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4,2006

轉載:志村大爆笑的怪叔叔

一提到「怪叔叔」,現在的人所想到的多半都是變態的男子。大概很少有人還會記得,「怪叔叔」這個名詞,是從十幾年前志村健的「大爆笑」這個綜藝節目的錄影帶流入台灣的錄影帶出租店之後,才開始盛行的。

「大爆笑」是一個以集合了許多爆笑短劇為主軸的綜藝節目,由於內容極具創意以及無厘頭的情節,所以被許多台灣的綜藝節目拿來當作仿效的經典,堪稱是台灣綜藝節目的聖經。雖然「大爆笑」在日本早已經停播,不過在「大爆笑」中許多成功塑造的喜劇人物經典,在這十幾年來一直不斷地在台灣的綜藝節目中借屍還魂地出現,像是陽帆的「楊婆婆」,謝祖武與陶晶瑩的「安室愛美惠」、或是胡瓜、吳宗憲、張菲等人的綜藝節目短劇中,不斷地可以看見「大爆笑」一再地由不同的演員詮釋,不斷地重播。

不過,在這麼多所謂的「抄襲」或是「模仿」過程中,唯一獨漏的角色,大概就是志村健所詮釋的這位獨一無二的「奇怪歐吉桑」(後來在台灣取得版權播放的「大爆笑」中,則將他改名為「怪叔叔」)。之所以台灣短劇很少模仿這位「怪叔叔」的原因,最主要的因素大概就是因為怪叔叔這個單元的短劇,實在是太無厘頭了。

整齣短劇的架構非常簡單,就是先來一段無關緊要的情節,然後突然在意想不到的地方冒出了怪叔叔的蹤影。接下來所有的演員通通跑上舞台,指著怪叔叔的鼻子問他:「你是誰?」然後志村健所扮演的怪叔叔就指著自己說:「是的,我就是奇怪的歐吉桑!」接下來跳一段舞蹈,所有的演員跟著跳舞,然後以怪叔叔高喊著:「大爆笑!」宣告結束。

對於台灣的觀眾來說,大概很難能接受這種志村健式的喜劇風格。既沒有邏輯可言,也搞不懂笑點在哪裡。不過如果你是個大爆笑的忠實觀眾,大概看了三集以上,你就會喜歡上這個造型奇特而古怪的「怪叔叔」。並且開始期待他會在你意想不到的地方出現,等著帶給你有些近乎驚嚇的驚喜。

對於我個人而言,「大爆笑」是我學生時代非常重要的一個節目。在我還沒有看過「東京愛情故事」,連鈴木保奈美是誰都不知道,對於往後十年即將要襲捲全台灣的日本偶像劇還一點興趣都沒有的時候,我就已經是大爆笑的忠實觀眾了。

我不知道喜歡志村健的女性觀眾多不多,不過至少在當時我的朋友圈子裡頭,只要一提到志村健,大家馬上就會眉飛色舞地打成一片。就算是彼此再不熟悉的朋友,也馬上就能拉近彼此的距離,成為最佳的社交話題。

之所以「大爆笑」在男孩子圈子裡頭會這麼盛行,我想主要的原因是志村健所編製出來的這些短劇,其實是十分典型大男人主義的。在他的短劇裡頭,你時時可以看到許多大開黃腔的情節,像是在雙腿之間夾住一隻玩偶天鵝的脖子,大跳天鵝湖;或是用大量的水淋濕女主角,再不然就是拉著女主角去撞牆。

這樣的情節,在當時電視節目還需要由新聞局來審核的古板架構來說,實在是成何體統。不過對於我們這群正處於叛逆時期的大男孩來說,它恰恰讓我們因為考試或是對未來徬徨的心情,以及對於這個社會種種不可思議現象的不滿,得到了適當的抒解。

當你處於那個年代的時候,我想每一個我那個年記的朋友,都對於所處的環境多多少少總有些不滿的。而抱負大的人,會起而行地成為意見領袖,在校園裡頭大聲疾呼著時勢,或是成為某些社團的領導菁英;抱負小一點的人,則可能默默地窩在角落用功讀書,希望等到將來長大出社會之後,可以抬頭挺胸讓人刮目相看;而既沒有什麼抱負,又不會唸書的人呢,就只好窩在錄影機前面,看看大爆笑解悶。

我當然是那種胸無大志的一群,所以每逢禮拜六下課,我一定會到家裡附近的錄影帶出租店,去看看有沒有新的大爆笑錄影帶可以租借。對於我們那一群狐群狗黨來說,除了日本A片之外,大爆笑是我們唯一必定會觀賞的日本節目。而在那個時候,我相信錄影帶的出租店也就屬大爆笑以及日本A片的出租率最高,這點你可以從在錄影帶店一望無際的架子上,大爆笑往往與日本A片擺在一塊,層層相連到天邊的盛況可以看得出來。

一直到了我接觸「大爆笑」的五年之後,台灣電視台播放的節目政策開放,我們才能在台灣的電視頻道上看到「大爆笑」。一開始我還記得是由中視取得大爆笑的播映權,在台灣開始播放。這在當時可以說是我們這夥人心目中的一件大事,因為這代表了我們所崇拜的電視節目,終於可以透過電視的播放讓更多的人知道了。

大爆笑在播放之前,引起了當時像是「鑽石舞台」之類國內綜藝節目的一陣恐慌,畢竟,原版的短劇播映出來了,那誰還要來觀看盜版的短劇?不過當大爆笑播出之後的結果,卻跌破了各方專家的眼鏡,「大爆笑」的收視率不佳,也沒有如電視台預期的造成那麼大的轟動。在播映大約半年之後,就草草結束了。根據專家分析,裡頭有太多與日本文化相關的笑點,對於台灣的觀眾來說有些不能接受。其次是那些有創意的笑點,大家早就在台灣的綜藝節目裡頭看得太多次,再也笑不出來了。

我當然不能同意這些意見。畢竟沒有在電視台播放之前,我們早就已經願意付費到出租店租借大爆笑來觀賞。裡頭的笑點固然有些是與日本文化有關,不過看久了之後,慢慢也會瞭解其中的奧秘所在。而且更何況,大爆笑裡頭的笑點,有大部分其實是與「創意」有關,而無關「文化」。

如果你要問我的意見,我想最大的敗筆還是台灣的電視台實在太有創意了,既然想到給大爆笑加上中文配音的點子。所以裡頭的石野陽子、田代正志、志村健等人,突然全部都開口說了中文。我記得當時我這個大爆笑多年來的忠實觀眾,死忠地忍著種種的不習慣,勉強地看了三集台灣播放的大爆笑。最後,終於在怪叔叔出現,以一口流利的中文說出「是的,我就是怪叔叔!」的時候,我終於忍不住按下了遙控器的電視開關,從此再也不看台灣版的大爆笑。

與「怪叔叔」在電視頻道上一別,就是將近十年的時間。我萬萬沒有想到,在去年隨著公司到日本去公司旅行的時候,竟然在新宿的一間專門賣稀奇古怪玩意兒的名店「激安的殿堂」的門口,再度看見了志村健「奇怪歐吉桑」。

當時這個奇怪歐吉桑是放在新宿歌舞伎町對面這家位於轉角的商店門口,放在蜘蛛人的人形玩具下面,左邊放著的是X戰警的神奇飛機,右邊堆著的則是一位位鹹蛋超人。所以這位年近半百的怪叔叔擺在中間,既沒有飛天遁地的超能力,也沒有帥氣的外型,顯得十分地突兀而無辜。

對於日本人來說,大概沒什麼人對於這個已經過氣的怪叔叔有興趣多瞧一眼。不過我一眼望見這位雞立鶴群的怪叔叔,心中就有股被「電到」的感覺。說什麼也要將他從那群超級英雄裡頭拯救出來,帶回台灣。

當初在店家購買的時候,由於並不精通日本語言的緣故,所以我並不明白這個怪叔叔玩具有什麼特殊之處,以為它僅僅只是一個普通的人形而已。不過當我將他抱回旅館,興高采烈地打開之後,才知道在他的背後是可以安裝電池的。我與同事七手八腳地搶著將四顆三號電池裝進了怪叔叔背後的電池盒裡頭,然後將他放在地上,以為他會跑或是跳舞之類的。不過放在地上許久,卻什麼動靜也沒有。

於是我跟同事繼續研究,到底它有什麼特異功能?最後我們在它的左手掌心上,發現了一個紅色的「PUSH」標示。就像國內許多常見的兒童玩具一樣。於是,我們按下了這個PUSH標示,靜靜地等待變化。

突然,怪叔叔的玩偶大聲地以日文喊了出來:「是的!我就是奇怪的歐吉桑!」接下來他的雙腳開啟交互滑動,整個人以一種可笑的舞步在旅館的地上動了起來。一曲跳完,大約三十秒左右的時間,跳完之後,當然少不了以那個經典的「大爆笑」口號作為漂亮的結尾。

一開始我跟同事由於太過於震驚,在旅館的小房間之內半晌說不出話來。之後我們兩人才同聲大笑了出來。接下來我連忙穿著旅館的拖鞋,衝出了走廊,在旅館裡頭帶著怪叔叔四處奔跑,一一敲著我們同事的房門,四處展示這個怪叔叔玩偶的神奇功能。在過程中,還遇到了也是投宿在我們旅館相同樓層的其他台灣人,他們一見到我手中的怪叔叔就馬上驚呼了出來,拉著我追問要去哪裡才買得到,並且還跟我聊了起來,所聊的內容,竟然全都是當年在台灣出租錄影帶店中所觀看的「大爆笑」。

如果說現在市面上「科學小飛俠」、「無敵鐵金剛」DVD懷舊卡通盛行的情況,可以解釋成我們對於現狀的不滿,而想要回到過去追尋那些不復美好的時光的話,那麼,我們這一代人對於「怪叔叔」或是「大爆笑」的喜愛,或許可以解釋成是一種想要追尋無負擔的放鬆的心情吧?

我不期待怪叔叔能夠變得如同「科學小飛俠」、「無敵鐵金剛」一樣,成為一個擁有太多附加意涵的回憶怪物。我想這也不是怪叔叔所樂意負擔起來的責任。對於這個滿臉鬍渣,成天在莫名其妙的地方跳出來,隨時準備嚇你一跳的奇怪歐吉桑來說,「拯救世界」這回事他毫沒有考慮過,他人生中最渴望獲得的成就,大概就只是高喊一句「大爆笑」,惹來滿室的笑聲而已。

「是的,我就是奇怪的歐吉桑!」

Posted by kib44340 at 樂多Roodo! │22:17 │引用(1)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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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列表:
一個電信服務業工程師的Blog:轉載:志村大爆笑的怪叔叔 喔喔喔~~~~~看到這篇Blog真是感動啊~ 小時候看志村大暴笑的回憶通通冒出來了~ (choo san,我不知道為什麽會直接想到你)。那個奇怪叔叔人形能不能拍個demo帶呢?...
そうです!はたしわ変なおじさんです!【流浪者之歌】 at May 24,2006 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