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13,2009

美國將要立法篩檢產後憂鬱症

對我來說,這無異是一種理性的霸權又再度擴張到病理世界之中,我記得在我讀醫學史的時候,就在這當中蔓延開一個嚴重的問題:到底疾病是我覺得我不舒服或異常所以我生病,還是醫生告訴我"你有病"所以我生病。

這個立法動作所展現的是一種精神衛生的右派擁護者的積極動作;同時彰顯著精神衛生與健康的同時,展開一種篩檢的機制,名之為篩檢,實則為排斥。從另外一個角度切進來看這個問題的嚴重性:19世紀的義大利犯罪學家,龍布羅梭,認為犯罪者有種特別的天生傾向,像是頭形、指紋、骨相等等,所以透過對於累犯家族的研究歸納出某種犯罪者的傾向,然後研擬出一套犯罪學,凡是具有此等傾向之人,都具有高度犯罪危險;另外一個例子,則是電影"關鍵報告"裡頭的基因分析與犯罪預告。放下犯罪學與行為既未遂或著手於否的探討,這個立法是否會導致貼上標籤,這非常耐人尋味。

就好比之前董氏基金會試圖在台灣中小學校園裡頭建立一套學生精神衛生分析系統,藉以標示出憂鬱症的可能性中高度群體,並且適度介入輔導與治療。立意雖好,但卻沒有思考過期後續之影響:最簡單的,當過小學生的都會有一個經驗,不是被貼標籤,就是跑去貼人家標籤,然後講著講著,本來沒是的都變成神經病了。

之前不是就有一個小朋友因為也是這類的檢測結果指數過高,所以跑去跳樓;可是其同儕都說在學校以及私下的接觸,這個小朋友都是一個活潑的小孩,那麼,到底是這個小鬼真的有憂鬱症,還是,這個檢測節過讓這小鬼有憂鬱症?姑且不論是何者,在台灣校園有個很嚴重的問題,就是這類測驗結果的後續處理通常都很亂七八糟,行政與師資方面的專業程度嚴重不足(我不相信一個輔導室、輔導中心就足以處理這種問題,一個中心幾個人,要來面對全校可能達千位學生的問題,有可能好好處理嗎?)

所以,董氏基金會硬是推行好了,有沒有能力好好處理後續的問題,這很耐人尋味。

至於產婦憂鬱症的篩檢,要是在台灣真的要推行,那大概會引發殺嬰案更大的問題:雖然我沒有小孩也未曾經歷過,但是生完小孩之後的夫妻大概都要經歷生活衝擊與調整的時間,這段時間心情多少都會起伏,那正好遇到這個測驗的壞結果,就更陷入質疑"我真的有病嗎"的循環,這樣會更好嗎?

第二,如果一個尚稱趁職的媽媽,既無暴走也無任何不恰當之情緒起伏,但是在生理檢驗上發現有某些指數過高,而在量表打勾勾的測驗上也發現有類似的可能性(但是這媽媽從頭到尾都沒有問題),那,這個媽媽要不要社工介入列管與密切觀察?這就回到一個問題,到底是我自己覺得有異常,還是要"專業人士"告訴我,我生病了?

這個立法讓我覺得很有趣,不過目前只看見台灣的新聞,等待米國的消息。

Posted by nightcap at 樂多Roodo! │15:04 │回應(0)引用(0)[喃喃˙生活細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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