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21,2006
【新聞】樂生院指定古蹟暨院民安置問題 政院最新態度
編按:兩篇舊剪報,關於行政院對處理樂生院存廢議題的最新態度,除透露(一貫的?)人與古蹟分開處理的立場,也顯示過去以來文建會與行政院、北縣府文化局關於古蹟指定的羅生門(要不要指定以及權責誰屬?),終於將以訴諸法規會解釋做出定奪。不過,經過更換閣揆的政治波動後,政院的處理態度及效率恐又生變?
樂生院存廢 政院一周後答覆
中國時報 C3/大台北萬象 2006/01/13
【林家群/新莊報導】
摘要:樂生療養院保存與否爭議,儼然已演變成主張保留的文史界人士以及主張拆除讓捷運新莊線能早日通車人士在互相角力。行政院長謝長廷昨天邀請中央與地方官員討論,決議將請行政院法規會研究九十二年間在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前,台北縣政府認定樂生非屬古蹟,在文資法去年十一月施行後是否能溯及既往,一周後回覆台北縣政府。
謝揆籲北桃兩縣協調 樂生療養院就地保存
【中央社記者蔡素蓉台北十二日電】
摘要:樂生療養院是否認定為古蹟?謝揆說,要針對文化資產保存法等相關法律程序進行審查。目前聽到多是朝就地保存、無障礙空間方向規劃的聲音,應依法處理。
對於院民安置問題,謝揆說,目前僅剩下五十幾個病患安置,這並不是問題,如果有些病患不願意住進新大樓,也可以考慮其他安置方式。院民安置是政府責任,必須儘快處理,也請縣民多加配合。 ...繼續閱讀
樂生院存廢 政院一周後答覆
中國時報 C3/大台北萬象 2006/01/13
【林家群/新莊報導】
摘要:樂生療養院保存與否爭議,儼然已演變成主張保留的文史界人士以及主張拆除讓捷運新莊線能早日通車人士在互相角力。行政院長謝長廷昨天邀請中央與地方官員討論,決議將請行政院法規會研究九十二年間在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前,台北縣政府認定樂生非屬古蹟,在文資法去年十一月施行後是否能溯及既往,一周後回覆台北縣政府。
謝揆籲北桃兩縣協調 樂生療養院就地保存
【中央社記者蔡素蓉台北十二日電】
摘要:樂生療養院是否認定為古蹟?謝揆說,要針對文化資產保存法等相關法律程序進行審查。目前聽到多是朝就地保存、無障礙空間方向規劃的聲音,應依法處理。
對於院民安置問題,謝揆說,目前僅剩下五十幾個病患安置,這並不是問題,如果有些病患不願意住進新大樓,也可以考慮其他安置方式。院民安置是政府責任,必須儘快處理,也請縣民多加配合。 ...繼續閱讀
【新聞】日執政聯盟決定修法 讓台韓痲瘋病患獲賠償
【大紀元1月1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張芳明東京十九日專電)日本自民公明執政聯盟決定將修改「漢生病賠償法」,向預定二十日開幕的通常國會提出,以期獲得通過成立,使得台灣和南韓等漢生病 (痲瘋病)患者能比照日本病人,獲得八百萬日圓的賠償。
朝日新聞今天報導,執政聯盟已內定方針向國會提出修正法案,並和最大在野黨民主黨進行協調,同時也呼籲其他在野黨支持,希望經由超黨派的議員立法,早日獲國會通過成立。 ...繼續閱讀
朝日新聞今天報導,執政聯盟已內定方針向國會提出修正法案,並和最大在野黨民主黨進行協調,同時也呼籲其他在野黨支持,希望經由超黨派的議員立法,早日獲國會通過成立。 ...繼續閱讀
January 12,2006
【論壇】歷史傷痕 烙印樂生【文/郭至楨】
中時電子報影音專訪片段
如果歷史真的能夠不斷的感動人心,歷史真的能夠再次訴說人性,那麼就該用心來傾聽這一座已走過76年悠悠歷史的樂生療養院,正訴說著她過往的生命與無數的感動。
創立於民國19年,位於當年稱之為台北州新莊郡新莊街頂坡角(即今日的新莊與桃園龜山鄉交界處之塔寮坑)的樂生療養院,在走過了76年的滄桑史頁之後,如今正面臨著捷運新莊線用地徵收,而被迫遷院的難題,雖然在經過了許多人多方的奔走與訴願之後,行政院文建會暫時以「暫定古蹟」的形式保存下來,隨之展開古蹟審查程序,並將於六個月後決定是否得以正式列為古蹟保護,可將部分建物加以保存,或是將面臨全部拆遷的命運,然而事件至此,這中間所涉及的已不僅僅是歷史古蹟與否,還有著許許多多你我所不知的人生命運與生命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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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歷史真的能夠不斷的感動人心,歷史真的能夠再次訴說人性,那麼就該用心來傾聽這一座已走過76年悠悠歷史的樂生療養院,正訴說著她過往的生命與無數的感動。
創立於民國19年,位於當年稱之為台北州新莊郡新莊街頂坡角(即今日的新莊與桃園龜山鄉交界處之塔寮坑)的樂生療養院,在走過了76年的滄桑史頁之後,如今正面臨著捷運新莊線用地徵收,而被迫遷院的難題,雖然在經過了許多人多方的奔走與訴願之後,行政院文建會暫時以「暫定古蹟」的形式保存下來,隨之展開古蹟審查程序,並將於六個月後決定是否得以正式列為古蹟保護,可將部分建物加以保存,或是將面臨全部拆遷的命運,然而事件至此,這中間所涉及的已不僅僅是歷史古蹟與否,還有著許許多多你我所不知的人生命運與生命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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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9,2006
【活動】2006年人權獎頒獎典禮(台灣人權促進會新聞稿)
2006年1月7日是台權會第一次頒發具正面肯定意義的人權獎,也是台灣第一個人權獎項,意義極為深遠。往後,台權會希望藉由人權獎的頒發,肯定國內外對捍衛人權有積極作為與貢獻的個人與團體,彰顯人權工作者的付出,更重要的是,能夠鼓勵更多人投入人權工作。
為感謝日本義務律師團自2004年起,協助台灣於日本殖民時期遭到不當隔離與對待的漢生病患,向日本政府提起國賠訴訟,為爭取人權的無私付出,以及他們所表現出來的道德與勇氣,台權會特將第一座人權獎頒贈給日本律師團,以表彰他們對人權的貢獻與努力。一年多來,日本律師團多次訪視樂生療養院院民、資助赴日出庭、並安排參訪日本療養院所及參加聲援大會,同時,他們亦不吝發聲,多次發出連署與聲明,呼籲台灣政府尊重樂生院院民意願,不應強制搬遷,並且應該採取積極作為消除社會對漢生病患者的歧視、持續對漢生病患者的醫療照護。日本義務律師團為弱勢者所付出的誠意與心力,以及對於爭取人權與正義的堅持與勇氣著實令人感佩。 ...繼續閱讀
為感謝日本義務律師團自2004年起,協助台灣於日本殖民時期遭到不當隔離與對待的漢生病患,向日本政府提起國賠訴訟,為爭取人權的無私付出,以及他們所表現出來的道德與勇氣,台權會特將第一座人權獎頒贈給日本律師團,以表彰他們對人權的貢獻與努力。一年多來,日本律師團多次訪視樂生療養院院民、資助赴日出庭、並安排參訪日本療養院所及參加聲援大會,同時,他們亦不吝發聲,多次發出連署與聲明,呼籲台灣政府尊重樂生院院民意願,不應強制搬遷,並且應該採取積極作為消除社會對漢生病患者的歧視、持續對漢生病患者的醫療照護。日本義務律師團為弱勢者所付出的誠意與心力,以及對於爭取人權與正義的堅持與勇氣著實令人感佩。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