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9,2009 23:54

關於史卡德,我想說的是......

謀殺與創造之時

  我已經忘掉是何時接觸史卡德的,我只記得,在這次規規矩矩地按照他出版順序(非臉譜出版順序,而是國外的出版順序)前,我曾看過屠宰場之舞繁花將盡,還有我讀到一半才突然憶起自己應該讀過的八百萬種死法,過去我不曉得這是個系列,或許是孤寡陋聞,或許是沒那麼注意,也不那般在意,我特別記得屠宰場之舞繁花將盡,都是因為它的內容有戳到我內心,它的內容夠震撼,讓我難以忘懷;但八百萬種死法,或許我當時還是很不耐煩卜洛克怎麼可以描寫一個人與酒的矛盾那麼瑣碎吧?()

  紀錄:

  三月:父之罪(1976)、《在死亡之中(1976),四月:《謀殺與創造之時(1977)、《黑暗之刺(1981)、《八百萬種死法(1982)、《酒店關門之後(1986),五月:《刀鋒之先(1989)、《到墳場的車票(1990)、《屠宰場之舞(1991)、《行過死蔭之地(1992)、《惡魔預知死亡(1993),六月:《一長串的死者(1994),七月:《向邪惡追索(1997)每個人都死了(1998)、《死亡的渴望(2001)、《繁花將盡(2004)、《蝙蝠俠的幫手(1973~2004)。中間還插了一本《卜洛克的小說學堂(1981),接在《謀殺與創造之時》半個月前面。

屠宰場之舞
  
  路途的漫長,停頓,加速前進,人物的熟悉、相混,都無所謂,我看完了,完成了預定的大業,雖然有快三分之一是拖到暑假才完成的,但終究還是看完了。
 
 
  如果說看完了有什麼感覺,那就是有點不一樣,但要我說出來很難,畢竟那不單純是一種成就感,也不是驕傲,比較像是又過了一天的含混寂寥感,有點像白開水的味道,你很難說那是沒味道的,但要你形容卻難形容出個什麼東西出來。

  
  一路看來,慢慢從史卡德「辦案中的人生」看到「人生中的辦案」,中介點大約就像很多人說的,《八百萬種死法》這個史卡德系列的脫胎換骨之作,儘管後面有些故事似乎用辦案來形容不是那麼妥當,因為他滲入太多史卡德的人生,或許算是個他人生中的事件而非案子了,但我想恐怕其他詞也不好概括,還是用辦案吧。


行過死蔭之地
  
  我看到他內心的轉折,他的迷惘,他的感覺不對勁,他的直覺,他的自我疑問,和那些永遠沒有解答的,曾出現又消失的習慣。我看到他瀕臨死亡,我看到他失去好友,我看到他的袖手無力,我看到很多很多,很多時候我會忘掉他只是個小說人物,就很像很多時候我認為他已經成為某個精神的表徵。噢,不是紐約,是那些我還沒辦法限定對象的那一群,垂老的、飽盡滄桑的,但又心靈敏銳但不脆弱的,不全然凋零的,還沒到那種程度,只是老去。
 
 
  我不喜歡唐諾的導讀對他的詮釋,那太文人,太哲學,太美化,太敏感纖細,太反覆闡釋了,太強調他的特別了(我的意思是,我們當然知道他很特別,讀過就知道)。很多時候我認為他只點出個表面,把他給美化了,把他和紐約合體了,他當然可以代表紐約的某個面向,但他不全然是紐約。就像我認為這系列並不完全是個類型小說,但要說不是又很難。但反反覆覆的解釋,不斷說不只是,又叨叨絮絮著冷硬派小說的淵源,我很難測定出他的結論到底是?


6  

  我慢慢看出自己為什麼欣賞他,對,我沒說喜歡,到後來我不太敢確定自己是否喜歡他,因為我可以看出我和他靈魂本質上的不合拍。但我很喜歡他看某些事物的方法,有些小事讓我覺得他很人性化,但有時候又覺得他很冷酷,可能是他不夠情緒吧,但才這樣一想又可以看出某些隱藏在不動聲色下的默哀;我喜歡他那些儀式化的習慣,又曾為它們的消失而感到惋惜,但我想念的應該是他那些不斷重複說明他自己也不曉得自己為什麼這樣做的說詞,那套翻來反去沒變多少的解釋總有種遇到老友的久違感就像卜洛克老是先閃前再回去故事真正起始點的作法,雖然明白那只是個勾引起讀者注意力的手法,但它似乎成了某種標記,有種確知「沒錯,這就是史卡德」的安心感。  

  我也喜歡他那些老友,那些角色,即使只是口頭提提那個素描畫家雷,我也都很開心,彷彿那些人物我不單只是因為喜歡他們,不,我並不一定是喜歡他們,但我喜歡他們的存在。我喜歡在文字中,在偶然的會面,一點點對話,一點點是件內,確認他們還存在,還被記得,就很開心。這樣想起來,我或許已經把他們的存在,全都相混成某種異質的時空,某種在我書頁開展時要去確認有多少改變,並默默紀錄,默默懷舊的鄉愁。鄉愁總是混著人事已遷的悲哀的,但又總是有種「還好,還是有些沒有變」的慶幸,這樣來講,或許史卡德總讓我嗅到一股鄉愁的酒味。


繁花將盡
  
  我知道如果我努力一點的話,再擠出個
長篇大論的偽解說我是一定可以辦得到的,但我似乎不想這麼做了,這樣子太矯情也太累了,所以我只留下這個還可以再加長的文章,以茲紀念,我此時。
 

失敗的劃線紀錄:

 

在死亡之中
  
外面美極了。太陽清新的空氣。她轉身看我。你喜歡這個季節嗎?

  噢,很喜歡。

  這是我最喜歡的季節,我想。十月十一月,這是一年裡最棒的時候,但也最悲傷。你不覺得嗎?

  悲傷?為什麼?

  哦,很悲傷,她說:因為冬天要來了。(P30)

  當你知道是什麼在困擾你的時候都已經夠煩了,更何況不知道的時候。惡魔折磨你的時候是看不見的,因此要與他們抗爭就更困難。(P33)

  我不常做夢,酒精有讓睡眠陷入更深層的效果,這個層次比夢境發生的層次更深邃。有人告訴我酒精中讀者堅持發酒瘋是他們做夢的機會,因為他們入睡之後不能做夢。一個人醒著做夢就是發酒瘋,但是我還沒有因為酒精中毒而發瘋,而我對於自己一向無夢的睡眠也很感恩。(P33)

  車子裡很暖,我卻好像還站在高架月台上,暴露於尖刺的冷風中似的打顫。這是一年中最棒的季節,也是最悲傷的:因為冬天就要來了。(P98)

問題是,謀殺是不同的。取走人的性命,這是完全不同的事。沒有人被獲准取走生命,沒有人被允許取人的性命。(P114)

  哦,男人女人都是,親愛的。我告訴你,每個人都很奇怪,基本上每個人都是怪胎,有時候是在性方面,有時候又是另一類不同的怪癖,但是大體上每個人都是瘋子:包括你全世界。(P144)

 
謀殺與創造之時

波斯詩人奧瑪開儼魯拜集的四行詩:

移動的手指再寫,不斷的寫。

用盡你的虔誠與智慧。

也無法將它刪掉半行,

用盡你的眼淚也洗不掉一個字。

 

 

黑暗之刺
受人恩惠一定要回報,否則不會有好下場。不管用什麼方法,你總是要回報的。
(P34)

  我搖搖頭。我想我會對他產生一點感覺。破案經常是憑直覺。你收集細節,產生感覺,然後答案會突然從你心中某處浮現出來。不是像福爾摩斯那樣,至少對我而言從來不是。

  你把它講得簡直就像破案過程的要素是心靈感應一樣。(P99)

我討厭婚姻。它就好像一個太小的領子圍在脖子上,令我窒息,但我又無法把它拿掉。(P208209)

 

最後,我想到如果人們曾經全心全意接受一個事實,他們要如何調整自己才能接受另一個事實。(P223)

 
卜洛克的小說學堂

P278~279

  如果角色缺乏原創性,那麼讀者的信賴度與認同感,自然也會大打折扣。寫了半天,主角行屍走肉,活脫脫是一個套著西裝的軀殼,我們當然會覺得這傢伙只是作者發明出來的機械裝置而已。打個比方來說,這傢伙面目模糊,邊緣剪裁得參差不齊,那怎麼或有什麼活力與生氣?如果他只是一個會呼吸的活死人,試問,:你要讀者從何關心起?

  常常有作者誤以為貼上幾個標籤,人物就有原創性了,就是角色塑造了。我要開始寫一個偵探小說系列,一個胸懷大志新銳作家,前兩天興沖沖的跟我說,我想到一個非常具有創意的主角。他呢,每天一定要過了中午才起床,有個每天都得穿一件紅襯衫的規矩,只喝加了冰塊的白薄荷甜酒。他養了一隻叫比西的恆河猴與一隻叫山姆的鸚鵡。你覺得怎麼樣?

  我覺得他講的根本不是一個人,而是一大堆性格的標籤。角色要成功,跟貼幾個這樣的標籤,或是把這些標籤一古腦的全貼上去,不見得有什麼關係。事實上,我在寫上面這個段落的時候,不禁想起大衛亞歷山大(David Alexander)在生前塑造的偵探角色。這個人就住在四十二街跳蚤馬戲團的樓上,穿件俗氣刺眼的背心只喝愛爾蘭威士忌,四點鐘前,絕對不允許自己喝一滴酒;但是四點鐘過後,絕不拒絕送來的任何一杯酒。這個角色之所以深入人心,並不是因為他有這些怪癖,而是這些怪癖烘托出他的性格。這個角色怎麼看世界、怎麼行事如何反應,恐怕要比他早餐吃什麼,要來得重要多。

  在我的創作生涯中,我認為塑造這種觀點人物viewpoint character)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反映我自己的某些特點。我可不是說:他脫胎於我自己,或是我跟她們擁有相同的觀點態度行為模式也許我應該這樣說,你比較容易理解:如果我是他的話,在相同的狀況下,我會跟他有一樣的反應。再補充一點:他們的個性與環境,有可能是從我的個性與環境延伸出來的。

  也許我應該用馬修史卡得這個角色,來說明我的論點。七O年代中期,我用史卡德當主角,寫了三本長篇兩個短篇,冷凍他幾年之後,我在前一陣子,又寫完這個系列最新的一本。坦白說,我提筆再寫這個人物,內心頗有忐忑。在這個紛紛擾擾的年頭裡,我變了不少,不確定還能不能用史卡德的眼光看這個世界,再用他的聲音說出來。

  讓我很高興的是:再度接觸這個角色,半點不費功夫,就像是很久沒游泳了沒騎腳踏車了,只消一點時間熟悉一下,過去的感覺又回來了一樣。這當然不是說我剛剛寫完的小說,精采得不得了;更不是說,現在的史卡德,跟五六年前一樣,是個多了不得的角色,而只是說明了史卡德是怎樣的人以及他對我的重要性。我很清楚的知道他是個有血有肉很能勾起人們同情的原創人物。我跟他的交情不只是知道他的衣櫥裡面有些什麼他的行事風格如何。我不單相信他,更關心他──於是,我可以寫他。


  史卡德是一個說明角色塑造的好例子,早在記下他的冒險經歷之前,我就已經跟他很熟了。通常,我的角色是在動筆之後,才逐頁開展出來的。史卡德雖然也在字裡行間成長
演進,但是,在我還沒打出半個字以前,史卡德其實就已經發展得很成熟了,鬚眉畢呈了。


  我跟戴爾出版集團的比爾
葛羅斯(Bill Grose)談過一次,想找個角色,發展出一系列的偵探故事。在讀完李奧納多薛克特(Leonard Shecter)論收賄(On the Pad)之後,有個點子冒了出來。我想寫一個想收紅包的警察,在索賄過程中,意外偵破一宗殺人案。我喜歡這個概念,但是,有件事情很明白:我實在不想把主角設定為警察局裡面的官僚。我的偵探,要獨來獨往,自行其是。


  所以史卡德只能是退休警察,身分還得是私家偵探。但是,他的生活是什麼樣子呢?他為什麼要離開警局呢?


  自然而然的,我把我的一些生活元素,借給了史卡德。我最近離開了我的妻小,從近郊的紐澤西搬到紐約曼哈頓。我於是安排讓史卡德在離開警局之後,婚姻無以為繼,只得從長島搬進市中心。我還滿喜歡我住家附近,於是決定用這裡作為故事的背景。我讓史卡德班到我那個區塊,第八與第九大道之間的西五十七街。我租了一間公寓,但是,我覺得史卡德那種人應該住旅館,二話不說,就幫他訂了一間。


  但是,他為什麼要離開警局呢?因為一宗醜聞,我想然後放棄了這個想法。我希望他留下一道比較個人
比較隱私的疤痕,要他在眼神中比一般人出現更多的罪惡感。於是,我讓他在下班的時候,在酒吧喝酒,想阻止一宗挾持案件,開了槍,流彈卻誤傷了一個小朋友。從此之後,他能夠原諒諸般惡行,卻始終沒法原諒自己。


  這個想法是打哪兒來?我現在沒法告訴你,但是,我很清楚的把自己的某一部份,投射進這個角色。我匆匆忙忙的結束一段十幾年的婚姻。我相近,根據我職業的直覺,我這樣做是對的。我當然沒有誤傷小孩,不過,我卻拋棄了三個兒女,我跟史卡德同樣愧疚,同樣沒法原諒自己。


  我還讓史卡德養成一個奇怪的習慣──到教堂去坐一會兒。他不信神不去參加儀式,在搬到曼哈頓之後,史卡德總喜歡在教堂裡尋求片刻的寧靜與和平。史卡德的這種行為模式,其實是我最近養成的習慣。紐約這般喧囂,教堂安安靜靜的,正好讓你坐下來,澄清心思,想點事情。在我造訪教堂之際,可能有些我不自覺的精神探索吧,史卡德的情況想來跟我差不多。但是,在我筆下,史卡德進教堂的規矩,比我的隨性所至,要嚴格多了。進了教堂,史卡德一定會給死者點一根蠟燭,其中永遠包括了那個死於流彈的無辜女孩。


  除此之外,我還讓他捐出十分之一的所得,給他隨意造訪的教堂。史卡德這種習慣,可能是因為他覺得教堂會善用這筆捐款,也可能是因為他覺得這麼做很合理,不過,最可能的還是他做了就做了,沒什麼道理。我在他的性格說明項下,寫了這麼一段話:
他經常做一些自己也不明白的事情。我不曾把收入的十分之一捐給教堂,想來以後也不會,但我也經常做一些自己也不明白的事情。時至如今,毛病沒改。


  史卡德既然已經搬到我家附近了,我就讓他到我打發時間的酒吧廝混。那時候,我整天喝得醉醺醺的,所以,他也變成一個爛醉如泥的酒鬼。我喝威士忌,有時還倒進咖啡裡喝,史卡德也是。


  他跟我有很多的不同。他當了好些年的警察,長相
反應,也都有昔日的痕跡。他的態度與反應不是我的,但我有很多部份,灌注在他的身上,也因此我跟他算是老朋友了。他這種有血有肉的成長經歷,讓他很真實,很讓人同情,也很原創。


  跟老友重逢,真好。用兩三百頁的篇幅陪著他,真好。所以,我很高興的向你報告:史卡德活過來了,依舊好端端的住在西五十七街。

 

P300

  根據我的計畫,史卡德要隨著系列成長成熟。讓我有點不大高興的是:某個評論者認為第三部比第二部來得弱一些。結果呢,戴爾把第二本跟第三本調過去出版。

  幾年過去了,我跟史卡德就這樣一路走過來,彼此滲透。我剛剛提到,我已經寫了四本史卡德小說,感覺起來好像是擁抱一個老朋友。也許某個演員,幾年後,再度飾演一個大受好評的角色,心頭的感受就是如此吧。我格外高興的發現:不當差的史卡德這個角色更加動人。黑暗之刺(A Stab in the Dark)是截止目前我最滿意的史卡德小說。


  • lucialucy 發表於樂多回應(15)引用(0)英語文學 >> Lawrence Block編輯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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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文章

    I love this series!!

    If you follow the time of publicity, you can also find a profile of New York history. ONe of the best example is that the most brutal two books of the series were created at the peak period of criminal rate of NY.

    In all, I just really want to applause for Matthew Scudder. He is so cool~
    | 檢舉 | Posted by pizi at July 10,2009 22:44

    我很贊同你說的,這系列可以表達出紐約犯罪歷史的輪廓。
    但我不喜歡把它等同於紐約,畢竟,它並沒有潛沉到那般的全面性。
    我覺得cool不足以表達史卡德呢?是我太吹毛求疵了嗎?畢竟史卡德的特質不是單個詞彙可以概括的。
    | 檢舉 | Posted by 玥璘 at July 16,2009 15:26
    我是因為小說學堂才開始注意卜洛克的,
    小說的話目前是最喜灣他的八百萬種死法,
    也很喜歡當史卡德的戒酒輔導人死去時的喃喃自語,
    朋友曾經問過我到底喜歡他哪一點,
    我則是回答:因為他沒有強迫症吧!
    後來仔細想想,好像也的確是因為這個原因,
    史卡德的那段喃喃自語,懊悔著自己,
    就像每個人都認為自己可以拯救一個人倖免於難,
    但是,我們只是凡人,就像史卡德只是個還能救的酒鬼──
    我喜歡這樣的卜洛克,
    雖然等我喜歡上他的時候他已經是個七十歲的老爺爺了...
    | 檢舉 | Posted by 蛙仔 at July 25,2009 16:49

    TO蛙仔:
    我覺得卜洛克系列會那麼棒的原因就在於每個人都有辦法從裡面看到一些別人看不到的東西。
    | 檢舉 | Posted by 玥璘 at July 27,2009 19:51

    格主你好,
    身為一個愛搜藏書名與簡介的虛榮者,
    是的,這是指我並沒有讀完一本書的習慣;
    只有卜洛克燃起我的熱情....
    看到此文大有共鳴之感。愚者如我毫無妙筆可生花
    所以欽佩你的閱讀耐力與文筆,
    非常值得愛書者來此共享。
    但,愚者尚有一個疑惑仍請格主解答,
    如果各篇文章扣除了劇情解說、筆記劃線;之後,
    你,剩下什麼?
    | 檢舉 | Posted by JUAN at August 1,2009 19:56

    TO JUAN:
    一種無以言說的雜碎
    | 檢舉 | Posted by 玥璘 at August 1,2009 23:13

    是的,璘玥格主
    看完妳的見聞五感後,我的確出現無言之言;
    讓我想起在電影界打混的老友幾句話,恕我照抄。
    「一流的演員渾身是戲,二流是扮家酒的兒戲,
    還有一種台詞背的又好又多的,充其量只是台讀稿機。」
    如今,特別有感觸。
    喔,說到兒戲,
    REGINALD HILL的書也在妳的清單之內,
    我剛讀完但記性不佳,格主大德,
    可能又要勞煩您幫忙複習了,是嗎。
    | 檢舉 | Posted by JUAN at August 2,2009 17:49

    TO JUAN:
    謝謝您對本網誌的關心和指教。
    但我想我寫文並非為您複習,
    何況對您來說,與其讀我的雜塊碎沫,重看一遍書想必更營養些是吧。
    | 檢舉 | Posted by 玥璘 at August 2,2009 18:52
    JUAN,

    嗆人就是嗆人,偷抄你電影界好友的台詞不會讓你看起來更有深度,
    想筆戰去ptt,黑特版跟笨版才需要你這樣的人才.

    附帶一問,你幾歲?
    先讓我們假定你只是行為中二其實不是真正的國中二年級.
    高中生?或許內心渴望引人注意,用不著害羞你可以有更好的方式;
    大學生?或許你忌妒別人網誌經營的不錯,
    拜託,行為可以不必這麼幼稚;

    大學生以上??
    你可以好好檢討一下你以前白活的時光.

    請問貴庚?
    | 檢舉 | Posted by NAUJ at August 2,2009 21:03
    波斯詩人奧瑪•開儼《魯拜集》的四行詩:

    移動的手指再寫,不斷的寫。

    用盡你的虔誠與智慧。

    也無法將它刪掉半行,

    用盡你的眼淚也洗不掉一個字。
    -----------------------------

    以上的譯文真的可惜了,應該用黃克孫譯的詩:

    冥冥有手寫天書,彩筆無情揮不已,流盡人間淚幾千,不能洗去半行字。
    | 檢舉 | Posted by 小杜白雲 at October 15,2009 00:58

    TO小杜白雲:
    可能是我對黃的譯法無感,還是喜歡小說譯者自己翻的感覺欸。
    也可能是初相識最美啦。
    | 檢舉 | Posted by 玥璘 at October 15,2009 21:25

    給格主

    我也是偏愛小說譯者之作。
    外語詩讀起來常有漫延迴盪之獨特,
    如果要將它們強以律詩絕句的方式表現,
    常讓我有舉筷向鵝肝的違和感,
    況且還有音律韻腳乃至對偶平仄等等難處。
    所以….

    順帶回應你為大江先生簽書會之文,
    因為這裡留言較短。(笑)

    我完全同感於那心直往下沉的懊悔與憤怒。
    對於喜愛的作家,我們必然珍而重之,
    並以為這是推己及人的狂熱,或是天真,
    因此看見他人輕慢的姿態多不能忍。

    後來苦頭吃多了,我便這樣勸慰自己:
    得之我幸;不得,祝願他人有幸。
    每一個「我的」作者,都真心希望他成為「大家的」作者,
    免得內傷太重。(笑)

    不過有時狹心症病發,卻也忍不住在腦海裡飛踢對方,
    暗嘆,修養還是不到家啊。
    附註:
    多年前親眼看見勞倫斯‧卜洛克先生時我幾忽淚崩,
    比起版主更為誇張,
    因為我猜想那將是一期一會之緣啊。
    | 檢舉 | Posted by JUAN at October 17,2009 23:22

    TO JUAN:
    其實我覺得翻譯要不要以古詩或新詩/現代詩的方式呈現各有千秋,難以斷定那個最好欸。但可能是從小就被強塞古詩太多了,現在才慢慢學著古詩之美,反倒是新詩才能激盪出更多想像。

    對於喜歡的作家,有時候真的要學會不執著,不然內傷太重承擔不起的反而是自己啊@@我想大家都各自要和內心的狹心症搏鬥和妥協啊!

    你能見到卜洛克真的好棒,我太晚才認識也錯過了見面的機會,雖然不會過於扼腕,但不免感覺到,閱讀,本來就是等著失去和避免失去的一件事啊。
    | 檢舉 | Posted by 玥璘 at October 18,2009 13:55

    給格主,

    翻譯作品之優劣高下這回事是場泥巴戰,無意義的。
    你好似誤會了我。(笑)

    我是指,因為我們早以習慣古詩的形式,
    所以碰上不含韻腳的作品時會覺得不順暢,
    畢竟古詩都是用來吟唱所作,
    音律就成了一種約定俗成。
    所以我才說,這個詩讓人有不自然之感,
    並不是高下之分啊。( 急忙澄清 )

    另一首 羅伯特.佛羅斯特《未選之路》
    同樣也被翻成了詩歌的格式,內容非常白話。
    讀起來卻不會讓人覺得『卡住了』,
    這才是我想表達之意。
    趕緊回文,免得又搞出一場鬧劇。

    我正在逆向穿越大江先生的作品,
    還不曉得起跑點對不對,
    不過,開始感到不適了….(笑)
    | 檢舉 | Posted by JUAN at October 19,2009 20:14

    TO JUAN:
    我沒有誤會你啊!

    我只是說以我的經驗來談,我自己讀新詩被"碰觸"的機會比古詩大太多了,可能是從小填鴨式/翻譯式的古詩教育,讓我直到最近才慢慢懂得古詩之美。

    可能是承接的不好讓你誤會了。

    話說對大將以逆行式讀法,就我來說我很想勸你換起跑點,這樣子讀很吃力喔!

    話說大江的部分作品真的很難懂,所以為了真正讀懂憂容童子,目前將遠流出的四本堂吉訶德借回家,打算進行文本對照了。只是想說如果每本都要採取類似的方式,那還真是吃不消啊~
    | 檢舉 | Posted by 玥璘 at October 20,2009 2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