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tember 29,2006
這就是雙重標準(一)、(二)集
請各位用力轉載,感激不盡!
雙重標準 第二集
雙重標準 第一集
雙重標準 第二集
雙重標準 第一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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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列表:
我們還要容忍多久?
這就是雙重標準【Marcus's Blog】
at September 30,2006 00:13
警察真的是正義的化身嗎?
他們 竟然可以用兩套標準來抓人 還有天理嗎?
不是雙重標準 是什麼?【A B Y S S】
at October 2,2006 13:00
警察真的是正義的化身嗎?
他們 竟然可以用兩套標準來抓人 還有天理嗎?
不是雙重標準 是什麼?【A B Y S S】
at October 2,2006 13:09
所以說呀!!
警察的主管警政署長侯友宜要負責
侯友宜的主管內政部長李逸洋要負責
李逸洋的主管行政院長蘇貞昌要負責
警察的主管警政署長侯友宜要負責
侯友宜的主管內政部長李逸洋要負責
李逸洋的主管行政院長蘇貞昌要負責
Posted by 路人
at September 29,2006 16:22
看了好難過喔...
Posted by 小豬
at September 29,2006 17:10
好想流眼淚
Posted by 呆勞
at September 29,2006 17:47
今天有推出第二集了唷
Posted by alann
at September 29,2006 22:50
好,我馬上飛奔去取經!
Posted by 妙子
at September 29,2006 23:48
看了熊寶貝剪接的這二支影片,讓人看了對於媒體的雙重播放標準及警方的雙重執法標準感到生氣。
尤其在第二集裡,被警方以人牆圍堵、用警棍毆打的伯伯,手上並無攻擊武器,也佷明顯的無反擊能力,但警方卻施以暴力!
為什麼會把人民當成二群不同的人來對待?難道不穿紅衣就是原罪嗎?
希望大家能幫忙一下,把這二支影片用力的傳出去,讓更多人看到不公的雙重標準。
尤其在第二集裡,被警方以人牆圍堵、用警棍毆打的伯伯,手上並無攻擊武器,也佷明顯的無反擊能力,但警方卻施以暴力!
為什麼會把人民當成二群不同的人來對待?難道不穿紅衣就是原罪嗎?
希望大家能幫忙一下,把這二支影片用力的傳出去,讓更多人看到不公的雙重標準。
Posted by 妙子
at September 30,2006 00:17
其實,華客或『中國人』...之喜歡搞『雙重標準』,乃『中國人』是一個性喜『說謊、造假與鬼扯』的『矛盾之族』唄!
這就是說...只要「中國人」認為行的,而「非中國人」(尤其是台灣人~陳水扁)就是不行...
所以,針對「中國人」或是「華客」而言...如果從他們口中說出一些「刺扁」的言論...而這當然是可以被他們認可的...不過,如果有「非中國人」(尤其是台灣人)說出「刺馬」的言論...那就絕對不被他們所允許了,不是嗎?
就是說...針對「中國人」而言..如果有「刺殺布希」的電影想在中國或台灣發行...當然是可以被認可同意的...不過,如果有「刺殺胡O濤」或是「刺殺馬x九」的電影想在中國或台灣發行....那就絕對不可能被允許的,不是嗎?
就是說...「中國人」或是「華客」如果想耍「鬼扯」或是「說謊」都是行的,而這就是...所謂『中國』式『鬼扯邏輯』~「XX有理」的思考與行為運作模式...
但是,針對「中國人」或是「華客」而言...如果有「非中國人」(尤其是台灣人)也想耍「鬼扯」或是「說謊」...卻是不行的。換言之,除非你能把「非中國人」身份變成是個「中國人」或是「華客」鬼扯信徒的,當然...此時你想耍「鬼扯」或是「說謊」的...都可以馬上被認為是 OK的,甚至是「XX有理」的,不是嗎?
難怪,「馬英九」敢將「無中生有」的「九二共識」名稱變成是【存在】的〔事實〕來大辣辣、明目張膽的欺騙台灣人民...因為這是「XX(造假)有理」,不是嗎?
總之,「中國人」或是「華客」之喜歡搞『雙重標準』,因為他們的思維無時無刻都處在「矛盾」的情況之下...而當他們被別人施以同樣的『標準』來看待或要求時,此時他們有的...就只有『耍無賴』與『硬拗』罷了....或是像壓克力「馬英九」所使用的那一套「謝謝指教」逃避法..來敷衍塞責一番,不是嗎?
這就是說...只要「中國人」認為行的,而「非中國人」(尤其是台灣人~陳水扁)就是不行...
所以,針對「中國人」或是「華客」而言...如果從他們口中說出一些「刺扁」的言論...而這當然是可以被他們認可的...不過,如果有「非中國人」(尤其是台灣人)說出「刺馬」的言論...那就絕對不被他們所允許了,不是嗎?
就是說...針對「中國人」而言..如果有「刺殺布希」的電影想在中國或台灣發行...當然是可以被認可同意的...不過,如果有「刺殺胡O濤」或是「刺殺馬x九」的電影想在中國或台灣發行....那就絕對不可能被允許的,不是嗎?
就是說...「中國人」或是「華客」如果想耍「鬼扯」或是「說謊」都是行的,而這就是...所謂『中國』式『鬼扯邏輯』~「XX有理」的思考與行為運作模式...
但是,針對「中國人」或是「華客」而言...如果有「非中國人」(尤其是台灣人)也想耍「鬼扯」或是「說謊」...卻是不行的。換言之,除非你能把「非中國人」身份變成是個「中國人」或是「華客」鬼扯信徒的,當然...此時你想耍「鬼扯」或是「說謊」的...都可以馬上被認為是 OK的,甚至是「XX有理」的,不是嗎?
難怪,「馬英九」敢將「無中生有」的「九二共識」名稱變成是【存在】的〔事實〕來大辣辣、明目張膽的欺騙台灣人民...因為這是「XX(造假)有理」,不是嗎?
總之,「中國人」或是「華客」之喜歡搞『雙重標準』,因為他們的思維無時無刻都處在「矛盾」的情況之下...而當他們被別人施以同樣的『標準』來看待或要求時,此時他們有的...就只有『耍無賴』與『硬拗』罷了....或是像壓克力「馬英九」所使用的那一套「謝謝指教」逃避法..來敷衍塞責一番,不是嗎?
Posted by Apin
at September 30,2006 01:32
前幾天看新聞的時候有看到一則....
內容是在紅衣群中有一位手拿著"美工刀"的民眾,結果遭到警方"關切"。而且這位民眾是第二次出現喔!
接著播出的是他第一次出現時,警方也是有去"關切"一下;可是當時並沒有請他到"別的地方"去。
為什麼呢?
因為.....當時出現多名不明人士包圍住那位警察,企圖防害警方執行公務,最後那名手持美工刀的民眾就跑掉了,警方也沒有帶走他...............
這一則新聞我的確有看過,但....之後就沒有再看到了.......
妙子有辦法找到這則新聞嗎? 因為我實在對警方有點質疑了.....
重點不是在那位手持美工刀的民眾,因為第二次有被帶到"別的地方"去關切了,重點在當時他第一次出現時,那些圍著警察叫囂且企圖防害警方執法的人?
PS:還是有人有看到事後的新聞呢?還是只是我沒再看到而以咧!另外,那一台播的我已經忘囉,因為當時播的新聞都是一樣的,我也忘了是哪台了。
內容是在紅衣群中有一位手拿著"美工刀"的民眾,結果遭到警方"關切"。而且這位民眾是第二次出現喔!
接著播出的是他第一次出現時,警方也是有去"關切"一下;可是當時並沒有請他到"別的地方"去。
為什麼呢?
因為.....當時出現多名不明人士包圍住那位警察,企圖防害警方執行公務,最後那名手持美工刀的民眾就跑掉了,警方也沒有帶走他...............
這一則新聞我的確有看過,但....之後就沒有再看到了.......
妙子有辦法找到這則新聞嗎? 因為我實在對警方有點質疑了.....
重點不是在那位手持美工刀的民眾,因為第二次有被帶到"別的地方"去關切了,重點在當時他第一次出現時,那些圍著警察叫囂且企圖防害警方執法的人?
PS:還是有人有看到事後的新聞呢?還是只是我沒再看到而以咧!另外,那一台播的我已經忘囉,因為當時播的新聞都是一樣的,我也忘了是哪台了。
Posted by dullen
at September 30,2006 01:51
這是怎麼樣?警局還真的要人民親自投訴才會去查辦???
被指襲警 洪秀柱將向警方說明 林正杰打金恆煒 北檢今傳兩人
〔記者李穎、林慶川/綜合報導〕立委洪秀柱日前在陳總統訪視中和大同育幼院時,欲衝出封鎖線抗爭,過程中與兩名女警發生肢體接觸,雖然女警接受訪談時,不認為執勤過程遭妨害,但由於民眾不斷檢舉投書,經警方連絡後,洪秀柱預定今天或明天前往警分局說明。
此外,前立委林正杰在電視節目掌摑「當代」雜誌總編輯金恆煒,被金控告傷害、恐嚇一案,台北地檢署認有詳查必要,今天上午九時將傳兩人出庭。
北縣中和警分局偵查隊長許清事說,廿三日陳總統至北縣視察,十一時許準備離開中和大同育幼院時,立法委員洪秀柱一度企圖突破封鎖線,向車隊比倒扁手勢表達訴求,兩名女警為了避免衝突適時攔阻,將洪秀柱拉住,雙方因此發生爭執,並有短暫肢體接觸。
中和警分局訪談高姓及李姓兩名執勤女警,兩人皆稱當時洪秀柱情緒激動、雙手揮舞,但並未傷及她們,也不認為有妨害公務執行之事,至於洪秀柱在媒體前公開指出「女警的豆腐被我吃光光」等說法,兩女警則都說「沒吃虧!」
事後包括內政部長、警政署長、台北縣長及中和警分局陸續接獲以「台灣人的憤怒已經到達極點了」為標題的投訴信函,內容提及洪秀柱「襲警」卻未被法辦,為此,警分局已搜集當天錄影畫面,並於日前和洪秀柱服務處聯繫,預計這一兩天洪將就會到警分局說明。
被指襲警 洪秀柱將向警方說明 林正杰打金恆煒 北檢今傳兩人
〔記者李穎、林慶川/綜合報導〕立委洪秀柱日前在陳總統訪視中和大同育幼院時,欲衝出封鎖線抗爭,過程中與兩名女警發生肢體接觸,雖然女警接受訪談時,不認為執勤過程遭妨害,但由於民眾不斷檢舉投書,經警方連絡後,洪秀柱預定今天或明天前往警分局說明。
此外,前立委林正杰在電視節目掌摑「當代」雜誌總編輯金恆煒,被金控告傷害、恐嚇一案,台北地檢署認有詳查必要,今天上午九時將傳兩人出庭。
北縣中和警分局偵查隊長許清事說,廿三日陳總統至北縣視察,十一時許準備離開中和大同育幼院時,立法委員洪秀柱一度企圖突破封鎖線,向車隊比倒扁手勢表達訴求,兩名女警為了避免衝突適時攔阻,將洪秀柱拉住,雙方因此發生爭執,並有短暫肢體接觸。
中和警分局訪談高姓及李姓兩名執勤女警,兩人皆稱當時洪秀柱情緒激動、雙手揮舞,但並未傷及她們,也不認為有妨害公務執行之事,至於洪秀柱在媒體前公開指出「女警的豆腐被我吃光光」等說法,兩女警則都說「沒吃虧!」
事後包括內政部長、警政署長、台北縣長及中和警分局陸續接獲以「台灣人的憤怒已經到達極點了」為標題的投訴信函,內容提及洪秀柱「襲警」卻未被法辦,為此,警分局已搜集當天錄影畫面,並於日前和洪秀柱服務處聯繫,預計這一兩天洪將就會到警分局說明。
Posted by 妙子
at September 30,2006 02:10
Posted by 妙子
at September 30,2006 02:14
真是太可惡了!
如此雙重標準執法,,怎能服人,
警政署和警方是欺台灣人太善良,太好欺侮了嗎?
警察用來保護亂台暴民紅衫軍的嗎?
我借回去貼了,謝謝!
如此雙重標準執法,,怎能服人,
警政署和警方是欺台灣人太善良,太好欺侮了嗎?
警察用來保護亂台暴民紅衫軍的嗎?
我借回去貼了,謝謝!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October 2,2006 10:18
Posted by hyc
at October 2,2006 12:36
真是太不公平了!!!
被抓走的老伯伯...他身上沒有拿武器阿~~警察憑什麼圍毆手無寸鐵的老百姓?
>_
被抓走的老伯伯...他身上沒有拿武器阿~~警察憑什麼圍毆手無寸鐵的老百姓?
>_
Posted by Jo
at October 2,2006 13:01
阿茵及Jo,
看到這影片鐵定會生氣的。
雙重標準是長期以來台灣人所受到的待遇。
我們一定要自我自覺醒,千萬不要被假象給矇弊了。
hyc,
啊,原來台灣即將會有新的電視公司出現:「自由新聞台」
期待中~
看到這影片鐵定會生氣的。
雙重標準是長期以來台灣人所受到的待遇。
我們一定要自我自覺醒,千萬不要被假象給矇弊了。
hyc,
啊,原來台灣即將會有新的電視公司出現:「自由新聞台」
期待中~
Posted by 妙子
at October 3,2006 00:41
真的很可惡的台灣紅衛兵!! 台灣人真可憐....
Posted by Amanda
at October 3,2006 02:52
真的很可惡的台灣紅衛兵!! 台灣人真可憐....
Posted by Amanda
at October 3,2006 02:54
看了之後,感觸良多,很想用力告訴大家,但是我不會轉載影片,是否可以教導一下呢?謝謝!
Posted by Mia
at October 7,2006 10:21
Mia,
請妳按一下影片上寫著YOU TUBE的地方,會有一個新的網頁打開。
在新網頁的右上方(即影片的右手方),請把在Embed旁的語法copy下來,再貼到你的網頁上就可以了。
請妳按一下影片上寫著YOU TUBE的地方,會有一個新的網頁打開。
在新網頁的右上方(即影片的右手方),請把在Embed旁的語法copy下來,再貼到你的網頁上就可以了。
Posted by 妙子
at October 7,2006 10:27
太高興了可以轉載了,還有好多很讚講出我們心聲的影片,我會用力的告訴大家,要愛台灣啦~
Posted by Mia
at October 7,2006 10:48
很高興妳會了 :)
我這裡所有的影音,都歡迎妳拿去轉載。
我這裡所有的影音,都歡迎妳拿去轉載。
Posted by 妙子
at October 7,2006 11:09
看來您的剪輯也是兩套標準,您怎麼不放之前那個所謂的手無寸鐵的老伯伯打警察的畫面?
這個世界上,所有的民主國家,只要公然挑戰公權力,
製造暴亂,當場挑戰維持治安的警察,就一定會被打,
法國,美國都可以看到相同的例子,
不然請問,警察要怎麼維持秩序,打不還手嗎?
台灣的警察已經夠客氣了好嗎?
假借自由民主之意,行暴民之實,現在的民進黨大概也只會作這種事情而已。
這個世界上,所有的民主國家,只要公然挑戰公權力,
製造暴亂,當場挑戰維持治安的警察,就一定會被打,
法國,美國都可以看到相同的例子,
不然請問,警察要怎麼維持秩序,打不還手嗎?
台灣的警察已經夠客氣了好嗎?
假借自由民主之意,行暴民之實,現在的民進黨大概也只會作這種事情而已。
Posted by 大衛王
at November 8,2008 05:55
閱讀到不錯的文章,也歡迎你來我的部落格分享和給點意見.
做得好請鼓掌,
有你寶貴的意見才有我的部落:
http://blog.sina.com.tw/eva_yuen/
還是你對兼職有興趣的也可上這網頁看個3分鐘,
包你有得著喔:http://www.yuen1642.ws/
希望大家可以真心交流!!祝您諸事順利,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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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EVALI
at December 18,2008 2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