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ember 15,2006
先說謊,眼看瞞不過再認錯,這樣叫做很值得肯定嗎??
這幾天鬧得沸沸揚揚,藝人吸大麻的新聞。先是開記者會矢口否認,還說要驗尿就驗尿,沒有關係,一副很有自信經得起考驗的口吻。沒想到隔沒幾天,突然又自己開記者會痛哭流涕坦承他們有吸大麻,但強調自己只是好奇或不常吸,還有說自己是在外國吸在台灣沒有。
這一承認,許多資深大哥大姊竟然異口同聲說:肯定他們勇於認錯的勇氣。某大姊大還說:這不是多大的問題。
好奇怪。先信誓旦旦的否認,眼看現在的鑑定甚至可驗出幾個月前吸了什麼,才跑出來道歉認錯的,到底要肯定他們什麼?沒有錯,確實還有人打死不認,肯在雞嘴變鴨嘴之前就先出來承認,總比之後被迫承認來得好。但這有這麼值得肯定嗎?那有人已經乖乖去勒戒出來的,也沒看你們這些大哥大姊熱情擁抱他們給他們新的機會。還有那種藝人當選議員的,跑出來說吸毒不是罪犯,是病患!?這是什麼價值觀啊?其實他們想說的並不是所有吸毒的人都是病患,而是跟他們是好朋友的人吸毒的話就不是罪犯是病患,如果跟他們不是好朋友的人吸毒就叫做毒蟲。哼!這種人,還在台北市高票當選,倒扁時還說阿扁如果不下台要怎麼教育下一代,真是我呸我呸我呸呸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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