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tember 19,2008
切結書=賣身契
lisa被甄選上那個什麼政府經費補助英語課程,帶回了一張切結書,看了那張切結書要學生和家長畫押,不禁啞然失笑,二十幾年前,我也曾經簽下一只賣身契,現在輪到孩子也要簽下一張賣身契,二十年了簽下賣身契的作風為什麼不變呢?
二十幾年前我賣身給國家,二十幾年後,不知道孩子要賣什麼給政府?
二十幾年前我賣身給國家,二十幾年後,不知道孩子要賣什麼給政府?
切結書上聲明,課程不得任意退出,不得任意請假,曠課,否則必須賠償一切費用.
等等...以前我簽賣身契也國家,身體不舒服可以在營休假,沒有一個人是鐵打的,生命中難免會有一些小小的插曲,誰能保證生活永遠平順,為什麼主管單位在做任何文件的時候,不考慮人性和適法性,更何況這樣的課程並沒有要學生將來必須付出什麼,例如公費出國留學生將來必須返國服務至少兩年之類的規定,所以這項專案只是對有此項資賦的孩子,進行額外的教育工作.
再則,有能力的孩子並不一定得時時綁在課堂上,偶爾少一兩堂課,並不會影響到學生學習的進度,否則有些不上學的孩子又是如何學習,以及配合體制的測試,將學生綁教室本是一場迷思,官大腦袋就比較大,對所謂的學習一定理解比較深刻?
我對這樣的賣身契,想仰身大笑三聲,哈哈哈.
任何行政命令一旦違反法律或違憲的原則,都屬於無效,否則校園內許多不合理的規範如今不會受到挑戰,同樣行政主管單位的任何行事法令都一樣,自立的寨規不是規範,除非自立於國家的規範之外.
lisa說沒關係先簽啦!
我先簽了,但不賣身,或許有一天可能又會被我挑戰,如果這麼不近人情理法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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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
生活當中
不管辦啥 都有一張約
辦信用卡 辦金融卡
辦護照
好像常常在簽約耶 ^^
lynette回覆
如果約是合乎法律的,爭議不大,問題在有些書面的合約似乎不太合乎法律的層次,尤其在官僚的作業上,總是令人吃驚,台灣似乎不是個擁有法律的地方.
Posted by helenna
at September 24,2008 1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