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該牆最近的兩篇文章(1、2),有一大部分一直用「寡占或壟斷與否」作為其論述依據(抑或只是小路個人解讀?):入口網站作為一種媒體,不壟斷或寡占無法單靠廣告為生;但Google顛覆了這條法則(媒體必須壟斷或寡占才能只靠廣告營利,而網際網路是無法壟斷的,因此只能另覓廣告以外的營利方式),樹立了新典範。不過單從 search engine market share來看,就有一些頗怪的地方—似乎與Google推翻該法則一事相抵觸,因為不論從何種統計(美國市場或全球市場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