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21,2006
【新聞】樂生院指定古蹟暨院民安置問題 政院最新態度
編按:兩篇舊剪報,關於行政院對處理樂生院存廢議題的最新態度,除透露(一貫的?)人與古蹟分開處理的立場,也顯示過去以來文建會與行政院、北縣府文化局關於古蹟指定的羅生門(要不要指定以及權責誰屬?),終於將以訴諸法規會解釋做出定奪。不過,經過更換閣揆的政治波動後,政院的處理態度及效率恐又生變?
樂生院存廢 政院一周後答覆
中國時報 C3/大台北萬象 2006/01/13
【林家群/新莊報導】
摘要:樂生療養院保存與否爭議,儼然已演變成主張保留的文史界人士以及主張拆除讓捷運新莊線能早日通車人士在互相角力。行政院長謝長廷昨天邀請中央與地方官員討論,決議將請行政院法規會研究九十二年間在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前,台北縣政府認定樂生非屬古蹟,在文資法去年十一月施行後是否能溯及既往,一周後回覆台北縣政府。
謝揆籲北桃兩縣協調 樂生療養院就地保存
【中央社記者蔡素蓉台北十二日電】
摘要:樂生療養院是否認定為古蹟?謝揆說,要針對文化資產保存法等相關法律程序進行審查。目前聽到多是朝就地保存、無障礙空間方向規劃的聲音,應依法處理。
對於院民安置問題,謝揆說,目前僅剩下五十幾個病患安置,這並不是問題,如果有些病患不願意住進新大樓,也可以考慮其他安置方式。院民安置是政府責任,必須儘快處理,也請縣民多加配合。
樂生院存廢 政院一周後答覆
中國時報 C3/大台北萬象 2006/01/13
【林家群/新莊報導】
摘要:樂生療養院保存與否爭議,儼然已演變成主張保留的文史界人士以及主張拆除讓捷運新莊線能早日通車人士在互相角力。行政院長謝長廷昨天邀請中央與地方官員討論,決議將請行政院法規會研究九十二年間在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前,台北縣政府認定樂生非屬古蹟,在文資法去年十一月施行後是否能溯及既往,一周後回覆台北縣政府。
謝揆籲北桃兩縣協調 樂生療養院就地保存
【中央社記者蔡素蓉台北十二日電】
摘要:樂生療養院是否認定為古蹟?謝揆說,要針對文化資產保存法等相關法律程序進行審查。目前聽到多是朝就地保存、無障礙空間方向規劃的聲音,應依法處理。
對於院民安置問題,謝揆說,目前僅剩下五十幾個病患安置,這並不是問題,如果有些病患不願意住進新大樓,也可以考慮其他安置方式。院民安置是政府責任,必須儘快處理,也請縣民多加配合。
樂生院存廢 政院一周後答覆
中國時報 C3/大台北萬象 2006/01/13
【林家群/新莊報導】
樂生療養院保存與否爭議,儼然已演變成主張保留的文史界人士以及主張拆除讓捷運新莊線能早日通車人士在互相角力。行政院長謝長廷昨天邀請中央與地方官員討論,決議將請行政院法規會研究九十二年間在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前,台北縣政府認定樂生非屬古蹟,在文資法去年十一月施行後是否能溯及既往,一周後回覆台北縣政府。
樂生療養院是在九十二年時,經台北縣政府認定非屬古蹟。但文史工作者與部分樂生院民認為樂生院是法國巴黎收治漢生病患療養院之外,全世界另一個完整的漢生病療養院區,具有歷史意義,政府應變更設計,讓樂生院保存,彰顯保護文史的用心。
樂生自救會並認為,院民長期住在樂生院已經習慣,要他們遷到一旁新蓋好的鋼筋水泥的新院區根本是違反人權,因此展開陳情行動。
去年十一月在新版文資法施行後,自救會到文建會陳情要求指定樂生為暫定古蹟,也到桃園縣政府陳情,將屬桃園縣境的數幢樂生院建築暫定為古蹟。
但此舉卻引起新莊、三重主張捷運應如期於九十八年通車人士的不滿,認為北縣早於九十二年認定樂生非屬古蹟,文建會又暫定其為古蹟,可說毫無擔當可言。地方人士揚言將發動反制行動。
為平息爭議,謝長廷昨天下午在行政院邀請文建會、北縣第二選區立委,及北市、北縣、桃園縣政府及新莊市長黃林玲玲、三重市長李乾龍討論,北市捷運局長常歧德說,如果樂生因被認定古蹟保存,新莊線工程必須增加30億支出,通車時間將延到民國一百零三年。
經過討論,由於北縣已認定樂生院非屬古蹟,但文資法施行後,文建會與桃園縣政府又將樂生暫列為古蹟,明顯矛盾,如果北縣兩年多前的認定屬有效,則後續文建會與桃縣的暫定古蹟作為可不必討論,因此將先請法規會研究。
謝揆籲北桃兩縣協調 樂生療養院就地保存
【中央社記者蔡素蓉台北十二日電】
樂生療養院是否能認定為古蹟?謝揆今天表示,希望台北縣、桃園縣政府儘速協調、協商,期望療養院朝就地保存規劃,捷運工期、經費降至最低。
行政院長謝長廷今天接見台北縣朝野立委尤清、蔡家福、吳秉叡、新莊市、三重市長等人,與會者還包括行政院政務委員林盛豐、文建會主委陳其南等人,謝揆做上述裁示。
樂生療養院是否認定為古蹟?謝揆說,要針對文化資產保存法等相關法律程序進行審查。目前聽到多是朝就地保存、無障礙空間方向規劃的聲音,應依法處理。
台北縣政府在民國九十二年已認定樂生療養院不是古蹟,謝揆指示由林盛豐擔任召集人,召集行政院法規會、文建會等機關開會,就法制面釐清九十二年的北縣府認定是否成立。
目前桃園縣政府已將位於桃園縣的樂生療養院院區認定為暫定古蹟,謝揆表示,請桃園縣府在六個月時限內趕快審查認定,在認定過程中應讓不同聲音的人參與。他也請台北縣、桃園縣政府協調。
對於院民安置問題,謝揆說,目前僅剩下五十幾個病患安置,這並不是問題,如果有些病患不願意住進新大樓,也可以考慮其他安置方式。院民安置是政府責任,必須儘快處理,也請縣民多加配合。
中國時報 C3/大台北萬象 2006/01/13
【林家群/新莊報導】
樂生療養院保存與否爭議,儼然已演變成主張保留的文史界人士以及主張拆除讓捷運新莊線能早日通車人士在互相角力。行政院長謝長廷昨天邀請中央與地方官員討論,決議將請行政院法規會研究九十二年間在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前,台北縣政府認定樂生非屬古蹟,在文資法去年十一月施行後是否能溯及既往,一周後回覆台北縣政府。
樂生療養院是在九十二年時,經台北縣政府認定非屬古蹟。但文史工作者與部分樂生院民認為樂生院是法國巴黎收治漢生病患療養院之外,全世界另一個完整的漢生病療養院區,具有歷史意義,政府應變更設計,讓樂生院保存,彰顯保護文史的用心。
樂生自救會並認為,院民長期住在樂生院已經習慣,要他們遷到一旁新蓋好的鋼筋水泥的新院區根本是違反人權,因此展開陳情行動。
去年十一月在新版文資法施行後,自救會到文建會陳情要求指定樂生為暫定古蹟,也到桃園縣政府陳情,將屬桃園縣境的數幢樂生院建築暫定為古蹟。
但此舉卻引起新莊、三重主張捷運應如期於九十八年通車人士的不滿,認為北縣早於九十二年認定樂生非屬古蹟,文建會又暫定其為古蹟,可說毫無擔當可言。地方人士揚言將發動反制行動。
為平息爭議,謝長廷昨天下午在行政院邀請文建會、北縣第二選區立委,及北市、北縣、桃園縣政府及新莊市長黃林玲玲、三重市長李乾龍討論,北市捷運局長常歧德說,如果樂生因被認定古蹟保存,新莊線工程必須增加30億支出,通車時間將延到民國一百零三年。
經過討論,由於北縣已認定樂生院非屬古蹟,但文資法施行後,文建會與桃園縣政府又將樂生暫列為古蹟,明顯矛盾,如果北縣兩年多前的認定屬有效,則後續文建會與桃縣的暫定古蹟作為可不必討論,因此將先請法規會研究。
謝揆籲北桃兩縣協調 樂生療養院就地保存
【中央社記者蔡素蓉台北十二日電】
樂生療養院是否能認定為古蹟?謝揆今天表示,希望台北縣、桃園縣政府儘速協調、協商,期望療養院朝就地保存規劃,捷運工期、經費降至最低。
行政院長謝長廷今天接見台北縣朝野立委尤清、蔡家福、吳秉叡、新莊市、三重市長等人,與會者還包括行政院政務委員林盛豐、文建會主委陳其南等人,謝揆做上述裁示。
樂生療養院是否認定為古蹟?謝揆說,要針對文化資產保存法等相關法律程序進行審查。目前聽到多是朝就地保存、無障礙空間方向規劃的聲音,應依法處理。
台北縣政府在民國九十二年已認定樂生療養院不是古蹟,謝揆指示由林盛豐擔任召集人,召集行政院法規會、文建會等機關開會,就法制面釐清九十二年的北縣府認定是否成立。
目前桃園縣政府已將位於桃園縣的樂生療養院院區認定為暫定古蹟,謝揆表示,請桃園縣府在六個月時限內趕快審查認定,在認定過程中應讓不同聲音的人參與。他也請台北縣、桃園縣政府協調。
對於院民安置問題,謝揆說,目前僅剩下五十幾個病患安置,這並不是問題,如果有些病患不願意住進新大樓,也可以考慮其他安置方式。院民安置是政府責任,必須儘快處理,也請縣民多加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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