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ember 18,2007

[連載]Story about a rock'n'roll boy-2

上次講到了我借到了一片改變我人生的CD,那就是Nirvana的"Never Mind",這片CD的吉他非常爆裂,破到一個境界,也不加修飾,主唱也是賣力的唱歌,即使是音不準或者是破掉了也是全力以赴,一般的人可能很難以接受這種音樂,但是在他推出的當時,他可是幹掉如日中天的Michael Jackson,改變了不知道多少青少年的價值觀的一張重要專輯。

在我聽到這張CD的時候,Kurt Cobain早已經拿著散彈槍把自己的頭轟爆了(附帶一提,他的忌日跟我的生日是同一天,好像沒有關係......),我還是深深的被他的音樂感動了,就像是在2007年還是會有人被Jimi Hendrix的吉他所感動,還是會有人被Janis Joplin的歌聲所感動,即使他們早在他們27歲的時候都已經掛掉了(這就是搖滾樂有名的27歲詛咒)。

所以我就開始向我同班的同學有一搭沒一搭的學吉他,那時候在天文社辦(我是天文社的社員)有一把吉他,家裡也莫名其妙有把吉他,很感謝我的社員們和家人一直忍受我的亂彈一氣,也是經歷了一番很辛苦的學習,而且自己沒有系統的亂學實在是很辛苦,經歷了和大家一樣的學習歷程,C和弦練了三天,G和弦練了一禮拜,學封閉和弦學了很久,第一首學會的歌是Luna Sea的 I For You(哈哈!)但是說老實話,我還是不太會彈吉他。

這個時候我的最愛是Green Day,他的那張DOOKIE的專輯,實在是搖滾樂史上最酷的一張專輯了,一條直線的吉他聲線直接的通到我的大腦裡頭,爽朗的歌聲和多如雨滴的鼓點馬上就把腦中的憂鬱清掉,只充滿著這龐克的音樂。

這個時候我只是單純的喜歡音樂,還沒有立志要成為一個Rocker

在我高三的時候,有天我忘記我是去台北車站補習還是翹補習的時候,我買了一張影響我一輩子的專輯,這就是骨肉皮樂團的快樂玩,就是這張專輯讓我決定我要開始玩團,我要當個搖滾的吉他手。骨肉皮的主唱阿峰是我生命裡面影響我玩團的一個重要人物,雖然他很機八,但是如果沒有他和他的創作,我可能就不是現在這個樣子了。

我還記得他跟我說過一個名言"玩搖滾樂不是用腦袋,是用屁股玩的!"
剛開始玩團的時候我每場表演都很緊張,很怕彈錯,彈錯之後就更害怕,整場都畏首畏尾的,他就跟我講了這句名言,實在是很酷的一個人。雖然他真的很機八,但是他真的是非常有才華的一個人,他是我的偶像,骨肉皮阿峰!



Posted by kevin333377 at 樂多Roodo! │18:34 │回應(1)引用(0)搖滾吧 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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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kevin~

前面說淺草篇的正妹在哪~

不要想用Nirvana混過阿阿阿阿阿~
Posted by Daniel at December 22,2007 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