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ember 13,2008 21:37

The Last Unicorn《最後的獨角獸》(下)

  最後的獨角獸》是衰敗中新生的柔美故事,淡淡的悲哀和反諷漂浮在全書之間。如詩的輕柔拖起故事的飄逸,卻發現在心靈的沙地留下一個個淺淺卻不容消滅的足跡。漫步的絕對美麗,就算你不明白她的美好,仍然會印記下來。

  《最後的獨角獸
》我讀了三次,第一次時,僅能領悟表面的故事;二次時,好像剝去柑橘的外皮,卻不夠熟練,不明白要除去那表面的白絲;第三次讀,歷練已經讓我得以用更精粹的眼光去閱讀,在Sarah brightman Time to say goodbye》的柔美莊嚴感中,那些過往讀不出來的細膩就這樣毫無保留地流曳出來,像獨角獸流暢優美的輕跑,使人目不轉睛的空靈,輕笑中的眼淚掉落,圓潤的透明淚珠,先是被地心引力拉扯成一條長細的上尖下圓,接著在土地上降落時,噴灑成飛揚的碎裂,又被土壤飢渴地吸吮,只看到一小攤的濕。

  三部曲式的進展,緩慢又深刻地記錄我對奇幻文學的深入,即使在不明白時,還是懂得她的特別,所以才會一次次的翻閱。而導讀的企劃編輯譚光磊,也從不識到明瞭是奇幻界鼎鼎有名的大老灰鷹爵士。好像感覺到獨角獸的步伐,正慢慢在我尚未察覺其鼻息時就已經逗引著我前進。


  我把介紹這本書,作為自己部落格的書評達到第一百篇的里程碑。《最後的獨角獸》對我而言的特別,也讓寫作此書評是目前我感到最困難的經驗。為了不破壞書本的文字感,常直接引用中文譯本的原句,逼不得以才夾雜自己相較之下即可見拙的個人文字,這樣的作法不僅耗費心力,也讓此簡介根本就不算簡介,而是冗長的細碎鋪陳。  

  原本此龐大工程在去年的十二月十三日就已經完成了,但自從我讀了從朋友借來的神話學大師坎柏的著作後,卻發現文章是沒有完成的時刻的。加上網友毛毛牙在今年一月九日也寫了一篇關於此書的
心得(他戲稱是受我評論的推動才終於介紹這本太愛而無法寫的書籍),其中許多論點也激發我更多思考的迴盪,於是苦笑進行第二次的添增修改。

  至於後面像是解說類的文章,由格式可看出我試圖模仿某位時常幫推理小說撰寫導讀的名家唐諾先生,雖然拿他和自己對比只是顯示自己的可笑,但我期許自己將來能寫出具有導讀或解說類風格的文章。

以下内容含大雷,接近解說性質,請慎入。

獨角獸的旅程

  獨角獸從原本的舒適圈:森林,離開,投身於世界展開追尋。慾望與恐懼是推使她行走的原因,渴望得知自我的定位和無窮的困惑,使原本單純的她,慢慢體驗了世界的碰觸。而在故事前半段,獨角獸都是冷淡的,即使疑問,都只像是微風輕拂過的湖泊,唯有表面的縐折,和心底細聲敲響的低沉鐘音。

  然而,經歷過永生如她從未感受到的劇烈恐懼,和化身成為少女阿瑪西雅後,情感這個她從來不需要也太沉重的負擔就已經悄悄攀附上她。身體的變化,就像某種轉化的儀式,像一般女人的月經,是個覺醒的開端,即使當時的不自知。她慢慢忘卻自己的追尋,過去慢慢和夢混淆,臣服於日常和凡人的幸福,這是許多英雄故事常見的誘惑(在這邊可以不用在意英雄的性別定位,而是其代表的意涵與象徵),她忘卻自己的過去,相信自己的年輕,在海格與她的言語對峙中,明白地表明在這座王國內,她唯一想要的就只有里爾,看不到海格指出的同伴,那些被紅牛趕入海中,化為浪花的獨角獸。閉上眼睛,讓一切困惑和過去化合成一幅真實,當她流下眼淚時,也象徵著一個領悟的達成,以及自身轉變的回歸,諷刺又老梗的是,這個重拾竟然是在敵人的挑釁下達成。


  在友伴的幫助下,透過會說話又愛背叛的骷髏頭,他們穿越了通往紅牛洞穴的立鐘,與他們共行的還是因愛而來的里爾。即將面對紅牛時,阿瑪西雅卻想維持現狀,與愛人共度一生,卻是里爾道出了本質:
我的小姐閣下,我是個英雄。這是事業,如此而已。就像紡紗和釀酒一樣有它的專業技巧、才能和一點藝術。有特別的方法可以找到巫師,可以辨識有毒的溪流;所有的龍都有特定的弱點,一定有些矇騙陌生人的謎語等著你來破解。但是一位成為真正英雄的秘訣是,了解事物的常理與秩序。養豬人踏上冒險旅程時,絕對不可能已經和公主結婚,男孩也不可能在外婆外出渡假的時候去敲她的門,邪惡的叔叔不可能在還沒做壞事之前,就被發現和阻撓。事情該發生的時候就一定要發生。冒險和遠征絕不可輕言放棄;預言不可以像沒有摘下的水果一樣留著爛掉;獨角獸可以很久沒被解救,卻不能永遠這樣。快樂的結局不能發生在故事中間。(P259)(此段話亦有後設的展現)
   

  在此,阿瑪西雅拒絕回歸,但是故事有其規則,她只能走下去。當紅牛衝散他們,當里爾保護著她,當西門瑞克終於找到魔法的脈絡,賜予她回歸時,她才真正地完成了使命。她戰勝了紅牛,因為紅牛只征服,不戰鬥,解救了同胞,獨角獸們摧毀了海格的城堡,實踐了預言。她用角,戰勝死亡的證明,救活里爾。在此,英雄的旅程到了一段落。兩位英雄,里爾和獨角獸的對比終於浮現了,兩種義務,兩種悲傷,也在之後出現。
  

  回歸獨角獸的獨角獸,卻也再也不是阿瑪西雅了。她是阿瑪西雅時對里爾的愛,已經隨著回歸成獸化為憐憫,於是在最後的告別中,她對羈絆已深的西門瑞克和深愛她的茉莉都說了話,卻只凝視著里爾。
 
 
  而她離開了,這故事又走了下去。

 
愛與英雄的誕生

  書中的另一位英雄,里爾,是因為愛而生的。他遵循著英雄故事的規則,做了所有該做的事情,也贏得了愛。他同時也是預言的期待者和實踐者,英雄不是自願要變偉大的,他也無法成為偉大,因為他只是個標記,說明著成長的過程。於是被提醒英雄義務的里爾選擇了給予真理,儘管那代表他被迫放棄一個美好,並且選擇了一個悲傷。

  在穿越立鐘時,阿瑪西雅穿過了,茉莉也穿過了,被骷髏頭叫聲引來的里爾也毫無阻礙地通過了,唯有西門瑞克像是逆著風,好些會兒才通過,當他詢問里爾是怎樣過去的,里爾回答說他只看到她穿過去,跟上而已。那時候西門瑞克的乾笑「當然,有些事時候到了就會發生。」(P250)這或許,套句很好話也很好笑的句子來說,是愛的力量。但是,這也證明,英雄內心的澄澈和直覺,那種毫不猶豫的勇氣,是他能通過障礙的原因。


  當獨角獸離開後,他不平過,因為英雄沒有得到快樂的結局。在他和西門瑞克與茉莉巡視完整個國度卻沒有碰到獨角獸時,他想過要放棄王位,持續和他們浪跡天涯。但國王終究不是吟遊詩人,他能悲傷卻不能沉溺,因為他已經得到過世界上最大的幸福:
「從來沒有人像你一樣擁有她那麼大的眷顧,將來也不會有人能得到她懷念的祝福。你曾經愛過她,並且為她付出──你應該滿足。」(P284)而就像西門瑞克所說的:「偉大的英雄需要深沉的哀傷和沉重的負擔,否則他們一半以上的偉大都會被忽略掉。這就是童話故事的全部。……愛上一隻獨角獸不可能會是惡運,那一定是所有好運氣中最甜美的一種,雖然最難爭取到。」(P298)

     里爾代表著是傳統的英雄,也是非傳統的,因為他深知自己的悲哀。最後,彼得畢格安排了一位受難的公主接受魔術師西門瑞克和茉莉的指引去尋找他的拯救,卻沒有寫下去,但我們都知道,英雄要往軌道行駛。

 迷失和新生     
  獨角獸本身的輕靈優雅,就像對過往美好的銘記。然而,在這個永遠誰也不知道適不適合獨角獸的世界,她只能存在於很久不會出現的話語,和幻象的輔助中。人們的眼睛被時間給昏庸了,鈍化了,看不見真正重要的東西,像火焰,像彼此,像獨角獸。儘管他們還是能看到她的美,但她真正的美,那種只有當認知到她是獨角獸才能察覺到的美,卻隱藏在眼神的忽視中。
 
 
  當她化身成人,住入海格的城堡,查探其他獨角獸的蹤跡時,武士們不禁對茉莉說:
「你有沒有注意到阿瑪西雅小姐。她剛來這裡的時候。她的美使得這座被詛咒的城堡也變得漂亮起來──就像月亮一樣,雖然只是會發亮的石頭。但是她在這裡待太久了。現在她還是像以前那樣美麗,但這裡所有圍擁著她的每個房間和屋頂,卻似乎因為她的出現而變得更加邪惡了。」(P199)  

  當獨角獸變成的阿瑪西雅小姐,越窩縮在她的軀殼,越退縮著勇氣,越倦惰於無能為力,心靈雖然是獨角獸,但卻慢慢人化,就像貓兒說的,
「你們的時間不多了。很快地她就再也記不得自己是誰,或者她為什麼來到這個地方,紅牛也不再會在夜裡吼叫著搜尋她。也許她將來會嫁給那位愛她的好王子。」(P202)
 
 
  當獨角獸逐漸迷失在她的新軀殼時,彆腳的魔術師卻得不斷用無論如何就無法成功的雕蟲小技來取悅海格,而後者與其是欣賞魔術,不如是欣賞西門瑞克焦頭爛額的慌張。西門瑞克有本領使出讓偉大魔術師都自嘆弗如的魔法,但魔法總向一陣狂喜,充滿他全身,又像激流般退去,徒留下絕望。他的老師看穿他的笨拙,於是賜與他停滯的身體,他不會老去,只能四處流浪,逼使他得自我探索。而唯有看清自己原本是如此空洞,才能如此被充滿。於是,當他離開了福氣媽媽同時,也慢慢脫掉那個偽裝的外表,一位和藹,有點浮誇吹噓的彆腳魔術師,魔法自有他的主張,而他也要學會將自己當作容器。西門瑞克是書中最常說出後設話語的人物,事實上,巫師向來就是故事的介入者與旁觀者,他們代表著一種真理的冷眼。但他同時也得參與故事,並突破自我的框架。
  

  茉莉,當她要求要離開森林盜匪們的虛偽,加入她們時,她的本質,就出來了,獲得新生的甘露。
在獨角獸的眼中,茉莉越來越像柔潤的大地,遍佈著池塘洞穴,年老的花朵在此鑽出地面,熱烈綻放。在塵土和平庸之下,她看起來只有三十七或四十八歲──總之看起來絕對不比西門瑞克老,雖然西門瑞克有一張看不出來年紀的臉。她乾粗蓬亂的頭髮變得濃密柔亮,她的肌膚恢復了活力,而她的聲音不管對誰,幾乎都像她對獨角獸說話時一樣溫柔。她的眼睛不可能是快樂的,就像它們不可能變成綠色或藍色,但是它們同樣也在這大地中甦醒。(P111)
  

  當獨角獸離開森林,尋找同伴時,就是捨棄一份安全,當她變作人類,到之後回復獸身時,她已經改變了,不同於同伴,成為唯一能悲傷難過的獨角獸。我曾變成人類,而某一部分的我仍然是人類。雖然我不會哭泣,我也不會死,但我卻充滿了淚水,渴望和對死亡的恐懼。現在的我跟其他獨角獸已經不同,因為獨角獸生來就不會哀傷惋惜,但我會,我覺得哀傷惋惜。」(P296)
  

  書中的角色,不管是獨角獸的蛻變,或是人類的成長,或是英雄的完滿,都呈現了新生的晶瑩。雖然不全然是好的,或許帶了些伴隨成長的悲傷,卻還是得繼續走下去,過去沾附著現在,就像飽經磨難的人們,一時之間需要時間來適應花朵,但終究,他們會明白那顏色、那形狀的美好,而更懂著珍惜。

故事人的自知和悲傷,存在與否的地位
  
  此書的特別處就是角色都很明白自己的定位,卡里老大很清楚自己是個仿冒的英雄,雖然編造著頌揚自我的歌曲,雖然誤認西門瑞克為童先生,那位採集歌曲,收錄在『童歌集』的人(這邊的童先生應該是暗指格林兄弟)。但當真正的英雄羅賓漢出現時,儘管知道自己才是真實的,但也清自己的遺忘。你很清楚羅賓漢只是虛構的傳說,而我才是真實的。根本不會有什麼歌謠會提到我,除非我自己來寫的;孩子們在學校課本上也不會讀到我的冒險事蹟,放學後也不會在遊戲中扮演我。教授們遍讀古老傳說,學者們細細檢驗古老歌謠,查證羅賓漢是不是真有其人,可是就算他們把地球炸碎到只剩地心,也永遠不會發現我的名字。可是你卻知道我,(P97)
能清楚說出學校課本、教授、學者和地心,都顯示著故事人的自知,而因為自知,所以更明白自己的悲哀。

  真實的存在往往不比文本上的靈魂,試問有人敢說自己能比簡愛更為人所知?那位精神衰弱的人能像奧菲利亞一般引人同情嗎?人類會死亡,屍體會成灰,骨灰遲早會崩解為塵土,如果不是歷史上的巨人,遲早也會被遺忘,當記憶你的人也都逝世時。所以,雷.布萊柏利Ray Douglas Bradbury會說:
 

  「回到文章開頭。我那位在巴黎擔任服務生的朋友羅倫,整夜跳舞,跳舞,跳個不停。至於我的舞曲和旋律,全都在這兒了。它們填滿我的歲月,拒絕死亡的歲月。為了拒絕死亡,我不斷寫作,寫作在正午或者凌晨三點。
  
  為了免於死亡。」
  

  或許很可笑,但字本或歌謠或傳說中的生命,往往存活地比真實的生命還久。他們不斷被改造,變化,為了符合目的或利益變調,但是,他們常常活的筆創作他們的人長久,靈魂也更飽滿地像個符號。
  

  而在《最後的獨角獸》中,除了這種自知的悲哀外,還有種不知所措的為能為力。里爾王子追求阿瑪西雅小姐時,就曾和茉莉抱怨:
「我把龍頭帶去給她,那時候她跟平常一樣在她的屋裡。我一路拖著龍頭爬了那麼多樓梯,就為了獻給她。那是一個龍頭欸,任何人最值得驕傲的贈禮。可是當她看著那龍頭的時候,它忽然之間就只是一堆可憐的碎鱗爛角,僵硬的舌頭和鮮血淋漓的眼睛。我覺得自己像是鄉下屠夫,帶了一大塊上好的鮮肉送給愛人以表示愛意。然後她注視著我,於是我開始難過,覺得自己不該殺了那東西。我竟然會因為殺了一條龍而感到難過!……
     

  「可是這世界上還有什麼是我沒試過的?我游過了四條河,每一條都是波濤洶湧,沒有一條窄於一哩。我爬過七座從來沒人爬過的高山,在吊人沼澤睡了三個晚上,並且活著走出一座森林,森林裡的花朵會燙傷人的眼睛,而夜鶯的歌聲有毒。我結束了跟公主的婚約──如果你不覺得這算是英勇舉動,那就表示你一定不認識她的母親。十五位分別在十五個河灘黑帳篷裡守後向所有經過的人挑戰的黑武士,我將他們完全打敗。而我還做了其他一些早就數不清的事……
    

  「這一切都是白費力氣,不管我做什麼都不能感動她。我,原本懶散的里爾,總是讓我父親丟臉和被他嘲笑──因為她,我成了英雄。可是我可能根本就還是原本的那個傻子呆瓜。我的英勇事蹟對她一點意義都沒有。(P182183)    
  

  童話故事中的慣常模式,在此成了愚蠢的行為。故事人固然可以能其他故事來自我解嘲,卻又不得不遵守著模式,因為他們不知道自己還能做什麼。也因此,這本書才會被抹上後設的悲哀。作者彷彿替角色的定位和行為冤屈一番,卻也得繼續行走偶爾會偏離正常的小徑下去。最後的指引,又仿若童話故事的慣常,落拓的公主尋找著王子的拯救,而未來還是那邊停佇。

獨角獸的符號

     在王慧萍的怪物考一書中,提及獨角獸的外貌中維持不變的是牠奇特堅硬的角。故現今最常見到的獨角獸還是以馬身加上長獨角的形象居多。馬在中世紀是忠誠勇氣的象徵。其中白馬是英雄貞女清白之人的坐騎,在某些圖象裡,耶穌也曾以救世主的姿態騎在一匹白馬上;……

  流行於中世紀的傳說指出,獨角獸行動甚為敏捷迅速,要活捉牠簡直難如登天。但是只要在牠出沒的森林中有一位純潔無瑕的處女現身,獨角獸在聞到她的芳香氣味後,就會自動地接近她,並溫馴地將投靠在她的懷抱,而這也是獵人們唯一可以捉住牠的機會,因為此典故的關係,在許多歐洲藝術品中,常可以見到獨角獸溫柔地依偎在美麗少女懷中的畫面。……

  還有一些文本會提到獨角獸有時會與大象或獅子打鬥,並置之於死。後兩者在中世紀的標準絕對可算是猛禽了,一是力大無窮,一是凶猛無比;牠們都是使中世紀人怯畏的生物,獨角獸足以與牠們匹敵,可說是對其力量的敬畏與讚揚!……

    「在卡里(J.Carlii)翻譯自拉丁文的《野獸的史詩》(Epic of the Beast)還提到獨角獸的另一特性。據說在此獸生長之地有一片湖泊,森林裡的所有動物都會來此飲水。但在牠們抵達之前,陰險的蛇就會提早一步先將毒液釋放到湖水中。動物們察覺到湖水有異樣自然不敢飲用,此時,牠們會讓到一旁等待獨角獸的到來。等到獨角獸一抵達,牠會直接進入湖中,用牠的獨角做出十字的記號;這樣一來,湖水立刻清澈,所有的動物也就可以享用飲水。……

  「整個中世紀,獨角獸最常象徵的即是基督或聖靈(Holly Ghost),教會用牠來比喻上帝的大能與人的生命力,而牠與處子的關係,更常被比喻為耶穌與瑪麗亞。在民間,也有眾多騎士自詡為獨角獸,熱烈的追尋愛情與名媛。心理學家榮格認為牠尤其像舊約中的耶和華,本來衝動易怒的個性,在遇到童貞女瑪麗安之後,便安靜溫馴地躺在她的大腿上,臣服於她的力量。」(P42~44)   

  此書的相關論述多半是以獨角獸的男性向為出發點,由於獨角獸有向處女臣服的行動意涵。然而,卻也是點出獨角獸的多種意涵:純真、忠誠、美好、勇氣和聖潔。

  在T.H.懷特講述亞瑟王傳說的《永恆之王The Once And Future King》四部曲內的《空暗女王》中,亞瑟王傳說反派摩高絲的四位個性迥異的兒子:加文阿格凡加赫里斯加瑞斯,對母親冷漠的愛持以殘缺的回饋。他們於青春期性意識剛萌發的無知和惶恐,表現在之後那場混亂醜陋的獵捕獨角獸行動中。原本是信任、純潔和美麗象徵物的獨角獸,被女僕梅格假扮閨女給引來,遭阿格凡兇殘殺害;此一獵殺行為,因為下手的是應當純潔的男孩,可視為童真的毀壞,是男孩們心中良善剝落的隱喻。他們獻上的那個「眼睛稀爛、皮開肉綻,骨肉幾乎分家、沾滿泥濘和血腥」的獨角獸首級,怎能存有絲毫「記憶中的美麗」?

  而在哈利波特:神秘的魔法石中,獨角獸的血是能延續生命,即使只剩一絲氣息的生命的藥。但殺害獨角獸是一種非常殘酷的事,只有那些已經一無所有,可是又想要獲得一切的人,才會犯下如此恐怖的罪行。但同樣也得為此付出代價,為了拯救自己,而殺死某種純潔無辜的生物,那麼,當鮮血觸碰到嘴唇的那一刻起,就只能擁有一種半死不活的生命,一種受詛咒的生命。

  在他種文本和記述中,我們可以看出獨角獸慣常象徵的意涵:絕對的純潔無辜世界上美麗的象徵,再加上種種應有的良善特質,這些東西或多或少也都在最後的獨角獸中出現。

  最後的獨角獸》的柔弱是少女的,她也具有療育的能力,因此在變成阿瑪西雅小姐初期,還因為觸碰馬兒無法治癒牠的燒傷而難過。而獨角獸在書的開頭,代表著是過去美好的凝結。因此,她離開森林的舉動,可以視為過去對現在的拯救,然而在書中這一段文字:她看見他們向星辰隕石一樣在天際移動:永恆地墬落,永恆地追逐,永恆地孤獨。紅牛永遠不可能抓到獨角獸,除非「現在」能追上「新生」,「過去」能追上「開始」。茉莉安心地笑了。又似乎明示最後的獨角獸不單單只是過去美好的印記,而是永恆美好的印記,她是初始,是永恆,是全部,她不代表著歲月,因為她的永生,但她又代表時代,一個看似永遠無法觸及的瑰麗,一份記憶或嚮往。但當她解救了同伴們,也就是其他獨角獸,也解救了世界時,她得到的卻是一份孤獨和傷悲。因為獨角獸的人性化,是一份犧牲,是一份獻禮,用來換取世界脫離詛咒。而她的唯一,卻又是她的動人之處。   
  
  茉莉向她說你來的太晚了,但獨角獸還是來了,即使她不再青春純潔,獨角獸的到來肯定了女人的價值,撥開表面的塵埃,露出本質。書中的婦人因為見到她而在睡夢中哭醒,也代表她們的本質的騷動。到最後,
茉莉.葛露只是笑著搖頭,搖到她的頭髮都垂散下來,她看起來比安瑪西雅小姐還美。(P299)
西門瑞克尋找到魔法的掌控與流動,茉莉則得到美,一個不屬於別人,專屬於自己的美,那是她女性自我的覺醒。最後的獨角獸成為唯一的歷程中,也遺留了不少贈禮。

 
魔法的消逝和清晰  
  而不同於許多模式,少女掉入異世界,身邊的正常世界其實潛藏著魔法。這種魔法由無到有,或者未察覺到充斥的慣常。魔法在此書一開始是屬於衰敗退去的地位,然而一路上世界的灰黯和末後的新生,又否可以看見魔法的春風吹又生。人們死去的目光,也有凝視花朵竄生的機會。
 
 
  而一開始的世界也的確是壟罩在魔法的敵意之下,當衰敗如烏雲游走,藍天顯現時,美麗才能更清楚,就像是玻璃瓶被擦拭後,裡頭盛裝的水才能透明起來般。
  

  於是,魔法的本質,那種渾沌不明,細膩瀰漫的空氣感,才得以如迷霧般,輕柔地朧上一層紗。而這份朦朧,讓魔法可以像雜技,可以偉大,也可以重生。魔法突破的不單單只是西門瑞克的困厄,或者獨角獸的冷漠,也可以是文字間的吐訴和魔力。獨角獸又再度回到森林,而世界在她眼中已經不一樣了。而在我們眼中,也不一樣了。


 

Brightman & José Cura-Just Show Me How To Love You



Time to Say Goodb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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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ucialucy 發表於樂多回應(3)引用(0)英語文學 >> Peter S. Beagle編輯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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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本我一直不知如何下筆寫心得的小說。

    第一次看是國小時,看得是卡通,然後就深深地著迷。

    過了二十年,我在美國買了原文版,但英文太爛,看己章就停了……

    然後才是中譯本,那時我都快三十了……

    但這本一直是我心目中奇幻羅曼史冠軍,無人能比。
    | 檢舉 | Posted by momoge at December 14,2008 00:31

    毛毛牙大人也翻出來重讀,順便寫篇書評吧!您的人氣比人家旺多了~一定比人家這篇落落長的吸引更多人去看!
    說到奇幻羅曼史,嗯,算是啦!只是聽了不舒服
    | 檢舉 | Posted by 玥璘 at December 15,2008 19:04
    很棒!!!
    雖然我不是很習慣
    在部落格上 看到這麼長的文字

    但我想...是該回歸文字本身的生命
    現代人 對於圖的需求
    已然超越 兀自 領略
    文的底蘊

    大一的靈魂?!
    超越了時空侷限
    開創了一己之姿....
    | 檢舉 | Posted by 記女看紅塵 at January 20,2009 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