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5月25日

事故

昨天,經歷了一整日的辦公室電話與媒體轟炸之後,本想好好去吃一碗傳說中的東區冠軍牛肉麵,加上逛逛誠品買推理小說放鬆身心的,不料在捷運上接到Hiro來電。 

「我出車禍了。」,他說。


「車禍?」我倒抽了一口氣,但電話中他的聲音聽起來還算是有精神,加上車廂裡很吵,我只好問他:「那你的手和腳還在身上嗎?」他停了兩秒鐘之後,嗯了一聲。 

 

計劃中的牛肉麵晚餐和推理小說整個泡湯了,當我趕到時,Hiro正在修車行,我們那台剛過戶不久的小摩扥車前叉全斷,車殼不用說也沒了,只剩輪胎還孤寂的留在原位。經車行的人判定整輛機車的龍骨與主要支架都歪曲變形,多樣零件損毀,修理費用預估超過一萬元,且因此輛車出場年份稍久不屬於常見車款,零件也很難找,車行老闆建議要修車不如買輛新的算了。而騎車的人,Hiro先生本人,外觀無恙,無外傷,但走路顯然有困難。

 

 經我仔細盤問,才知道Hiro在十字路口與人對撞,滾了幾圈,Hiro說他是見到黃燈趕緊穿越,對方則是開休旅車違規轉彎,兩人(車)就撞上了。對方的名片上掛著總經理頭銜,是位姓蔡的小姐,她在電話裡堅稱「是妳先生違規闖紅燈……但是我也有錯啦,聽說那個路口是不能轉的,那既然大家都有錯就各自處理啊,警察也建議我們私下和解就好了,所以我們就走了。……ㄟ,我是很有誠意,才留名片給你耶。」我聽了很不爽,「所以呢?誰看到我先生闖紅燈了?」蔡小姐語氣開始不耐,「所有路上的人都看到了啊。」結果我轉頭問Hiro,他說那時旁邊根本沒人。 

 

「小姐,妳開車撞到人,擅自離開事故現場也是不對,妳不能因為是撞到了外國人覺得他反正也無法辯白,就隨便走了啊。而且我們的車子整個毀了,他也受傷,妳怎麼可以隨便離開?」

 

「不然妳想要怎樣?警察也說看他沒事啊,大家都走了啊,照妳這樣說我的保險桿也被撞凹了,那我也要跟你們要修理費。」 

 

我已氣到沒有辦法再和她講任何一句話,再講只有講髒話了,於是把電話給掛掉。我非常討厭遇到事情就說出「不然你想怎樣」的人,如果可以,如果你在我面前,沒怎樣,我一定會馬上揍你,就是這樣。 

 

經了解,所謂的警察並不是事故發生後才來處理的員警,大概是「碰巧」經過的巡邏警察,大概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當下就勸兩人私了,於是那位「保險桿被撞凹」、「損失的多麼慘重」的蔡小姐、警察大佬和虛構出來的路人,合力勸說Hiro自己去修車,「反正人也沒事」,還活著也可以走,就少給人添麻煩了吧。 

 

其實,事已至此,儘管我替Hiro覺得委屈,但除了自己摸摸鼻子去修車和看醫生,又能如何呢?他犯的錯可不只有「騎機車過馬路不小心」這樣而已,無論如何都應該在第一時間通知我啊,無論如何都應該待在原地啊,但不管我再怎麼生氣事實就是如此,已經離開現場就沒什麼好再抱怨了。Hiro也不知道該說什麼,只好閉嘴,很無奈。 

 

晚上就近在住處附近的中醫診所就醫,醫生先做了簡單的包紮,接下來會到醫院做X光檢查,希望沒有太大問題。我警告Hiro,下次遇到事情還是得記住最基本的處理程序,說真的每次遇到事情我都會覺得外籍人士很可憐,整個互助結構都是不利的,抑或者,我們對法律和事件本身太無知?唯一安慰的是,我們有買了保險,至少就醫等等後續該處理的事情可以安心一點。但一時之間還是產生了一種「怎麼我連自己的家人都保護不了」的感覺,很是沮喪。 

 

從診所回家的路上,Hiro為了緩和氣氛,就問了我,
「我跟妳說出車禍的時候,妳不是問我:『那你的手和腳還在身上嗎?』」
 

「嗯,怎麼了嗎?」 

「我在想,如果我回答妳,『手和腳都在啊,可是,頭不在了喔』,那妳會怎麼樣?」
Hiro怪異地邊笑邊問,「會嚇死吧?」 

「我才不會嚇死。」我說,「但是會哭喔。因為很感動啊,想說你頭都不見了還記得要打電話給我。」 

「亂講!妳一定會嚇死。要是我就會……啊,好恐怖()。」 

「那好吧,如果我的頭不見了的話,就不會打電話給你了。」我只好這樣回答他

 


Posted by leona0909 at 樂多Roodo! │15:28 │回應(47)引用(0)台日生活交流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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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X的舊迅光先給你們騎。

人沒事就好。
Posted by 廖凱特 at 2007年05月25日 15:45
謝謝廖凱特。
妳真是「姊姊的守護者」啊
Posted by 那那 at 2007年05月25日 15:50
而且,你忘記你妹妹是在法務部門上班的嗎!!!

我又要再重申一句我的口頭禪:
「碼的,小心老娘告到你破產!」

Hiro就是人太好了。
如果是X,頭不見了的就是那個蔡總經理了。
Posted by 廖凱特 at 2007年05月25日 15:51
Dear leona:

不僅僅是外籍人士,總覺得在馬路上,機車騎士是永遠的弱者,連路人都不如呀...
Posted by thp at 2007年05月25日 16:35
Hiro沒事就好了,看到文章真的嚇了一大跳!

說真的,osaru覺得台灣的交通真的很危險,
開車還好,機車騎士就真的滿可憐的,
很多人手一握上方向盤就換了一個人似的,
不禮讓行人和慢車,真的很可惡哩!
Posted by osaru at 2007年05月25日 17:48
dear
Hiro還好吧..還是要去檢查一下哦
其實遇到車禍,警察大人都嘛抱著息事寧人的態度
上次我叔叔車禍,直接送加護病房
對方一口咬定我叔叔酒駕,
連警察先生也說在我叔叔送醫時也抽血驗酒精濃度
還要我們家算了,說打官司也是輸
我氣到最後動用關係,確認下列事實
1.我叔叔根本沒有在醫院抽血做酒測
2.我叔叔也沒有做筆錄,沒有承認他有喝酒
唉...那時真的對警察大人,,,失望透了
這就是人民保姆啊
Posted by ninko at 2007年05月25日 17:53
Kirin 沒有機車好長一陣子,曾經開車的時候也不小心碰到機車騎士…(不過都是「喀啦」一聲碰到後照鏡,然後沒事的那種)
現在開車都很小心,尤其注意行人與機車騎士。

但是,常常有令人無言的騎士啊~例如 15km/hr 騎在路中央的阿伯…Orz
Posted by Kirin Lin at 2007年05月25日 17:58
還好沒事
就算我不是外籍人士
遇到這種事我也不太會跟對方周旋阿
不過事後在背後嗆聲倒很會:P

我好久沒騎摩托車了
每天在路上看到摩托車都覺得很危險耶
真希望台灣的大眾運輸再方便一些
Posted by Emma at 2007年05月25日 21:17
幸好Horo沒事@@
文章看一看一直義憤填膺
沒想到最後一段害我一直笑XD
妳們真是一對愛寶~
Posted by dai at 2007年05月25日 22:16
錯把Hiro打成Horo
抱歉>
Posted by dai at 2007年05月25日 22:16
平安就好,鬆一口氣啦:)
Posted by 豆豆魚 at 2007年05月25日 23:07
Hiro 沒有受重傷就是萬幸啦. ^_^
"警察總愛息事寧人" 這件事可是放諸四海皆準的呢... -_- 美國的警察也是一樣. 遇到的時候就深呼吸想著 "我是納稅人, 你的薪水是我出錢的", 然後用力跟他凹吧!

想來我也是苦命悲情, 開車生涯裡居然被別人擦撞了三次耶... (我可沒有緊急煞車的習慣喔.) 這是我去年被別人撞時寫的事故處理清單, 雖然國情可能不同, 但是還是列出來讓妳們參考一下. ^_^
http://materialgl.blogspot.com/2006/03/i.html
http://materialgl.blogspot.com/2006/03/ii.html
http://materialgl.blogspot.com/2006/03/iii.html
Posted by 物質女孩 at 2007年05月25日 23:28
怎麼這樣?!昨天晚上的事情嗎?
有什麼需要記得下來叫鄰居

是說你乾脆叫HIRO也加我跟KEN的電話啦
至少住一起比較好照應的!
Posted by 凱洛 at 2007年05月25日 23:47
好險、好險,人沒事就好,吃吃沖繩豬腳麵線壓壓驚吧。。。。(沖繩吃豬腳嗎?不知)
Posted by 豬小草 at 2007年05月25日 23:48
一早在公司看到這篇文章
竟然看著看著就掉眼淚了

大慨是人在國外,又和阿秀隔那麼遠
很容易體會接到電話時的感受

還好Hiro沒事
Posted by 小玲 at 2007年05月26日 00:10
下班後聽osaru說Hiro出車禍了,真是嚇了我一大跳,還好沒有嚴重,但也覺得Hiro實在委屈又可憐,不過看到文章最後還是忍不住笑了,「因為很感動啊,想說你頭都不見了還記得要打電話給我。」果然那那女王的功力就是不一樣!
樓上的小玲,我和妳一樣期待著妳和阿秀永遠相聚的時刻到來ㄚ!再忍忍,我相信就快了,這些年也辛苦妳了。
Posted by Doris媽媽 at 2007年05月26日 00:32
不然妳是要怎樣
光是聽到這一句話就好火大內
一個頂著總統理頭銜的人
講話怎麼這麼沒品呀
不過好家在Hiro沒事 要不然大伙要跟那蔡小姐拼啦

Hiro敢在台灣騎機車 算很厲害說
我騎機車壽司做後坐都怕的要命了 別說騎
Posted by H@RU at 2007年05月26日 00:53
To Hiro:
お大事に!
可是沒有打電話給那那是不對的行為!

To Nana:
她明明是本國人, 卻沒有依照正常程序來處理, 理虧!
要告應該可以, 至少醫藥費, 機車錢希望可以要回來...
Posted by 法蘭 at 2007年05月26日 02:33
天啊!那那,要我在台灣,就找人去跟他理論!

說真的,在台灣發生車禍有幾個重點一定要做。

1. 發生車禍當下,相機拿起來先拍照!切記,照片必須從幾個角度拍,同時,最好能夠把車子與附近周圍的狀況統統拍下來。比方說,要拍到車子是在紅綠燈口的那個位置等等。所以強烈建議,有車,不管摩托車,還是機車,車內都放一台即可拍!超好用的喔!最好還有粉筆,把車子位置在地上畫下來!

2. 打電話叫警察做筆錄。放心,絕大多數的條子都會想要推卸責任,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所以都會叫你私下和解。這時候態度要堅決,反正不管怎樣,就是要筆錄。管他撞得有多大多小,先做筆錄再說,萬一有需要,筆錄在法庭上還是有否些程度上的可信度。

依照那那說的情況,那個女的違規轉彎,就算 Hiro 有搶黃燈的嫌疑,錯統統會在那個女的身上。他違規轉彎! TMD 寫到一 LP 火!禁止轉彎的地方,她連個鳥蛋路權都沒有,上法庭她是完全輸面,連談都不用談!只是,Hiro 在第一時間已經失去了絕對優勢,不過依照這個情況,我想上法庭還是很有機會的。請廖凱特小姐去開個「法律小組會議」,然後去告死那個王八蛋!

記住,那個女的已經在口頭上跟你說了「但是我也有錯啦,聽說那個路口是不能轉的,那既然大家都有錯就各自處理啊。。。」
這已經是「已知道未遵守」,明知故犯,罪加一等!告死他!

不過,強烈建議 Hiro 去醫院做個檢查,看起來這種撞擊很大,要小心腦震盪。腦震盪會有潛伏期,所以要特別小心,而且,如果驗傷記得拿報告,這些以後都會在法庭上要求賠償。他越是要息事寧人,你就越要告他!這種人,要讓他知道死活!他以為不會碰到,讓他碰一次就掛點!

媽的,真的氣死我了!

是說,最近是怎樣,大家好像行車都不怎麼平安。
大家要好好保重,小心行車安全啊!

ps: 在台灣,頭銜都是好看的啦,不過,換個角度來說,你頭銜越高,你就越準備賠死!哼哼!
Posted by 阿西摩 at 2007年05月26日 03:00
還有呢,Hiro 因為是外籍人士,對於台灣這種交通事故的處理方式不懂,或不正確是可以通融的。

而對方身為本國人,卻未依照程序處理,還有規避責任的嫌疑,這算下去罪不輕。
Posted by 阿西摩 at 2007年05月26日 03:04
真的好險 Hiro 沒事呢!!
沒想到大小車相撞, 大車裏的人也不想想自己的車有"優勢",
很可能造成更大條的事, 竟然還這麼囂張, 尤其她又是違規轉彎,
實在差勁!!
不過還是要去醫院檢查檢查, 因為有時候疼痛在當下沒有感覺,
要隔天或過幾天, 希望一切都沒問題!!
Posted by didi at 2007年05月26日 07:21
怎麼都出車禍了
夫妻倆還可以這麼幽默?

文英阿姨在三年前也在台灣被車撞
而且文英阿姨是人被車撞倒
對方在下午一點艷陽高照的時候酒駕
還好只是嚴重扭傷骨頭沒斷
對方也賠了一些錢
不過文英阿姨兩天後上飛機回德州的時候可慘了
因為壓力的關係感覺上腿都快炸了

很多人都會仗勢欺人
Hiro人太好了吧
不過人沒事是最重要的

那張名片可要留好
也許將來用的上呢!
Posted by 文英阿姨 at 2007年05月26日 10:21
很多人真的就會拿翹,我妹之前也遇過車禍,不過騎車的人不是他,他是被載的,但造事者就因為他老婆在立委辦公室工作,結果從發生事情到結束,搞到連上級長官都來關切,最後也是在不得不動用關係下,平息了這件風暴,其實本來只是單純的事故,就因為對方的無理取鬧,讓這件事情亂七八糟。

還好hiro沒事,不過我承認,前面看的也很生氣,但看到最後忍不住笑場+感動,啊~好一對特殊的王子與公主呀!!
Posted by 木村 at 2007年05月26日 11:54


把那個蔡小姐的名字給我
搞不好我公司這邊會有認識

真是太機車
看的我一肚子火
Posted by 東東 at 2007年05月26日 12:44
還好Hiro很會柔道
不然一般人這樣摔個幾圈會很慘的
那個蔡總很機車耶
還是要叫她多多少少賠一點
不然實在太過分了
下次她如果敢再說"不然你想怎樣?"
妳就告訴她"我可是知名部落客耶!串聯起來妳就知道厲害了!"
大家都會挺妳的!拼了!先叫法蘭去幫妳談判去.
Posted by 不辣哥 at 2007年05月26日 13:28
不辣哥:

你這樣會變成「恐嚇罪」喔!
說話要小心,尤其隨便亮「部落客」牌,會讓你成為更大的目標,然後很容易陣亡的!

至於談判這種專業的事情,我們交給「專家」處理就好,法蘭留在後面幫忙當智囊團就可以了。

話說回來,如果我是 Hiro 的話,我就躺在地上裝死,一定要等救護車來!
Posted by 阿西摩 at 2007年05月26日 13:54
人沒事就好。
不過妳家hiro演技太嫩
大概是因為都只跟妳演愛情劇吧!
下次跟他演演耍流氓擺濫的戲碼,磨磨他另一個戲路。
Posted by 小鵝姬 at 2007年05月27日 00:05
人還平安比什麼都好的
知道那那心疼hiro的心情
有時候旁邊沒有我們這種悍妻還真是不行的啊~
Posted by ichigo at 2007年05月27日 01:20
DEAR 那那~
1.妳可以把所有的醫藥收據留下來哦,如果醫生有傷勢說證明的話,也一起留著

2.如果有去警察局備案的話是最好,警察雖然會希望妳們私下合解,只要任一方不合解,就不能銷案,也會給對方壓力

3.他們現在有第三方責任險,你們的機車應該也有? 對方的保險公司可以處理,那位總經理不用操心才對(真是XXX)

4.騎車還是小心一點哦^^
Posted by Joyce綠 at 2007年05月27日 10:31
還好hiro沒受多大傷,人平安最重要

我老姊也遇過這種事,但她蠻慘的
腳開了兩次刀,
出事到現在快三年了
還有後遺症,站久了或走久了都會酸痛
明明是撞到她的人有錯,當時也有做筆錄
不過就和你家hiro碰到的狀況,條子就只會要求他們合解
我老姊本來也打算告到底
但對方就是擺出一副"我就是沒錢,不然你想怎樣的態勢?!"
弄了兩年多,我們國家偉大的"人民公僕"把我姊的案子推來推去
後來我老姊說,"為了求一個平靜,自認倒楣"

因為那個車禍,她當初在補習班教電腦的工作沒了,現在摩托車不能騎,
開刀/復健的錢也都自己出,
(還好之前她被我半強迫的買了保險,至少醫療費用得到補償)
但是那之後,我對這個部份的國家機器運作和人性都有點失望

學校教的法律,應該要更實用更具體的教我們如何保護自己才是啊
Posted by aoi at 2007年05月27日 18:31
像這種況狀,之前有聽過是可以告他肇事逃逸的.
雖然他留了名片,但當時沒有交警做筆錄是事實.
何況事後他也不願意負責..
像這種人,之前Mari媽媽遇過一次,
我就直接打電話給他,跟他說如果他不理賠,
那就直接告他肇事逃逸,那個人最後也是乖乖道歉..
但最重要的..Hiro沒事就好^^...
台灣的交通真的讓人不敢領教= =..
Posted by Mari at 2007年05月27日 23:08
人沒事就好。

雖然對方跑了,你們也決定要和解,不過至少人還好好的。現在比較重要的是有沒有後遺症?我之前剛車禍的時候還沒那麼痛,隔天起全身骨頭超酸痛,好像被拆了重組又沒有組合好一樣痛!

希望他沒事!
Posted by 冰霧之淚 at 2007年05月27日 23:11
唉唷真是有苦說不出的可憐hiro
姊姊的守護者我也看了
好感人吧最後
Posted by 貓咪 at 2007年05月28日 00:26
我實在是很討厭那種擺爛的人
甚至連跟他周旋都很不削
不過放他一馬 似乎對這個社會不利

安咕高中的時候出了一場大車禍 (住院一個月 復健半年 休學一年)
對方也是擺爛 實在是很鳥的男人 請他的爸爸媽媽奶奶每天都到我病房哭窮
哭到我爸心軟為止
直到今天我還沒見過肇事者咧 (我得到2萬元與一袋橘子的補償)

PS Hiro和那那真是臨危不亂 還記得打情罵俏 模範夫妻檔啊
PSS 那那家的姊姊守護者 真是棒 我也好想要一個
Posted by 安 at 2007年05月28日 03:36
台灣處理車禍事故的方式
只能用無言以對來形容
小弟我也曾出了一場讓我一個月瘦八公斤的車禍
因為車禍對方的壓力(所謂傷者為大的法則)
但事後判決證明雙方責任自負XD

不過看了上述各位大大的建言
以後真的不幸再遇到事故的話
就要記得這些SOP

Hiro人沒事就好,不過看看要不要進行收驚
這檔子事很神奇,當時我出車禍,心情很平靜
可是都睡不好,收驚後就解決了!!

Anyway,當時那位休旅車女問說"不然妳想要怎樣!?"
或許應該回"我不是布蘭尼,我名叫蕾歐娜"
(毆飛~~)
Posted by Tetsuya at 2007年05月28日 03:51
發生車禍時..最兇的人都佔最大優勢..真是沒有正義的社會..
Posted by rieりえ at 2007年05月28日 10:00
那那~
今天早上開機上班的時候看到你更新的網誌,
真是讓我嚇了一大跳.
仔細看完整個事故的始末, 還好Hiro 沒事,
但還是要到醫院詳細的檢查一下卡保險.

至於那位蔡小姐, 希望她能好自為之囉.
此次的事件, 不是離開現場就沒事了
我想上天會給她適當的懲罰滴!!
Posted by 優發 at 2007年05月28日 11:13
我也是每天騎車20公里上下班的人,所以也發生過兩三次大小車禍!台灣的交通真的很亂,不要說開車的,騎車的人也好不到哪去,我自己有時候為了搶快也是會違規,這就是台灣人吧!!!!Hiro人沒什麼大礙就好..去拜拜收個精,對精神上來說會比較好一點喔!
Posted by 春捲貓 at 2007年05月29日 17:11
我覺得hiro敢在台灣騎車 真的很厲害 阿丸我連在台灣走路 都有好幾次差點被逆向或是亂騎在人行道上的汽機車撞到的經驗=_=
還好hiro沒有受太大的傷 不過可以理解那那的感覺 ''連自己心愛的人都沒有辦法保護的無奈感''
總而言之 我也覺得在台灣現在好像變成一定要 兇 的人才會得到關注或是公道 真是另人心寒
還有樓上的阿比安的遭遇也太慘了吧=_= 兩萬塊還有一袋橘子
Posted by 阿丸 at 2007年05月29日 22:13
其實 hiro人沒事就好!!
其實 很多這種不講道理的人 全世界 到處都是!
如果 有把握的證據 那麼就要力取 但反之如果是像hiro這樣子 沒有在場證人
通常 實在是很難得到賠償...
這讓我想起四年前的車禍~~ 只有心酸!
雖然台灣對於這種交通事故的處理方式 真的很讓人心寒~
但是 只要心愛的家人可以平安無事 那就讓它過去吧!
當然 能夠要求到的補償 一定要有囉!!
Posted by VIV@AUS at 2007年05月29日 22:35
唉呀
不管什麼日常大小事
總是被那那寫得非常生動有趣

但這次
除了仍然讓我哈哈大笑之外
還有很多感動

夫妻間那種小鬥嘴
那種看似平常 其實藏著很深的感情
完全被顯露出來了喔

很令人動容呢
相愛的夫妻!!
Posted by 小樹 at 2007年05月29日 23:40
Dear~

我完全可以體會到外籍人士在台灣這種恐怖交通之下的無力感
這也是我老公一直沒去學開車的原因之一
因為在他老婆的兇猛開車經歷薰陶之下
他有點不敢開車...orz

那天接到你電話嚇了一跳
hiro沒什麼大礙就好
有任何問題直接打給我吧~

Rose
Posted by Rose at 2007年05月29日 23:59
討厭兇巴巴不講理的人啦
Posted by Jerocca at 2007年05月30日 05:39
謝謝大家,謝謝大家。
令我多麼感動的留言......
現在工作太忙不能一一回覆
可是大家的建議和意見,我都會謹記在心
(Hiro也不斷被我警告中)

有各位好朋友在實在太好了。
Posted by 那那 at 2007年05月30日 10:28
另,感謝小X在交通黑暗期提供迅光一台以供平日通勤使用。
Posted by 那那 at 2007年05月30日 10:35
還好我看到下一篇,HIRO先生已經可以走路的文章。

之前我媽媽在高雄也出了車禍,那個看似老實的阿伯也是跟那位小姐一樣的態度。
我想不管是台灣人還是外國人被撞,沒被撞的台灣人就是那樣子。
幸好HIRO沒有事。
Posted by momo at 2007年06月5日 23:08
momo:
對啊,這種行為看得我心很冷
怎麼連一點點同理心都沒有......
我不是要說自己有多了不起 我也不敢拿自己做不到的事情去要求別人
但至少我會關心一下,這是開車的基本禮貌吧
Posted by 那那 at 2007年06月6日 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