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28,2008
「法律上」妳先生還沒「死」!(美國綠卡、護照還有效)

(看!「咱說了算」的羊皮球吹得夠大了吧!)
作者:APIN(APIN 鏗鏘集 II)
台灣銀行優惠存款櫃台前站著一位講「普通話」的年輕中國新娘。她那個過去曾擔任公務員退休的老丈夫,二星期前才因病過世。中國新娘因為知道丈夫過世前,整個家庭都得靠著老丈夫將近二百萬的退休18%優惠利率存款過日子。而為了丈夫已過世後,已無法再領取一個月 35,000的利息收入,所以,中國新娘在辦完丈夫喪事後,趕忙到台灣銀行要將寄存在銀行的優惠存款本金(近二百萬)領回使用。
只是,當台灣銀行優惠存款櫃台的承辦人員要求中國新娘必須提供一份她丈夫過世的「除籍戶籍謄本」(做為死亡證明用途)時,但見這位年輕中國新娘傻了眼...
這位年輕中國新娘急忙地在皮包內找出一張市立殯儀館的火化收費單,怒氣沖沖的遞給承辦人員並罵道,「我先生都已經在公家(市立)的「火化場」火化了(已死了),你還要什麼死亡證明的?」
只見承辦人員耐心地解釋說,即使妳先生已經因病過世,有醫院(醫生)開立的死亡證明,而且已經火化,但如果沒有去戶籍所在地的戶政機關辦理【除籍】,並申請一份「除籍戶籍謄本」,在「法律上」妳先生還沒「死」,所以根本無法申請領回優惠存款本金。
「你們..胡說八道」,那過去馬英九的綠卡不就在...他認為失效的情形下,就自動失效了,不是嗎?即連現在人家李慶安都認為...在她宣示擔任台灣的立法委員後,美國護照(美國人身份)一樣自動失效了,怎麼你們「台灣」規矩這麼多...還要辦什麼死亡證明的?...只見年輕的中國新娘火冒三丈罵道...
承辦的人員仍然很有耐心地解釋說,「法律上」不止「死亡」要辦「除籍」才有效。其他像「離婚」...如果沒有去戶政機關辦離婚登記,即使握有一張由兩位證人簽名的「離婚協議書」,在「法律上」離婚仍然是無效的。這樣妳懂了嗎?
(中國新娘)我不懂...我真的不懂。難道我拿我先生的「骨灰罎」來做證明也不行。.....承辦的人員點頭回道。
在有理說不通,雙方僵持不下時....,忽見旁邊走來一位婦人,直接問著這位操著同樣口音的中國新娘說,妳也是 「內地」來的?...是啊!我四川來的...大姐...妳也是..?....是也不是!我已歸化為「台灣人」很久了,我有聽到妳跟承辦人員的對話,其實,人家承辦人員說的才是正確的,不要說妳拿「骨灰罎」來做證明不行,即使妳將整付棺材擺在人家桌子上面還是不行的。妳說法在「中國」也許通,但在這裡...「台灣人」可是不吃「中國(人)」那一套(xx邏輯)。
但見這位中國新娘搖頭說,「誰說的!」...那為什麼咱先生居住的 xx 新村,一堆伯伯嬤嬤都是認同馬英九(指美國綠卡事件)與李慶安(指美國護照事件)的?
(中國新娘)不管了...明天咱就直接把「骨灰罎」搬來銀行的.....%$#@.....
【後記】:本杜撰文內容,旨在揶揄馬英九(美國綠卡事件)與李慶安(美國護照事件)。以及指出目前一套中國「鬼扯邏輯」仍然可以在台灣普遍存在(尤指影響力)的現實狀況。
這位年輕中國新娘急忙地在皮包內找出一張市立殯儀館的火化收費單,怒氣沖沖的遞給承辦人員並罵道,「我先生都已經在公家(市立)的「火化場」火化了(已死了),你還要什麼死亡證明的?」
只見承辦人員耐心地解釋說,即使妳先生已經因病過世,有醫院(醫生)開立的死亡證明,而且已經火化,但如果沒有去戶籍所在地的戶政機關辦理【除籍】,並申請一份「除籍戶籍謄本」,在「法律上」妳先生還沒「死」,所以根本無法申請領回優惠存款本金。
「你們..胡說八道」,那過去馬英九的綠卡不就在...他認為失效的情形下,就自動失效了,不是嗎?即連現在人家李慶安都認為...在她宣示擔任台灣的立法委員後,美國護照(美國人身份)一樣自動失效了,怎麼你們「台灣」規矩這麼多...還要辦什麼死亡證明的?...只見年輕的中國新娘火冒三丈罵道...
承辦的人員仍然很有耐心地解釋說,「法律上」不止「死亡」要辦「除籍」才有效。其他像「離婚」...如果沒有去戶政機關辦離婚登記,即使握有一張由兩位證人簽名的「離婚協議書」,在「法律上」離婚仍然是無效的。這樣妳懂了嗎?
(中國新娘)我不懂...我真的不懂。難道我拿我先生的「骨灰罎」來做證明也不行。.....承辦的人員點頭回道。
在有理說不通,雙方僵持不下時....,忽見旁邊走來一位婦人,直接問著這位操著同樣口音的中國新娘說,妳也是 「內地」來的?...是啊!我四川來的...大姐...妳也是..?....是也不是!我已歸化為「台灣人」很久了,我有聽到妳跟承辦人員的對話,其實,人家承辦人員說的才是正確的,不要說妳拿「骨灰罎」來做證明不行,即使妳將整付棺材擺在人家桌子上面還是不行的。妳說法在「中國」也許通,但在這裡...「台灣人」可是不吃「中國(人)」那一套(xx邏輯)。
但見這位中國新娘搖頭說,「誰說的!」...那為什麼咱先生居住的 xx 新村,一堆伯伯嬤嬤都是認同馬英九(指美國綠卡事件)與李慶安(指美國護照事件)的?
(中國新娘)不管了...明天咱就直接把「骨灰罎」搬來銀行的.....%$#@.....
【後記】:本杜撰文內容,旨在揶揄馬英九(美國綠卡事件)與李慶安(美國護照事件)。以及指出目前一套中國「鬼扯邏輯」仍然可以在台灣普遍存在(尤指影響力)的現實狀況。
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6099325
回應文章 
這篇好玩啊!
Posted by momoge
at May 28,2008 08:30
這樣的邏輯真的普遍存在台灣人的心理
Posted by gito
at May 28,2008 08:41
嘿~!
如果這樣的話不就還能繼續領退休金嗎?
那不是很好???
如果這樣的話不就還能繼續領退休金嗎?
那不是很好???
Posted by playgamenow
at May 28,2008 17:03
剛看還以為是真的咧!...
有點好奇,那綠卡有沒有說持有人因擔任別國公職人員就失效的規定???
有點好奇,那綠卡有沒有說持有人因擔任別國公職人員就失效的規定???
Posted by Minimougo
at May 28,2008 18:03
>那綠卡有沒有說持有人因擔任別國公職人員就失效的規定???
Minimougo,
這我不清楚耶...如果你先找到答案,請跟大家講結果如何。
Minimougo,
這我不清楚耶...如果你先找到答案,請跟大家講結果如何。
Posted by 妙子
at May 29,2008 07:24
綠卡失效只有一種→填表格i-407放棄
別再相信沒經過證實的謠言了!
請看美國政府的規定:
http://www.uscis.gov/portal/site/uscis/menuitem.eb1d4c2a3e5b9ac89243c6a7543f6d1a/?vgnextoid=3e5d6c0fe7f5d010VgnVCM10000048f3d6a1RCRD&vgnextchannel=3e5d6c0fe7f5d010VgnVCM10000048f3d6a1RCRD
Abandonment of Alien Status as a Lawful Permanent Resident (Form I-407): The abandonment of lawful permanent resident status is irrevocable. An individual who relinquishes lawful permanent resident status must qualify again for such status. Therefore, one should give careful thought to abandoning lawful permanent resident status.
別再相信沒經過證實的謠言了!
請看美國政府的規定:
http://www.uscis.gov/portal/site/uscis/menuitem.eb1d4c2a3e5b9ac89243c6a7543f6d1a/?vgnextoid=3e5d6c0fe7f5d010VgnVCM10000048f3d6a1RCRD&vgnextchannel=3e5d6c0fe7f5d010VgnVCM10000048f3d6a1RCRD
Abandonment of Alien Status as a Lawful Permanent Resident (Form I-407): The abandonment of lawful permanent resident status is irrevocable. An individual who relinquishes lawful permanent resident status must qualify again for such status. Therefore, one should give careful thought to abandoning lawful permanent resident status.
Posted by 點水蜻蜓
at May 29,2008 12:10
如果“綠卡有說持有人因擔任別國公職人員就失效的規定”,當年李慶安就不會堅持要陳師孟放棄雙重國籍和綠卡了。這道理是很淺顯明白不難懂得。
Posted by 點水蜻蜓
at May 29,2008 12:12
在「中國人」說了就算(數)或是說的才算(數)的認為下...又有什麼「假的」事...不能被搞成「真的」來相信與運作的?
「咱(胡蠅/指胡神錦濤)說了算」...就是說,無論是什麼事,在「中國」的確只要"胡蠅"說一次就算數(有效)...
「咱(馬神/指他,馬的)說了算」...在「台灣」雖然沒有達到「中國」的標準,換言之,也許馬神說一次...是還沒能看到具體成效的,但只要在統媒幫忙下...重複個幾十次或百次的,可能就產生實際效果了....
汎藍支持者:「我不以為 " 馬x九指他自從申請美簽進入美國後,擁有的綠卡即自動失效一事 " 是假的,只要我們認為它是真的,就是真的」....
汎藍鬼扯信徒:「我不以為 " 李x安指她自從宣示擔任立法委員公職後,擁有的美國護照即自動失效一事 " 是假的,只要我們認為它是真的,就是真的」....
「咱(胡蠅/指胡神錦濤)說了算」...就是說,無論是什麼事,在「中國」的確只要"胡蠅"說一次就算數(有效)...
「咱(馬神/指他,馬的)說了算」...在「台灣」雖然沒有達到「中國」的標準,換言之,也許馬神說一次...是還沒能看到具體成效的,但只要在統媒幫忙下...重複個幾十次或百次的,可能就產生實際效果了....
汎藍支持者:「我不以為 " 馬x九指他自從申請美簽進入美國後,擁有的綠卡即自動失效一事 " 是假的,只要我們認為它是真的,就是真的」....
汎藍鬼扯信徒:「我不以為 " 李x安指她自從宣示擔任立法委員公職後,擁有的美國護照即自動失效一事 " 是假的,只要我們認為它是真的,就是真的」....
Posted by Apin
at May 29,2008 15:12
在自由時報部落格,有個以簡體文的中國人回應得真實在...
《你们动不了李庆安的,它嗲是李焕,哥是李庆华,表哥是他,马的.还有法官马桶也会判它无罪不必还钱.诈欺在国民党来说很平常....》
是的,除非正義真的降臨了...否則屆時即使好不容易有個豁出去的檢察官敢起訴她的,但在面臨被追繳近億元薪資的窘境時,又有哪個法官敢視「華客暴力」於不顧...敢判決她必須還錢的?
《你们动不了李庆安的,它嗲是李焕,哥是李庆华,表哥是他,马的.还有法官马桶也会判它无罪不必还钱.诈欺在国民党来说很平常....》
是的,除非正義真的降臨了...否則屆時即使好不容易有個豁出去的檢察官敢起訴她的,但在面臨被追繳近億元薪資的窘境時,又有哪個法官敢視「華客暴力」於不顧...敢判決她必須還錢的?
Posted by Apin
at May 29,2008 15:13
>>>馬x九過去曾指他 " 自從申請美簽進入美國後,擁有的綠卡即自動失效 " ...
是真的會自動失效嗎?
據陳師孟最近強調,他太太在二○○三年時擁有綠卡,當時她要陪吳淑珍出訪美國,但她太太一時忘了綠卡的事,就把中華民國護照拿給總統府的人一起去辦美簽,結果美簽下來了,她拿著美簽去美國,過了半年想起此事,打電話去AIT問綠卡是否失效,AIT說只要寫一封信去解釋此事即可,於是AIT就出了一個公函指他們錯誤發了美簽給他太太,美簽被註銷,綠卡仍然有效。
換言之,馬英九未來只要在任何時間...同樣寫一封信去AIT解釋,AIT一樣會出一個公函指他們錯誤發了美簽給他,美簽被註銷,綠卡仍然有效。馬英九未來在任何時間..一樣可以擁有合法的美國永久居留權地位,自由進出美國...
這就是說,馬英九如果要讓人相信手中的綠卡的確已經失效,就必須去AIT 填寫 I-407 form 表明願意放棄合法美國永久居留權地位,並將綠卡繳回給AIT,....AIT也會將馬英九繳回的綠卡送回美國移民局。如此才算真正解決「綠卡是否已經失效」的爭議。
是真的會自動失效嗎?
據陳師孟最近強調,他太太在二○○三年時擁有綠卡,當時她要陪吳淑珍出訪美國,但她太太一時忘了綠卡的事,就把中華民國護照拿給總統府的人一起去辦美簽,結果美簽下來了,她拿著美簽去美國,過了半年想起此事,打電話去AIT問綠卡是否失效,AIT說只要寫一封信去解釋此事即可,於是AIT就出了一個公函指他們錯誤發了美簽給他太太,美簽被註銷,綠卡仍然有效。
換言之,馬英九未來只要在任何時間...同樣寫一封信去AIT解釋,AIT一樣會出一個公函指他們錯誤發了美簽給他,美簽被註銷,綠卡仍然有效。馬英九未來在任何時間..一樣可以擁有合法的美國永久居留權地位,自由進出美國...
這就是說,馬英九如果要讓人相信手中的綠卡的確已經失效,就必須去AIT 填寫 I-407 form 表明願意放棄合法美國永久居留權地位,並將綠卡繳回給AIT,....AIT也會將馬英九繳回的綠卡送回美國移民局。如此才算真正解決「綠卡是否已經失效」的爭議。
Posted by Apin
at May 29,2008 15:14
其實,當初我杜撰這個故事,是想指出幾個現象...
1)平常口中喜歡標榜「民主」的人,等事到臨身....「民主」是何物好像跟她一點關係也沒..
2)「中國人」向來喜歡他們說了就算(數),或是他們說的才算(數)的習性..
3)「中國人」的「耍嘴皮子 + 硬拗」(耍鬼扯) 技倆一流...
4)即使過去的確擁有「中國人」的身份,但在一個從此願意在「台灣」生根的心態下,殊不知,「台灣人」才是現在唯一的身份所在。(承認現在唯一的「台灣人」身份,並不是要否定過去是曾經擁有「中國人」的身份)...
5)「中國人」在「國家意識」上,其實只能接受一個願意承認「中國人」就是唯一身份的人。換言之,對一個具有「中國人」的血統,但卻又要強調自己也是「台灣人」的人而言,在「中國人」的眼中(標準),並不一定會將他視為是個「(純種)中國人」。這說明...連戰過去為何要在公開場合強調他是個「Pure Chinese」原因。何況他們(尤指國民黨人)口中的「(我也是)台灣人」身份,如站在「中國人」(指共產黨領導)前面...又會像雲煙般立即消失無蹤。
6)一套「中國人」的鬼扯邏輯,長期普遍存在於台灣社會的現實狀況(尤指影響力),是否會令「台灣人」戒慎恐懼?
1)平常口中喜歡標榜「民主」的人,等事到臨身....「民主」是何物好像跟她一點關係也沒..
2)「中國人」向來喜歡他們說了就算(數),或是他們說的才算(數)的習性..
3)「中國人」的「耍嘴皮子 + 硬拗」(耍鬼扯) 技倆一流...
4)即使過去的確擁有「中國人」的身份,但在一個從此願意在「台灣」生根的心態下,殊不知,「台灣人」才是現在唯一的身份所在。(承認現在唯一的「台灣人」身份,並不是要否定過去是曾經擁有「中國人」的身份)...
5)「中國人」在「國家意識」上,其實只能接受一個願意承認「中國人」就是唯一身份的人。換言之,對一個具有「中國人」的血統,但卻又要強調自己也是「台灣人」的人而言,在「中國人」的眼中(標準),並不一定會將他視為是個「(純種)中國人」。這說明...連戰過去為何要在公開場合強調他是個「Pure Chinese」原因。何況他們(尤指國民黨人)口中的「(我也是)台灣人」身份,如站在「中國人」(指共產黨領導)前面...又會像雲煙般立即消失無蹤。
6)一套「中國人」的鬼扯邏輯,長期普遍存在於台灣社會的現實狀況(尤指影響力),是否會令「台灣人」戒慎恐懼?
Posted by Apin
at May 29,2008 15:15
中國新娘是無辜的 我希望她們能早點在內心也歸化成台灣人
Posted by 不染
at May 30,2008 00:31
我想, 那位中國新娘只要跟銀行行員說 我"主觀"認為我先生已經死了!
我想 他忘記說主觀了!
只要他說"主觀" 他連火化證明都不用拿出來,他馬上可以拿走2百萬!
這可是馬先生跟李小姐告訴我們的喔!
我想 他忘記說主觀了!
只要他說"主觀" 他連火化證明都不用拿出來,他馬上可以拿走2百萬!
這可是馬先生跟李小姐告訴我們的喔!
Posted by 深綠
at May 30,2008 14:43
這篇我引用到我部落格.感恩
Posted by 咖啡華
at May 31,2008 07:41
用最簡單的問題回答這個題目
請問:陳由豪王又曾等人可不可以說他出入境皆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簽證(護照)而台灣(中華民國)護照已經很久沒有使用所以自動失效,所以台灣司法不能追訴我
(據說)綠卡牽涉到許多法律及權利(力)義務,我不相信可以用主觀認定和感覺來決定是否失效!
以汽機車為例,即使爛到不能用而且你很久沒使用,只要你沒去監理所辦理報廢程序,你就仍會一直收到各種燃料費啊lilicoco的東西,而且依法得繳納。因為法律上那車子仍未"火化"、"死亡"
各位看倌,我有說錯的歡迎指正(到我blog秘密留言啦~公開場合給點面子~我會贈送41秒的握手時間!!
請問:陳由豪王又曾等人可不可以說他出入境皆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簽證(護照)而台灣(中華民國)護照已經很久沒有使用所以自動失效,所以台灣司法不能追訴我
(據說)綠卡牽涉到許多法律及權利(力)義務,我不相信可以用主觀認定和感覺來決定是否失效!
以汽機車為例,即使爛到不能用而且你很久沒使用,只要你沒去監理所辦理報廢程序,你就仍會一直收到各種燃料費啊lilicoco的東西,而且依法得繳納。因為法律上那車子仍未"火化"、"死亡"
各位看倌,我有說錯的歡迎指正(到我blog秘密留言啦~公開場合給點面子~我會贈送41秒的握手時間!!
Posted by 超齡の民歌手
at June 12,2008 1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