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7,2008

馬上連言論自由都沒了!!

聲援芒果日報兼論雙重標準


作者:酥餅 | 原文網址 (本文歡迎轉貼)

又有台派部落格要被告了,這次是芒果日報,因為一篇「有什麼候選人就有什麼支持者」為標題的文章評論發起慶祝馬蕭當選自拍裸照串聯活動而被告。
首先來看事實的部分,馬英九有沒有常穿短褲慢跑、穿泳褲被拍照、說自己騎腳踏車不穿內褲?這些人有沒有公開散佈裸照?基於這些事實發出「有什麼候選人就有什麼支持者」的評論或許會引起某些人不快,但自應屬於憲法言論自由保障的範圍。

另外馬蕭支持者還表示,芒果日報以「瞎了眼的馬迷、花痴……』等文字形容馬營支持者,刊出她的照片並以『如果你家小孩是這副德行,你氣不氣?』做為圖題,讓她父母也被連累。

首先,依照刑法妨害風化篇第二百三十五條 (散布、販賣猥褻物品及製造、持有罪) ,這些人公開散佈自己的自拍裸照,不止是道德問題,根本有觸法之嫌,檢調單位為什麼公然放縱?

而對一個有觸法之嫌的行為加以類似「瞎了眼」、「小孩是這副德行,你氣不氣?」等評語,雖然會引起行為人之不快,但既然這些人向社會公開你的行為,並博取 所謂「說到做到」的正面評價,同樣的就要接受社會可能的負面評價,不能說你能做別人不能評論,也不能說別人只能根據你的行為做對你有利的評論卻不能批評, 這都是一種缺乏民主素養、意圖箝制言論的表現。

最後馬蕭支持者更表示:「圖說『很抱歉,社長只能暫時把她當人看』等文字,更影射她不是人。」更是叫人噴飯!

馬英九對著原住民朋友說「把你們當人看」還配上「要好好把你教育」,結果這些馬蕭的支持者是以脫了衣服公開散佈裸照的方法慶祝這種候選人當選,但是對於芒 果日報說同樣的話反而以「影射不是人」的理由要告上法院,這種叫人不敢置信的雙重標準與是非不分正是對台灣民主的最大威脅。

最後我公開呼籲,台灣派部落客不只要串連,更要組成律師團,因為以後類似的言論打壓可能會一波接一波,馬英九還沒上任都這樣了,上任還得了。

PS:上圖轉貼自http://www.jillstanek.com


Posted by lys1982 at 樂多Roodo! │17:17 │回應(0)引用(0)他,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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