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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馬英九特別費案判決書全文</title>
<link>http://blog.roodo.com/lifeshot/archives/3933171.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馬英九特別費案 判決書全文 （by 蔡守訓、吳定亞及徐千惠←請大家特別記住這三個名字。）

◎馬英九特別費案 判決書全文檔案下載◎
◎台灣社等八個社團－聯合聲明 －◎


相關影音
馬英九說謊被抓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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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guage>zh-tw</langu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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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All Rights Reserved</copyr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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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回應：馬英九特別費案判決書全文</title>
	<description><![CDATA[您是否厭倦日以繼夜加班為別人賺錢?
您是否想創業但沒有足夠的經驗與資金?
您是否想要更多的時間給自己及所愛的人?
您是否也想加入網路熱錢的商機卻沒有方法?
成功一定要努力
努力卻不一定成功
成功=努力+正確的方向
現在正是時候
這是一個改變了許多人一生的契機
全新商機引爆全球
您可以不參與 但不能不知道 的機會

(想要知道秘密嗎??)
請看中文影音事業說明 <a href='http://www.uwork.ws' rel='nofollow'>http://www.uwork.ws</a>  事業部落格http://umork.blogspot.com

PS:謝謝您的閱讀。如果您不感興趣，很抱歉打擾您!!請將此文刪除，祝版主事事如意。 ^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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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roodo.com/lifeshot/archives/3933171.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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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tsmajimaji@yahoo.com.tw(Alinn)</author>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Thu, 26 Jun 2008 15:38:44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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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title>回應：馬英九特別費案判決書全文</title>
	<description><![CDATA[0824卜算子 兩首
王莽賺清名，
司馬圖鐘鼎。
鷹犬猖狂百鬼行，
百姓何時醒。

罪不上公卿，
草芥常山頸。
無奈酸儒解五刑，
邪痞貪贓逞。

衙吏爪牙凌，
屈辱誰人挺 ?
莫道無須備禮儀，
民意即天聽。

積怨氣難平，
憾恨飄蓬命，
任重毋託豎子驢，
戮力維新政。

<a href='http://www.ettoday.com/2007/08/17/301-2143066.htm' rel='nofollow'>http://www.ettoday.com/2007/08/17/301-2143066.htm</a>
嗆馬男子嘴巴被摀住，還沒接近馬英九就遭架離, 
文天祥正氣歌
為張睢陽齒，為顏常山舌。

《孔子家語˙五刑解》
<a href='http://www.ettoday.com/2006/07/21/162-1968615.htm' rel='nofollow'>http://www.ettoday.com/2006/07/21/162-1968615.htm</a>
「刑不上於大夫，禮不下於庶人」
酥餅:馬英九當選將是台灣的大災難
<a href='http://blog.roodo.com/subing/archives/3375825.html#comment-14311289' rel='nofollow'>http://blog.roodo.com/subing/archives/3375825.html#comment-14311289</a>
警總復活?
<a href='http://blog.roodo.com/fairy220/archives/3951597.html' rel='nofollow'>http://blog.roodo.com/fairy220/archives/3951597.html</a>
<a href='http://city.udn.com/v1/blog/article/article.jsp?uid=akuanblog&f_ART_ID=1094494' rel='nofollow'>http://city.udn.com/v1/blog/article/article.jsp?uid=akuanblog&f_ART_ID=1094494</a>]]>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roodo.com/lifeshot/archives/3933171.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lifeshot/archives/3933171.html#comment-14311387</guid>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Sun, 26 Aug 2007 11:16:58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回應：馬英九特別費案判決書全文</title>
	<description><![CDATA[北檢休上書?邦民能信服?
不才民唾棄,多弊故人疏.
廉頗未年老,蕭曹逼退除?
永懷愁不寐,人善被馬欺?

《江城子》
十年內外兩茫茫！復說謊，自狂妄。迷惑東瀛，無恥話夜郎。縱使相逢應打量，賣國虜，笑顏狼。　
夜來幽夢忽還鄉，共青裝，襯新妝，特首無虞，落袋萬千鋃。料得明年羈法網，庶民樂，馬僮慌。

PS "迷惑" 日語有"惹麻煩"的意思.
<a href='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aug/4/today-p5.htm' rel='nofollow'><a href='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aug/4/today-p5.htm' rel='nofollow'>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aug/4/today-p5.htm</a></a>
日媒︰日2閣員 否認中時挺馬報導
安倍未見馬 僅電話會談
麻生外相 表示沒批扁

白目醫不盡
藍黨競下流
法官腦殘日
莫近律師樓

醉花陰
梟叫狼嚎奪領袖，朋黨尊金座。轉眼又盂蘭，智障愚民，扁鵲難施救。東窗事發朱顏厚，詭辯難遮醜。莫道不邪門，簾捲西風，鬼嘯人寥落。 

==============================
盟友網大 安安.
電腦 網誌 很多不太懂 等我有空整理一個集中站出來
願和大家分享


顏聖冠批馬英九市政爛
<a href='http://city.udn.com/v1/blog/article/article.jsp?uid=akuanblog&f_ART_ID=1149721' rel='nofollow'><a href='http://city.udn.com/v1/blog/article/article.jsp?uid=akuanblog&f_ART_ID=1149721' rel='nofollow'>http://city.udn.com/v1/blog/article/article.jsp?uid=akuanblog&f_ART_ID=1149721</a></a>]]>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roodo.com/lifeshot/archives/3933171.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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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Sun, 26 Aug 2007 11:08:33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回應：馬英九特別費案判決書全文</title>
	<description><![CDATA[>>台灣人現在是怎麼了, 一定要不講理不講邏輯, 只是會硬拗就贏嗎???
說得是哪一部份啊？]]>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roodo.com/lifeshot/archives/3933171.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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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Fri, 24 Aug 2007 03:04:19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回應：馬英九特別費案判決書全文</title>
	<description><![CDATA[>耍些文字小把戲，連網名也是。
>須「因公支用」之款項﹐亦非當然屬於「公款」→亦當然是屬於「公款」！
>我認同台灣是中華民國的一部分當然也是獨立的國家？→不囉唆！→台灣為一個主權獨立國家。

台灣人現在是怎麼了, 一定要不講理不講邏輯, 只是會硬拗就贏嗎???]]>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roodo.com/lifeshot/archives/3933171.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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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Fri, 24 Aug 2007 02:01:49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回應：馬英九特別費案判決書全文</title>
	<description><![CDATA[小女生床頭的布玩偶---看似好看卻毫無用處且無靈魂!!]]>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roodo.com/lifeshot/archives/3933171.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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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danqansiong@yahoo.com.tw　(jason chen)</author>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Mon, 20 Aug 2007 12:48:40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回應：馬英九特別費案判決書全文</title>
	<description><![CDATA[回jason兄弟的疑好哉問？

所以，咱才說...中國人之由於喜歡沉澱在一套<b>『中國』式「鬼扯邏輯」～「xx有理」的矛盾思維與行為運作模式</b>之下。

所以，即使像「六四天安門事件」的確是「死了很多人」，但就像「鬼扯邏輯」中所詮釋的「xx(說謊)有理」道理一般，而這會讓中國國務院發言人袁木和中國國防部長遲浩田敢苟膽地對外宣稱「六四天安門事件」根本「沒死一個人」。因為一套『中國』式「鬼扯邏輯」就是讓他們敢「明目張膽」地以「謊話」來「自欺欺人」(欺騙他們自己以及欺騙包括中國人民在內的全世界人類)的原因。

而如欲進一步詮釋這一套<b>『中國』式「鬼扯邏輯」</b>～就必須知道超級<a href=http://www.whucker.net/>華客</a>..<a href=http://www.ofwind.com/fashion/forfashion/leeao/photo/other3-2.jpg>露Ｘ大師</a>～李敖，2005/09/23在北京清華大學演講時，所強調的這句『中國』式「鬼扯邏輯」經典名言.. 所謂....
 
<b>(李敖原文)「我不以為它是假的，只要我們認為它是真的，就是真的」</b>..(<a href=http://mag.udn.com/mag/news/storypage.jsp?f_ART_ID=19347>註</a>)
 

換言之，當中國「鬼扯信徒」心中都充滿著..「我不以為"六四天安門事件沒死一個人"是假的，只要我們認為它是真的，就是真的」...難怪乎...中國國務院發言人袁木和中國國防部長遲浩田敢苟膽地對外宣稱「六四天安門事件」根本「沒死一個人」。]]>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roodo.com/lifeshot/archives/3933171.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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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Sun, 19 Aug 2007 20:17:00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回應：馬英九特別費案判決書全文</title>
	<description><![CDATA[我舉幾例,諸位看官你們評評理,是否必要去中國化?
1:中國歷代皇帝及其集團大部分都推行儒家伍倫思想,令人民遵守,但違背伍倫亂倫就是皇帝及其集團,還用一大堆歪理去合理化.
2:中國的"民為貴 君為輕"及"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何時實行過?
3:國民黨在台灣對台灣人執行專制獨裁屠殺罪行,自己不誠心懺悔,還怪罪別人不給於原諒!!!
4:馬的特別費說辭前後不一,一市之長連這都分不清還假裝其為實質補貼,被發現8年的敗行才作鸚鵡學語啦!!說謊+無智!!!!]]>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roodo.com/lifeshot/archives/3933171.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lifeshot/archives/3933171.html#comment-14260029</guid>
	<author>danqansiong@yahoo.com.tw(jason chen)</author>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Sun, 19 Aug 2007 18:56:18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回應：馬英九特別費案判決書全文</title>
	<description><![CDATA[關於台灣國家定位之討論，我今天新開了一個專欄，專門收集這方面的文章。有興趣閱讀的人可以到<a href="http://blog.roodo.com/lifeshot/archives/cat_415893.html">新欄</a>看一看。


文章會陸續加入，而且為方便起見，會放在右欄（目前在右欄最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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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roodo.com/lifeshot/archives/3933171.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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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Sat, 18 Aug 2007 09:18:37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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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title>回應：馬英九特別費案判決書全文</title>
	<description><![CDATA[要不是有國民黨之類的屁話,一直讓藍丁丁們津津樂道....傳頌不已.

一個抗日剿匪被打到滿頭包,一路逃竄的政權,
最後該軍隊的功能只剩下欺負老百姓(平民沒有槍桿子在手,殺起來當然順手).這種痞子政權說要保護台灣,只能當作是笑話來講.

歷史的現實告訴我們;
1.國民黨不知檢討為什麼搞丟大陸.
2.保衛台灣還是台灣海峽比較有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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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roodo.com/lifeshot/archives/3933171.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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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Sat, 18 Aug 2007 06:34:45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回應：馬英九特別費案判決書全文</title>
	<description><![CDATA[中華民國與日本國間的和平條約
第一○條  就本約而言，中華民國國民應認為包括依照中華民國在臺灣及澎湖所已施行或將來可能施行之法律規章而具有中國國籍之一切臺灣及澎湖居民及前屬臺灣及澎湖之居民及其後裔；中華民國法人應認為包括依照中華民國在臺灣及澎湖所已施行或將來可能施行之法律規章所登記之一切法人。
.
不要笑死人好不好，這條也敢拿出來反辯！果然是JJ人才最喜歡丁丁蛋頭學者。
.
前面已經說過，『台灣是拿「中華民國憲法」來運作』！合約訂定之後，中華民國單純為流亡政權，沒有國家主權→前屬臺灣及澎湖之居民及其後裔被牽累，又已經喪失日本國籍，將因此成為無國籍的國民。這是怎樣？從此不能出國鎖在家裡嗎？
也就是說，只好以中華民國的住址門牌號碼作為戶籍地址，外出工作和對外聯繫往來。有戶籍地址，不代表擁有土地建物所有權！你沒外出離家租房子過嗎？怎麼啦？你用房東房子或者是學校宿舍住址，作為對外聯絡用，就表示你擁有那個房子和學校的所有權？哈哈哈～～笑破人家的大牙！
.
去中國化？切！叫台灣化！是「去中國化」又怎樣？誰要跟你一樣「中國」沒品又沒歷史的。1911年才出現說的自己有多幾千年悠久一樣，怎麼啦？你忘記中華民國（舊中國）的國慶幾年是不是→96年！你不知道中華人民共和國（新中國）的國慶幾年→58年！中國現在連中華民國的部分都不承認耶，已經被徹底「去中華民國化」了。去跟中國抗議吧！
.
去！]]>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roodo.com/lifeshot/archives/3933171.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lifeshot/archives/3933171.html#comment-14248749</guid>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Sat, 18 Aug 2007 02:46:20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回應：馬英九特別費案判決書全文</title>
	<description><![CDATA[>須「因公支用」之款項﹐亦非當然屬於「公款」

判決書寫的一遢糊塗，寫那個什麼鳥句子啊？！
拜託喔，要寫也要寫好一點：因公支用而實質補貼之款項，當然屬於公款。]]>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roodo.com/lifeshot/archives/3933171.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lifeshot/archives/3933171.html#comment-14247939</guid>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Sat, 18 Aug 2007 00:27:01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回應：馬英九特別費案判決書全文</title>
	<description><![CDATA[>沒有中華民國就沒有今天的台灣~
>沒有金門中華民國國軍~死守~
>台灣早成中共的一省~
>就是那些你看不起的中國人在為中華民國死守

真是亂七八糟的推論...
正確來說，
沒有中華民國，台灣的今天會更好～
沒有台灣，中華民國早就死光光～
就是你看不起的台灣人，提供流亡中華民國政府一個安歇的地方，但好心卻被反咬一口，台灣人自此被思想箝制，自此失去發聲的權利。]]>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roodo.com/lifeshot/archives/3933171.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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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Sat, 18 Aug 2007 00:21:31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回應：馬英九特別費案判決書全文</title>
	<description><![CDATA[>中華民國是戰勝國~
>日本就是要歸還台灣~

不要說笑話了，好嗎？
二次大戰勝利的是同盟國，若是依你的定義戰勝國就要拿戰敗國撤走的土地，那麼，台灣目前應該是"蘇聯、美國、英國、中國、法國等國"共同掌管的土地，而不是只有給"中華民國"。]]>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roodo.com/lifeshot/archives/3933171.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lifeshot/archives/3933171.html#comment-14247725</guid>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Sat, 18 Aug 2007 00:03:06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回應：馬英九特別費案判決書全文</title>
	<description><![CDATA[<a href='http://www.japanresearch.org.tw/scholar-40.asp' rel='nofollow'>http://www.japanresearch.org.tw/scholar-40.asp</a>

你引用的中日和約條文~別只看放棄那一條~第10條可以好好看看
看看底下網址的說明吧~
<a href='http://www.phys.sinica.edu.tw/~tsongtt/c-writing-Lin-2.htm' rel='nofollow'>http://www.phys.sinica.edu.tw/~tsongtt/c-writing-Lin-2.htm</a>

上面兩個網址自己看看吧~
台灣主權絕不是未定論~

我們本來就是中華民國的國民為什麼不繼續中華民國的「魂」
中華民國是追求「民主、自由、平等」的國家~這才是我們的魂
我們的目的是那個國名嗎？
改國名運動~國家會變得更民主更自由更平等？
不要笑死人好不好~
正名只是政治人物玩弄民粹的把戲~
這些人為了自己的政治利益~
連去中國化的行為都極端出現~
好好想想吧~我不再上此blog留言了~千萬別再本末倒置了
被政治人物利用了都不知~]]>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roodo.com/lifeshot/archives/3933171.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lifeshot/archives/3933171.html#comment-14246635</guid>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Fri, 17 Aug 2007 21:39:07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回應：馬英九特別費案判決書全文</title>
	<description><![CDATA[＊1951年，日本聲明“放棄”對臺灣及澎湖群島領土主權之聲明、要求和主權利。
＊1952年，蔣介石中（華民）國政府重申與追認：１９５１年日本“已放棄”臺灣、澎湖群島的權利、名義與要求。
.
→日本已經放棄台澎主權已經有半年了，哪來台澎主權移交歸回給蔣介石的中（華民）國政府？]]>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roodo.com/lifeshot/archives/3933171.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lifeshot/archives/3933171.html#comment-14243421</guid>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Fri, 17 Aug 2007 13:46:40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回應：馬英九特別費案判決書全文</title>
	<description><![CDATA[1950年10月7日聯合國第五屆大會將美國提出的“福爾摩莎問題”列 入大會議程。

１９５０年，美英兩國開始草擬“與日本的和平條 約”。 
　　蔣介石中國政府亦主張臺灣與澎湖群島，日本不要指定認撥“過戶 ”給中國，僅需作表示“放棄”之懸空割讓。 
　　這是為了確保蔣介石政權他所流亡與託管的臺灣和澎湖群島，不會落入當時已佔領統***治中國的中國GCD政府之手。

蔣介石在後來對和約的訂定有明確的指示： 
和約的訂定只要確保我方在臺灣的利益，千萬不要提起臺灣地位歸屬的 問題。
　

1951年9月8日, 美國與日本暨多國參加簽訂 “與日本的和平條約”。 
　　此和約是“美國對日本的釋放令”，此約一生效日本即可恢復主權國家地位。 
　　因此，日本最需要的是與美國訂立和約，不是其他國家。 
　　與其他國家之間恢復和平關係的和約，自可從緩，且意義居次。 

　　條約第２條中，日本聲明“放棄”對臺灣及澎湖群島領土主權之聲明、要求和主權利。 
　　臺灣及澎湖群島之名義便因此交由和約對方暫時共管。 

　　但條約第２３條，列明“美國是主要佔領國”。 
1952年4月28日，蔣介石中國政府與日本簽訂“中華民國與日本之間的和平條約”。 
　　條約第２條，重申與追認１９５１年９月８日美國和多國及日本的 “與日本的和平條約”第２條中，日本“已放棄”臺灣、澎湖群島的權利、名義與要求。]]>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roodo.com/lifeshot/archives/3933171.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lifeshot/archives/3933171.html#comment-14243381</gu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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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17 Aug 2007 13:38:56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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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title>回應：馬英九特別費案判決書全文</title>
	<description><![CDATA[>>你承認自己是「漢人」了呀~終於認清自己了呀~
哪裡啊？在哪裡我有承認是漢人？用漢字就是漢人？這位「中華民國的一部份」同學，你有用「ok」耶，看清楚沒？這是英文！英文！所以你是英國人囉？「終於認清自己了呀」→是個JJ人才。
.
>>漢文=中國字=中文(文字)=簡體=繁體~
狗＝貓＝長毛貓＝短毛貓。然後狗要正名為貓？嗯～～中國槍桿子確實有這種本事，把「DOG」也就是狗，改稱為貓，即使「DOG」一直沒變。
說「CHINESE」外國人確實不會搞混！就跟「ENGLISH」一樣。除非有英語系國家跟中國一樣也來這一套，比如說美國把英語改成稱是「AMERICANESS」，然後說「ENGLISH」＝「AMERICANESS」。
.
其他什麼，漢文化＝中國文化＝中華文化＝大大中華文化，都是相同的一套奇怪道理。
再比方說，蒙古又分外蒙古和內蒙古。外蒙是個獨立國家，內蒙是中國的一部份。說漢滿蒙回藏都是華人，到想請問一下，外蒙古的蒙古人也是華人（CHINESE）嗎？
.
最後，這是「非原住民台灣人的基因結構」研究：八十五％的台灣人是帶有台灣原住民的血緣，所以是平埔公、平埔嬤、唐山公、唐山嬤，還有高山公、高山嬤及少數外國基因一起建構了非原住民台灣人的基因。（作者為馬偕醫院醫師林媽利）
<a href='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aug/11/today-o1.htm' rel='nofollow'>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aug/11/today-o1.ht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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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roodo.com/lifeshot/archives/3933171.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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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Fri, 17 Aug 2007 13:33:59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回應：馬英九特別費案判決書全文</title>
	<description><![CDATA[台灣被中華民國接管？
台灣主權未定論我在好久好久以前也瘋迷了一陣子~
還和大陸人士互嗆~
但真的未定嗎？
不要笑死人了`
中華民國是戰勝國~
日本就是要歸還台灣~
韓國和台灣能比？
韓國有割讓給日本？
韓國本來就不屬於美國的一部份~
美國當然是「接管」
台灣不是「接管」是「回歸」~
台灣本來就是中華民國的一部份
再說一次`
中華民國是戰勝國~
我們要求歸還台灣~
而日本軍在戰後也撤走台灣~
撤走兩字你不會不懂吧~
台灣自然是屬於中華民國的一部份~
主權未定論真的是史上最大笑話~
沒有中華民國就沒有今天的台灣~
沒有金門中華民國國軍~死守~
台灣早成中共的一省~
就是那些你看不起的中國人在為中華民國死守
如果中華民國在中國大陸就被打掛~
日本還是一樣會歸還台灣給中國
此中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而非中華民國~
日本人有和中共簽訂說台灣要歸還中共~
如果你否認日本已先把台灣歸還給中華民國
而是未定論的話~
那今天中共的說詞就很合理了~
未定？no~是歸還給了中華人民共和國~
了解了吧~未定論在附和中共的說詞~搞清楚~
是誰在賣台~已經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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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Fri, 17 Aug 2007 11:35:56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回應：馬英九特別費案判決書全文</title>
	<description><![CDATA[漢文=中國字=中文(文字)=簡體=繁體~
補充：簡體和繁體都是屬於中華文化的一部份都是中國字~
這裡簡體和繁體的等號是如下~
漢文=中國字=中文(文字=繁體~
漢文=中國字=中文(文字)=簡體~
不管怎麼說~中文就是中華文化的一部份`
不要和我說去中國化~是去中國國名~
一堆中華改成台灣~最好是去中國國名啦~
不要再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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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Fri, 17 Aug 2007 11:08:03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回應：馬英九特別費案判決書全文</title>
	<description><![CDATA[你承認自己是「漢人」了呀~終於認清自己了呀~
有本事就自己發明中國字，不要剽竊「正體漢字」據為台灣所有啊，還不是厚著臉皮繼續用「正體漢字」！還要去什麼中國化~
你去問全世界你現在所用的是什麼文？
漢文=中國字=中文(文字)=簡體=繁體~ >你可以去問看看呀~
漢文是否是中國文化一部份~你可以去問全世界各國呀~
不然你去問中文系的也ok~拜託~你不要再搞笑了~
中國文化的中國非中國國名~
我現在可以理解為啥你可以混世到如此地步了
不叫中國文化也行~叫中華文化~ok了吧~漢人]]>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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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Fri, 17 Aug 2007 11:01:47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回應：馬英九特別費案判決書全文</title>
	<description><![CDATA[現在台灣的政府是拿「中華民國憲法」來運作，雖然經過修改，但是原本的「中華民國憲法」不是在台灣制訂的，包含國名,國旗,國語，和領土等條文在制訂時，台灣是屬於日本的殖民領土。也就是說，中華民國憲法在制訂時，台灣根本沒有包含在條文之內！
.
日本在二次大戰戰敗後，從韓國和台灣撤離。韓國被美國接管，而台灣被中華民國接管。之後，兩國成為獨立國家的命運卻大不相同！美國並沒有將「美國憲法」施行於韓國，而是讓韓國自己制訂「韓國憲法」。而同為接管國的中華民國，卻將「中華民國憲法」施行於台灣＝這個非屬於「中華民國憲法」條文管轄下的領土。結果時至今日，這個「違憲」問題依舊存在，還沒解決！
.
台灣現在正在解決這個問題，為成為正常國家努力。
.
相關歷史文獻統整：
<a href='http://blog.roodo.com/formosa2008/archives/3276235.html' rel='nofollow'>http://blog.roodo.com/formosa2008/archives/3276235.htm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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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Fri, 17 Aug 2007 10:11:43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回應：馬英九特別費案判決書全文</title>
	<description><![CDATA[辛亥革命之後，中華民國成立（1911年），「中國」這一稱謂首次具有了法律上的意義，是為中華民國的簡稱。在實際的語言操作中，「中國」一詞依然具有地域、文化和政治的多重意味。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自197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席位以來，在國際上的主流認知中，「中國」逐漸等同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儘管中華民國政府繼續存在並有效管轄臺灣島、澎湖和福建的金門、連江等地區，其中連江縣又稱為馬祖地區。（引自維基相關網頁）
.
＊首次具有了法律上的意義，是為中華民國的簡稱。
也就是，不可能1911年之前訂法律條約時，會有「中國」的稱謂。
.
如果你的定義是：語言操作的地域、文化和政治的多重意味。而非意指政權實體。你最好還是用「CHINA」來思考，古往今來，無論那個朝代都不會矛盾，也不會發生問題。
.
台灣在1911年屬於日本統治，「中國」的革命出生與台灣完全無關！CHINA與台灣最有關係的是「大清帝國」，無論是在宗教廟宇建築，民俗節日，或者是典章，民俗藝術等，台灣保有清帝國文化，近200年。
但是清帝國文化，已經被中國國民黨和中國共產黨，幾乎給「中國化」摧毀殆盡！最明顯的就是「中文簡體字」。台灣一直都是用「正體漢字」，與中國國民黨無關！
.
中國字？看清楚，是「正體漢字」！
.
既不是歪体中囯简字，也不是繁體中國字!滿清即使是所謂的北方關外蠻族，也不會將漢字拆改據為自己的[清國字]，頂多稱自己已有的文字為滿文，仍然稱前國朝的文字為漢字。後來中國國民黨一取代清國，就把漢字改稱為中國字，將北京話稱為中國話。中國共產黨一取代中國國民黨，又把中國字拆改為简体中囯字，原先的中國字成為[繁體中國字]。最原先的漢字變成是沒三小錄用，反而須要正名?反了，反了!
.
有本事就自己發明中國字，不要剽竊「正體漢字」據為中國有啊，還不是厚著臉皮繼續用「正體漢字」！還要人家不能用？哈？
.
請教育部盡快回復正體漢字的稱謂，以正視聽。另外中藥，也需改為漢藥，最好中文系也需改為漢文系或者漢學系!省的老是要浪費時間在回應歪体中囯说法!
---------------
對了！既然「因公支出」亦非當然屬於「公款」，那就改成「因『私』支出」比較不會引起誤會。]]>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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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Fri, 17 Aug 2007 10:01:34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回應：馬英九特別費案判決書全文</title>
	<description><![CDATA[ESIR
台灣是中華民國的一部份~這絕對沒錯~
中華民國包括金門、馬祖、台灣、澎湖~等
中華民國包含中華文化~
如果你不認同中華民國~
你從今天開始改用英文發言吧~
不屑中國人~那為何要用「中國文字」？信中國的「神」？
你也不要過年好了~你過的是「中國年」~
你也不要算命好了~算命用的大部份都是中國易經~八卦~
人要飲水思源~不要因為中國大陸是共產黨就連中國文化都要拋棄
~如果你要討厭國民黨~我覺得OK~
但中華民國憲法很清楚民主、自由、平等~中華民國是邪惡的嗎？
中華民國的歷史你我都知道~
你可以討厭國民黨~但中華民國請不要討厭
民X黨人士讓我的感覺是走偏了~急著想要拋棄過去~
以為拋棄過去~自己就可以重新開始~
過去不只是過去~歷史是要讓我們反思而不是一刀兩斷~什麼事都沒有~民X黨執政七年~經濟有比較好？沒有貪污？一樣存在~
而且讓人極度討厭的~岐視觀~在台灣越來越嚴重~
岐視中國人之類的言論~在我看來就是無知而已~
對問題無法解決~只會在那裡幸災樂禍~
如果國人變成那樣~那這個國家已經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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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Fri, 17 Aug 2007 09:14:19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回應：馬英九特別費案判決書全文</title>
	<description><![CDATA[因公支用」之款項﹐亦非當然屬於「公款」判決書請看清楚
是「亦非」不是「亦」~不要那麼丟臉好不好~連這個也可以斷章取義~真是混世呀~
告訴你好了~
再10000審馬英九都是無罪~就憑一個混世質詢~把因公支用和公款畫上等號~全台灣也就只有民進黨會這樣做~最近連檢改會也淪陷了
馬英九捐款遠遠超過用領據核消的特別費~貪啥？
陳水扁的特別費一個月有471萬~檢查官有查嗎？笑死~
注意喔~檢查官只查陳水扁用假發票核消的那一部份喔~
另一半不用發票核消的~查了沒？~差別待遇已很清楚了~

建議BLOG的主人~判決書辯護律師和法官的言論看清楚一點~
不要再鬧笑話了~馬英九真的就算再10000審也是無罪的~
這是從嚴格的資料搜集和邏輯分析~
不是你從一個無法和「公款」畫上等號的質詢晝面來混世~可以比的~
「公務支出」和「公益」不能用私款嗎？我只問你這一句~
如果沒有必然的等號連結法官要怎樣定罪？定罪才真是笑死人~
回頭是岸~回頭是岸~
................................
（二）公訴人又以被告於89年11月9日﹑92年11月10日在?北市議會接受前市議員王世堅質詢之應答推論﹐被告對於特別費﹐需因公支用﹐其報支手續﹐以檢具原始憑證列報為原則﹐倘有一部份費用確實無法取得憑證﹐得依正副首長領據列報﹐但此項領據列報數額﹐最高以特別費半數為限﹐其至少在本次質詢過程中應有所悉﹐並非如其事後所辯毫不知情﹑甚至誤認為私款雲雲﹔以及被告對於特別費預算編列的科目與使用?圍與方式知之甚詳﹔且被告於此次質詢中﹐對於其「主觀認知」的加班費與特別費之科目及使用方式不同﹐當場提出反駁﹐更能佐證其辯稱私款之不實雲雲。然被告前者之質詢中應答﹐至多僅能得知被告對特別費為因公支用﹐且被告對領據核銷之因公支用項目非全然知悉﹐未能得出被告知曉為公款﹐而後者之質詢也無法推出被告將領據領取之特別費半數視為公款。何況何謂「公款」﹐遍觀全卷及起訴書所載﹐均未見公訴人有明確定義﹐本院詳參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僅規定「詐取財物」﹐無如同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之「公款」用語﹔甚至須「因公支用」之款項﹐亦非當然屬於「公款」﹐說u因公支用」一旦如特別費領據核銷之半數﹑村裡長事務補助費或地方民意代表之郵電文具費般﹐已經授權領用人自行判斷﹐自與「公款」與否無涉。(chinesenewsn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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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Fri, 17 Aug 2007 08:46:57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回應：馬英九特別費案判決書全文</title>
	<description><![CDATA[ESIR，

你的眼力真好，謝謝抓出自以為聰明的滑頭留言。]]>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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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Fri, 17 Aug 2007 00:52:53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回應：馬英九特別費案判決書全文</title>
	<description><![CDATA[APIN，

影片本來就有螢幕，不是只有連結喲！]]>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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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17 Aug 2007 00:51:13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回應：馬英九特別費案判決書全文</title>
	<description><![CDATA[耍些文字小把戲，連網名也是。
須「因公支用」之款項﹐亦非當然屬於「公款」→亦當然是屬於「公款」！
我認同台灣是中華民國的一部分當然也是獨立的國家？→不囉唆！→台灣為一個主權獨立國家。]]>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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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Fri, 17 Aug 2007 00:44:22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回應：馬英九特別費案判決書全文</title>
	<description><![CDATA[須「因公支用」之款項﹐亦非當然屬於「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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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Thu, 16 Aug 2007 23:16:04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回應：馬英九特別費案判決書全文</title>
	<description><![CDATA[如何將馬英九說謊被抓包!!!的影音銀幕直接顯現出來？而不是只能使用超連結方式....]]>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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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Thu, 16 Aug 2007 03:55:33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回應：馬英九特別費案判決書全文</title>
	<description><![CDATA[這一次竟然沒有[不同意見書]?
比高雄選舉判決還離奇]]>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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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Wed, 15 Aug 2007 15:38:07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回應：馬英九特別費案判決書全文</title>
	<description><![CDATA[馬英九的無能傑作

1.多此一舉耗資千萬設置羅斯福路公車專用道反造成交通堵塞，已有新店捷運完全貫通，何必消化預算?鼓勵大眾使用運輸工具，又未降低票價，民眾當然選擇汽機車代步，更使得交通行進秩序大亂。
2.台北車站前、忠孝西路公車專用道完工逾半年，馬市長任內不但不開通、不拆，也不道歉，平白佔用兩車道(現在還在，歡迎隨時參觀浪費公帑的傑作)。
3.北市人行道殘破不堪至極，有的還是黃大洲時代紅磚道，8年已逝，馬英九做了什麼翻修動作?
4.北投、中山、中正運動中心號稱5星級健身房，卻因設備嚴重不足而浪得虛名。
5.建成圓環耗''上億元''打造仍失敗；龍山、西門、濱江、士林等傳統市場改建不但全失敗，也不道歉，浪費公帑''數十億''，實為貪腐極致。
6.捷運[松山、南港、信義、新莊、內湖]，8年完成0條，真不知要再多給馬先生幾次機會才夠?＊＊
7.捷運局連續出包發生小爆炸、消防用毒氣外洩、夾傷旅客頭皮、淹大水，也不見撤換捷運局長，試問這不是包庇親信是什麼?
8.馬市長在剩不到三個月的任期下，竟積極申辦耗費近三百億的「2010年國際花卉博覽會」，堪稱一絕。＊
9.位於台北市林森北路與南京東路口的十四號公園（林森公園），公園中央有座地上二層、地下三層的服務中心，完工四年(台北市長馬英九主政期間)，卻遲未啟用浪費兩千七百萬，成為北市的「蚊子館」。
10.2006年底(馬英九市長主政下)才完工啟用的台北市立圖書館石牌分館，開放不到一個月，就有民眾檢舉施工品質不良，尤其在兒童閱覽區更是危機重重。經專家現場勘查，還發現這棟建築物根本沒有使用執照。
11.羅斯福路公車專用道的候車亭，2006年才做好，不到一年又做新的，市議員陳玉梅痛批，指馬市府根本是浪費錢，局處橫向聯繫大有問題。
12.於台北市長馬英九任內、號稱全國首創的「台北市指紋辨識系統」，啟用五年多共取得約七十五萬名市民的指紋建檔，但耗資一億一千多萬元的設備，如今卻因合約問題停擺。
13.馬英九擔任市長期間先後已拆除[中山橋古蹟]、[太古巢遺址古蹟]、[臨濟寺神道、排樓、石碑]、[百年蘭州派出所]，可稱古蹟殺手。＊＊
14.木柵貓空纜車完工後，狀況連連，車廂悶熱無空調。
15.任內招標的小巨蛋發生弊案，官員與廠商東森已遭起訴。
16.公路柏油偷工減料，台北新工處官員涉及官商勾結被訴。
17.SARS期間，和平醫院爆發院內感染，造成多人死亡。另有市民邱小妹因是醫院拒收診療，成為人球，命喪其他縣市。
18.921大地震東星大樓倒塌，馬英九任內至今卸任後仍未重建完工，台北市政府繼續上訴，拒不賠償災民損害。]]>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roodo.com/lifeshot/archives/3933171.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lifeshot/archives/3933171.html#comment-14227667</guid>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Wed, 15 Aug 2007 14:41:24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回應：馬英九特別費案判決書全文</title>
	<description><![CDATA[昨天我就看到快吐，這樣離譜的東西哪像法官寫的？根本是馬英九辯護律師寫的，這種程度的法官……

如果錢到他的帳戶就是他的，那後面提捐款就沒有任何意義，如果後面捐款是為了證明馬英九是因公花用，那表示錢怎麼用有重要性，不因進私人帳戶就不用管。

你他媽的白痴法官還說什麼議會答詢不予採信，我在這邊說你是智能不足，你也不能怪我公然侮辱囉！被你的愚行誘導的嘛！反正不是在法院講的就不算數，何況我這只是一時氣話脫口而出，其實沒又犯意啦！

幹！以後開車撞死人也可以說我不是故意的，沒有犯意。]]>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roodo.com/lifeshot/archives/3933171.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lifeshot/archives/3933171.html#comment-14225787</guid>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Wed, 15 Aug 2007 10:25:47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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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n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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