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ruary 19,2006
【新聞】台北縣政府:樂生療養院可望保留百分之四十(2006.2.17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台北縣十七日電)樂生療養院與台北捷運新莊線的古蹟與工程衝突,出現解決曙光。台北縣副縣長陳威仁今天表示,已經與台灣大學城鄉研究所教授夏鑄九等學者、台北市捷運局及主張保留樂生療養院的院民與青年樂生聯盟等人,協調達成共識,樂生療養院可望保留約百分之四十的院區。■捷運新莊機廠與樂生院環境關係示意圖(底圖擷取自捷運局網站,經本站修改處理。虛線所框為現存樂生院院舍範圍。繪圖重製/徐世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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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8,2006
【新聞】漢生賠償案》漢生台版賠償條例 朝野支持(2006.02.04 聯合報)
記者黃雅詩/台北報導
日本參議院昨天通過「漢生病(痲瘋病)賠償法修正案」,病友積極爭取在立院通過台版賠償條例。目前朝野都支持通過賠償條例,但是否要明訂樂生療養院為古蹟,將成下波角力戰場。
樂生療養院位於新莊捷運機場預定地,若被指定為古蹟將獲保留,否則將遭拆除。目前已有一百多位病友搬遷至附近的新醫療大樓,卅多位住在臨時組合屋,另有廿多位病友留在舊址。部分病友十分抗拒遷居。
樂生自救會已向立院提出「台灣漢生病友人權保障條例」草案,其中明訂「中央主管機關應將樂生療養院指定為國家級古蹟」,即希望不要拆除樂生療養院。該法案目前獲國民黨、親民黨、台聯連署支持。
不過同樣長期為病友爭取權益的台灣人權促進會認為,樂生自救會的版本「陳意過高」,且保障條例不該只針對樂生療養院的病友,因此決定另提版本,拿掉指定樂生療養院為國家級古蹟的條文。台權會版本近日將由民進黨立委王榮璋、田秋堇代為提出。 ...繼續閱讀
日本參議院昨天通過「漢生病(痲瘋病)賠償法修正案」,病友積極爭取在立院通過台版賠償條例。目前朝野都支持通過賠償條例,但是否要明訂樂生療養院為古蹟,將成下波角力戰場。
樂生療養院位於新莊捷運機場預定地,若被指定為古蹟將獲保留,否則將遭拆除。目前已有一百多位病友搬遷至附近的新醫療大樓,卅多位住在臨時組合屋,另有廿多位病友留在舊址。部分病友十分抗拒遷居。
樂生自救會已向立院提出「台灣漢生病友人權保障條例」草案,其中明訂「中央主管機關應將樂生療養院指定為國家級古蹟」,即希望不要拆除樂生療養院。該法案目前獲國民黨、親民黨、台聯連署支持。
不過同樣長期為病友爭取權益的台灣人權促進會認為,樂生自救會的版本「陳意過高」,且保障條例不該只針對樂生療養院的病友,因此決定另提版本,拿掉指定樂生療養院為國家級古蹟的條文。台權會版本近日將由民進黨立委王榮璋、田秋堇代為提出。 ...繼續閱讀
【新聞】新莊捷運與樂生 尋找雙贏(中國時報2006.02.03)
陳俊雄/新莊報導
為避免新莊線捷運成為當年木柵捷運線翻版,台北市長馬英九要求捷運局盡速協商避免面臨龐大賠償壓力;至於台北縣府也由副縣長陳威仁主導整個工程案,並透過與社運團體溝通、變更設計等方案,讓新莊機廠得以早日復工。
根據縣府指出,未來雖「不可能保留全部的樂生院區」,但縣府也將以盡可能保存更多建築,作為解決樂生糾紛的原則,而整個規畫案將在農曆年後定案。縣府此舉,也形同宣告六個月後樂生院將不可能成為指定古蹟。 ...繼續閱讀
為避免新莊線捷運成為當年木柵捷運線翻版,台北市長馬英九要求捷運局盡速協商避免面臨龐大賠償壓力;至於台北縣府也由副縣長陳威仁主導整個工程案,並透過與社運團體溝通、變更設計等方案,讓新莊機廠得以早日復工。
根據縣府指出,未來雖「不可能保留全部的樂生院區」,但縣府也將以盡可能保存更多建築,作為解決樂生糾紛的原則,而整個規畫案將在農曆年後定案。縣府此舉,也形同宣告六個月後樂生院將不可能成為指定古蹟。 ...繼續閱讀
February 4,2006
【新聞】日眾院通過修正案 台漢生病友 可望獲賠台幣217萬
2006.02.01 中國時報
日眾院通過修正案 台漢生病友 可望獲賠台幣217萬
特派記者黃菁菁/東京三十一日電
日本國會眾議院今天正式通過「漢生病補償法修正法案」,法案中擬依照日本漢生病 (痲瘋病)病友的賠償水準,支付台灣與南韓漢生病友每人八百萬日圓(約新台幣兩百一十七萬元)的賠償金,此法案待送參議院審議表決,如果一切順利,可望於三日正式通過成立。
日本擬定的漢生病補償法修正案,擬支付曾被隔離至療養院的台灣樂生療養院和南韓小鹿島更生園等漢生病友每人八百萬日圓,受害者可在法案施行後的五年內提出申請,已死亡的人也可以依之前的補償法來申請賠償。
漢生病補償法修正案三十一日已在眾議院表決通過,預定二月三日在參議院通過後正式成立,厚生勞動省則預定從二月中旬起,開始受理賠償申請。厚勞省今後還將調查帛琉、塞班島、密克羅尼西亞群島、馬紹爾群島等療養院的受害情形,並比照修正案內容予以賠償。
⊙相關報導:
日本漢生病賠償法可望通過(台灣立報2006.01.25)
台灣律師團:日本官方應道歉(台灣立報2006.01.25)
日議員催生海外漢生病患修法(台灣立報2006.01.12)
日眾院通過修正案 台漢生病友 可望獲賠台幣217萬
特派記者黃菁菁/東京三十一日電
日本國會眾議院今天正式通過「漢生病補償法修正法案」,法案中擬依照日本漢生病 (痲瘋病)病友的賠償水準,支付台灣與南韓漢生病友每人八百萬日圓(約新台幣兩百一十七萬元)的賠償金,此法案待送參議院審議表決,如果一切順利,可望於三日正式通過成立。
日本擬定的漢生病補償法修正案,擬支付曾被隔離至療養院的台灣樂生療養院和南韓小鹿島更生園等漢生病友每人八百萬日圓,受害者可在法案施行後的五年內提出申請,已死亡的人也可以依之前的補償法來申請賠償。
漢生病補償法修正案三十一日已在眾議院表決通過,預定二月三日在參議院通過後正式成立,厚生勞動省則預定從二月中旬起,開始受理賠償申請。厚勞省今後還將調查帛琉、塞班島、密克羅尼西亞群島、馬紹爾群島等療養院的受害情形,並比照修正案內容予以賠償。
⊙相關報導:
日本漢生病賠償法可望通過(台灣立報2006.01.25)
台灣律師團:日本官方應道歉(台灣立報2006.01.25)
日議員催生海外漢生病患修法(台灣立報2006.0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