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28,2007
失竊的孩子後記 純屬惡搞1
失竊的孩子―後記(1)
亨利‧戴:
在此感謝讀者的支持,我沒想到這本《失竊的孩子》獲得如此大的迴響,導致出版社必需出二版,才能供應讀者們源源不止的購買量。為了紀念二版那位奸商,不,是我們聰明機智的編輯想出ㄧ個回饋讀者的方法(其實是為了刺激買量),就是邀請我們倆一同寫出對《失竊的孩子》的心得。
如大家所知的這本書是我和Aㄧ袋共同努力的心血。但大家不知道的是這本書同時也是ㄧ本讓我放下過去,好好省視我自己的書。如果大家翻到第三十五章最後ㄧ頁,就會知道我也透過此書,對我親愛的終身伴侶黛絲,傾訴身藏我心的秘密:我曾經是個大哥布林,大哥布林是生活在森林中的某一種妖精,能改變自己的外貌,再藉由模仿ㄧ個人的言行舉止,取代他的身分。而被交換來的小孩則透過水的洗禮,成為另ㄧ位大哥布林。也擁有了外表不老(但隱藏在皮膚底下的器官仍會老化)、千里眼、順風耳、擠的工夫(用中國話來講是縮骨功)。當然要能運用的好,還是要和同伴一起訓練的。通常被大哥布林鎖定的小孩,都是心思敏感的學齡前或才小學一二年級的孩子。而這種對象也不好找,有時甚至百年難得一見呢!被視為目標的孩子,會被整個大哥布林族群給嚴密地觀察,避免讓掉換過去的大哥布林(依在族群裡的年紀高低來決定)因事先準備不足而露了餡。
我也曾經是個德國男孩,名叫古斯塔.盎格蘭,在我還是個小男孩時,我被綁走了,一名大哥布林取代我的身分。就這樣我被偷走了,成為另ㄧ位調換兒,也就是大哥布林。我和其他大哥布林在森林中共同生活了一段再也不能再長的時間,將近ㄧ個世紀吧?或是更久?總之我捱了好久,才輪到我回到人類的世界。如同我當初被取代ㄧ樣,我也取代了亨利.戴(之後他就成為調換兒A一袋),我們交換了命運和人生。但我也不能確定的是,如果當初ㄧ切都沒發生,過去是否會有所不同。也許爸爸(血緣上來講是A一袋的父親)不會自殺。他自殺是因為他始終懷疑我的身分,加上有一次不小心和成為大哥布林的A一袋打過照面。明嘹事情真相。但我唯一能確定的是我盡心盡力地變成亨利,但我的過去,屬於古斯塔的某ㄧ部分,仍殘留在我身上。比如說我非凡的琴藝。但是經過多年來與調換兒的生活,我對古斯塔這個人的記憶,已經幾乎不復存在,剩下的ㄧ點殘缺卻又深藏於我腦袋。只有在特殊時刻,例如說被那位混蛋麥恩司催眠下,才會稍微顯露。但即使所留下的痕跡是那麼的稀少,我仍感到困惑。古斯塔這個身分不停地使我苦惱。更慘的是,即使到我查明我過去的身世之謎時,事情還沒結束。我和我的摯愛的結晶,艾德華(艾迪),遺傳的是盎格蘭家族的基因,也就是他和黛絲或亨利.戴的家族沒ㄧ點相似的地方。因為即使我的外表已經透過大哥布林的能力轉化為亨利.戴應有的外表,但我的基因卻沒改變。讓我心碎的是黛絲怎麼想,她對其他人的訕笑和不懷好意的嘲弄都默默承受。這也是我的動機之ㄧ,我想向她解釋,請求她的寬恕。另外也是為了我的兒子,就我所觀察的,大哥布林們已經盯上他了。我無論如何都不要讓他被偷走。我做了一首曲子「失竊的孩子」,而且在慈善音樂會上把它演奏出來,曲子表達的是我對Aㄧ袋的歉意、我的故事、我的感情和我的贖罪,我相信音樂的無遠弗屆,我相信這一切能透過音樂而化解。但我想錯了,那一晚Aㄧ袋按下我家的門鈴,他和他的那群奸商朋友們(出版社主編、編輯 和版權經紀人)浩浩蕩蕩來到我家和我談條件。結論就是Aㄧ袋寫的故事雖然很感人,但那群奸商們認為如果我也把我自己的故事寫下,讓我們各自的故事,以章和章的順序交替出現,彼此對應。那麼要大賣就不是問題了!他們還脅迫我說,如果我不答應,Aㄧ袋的夥伴們(其他的大哥布林)就會把艾迪綁走,讓他們其中一位取代艾迪。而且他們像我保證大哥布林取代的技巧高超的出神入化。(這點根本不用他們講,我自己就知道了。)在無可奈何之下,加上想幫Aㄧ袋找到他的戀人小黑斑(也是另一位大哥布林,嗜好讀書。就我看過A一袋所負責的故事的結論,她自己浪跡天涯了。但有留下她旅程的線索給A一袋。),以及出版商像我保證如果書本大賣,我的唱片也會水漲船高起來。我豁出去了。寫下號碼是奇數章的故事。這就是事情的始末。
玥璘評分:4分
引用URL
想當年高二的時候大概還在跟金庸奮戰吧!
無獨有偶加上英雄所見略同,利害利害!
佩服佩服啊!
真的是天哪!高中生可以寫出這麼精彩的後記
真是令人汗顏...
但是也正是年輕的學子才能保有這麼旺盛的創造力吧
請繼續寫精采的文章讓我們閱讀吧
謝謝^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