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ruary 8,2006

【新聞】漢生賠償案》漢生台版賠償條例 朝野支持(2006.02.04 聯合報)

記者黃雅詩/台北報導

日本參議院昨天通過「漢生病(痲瘋病)賠償法修正案」,病友積極爭取在立院通過台版賠償條例。目前朝野都支持通過賠償條例,但是否要明訂樂生療養院為古蹟,將成下波角力戰場。
樂生療養院位於新莊捷運機場預定地,若被指定為古蹟將獲保留,否則將遭拆除。目前已有一百多位病友搬遷至附近的新醫療大樓,卅多位住在臨時組合屋,另有廿多位病友留在舊址。部分病友十分抗拒遷居。
樂生自救會已向立院提出「台灣漢生病友人權保障條例」草案,其中明訂「中央主管機關應將樂生療養院指定為國家級古蹟」,即希望不要拆除樂生療養院。該法案目前獲國民黨、親民黨、台聯連署支持。
不過同樣長期為病友爭取權益的台灣人權促進會認為,樂生自救會的版本「陳意過高」,且保障條例不該只針對樂生療養院的病友,因此決定另提版本,拿掉指定樂生療養院為國家級古蹟的條文。台權會版本近日將由民進黨立委王榮璋、田秋堇代為提出。

依照台權會版本草案,未來樂生療養院是否指定為古蹟將回歸「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也就交由台北縣政府決定其存廢。
台權會秘書長吳佳臻表示,台權會已與樂生自救會溝通多次,台權會並非贊成拆除樂生療養院,但台權會認為該法令重點應是在照護病友的「人」,不是「居所」,不該硬把爭取古蹟保留放進去。
此外,樂生自救會版本主張在行政院另設委員會處理病友事務,台權會版本草案則主張回歸衛生署管理。
吳佳臻表示,去年十月漢生病友在日本勝訴後,陳水扁總統表示台灣應比照辦理,衛生署即擬了「癩病補償條例」草案,但「內容僅兩頁,且只談到金錢賠償」。因此若立院進入朝野協商,衛生署可能會重提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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