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過我不會用時尚這種字眼來形容她,真要說起來,我覺得她還比較像《湯姆歷險記》裡的頑童哈克,常常在教室外面的樹上勾引湯姆出去玩的那個頑皮小孩。她真的很愛玩,旅行過的地方比我多得多多,光是日本她已經去過不下三十次了吧,其中沖繩就包含了七次,其他的亞洲各國、中國、歐洲、北美、非洲、大洋洲......也去遍了,要說我媽若不是在家裡,就是在去玩的路上這話絕不是過份的。
我常因為自己有一個迷人的,幽默有趣的媽媽而感到驕傲。 ...繼續閱讀

跟很多真正的球迷比起來,我不算是忠實的棒球球迷,最近幾年除了重大比賽之外更是很少看職棒,說不定看大聯盟的時間都比看職棒多(對不起),搞不好,就是人家說的那種「討厭的一日球迷」......啊,不不不,跟一日球迷比起來,我相信自己還是多了點熱血。
...繼續閱讀我們正在緩慢的恢復中,希望還是能照常地寫blog,
雖然有些私事還是不方便寫的,
但某個程度上,書寫與紀錄,對目前的我而言是一種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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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雨箋》 作者:余光中
梅雨淒淒
要將春泥 踏出多少個足印
才能接上 你纖纖的足印?
你卻只用 一隻信封
就飄然載來了 多少指紋
接我的指紋?
方的郵票 圓的郵戳 只輕輕地一敲
扁扁的心情 就留下了印烙
梅雨紛紛 泥濘滿城
你乳白的信紙 像隻鴿子
降在我掌心
如果信箋 是藍色而淺
那就有一隻青鳥
從你樓上 飛來人間
幾日連綿不斷的雨,好像所有東西都被我所影響似的悶著,高興不起來。
但偶爾會有些時候,有時候我還蠻喜歡這樣的感覺,雖然是冷的雨天,但我窩在安全的家中,看著外面一片灰濛濛,看著雨從窗上滑下來,一顆接一顆,然後流成一片小河似的,墜入窗框,再跌下去。又或是我在車子裡,看著外面的樹和景和人,像翻書一樣一頁頁翻過,視線不會停留在任何一件東西上頭,就好像它們只是通過我的角膜一樣。
雨天以及冷天,我變得更為緩慢,其實,除了工作和上班,其餘時間我都覺得自己異常的遲緩,不論是思考或動作,我甚至可以關掉耳朵眼睛,對許多聲音和事物不聞不見。光是洗一個盤子可以洗上三分鐘,喝杯茶可以喝掉半小時。如果沒有人催促我,我可以一直緩慢地作任何事。寫到這兒,我想到《百年孤寂》裡有個角色叫做「美女瑞米迪娥」,這個可以花一整天在浴室洗澡消磨的怪胎。
當然淋雨是件討厭的事,尤其是雨水把鞋襪弄濕,我面臨提著一堆東西又得撐傘的狼狽。不過,如果不用上班,就讓我搭著沒人的捷運從民權東路一直到淡水,再搭回民權東路,看雨看一整天,相信一定會是個療癒式的消遣。
余光中的這首《梅雨箋》適合這樣的天氣,總是雨天裡讀著,眼前就有了一個意象。濛濛的雨天像晦澀的愛情,用鋼筆寫出來的字像雨水,淅瀝瀝,也是好看的風景。
光華橋要拆了,光華商場要搬家了,上週末是最後一次的嘉年華,人山人海聚集橋下,媽媽們忙著撈湯圓,牆上掛著感恩大拜拜的紅幛……我沒有去參加這最後一天的盛會,從堂弟的相機裡看見的景象,像是一幕奇怪的劇。
我不是3C3G迷,也不買光碟,這輩子去過沒幾次,光華商場對我而言似是浮光掠影。不是法國電影裡那種光線,而是陳舊書攤破棚架透著的光,與擠來擠去的青年男子的汗臭味與雜遝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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