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28,2006

台灣與威爾森自決主義

譯者的話:


為何 「童養媳」不是台灣人的宿命﹖因台灣人終須以其選票來決定自己的命運。


現貼在此文下端為政論家 陳清池教授著〈台灣與威爾森自決主義〉一文 ,以其紮實的史學功底和淵博的學識﹐對台灣問題觀點鮮明、論證翔實、撰成十分獨特、無時限的歷史性論文﹐值得大家一讀。


「母親的台灣」處於困境時﹐為人子女的我們急須踴躍站出來奮力傳播「知識」﹐Knowledge is Power, 若台灣人都普遍地具有知識時﹐就能自信十足參與公投。請大家好康鬥相報﹐猛力轉傳給更多人閱讀。


台灣與威爾森自決主義陳清池 著‧劉金蓮 譯

Taiwan and Wilsonian ideology By Ching-chih Chen
Published on Taipei Times﹐Monday, Jul 28, 2003,Page 8

(※作者註:與原文版本比較,此2006年8月完成之漢譯文,有略微增添說明。)


台灣人經過數十年的政治奮鬥,業已爭得相當的自由與民主。推動一氣呵成的「公投法」立案,以達擁有十足「自決權」的時機已來臨。(作者註:雖然立法院在2003年11月通過公投法,泛藍立委訂下高門檻;不利於人民行使的公投基本權。這種鳥籠公投法,絕有必要修改。)過去100年,世界諸多新建國家的歷史,即是台灣未來的好借鏡。


1918年1月美國威爾森總統,在其向美眾議院提出「十四點和平原則」(Fourteen Points) 時,介紹「人民自決」(self-determination)的嶄新觀念。一戰後「人民自決原則」,成為外來獨裁統治下人民的導航燈。


協約國戰勝中歐強國,接著簽訂多半以威爾森的「十四點原則」為基準的《凡爾賽和約》,導致戰敗的德意志帝國、奧匈帝國、鄂圖曼土耳其帝國的破裂;爾後10–20 年中,諸多被征服的少數民族,基於此「人民自決」紛紛獲得獨立。


二戰後,此「人民自決法則與實施」既已普遍被接受為世界人民的基本權,因而被納入聯合國憲章。結果除少數案例,大部份殖民國,頗為迅速地允許其殖民地,成為獨立自主國家。


1980代末葉,東歐共產黨的崩潰與東西冷戰的緩和,預示蘇聯與南斯拉夫的解體。至1991年末,前蘇聯的10餘個共和國,各自成為獨立有主權的國家。南斯拉夫與頗為和平瓦解的蘇聯有異,其四個共和國:馬其頓、斯洛維尼亞、克羅埃西亞、波斯尼亞,則以武力脫離南斯拉夫,而獨立建國。


聯合國也能扮演促使某些國家獨立的角色。如最近一案例:東帝汶於1976年被印尼強行併吞。經過20餘年反抗印尼殘暴的軍事佔領,1999年8月30日東帝汶人爭取的「人民自決」 終獲聯合國應允,而能參與公投,選擇:仍願屬於印尼的一部份或宣佈獨立。在聯合國的監督公投(plebiscite)下,有78%民眾投票選擇脫離印尼。2002年5月20日,東帝汶正式成為21世紀中第一個新國家。


如前述,1918年後的近百年,諸多新國家是根據威爾森提倡的「人民自決原則」而建立。現我們轉移注意台灣的個案。


1895年滿清中國戰敗後﹐割讓台灣與其附屬島嶼給日本,台灣因而成為日本的殖民地至1945年,日本戰敗投降於盟軍。從1945年至1952年《舊金山和平條約》生效,台灣是盟軍佔領下日本的領土。太平洋戰區的盟軍最高統率麥克阿瑟將軍,指令授權:由蔣介石為首的中華民國軍隊執行對台灣的軍事佔領。1949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時,中華民國國民黨的領導者帶領其慘敗軍隊與支持者逃亡台灣,開始掌握40餘年的違法戒嚴政權。1951年日本簽訂《舊金山和平條約》正式放棄對台灣的主權為止,台灣在技術上,仍屬日本的領土。又該和約並無明定台灣的主權歸屬於那一國。自然地﹐台灣主權應該屬於台灣人民。


自1952年,日本對台灣主權放棄後,台灣國家地位未定案。這須以聯合國憲章所規定 「人民自決原則」為基準;以和平方法解決。1987年台灣解除蔣所強制的戒嚴法,台灣出生的李登輝於1988年接任總統,開始加速民主化。爾後於1996年台灣人行使自決權,直選李為總統。


依多數國際標準,台灣已是主權獨立的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企圖併吞台灣, 無異於希特勒領導德國的併吞 (Anschluss)之計,1938年奧國終被德國併吞。奧國遭受強制併吞前,該國總理舒施尼格(Kurt von Schuschnigg)計劃執行公投;以利維護奧國獨立與自主,但被希特勒制止。1945年納粹德國戰敗,奧國被解放,再度回復為主權獨立的國家。


北京的「一國兩制」之程式,其實是舊時希特勒併吞奧地利的「包糖衣」版本。


2003年7月1日香港人的抗議遊行,足證人民對現狀普遍地不滿。當香港已有很好條件實行民主制度時,北京卻指派董建華任職香港行政特區首長,董氏當然缺乏民意合法性。再者,香港除了失業率攀升至10%以上、房地產價值則下降達60%。


現時的香港人之處境,比1997年被中國接管前更加惡化。無疑地,台灣人知曉香港的惡化處境。中國如何能提出相似的「一國兩制」處方,來引誘台灣人?事實上,民調問答時已顯示超出70%的台灣人,反對中國併吞台灣。


台灣人有權決定其自己的命運。還有什麼比公投更有效地讓世人知道他們的決心﹖台灣須即刻通過公投法案,民眾始可直接參與決定國家的主要政策,包含:台灣與中國的關係。依據聯合國憲章的序言,聯合國有法律與道義責任支持愛好自由的台灣人,合法行使聯合國保證的「自決權」。


陳清池為南伊利諾州大學史學名譽教授,現為台灣研究院研究員。

◎請閱讀其它陳清池專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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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miawko at 樂多Roodo! │01:50 │回應(2)引用(0)陳清池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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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子﹐

真高興閱讀到陳清池教授撰寫的新漢譯論文﹐其論文有其獨特之所在﹐例如﹐其舉證非常有力﹔諸多歷史事件之濃縮結晶的豐富內涵﹐不但讓人獲取許多知識外﹐作者也提醒台灣人須積極追求「人民自決」的普世價值。總之閱讀此種歷史性的論文是有價值的﹑快樂的時間。

看到妙子網站已經吸引20幾萬閱次﹐可見來逛遊(拜訪)您的網站的網友﹐對您的豐富內涵﹐都給予好評價。

妙子﹐我期望大家都來模仿您積極為台灣做大眾傳播的奉獻精神﹐大家也學習您的部落格網站設計的要領。台灣就會贏﹗

天佑台灣﹗也祝福您﹗

愛台灣 敬上 2006/08/28
Posted by 愛台灣 at August 28,2006 22:39
愛台灣,

謝謝您的稱讚。

在我能力範圍內,我能做到就儘量花時間做。
近來因為個人庶務繁重,對BLOG較少顧及,請見諒。

上帝疼愛心有慈愛的人,您的心中充滿了愛,上帝定會眷顧您的。

願祝福滿滿。
Posted by 妙子 at August 29,2006 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