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ruary 8,2010 22:17

李慶安之_那是我的錢_廖小貓出品 (簡單製作版)

影片製作背景

擁有雙重國籍的李慶安,一再刻意欺瞞人民,為自己擁有美國籍一事狡辯,終於在2月4日由台北地方法院依詐欺罪判刑兩年。對於這樣的結果,李慶安在記者會中聲淚俱下,表示自己「情何以堪」,並拒絕繳回她任台北巿議員及三任立委期間所詐領的薪資一億零兩百七十七萬餘元。為了讓這個拒絕繳回不法所得的決定更具有說服力,李慶安甚至暗示馬英九也同樣為擁有雙重國籍的總統,卻不用被追討已支付薪水一事來背書。

「李慶安之那是我的錢」 影片 by 廖小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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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樂多分類:新聞評論 │昨日人次:0 │累計人次:1189 │標籤: 李慶安, 貪污,廖小貓, 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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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文章
    陳致中要選高雄市議員,緊張的不是藍營而是綠軍。民進黨內有人表示疑慮,有人要求他按規矩爭取初選提名,有人主張他該去艱苦地區參選才有意義。這些都還在其次,問題是:陳致中走這條路目的何在?

    若在弊案爆發前,陳致中從政,不論說是要繼承父業或貢獻民主,都還能言之成理。但如今,他在海外洗錢案居主導及受益角色,錢未追回,又身背洗錢罪,說參選是要「為民服務」,恐怕連自己都不敢相信,遑論取信一般民眾。正因為如此,阿扁和阿珍欣然贊同陳致中參選,便愈發令人不忍卒睹。

    陳致中今天的困境,都來自父母的錯愛。當年,他以一張單手伏地挺身的文宣圖片,襯托了阿扁的改革形象;誰料,短短幾年,陳水扁的理想敗壞殆盡,自己的純真年代也蕩然無存,只剩下名車、特權、洗錢等一身汙穢。如果沒有海角七億,陳致中以其一流學府法律系畢業生的身分,至少能在專業領域發揮所長,耕耘自己的燦爛人生;但父母變態的恩寵,讓他陷入欲望和虛榮的深淵,終為法網吞噬。

    一個父親所能留給兒子的,結果不是智慧或榮耀,而是浮華和恥辱,陳水扁愧對了人民的信任,也糟蹋了陳致中的前程。今天,他若還妄想兒子從政能為自己開脫罪行,那只會使陳致中路越走越窄。

    陳致中當初認罪,無非想走出阿扁陰影。如果參選,他又得回頭借助阿扁餘孽,就越發離不開父親腳下。已身為人父的陳致中,看著父親的下場,也得想想要給女兒什麼樣的人生吧!
    | 檢舉 | Posted by 致中 at February 9,2010 23:57
    很簡單啦,就以司法的公平公正性同樣標準討回車輪黨的政治獻金和相關首長特別費和至少3000億的黨產:
    1.中華流亡民國特偵組大舉搜索車輪黨黨部,
    2.扣押所有文件,
    3.限制所有車輪黨黨政高官出境,
    4.清查所有相關人士和親屬的海內外帳戶,以及
    5.相關資金進出的銀行,並要求
    6.所有涉案人士簽署授權書清查帳戶。
    7.以認定是貪污不法洗錢起訴並羈押進看守所
    8.隨意更換承審法官,以做出不利於被告的判決
    9.高等法院裁定相關被羈押的涉案人士不得抗告
    10.追加貪污治罪條例「藉勢藉端勒索」與「非主管事務圖利」兩罪
    11.將相關的人士的子女以偽證罪起訴,並限制出境。
    12.調查所有內線交易案
    13.一審宣判無期徒刑,並分別處以鉅額罰款
    14.將相關涉案人士的財產假扣押,以防脫產。
    15.無憑無據追加起訴涉侵吞外交零用金
    16.一審宣判完,高院以「涉重罪有逃亡之虞」裁定繼續羈押進看守所3個月
    17.大法官會議解釋「有意更換承審法官」屬合憲
    18.依貪污治罪條例第10條規定抄家,查扣相關涉案人士家族的資產
    19.高等法院公告裁定繼續延押2個月
    20.追加起訴有關金融施政的「弊案」和後續的「洗錢」案件,包括起訴相關的涉案的企業商人
    21.高等法院二審偽證案的相關當事人,斟酌以減刑宣判,但仍不得緩刑
    22.以教唆偽證罪起訴車輪黨相關政治人物
    23.高院以「不延押相關涉案人士,審判難以進行」,裁定繼續延押2個月
    | 檢舉 | Posted by ESIR at February 10,2010 10:57
    說謊話就是不對的'前面有陽光'為何要走小巷'
    | 檢舉 | Posted by 不滿竹 at February 15,2010 17:05
    事實真相只有一個'也就是自己最清楚
    | 檢舉 | Posted by 不滿竹 at February 15,2010 17:11
    永遠長不大的孩子
    | 檢舉 | Posted by 不滿竹 at February 15,2010 17:13
    誠信由自己做起
    | 檢舉 | Posted by 不滿竹 at February 15,2010 17:14
    奉至仁永慈e安拉之名
    In the name of Allah, the Compassionate, the Merciful.

    1
    台語:供:Wa求人ing e主e保庇,
    YUSUFALI:Say:I seek refuge with the Lord and Cherisher of Mankind,
    PICKTHAL:Say:I seek refuge in the Lord of mankind,
    SHAKIR:Say:I seek refuge in the Lord of men,
    中語漢譯:你說 :我求庇于世人的主宰 ,

    2
    台語:人ing e王,
    YUSUFALI:The King (or Ruler) of Mankind,
    PICKTHAL:The King of mankind,
    SHAKIR:The King of men,
    中語漢譯:世人的君王,

    3
    台語:人ing e神,
    YUSUFALI:The god (or judge) of Mankind,-
    PICKTHAL:The god of mankind,
    SHAKIR:The god of men,
    中語漢譯:世人的神明 ,

    4
    台語:離Kui蠱狎e、鬼祟e邪魔,
    YUSUFALI:From the mischief of the Whisperer (of Evil), who withdraws (after his whisper),-
    PICKTHAL:From the evil of the sneaking whisperer,
    SHAKIR:From the evil of the whisperings of the slinking (Shaitan),
    中語漢譯:免遭潛伏的教唆者的毒害,

    5
    台語:伊蠱狎入Re人ing e心中,
    YUSUFALI:(The same) who whispers into the hearts of Mankind,-
    PICKTHAL:Who whispereth in the hearts of mankind,
    SHAKIR:Who whispers into the hearts of men,
    中語漢譯:他在世人的胸中教唆 ,

    6
    台語:彽精靈Ga人ing e當中。
    YUSUFALI:Among Jinns and among men.
    PICKTHAL:Of the jinn and of mankind.
    SHAKIR:From among the jinn and the men.
    中語漢譯:他是屬于精靈和人類的。
    | 檢舉 | Posted by .. at February 15,2010 21:07
    別以為你們可以選擇當基督徒或伊斯蘭教徒,就有作惡說謊的權利。

    簡單啦,那個自稱是虔誠基督徒的中華流亡民國監察院長王聖人,還有那個是穆斯林的中華流亡民國立法委員丁守中。

    請問:中華流亡民國有沒有福爾摩沙(台灣)的主權?
    A:有。
    B:沒有。
    | 檢舉 | Posted by ESIR at February 15,2010 23:55
    再次提醒:舊金山和約、日本、美國~~~ 算是瞎米碗糕。
    福獨 = 服毒 = 台灣狗,和中華民國(ROC)無關。沒錯,「福爾摩沙共和國國徽」,真正「荽」
    更好玩的是~~~「福爾摩沙/台灣」從來也不屬 美國 或 日本 的一部份,但是確有人一直抱著 不知是瞎米碗糕的舊金山合約,猛舔 美國、日本 的屁眼,令人費解!

    請問:美國、日本~ 有沒有福爾摩沙的主權 ?
    A:有。
    B:沒有。
    | 檢舉 | Posted by .. at February 16,2010 00:19
    再次提醒:福獨是福爾摩沙從日本獨立建國。完成舊金山和約不完全的程序。

    福獨與中華流亡民國(ROC IN EXILE)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或大陸人民共和國或內地人民共和國無關。

    說台灣獨立,原意是「台南地區」獨立。
    | 檢舉 | Posted by ESIR at February 16,2010 01:06
    ◎Ⅰ:舊金山和約
    舊金山和約:第 2 章 領土
    a.日本承認朝鮮的獨立,並放棄對朝鮮包括濟州島、巨文島與鬱陵島之所有權利、名器與請求權。
    b.日本放棄對福爾摩沙、澎湖之所有權利、名器與請求權。

    對照兩條文:日本雖然放棄福爾摩沙、澎湖。但還差承認福爾摩沙獨立。

    英文原版:
    CHAPTER II TERRITORY,Article 2:
    a.Japan recognizing the independence of Korea, renounces all right, title and claim to Korea, including the islands of Quelpart, Port Hamilton and Dagelet.
    b.Japan renounces all right, title and claim to Formosa and the Pescadores.



    1951年9月8日,美國與日本暨多國參加簽訂 『舊金山和約』。
    條約第2條中,日本聲明「放棄」對福爾摩沙及澎湖群島領土主權之聲明、要求和主權利。
    1952年4月28日,蔣介石中國政府與日本簽訂『中華民國與日本之間的和平條約』。
    條約第2條,重申與追認1951年9月8日美國和多國及日本的 『舊金山和約』第2條中,日本「已放棄」福爾摩沙、澎湖群島的權利、名義與要求。

    日本1951年「已經」放棄福澎,如何手中還有福爾摩沙領土主權在1952年交給「中華流亡民國」?→「中華流亡民國沒擁有福爾摩沙的主權」!→PRC如何從ROC移轉福爾摩沙主權?

    再回溯反推:既然「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宣言」已經把福爾摩沙領土主權劃歸給「中華流亡民國」,那為何1951年日本手裡還有福爾摩沙和澎湖主權可以行使「放棄」?

    可見「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宣言」是:廢紙。
    | 檢舉 | Posted by ESIR at February 16,2010 01:08
    再次提醒:舊金山和約、日本、美國~~~ 算是瞎米碗糕。

    福獨 = 服毒 = 台灣狗,和中華民國(ROC)無關。
    沒錯,「福爾摩沙共和國國徽」,真正「荽」

    更好玩的是~~~「福爾摩沙/台灣」從來也不屬 美國 或 日本 的一部份,但是確有人一直抱著 不知是瞎米碗糕的舊金山合約,猛舔 美國、日本 的屁眼,令人費解!

    請問:美國、日本~ 有沒有福爾摩沙的主權 ?
    A:有。
    B:沒有。

    再回溯反推:既然美國、日本~ 都沒有咱們的主權,那麼 日本、美國~~~ 算是瞎米碗糕! 舊金山和約又算瞎米碗糕!

    可見一直抱著「舊金山和約」一陀廢紙的論述,就是在猛舔 美國、日本 的屁眼。
    | 檢舉 | Posted by .. at February 16,2010 11:51
    看 佛經、聖經 裡頭都碼勸人為善、寬容、寬恕,結果可蘭經被 ESIR 念得竟在那兒詛咒人,挖哈哈~~~ 金價系什麼人玩什麼鳥!
    | 檢舉 | Posted by .. at February 16,2010 12:01
    依據古蘭經第19章的記載:
    81
    他們捨安拉而崇拜許多主宰,作為自己的權利。
    82
    不然,那些主宰將否認他們的崇拜,而變成他們的仇敵。
    83
    你還不知道嗎?我把惡魔們放出去誘惑不相信的人。
    | 檢舉 | Posted by ESIR at February 17,2010 16:27
    依據古蘭經第84章的記載:
    22 不然,不相信的人們,是否認真理的,
    23 安拉全知道他們心中隱藏的東西,
    24 故你當以一種痛苦的刑罰向他們報喜,
    25 惟相信而且行善的人們,將受不斷的報酬。

    依據古蘭經第7章的記載:
    146
    我將使那些在地方上妄自尊大的人離棄我的蹟象,即使他們看見一切蹟象,他們也不信它;如果他們看見正道,他們不把它當作道路;如果他們看見邪道,他們把它當作道路。這是因為他們不信我的蹟象,而且忽視它。
    147
    否認我的蹟象和後世會見的人,他們的善功是無效的,他們只受自己行為的報酬。
    | 檢舉 | Posted by ESIR at February 17,2010 1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