種較接近河面的小型煙火，五彩繽紛。

可惜沒有施放大型空中煙火。

民進黨的黨產、競選經費比較不足吧？

大家就忍耐一點吧！

（煙火實況MV）


在牽手活動的時候，天色漸漸黑了。

牽手活動結束後，對岸舞台仍然進行著活動，一些政治人物陸續上台。

我們還是跟之前一樣，忙著聊天，並沒有十分注意舞台上的政治人物在做啥。

直到陳水扁上台演講時，因為我們站了兩個多小時，人都累了，沒聽他說什麼就先離開了。

離開的時候，發現河東路上竟也是人潮洶湧，而且，還陸續有人湧進。

看來這次的活動應該辦得滿成功的。

（擠不進愛河邊的人群）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週日下午四點跟香菇、蜜蜂相約在民生二路底見面，參加愛在高雄、守護台灣的活動。<br />
<br />
照往例，我又拖到最後一刻才急急忙忙拎著小猴子騎車出門。<br />
<br />
欲速則不達吧？<br />
<br />
在三多路的時候遇上黃俊英的遊行，被擋在紅綠燈前。<br />
<br />
進退不得，只好觀察敵情。<br />
<br />
人不算少，稀稀疏疏不算密集，大概佔了一條車道寬、兩塊街區長，男女老幼都有，不過普遍看來還是長者居多。<br />
<br />
據說，他們的活動是兵分五路，這是其中一支吧！<br />
<br />
等了大約三、五分鐘，就可以通行了。<br />
<br />
後來我選擇順著與遊行的平行方向騎，幾乎一路都綠燈。<br />
<br />
等到自強路轉彎沒多久，又遇到了黃俊英的遊行。<br />
<br />
這次的人數比三多路看到的多，大概佔了一條車道寬，卻有三、四塊街區這麼長。<br />
<br />
我之前其實很少出門參與政治活動，看到這樣的場景，還擔心對方聲勢浩大呢！<br />
<br />
直到接近成功路之後，發現有更多的人湧向愛河方向，才總算放下一顆心。<br />
<br />
我到的時候大概四點十分左右，整個愛河邊已經擠得水洩不通，河東路的人也不少，比起黃俊英遊行隊伍的密度還要高。<br />
<br />
我一到民生路就聯絡香菇，她說人在A6區靠近河邊曼波旁，跟老闆、同事們在一起，走不開，要我直接去找她。<br />
<br />
於是，我只好拉著小猴子硬著頭皮擠進人山人海的愛河邊開始尋人之旅。<br />
<br />
放眼望去，真的是人海茫茫，要找人就如大海撈針。<br />
<br />
尋人過程中並沒有什麼曲折離奇故事，就是一直擠、一直繞、一直東張西望，偶爾被人踩到腳，偶爾碰到別人的身體。<br />
<br />
繞過一圈又一圈就是沒看到人，打了好幾次手機確認位置也沒有用。<br />
<br />
儘管A6區不過是大約三、四十平方公尺的範圍而已，等我終於找到香菇會合，已經是半個小時以後的事情。<br />
<br />
其實，我曾經從她附近經過好幾次，可能都剛好被人擋住了，才沒有找到。<br />
<br />
<br />
香菇帶著兒子，而她的同事LULU夫妻也帶著兩個女兒來，四個年齡相近的小朋友很快就打成一片。<br />
<br />
我們的位置算好的，正對著對岸的舞台，視野不差。<br />
<br />
然而，卻位於往洗手間的交通要道邊，很多人不願在通道上被推擠，逗留一下就離開了，因此，通常都沒有像其他位置那麼擠。<br />
<br />
在等待牽手的過程中，我們都忙著聊天，沒有人有空注意對岸舞台上的人在做些什麼事情。<br />
<br />
偶爾會有競選工作人員帶著菊娃娃遊行炒熱氣氛。<br />
<br />
（菊娃娃遊行）<div class=pict><a href="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c1684dd7.jpg" target="_blank"><img src="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c1684dd7_s.jpg" width="160" height="213" border="0" alt="" hspace="5" class="pict" align="left"></a></div><br />
<br />
工作人員用廣播喊著：「陳菊！凍蒜！陳菊！凍蒜！」<br />
<br />
大家也都很配合回應著：「陳菊！凍蒜！陳菊！凍蒜！」<br />
<br />
偏偏我家小猴子不配合，在大家喊了陳菊之後，就接著喊著：「棒賽！」<br />
<br />
聽起來變成在喊：「陳菊！棒賽！陳菊！棒賽！」<br />
<br />
一堆大人聽了都大笑起來，讓他似乎覺得被大家鼓勵，竟然越喊越大聲，完全制止不住。<br />
<br />
那一瞬間，我還真想把他丟到黃俊英那邊。<br />
<br />
<br />
手牽手的時刻，選在五點二十分，我們都猜是因為520有我愛你的意思吧？<br />
<br />
對面舞台的螢幕上開始倒數計，當時天色已經昏黃了。<br />
<br />
時間還沒到，很多人就已經迫不及待地舉起手來手牽手。<br />
<br />
我牽了之後就急急忙忙放掉，趕緊拿起相機來拍照，想紀錄下大家牽手的這一刻。<br />
<br />
（牽手這一刻）<div class=pict><a href="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6a0068bb.jpg" target="_blank"><img src="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6a0068bb_s.jpg" width="160" height="120" border="0" alt="" hspace="5" class="pict" align="left"></a></div><br />
<br />
幸好當時選擇拿起相機呢！<br />
<br />
因為，出乎意料之外的，愛河邊旋即放起煙火！<br />
<br />
那是種較接近河面的小型煙火，五彩繽紛。<br />
<br />
可惜沒有施放大型空中煙火。<br />
<br />
民進黨的黨產、競選經費比較不足吧？<br />
<br />
大家就忍耐一點吧！<br />
<br />
（煙火實況MV）<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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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在牽手活動的時候，天色漸漸黑了。<br />
<br />
牽手活動結束後，對岸舞台仍然進行著活動，一些政治人物陸續上台。<br />
<br />
我們還是跟之前一樣，忙著聊天，並沒有十分注意舞台上的政治人物在做啥。<br />
<br />
直到陳水扁上台演講時，因為我們站了兩個多小時，人都累了，沒聽他說什麼就先離開了。<br />
<br />
離開的時候，發現河東路上竟也是人潮洶湧，而且，還陸續有人湧進。<br />
<br />
看來這次的活動應該辦得滿成功的。<br />
<br />
（擠不進愛河邊的人群）<div class=pict><a href="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3aaebc76.jpg" target="_blank"><img src="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3aaebc76_s.jpg" width="160" height="120" border="0" alt="" hspace="5" class="pict" align="left"></a></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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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
	<link>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2545171.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2545171.html</guid>
	<category>所見所聞 所思所想</category>
	<pubDate>Mon, 04 Dec 2006 16:08:45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關於台語</title>
	<description><![CDATA[
			我的一個朋友曾經有幾次機會上政論節目與名嘴們討論時事

前幾天 我順口建議他說 難得上媒體 就用國語說吧

這樣聽不懂台語的人才聽得懂他說的話

他突然翻臉 指控我 禁止他使用母語 打壓母語 迫害母語

我解釋著我的出發點不過是因為想讓許多不懂台語的人瞭解他的想法

根本不是什麼禁止他使用 也不是想打壓、迫害他的母語

而且 他用國語說 我們外省人、客家人才聽得懂

他說  母語能使用的機會已經越來越少 難得能上媒體當然要用

我說  但是我們聽不懂呀！

他卻說 那去學呀 為什麼不是你們去學台語 而要我們不講台語 迫害我們 不准我們講母語

那是你們自己聽不懂 你們自己去學台語 

我質疑 這樣子 不是以強大的台語母語族群去迫害我們非台語母語的族群嗎？

他說 我沒禁止你們講母語 你們要講客家話我不會禁止

我質疑 在講公共議題的時候 故意用台語   讓其他人聽不懂 不是在搞族群分裂？

很多人根本聽不懂 怎麼去瞭解你的想法

而且 會造成聽不懂台語的人反感

實際上 我以前在公開場合聽到有人用台語發表意見 就覺得很反感

雖然以台語為母語的人最多 可是現在講國語的人最多

聽了上面的話  他突然像抓住什麼似的  

說我對別人使用母語感到反感  是在迫害母語

我說  難道你聽別人在公開場合討論時 講你聽不懂得語言會覺得愉快唷？

而且你講的內容我們外省人跟客家人根本聽不懂

他竟然回說  你們聽不懂根本不重要

我有點生氣地說 原來你的政治理念是為了你們講台語的人存在

那我幹嘛支持你的看法？

接著他不回應我的質疑 開始說我鬼扯 又說我矛盾

我要求他指出哪裡鬼扯哪裡矛盾 他卻不回答

我想 在他還沒道歉之前 我都不會原諒他這樣隨便扣人迫害母語罪名的大帽子吧



我對這個朋友頗感失望

原來 他的政治理想 只為了以台語為母語的人存在

不包括 不會使用台語的外省人、客家人及其他族群

我是外省二代  同時也是客家人

聽他傲慢地說 你們聽不懂 自己要去學台語的時候

我覺得很寒心

看他用強勢母語族群的優勢 反過來要求我們這些不懂台語的人去學

有種媳婦熬成婆的感覺  受害者轉加害者

面對這種態度 要我們外省人、客家人 怎麼敢把選票投給他支持的對象呢？



我在台北長大 與我同一代的人

絕大多數都是使用國語 無論是哪一個族群的孩子 幾乎都成了失落母語的一代

在我的想法中 沒有不可消失的文化 也沒有不可消失的語言

用不到的東西就會消失  這就是現實

儘管如此 我卻是支持將台語列為官方語言的立場

因為  這是在台灣最龐大的母語族群 會使用的人還很多

而且 如果能夠將台語發揚光大 

可能會讓台灣文化加快走向與中國不同的道路

但是 如果不先去說服那些為數不少的非台語使用者去同意將之列為官方語言

這種目標達得到嗎？


我的朋友 選擇了繼續使用母語在媒體上發聲

也就代表著  非台語使用者少了機會接觸到他的想法

他的理念也就只能在他的母語圈圈中傳揚吧


PS 我會聽也會說台語 別誤會我不懂台語

只是對方不能說太快  自己講得不夠道地也不夠流利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我的一個朋友曾經有幾次機會上政論節目與名嘴們討論時事<br />
<br />
前幾天 我順口建議他說 難得上媒體 就用國語說吧<br />
<br />
這樣聽不懂台語的人才聽得懂他說的話<br />
<br />
他突然翻臉 指控我 禁止他使用母語 打壓母語 迫害母語<br />
<br />
我解釋著我的出發點不過是因為<b>想讓許多不懂台語的人瞭解他的想法</b><br />
<br />
根本不是什麼禁止他使用 也不是想打壓、迫害他的母語<br />
<br />
而且 他用國語說 我們外省人、客家人才聽得懂<br />
<br />
他說  母語能使用的機會已經越來越少 難得能上媒體當然要用<br />
<br />
我說  但是我們聽不懂呀！<br />
<br />
他卻說 那去學呀 為什麼不是你們去學台語 而要我們不講台語 迫害我們 不准我們講母語<br />
<br />
那是你們自己聽不懂 你們自己去學台語 <br />
<br />
我質疑 這樣子 不是以強大的台語母語族群去迫害我們非台語母語的族群嗎？<br />
<br />
他說 我沒禁止你們講母語 你們要講客家話我不會禁止<br />
<br />
我質疑 在講公共議題的時候 故意用台語   讓其他人聽不懂 不是在搞族群分裂？<br />
<br />
很多人根本聽不懂 怎麼去瞭解你的想法<br />
<br />
而且 會造成聽不懂台語的人反感<br />
<br />
實際上 我以前在公開場合聽到有人用台語發表意見 就覺得很反感<br />
<br />
雖然以台語為母語的人最多 可是現在講國語的人最多<br />
<br />
聽了上面的話  他突然像抓住什麼似的  <br />
<br />
說我對別人使用母語感到反感  是在迫害母語<br />
<br />
我說  難道你聽別人在公開場合討論時 講你聽不懂得語言會覺得愉快唷？<br />
<br />
而且你講的內容我們外省人跟客家人根本聽不懂<br />
<br />
他竟然回說  你們聽不懂根本不重要<br />
<br />
我有點生氣地說 原來你的政治理念是為了你們講台語的人存在<br />
<br />
那我幹嘛支持你的看法？<br />
<br />
接著他不回應我的質疑 開始說我鬼扯 又說我矛盾<br />
<br />
我要求他指出哪裡鬼扯哪裡矛盾 他卻不回答<br />
<br />
我想 在他還沒道歉之前 我都不會原諒他這樣隨便扣人迫害母語罪名的大帽子吧<br />
<br />
<br />
<br />
我對這個朋友頗感失望<br />
<br />
原來 他的政治理想 只為了以台語為母語的人存在<br />
<br />
不包括 不會使用台語的外省人、客家人及其他族群<br />
<br />
我是外省二代  同時也是客家人<br />
<br />
聽他傲慢地說 你們聽不懂 自己要去學台語的時候<br />
<br />
我覺得很寒心<br />
<br />
看他用強勢母語族群的優勢 反過來要求我們這些不懂台語的人去學<br />
<br />
有種媳婦熬成婆的感覺  受害者轉加害者<br />
<br />
面對這種態度 要我們外省人、客家人 怎麼敢把選票投給他支持的對象呢？<br />
<br />
<br />
<br />
我在台北長大 與我同一代的人<br />
<br />
絕大多數都是使用國語 無論是哪一個族群的孩子 幾乎都成了失落母語的一代<br />
<br />
在我的想法中 沒有不可消失的文化 也沒有不可消失的語言<br />
<br />
用不到的東西就會消失  這就是現實<br />
<br />
儘管如此 我卻是支持將台語列為官方語言的立場<br />
<br />
因為  這是在台灣最龐大的母語族群 會使用的人還很多<br />
<br />
而且 如果能夠將台語發揚光大 <br />
<br />
可能會讓台灣文化加快走向與中國不同的道路<br />
<br />
但是 如果不先去說服那些為數不少的非台語使用者去同意將之列為官方語言<br />
<br />
這種目標達得到嗎？<br />
<br />
<br />
我的朋友 選擇了繼續使用母語在媒體上發聲<br />
<br />
也就代表著  非台語使用者少了機會接觸到他的想法<br />
<br />
他的理念也就只能在他的母語圈圈中傳揚吧<br />
<br />
<br />
PS 我會聽也會說台語 別誤會我不懂台語<br />
<br />
只是對方不能說太快  自己講得不夠道地也不夠流利
		
		]]>
	</content:encoded>
	<link>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2535858.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2535858.html</guid>
	<category>所見所聞 所思所想</category>
	<pubDate>Fri, 01 Dec 2006 15:13:35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劭曉鈴功德無量</title>
	<description><![CDATA[
			只要是民進黨提出的法案

沒有不被擋的

例如

立委陳朝龍提出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一條修正案

希望強制規定行駛高速、快速公路的車輛後座乘客都繫安全帶

立意良善

卻仍然在立法院躺了一年


反正平民百姓死不完

法案不通過也沒關係


雖然 覺得劭曉鈴很無辜、很可憐

可是 若是沒有她

這法案還不知道要躺多久

也不知道還會有多少個平民百姓就跟劭曉鈴因為後座沒繫安全帶而出了車禍

死傷慘重 無人聞問



劭曉鈴出車禍時

有個認識的人說

現世報

我很驚訝地問

劭曉鈴何其無辜  從沒聽她做什麼壞事  哪來的現世報

對方說

國民黨做的惡事  都報在她身上


剛開始不能理解這種現世報的想法從何而來

看到原來這法案早就由民進黨提出  在立法院躺著

才懂了


我不贊成這種應報想法

劭曉鈴畢竟是無辜的


希望她能夠早日康復


也希望用劭曉鈴的血換來的法案上路之後

大家能夠遵守

才不會再有悲劇發生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只要是民進黨提出的法案<br />
<br />
沒有不被擋的<br />
<br />
例如<br />
<br />
<a href="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News/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NewsType=twapple&Loc=TP&showdate=20061121&Sec_ID=5&Art_ID=3047739">立委陳朝龍提出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一條修正案</a><br />
<br />
希望強制規定行駛高速、快速公路的車輛後座乘客都繫安全帶<br />
<br />
立意良善<br />
<br />
卻仍然在立法院躺了一年<br />
<br />
<br />
反正平民百姓死不完<br />
<br />
法案不通過也沒關係<br />
<br />
<br />
雖然 覺得劭曉鈴很無辜、很可憐<br />
<br />
可是 若是沒有她<br />
<br />
這法案還不知道要躺多久<br />
<br />
也不知道還會有多少個平民百姓就跟劭曉鈴因為後座沒繫安全帶而出了車禍<br />
<br />
死傷慘重 無人聞問<br />
<br />
<br />
<br />
劭曉鈴出車禍時<br />
<br />
有個認識的人說<br />
<br />
現世報<br />
<br />
我很驚訝地問<br />
<br />
劭曉鈴何其無辜  從沒聽她做什麼壞事  哪來的現世報<br />
<br />
對方說<br />
<br />
國民黨做的惡事  都報在她身上<br />
<br />
<br />
剛開始不能理解這種現世報的想法從何而來<br />
<br />
看到原來這法案早就由民進黨提出  在立法院躺著<br />
<br />
才懂了<br />
<br />
<br />
我不贊成這種應報想法<br />
<br />
劭曉鈴畢竟是無辜的<br />
<br />
<br />
希望她能夠早日康復<br />
<br />
<br />
也希望用劭曉鈴的血換來的法案上路之後<br />
<br />
大家能夠遵守<br />
<br />
才不會再有悲劇發生
		
		]]>
	</content:encoded>
	<link>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2503939.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2503939.html</guid>
	<category>所見所聞 所思所想</category>
	<pubDate>Tue, 21 Nov 2006 10:46:13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影片：印度麥可傑克森（字幕版）</title>
	<description><![CDATA[
			影片：印度麥可傑克森（字幕版）

如果不喜歡看到髒話及各類粗俗不雅的言語  請別點進去看


滿佩服這放這段影片的人

一來  到底要從哪找來這麼爆笑的音樂MV

二來  怎麼能夠把字幕翻譯成這樣...很低俗也很搞笑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a href="http://www.youtube.com/watch?v=Tq6kRfQ_Ghs">影片：印度麥可傑克森（字幕版）</a><br />
<br />
如果不喜歡看到髒話及各類粗俗不雅的言語  請別點進去看<br />
<br />
<br />
滿佩服這放這段影片的人<br />
<br />
一來  到底要從哪找來這麼爆笑的音樂MV<br />
<br />
二來  怎麼能夠把字幕翻譯成這樣...很低俗也很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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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
	<link>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2500803.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2500803.html</guid>
	<category>所見所聞 所思所想</category>
	<pubDate>Mon, 20 Nov 2006 17:08:04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無罪推定原則</title>
	<description><![CDATA[
			無罪推定原則的定義是什麼？

於「蘇建和案十二週年 台灣人權促進會與人本教育基金會聯合聲明」中，將之定義為：「為保障社會中所有個人的人格與自由，避免無辜者遭羅織罪名，任何人未經審判證明有罪前，均應推定為無罪；無確切證據證明被告犯罪時，即應判決無罪。」

司改會於「刑事被告為何推定無罪？談無罪推定原則」文章中，將之定義為：「「無罪推定」原則的意義，在於刑事被告經司法機關依法定程序追訴審判確定其為有罪之前，均應推定其無罪。所以如果被告經合法審判而罪證確鑿，證明其就是真正的犯罪兇手，當然就必須處以刑罰。一般人所謂犯罪凶手藉以脫罪的說法，其立論有最根本的偏差---刑事被告就等同於犯罪兇手。當然被告有可能是，也可能不是，而「無罪推定」乃要求對有罪之人須有充分的證據加以證明，所以法律上的無罪未必等於無辜，其僅表示各項跡證均無法證明被告有罪，這是司法制度的極限。」

該篇文章在結論中亦提到一段關於為何採用無罪推定原則的重要理由：「『有罪推定』原則會讓刑事被告承擔自證無罪的責任，被告僅憑一己之力勢難證明清白之身，而司法機關也容易形成『寧枉毋縱』的態度。結果若真罰錯了人，將產生兩個被害者：一個為兇手所害，一個受不義法律所害，而真正罪犯卻逍遙法外。」

簡單地說，在無法證明被告有罪之前，被告被認定為無罪。

並由此概念進而衍生出被告並沒有自證無罪的義務，而是檢察官才有證明被告有罪的義務。

當檢察官提出的證據可以推理出事實有可能是犯罪，也有可能不是犯罪，而不能達到確信有罪時，被告仍應被認定為無罪。

被告也不需要提出任何證據，去證明他無罪。

例如，吳淑珍（陳水扁）案關於貪污的部分，其中一筆款項，檢察官只以「可能是陳水扁自行籌措或對外募款而來」的說法，而未為任何舉證，，就認定被告抗辯無理由，不可能是秘密外交，這種說法根本毫無舉證去阻絕被告確實有可能將款項支付外交費用的可能性，是檢察官舉證之怠惰。

檢察官已證明的事實是：

1.秘密外交確實存在。

2.機要費由吳淑珍具領。

則上揭事實有可能推理出機要費確實支付該筆秘密外交，也有可能推理出並沒有支付。

然而，這種推理的不利益，在無罪推定原則之下，不會由被告承擔。

所以，吳淑珍在此一原則下，根本不需要舉證證明錢的流向。

而必須由檢察官舉證證明該秘密外交確實的金錢來源。

申言之，檢察官必須證明得出被告有罪的結論的兩個方向：

一是證明款項流向到吳淑珍的手中為止，沒有任何流出的可能。

但是，檢察官亦認定該外交工作確實存在，就不能夠否定有這機要費確實是吳淑珍具領支付這筆費用的可能性。

當然，也就不能達到確信有罪的心證。

二是既然無法正面戳破這樣的說法，那檢察官就應該去調查這件外交工作確實的金錢來源，才能夠否定掉這筆款項並非由吳淑珍之處流出而支付。

而不是草率推測，可能是陳水扁自行籌措或對外募款而來，就否定掉前面這個可能的無罪的推理結論。


可惜的是遑論一般民眾對於無罪推定原則的一知半解，就連很多法律人也不知為何忽略這個原則的存在。

無罪推定原則是寧願錯放一百，也不願錯殺一個。

而相反的，則是寧願錯殺一百，也不願錯放一個。

為何要堅持這項原則，其實也正是保護著所有可能成為被告的一般人。

畢竟沒有人會隨時隨地準備著證明自己無罪的證據，恐怕只有真正的兇手，才會去精心設計可以為自己脫罪的證據吧！

我們誰也不想被錯殺。

然而，在現在的社會中，仍普遍存有著有罪推定的思想，要求被告舉證證明自己無罪。

於是，我心中總存有某日成為被告的恐懼。

我能夠剛巧有不在場證明嗎？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無罪推定原則的定義是什麼？<br />
<br />
於「<a href="http://www.tahr.org.tw/site/sue/menu4/reporter08.14.03.htm">蘇建和案十二週年 台灣人權促進會與人本教育基金會聯合聲明</a>」中，將之定義為：「<b>為保障社會中所有個人的人格與自由，避免無辜者遭羅織罪名，任何人未經審判證明有罪前，均應推定為無罪；無確切證據證明被告犯罪時，即應判決無罪</b>。」<br />
<br />
司改會於「<a href="http://www.jrf.org.tw/mag/mag_02s.asp?SN=867">刑事被告為何推定無罪？談無罪推定原則</a>」文章中，將之定義為：「「無罪推定」原則的意義，在於刑事被告經司法機關依法定程序追訴審判確定其為有罪之前，均應推定其無罪。所以如果被告經合法審判而罪證確鑿，證明其就是真正的犯罪兇手，當然就必須處以刑罰。一般人所謂犯罪凶手藉以脫罪的說法，其立論有最根本的偏差---刑事被告就等同於犯罪兇手。當然被告有可能是，也可能不是，而「無罪推定」乃要求<b>對有罪之人須有充分的證據加以證明</b>，所以法律上的無罪未必等於無辜，其僅表示各項跡證均無法證明被告有罪，這是司法制度的極限。」<br />
<br />
該篇文章在結論中亦提到一段關於為何採用無罪推定原則的重要理由：「<b>『有罪推定』原則會讓刑事被告承擔自證無罪的責任，被告僅憑一己之力勢難證明清白之身，而司法機關也容易形成『寧枉毋縱』的態度。結果若真罰錯了人，將產生兩個被害者：一個為兇手所害，一個受不義法律所害，而真正罪犯卻逍遙法外</b>。」<br />
<br />
簡單地說，在無法證明被告有罪之前，被告被認定為無罪。<br />
<br />
並由此概念進而衍生出<b>被告並沒有自證無罪的義務</b>，而是檢察官才有證明被告有罪的義務。<br />
<br />
當檢察官提出的證據可以推理出事實有可能是犯罪，也有可能不是犯罪，而不能達到確信有罪時，被告仍應被認定為無罪。<br />
<br />
<b>被告也不需要提出任何證據，去證明他無罪。</b><br />
<br />
例如，吳淑珍（陳水扁）案關於貪污的部分，其中一筆款項，檢察官只以「可能是陳水扁自行籌措或對外募款而來」的說法，而未為任何舉證，，就認定被告抗辯無理由，不可能是秘密外交，這種說法根本毫無舉證去阻絕被告確實有可能將款項支付外交費用的可能性，是檢察官舉證之怠惰。<br />
<br />
檢察官已證明的事實是：<br />
<br />
1.秘密外交確實存在。<br />
<br />
2.機要費由吳淑珍具領。<br />
<br />
則上揭事實有可能推理出機要費確實支付該筆秘密外交，也有可能推理出並沒有支付。<br />
<br />
然而，這種推理的不利益，在無罪推定原則之下，不會由被告承擔。<br />
<br />
所以，吳淑珍在此一原則下，根本不需要舉證證明錢的流向。<br />
<br />
而必須由檢察官舉證證明該秘密外交確實的金錢來源。<br />
<br />
申言之，檢察官必須證明得出被告有罪的結論的兩個方向：<br />
<br />
一是證明款項流向到吳淑珍的手中為止，沒有任何流出的可能。<br />
<br />
但是，檢察官亦認定該外交工作確實存在，就不能夠否定有這機要費確實是吳淑珍具領支付這筆費用的可能性。<br />
<br />
當然，也就不能達到確信有罪的心證。<br />
<br />
二是既然無法正面戳破這樣的說法，那檢察官就應該去調查<b>這件外交工作確實的金錢來源</b>，才能夠否定掉這筆款項並非由吳淑珍之處流出而支付。<br />
<br />
而不是草率推測，可能是陳水扁自行籌措或對外募款而來，就否定掉前面這個可能的無罪的推理結論。<br />
<br />
<br />
可惜的是遑論一般民眾對於無罪推定原則的一知半解，就連很多法律人也不知為何忽略這個原則的存在。<br />
<br />
無罪推定原則是寧願錯放一百，也不願錯殺一個。<br />
<br />
而相反的，則是寧願錯殺一百，也不願錯放一個。<br />
<br />
為何要堅持這項原則，其實也正是保護著所有可能成為被告的一般人。<br />
<br />
畢竟沒有人會隨時隨地準備著證明自己無罪的證據，恐怕只有真正的兇手，才會去精心設計可以為自己脫罪的證據吧！<br />
<br />
我們誰也不想被錯殺。<br />
<br />
然而，在現在的社會中，仍普遍存有著有罪推定的思想，要求被告舉證證明自己無罪。<br />
<br />
於是，我心中總存有某日成為被告的恐懼。<br />
<br />
我能夠剛巧有不在場證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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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
	<link>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2440813.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2440813.html</guid>
	<category>所見所聞 所思所想</category>
	<pubDate>Wed, 08 Nov 2006 18:31:52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商標達人做的台灣LOGO</title>
	<description><![CDATA[
			

Zoe-DESIGN【小小小豬仔的網路日誌】 

本站左邊的台灣LOGO，雖然我註明是來自妙子的故鄉翦影，實際上的原創者，是這位才華洋溢的pigzoe創作的。

只是當初我是直接從妙子那兒取來的，就直接註明了LOGO的第二故鄉。

第二故鄉是很重要的，這個LOGO畢竟我是在妙子那兒才有機會認識的呀！

不能輕易忘了這個站台的功勞。

因此，我至今沒有更改LOGO是來自妙子那兒的註解。

不過，畢竟那是pigzoe的創作心血，也不能任意將創作者遺忘，如果點圖示，是直接連到pigzoe的網站。



今天去pigzoe的網站逛逛的時候，發現這位商標達人，又做出兩個讓人驚豔的台灣LOGO！

一個是將北部朝左的胖台灣，很像河豚，有眼睛也有鰭，一副憨憨的模樣，不是很討人喜歡嗎？




第二個圖也很可愛，做成競選旗幟想必也很受歡迎。

儘管是簡單俐落的設計，卻充滿活力，整個LOGO好像動起來。

當然，我還是比較喜歡河豚型的啦！

因為我喜歡躺著的台灣，代表一種觀點的轉換。


以後如果版友有需要做商標的，別忘了以簡單設計抓住人心的這位商標達人唷！

我相信他會給你滿意的LOGO的。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div class=pict><a href="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30700213.jpg" target="_blank"><img src="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30700213_s.jpg" width="159" height="80" border="0" alt="" hspace="5" class="pict" align="left"></a></div><br />
<br />
<a href="http://www.wretch.cc/blog/pigzoe&article_id=6790717">Zoe-DESIGN【小小小豬仔的網路日誌】 </a><br />
<br />
本站左邊的台灣LOGO，雖然我註明是來自妙子的故鄉翦影，實際上的原創者，是這位才華洋溢的pigzoe創作的。<br />
<br />
只是當初我是直接從妙子那兒取來的，就直接註明了LOGO的第二故鄉。<br />
<br />
第二故鄉是很重要的，這個LOGO畢竟我是在妙子那兒才有機會認識的呀！<br />
<br />
不能輕易忘了這個站台的功勞。<br />
<br />
因此，我至今沒有更改LOGO是來自妙子那兒的註解。<br />
<br />
不過，畢竟那是pigzoe的創作心血，也不能任意將創作者遺忘，如果點圖示，是直接連到pigzoe的網站。<br />
<br />
<br />
<br />
今天去pigzoe的網站逛逛的時候，發現這位商標達人，又做出兩個讓人驚豔的台灣LOGO！<br />
<br />
一個是將北部朝左的胖台灣，很像河豚，有眼睛也有鰭，一副憨憨的模樣，不是很討人喜歡嗎？<br />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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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div class=pict><a href="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6ef71305.jpg" target="_blank"><img src="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6ef71305_s.jpg" width="159" height="80" border="0" alt="" hspace="5" class="pict" align="left"></a></div><br />
第二個圖也很可愛，做成競選旗幟想必也很受歡迎。<br />
<br />
儘管是簡單俐落的設計，卻充滿活力，整個LOGO好像動起來。<br />
<br />
當然，我還是比較喜歡河豚型的啦！<br />
<br />
因為我喜歡躺著的台灣，代表一種觀點的轉換。<br />
<br />
<br />
以後如果版友有需要做商標的，別忘了以簡單設計抓住人心的這位商標達人唷！<br />
<br />
我相信他會給你滿意的LOGO的。
		
		]]>
	</content:encoded>
	<link>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2408319.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2408319.html</guid>
	<category>所見所聞 所思所想</category>
	<pubDate>Thu, 02 Nov 2006 15:48:27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道路地雷排行榜</title>
	<description><![CDATA[
			以族群作為分類，並不是說該族群的人就一定是地雷，也是有個別的菁英存在，但是地雷比例非常高。


第一名：老人。

有什麼比老人更可怕的地雷呢？

如果你在路上看到在車水馬龍的十字路口還能「斜」越馬路的，那一定是老人。

是的，就是那種完全無視於交通規則的存在，沒有交通號誌的辨識能力，只認得會開單的交通警察的人。

要知道台灣的駕照是沒有年齡退場機制的，就算是髮蒼蒼、視茫茫老人，只要還能夠上路，就可以合法當一個地雷了。

無論老人採取什麼交通工具在路上行動，看到就閃遠點兒吧！

小心駛得萬年船，免得變成他兒孫的金主。

要知道老人可是碰不得的，要是不幸遇上事故，都是凶多吉少，賠償起來可是很驚人。

而且，還不是不碰到老人就可以倖免於難。

最好是閃得遠遠的，能閃多遠就多遠。

以免他正巧在你身邊非病因的突然倒下而受傷，就很可能因此變成替死羔羊，收到從天上掉下來的債務。


第二名：大車（砂石車、拖板車、公車等等）。

壓死人不償命，人肉鹹鹹一條大不了一關。

雖然不像老人這麼容易發生恐怖駕駛行為，但是一出車禍可都是要人命。

本來沒出人命也要出人命。

這根源於我們台灣法院計算賠償金額的時候，重殘比死亡賠得多，植物人也比死亡賠得多。

所以，大車駕駛都非把輪下傷者來回碾斃不可。

畢竟為了照顧傷者一生做牛做馬來賠錢，不如讓他早死早超生，他早死，大車駕駛早超生──把錢賠完。

頂多再多關個1、2年，若是和解都不會被關，卻可以少賠個上千萬，對收入不豐的大車司機來說，划算。

畢竟，法院很少認定大車駕駛是殺人罪。

因此，當大車駕駛若是遇到事故，還是個趁機以輕罪輕判享受一下殺人快感的好機會咧！

所以，你看到大車能不閃嗎？


第三名：酒醉駕駛。

他可能開超速、他可能闖紅燈、他可能蛇行、他可能逆向行駛、他可能....有太多的可能，就是不遵守交通規則。

無論撞死幾個倒楣鬼，他都宣稱他不知道撞死人。

儘管醉茫茫，也撞死了很多人。

奇怪的是，酒醉駕駛偏偏絕大多數自己都沒撞死。

搞不是其實是很清醒，只是借酒裝瘋撞人取樂而已。


第四名：歐巴桑。

就是那種對於交通規則似懂非懂，對於交通號誌的辨識能力猶如色盲，認得會開單的交通警察的人。

騎機車的，因為愛梳恨天高髮型，所以不愛戴安全帽，還滿好辨認的。

躲在車子裡的，就比較難第一時間發現。

不過，當你發現車子會莫名其妙採煞車，會忽左忽右飄忽不定，會在路口無故停滯五秒以上，會轉一半彎又倒回來，會開車上待轉區待轉，諸如此類荒腔走板的行徑，通常，就是歐巴桑。

如果不是歐巴桑，就是女人。

如果不是女人，就是男人，通常，是在講手機的男人。

別怪我對女人有歧視，我也是女人。

想批評我歧視女人的人，請捫心自問，當你在路上想問候人家媽媽的時候，看到的人，十之八九，不都是女人？

女人這族群，當然也有很會開車的菁英，但畢竟是少數。

在歐巴桑這族群，菁英尤其是少數。


第五名：併排腳踏車騎士。

兩併、三併算什麼，四併都有看過的了。

邊騎車、邊聊天、邊打情罵俏。

不專心的騎士們還會突然左右晃動，考驗其他人的應變能力。

遇到他們的時候，兩線道變一線道，一線道變腳踏車專用道。

真正危險的地方不在於併排腳踏車騎士會來撞你。

併排腳踏車騎士本身因為年輕反應快，很少與周圍實際發生碰撞。

危險在於為了不想陪腳踏車慢慢騎而超車的時候，後面永遠都有不看前面的車子要撞你。

如果不急或是實在不想給後面的車撞的話，可以陪他們聽一下學校八卦，某某學妹跟某某學長幾次、幾次、有的、沒的。

如果有幸在尖峰時段老是遇到同一批，還可以聽聽連續劇。

欸，某某學妹，你那邊有痣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包括我這個不認識你的機車騎士。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以族群作為分類，並不是說該族群的人就一定是地雷，也是有個別的菁英存在，但是地雷比例非常高。<br />
<br />
<br />
第一名：老人。<br />
<br />
有什麼比老人更可怕的地雷呢？<br />
<br />
如果你在路上看到在車水馬龍的十字路口還能「斜」越馬路的，那一定是老人。<br />
<br />
是的，就是那種完全無視於交通規則的存在，沒有交通號誌的辨識能力，只認得會開單的交通警察的人。<br />
<br />
要知道台灣的駕照是沒有年齡退場機制的，就算是髮蒼蒼、視茫茫老人，只要還能夠上路，就可以合法當一個地雷了。<br />
<br />
無論老人採取什麼交通工具在路上行動，看到就閃遠點兒吧！<br />
<br />
小心駛得萬年船，免得變成他兒孫的金主。<br />
<br />
要知道老人可是碰不得的，要是不幸遇上事故，都是凶多吉少，賠償起來可是很驚人。<br />
<br />
而且，還不是不碰到老人就可以倖免於難。<br />
<br />
最好是閃得遠遠的，能閃多遠就多遠。<br />
<br />
以免他正巧在你身邊非病因的突然倒下而受傷，就很可能因此變成替死羔羊，收到從天上掉下來的債務。<br />
<br />
<br />
第二名：大車（砂石車、拖板車、公車等等）。<br />
<br />
壓死人不償命，人肉鹹鹹一條大不了一關。<br />
<br />
雖然不像老人這麼容易發生恐怖駕駛行為，但是一出車禍可都是要人命。<br />
<br />
本來沒出人命也要出人命。<br />
<br />
這根源於我們台灣法院計算賠償金額的時候，重殘比死亡賠得多，植物人也比死亡賠得多。<br />
<br />
所以，大車駕駛都非把輪下傷者來回碾斃不可。<br />
<br />
畢竟為了照顧傷者一生做牛做馬來賠錢，不如讓他早死早超生，他早死，大車駕駛早超生──把錢賠完。<br />
<br />
頂多再多關個1、2年，若是和解都不會被關，卻可以少賠個上千萬，對收入不豐的大車司機來說，划算。<br />
<br />
畢竟，法院很少認定大車駕駛是殺人罪。<br />
<br />
因此，當大車駕駛若是遇到事故，還是個趁機以輕罪輕判享受一下殺人快感的好機會咧！<br />
<br />
所以，你看到大車能不閃嗎？<br />
<br />
<br />
第三名：酒醉駕駛。<br />
<br />
他可能開超速、他可能闖紅燈、他可能蛇行、他可能逆向行駛、他可能....有太多的可能，就是不遵守交通規則。<br />
<br />
無論撞死幾個倒楣鬼，他都宣稱他不知道撞死人。<br />
<br />
儘管醉茫茫，也撞死了很多人。<br />
<br />
奇怪的是，酒醉駕駛偏偏絕大多數自己都沒撞死。<br />
<br />
搞不是其實是很清醒，只是借酒裝瘋撞人取樂而已。<br />
<br />
<br />
第四名：歐巴桑。<br />
<br />
就是那種對於交通規則似懂非懂，對於交通號誌的辨識能力猶如色盲，認得會開單的交通警察的人。<br />
<br />
騎機車的，因為愛梳恨天高髮型，所以不愛戴安全帽，還滿好辨認的。<br />
<br />
躲在車子裡的，就比較難第一時間發現。<br />
<br />
不過，當你發現車子會莫名其妙採煞車，會忽左忽右飄忽不定，會在路口無故停滯五秒以上，會轉一半彎又倒回來，會開車上待轉區待轉，諸如此類荒腔走板的行徑，通常，就是歐巴桑。<br />
<br />
如果不是歐巴桑，就是女人。<br />
<br />
如果不是女人，就是男人，通常，是在講手機的男人。<br />
<br />
別怪我對女人有歧視，我也是女人。<br />
<br />
想批評我歧視女人的人，請捫心自問，當你在路上想問候人家媽媽的時候，看到的人，十之八九，不都是女人？<br />
<br />
女人這族群，當然也有很會開車的菁英，但畢竟是少數。<br />
<br />
在歐巴桑這族群，菁英尤其是少數。<br />
<br />
<br />
第五名：併排腳踏車騎士。<br />
<br />
兩併、三併算什麼，四併都有看過的了。<br />
<br />
邊騎車、邊聊天、邊打情罵俏。<br />
<br />
不專心的騎士們還會突然左右晃動，考驗其他人的應變能力。<br />
<br />
遇到他們的時候，兩線道變一線道，一線道變腳踏車專用道。<br />
<br />
真正危險的地方不在於併排腳踏車騎士會來撞你。<br />
<br />
併排腳踏車騎士本身因為年輕反應快，很少與周圍實際發生碰撞。<br />
<br />
危險在於為了不想陪腳踏車慢慢騎而超車的時候，後面永遠都有不看前面的車子要撞你。<br />
<br />
如果不急或是實在不想給後面的車撞的話，可以陪他們聽一下學校八卦，某某學妹跟某某學長幾次、幾次、有的、沒的。<br />
<br />
如果有幸在尖峰時段老是遇到同一批，還可以聽聽連續劇。<br />
<br />
欸，某某學妹，你那邊有痣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包括我這個不認識你的機車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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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
	<link>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2405044.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2405044.html</guid>
	<category>所見所聞 所思所想</category>
	<pubDate>Thu, 02 Nov 2006 08:29:00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推薦網站：聯合滋事庫</title>
	<description><![CDATA[
			聯合滋事庫。

平常不太愛看聯合報。

之前提到過，中國時報還有很多爆笑的東西，經常出現內賊疑雲，趣味很多。

聯合報在我看來是唬爛連連，早就不想浪費時間動手撰文批評，不然花個三天三夜都寫不完。

這個網站蒐集了聯合報各式各樣各版面的錯誤，令人嘆為觀止。

比我發現的還多得多。

這個網站整理得非常詳細，分類也很清楚。

隨便舉幾個例子，例如：

故意將外國報導翻譯錯誤來影響讀者的次數也非常多。


捏造假新聞來誤導讀者的次數也非常多。


更不要說經常性的筆誤。

這種報紙能看嗎？

我相信熱愛大家來找碴的人，應該能得到很大的樂趣。

附帶一提，這個網站，來找碴的部分還滿好看的。

不過，他自己寫的文章，說實在的，我覺得跟聯合報社論的品質是可以相提並論的。

推測應該是聯合報看太多，想像力都變得異常豐富了。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a href="http://city.udn.com/v1/blog/index.jsp?uid=yoyoman">聯合滋事庫</a>。<br />
<br />
平常不太愛看聯合報。<br />
<br />
之前提到過，中國時報還有很多爆笑的東西，經常出現內賊疑雲，趣味很多。<br />
<br />
聯合報在我看來是唬爛連連，早就不想浪費時間動手撰文批評，不然花個三天三夜都寫不完。<br />
<br />
這個網站蒐集了聯合報各式各樣各版面的錯誤，令人嘆為觀止。<br />
<br />
比我發現的還多得多。<br />
<br />
這個網站整理得非常詳細，分類也很清楚。<br />
<br />
隨便舉幾個例子，例如：<br />
<br />
<a href="http://city.udn.com/v1/blog/article/article.jsp?uid=yoyoman&f_ART_ID=462677">故意將外國報導翻譯錯誤</a>來影響讀者的次數也非常多。<br />
<br />
<br />
<a href="http://city.udn.com/v1/blog/article/article.jsp?uid=yoyoman&f_ART_ID=407337">捏造假新聞</a>來誤導讀者的次數也非常多。<br />
<br />
<br />
更不要說經常性的筆誤。<br />
<br />
這種報紙能看嗎？<br />
<br />
我相信熱愛大家來找碴的人，應該能得到很大的樂趣。<br />
<br />
附帶一提，這個網站，來找碴的部分還滿好看的。<br />
<br />
不過，他自己寫的文章，說實在的，我覺得跟聯合報社論的品質是可以相提並論的。<br />
<br />
推測應該是聯合報看太多，想像力都變得異常<a href="http://city.udn.com/v1/blog/article/article.jsp?uid=yoyoman&f_ART_ID=364255">豐富</a>了。
		
		]]>
	</content:encoded>
	<link>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2400675.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2400675.html</guid>
	<category>所見所聞 所思所想</category>
	<pubDate>Wed, 01 Nov 2006 16:55:33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推薦網站：馬帥帥的競選總統日記</title>
	<description><![CDATA[
			馬帥帥的競選總統日記

先看看網友馬帥帥的自我介紹吧！

「姓名：馬帥帥

年齡：不管我幾歲，就是很年輕

目前工作：呆貝市市長

嗜好：穿小短褲跑步、穿小短褲游泳

專長：嚴格來說，沒有。

未來志願：我想選總統」

這個網站的圖、文，採用大量諷刺而KUSO的手法，幾乎篇篇讓人拍案叫絕。

在這邊特別推薦李泰安與馬帥帥的共同之處，能夠將這兩個風馬牛不相干的人聯想在一起，還確實找出許多共同之處，也真多虧這網友聯想力驚人了。

逛了之後心情就會變很好，可惜更新速度慢了一點點，大概是最近呆貝市的選情緊繃，無暇更新吧！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a href="http://blog.xuite.net/purple.ding/mass">馬帥帥的競選總統日記</a><br />
<br />
先看看網友馬帥帥的自我介紹吧！<br />
<br />
「姓名：馬帥帥<br />
<br />
年齡：不管我幾歲，就是很年輕<br />
<br />
目前工作：呆貝市市長<br />
<br />
嗜好：穿小短褲跑步、穿小短褲游泳<br />
<br />
專長：嚴格來說，沒有。<br />
<br />
未來志願：我想選總統」<br />
<br />
這個網站的圖、文，採用大量諷刺而KUSO的手法，幾乎篇篇讓人拍案叫絕。<br />
<br />
在這邊特別推薦<a href="http://blog.xuite.net/purple.ding/mass/6619268">李泰安與馬帥帥的共同之處</a>，能夠將這兩個風馬牛不相干的人聯想在一起，還確實找出許多共同之處，也真多虧這網友聯想力驚人了。<br />
<br />
逛了之後心情就會變很好，可惜更新速度慢了一點點，大概是最近呆貝市的選情緊繃，無暇更新吧！
		
		]]>
	</content:encoded>
	<link>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2399784.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2399784.html</guid>
	<category>所見所聞 所思所想</category>
	<pubDate>Wed, 01 Nov 2006 12:27:10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一公升的眼淚</title>
	<description><![CDATA[
			如果在我網站留言的網友有留下網址

我都會去看一看

藉以瞭解這位網友的想法

如果 能夠瞭解一點的話  

抱著也許會成為朋友也說不定的想法

在對方網站留言

可是  有位網友的網站  卻讓我看了難過得不知道該寫些什麼才好

至今都還沒辦法在他的網站上留下些話語

總覺得什麼都是多餘的

他的人生  也就類似於一公升的眼淚中的人生

設定了一個比一般人還要短的終點站

我什麼忙都幫不上  也只能祝福他能夠活得精彩  活得不虛此生了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如果在我網站留言的網友有留下網址<br />
<br />
我都會去看一看<br />
<br />
藉以瞭解這位網友的想法<br />
<br />
如果 能夠瞭解一點的話  <br />
<br />
抱著也許會成為朋友也說不定的想法<br />
<br />
在對方網站留言<br />
<br />
可是  有位網友的網站  卻讓我看了難過得不知道該寫些什麼才好<br />
<br />
至今都還沒辦法在他的網站上留下些話語<br />
<br />
總覺得什麼都是多餘的<br />
<br />
他的人生  也就類似於<a href="http://www.hkug.net/1lite/">一公升的眼淚</a>中的人生<br />
<br />
設定了一個比一般人還要短的終點站<br />
<br />
我什麼忙都幫不上  也只能祝福他能夠活得精彩  活得不虛此生了
		
		]]>
	</content:encoded>
	<link>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2369842.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2369842.html</guid>
	<category>所見所聞 所思所想</category>
	<pubDate>Thu, 26 Oct 2006 14:27:01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SUDOKU 數獨</title>
	<description><![CDATA[
			迷上數獨已經有一段日子了。

那是種有趣的數字遊戲。

引進台灣以後，旋即造成大流行，幾乎各大報都有版面刊登，有的報紙甚至一天一篇，例如，我常常在罵的那一份報紙。

網路上有個數獨樂園，裡面關於數獨的資料非常豐富。


這是個非常有趣的遊戲。

用到一些邏輯概念。

不過，不需要達到數學很好的程度就能解。

透過解題技巧的學習，也能夠加快解題的速度。


我一開始摸索著玩的時候，解題很慢，對於難度較高的題目，常常百思不得其解。

後來上網搜尋了一些數獨網站，學習到了解題技巧之後，現在也能解一些難度比較高的題目了。

數獨樂園中，就有介紹許多進階的解題方法。


玩了這個遊戲之後才發現自己對於數字的敏感度很差。

差到什麼程度呢？

這遊戲每行每列都只能將1到9這9個數字填入，而行列間不重複。

我在數數兒的時候，常常數錯。

常常是出現過的數字，沒數到，以為沒出現。

或著，沒出現過的數字，以為出現過了，然後排除掉。

明明是單純到極點的9個數字。

我有著即使眼前只有9個數字，也能搞錯的能力。

想當年，大學時代寫會計考題，幾乎沒有BALANCE過。

儘管很著急，一算再算，不能BALANCE就是不能。

現在玩數獨玩出一些心得來以後，可以確定，我對這9個數字有著極低的辨識能力。

有趣的是不要讓我看到這些數字，又不會出問題。

例如，我在出門買東西要找零錢的時候，是沒有出錯的紀錄。

明明這麼簡單的9個數字。

這到底怎麼回事呢？


我只能放慢解題腳步，再三確認，才敢下筆。

否則，若是填錯了一個數字，後面全部都會跟著連環錯呢！

寫個數獨也要步步為營，真是比工作還辛苦，對我而言已經開始失去遊樂的性質。

偏偏我又好強，非得寫出來不可。

幸好我的工作用得上數字的機會不多，因此我在工作的時候愉快得多了。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迷上數獨已經有一段日子了。<br />
<br />
那是種有趣的數字遊戲。<br />
<br />
引進台灣以後，旋即造成大流行，幾乎各大報都有版面刊登，有的報紙甚至一天一篇，例如，我常常在罵的那一份報紙。<br />
<br />
網路上有個<a href="http://www.shes.hcc.edu.tw/~oddest/sumain.htm">數獨樂園</a>，裡面關於數獨的資料非常豐富。<br />
<br />
<br />
這是個非常有趣的遊戲。<br />
<br />
用到一些邏輯概念。<br />
<br />
不過，不需要達到數學很好的程度就能解。<br />
<br />
透過解題技巧的學習，也能夠加快解題的速度。<br />
<br />
<br />
我一開始摸索著玩的時候，解題很慢，對於難度較高的題目，常常百思不得其解。<br />
<br />
後來上網搜尋了一些數獨網站，學習到了解題技巧之後，現在也能解一些難度比較高的題目了。<br />
<br />
<a href="http://www.shes.hcc.edu.tw/~oddest/sumain.htm">數獨樂園</a>中，就有介紹許多進階的解題方法。<br />
<br />
<br />
玩了這個遊戲之後才發現自己對於數字的敏感度很差。<br />
<br />
差到什麼程度呢？<br />
<br />
這遊戲每行每列都只能將1到9這9個數字填入，而行列間不重複。<br />
<br />
我在數數兒的時候，常常數錯。<br />
<br />
常常是出現過的數字，沒數到，以為沒出現。<br />
<br />
或著，沒出現過的數字，以為出現過了，然後排除掉。<br />
<br />
明明是單純到極點的9個數字。<br />
<br />
我有著即使眼前只有9個數字，也能搞錯的能力。<br />
<br />
想當年，大學時代寫會計考題，幾乎沒有BALANCE過。<br />
<br />
儘管很著急，一算再算，不能BALANCE就是不能。<br />
<br />
現在玩數獨玩出一些心得來以後，可以確定，我對這9個數字有著極低的辨識能力。<br />
<br />
有趣的是不要讓我看到這些數字，又不會出問題。<br />
<br />
例如，我在出門買東西要找零錢的時候，是沒有出錯的紀錄。<br />
<br />
明明這麼簡單的9個數字。<br />
<br />
這到底怎麼回事呢？<br />
<br />
<br />
我只能放慢解題腳步，再三確認，才敢下筆。<br />
<br />
否則，若是填錯了一個數字，後面全部都會跟著連環錯呢！<br />
<br />
寫個數獨也要步步為營，真是比工作還辛苦，對我而言已經開始失去遊樂的性質。<br />
<br />
偏偏我又好強，非得寫出來不可。<br />
<br />
幸好我的工作用得上數字的機會不多，因此我在工作的時候愉快得多了。
		
		]]>
	</content:encoded>
	<link>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2353683.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2353683.html</guid>
	<category>所見所聞 所思所想</category>
	<pubDate>Mon, 23 Oct 2006 17:14:02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上吧！惡鬼！</title>
	<description><![CDATA[
			尼姑恐嚇死劫 索錢判無罪
 
【王吟芳╱高雄報導】去年被《蘋果》踢爆藉宗教斂財的瞿曇佛法藝術協會，該會二十八歲法師張翠月，被控今年一月向女子蔡翠媞化緣時，以「你被惡鬼纏身，農曆過年前一定會自殺」等語恫嚇，要其花錢辦法會消災，遭檢方依恐嚇取財罪起訴，但高雄地院認為蔡女自殺與否非被告能控制，不符恐嚇構成要件，判張女無罪。 
 
 
  
化解要價六萬 
起訴的檢方對此表示，刑法規定的恐嚇取財罪只要告知將來之惡害，使人心生畏懼交付財物就已構成，將在收到判決書後上訴。
蔡女指控，今年一月間在高雄市見張女托缽化緣，她捐出五十元，不料張女以她被鬼纏身為由，要求交付六千元辨法會消災，她付錢後，張女竟誇張打嗝，並捲起衣袖說「我已經起雞皮疙瘩了，你罪孽深重，這六千元無法化解，還需要五、六萬辦法會」、「不然農曆年前一定會自殺。」 

＝＝＝＝＝＝＝＝＝＝＝＝＝＝＝＝＝＝＝＝＝＝＝

意圖為自己獲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恐嚇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構成恐嚇取財罪。

恐嚇係指以使人畏怖之目的，而對他人為現在或將來惡害之通知。


並沒有限定該惡害必須加害人所能控制的這種要件，法官竟然自創構成要件來讓被告脫罪，堪稱一絕。

最高法院41年台上字第143號判例：「 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條恐嚇罪之構成，須以行為人對於被害人所用之手段，有使其發生畏懼心者為要件。被害人惑於被告所云，見其宅有三種不同色彩靈魂，斷定其家最近死了二人，可能再有一人死去之謊言，信以為真交付財物，求其禳解，是被害人之交付財物，乃不過僅基於被告之欺罔行為，陷於錯誤所致，自與恐嚇罪之要件不合。」

情形類似，結論相同，也認為不構成恐嚇罪。

但是這則判例認為這種行為是構成詐欺罪。

只是，被害人聽到家裡將會再死一個人，難道心理不會害怕嗎？

法官應該是很堅強的人吧！

所以才認為這種事嚇不了被害人，沒什麼大不了。

最高法院30年上字第668號判例、28年上字第1238號則分別認為：「（一）以威嚇方法使人交付財物之強盜罪，與恐嚇罪之區別，係以對於被害人施用威嚇程度為標準。如其程度足以抑壓被害人之意思自由，至使不能抵抗而為財物之交付者，即屬強盜罪。否則，被害人之交付財物與否，儘有自由斟酌之餘地者，即應成立恐嚇罪。（二）恐嚇罪質，非不含有詐欺性，其與詐欺罪之區別，係在行為人對於被害人所用之手段，僅使其陷於錯誤者，為詐欺，使發生畏懼心者，為恐嚇。」、「以恐嚇使人將物交付，有時固亦含有詐欺性質，但與詐欺罪之區別，則在有無施用威嚇，使人心生畏懼之情形為斷。」

以上判例似不排除兩者亦有競合之可能。

也就是說，一行為可能同時構成恐嚇取財及詐欺罪。

但是，言下之意，又好像非把詐欺罪與恐嚇取財罪分個清楚不可。

因此，如果恐嚇的方法雖然含有詐欺性質，若是以恐嚇方式使人心生怖懼為之，仍應論以恐嚇取財罪。

新聞中的案例，是以惡鬼纏身、否則將會自殺的虛偽說詞，讓被害人上當，又心生畏怖，應該同時符合恐嚇取財罪及詐欺罪之構成要件。

依據前二則判例，因為恐嚇取財的性質可以包括詐欺性質的類型，所以仍應論以恐嚇取財罪。

這是法條競合的問題，從一重處斷。

我的看法是，被害人既被騙又被嚇，不應該否定可以構成恐嚇取財才是。

原判決顯然是有錯誤。


不過，這裡有個相當令人困擾的問題就是，以法條競合的方式來解決，是否恰當？

也就是同時能夠成兩個罪名的行為，為何只能評價一個罪名？

一個行為侵害一個法益的情況下，不能重複評價，所以只能用解釋的方式，例如上面兩則判例來處理。

因此，恐嚇取財罪的低度刑較重，所以，在法條競合的狀況下，論以恐嚇取財罪。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a href="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News/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loc=TP&PageType=new&sec_id=5&NewsType=twapple&showdate=20061020&art_id=2967732">尼姑恐嚇死劫 索錢判無罪</a><br />
 <br />
【王吟芳╱高雄報導】去年被《蘋果》踢爆藉宗教斂財的瞿曇佛法藝術協會，該會二十八歲法師張翠月，被控今年一月向女子蔡翠媞化緣時，以「你被惡鬼纏身，農曆過年前一定會自殺」等語恫嚇，要其花錢辦法會消災，遭檢方依恐嚇取財罪起訴，但高雄地院認為<b>蔡女自殺與否非被告能控制</b>，不符恐嚇構成要件，判張女無罪。 <br />
 <br />
 <br />
  <br />
化解要價六萬 <br />
起訴的檢方對此表示，刑法規定的恐嚇取財罪只要告知將來之惡害，使人心生畏懼交付財物就已構成，將在收到判決書後上訴。<br />
蔡女指控，今年一月間在高雄市見張女托缽化緣，她捐出五十元，不料張女以她被鬼纏身為由，要求交付六千元辨法會消災，她付錢後，張女竟誇張打嗝，並捲起衣袖說「我已經起雞皮疙瘩了，你罪孽深重，這六千元無法化解，還需要五、六萬辦法會」、「不然農曆年前一定會自殺。」 <br />
<br />
＝＝＝＝＝＝＝＝＝＝＝＝＝＝＝＝＝＝＝＝＝＝＝<br />
<br />
<b>意圖為自己獲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恐嚇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b>，構成恐嚇取財罪。<br />
<br />
恐嚇係指<b>以使人畏怖之目的，而對他人為現在或將來惡害之通知</b>。<br />
<br />
<br />
並沒有限定該惡害必須加害人所能控制的這種要件，法官竟然自創構成要件來讓被告脫罪，堪稱一絕。<br />
<br />
最高法院41年台上字第143號判例：「 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條恐嚇罪之構成，須以行為人對於被害人所用之手段，有使其發生畏懼心者為要件。被害人惑於被告所云，見其宅有三種不同色彩靈魂，斷定其家最近死了二人，<b>可能再有一人死去</b>之謊言，信以為真交付財物，求其禳解，是被害人之交付財物，乃不過僅基於被告之欺罔行為，陷於錯誤所致，自與恐嚇罪之要件不合。」<br />
<br />
情形類似，結論相同，也認為不構成恐嚇罪。<br />
<br />
但是這則判例認為這種行為是構成詐欺罪。<br />
<br />
只是，被害人聽到家裡將會再死一個人，難道心理不會害怕嗎？<br />
<br />
法官應該是很堅強的人吧！<br />
<br />
所以才認為這種事嚇不了被害人，沒什麼大不了。<br />
<br />
最高法院30年上字第668號判例、28年上字第1238號則分別認為：「（一）以威嚇方法使人交付財物之強盜罪，與恐嚇罪之區別，係以對於被害人施用威嚇程度為標準。如其程度足以抑壓被害人之意思自由，至使不能抵抗而為財物之交付者，即屬強盜罪。否則，被害人之交付財物與否，儘有自由斟酌之餘地者，即應成立恐嚇罪。（二）<b>恐嚇罪質，非不含有詐欺性</b>，其與詐欺罪之區別，係在行為人對於被害人所用之手段，僅<b>使其陷於錯誤</b>者，為詐欺，<b>使發生畏懼心者</b>，為恐嚇。」、「以恐嚇使人將物交付，<b>有時固亦含有詐欺性質</b>，但與詐欺罪之區別，則在有無施用威嚇，使人心生畏懼之情形為斷。」<br />
<br />
以上判例似不排除兩者亦有競合之可能。<br />
<br />
也就是說，一行為可能同時構成恐嚇取財及詐欺罪。<br />
<br />
但是，言下之意，又好像非把詐欺罪與恐嚇取財罪分個清楚不可。<br />
<br />
因此，如果恐嚇的方法雖然含有詐欺性質，若是以恐嚇方式使人心生怖懼為之，仍應論以恐嚇取財罪。<br />
<br />
新聞中的案例，是以惡鬼纏身、否則將會自殺的虛偽說詞，讓被害人上當，又心生畏怖，應該同時符合恐嚇取財罪及詐欺罪之構成要件。<br />
<br />
依據前二則判例，因為恐嚇取財的性質可以包括詐欺性質的類型，所以仍應論以恐嚇取財罪。<br />
<br />
這是法條競合的問題，從一重處斷。<br />
<br />
我的看法是，被害人<b>既被騙又被嚇</b>，不應該否定可以構成恐嚇取財才是。<br />
<br />
原判決顯然是有錯誤。<br />
<br />
<br />
不過，這裡有個相當令人困擾的問題就是，以法條競合的方式來解決，是否恰當？<br />
<br />
也就是同時能夠成兩個罪名的行為，為何只能評價一個罪名？<br />
<br />
一個行為侵害一個法益的情況下，不能重複評價，所以只能用解釋的方式，例如上面兩則判例來處理。<br />
<br />
因此，恐嚇取財罪的低度刑較重，所以，在法條競合的狀況下，論以恐嚇取財罪。
		
		]]>
	</content:encoded>
	<link>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2336439.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2336439.html</guid>
	<category>所見所聞 所思所想</category>
	<pubDate>Fri, 20 Oct 2006 10:27:18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真的是消保會的律師嗎？</title>
	<description><![CDATA[
			蘋果日報2006.10.16

相機少標9千元 客下單拒出貨
 只願協商解決 律師：可要求履約
   
網路購物看到超低價產品，下單前最好先問清楚，以免找氣受！蔡小姐上僑品電腦網站定購特價999元相機，業者回覆確認定單後，卻指稱「標錯價格」應是9999元，因此取消定單。僑品電腦管理部承認標錯價，但只說願「協商解決」。消基會董事張智剛律師指出，定單確認即代表契約生效，業者無權片面毀約，消費者可要求履約。投訴組 

蔡小姐表示，9月29日她在僑品電腦網站挑選數位相機，突然見到型號CASIO EX-600相機，限量特賣價只要999元，立即下定兩台，隨後也接到回覆確認定單的e-mail。 
不料僑品客服人員後又來電，指此台相機售價應是9999元，因此取消定單，改以贈品補償。  
   
送贈品補償「太惡質」 
「我要買相機，又不是要贈品，標錯價就不出貨，這太惡質了吧！」蔡小姐餘怒未消地表示，她雖一再抗議，業者卻仍拒絕出貨，令她無法接受。
10月2日，蔡小姐再度致電僑品抗議此事，記者在旁旁聽。客服人員表示，是「廠商上錯價格後拒出貨，只給了一堆贈品」，所以網路定單無效，接著又說要寄發贈品。蔡小姐當場表示希望業者履約，也只得到「沒辦法」的回應。
對此，僑品電腦由管理部黃姓協理原本表示，僑品網站及定單確認回函都有註明「保留條款」，對於出貨與否及定單效力保留權利。
經記者質疑條款效力後，他才改口說，此案定單確實成立，但供貨商上錯價格後堅不出貨，僑品也無計可施，只能向消費者抱歉，若有不滿也只能「繼續協商」。 

確認定單契約即生效 
消基會董事張智剛律師表示，消費者下定後，既然業者回函確認定單，契約即生效，就算業者在網頁及定購回函中註明保留出貨與定單效力，由於條文「顯失公平」，應屬無效。
他說，雖然是供貨商標錯價，由於消費者是向僑品訂購，僑品仍應履約，再自行向供貨商求償，不能任意解約，張智剛建議蔡小姐可向消保官申訴，電話：1950。 
 
＝＝＝＝＝＝＝＝＝＝＝＝＝＝＝＝＝＝＝＝＝＝＝＝

民法第88條第1項規定：「意思表示之內容有錯誤，或表意人若知其事情即不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將其意思表示撤銷之。但以其錯誤或不知事情，非由表意人自己之過失者為限。」

這件若僑品說是供貨商標錯價為真，那麼既然是因為供貨商標錯價，而非員工標錯價，就不是表意人自己之過失。

因此，僑品可以依據該條規定撤銷意思表示。

民法第114條第1項規定：「法律行為經撤銷者，視為自始無效。」

也就是說僑品只要撤銷意思表示就等於是從來沒定過契約，就不需要履行了。

當然，相對人如果受有損害，是可以向僑品要求賠償。


之前，新聞也有報導過：
「日前消保會決議，往後網購業者除非能指出網友明知標錯價卻仍購買，或是舉證標錯價非自己的過失，否則不得不出貨。」

原因也就在此，消保會也只是把法條規定就標錯價的情況加以闡釋清楚而已。

因此，只要僑品能舉證價格是供貨商標錯的，而不是員工打錯的，那僑品就可以不用出貨了。

這位律師連消保會做過的決議都忘了，實在有點誇張。


話說回來，僑品不出貨，於法，是站得住腳。

不過，情理呢？

不少台灣企業還有古早的老大心態，真是讓人不可思議。

說不賣就不賣。

這種企業在國外，大概很快就倒了吧！

在資訊發達，而且消費者意識日漸高漲的台灣，竟然還有這種不重視自己商譽的企業。

早在消基會做成決議之前，HP就肯認賠出貨保全商譽。

三番兩次標錯價這種事情，顧客也許不會這麼介意，反正只要有出貨就好。

說不定還會沒事就上來逛逛找便宜，沒便宜可撿也可能剛好看到想買的順手買下來。

但是，若是標錯價就不出貨，那網友就會覺得在這裡購物沒有保障。

在現在資訊發達，且藉由網路傳播更加迅速的環境中，很快企業標錯價又不負責的事蹟，就會廣為流傳，以後還會有幾個人光顧？

儘管這個例子，僑品可以藉由供貨商標錯的，推得一乾二淨。

問題是一家公司對於自己開設的網路商店的資訊完全不控管，對消費者一樣保障不週。

就算少出一個貨省了9000元又怎樣？

不僅損失一個現成的客戶，更損失許多潛在的客戶。

至少，若知道僑品的商品標價不是自己放的，可以不負責，那我寧可去會認賠的HP網站買電腦。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蘋果日報2006.10.16<br />
<br />
相機少標9千元 客下單拒出貨<br />
 只願協商解決 律師：可要求履約<br />
   <br />
網路購物看到超低價產品，下單前最好先問清楚，以免找氣受！蔡小姐上僑品電腦網站定購特價999元相機，業者回覆確認定單後，卻指稱「標錯價格」應是9999元，因此取消定單。僑品電腦管理部承認標錯價，但只說願「協商解決」。消基會董事張智剛律師指出，定單確認即代表契約生效，業者無權片面毀約，消費者可要求履約。投訴組 <br />
<br />
蔡小姐表示，9月29日她在僑品電腦網站挑選數位相機，突然見到型號CASIO EX-600相機，限量特賣價只要999元，立即下定兩台，隨後也接到回覆確認定單的e-mail。 <br />
不料僑品客服人員後又來電，指此台相機售價應是9999元，因此取消定單，改以贈品補償。  <br />
   <br />
送贈品補償「太惡質」 <br />
「我要買相機，又不是要贈品，標錯價就不出貨，這太惡質了吧！」蔡小姐餘怒未消地表示，她雖一再抗議，業者卻仍拒絕出貨，令她無法接受。<br />
10月2日，蔡小姐再度致電僑品抗議此事，記者在旁旁聽。客服人員表示，是「廠商上錯價格後拒出貨，只給了一堆贈品」，所以網路定單無效，接著又說要寄發贈品。蔡小姐當場表示希望業者履約，也只得到「沒辦法」的回應。<br />
對此，僑品電腦由管理部黃姓協理原本表示，僑品網站及定單確認回函都有註明「保留條款」，對於出貨與否及定單效力保留權利。<br />
經記者質疑條款效力後，他才改口說，此案定單確實成立，但供貨商上錯價格後堅不出貨，僑品也無計可施，只能向消費者抱歉，若有不滿也只能「繼續協商」。 <br />
<br />
確認定單契約即生效 <br />
消基會董事張智剛律師表示，消費者下定後，既然業者回函確認定單，契約即生效，就算業者在網頁及定購回函中註明保留出貨與定單效力，由於條文「顯失公平」，應屬無效。<br />
他說，雖然是供貨商標錯價，由於消費者是向僑品訂購，僑品仍應履約，再自行向供貨商求償，不能任意解約，張智剛建議蔡小姐可向消保官申訴，電話：1950。 <br />
 <br />
＝＝＝＝＝＝＝＝＝＝＝＝＝＝＝＝＝＝＝＝＝＝＝＝<br />
<br />
民法第88條第1項規定：「意思表示之內容有錯誤，或表意人若知其事情即不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將其意思表示撤銷之。但以其錯誤或不知事情，非由表意人自己之過失者為限。」<br />
<br />
這件若僑品說是供貨商標錯價為真，那麼既然是因為供貨商標錯價，而非員工標錯價，就不是表意人自己之過失。<br />
<br />
因此，僑品可以依據該條規定撤銷意思表示。<br />
<br />
民法第114條第1項規定：「法律行為經撤銷者，視為自始無效。」<br />
<br />
也就是說僑品只要撤銷意思表示就等於是從來沒定過契約，就不需要履行了。<br />
<br />
當然，相對人如果受有損害，是可以向僑品要求賠償。<br />
<br />
<br />
之前，新聞也有<a href="http://home.digitimes.com.tw/ShowNews.aspx?zCatId=755&zNotesDocId=CB99D9949E0043CC48257178004E6EC8">報導</a>過：<br />
「日前消保會決議，往後網購業者除非能指出<b>網友明知標錯價卻仍購買</b>，或是<b>舉證標錯價非自己的過失</b>，否則不得不出貨。」<br />
<br />
原因也就在此，消保會也只是把法條規定就標錯價的情況加以闡釋清楚而已。<br />
<br />
因此，只要僑品能舉證價格是供貨商標錯的，而不是員工打錯的，那僑品就可以不用出貨了。<br />
<br />
這位律師連消保會做過的決議都忘了，實在有點誇張。<br />
<br />
<br />
話說回來，僑品不出貨，於法，是站得住腳。<br />
<br />
不過，情理呢？<br />
<br />
不少台灣企業還有古早的老大心態，真是讓人不可思議。<br />
<br />
說不賣就不賣。<br />
<br />
這種企業在國外，大概很快就倒了吧！<br />
<br />
在資訊發達，而且消費者意識日漸高漲的台灣，竟然還有這種不重視自己商譽的企業。<br />
<br />
早在消基會做成決議之前，HP就肯認賠出貨保全商譽。<br />
<br />
三番兩次標錯價這種事情，顧客也許不會這麼介意，反正只要有出貨就好。<br />
<br />
說不定還會沒事就上來逛逛找便宜，沒便宜可撿也可能剛好看到想買的順手買下來。<br />
<br />
但是，若是標錯價就不出貨，那網友就會覺得在這裡購物沒有保障。<br />
<br />
在現在資訊發達，且藉由網路傳播更加迅速的環境中，很快企業標錯價又不負責的事蹟，就會廣為流傳，以後還會有幾個人光顧？<br />
<br />
儘管這個例子，僑品可以藉由供貨商標錯的，推得一乾二淨。<br />
<br />
問題是一家公司對於自己開設的網路商店的資訊完全不控管，對消費者一樣保障不週。<br />
<br />
就算少出一個貨省了9000元又怎樣？<br />
<br />
不僅損失一個現成的客戶，更損失許多潛在的客戶。<br />
<br />
至少，若知道僑品的商品標價不是自己放的，可以不負責，那我寧可去會認賠的HP網站買電腦。
		
		]]>
	</content:encoded>
	<link>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2308080.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2308080.html</guid>
	<category>所見所聞 所思所想</category>
	<pubDate>Mon, 16 Oct 2006 09:48:31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這種外交官！？</title>
	<description><![CDATA[
			這是我聽來的小道消息，可能明天就會見報了。

不過，聯合中國不一定會報吧！

就算有報也可能是明信片大小的篇幅...

這算是一個爆料，是不是邱液型態的爆料，還沒有查證不知道。

這也正是個驗證在我的外圍關係中出現的爆料人士是否誠實的一個機會。

雖然網站沒什麼人氣，但偶爾也要搶獨家。

真實性是可以很快就查證的。

現在仍屬於真偽不明的狀態。

有興趣的看官可以先存疑。

之後應該會有後續查證的消息。


據聞：

越南舉辦國慶慶祝活動時，因中國不爽，外交官竟同意遮住「國慶」兩字來辦。

此外，在會中官方散發的某種活動的門票，上面竟然以越南文印上「屬於中國的台北」。

簡直是台北那個CHINA TOWN在舉辦各種國際活動總是對中國讓步的翻版。

這如果是真的，那這外交官真的應該立即撤換。


我希望不是真的。

要是外交官都像這個傳聞那樣一副縮頭烏龜的樣子的話，台灣的外交還有什麼搞頭？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這是我聽來的小道消息，可能明天就會見報了。<br />
<br />
不過，聯合中國不一定會報吧！<br />
<br />
就算有報也可能是明信片大小的篇幅...<br />
<br />
這算是一個爆料，是不是邱液型態的爆料，還沒有查證不知道。<br />
<br />
這也正是個驗證在我的外圍關係中出現的爆料人士是否誠實的一個機會。<br />
<br />
雖然網站沒什麼人氣，但偶爾也要搶獨家。<br />
<br />
真實性是可以很快就查證的。<br />
<br />
現在仍屬於真偽不明的狀態。<br />
<br />
有興趣的看官可以先存疑。<br />
<br />
之後應該會有後續查證的消息。<br />
<br />
<br />
據聞：<br />
<br />
越南舉辦國慶慶祝活動時，因中國不爽，外交官竟同意遮住「國慶」兩字來辦。<br />
<br />
此外，在會中官方散發的某種活動的門票，上面竟然以越南文印上「屬於中國的台北」。<br />
<br />
簡直是台北那個CHINA TOWN在舉辦各種國際活動總是對中國讓步的翻版。<br />
<br />
這如果是真的，那這外交官真的應該立即撤換。<br />
<br />
<br />
我希望不是真的。<br />
<br />
要是外交官都像這個傳聞那樣一副縮頭烏龜的樣子的話，台灣的外交還有什麼搞頭？
		
		]]>
	</content:encoded>
	<link>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2296533.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2296533.html</guid>
	<category>所見所聞 所思所想</category>
	<pubDate>Sat, 14 Oct 2006 12:06:22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乘風破浪</title>
	<description><![CDATA[
			妙子的異鄉翦影 讓愛起飛 MADE IN TAIWAN LOGO

上面這個連結裡面，有三個可愛的台灣LOGO，製作者開放非商業使用，有興趣的可以去那邊複製到自己的網頁或部落格。

宣傳台灣就是這麼簡單。

我選了第三個LOGO。

（LOGO的原始創作者在此。）

我覺得順時鐘旋轉90度看第三個LOGO，也就是我的部落格左邊的放上來LOGO，也是很有意境的。

不知道各位看官覺得呢？

是不是很像一隻向左邊奮力跳起，而與藍色巨浪對抗的小魚呢？

屏東是小魚的尖尖嘴，至於台北是什麼部位呢？

噗！

很可愛吧！


也許那個海浪改成紅色會更貼切！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div class=pict><a href="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ca824662.jpg" target="_blank"><img src="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ca824662_s.jpg" width="160" height="160" border="0" alt="6ca939bb-a.JPG" hspace="5" class="pict" align="left"></a></div><a href="http://blog.roodo.com/lifeshot/archives/2247477.html">妙子的異鄉翦影 讓愛起飛 MADE IN TAIWAN LOGO</a><br />
<br />
上面這個連結裡面，有三個可愛的台灣LOGO，製作者開放非商業使用，有興趣的可以去那邊複製到自己的網頁或部落格。<br />
<br />
宣傳台灣就是這麼簡單。<br />
<br />
我選了第三個LOGO。<br />
<br />
<a href="http://www.wretch.cc/blog/pigzoe&article_id=6138885">（LOGO的原始創作者在此。）</a><br />
<br />
我覺得順時鐘旋轉90度看第三個LOGO，也就是我的部落格左邊的放上來LOGO，也是很有意境的。<br />
<br />
不知道各位看官覺得呢？<br />
<br />
是不是很像一隻向左邊奮力跳起，而與藍色巨浪對抗的小魚呢？<br />
<br />
屏東是小魚的尖尖嘴，至於台北是什麼部位呢？<br />
<br />
噗！<br />
<br />
很可愛吧！<br />
<br />
<br />
也許那個海浪改成紅色會更貼切！
		
		]]>
	</content:encoded>
	<link>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2288056.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2288056.html</guid>
	<category>所見所聞 所思所想</category>
	<pubDate>Thu, 12 Oct 2006 14:47:43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奇摩知識+ 千奇百怪之一</title>
	<description><![CDATA[
			有興趣的人可以先看原文筆戰。
奇摩知識+原文筆戰

筆戰的開端，是因為開版者受櫻花雨質疑不公正，在回文時，將櫻花雨這個暱稱惡意的改寫成硬化愚，櫻花雨才會被激怒而反擊發問者。
兩方口氣都不好。
之後，立即有其他網友跳進來助陣，圍剿櫻花雨。
助陣者與開版者還用意見發表聊了開來。

真是一場令人拍案叫絕的好戲。

那些助陣網友怎麼來的呢？
實際上，就跟我連到這篇筆戰的原因一樣，是從一個知識家族來的。
我曾因為想詢問某知識長問題而加入這個知識家族，現在有點後悔了。
發問者在家族貼文，請家族成員替他「討回公道」。
然而，到那邊一看，明明就是他先開口侮辱人的。
櫻花雨雖然先在意見中對開版者提出質疑，不過，並沒有人身攻擊。
她對於開版者不中立的質疑，儘管在我看來也是沒理由，但也不完全是空穴來風，還算是有所本的。
在我看來，這是因為發問者對自己比較贊成的答案沒有信心，所以無法自選答案，而選擇開放投票後自己下去投票。
這沒有什麼中立不中立的問題。
所以，櫻花雨的質疑我是認為不成立的。
奇摩知識+並沒有任何規定表示發問者開放投票後應該中立。
事實上，也沒有中立的必要。
很多問題是沒有標準答案，多元的答案顯示出價值觀的差異而已。
發問者若對於自己比較贊成的答案沒有信心，開放網友投票背書的方式，也不失為一種讓發問者得到最佳解答的方式。
言歸正傳。
在這兩方的爭議中，開版者只需要澄清觀念即可，不需要惡意把網友的暱稱改掉。
也因為開版者惡意改暱稱之後，才有之後種種筆戰。

所以，兩個都有錯，但誰錯的多，很明瞭。
只是在意見欄中，很顯然的，有落人來支援的開版者佔了上風。
有錯在先的是開版者，所以，我個人比較同情櫻花雨。

這就是網路社群的力量。
有人說，奇摩知識+已經淪為某些人的工具，道理也是在這裡。
可以落人投票。
可以落人筆戰。

最後小小補充。
櫻花雨在首先質疑的意見中提到：
「我現在一點都不想要你的點數 」
其實，櫻花雨這麼重視這個開版者不中立問題的原因，重點還是在於點數。
以後有機會，再就奇摩知識+的點數制度（並進一步確立出奇摩知識+的階級制度）做個深入的批判。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有興趣的人可以先看原文筆戰。<br />
<a href="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406090705449">奇摩知識+原文筆戰</a><br />
<br />
筆戰的開端，是因為開版者受櫻花雨質疑不公正，在回文時，將櫻花雨這個暱稱惡意的改寫成硬化愚，櫻花雨才會被激怒而反擊發問者。<br />
兩方口氣都不好。<br />
之後，立即有其他網友跳進來助陣，圍剿櫻花雨。<br />
助陣者與開版者還用意見發表聊了開來。<br />
<br />
真是一場令人拍案叫絕的好戲。<br />
<br />
那些助陣網友怎麼來的呢？<br />
實際上，就跟我連到這篇筆戰的原因一樣，是從一個知識家族來的。<br />
我曾因為想詢問某知識長問題而加入這個知識家族，現在有點後悔了。<br />
發問者在家族貼文，請家族成員替他「討回公道」。<br />
然而，到那邊一看，明明就是他先開口侮辱人的。<br />
櫻花雨雖然先在意見中對開版者提出質疑，不過，並沒有人身攻擊。<br />
她對於開版者不中立的質疑，儘管在我看來也是沒理由，但也不完全是空穴來風，還算是有所本的。<br />
在我看來，這是因為發問者對自己比較贊成的答案沒有信心，所以無法自選答案，而選擇開放投票後自己下去投票。<br />
這沒有什麼中立不中立的問題。<br />
所以，櫻花雨的質疑我是認為不成立的。<br />
奇摩知識+並沒有任何規定表示發問者開放投票後應該中立。<br />
事實上，也沒有中立的必要。<br />
很多問題是沒有標準答案，多元的答案顯示出價值觀的差異而已。<br />
發問者若對於自己比較贊成的答案沒有信心，開放網友投票背書的方式，也不失為一種讓發問者得到最佳解答的方式。<br />
言歸正傳。<br />
在這兩方的爭議中，開版者只需要澄清觀念即可，不需要惡意把網友的暱稱改掉。<br />
也因為開版者惡意改暱稱之後，才有之後種種筆戰。<br />
<br />
所以，兩個都有錯，但誰錯的多，很明瞭。<br />
只是在意見欄中，很顯然的，有落人來支援的開版者佔了上風。<br />
有錯在先的是開版者，所以，我個人比較同情櫻花雨。<br />
<br />
這就是網路社群的力量。<br />
有人說，奇摩知識+已經淪為某些人的工具，道理也是在這裡。<br />
可以落人投票。<br />
可以落人筆戰。<br />
<br />
最後小小補充。<br />
櫻花雨在首先質疑的意見中提到：<br />
「我現在一點都不想要你的點數 」<br />
其實，櫻花雨這麼重視這個開版者不中立問題的原因，重點還是在於點數。<br />
以後有機會，再就奇摩知識+的點數制度（並進一步確立出奇摩知識+的階級制度）做個深入的批判。
		
		]]>
	</content:encoded>
	<link>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2231922.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2231922.html</guid>
	<category>所見所聞 所思所想</category>
	<pubDate>Wed, 04 Oct 2006 15:12:43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醜陋</title>
	<description><![CDATA[
			




在串聯1000道陽光活動中

http://online.sunshine.org.tw/95sunshine-tvc/Default.asp

出現了一個匿名人物

署名  怪物大集合  將網址連結到陽光基金會的官網

留言內容  寫道：「妳們這些死怪物好像鬼都快點自殺下地獄吧」

簡單的一句話  卻暴露出他內心的醜惡


真正的怪物 是這個人

真正像鬼的人 是這個人

真正該下地獄的 是這個人

＠＃＄％＃＆＊％＆＊

＄％＆＊＃＄％＆＊＃

（以上屬18禁髒話，為保護未成年讀友，謹予馬賽克）


外表的醜陋  是不得已的

也許是遺傳  也許是意外

那不過是表象


內心的醜陋  相較於外表的醜陋 更讓人作噁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div class=pict><a href="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50ab14a3.jpg" target="_blank"><img src="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50ab14a3_s.jpg" width="160" height="115" border="0" alt="陽光2.jpg" hspace="5" class="pict" align="left"></a></div><br />
<br />
<br />
<br />
<br />
在串聯1000道陽光活動中<br />
<br />
<a href="http://online.sunshine.org.tw/95sunshine-tvc/Default.asp">http://online.sunshine.org.tw/95sunshine-tvc/Default.asp</a><br />
<br />
出現了一個匿名人物<br />
<br />
署名  怪物大集合  將網址連結到陽光基金會的官網<br />
<br />
留言內容  寫道：「妳們這些死怪物好像鬼都快點自殺下地獄吧」<br />
<br />
簡單的一句話  卻暴露出他內心的醜惡<br />
<br />
<br />
真正的怪物 是這個人<br />
<br />
真正像鬼的人 是這個人<br />
<br />
真正該下地獄的 是這個人<br />
<br />
＠＃＄％＃＆＊％＆＊<br />
<br />
＄％＆＊＃＄％＆＊＃<br />
<br />
（以上屬18禁髒話，為保護未成年讀友，謹予馬賽克）<br />
<br />
<br />
外表的醜陋  是不得已的<br />
<br />
也許是遺傳  也許是意外<br />
<br />
那不過是表象<br />
<br />
<br />
內心的醜陋  相較於外表的醜陋 更讓人作噁
		
		]]>
	</content:encoded>
	<link>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2200387.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m_m_mirage/archives/2200387.html</guid>
	<category>所見所聞 所思所想</category>
	<pubDate>Wed, 27 Sep 2006 10:28:01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奇摩知識+ 有趣而荒謬的服務</title>
	<description><![CDATA[
			知識是什麼？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網路版】下了個定義：

「人在學習、實踐過程中所獲得的學問、經驗等。」

奇摩知識+  是最近開始風靡的一種交換知識的平台。

裡頭有著各式各樣千奇百怪的知識。


某日，一個好友用MSN叮我，叫我去幫他投票，丟了一個網址給我。

我可以想見她激動的樣子，她寫道：「明明我查的資料比較完整，後面那個還抄我的，竟然投票平手，趕快幫我投，要投候選人X號唷！」

還真是令人一頭霧水。

去看了才知道，「最佳解答」竟然是可以被票選的。

好友曾經以浪漫地口吻告訴我：「我喜歡這種幫助人的感覺。」

那一瞬間，我腦海裡出現了樊音陣陣，一群天女開始在雲端散花。

她不停慫恿我一定要試試看。


這有什麼難的？

千奇百怪的問題中，總有幾個會回答的。

就這樣展開了我在奇摩知識+的生涯，邁向助人的康莊大道。


回答些問題後，發現裡頭有個「最佳解答」的制度，根本就是荒謬的存在。

最佳解答的來源有兩種，一種是發問者自選，一種是網友投票。

發問者自選這種方式，是個促成網友間私相授受點數的方式。

奇摩知識+有個升級制度，當網友進行登入、回答、投票等等活動時，都會被贈點。

其中，選為最佳解答時，還會加倍贈點。

於是，有些網友就會透過自己發問給朋友回答的方式，來互相提高點數。

提高點數，就可以提高在奇摩知識+的階級。

那是個殘酷的階級世界。

新手的階級是初學者第5級。

好友就曾經抱怨她覺得發問者自選問題最多，有的網友選的答案很明顯不是最好的，很可能是選自己的朋友。

我相信，很多網友都很難抗拒利用這種方式來增加點數，提昇自己的階級。

雖然，我不是很明白，提昇這種階級有什麼好處。

第二種方式，網友票選，感覺上比較公平，作弊的可能性比較低。

那只是感覺上比較公平而已。

也是有不少網友為了爭取獲選為最佳解答的機會，而動員親友團投票。

我就曾經被動員過。


在這種情況下，最佳解答往往不見得是最佳解答，甚至，不是正確的。

如果是一般的感情問題，或是生涯規劃之類的，本來就因價值觀不同，而沒有所謂標準答案。

只是，對於許多專業領域而言，奇摩知識+遴選最佳解答的方式，是非常荒謬的事情。

我就個人的專業問題回答時，也經歷過由誤導網友的錯誤解答取得最佳解答的紀錄。

那是發問者自選。

在我的感覺，提出錯誤解答的網友，是一知半解而去誤人子弟，是天大的罪過。

而發問者自己選擇錯的答案，那就是天意了。

我後來發現錯誤答案被選為最佳解答，就在意見欄註明我的答案才是正確的。

至於若是發問者還是不相信，那就由他了。


我還滿討厭一知半解的人跑去回答專業領域的問題。

我所在的專業領域就塞滿這種人物。

有時候會誤人終生。

我們真正在做這行的，一眼就可以看出回答者的底子在哪兒。

學生們寫答案，多半都還維持著學生答題的模樣，甚至有點像寫申論題。

學生們寫的答案往往是對的。

因為若不確定是正確的見解，他們是不敢亂寫的。


而黃牛寫的文章，往往是一招闖天下。

很多網友都不會先查一下相關資料，直接問些常見的相似問題。

最常重複的就是車禍，以及相關的責任險問題。

黃牛總是貼著相同的答案，很冗長，制式的，幾乎關於車禍常見的問題都寫上去了，然後附上自己的網址或電話。

這種滿容易選為最佳解答的。

我觀察過的幾位黃牛寫的大致上是對的，偶爾專用名詞寫錯而已。

只是，黃牛也是會回答其他不是制式的問題。

這時候，素質就參差不齊了。

偶爾會出現文字很專業，內容卻是錯誤的見解，問題是一般人看不出來是錯是對。

網友們對於自稱自己辦理很多案件，就會認定他的答案是對的。

這種心態很奇妙。


也有自稱自己有遇過類似問題而回答的。

通常回答者的答案會是對的，除了專業名詞偶爾出錯以外，沒什麼好挑的。


最糟的是憑感覺回答。

真是的沒唸過的人才寫得出來的東西。

令我驚訝的是，這種人在我所在的專業領域，非常多。

我難以理解這種人的心態。

難道是寧願矇到一個最佳解答，誤人子弟也在所不惜？

我一向只在沒有標準答案或純粹意見交換的領域（例如，感情問題、政治），以及自己的專業區遊走。

而且，對於專業領域的答案，要十分確定自己的見解是通說、實務見解的情況下，才會貼出來。


偶爾會在專業領域區發現同業。

他們都給人非常惜字如金的感覺。

簡單而正確無誤的回答。

果然是我們這一行的風格。

通常不被選為最佳解答。


奇摩知識+最佳解答的選擇方式只有上述兩種，而且，沒有其他篩選機制。

別指望奇摩會請專家來篩選了。

所以，在使用奇摩知識+查詢資料的網友們就必須對於最佳解答並不等於正確解答有所體認。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知識是什麼？<br />
<br />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網路版】下了個定義：<br />
<br />
「人在學習、實踐過程中所獲得的學問、經驗等。」<br />
<br />
奇摩知識+  是最近開始風靡的一種交換知識的平台。<br />
<br />
裡頭有著各式各樣千奇百怪的知識。<br />
<br />
<br />
某日，一個好友用MSN叮我，叫我去幫他投票，丟了一個網址給我。<br />
<br />
我可以想見她激動的樣子，她寫道：「明明我查的資料比較完整，後面那個還抄我的，竟然投票平手，趕快幫我投，要投候選人X號唷！」<br />
<br />
還真是令人一頭霧水。<br />
<br />
去看了才知道，<b>「最佳解答」竟然是可以被票選的</b>。<br />
<br />
好友曾經以浪漫地口吻告訴我：「我喜歡這種幫助人的感覺。」<br />
<br />
那一瞬間，我腦海裡出現了樊音陣陣，一群天女開始在雲端散花。<br />
<br />
她不停慫恿我一定要試試看。<br />
<br />
<br />
這有什麼難的？<br />
<br />
千奇百怪的問題中，總有幾個會回答的。<br />
<br />
就這樣展開了我在奇摩知識+的生涯，邁向助人的康莊大道。<br />
<br />
<br />
回答些問題後，發現裡頭有個「最佳解答」的制度，根本就是荒謬的存在。<br />
<br />
最佳解答的來源有兩種，一種是發問者自選，一種是網友投票。<br />
<br />
發問者自選這種方式，是個促成網友間私相授受點數的方式。<br />
<br />
奇摩知識+有個升級制度，當網友進行登入、回答、投票等等活動時，都會被贈點。<br />
<br />
其中，選為最佳解答時，還會加倍贈點。<br />
<br />
於是，有些網友就會透過自己發問給朋友回答的方式，來互相提高點數。<br />
<br />
提高點數，就可以提高在奇摩知識+的階級。<br />
<br />
那是個殘酷的階級世界。<br />
<br />
新手的階級是初學者第5級。<br />
<br />
好友就曾經抱怨她覺得發問者自選問題最多，有的網友選的答案很明顯不是最好的，很可能是選自己的朋友。<br />
<br />
我相信，很多網友都很難抗拒利用這種方式來增加點數，提昇自己的階級。<br />
<br />
雖然，我不是很明白，提昇這種階級有什麼好處。<br />
<br />
第二種方式，網友票選，感覺上比較公平，作弊的可能性比較低。<br />
<br />
那只是感覺上比較公平而已。<br />
<br />
也是有不少網友為了爭取獲選為最佳解答的機會，而動員親友團投票。<br />
<br />
我就曾經被動員過。<br />
<br />
<br />
在這種情況下，最佳解答往往不見得是最佳解答，甚至，不是正確的。<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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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一般的感情問題，或是生涯規劃之類的，本來就因價值觀不同，而沒有所謂標準答案。<br />
<br />
只是，對於許多專業領域而言，奇摩知識+遴選最佳解答的方式，是非常荒謬的事情。<br />
<br />
我就個人的專業問題回答時，也經歷過由誤導網友的錯誤解答取得最佳解答的紀錄。<br />
<br />
那是發問者自選。<br />
<br />
在我的感覺，提出錯誤解答的網友，是一知半解而去誤人子弟，是天大的罪過。<br />
<br />
而發問者自己選擇錯的答案，那就是天意了。<br />
<br />
我後來發現錯誤答案被選為最佳解答，就在意見欄註明我的答案才是正確的。<br />
<br />
至於若是發問者還是不相信，那就由他了。<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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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我還滿討厭一知半解的人跑去回答專業領域的問題。<br />
<br />
我所在的專業領域就塞滿這種人物。<br />
<br />
有時候會誤人終生。<br />
<br />
我們真正在做這行的，一眼就可以看出回答者的底子在哪兒。<br />
<br />
學生們寫答案，多半都還維持著學生答題的模樣，甚至有點像寫申論題。<br />
<br />
學生們寫的答案往往是對的。<br />
<br />
因為若不確定是正確的見解，他們是不敢亂寫的。<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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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而黃牛寫的文章，往往是一招闖天下。<br />
<br />
很多網友都不會先查一下相關資料，直接問些常見的相似問題。<br />
<br />
最常重複的就是車禍，以及相關的責任險問題。<br />
<br />
黃牛總是貼著相同的答案，很冗長，制式的，幾乎關於車禍常見的問題都寫上去了，然後附上自己的網址或電話。<br />
<br />
這種滿容易選為最佳解答的。<br />
<br />
我觀察過的幾位黃牛寫的大致上是對的，偶爾專用名詞寫錯而已。<br />
<br />
只是，黃牛也是會回答其他不是制式的問題。<br />
<br />
這時候，素質就參差不齊了。<br />
<br />
偶爾會出現文字很專業，內容卻是錯誤的見解，問題是一般人看不出來是錯是對。<br />
<br />
網友們對於自稱自己辦理很多案件，就會認定他的答案是對的。<br />
<br />
這種心態很奇妙。<br />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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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自稱自己有遇過類似問題而回答的。<br />
<br />
通常回答者的答案會是對的，除了專業名詞偶爾出錯以外，沒什麼好挑的。<br />
<br />
<br />
最糟的是憑感覺回答。<br />
<br />
真是的沒唸過的人才寫得出來的東西。<br />
<br />
令我驚訝的是，這種人在我所在的專業領域，非常多。<br />
<br />
我難以理解這種人的心態。<br />
<br />
難道是寧願矇到一個最佳解答，誤人子弟也在所不惜？<br />
<br />
我一向只在沒有標準答案或純粹意見交換的領域（例如，感情問題、政治），以及自己的專業區遊走。<br />
<br />
而且，對於專業領域的答案，要十分確定自己的見解是通說、實務見解的情況下，才會貼出來。<br />
<br />
<br />
偶爾會在專業領域區發現同業。<br />
<br />
他們都給人非常惜字如金的感覺。<br />
<br />
簡單而正確無誤的回答。<br />
<br />
果然是我們這一行的風格。<br />
<br />
通常不被選為最佳解答。<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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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摩知識+最佳解答的選擇方式只有上述兩種，而且，沒有其他篩選機制。<br />
<br />
別指望奇摩會請專家來篩選了。<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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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使用奇摩知識+查詢資料的網友們就必須對於最佳解答並不等於正確解答有所體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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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所見所聞 所思所想</category>
	<pubDate>Fri, 22 Sep 2006 11:15:22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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