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2月8日
部落格搬遷啟事
為了加強部落格的功能,並提供更快速的資訊提供與服務,王榮璋委員的部落格現已遷移至Yam天空部落,網誌位置為 http://blog.yam.com/legislator_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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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2月6日
被遺忘的需求:愛滋感染者安置服務
為此,立法委員王榮璋國會辦公室與黃淑英國會辦公室於95年10月24日共同召開「被遺忘的需求:愛滋感染者安置服務」公聽會,邀請相關團體、主管單位或相關公部門,共同針對HIV感染者的安置需求進行討論。會中決議,未來所有公立的社會服務、醫療服務、兒童或教育機構皆應取消排除收容HIV感染者的相關規定。同時,政府應透過獎助、補助的方式鼓勵私立收容機構收容HIV感染者。
王榮璋委員引述統計資料,截至95年9月止台灣累計HIV感染者有12474例,死亡1515例,離境43例,存活則高達10916例。他表示,感染者所面臨的困境在於外界的誤解叢生,再加上國家提供服務不足、公立機構拒絕收容,雖然有民間團體自發性地投入服務,但在政策法令、行政措施等配套嚴重不足的情況下,包括福利服務、教育訓練、職業輔導大多付之闕如,所能提供予感染者的服務量及面向限制頗多,相較其他非感染者之福利水準,愛滋感染者的福利需求長期受到忽視,此舉也連帶造成支援團體所面臨的經營難度更高。
因服務別無法被歸類,而難以獲得政府支持補助即是一例。台北市愛慈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邱淑美便以恩典之家為例表示,從90年開始雖然積極推動立案,希望合法化後能取得更多照顧資源,但跟台北縣政府協調的過程中,「不僅找不出任何法條讓恩典之家合法立案,甚至連類別都無法歸類」!
她說,當時為解套有人建議恩典之家用「老人」名目立案。但邱淑美認為,愛滋患者對象背景都不同,並不只是提供老人感染者的收容服務,況且團體也不應該為立案而立案,最後只能放棄立案途徑。
此外,爭取資源即代表著須接受徵信,以確保資源不被爛用,因此團體也一再面臨「感染者身份保密」與「爭取資源」孰重孰輕的兩難。與會團體也直指社會忽視愛滋關懷團體,「連企業都明白的說,寧願幫助婦女、青少年、老人,也不願幫助我們」。
不僅社會冷漠,連公部門亦不乏歧視條款。以「衛生署所屬醫院精神疾病養護床收治作業要點」為例,第二條就明定「精神疾病養護床收治對象應具備『未罹患顯有感染他人之虞之傳染病者』」。法務部的戒治處分執行條例第七條也規定,「受戒治人入所時,應行健康檢查,但若罹法定傳染病、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或其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之傳染病,便可以拒絕入所」。
對此,衛生署副署長陳再晉表示,不可拒絕感染者就業就學等反歧視精神,法律上規定的很清楚,況且經藥物治療後感染者仍能維持健康的身體狀態,不過過去機構內部或行政命令未隨醫療進步而修改,再加上民眾仍存有誤解,此點顯有檢討空間。衛生署將要求疾管局邀集相關部會針對所屬機構及單位濾出這些具歧視的法規,並最慢在下會期進行修法。而內政部社會司也承諾在行政辦法層次有所抵觸者,都會儘速修正,社會司司長曾中明更承諾所有內政部兒童之家、老人之家等所屬公立機構,於收容對象部分目前規定拒收愛滋病患者,也將依此精神儘速修正。
經各界熱烈討論,公聽會亦獲數項會議結論及共識,包括針對所有公立的社會服務、醫療服務、兒童或教育機構應取消排除收容HIV感染者的相關規定。同時,對於私立機構,政府應透過獎助、補助的方式鼓勵私立收容機構收容HIV感染者。
另,無論是專門服務HIV感染者的機構、或綜合服務其中有收容HIV感染者的機構,其立案、設置、及服務需求標準、所需專業及內部訓練,衛生署與社政單位應有充分合作與溝通,訂定明確的標準,以促成未來愛滋感染者在就學、就醫、就業與其他需求時,不會受到歧視的待遇,亦能獲得與一般人相同的社會資源。
至於在法務單位的部分,在戒治所通過修法後,愛滋感染者在獄中的待遇、或醫療方面的提供,應與一般人相同。另外,中途之家與矯治單位應有計畫輔導、獎勵公私立單位收容藥癮愛滋感染者。日後有關「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條例」的研修工作,也應有民間團體及專家學者參與。
2006年09月22日
2006年09月5日
宗教團體從事公益慈善事業應比照社福團體責信要求
──宗教團體從事公益慈善事業應比照社福團體責信要求94.04
近日媒體報導達彌儒道疑似藉民眾與教主之結緣,領取天堂掛號證,飽了創辦人荷包。事實上,以宗教之名行詐騙之實的新聞每隔一段時間就上演,然而宗教團體打著教人為善、行公益目的的招牌騙財之情形,目前是無法可管的。本院昨日在內政及民族文化委員會審查之宗教團體法草案即設法對宗教團體之財產等相關議題做規範,但在宗教團體從事公益事業之部分本人認為有失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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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處是身心障礙者的家?
中壢啟智技藝訓練中心自購房舍辦理社區家園服務卻遭社區民眾抗爭,成為近日媒體新聞的頭條。早在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該中心於官邸社區購得房舍擬提供服務之際,便遭社區部份居民以身心障礙者會破壞居住品質並影響社區安全為由,抗議中心住民遷入,經多次協調未果。入駐後所購房舍大門遭惡意破壞;阻擋該中心住民與工作人員進入;居民甚至不惜以擅自斷水斷電、設置毁謗布條等行為,公然挑戰公權力捍衛身心障礙者人權的決心。由於事態嚴重,社福團體曾於內政部身心障礙者保護委員會要求拜會桃園縣長朱立倫,卻遲遲未果。而最後桃園縣政府社會局身為地方主管機關的回應,竟以社區家園應符合身心障礙夜間住宿型機構設置標準為由,曲解該中心立案之合法性,表明無意介入。由於桃園縣政府袖手旁觀,演變成啟智技藝訓練中心必須與部分社區居民對簿公堂!歷時二年多,司法體系先於社政體系正視到身心障礙者的人權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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漲聲連連之外的飛航新聞──瑕庛的航站無障礙
近來航空票價調漲聲連連,而一連串與航站無障礙環境議題相關新聞,雖有媒體報導、披露,卻顯得無足輕重。舉凡:一、夏姓玻璃娃娃遭航空公司以沒有空橋、需使用外包服務的電動餐車昇降台來移動輪椅至飛機上為由,要求其支付額外費用。二、徐姓乘客持精神障礙中度之身心障礙手冊,於嘉義機場立榮航空公司櫃臺候補購票,但立榮以國內線航空乘客運送定型化契約第二十五條規範,以及經交通部民航局核備通過之該公司運務手冊上記載「中/重度精神病患者需有人陪同」,故以無陪伴者為由拒其搭機。三、高雄小港機場因無空橋接駁,身心障礙者原本可免費使用昇降機上下飛機,但自今年三月一日起竟然需額外自付一千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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