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tember 20,2009

建議洪英花庭長不妨如此一般回應


(世界上沒有「你們」可以..「別人」就不行的道理..)

作者:APINAPIN 鏗鏘集 II

如果目前唯一能夠對付他們與壓制他們的,也只有「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之道(註 1)。是以,即使偶而學學他們吹一吹(以藉此反諷、反制他們)又有何妨(註2)..

換言之,個人建議洪英花庭長不仿可利用這一套高技巧與高境界的 xx 技倆..所謂「我願意收回」 vs. 「我並沒有說錯」詮釋邏輯,以做為如果再遇到「他們」的無理要求時,可以馬上拿出來做為「反諷」或「反揶揄」他們一番的好託辭,或是一個可以立即「下台階」的好途徑,甚至是一個可以「杜他們悠悠之口」的好方式,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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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 「我願意收回」接受媒體訪問時指稱「扁案判決自始無效」的言論,但如果檢視目前(馬)政府想利用扁案轉移及掩飾執政無能的窘境,所帶給我們的不滿情緒...最後都會產生以上我說的結果,所以...「我並沒有說錯」。

不過,我還是願意收回,因為在徹底解構目前那些批評我的人士(尤其是指司法院秘書長謝文定及眾多藍色名嘴和馬英九們),發現他(們)的邏輯駕馭能力頗為混亂不清,他們應該是身陷於「
意識形態」思維中的一員,不自覺地在用意識問題解讀許多政治議題。

我看清楚問題,並不表示他們清楚自己在批評什麼。

Posted by miawko at 樂多Roodo! │23:37 │回應(5)引用(0)APIN鏗鏘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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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可愛的洪庭長,平常就是個性直爽、有話直說的女中豪傑。
她公務繁忙,平常比較少上網!是可以將建議E給她啦!需要幫妳轉達嗎?!或是我將該網頁複製轉寄給她。
三二小組的妙子,妳說呢?妳認識的段譽公子留。
Posted by 三二小組成員 at September 22,2009 23:59
歹勢啦,這篇文章是APIN的大作,不是我的作品喲!

如果能把這文章直接E給洪庭長,那當然是最好的,請喲~請喲~~~

p.s. 說到32小組我覺得有點不好意思,這一陣子實在是忙不過來,很多社團活動都暫時停止參與。不過,再過幾個禮拜,應該就會有時間可以自由調配了。
Posted by 妙子 at September 23,2009 00:26
呵呵~我也好久沒去囉~很想念大家~~~
這陣子在家休養~好想趕快出來工作窩~快了~快了!!!我已經受夠這種小學生生活勒~~~
好!我就直接把這建議E給洪小姐囉!
午安!掰掰
Posted by 三二小組成員 at September 23,2009 14:36
呵呵~我也好久沒去囉~很想念大家~~~
這陣子在家休養~好想趕快出來工作窩~快了~快了!!!我已經受夠這種小學生生活勒~~~
好!我就直接把這建議E給洪小姐囉!
午安!掰掰
Posted by 三二小組成員 at September 23,2009 14:36
台灣地位未定,美國有責任保護台灣
Posted by 吹一吹 at September 23,2009 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