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20,2005

【探索】「生命的近代史—在民族淨化論之名下受迫害的漢生病患者」 / 藤野豊

-此書描述日本的經驗-

書摘/張鑫隆/051118

「生命的近代史—在「民族淨化論」之名下受迫害的漢生病患者」 / 藤野豊(Fujino Yutaka)
p.1~138摘要

Ⅰ 邁入「一等國」之林的途中
故事要從1922年別府的浜事件說起。
3月25日早上別府的浜的村落發生大火,60戶居民愴慌逃命。很不可思議的,消防隊和警察竟然都沒有出動,更令人驚訝的是,火是警察所放的。


原來這個地方是一個貧民窋,簡陋的房子一直被警察認定為有礙觀瞻,最重要的是,裏面住了四名的漢生病患者,因為皇室的人要來別府賞花,所以警方根據當時的癩預防法判斷,可以像黑死病一樣,用焚燒來代替消毒,在無法辨別何者是漢生病者的房舍下,於是把全部村落給燒了。

1907年的癩預防法實施以前,漢生病被視為是一種「天刑」和「業病」,醫學上也認為是一種遺傳病,所以政府一直將病患放置不管,沒有想到要去救濟他們。所以漢生病患的照顧任務就落到教會的手中。從1889年起,在各地相繼有教會人士所辦的漢生病病院成立,但是這些設施與其說是以醫療為目的,不如説是一種宗教的撫慰或救濟。

隔離政策形成前被故意忽略的醫學見解:1882年後藤昌直的「難病自療」一書
這本書是在日本最先明確的指出漢生病的傳染性的史料,作者雖然沒有完全排除遺傳論,但是已清楚指出,感染的可能性,而且發病的關鍵是在於惡劣的生活環境和個人的體質。這樣的結論間接証明了的漢生病沒有強制隔的必要,而之後的隔離政策卻一直故意忽視這一醫學的真理。

一直到1897年在柏林所召開的萬國癩會議確認了漢生病是一種傳染病之後,將患者隔離的意識漸漸抬頭,其中主張應採絕對隔離政策的人可以說是最先從事漢生病醫療的光田健輔醫師。他最先在1899年於專為旅行者所設立的收容所中設立漢生病患者的隔離室,取名叫「回春病室」。之後,日本政府在1900年透過警察調查結果,患者總數有3萬3百59人,「血統戶數」19萬9075戶,「血統家族人口」達99萬9300人。所謂「血統戶數」和「血統家族人口」的調查,顯示了日本當局還留有過去把漢生病當作是遺傳病的偏見,再加上對傳染病恐懼的雙重的印象。

恐怖與國恥
漢生病被民間視為遺傳病的偏見下,很多的患者與家人分開,流落他鄉成為乞丐。1899年帝國議會開始討論取締漢生病患和乞丐的問題,在毫無醫學根據的情形下,把漢生病視為比霍亂、天花還要恐怖的傳染病,甚至有一地方的醫師團體的建議書,將漢生病與霍亂、黑死病同列,要求國會列入傳染病預防法中。但當時有急性和慢性傳染病之分,於是屬於慢性傳染的漢生病被國會拒絕列入,須另外立法才可。同時這一年對歐美各國開放居住和旅行,在神社佛寺附近出沒的漢生病患和乞丐很容易出現在歐美人的眼前,對當時剛於日清戰爭中獲得勝利,正準備邁入歐美列強之林的日本而言,是一大國恥。1905年日俄戰爭獲勝,日本正陶酔在世界列強和「一等國」的意識之中,於是當時的「東京日日新聞」這樣寫著:
「我國的癩病病患人數僅次於印度,以人口比例來看的話,是世界第一的國家,這樣的事實是國家的恥辱!」

光田健輔登場
光田健輔知道,要將3萬多人的患者全部隔離是不可能的,所以在1906年為文建議採用瑞典的模式,先將貧窮患者隔離,用國家的經費來照顧,有錢人則允許其在家隔離治療,但應設監視機關來監督,最後要達到完全絕對隔離的目標。後來他又批評在東京帝國大學醫科大學等醫院設立漢生病門診是「非常不道德的」,並強調漢生病和黑死病是同等的傳染病,應儘快對患者加以隔離。流浪漢的漢生病患者是他第一波想要進行強制收容的對象,因為這些人常出入公共場所,是最危險的一群,而且有失國家的體面。甚至他還主張應該禁止患者從事食品製造販賣業、洗濯業、理髪業、醫師、律師、公務員、交通運輪等行業,並且禁止他們搭車船、出入公共場所等,對於患者的家屬也應該以公費來給予扶助。

光田健輔的這些主張後來影響政府的隔離政策極深,他也先後受到重用,曾歷任全生病院院長和愛生園園長,1951年還獲得天皇授與的文化勳章。即使在現仍然還有人把他神格化。這樣的主張是不是符合患者的利益?應該從患者人權的角度來看。

1907年的癩預防法成立
1907年癩預防法(為與1931年修正的癩預防法區別,又稱舊癩預防)成立,強制隔離的對象限於流浪漢和沒有資力的患者。1909年施行時,全國設有5個區和療養所,可收容總人數只有1100名,以當時統計約三萬名的患者來計算,隔離的人數僅達百分之3.7。但是這5個療養所並非國立的,而是由地方政府連合設立的,這是因為當時日本正準備進軍中國東北,財政上無法負擔。即使如此,漢生病這種慢性傳染病和結核預防法(1919年)、 沙眼預防法(1919年)比起來,可以算是慢性傳染病防法治的先驅。

站在人道立場上的增田勇
增田勇,皮膚病院的院長,因為與很多流浪漢的患者接觸、給予治療、慰問,受到很大的衝擊而寫下「癩病與社會問題」一書。他在書中寫道:「他們也曾經有過父母兄弟和知己的朋友,但是因為長久的惡疾,被父母兄弟和知己所排斥和疏遠,而且被這個社會當作是醜怪的特殊族群,並受到迫害。由於他們無法找到適當的工作,而流浪異鄉,到處乞討。也就是說,乞討成為他們維持生命上及生存上唯一的財源。他們可以說已達到非常悲慘的境界。」所以他雖然也主張隔離,但是在他的認知上,漢生病並不是一種不治之症,而且病菌傳染性的比結核病菌還弱,只要在短暫的隔離治療之後,就馬上可以全癒。因此,增田勇之所以支持隔離政策,是因為看到那些窮困無助四處流浪的病患的處境,希望透過國家的收容來救濟他們,並且給與治療,使他們早日回歸社會。

「他們不是犯人!」1907年法國人神父的批判
教會所辦的療養院神山復生病院院長國人神父テスト・ウィード以宗教的撫慰為目的對待患者,實施登山、游泳等休閒活動,使患者過著有如家庭般的生活。所以他雖然支持隔離政策,卻對於隔離法把患者當作是犯人般的對待感到非常不滿。他批評說:癩病的傳染力比肺結核還要低,且危險性這麼低,卻只對癩患者施以嚴酷的取締和管理,在學理上並不適當。他認為公立的療養所無法達到撫慰患者心靈的效果,應該把收容的任務交由私人的療養所來做,並且保持收容所中患者家庭生活般的空間等等。

期待患者早日壽終的東本院寺僧侶
1912年外島保養院發生患者暴動,事實上只是將破壞器具之程度的騷動而已,但是為了向所有療養所的患者示警,所以重判了為首者11個月的徙刑。事件後的1914年,東本院寺布教師本多慧孝在警察的刊物上發表這樣的話:
「這真是精神墮落的結果,有如禽獸般,不,已經到了比禽獸還悲慘的心裏狀態。事到如今,在這些癩患者的面前,威嚴的法律、淳厚的道德、崇高的宗教已經沒有任何權威了。…把他們關30年的話,癩菌就會因為我國的癩患者死亡而全部消滅吧!如此,日本人種就可以成為身心都得到純潔的人。這就是我們充滿期待的救濟與醫療的社會政策。」

「我們是病人,不是犯人!」患者的告白
1921年內務省衛生局透過各療養所所長所募到之患者的告白中,有一位25歲男性患者對院方表達如此的不滿:
「我被本保養院收容後,生活上的食衣住雖不充足,也沒有感到什麼不便。但是非常遺憾的,我們被當作是犯人來對待,做一個人受到連貓狗都不如的待遇。我們是病人!……我們就是有病才會來到這裏的人,即使給我們一定程度的衣食住,也沒有人會滿足和安心。…希望改變過去對我們的態度,不管在什麼地方都把我們當做人來對待。」

「因為他們逃走都又回來了,所以沒有人權的問題」--光田健輔的人權否定論
1915年光田健輔向內務省提出「癩預防意見書」,建議將所有患者送到離島進行絕對的隔離,並強調,依照至今的經驗,一旦患者逃走的話,都一定會再回到療養所,所以所謂的人權問題,只有在極少數人身上才會發生。他還親身到台灣、沖繩等地考察,見議以沖繩的西表島為最佳的隔離地點,因為這樣的地方和都會隔絕,沒有使他逃走的誘惑。至於瘧疾流行的疑慮,光田認為以在台灣實施的預防經驗來做就沒有問題。在他的眼中,似乎只有完全絕對的隔離才能達到防癩的目的,醫療、人權都是次要的。最後內務省還是以西表島太遠,而選擇光田所提出的第二順位的地點,位於瀨戶內海的長島,即1930年設立的愛生園。

壽命越短越好
關於隔離地點的決定,光田曾和北部保養院院長中條資俊發生爭論,光田認為如果設在寒冷地帶,患者會因非常緊張而使神經疾病發作,造成手無法動,然後發生潰瘍,如此將花費更多的繃帶材料、藥品等,而且被服費等也比熱帶地區來得高、保暖用的炭火費用、冬天無法勞動…。而主張應設在寒帶的中條認為,住在寒帶的話,患者的壽命會比較短,療養所的經費就可以少花一些。

可以結婚但要結紮
關於患者是否可以結婚的問題,在內務省保健衛生調查會在1917年所辦的全國各療養所代表的座談中,私立療養所的代表基於宗教的立場,多反對讓患者結婚。但是,光田認為基於人道的考量(?),應該同意患者結婚。但是事實上,所考慮的因素不只這些,其中外島保養院的醫長菅井竹吉就很直接的從滿足患者性欲的角度來看,因為如果不同意他們的話,患者將會有逃走之虞。但是如果同意患者結婚的話,小孩出生將成為另一個大問題。事實上光田健輔在其管理的全生園中,早在1915年之後就實施對男性患者的結紮手術,他的目的是為了防止患者逃走,在強制結紮的前提下,允許患者結婚。但是當時強制結紮手術尚無法律的根據,有可能觸犯刑法,所以完全是靠光田運用其政治力,才使司法省默許。


Ⅱ 民族淨化p85~

對優生學的關心
第一次世界大戰後人口銳減,各國對於透過遺傳學來增加健康優秀人口的要求聲浪高漲,對於所謂優生學的關心也日益昇高。所謂的「優生」,相對來說就是「劣死」。因此結紮法的研究也是優生學的重要一環。

主張優生學的人竟是社會主義的運動家[編按:那個年代不論左派、右派都對優生學抱持極大興趣]
社會主義運動的支持者加藤時次郎醫師,非常關心勞動者的生活和健康,為此他主張節育,甚至主張應從優生學的角度來限制嬰兒生產,即使在1920代,他還是把漢生病誤認是遺傳病,認為具有遺傳的潛伏性,應該成為優生學限制的對象。女性的社會主義運動家平塚更認為,所有的人都應該認識到,生殖的管制對國家社會的發展非常重要,應該尊重小孩,以質來取代量,那些連生活都有問題的人如果生下小孩,對人類、對社會都是很大的罪惡。
進入了1920年代,這樣一個優生學的輿論背景下,啟發了那些苦思漢生病對策的人,終於找到正當化強制隔離和結紮的重要根據-- 「民族淨化論」。

「民族淨化論」登場
受到前述優生論的啟發,內務省衛生局預防課長高野六郎在1926年首先提出了「民族淨化論」。

「所有的人無不希望讓這樣的病從國民中消失。為了淨化民族的血液,以及為了使同胞脫離此一殘酷的病苦,隔離政策是慈善事業和救濟醫療事業中最重要的工作。」
高野是一個醫生,應該知道漢生病是一種傳染病,但卻用「淨化民族的血」這種宛如漢生病是遺傳病的說法。

而光田健輔看到高野的「民族淨化論」後,在1926年為文先介紹了日本患者已達10萬2585人,僅次於中國是世界第二位的事實,然後強調,「以純潔的血統自誇的日本國,現在反而是比其他歐美諸國還要更多,是世界第一等的癩病國。」光田健輔以漢生病污染了日本「血統的純潔」來表現,一樣是為了宣傳漢生病不是遺傳病,是一種污染日本血統純潔的傳染病,藉以強化其隔離政策主張的正當性。

台灣隔離政策的登場
樂生院的成立也是在「民族淨化論」這一背景下而來的。光田在提出「純潔血統論」不久,看到美國的教會人士在日本所植民支配的朝鮮設立漢生病療養院,覺得是對日本植民地支配的一種危險警告,他主張日本國家應該負起所有日本領士下之漢生病的政策,於是向當時的台灣總督伊澤多喜男提出制定癩預防法的意見書。(筆者:所以從這裏可以看出,光田所講的血統並不是指人種上的血統,而是一種國家主義的象徵。光田原本很單純只是為了撲滅所有的漢生病,但是從這一時點開始,又附加了民族=國家的使命—與世界列強並駕齊驅)。

優生運動和強制結紮
進入1920年代後,優生運動澎勃發展,甚至已經到了下面這種地步:
「花柳病患者、癩病患者、癲病患者等所帶來可怕的病毒已經横行天下,令人無法忍受。對這些人禁止婚姻不能只考慮到人道的問題,更要考慮到是全民族存亡的問題。」
內務省和公立療養所當局一方面強調漢生病不是遺傳病而是傳染病,有隔離的必要;另一方面在優生政策中又將漢生病和遺傳病同等視之,列為結紮的對象,這種嚴重的矛盾只有在「民族淨化」這個思想中才可以找到答案。

說不出理由的強制結紮政策—1919年「癩預防法修正案」之審議
1919年「癩預防法修正案」在國會被提出。主要的焦點有二,一是,是不是要設國立療養所;二是,是不是要對患者進行強制結紮。
同時也是醫生的內務省預防課長高野六郎,明確回答議員說漢生病不是遺傳病,卻被另一議員問到,把屬於傳染病的漢生病患者,跟對待遺傳病的患者一樣,實施結紮手術是不是有矛盾時,又很含糊的回答說,也有遺傳的可能性。

新「癩預防法」的成立
根絕癩政策十年計畫:「以隔離後10年內患者會死亡為前提」
1930年內務省提出了根絕癩政策十年計畫。此計畫預定1936年開始實行,以新增加收容1萬人為目標,十年後全部隔離完畢,之後10年左右預定幾乎所有患者者會死去。
雖然當時尚無特效藥,但內務省連讓患者減輕痛苦的照料都不願去考慮,只因為不想讓他們多活幾年。

全面隔離
1931年2月「癩預防法」在國會通過。所有的患者都要接受隔離,內務省還布命令,患者不得從事旅館、飲食、食品製造等相關行業。這項命令的目的在使患者失去工作的機會,自動到療養所接受隔離。但是結果,造成一些有家屬的症狀輕微的患者不敢接受檢查,隱瞞病情,反而使潛在患者增加,和原來隔離法的旨趣背道而馳。因此,內務省才對家屬進行扶助。

沒有法律根據的強制結紮
審議中雖然有議員從優生學的立場,論及對患者進行結紮或人工流產的立法,但是都沒有得到共識。所以在各公立療養所進行強制結紮的事實,一直都沒有法律上的根據。即使1940年「國民優生法」成立,結紮的對象也只限定於遺傳病,並不包括漢生病。然而,療養所内的結紮手術還是繼續被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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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文/張鑫隆
問題之提出:
1. 1900年初,當時漢生病醫生的光田健輔和增田勇兩人,對人道主義的認識有何不同?對流浪在外的患者和被隔離在療養所的病患而言,所謂的幸福是什麼?
2. 光田健輔、增田勇和法國神父等人都強調人道主義,為什麼還支持隔離政策?所謂的人道主義只是生活的顧照而已嗎?
3. 光田健輔被廣辭苑和平凡社的世界百科等稱為是為日本救癩事業貢獻一生的人,使日本的漢生病患者大幅減少,功績卓著。曾獲得朝日社會奉仕賞,1951年文化勲章,文化功勞者等。2001年的熊本判決確認日本的隔離政策是歴史的錯誤,光田的功過應如何評定?所謂的專家政治,出了什麼問題?
4. 關於受強制隔患者可以結婚但要結紮的政策根據,從防止逃跑和「繁殖」的理由到優生學的思考的過程中,生命和生活的價值為什麼被忽略了?
5. 優生論是以遺傳學作為基礎,為何在已普遍認識到漢生病是傳染病的20年代中,還被發展成民族淨化論?遺傳和傳染的概念在一般人對疾病的認識中有何不同的感受?例如:三年前sars流行時,大家對感染者非常恐懼,但是當有人質疑為什麼感染者多集中在中國、香港和台灣,而日本人和韓國人完全沒有被感染?突然有人從遺傳基因的不同來猜測中國人具有較易受感染的體質時,有些自認為沒有中國人體質的人就開始很興奮,甚至對中國人產生岐視。----與漢生病的問題一樣,這也許都是「血」所惹的禍吧?----
6. 日本已經把法律上對於漢生病的一切相關規定的管制規定者廢除了,即使有病例發生,也只是被視為一般的皮膚病。因為長期以來,漢生病被污名化的原因就是過去那些已沒有存在必要的法律。現在漢生病在台灣除了極少數複發首外來病例之外,幾乎已法有新的本土病例了。可是台灣的傳染病防治法仍然將漢生病,以「癩病」之名列在第三類的法定傳病之中,並例為醫師通報獎勵的對象。甚至在沒有幾年以前,有法律或行政命令還禁止患者或已復元者從事飲食衛生等工作。這樣的管制是否還有必要,從患者人權的角度來看,是否還有存在的必要,值得慎重檢討。
Posted by losheng at November 21,2005 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