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28,2007
高雄地院的陳菊判決書
有興趣的朋友請下載閱讀:「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陳菊案判決全文」(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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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有空看看,感謝妙子!
Posted by 小王子
at June 28,2007 00:32
小王子,你動作可真快呢!
以下連結是給我自己做記錄的,與本欄無關...
酥餅:楊儒門不是良心犯,是恐怖份子
盧太城:關刀客vs.炸彈客
一位風光出獄,一位即將黯淡入監;白米炸彈客凸顯農民的困境,關刀客彰顯了台灣價值。受到社會的關注,卻有天差地別。
以下連結是給我自己做記錄的,與本欄無關...
酥餅:楊儒門不是良心犯,是恐怖份子
盧太城:關刀客vs.炸彈客
一位風光出獄,一位即將黯淡入監;白米炸彈客凸顯農民的困境,關刀客彰顯了台灣價值。受到社會的關注,卻有天差地別。
Posted by 妙子
at June 28,2007 00:36
古振暉不同意見書 與驢判對照得好
Posted by kufao
at June 28,2007 02:57
判決書中寫著著,
『經依公信力民調公司所製作之選後民調報告書推估,依其比例計算其中至少有1, 593位選舉人係因被告陳菊違法召開記者會之行為改變其意向而投票予之,而本次選舉2 人之得票相差僅為1,114 票,則因被告高雄市選委會怠忽職責任意讓被告陳菊違法競選並因此藉由媒體持續播放之行為所生影響,顯然已超越本次選舉之相差票數而已影響選舉之結果,系爭選舉依法自應為無效;』
法官是看哪一家民調公司的報告,這麼肯定受影響的票數是1593票?
『經依公信力民調公司所製作之選後民調報告書推估,依其比例計算其中至少有1, 593位選舉人係因被告陳菊違法召開記者會之行為改變其意向而投票予之,而本次選舉2 人之得票相差僅為1,114 票,則因被告高雄市選委會怠忽職責任意讓被告陳菊違法競選並因此藉由媒體持續播放之行為所生影響,顯然已超越本次選舉之相差票數而已影響選舉之結果,系爭選舉依法自應為無效;』
法官是看哪一家民調公司的報告,這麼肯定受影響的票數是1593票?
Posted by 怎麼這樣判
at June 28,2007 04:37
台灣司法真的需要努力啦.唉.何時才能大台灣國掘起.人民要團結一致對外.不管中國日本還南洋諸國.該窺伺著台灣的海洋疆土.東北的釣魚台.西南的南沙群島.該是我大台灣領土.全國上下一心.大國掘起不是夢想
Posted by 大台灣掘起論者
at June 28,2007 10:27
妙子姐,樓上有小強出現,傳拖鞋來打ㄛ...
Posted by 打小強
at June 28,2007 17:27

To 怎麼這樣判
下面這段是原告的主張
不是法官的意見喔
『經依公信力民調公司所製作之選後民調報告書推估,依其比例計算其中至少有1, 593位選舉人係因被告陳菊違法召開記者會之行為改變其意向而投票予之,而本次選舉2 人之得票相差僅為1,114 票,則因被告高雄市選委會怠忽職責任意讓被告陳菊違法競選並因此藉由媒體持續播放之行為所生影響,顯然已超越本次選舉之相差票數而已影響選舉之結果,系爭選舉依法自應為無效;』
Posted by 路過
at November 17,2007 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