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26,2006
「還我偵查不公開」4~6狀
妙子:「還我偵查不公開」聯名告發已進展到第六狀了!感謝大家的熱心參與,檢察署對聯名告發已有動作。請還沒有行動的朋友也快加入告發行列,讓偵查不公開一事得到各界重視。
「還我偵查不公開」聯名告發第四狀
2006.07.05告發狀
犯罪嫌疑人所屬單位:台北地檢署、高雄市警局、台中市警局、台南地檢署、嘉義縣警局、台北縣警局土城分局、新竹市刑警大隊、台北市警局士林分局等。
告發狀請寄送至: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 10048 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24號
告發狀下載:這裡
「還我偵查不公開」聯名告發第五狀
2006.07.14 刑事告發第五狀
犯罪嫌疑人所屬單位:台北地檢署、板橋地檢署、警政署政風室、保二總隊保護智慧財產大隊、保三總隊、台北縣警察局淡水分局等單位。
告發狀請寄送至: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 10048 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24號
告發狀下載:這裡
「還我偵查不公開」聯名告發第六狀
2006.07.26 刑事告發第六狀
犯罪嫌疑人及所屬單位:台北地檢署檢察官俞秀端、台南地檢署檢察官陳建弘、高雄地檢署檢察官劉穎芳,及鐵路警察局、台北地檢署、高檢署查黑中心、台南地檢署、高雄地檢署、高雄市刑大偵二隊五分隊、台中高分檢特偵組等單位
告發狀請寄:(10048)台北市貴陽街一段235號 最高法院檢察署
告發狀下載:這裡
延伸閱讀
關於偵查不公開,不可不知的四個法條
據說,刑事訴訟法叫做「活的憲法」....
還我偵查不公開
檢察署要求告發人出庭說明,該如何處理?
我們的訴求
是的,我們是有心人
2006.07.05告發狀
犯罪嫌疑人所屬單位:台北地檢署、高雄市警局、台中市警局、台南地檢署、嘉義縣警局、台北縣警局土城分局、新竹市刑警大隊、台北市警局士林分局等。
告發狀請寄送至: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 10048 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24號
告發狀下載:這裡
「還我偵查不公開」聯名告發第五狀
2006.07.14 刑事告發第五狀
犯罪嫌疑人所屬單位:台北地檢署、板橋地檢署、警政署政風室、保二總隊保護智慧財產大隊、保三總隊、台北縣警察局淡水分局等單位。
告發狀請寄送至: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 10048 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24號
告發狀下載:這裡
「還我偵查不公開」聯名告發第六狀
2006.07.26 刑事告發第六狀
犯罪嫌疑人及所屬單位:台北地檢署檢察官俞秀端、台南地檢署檢察官陳建弘、高雄地檢署檢察官劉穎芳,及鐵路警察局、台北地檢署、高檢署查黑中心、台南地檢署、高雄地檢署、高雄市刑大偵二隊五分隊、台中高分檢特偵組等單位
告發狀請寄:(10048)台北市貴陽街一段235號 最高法院檢察署
告發狀下載:這裡
延伸閱讀
關於偵查不公開,不可不知的四個法條
據說,刑事訴訟法叫做「活的憲法」....
還我偵查不公開
檢察署要求告發人出庭說明,該如何處理?
我們的訴求
是的,我們是有心人
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1931521
回應文章 
在還我公開不偵察網站看到的文章,應該貼出來給大家看。
上半是東森新聞對此活動的相關報導,下半則是活動主辦人的回應。
====================
是的,我們是有心人
台開案外案/被指違反不公開 顏大和、林邦樑挨告
【東森新聞報 記者陳國元、劉世森/台北報導】
2006.7.4
台北地檢署為了何時起訴趙建銘,還在傷透腦筋時,現在卻又發生台北地檢署檢察長顏大和及襄閱主任檢察官林邦樑,因為在對外發言時,被認為違反偵查不公開,遭人具名檢舉刑事告發,一時間追查台開弊案的檢察官,現在卻等著被人調查。
他是台北地檢署的檢察長顏大和,他則是副手襄閱主任檢察官林邦樑,他們倆是檢方偵辦台開案的兩大龍頭。
現在卻也跟趙建銘一樣,在本案中當了另類被告,原因就在這張刑事告發狀,舉發的民眾直接點出顏大和和林邦樑涉嫌洩密罪,還洋洋灑灑依據媒體報導,列出14大罪狀,指證他們的對外發言,違反了偵查不公開。
比照起告發狀,林邦樑確實有說出相似的內容,但是仔細聽,其實他說的,都是應媒體要求,講出一些不著邊際,官話連連的答案,但聽在有心人的耳中,可就是變成具體的告發狀,啞巴吃黃蓮的檢方,只能依法分案調查,讓辦人犯罪的,現在等著被人辦,此情此景,顏大和和林邦樑也只能苦笑以對。
(感謝SYS網友告知本則新聞)
=============================
東森新聞說得沒錯,我們是有心人。
不論是製作LOGO的網友、跑圖書館翻舊報紙蒐集資料的網友、撰寫告發狀的網友、幫忙串聯宣傳的網友,以及最重要的,認同我們的理念而寄出告發狀的網友們,不論識與不識,我們都是有心人。
我們有心,希望台灣能更好,法治更進步,民主更堅實;期望擔負著重要任務的檢調單位,好還要更好,恪遵法律偵查追訴犯罪,時時謹記保障人民基本權利的責任。
但東森新聞也說錯了;林邦樑檢察官應媒體要求,講出一些不著邊際,官話連連的答案,諸如「承辦檢察官將視案情進度決定是否傳喚」一類的說詞,並沒有被選入告發狀之中。我們所選的,都是林邦樑檢察官將具體偵辦進度或案卷內資料透露予媒體的例子;不受監督的責任,無異於空言;不被落實的法律,猶如虛設。正因我們是有心人,所以我們在檢調人員違背其法律上義務時,出聲制止。
明天我們將貼出新的訴狀。再次感謝網友們的參與。
上半是東森新聞對此活動的相關報導,下半則是活動主辦人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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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們是有心人
台開案外案/被指違反不公開 顏大和、林邦樑挨告
【東森新聞報 記者陳國元、劉世森/台北報導】
2006.7.4
台北地檢署為了何時起訴趙建銘,還在傷透腦筋時,現在卻又發生台北地檢署檢察長顏大和及襄閱主任檢察官林邦樑,因為在對外發言時,被認為違反偵查不公開,遭人具名檢舉刑事告發,一時間追查台開弊案的檢察官,現在卻等著被人調查。
他是台北地檢署的檢察長顏大和,他則是副手襄閱主任檢察官林邦樑,他們倆是檢方偵辦台開案的兩大龍頭。
現在卻也跟趙建銘一樣,在本案中當了另類被告,原因就在這張刑事告發狀,舉發的民眾直接點出顏大和和林邦樑涉嫌洩密罪,還洋洋灑灑依據媒體報導,列出14大罪狀,指證他們的對外發言,違反了偵查不公開。
比照起告發狀,林邦樑確實有說出相似的內容,但是仔細聽,其實他說的,都是應媒體要求,講出一些不著邊際,官話連連的答案,但聽在有心人的耳中,可就是變成具體的告發狀,啞巴吃黃蓮的檢方,只能依法分案調查,讓辦人犯罪的,現在等著被人辦,此情此景,顏大和和林邦樑也只能苦笑以對。
(感謝SYS網友告知本則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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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森新聞說得沒錯,我們是有心人。
不論是製作LOGO的網友、跑圖書館翻舊報紙蒐集資料的網友、撰寫告發狀的網友、幫忙串聯宣傳的網友,以及最重要的,認同我們的理念而寄出告發狀的網友們,不論識與不識,我們都是有心人。
我們有心,希望台灣能更好,法治更進步,民主更堅實;期望擔負著重要任務的檢調單位,好還要更好,恪遵法律偵查追訴犯罪,時時謹記保障人民基本權利的責任。
但東森新聞也說錯了;林邦樑檢察官應媒體要求,講出一些不著邊際,官話連連的答案,諸如「承辦檢察官將視案情進度決定是否傳喚」一類的說詞,並沒有被選入告發狀之中。我們所選的,都是林邦樑檢察官將具體偵辦進度或案卷內資料透露予媒體的例子;不受監督的責任,無異於空言;不被落實的法律,猶如虛設。正因我們是有心人,所以我們在檢調人員違背其法律上義務時,出聲制止。
明天我們將貼出新的訴狀。再次感謝網友們的參與。
Posted by 妙子
at July 26,2006 04:43
妙子也好快喔
Posted by kufao
at July 26,2006 04:47
kufao都跑這麼快了,我不加油怎麼行呢 :P
Posted by 妙子
at July 26,2006 04:49
應霉體要求?
那不就表示,霉體是違反偵查公開這犯罪行為的共犯囉?
還是教唆犯?今天霉體這樣子自爆,是要投案還是自白?
那不就表示,霉體是違反偵查公開這犯罪行為的共犯囉?
還是教唆犯?今天霉體這樣子自爆,是要投案還是自白?
Posted by 暴貓連合
at July 26,2006 07:50
沒印表機將下載的文件檔列印出來啊..........看來閱書得另外想辦法了。
Posted by 行文閱書
at July 26,2006 21:45
暴貓講的是這一句吧:
「比照起告發狀,林邦樑確實有說出相似的內容,但是仔細聽,其實他說的,都是應媒體要求,講出一些不著邊際,官話連連的答案,但聽在有心人的耳中,可就是變成具體的告發狀」
這的確是十分可笑,共犯自暴內幕,不快點謝罪,還在寫新聞圓謊!真是白目到不可想像的地步。
閱書啊,印表機很便宜的,快去買一台啦!
「比照起告發狀,林邦樑確實有說出相似的內容,但是仔細聽,其實他說的,都是應媒體要求,講出一些不著邊際,官話連連的答案,但聽在有心人的耳中,可就是變成具體的告發狀」
這的確是十分可笑,共犯自暴內幕,不快點謝罪,還在寫新聞圓謊!真是白目到不可想像的地步。
閱書啊,印表機很便宜的,快去買一台啦!
Posted by 妙子
at July 26,2006 22:43
對啊,印表機不會說很貴
就算是加入了掃描功能的事務機也不會很多錢
事務機對於我們這些"有心人士"
--有心想要去除霉體與台支禍害,讓國家更好的人來說
是蠻有用的武器-剪報,資料整理,印製flyer等等
線在市場上有不少非支那製造的事務機可供選擇
如果有需要幫忙的話please don't hesitate to ask
妙桑說得沒錯,我就是說那段
這些霉體跟台支,不但惡,而且蠢
牠們大概以為馬英狗已經復辟成功已經可以無法無天了?
事實上,台支連牠們自己寫的法律都無法遵守
很難想像世界上有這麼無恥污穢的動物
人類文明會不敵這些齷齪獸性?我不相信會變成這樣
無論如何,大家一起努力,不要讓其他國家笑我們台灣竟然人類會敵不過禽獸
就算是加入了掃描功能的事務機也不會很多錢
事務機對於我們這些"有心人士"
--有心想要去除霉體與台支禍害,讓國家更好的人來說
是蠻有用的武器-剪報,資料整理,印製flyer等等
線在市場上有不少非支那製造的事務機可供選擇
如果有需要幫忙的話please don't hesitate to ask
妙桑說得沒錯,我就是說那段
這些霉體跟台支,不但惡,而且蠢
牠們大概以為馬英狗已經復辟成功已經可以無法無天了?
事實上,台支連牠們自己寫的法律都無法遵守
很難想像世界上有這麼無恥污穢的動物
人類文明會不敵這些齷齪獸性?我不相信會變成這樣
無論如何,大家一起努力,不要讓其他國家笑我們台灣竟然人類會敵不過禽獸
Posted by 暴貓連合
at July 27,2006 02:09
暴貓,
蝦米?事務機???是日文嗎?我怎麼覺得我有看沒有懂 (⊙o⊙)
事務機是FAX MACHINE嗎?
蝦米?事務機???是日文嗎?我怎麼覺得我有看沒有懂 (⊙o⊙)
事務機是FAX MACHINE嗎?
Posted by 妙子
at July 27,2006 02:58
事務機,ㄟ,就是那種all-in-one的機器囉
像是printing/scanning/fax combo那樣子的
我想有個scanner對於資料蒐集與整理上還是有幫助的
像是printing/scanning/fax combo那樣子的
我想有個scanner對於資料蒐集與整理上還是有幫助的
Posted by 暴貓連合
at July 27,2006 03:41
妙子:
這篇借我貼一下,比較快!
這篇借我貼一下,比較快!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July 27,2006 21:59
暴貓,
了改、了改!原來就是all-in-one啊!
又多學了一件事,受教了。
阿茵,
這裡的文章妳都隨便拿去用,多宣傳、多有益。
(如果是專欄文章,請註明原作者。)
了改、了改!原來就是all-in-one啊!
又多學了一件事,受教了。
阿茵,
這裡的文章妳都隨便拿去用,多宣傳、多有益。
(如果是專欄文章,請註明原作者。)
Posted by 妙子
at July 27,2006 22:24
妙子:
多謝啦!
只要轉貼文章都會註明出處及作者與網址,因為我也是很注重版權的人呀~~~
多謝啦!
只要轉貼文章都會註明出處及作者與網址,因為我也是很注重版權的人呀~~~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July 27,2006 23:04
是呀是呀,註明出處、作者、及網址是一種尊重的表現。
這個禮貌不可少 :)
這個禮貌不可少 :)
Posted by 妙子
at July 27,2006 23:12
妙子:
無名那邊最近不知何故變得好慢,心想可能置頂文章的關係,所以,昨晚把置頂文章還原,沒想到連線變得超慢的,竟然花了近兩小時多,才把十幾篇置頂文章還原,今早上去修改時,發覺速度變快了!
樂多這邊則因無暇顧及,慢了三天才貼好:
http://blog.roodo.com/fairy220/archives/1944825.html
無名那邊最近不知何故變得好慢,心想可能置頂文章的關係,所以,昨晚把置頂文章還原,沒想到連線變得超慢的,竟然花了近兩小時多,才把十幾篇置頂文章還原,今早上去修改時,發覺速度變快了!
樂多這邊則因無暇顧及,慢了三天才貼好:
http://blog.roodo.com/fairy220/archives/1944825.html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July 29,2006 09:48
阿茵,
不要說妳的連線變慢了,我的也變的很慢。
死BELLSOUTH,老是給我出難題。
p.s. 我看到了。
不要說妳的連線變慢了,我的也變的很慢。
死BELLSOUTH,老是給我出難題。
p.s. 我看到了。
Posted by 妙子
at July 29,2006 1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