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10,2009
手拿著一支昨暝點的煙

今天是菸害防制法強制執行前的最後一天,
或許我該緩緩的寫過這篇文,直到午夜交錯眾煙鬼們黯然銷魂以後。
或許不。
縱使這篇文將有些自我諷刺,
我仍然堅決在抵抗,
抵抗,
那一刻的重量,那法令的意義,那中產階級虛偽良善價值的強暴。
或許,我將要把一切混淆在一起,成為叨絮的憤怒,
一貫的,我腦袋裡從來沒有理性這種東西。
我可以泣訴身為一個煙鬼被污名化的血淚斑斑,
可以激烈指控煙盒上的照片違反民主國家之精神,人民有免於恐懼的自由。
字字句句都有另一套大道理可以反駁我。
然後,我或許無言以對,卻將不能點煙?
我再也不想追究西方價值的傾銷從盒裝捲煙一路到禁煙。
我再也不想申訴吸煙者的合理人權,
我真的沒有能力實踐我的諾言,
一旦吸煙者成為國家法律強制人人追打的過街老鼠以後,
我將教導我的孩子如何安全安靜的吸毒。
「孩子啊,吸毒只是個爛人,而抽煙是壞人啊!」
每個即便疲憊仍然盡全力讓自己能發光的生命,
都需要一點點墮落。
一些小小的壞習慣幫助我們為自己的乖順柔軟找到繼續的理由。
我抽煙、我喝酒、我大聲罵髒話、我的性關係因為可以沒有愛因此被朋友說是母狗。
我喝醉酒不哭不鬧乖乖睡覺,我在淑女面前不罵髒話,沒有愛與被愛的性愛所以沒有誰會在離開以後被傷害。
我禁止小孩走進我不禁煙的店裡,我仇視在懷孕老婆旁邊抽煙的時尚人物。
我也犯錯,包括走在路上抽煙,並且經常亂丟煙蒂。
在加班的夜裡,我沒有尊重不吸煙的同事,逕自點起煙來,還叫他不准咳嗽裝腔作勢亂唉。
這世界,
這個道理與正義隨著沒來由的權威觀念以及強勢遊說形成的世界啊,
你可以指責我傷害了他人,
即便我自出生以來就不曾停止過傷害。
你可以先率眾指責我是罪人,
在絕不影響商人的獲利的條件下,對我的犯罪行為科以重稅,
然後以地獄景像恐嚇我將承受可以名狀的痛苦於可見的未來,
但,最後,
你,禁止我在我族類的聚合裡進行信仰的儀式,
即便沒有雞羊被宰殺,獻祭的是我族自己的肉軀。
你‧他‧媽‧的憑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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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列表:
去年十一月下旬時我曾經寫了一篇有感│菸害防治新法.究竟保障誰的人權!?【重要更新】的文章,當時就有幾個朋友回應與我討論這個議題,也收到轉載的要求,我也欣然許...
活動│請支持《解菸》與《反禁煙自救聯盟》串連活動!【回。到。原。點】
at January 11,2009 01:11
Posted by Quadra
at January 11,2009 06:38
拿去用吧,謝謝你喜歡。
(我也喜歡你的部落格、視覺風格還有你的照片)
Posted by Lydia618
at January 11,2009 17:49
我因為這個法令
花了一天在網路上找尋關鍵字「可抽煙的餐廳」
我頓時真的覺得我被出賣了
Posted by poppy
at January 12,2009 00:31
版大您好:目前小弟正在設立部落格,加入反禁菸運動盟友的連結行列,以擴大運動能見度!不知是否可連結您的網址,串連您的文章?本文廣為流傳,個人欽羨已久,尤其是最後一句話!
很高興與您一起抵抗!
陳 遠 敬上
Posted by 陳遠
at February 11,2009 00:40
To: 陳遠
沒問題,請用!
Posted by Lydia618
at February 11,2009 00:49

喜歡你的文章風格 (當然還有反禁菸的態度)
給你一推
Posted by capder
at February 13,2009 12:24

「一些小小的壞習慣幫助我們為自己的乖順柔軟找到繼續的理由。」
十分認同這一句。
Posted by vicissitudes
at November 21,2009 14:10

「一些小小的壞習慣幫助我們為自己的乖順柔軟找到繼續的理由。」
十分認同這一句。
Posted by vicissitudes
at November 21,2009 14:10
謝謝,為壞習慣共勉之!
Posted by lydia618
at November 22,2009 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