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7,2008

發起不義、默許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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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個政府,可以決定抗議者的暴力是暴力,但他准許的那些無端毆打、驅離、限制就不是暴力,並且,口口聲聲說「民主國家不應該有暴力、應該和平」,威權獨裁(還是開明專制?),也就不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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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是不解,為什麼數百萬人選出的自稱是台灣人的總統,頓時將我們主權獨立的土地變成「地區」,面對中國人時自稱是「先生」,把兩岸關係自動降格為「兩個地區」的問題。
 

然後是疑惑,這些事務性的對談,過去也不是沒談過,都不用搞到大陣仗請個中國的「官員」來自己的土地搖擺,為什麼一定要請?到台灣談的意義是什麼?
 

最後就是詭異氣氛的瀰漫了,原來來個外國官員,要有七千警力的維安,原來對於走在路上抗議的民眾,可以直接驅離、抓到警察局,原來只要陳雲林可以看到的地方都不可以有國旗,原來連在自己店裡放自己想要放的音樂,都不可以。 

這其實已經很明顯了,面對和他有不同思想、並且想要表達出來的人,政府憑著私心,濫用他的權力。 

然而,控制總是需要合理化的藉口,論述因而被生產、也不斷被複製。 

警察們,或稱被指使的工具們,全部都在一聲令下、在那會被上級撤換、會嚐到不知道什麼後果的行政威脅下,做出莫名其妙的事情,說出莫名其妙的理由,例如:
因為是公共場合不可以掛國旗。
因為太吵了所以衝進去叫你們把音樂關掉。
因為你們來圓山吃飯所以要用網子把你們圍起來並且用攝影機蒐證。 

而那些出自高位者,也就是被人民賦予最大權力的公僕者,我們的總統、我們的行政院長,則是操弄著最恐怖的威權政府洗腦式論述,這是最可怕也最精細的一種,因為這種語言,用滿口民主消滅民主。 例如:

「公權力終於展現了!」這是在警察強制驅離、跑到民宅中警告別人不准出現、在路上沒收國旗後,九劉兩人說的話。這是公權力?不是暴力?
 

又例如:「不論是哪一種言論哪一種主張,今天在自由民主的台灣,都有發聲的機會,但是一定要採取,和平跟合法的方式,如果做不到,就不是一個民主國家。」如果,不可以拿自己的旗子、不可以穿自己的衣服,連想要說「我抗議陳雲林來」的遊行都要申請六次,這可以叫做「自由發聲」? 

又或者,不斷透過媒體傳述耳語,「台灣形象變成暴民國家?」這是最經典的控制語言。是,沒有人喜歡暴力,傷害人之髮膚就跟打小孩一樣,為我所不恥。但現在更可怕的問題是,為什麼有個政府,可以自行定義暴力,對暴力有雙重標準? 

當所有被「當局」允許的暴力,都可以合理化為公權力時,可想而之的,暴力永遠不可能平息,因為這「當局」,永遠都會需要使用暴力來欺壓那些認為他不公不義而群起抗議的民眾,而他們永遠會說那是「公權力」
 、會說他們是為了社會和平。

這是一系列算計過的、但也不難猜到的控制工程,簡單說來也就是:
 
反對他可以,但不可以喊出來;
出來走一走可以,但激烈點就說你是暴民;
最後,就像個皇上一樣,拍桌子譴責別人無法照你所想的、所說的做,然後再扣上一個帽子,說你破壞維護社會和平、破壞民主。

 
不知不覺,當我們被牽引著,在「暴力」、「暴民」、「和平」、「和諧」這些概念上打轉時,疏不知,當這些概念被侷限,並且透過這些似是而非的語言不斷傳送時,人們心中對於自由、民主、和平的理解,也正慢慢地被侷限、被腐蝕。 


這個政府,不僅自己「發起不義」,現在還要大家「默許不義」,這些,都是罪行。

◎延伸閱讀:「默許不義,就是罪行


Posted by lingyl at 樂多Roodo! │21:05 │回應(2)引用(0)說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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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這就是為什麼我決定留在美國的原因
當一個親中無能的人選上了總統,就知道離統一不遠了

這次聖上欽差特使來巡,區長騜那敢不下跪歡迎
如有不服者,來人啊,拖出去斬了!
Posted by ghlu at November 7,2008 22:16

啊,我跟你一樣沮喪啊。

不過呴,我還是神奇的相信台灣人民耶,哈哈,這是一群了不起的人,而且是已經經過民主洗禮的人。

雖然那些骨子裡威權的人還是不能理解,還是能夠一副啥都沒聽到的謝謝指教.....(我再度領悟到教育改革中的民主自由獨立精神多麼重要....)
Posted by 阿玲 at November 10,2008 0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