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2,2007

拼工時


回到台灣工作了一陣子之後,很大的感想之一就是:「工作時間怎麼那麼長啊?」


日要做,眠要做,平常上班日要做,週休要做,就連好好的睡覺時間也會被叫起來做,完全打破了我在美國公事絕不帶回家的工作信念。平時離開辦公室時,很少不超過既定的下班時間,而遇上有案子要趕時,更是常加班到十一點才回到家。這會不會誇張了點?難道我們的台灣經濟奇蹟就是這樣子創造出來的嗎?


正當我為了這個感想心中嘀嘀咕咕,甚至一度懷疑這是某種職業才有特殊性,在五一勞動節出現了台灣平均工時的新聞:

「今天是勞動節,一項研究發現,超過半數的台灣勞工每週工作超過40小時以上,而每週平均工時約為43小時;疲勞指數顯示,男性以製造業,女性以服務業最高。由於多數女性下班後還要兼顧家庭、孩子與家事,因此女性普遍比男生還要疲勞....根據洛桑管理學院年報顯示,亞洲普遍工時比歐美長,全球50多個國家中,台灣工時排名第三長,僅次於香港與印度。」(中廣新聞網:台灣工時世界第三 女比男累


「根據主計處的統計,95年台灣勞工平均月工作時數為 180.8小時,年工作時數也有2,170之譜,可見台灣勞工的拼命程度。調查指出,有49.30%的受訪上班族職務屬於「上下班打卡制」;32.76% 為「責任制」,另有16.07%是「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不難發現「責任制」已經成為工作常態。」(東森新聞報:加班不加價/你累了嗎? 調查:上班族每周加班8.2小時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體恤勞工辛勞,調漲基本工資,不過,根據OECD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2003年的調查,台灣人年平均工作時數長達2,282個小時,遠高於日本、澳洲、美國的1,800個小時,居全球之冠...至於歐洲的德國荷蘭更只有1300個小時到1500個小時。」(台灣之音:灣人工作時數超長 全球之冠


厚,我終於瞭解了,雖然在勞動基準法第三十條規定的每日暨每週之工作時數為:「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每二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八十四小時」,但若想要在台灣職場佔有一席之地、打敗商場對手,首要之務就是要能練就成一身鋼鐵打造的金鋼不壞之身,並培養出天下事由我一肩扛的本事,才有資格在職場上虎虎生風。


為了能對的起OL這個頭銜,工時,我跟你拼了!

p.s. 也請各位奮力拼工時的朋友,要特別注重自己的健康狀態喲!
「長時間加班,工作傷害及後遺症自然應運而生,調查發現,在可複選的狀況下,肩部與頸部僵直性發麻最多,佔了41.34%,其次是記憶力減退、注意力難集中,佔37.39%,再來是暴躁、意怒、悲觀,佔了36.41%,可見長時間的加班足以影響員工的身體及心理健康。」(東森新聞報:加班不加價/你累了嗎? 調查:上班族每周加班8.2小時


文章補充

勞動基準法第三十條全文如下:
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每二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八十四小時。
前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其二週內二日之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其分配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每日不得超過二小時。但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
四十八小時。

第一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八週內之正常工作時數加以分配。但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第二項及第三項僅適用於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行業。雇主應置備勞工簽到簿或出勤卡,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此項簿卡應保存一年。

圖片來源:微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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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是大家好像都不好意思太早下班吧
明明事情做完了,幹嗎不走?

這種奇怪的文化只是讓老闆和員工雙輸而已~
Posted by alann at May 3,2007 01:33
說到加班
專科一畢業就到機械工廠上班
剛好又遇到產量增加的季節
那時每個月加班都在100小時上下
還有同事一個月破兩百小時的
(有部分時數是沒有補休加上去的)
台灣的勞工真的很拼
大家都普遍認為
下班時間是8:30......
Posted by EASON at May 3,2007 04:21
阿藍說的情形我認為是在學術界比較普遍的狀況,尤其是那種要做實驗的,老闆若雙腳釘在實驗室,其它的研究員、學生們就一步也不敢動。

在一般的企業界,我認為老闆的作法是想利用最少的勞力,以求得最大的利潤,因此員工能操就操,想盡辦法加重員工工作量,產生了員工全年無休或隨時待命的不正常工作時數。

可憐的EASON,要保重啊!
Posted by 妙子 at May 3,2007 06:53
作學生的時候花起爹娘的摳摳毫不手軟,踏入社會才發現錢歹賺,幸好妙大還沒有小孩。那種錢多事少離家近,位高權重責任輕,數錢數到手抽筋的工作真不知道上哪裡找。不過現在妙大的當務之急就是錢要賺,身體也要顧給它勇。繼續吃吃吃~~~
Posted by 又變回米蟲的胖鼠 at May 3,2007 10:43
真是辛苦妙姐了呢。
病體初癒,請妙姐多注意身體喔!
Posted by 行文閱書 at May 3,2007 13:16
我以前有個同事,每天早上九點上班,坐到晚上快十二點才回家,而且常常就只吃一瓶牛奶ㄧ塊三明治過一天。就連只上半天班的星期六,他也可以很努力的工作到下午四五六點還不肯離開。

碰上這種同事很恐怖的,尤其是當他花了那麼長的工時,你卻完全看不到他的工作績效在哪裡的時候。 XD
Posted by 情緒話 at May 3,2007 15:24
有的朋有很難連絡 因為 天下第一[加]
Posted by kufao at May 4,2007 13:51
今天禮拜五,終於不用加班了!萬歲!總算老闆有慈悲心腸的一日,阿彌陀佛~
Posted by 妙子 at May 4,2007 18:13
胖鼠,

妳快點畢業啦,這樣才有機會一起數摳摳。
先幻想一下....我數、我數、我數數數...


閱書,你也要保重身體喲。雖然近來天氣很好,但要小心不要吹冷氣吹到著涼。


情緒話,你的同事令人另眼相看,不是一般人做的到的耶!工作時間長卻沒有績效,老闆不知道要怎麼處理這樣的情形?

kufao,你說的就是我啦!我會改進的 :)
Posted by 妙子 at May 4,2007 18:17
有些老闆及公司的文化就是看工時比看績效優先啊 :p

或者說對他們來說工時就是績效,實際上做出什麼東西反而不重要。
Posted by Pig at May 5,2007 08:15
<多事少離家近,位高權重責任輕,數錢數到手抽筋的工作真不知道上哪裡找>
這種工作只有在台中國的公務員及高官才能找得到!

一般勞工也是一樣拼命工作呀!
以前我在智慧財產局,也因為工作多,打字打不完,而天天自動加班打文件,為了趕工作,租屋在公司附近,時常大清早六七點就去上班,晚上十點才下班,每天工作長達十四小時以上,連週末假日還主動去加班!但最笨的是,竟然善良到不會向老闆要加班費.....
智慧財產局是外包工作給老闆的公司,我們只在智慧財產局上班打文件,一直到後來因故要離職時,才有人跟我們提起老闆有不公平待遇,對台北員工及南部員工不一樣,台北人老闆真是欺負我們南部來的人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May 6,2007 07:42
更正:
胖鼠說:<那種錢多事少離家近,位高權重責任輕,數錢數到手抽筋的工作真不知道上哪裡找>
---------------
這種工作只有<在台中國<人>>遺留在政府各公務機關裡的公務員及泛藍高官才能找得到!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May 6,2007 07:46
另外,就我所知,有些肩負國家建設重責大任的善良忠厚的台灣人主管,也很照顧部下員工們,員工及外勞可以正常上下班,而他自己卻得天天加班,幾乎都在公司睡,逢年過節更體諒部屬員工給他們休假日,但他自己還留在司裡加班,這種仁慈善良的好主管也只<正港的台灣人>才會出現啦!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May 6,2007 07:55
我覺得現在比較好一點囉 雖然還是嚴重...
我覺得以前的人更拼命啊@@

我記得 我老爸以前工作都超過12小時以上...現在比較正常了....

不過說實在的老一輩的人 比較注重工作 比較不在意休閒生活
Posted by 天然 呆 at May 7,2007 20:29
放毒病者:222.76.214.36
Posted by 放毒病者:222.76.214.36 at May 7,2007 21:32
請小心上述不懷好意之中國人提供之惡意連結,均為木馬。
Posted by Pig at May 7,2007 2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