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4月27日

脫衣服是壞事嗎?

這幾天草彅剛的酒後裸奔新聞好像在日本媒體上大大地火熱著,但是日本人處理這個新聞的方式真的讓我覺得好沒幽默感啊,就像前年看NHK跨年節目上DJ OZMA他們的表演(身著與裸膚色非常相似的緊身衣唱歌跳舞)一樣,據說廣告時間一到就湧入成千上百通電話幹譙電視台的尺度,這種事讓我覺得挺虛偽的。

許多人聽聞後也並不見怪,雖然日本有許多情色的文化,但又非常重視表面形象,我知道啊,但就是在這一類事情發生時,才能體會到,當實際上生活在日本這種團體思維造成的高壓氣氛國家裡,可能也會有不遜於新加坡的緊繃感吧。

總之我覺得草彅剛好可憐,警察局和媒體都超無聊,又殘忍就是了。

細究下來,我內心裡對這件事大反感的原因,說不定是因為我是裸露派的擁護者啊。

一直以來都對身體解放這類的議題有很大的興趣,先不要說什麼前衛的觀念和做法了,我覺得如果社會上對於裸露這件事抱著更健康一點的看法,那麼很多事情其實也會變得單純。還記得中學時代放學時在學校附近看過暴露狂;還有一次是大一迎新烤肉時,在碧潭橋附近目睹一個流浪漢光屁股睡在鐵椅上。老實講,這兩件都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在看到的同時,至多也是臉頰一陣發燙罷了。但是在學校裡說給其他老師同學聽的時候,大家卻驚呼連連,在那此起彼落的交談之中,我接收到更多的是「妳被羞辱了」這樣的訊息。

但為什麼是我被羞辱呢?第一個案例中的暴露狂,我知道他或許想看我驚嚇的樣子,但如果這社會早就是以更開放和陽光的方式看待身體(與裸體)的話,就算那是在公眾場合,裸露也頂多是「不恰當」,而不會是一種「恥辱」,也就更不可能會被當成是一種可以讓男人拿來當「武器」去嚇唬女人的東西了。我倒覺得就是一種遮遮掩掩,將陽具或陰部當成是罪惡淵藪的曖昧意識,才把它變得更見不得人,而非得要跟晦暗、暴力、潮溼、色情聯想在一起。

想想,要是沒有陽具和陰部,哪來世間眾生呢?

世說新語裡有一段描寫竹林七賢之一的劉伶,其人喝酒與裸露的小故事。「劉伶恆縱酒放達,或脫衣裸形在屋中。人見譏之,伶曰︰『我以天地為棟宇,屋室為裈,諸君何為入我裈中!』」意思是說,劉伶平常酒後總是十分放縱,有時還隨興褪去了衣衫,有人見到了就笑他。但劉伶回答說,「我以天地為房子,以房子當衣褲,倒是你,跑來我的褲子裡幹嘛?」

當時他這樣的不羈,還被視為是一種豁達風度呢。

在一個人喝醉酒,想要回歸自然的時候,卻被當成犯罪者一樣的逮捕了;把這個也許是令人發噱的酒後失態行為,渲染為齷齪下流的舉止......,此時我才更有種被冒犯的不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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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Hiro聊這個新聞的時候,他也覺得未免太小題大做,人喝醉了本來就是會胡鬧一下,如果不造成他人的困擾,也還在可以原諒的範圍裡。忽然間我想到吳俊曾經跟我爆料過他喝醉後的一些糗事,就想順便開他玩笑。

Na:「那如果換成是你,喝醉了也會脫光光跑來跑去嗎?還是有更誇張的?」

Hi:「拜託,我脫過好幾次了。」

Na:「在哪裡在哪裡?怎麼都沒看過?」

Hi:「以前唸書的時候,每次去唱歌喝酒,到最後都會脫啊,大家都很期待喔。」最後還不忘補上一句,「不過我有穿著內褲啦。」然後唇邊泛起一抹滿足的微笑。

Na:「還剩內褲算什麼,要脫光光才”格好いい”(譯:帥氣)好不好,哼!」


我想我們夫婦如果去住像新加坡這種嚴格的國家的話,應該不用待很久就會被抓去關了。




C-マンション

Posted by leona0909 at 樂多Roodo! │13:22 │回應(16)引用(0)台日生活交流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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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at 2009年04月27日 14:09
說實在的
我也覺得沒什麼
只是他是公眾人物
就是付出比較大的代價

還是我們這些日本太太都覺得
日本人反差本來就很大
所以都習慣了?
哈哈~~
Posted by Rose at 2009年04月27日 15:50

我也覺得好誇張,不知道的人還以為他酒後殺人咧,不過是脫個衣服,穿回去就好啦~(路過飄走)
Posted by Jenny at 2009年04月27日 15:52

一看到這個大家(朋友間)馬上都聯想到日本的A片文化,這個反差之大的國家!把每個人都框在一個屬於你該屬於的框框裡,而不幸的剛好草先生是屬於不可裸奔的那一個框框!
Posted by ?? at 2009年04月27日 23:24
私密回應
Posted at 2009年04月28日 02:26

老師說過,書讀得越高的人,越會小題大作。但非書讀少的人會相映這句話。

只是有時那些讀了一肚子書的人,官位大了,對處理事情的模式總是有更多的死角不會轉彎啊!
Posted by 逗逗魚 at 2009年04月28日 08:21

我和老公看著這些道歉新聞也覺得他很可憐...因為真的沒甚麼..一些政客在電視上罵他"最低!"..看的我目瞪口呆...這些罵他的人都是一臉酒鬼的樣子!!以日本人愛喝酒的程度,這樣鬧的人應該到處都有每天上演吧~~~真的沒甚麼好大驚小怪~~~頂多是他是公眾人物以後要脫時小心點就好~哈~~~但真的沒甚麼好不可原諒的~~
Posted by Mari at 2009年04月28日 09:10
我是來自新加坡的潛水客
那那說到在新加坡的話 我就想冒出頭來說一下
剛好農曆過年前這邊有一對男女裸體在街上逛(女生有穿內褲)
他們還圍著足以遮住身體的大紙箱 其實別人是根本看不到什麼的
已經因為妨害公共秩序被起訴了...
女生是拿講學金的的博士班學生
好像講學金會被取消
實在有夠小題大作

我想那那跟Hiro非常崇尚自由的話
千萬不要移民來新加坡啊
Posted by 小心 at 2009年04月28日 09:18

不過我並不想看到別人的裸體...哈哈

如果是型男的話...倒是可以欣賞一下..

怪叔叔就不用了....
Posted by rie at 2009年04月28日 11:55
我也覺得發洩一下無所謂吧!
又沒有去強姦人家什麼的
被當成嫌犯要沒有給他太誇張了一點
Mari說的對
說最低的那些政客們才是最噁心的!
Posted by ichigo at 2009年04月28日 11:59

原來我們一直無法讓Hiro好好的喝個盡興,所以一直看不到經典畫面,只能看到傻笑的微醺樣...
Posted by 小ㄕㄨˇ at 2009年04月28日 20:40

那那大學迎新烤肉是在碧潭喔!離我家好近XD(離題)
真的覺得沒什麼,草阿剛就衰在是公眾人物。可以的話,要買件「裸體有什麼不對」來聲援他。
Posted by hana at 2009年04月28日 23:22

關於這個問題呢
就想到我雙十年華時在日本唸書時發生的趣事
我們幾個女生趁著暑假遮遮掩掩到錄影帶行租XX錄影帶
剛看的時候好興奮,, 接著看第二次 第三次 就一點感覺都沒有了,,>
Posted by Ceci at 2009年04月30日 23:39

Rose:
也許是這樣。
可能我最近對於這種雙重標準的社會感覺到特別討厭
對那種「一樣的事情好像自己做就沒什麼
別人做了就趕快拿石頭去丟他」的事情感到很反感吧

Jenny:
這個懲處的規格讓我覺得好像發現日本人的一個不為人知的死穴的感覺
科科科。

??:
「而不幸的剛好草先生是屬於不可裸奔的那一個框框」
你說的很中肯。
P.S:我也不知道樂多怎麼去判定留言的來源的機制
很高興即使這樣你還是想留話給我:)

逗逗魚:
我倒覺得,或許不是不會轉彎
而是一種好像攻擊他人就可以沖淡自身的惡的那種心
令人討厭

Mari :
Mari說得很對啊,他們在說別人之前也不看看自己,哎。
更何況我是覺得並沒這麼大不了
不過這是鄰國的文化啦,就算不太認同也不能怎樣。

rie:
怪叔叔的我也不想看 XD
但覺得他們也不用因為這樣,就搞成好像怪叔叔對不起全世界一樣啊

ichigo:
原來在哪一國
政客的嘴臉都差不多哪

小ㄕㄨˇ:
嗯,你們灌得不夠盡力
下次有機會再加油囉

hana:
回想迎新烤肉已經是十幾年前的事了呢
現在碧潭那邊可能已經沒有夠掩蔽的地方可以讓大叔盡情展露洞體了吧(遠目)
雖然我覺得草彅可憐,但還是不會買T恤啦
畢竟喝酒失態有點傻嘛

Ceci :
這我好像是國中的時候看的吧
有一次在家裡發現隱藏版的頻道,就看到了,哇哈哈
有些還真不錯看^^
Posted by 那那 at 2009年05月3日 14:07

Fans的心情是~~
唉呀!怎麼當時發現他的不是我們呢?
如果是我們當然會先看兩眼,再好心幫他找衣服讓他穿上
在慢慢引導他回家~去參觀一下他的家
只可惜發現的不是fans呀~

不過我還是怕人家故意露下體來嚇我
因為小時候被嚇多了,所以心有餘悸~
Posted by 木村 at 2009年05月5日 09:37
結論是新加坡?
http://beatleswang.blogspot.com/2007/05/blog-post.html
新加坡對動物蠻寬容!
Posted by 小王子 at 2009年06月9日 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