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3,2009

以憲法之名維權

一個絕對性的政治統御體系總是仍有些小縫可以乘隙而入。可以說,中國近幾年來民間社會興起的維權運動,就是這麼一系列侵入威權細胞的強大帶原體。

中國雖然是一個一黨專政的極權國家,但憲法跟其他國家一樣,都寫得很漂亮,什麼人民的「權利義務」啦,其實長久以來都要把它當作「偏義複詞」來看,也就是只執行義務的部份而無視權利的部份。現在好啦,有些人民有錢了,不想讓自己的權利睡著,那些從前從來都只是具文的東西,因為是寫在憲法裡,變得神聖不可侵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剝奪憲法規定的言論自由→違憲→對國家的否定→顛覆國家政權罪」,整套合理的論述就這樣(仍然是莫名奇妙地)成立了起來。綠壩的案子,作為中國公民社會追求言論自由的重要試金石,看來還有得瞧呢。(沙發搬來了!)


Posted by espresso2002 at 樂多Roodo! │17:21 │回應(0)引用(0)隨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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