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8月27日
這並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
這是今天的新聞
「台大教授李鴻源建議以總經費50.92億元的綜合治水計畫,解決屏東縣的淹水問題。李鴻源說屏東地層下陷的區域廣達1346公頃,涵蓋林邊、佳冬、枋寮,平均下陷3.2公尺,他建議的綜合治水計畫中提出:在經常性淹水地區規劃人工湖和滯 洪池,在潮位高還會淹水的地區規劃人工溼地,面積260公頃,挖出的土重新造新鎮,李鴻源說整體經費初估50.92億元,著手後二、三年屏東就可以有不一 樣的面貌。」
先談人工湖,人工湖補注在高屏已有一個高屏大湖,及潮洲大湖的設計,但目前仍然都還未實施。李鴻源又冒了一個人工湖的點子出來,甚至連總預算都義不容辭地幫屏東縣政府初估好了,不知道有沒有順便估一下陸砂開採的利潤是多少。
不知李教授在估計這人工湖時是否有考量過二百六十公頃土地的取得從何而來,由農地徵收嗎?那你打算怎麼解決農民接下來的問題,從漁塭區徵收嗎?那你知道這裡是全台最大的石班魚養殖區,養殖戶看得上你那一點補償金嗎?
所謂的新鎮重造,在東港地區就有不少這樣子的例子,一些在日治時代時的塘池,後來都變國民住宅,然後剛好位於最容易淹水的地方。那造鎮不行,挖出來的土方利潤極高,是否李教授其實是希望屏東縣以後以賣土方為生,原有的農漁業就放放給他死算了。
他們似乎都忘了還有這個地方,大鵬灣。

大鵬灣是潟湖地形,因此與海連接的地方相對重要,除了調節水量外,同時也供應灣內生物生長必要的養份。


兩個潮口的清汙工程,以及灣內蚵島移除、底部清汙,我想這樣子的工程費應該遠少李教授新闢人工湖所碰到的問題,以及相關法律問題。
依李教授的作法,首先是選址,再來因開發面積達環評門檻,在第一次環說後,一定會再進第二次環評,粗估至少也要一年至一年半的時間,才能開始動工。
而利用大鵬灣,其主管機關為交通部觀光局,土地也徵收差不多了,進行的也是第一潮口及第二潮口工程,以及灣內清汙工程,這種程度不需要經過環境影響評估,只要交通部長毛治國一只文下來便可開始進行。
兩者相比,何者才是先應該做的事?
不知李教授在估計這人工湖時是否有考量過二百六十公頃土地的取得從何而來,由農地徵收嗎?那你打算怎麼解決農民接下來的問題,從漁塭區徵收嗎?那你知道這裡是全台最大的石班魚養殖區,養殖戶看得上你那一點補償金嗎?
所謂的新鎮重造,在東港地區就有不少這樣子的例子,一些在日治時代時的塘池,後來都變國民住宅,然後剛好位於最容易淹水的地方。那造鎮不行,挖出來的土方利潤極高,是否李教授其實是希望屏東縣以後以賣土方為生,原有的農漁業就放放給他死算了。
他們似乎都忘了還有這個地方,大鵬灣。
大鵬灣風景特定區:光算灣域,怎樣也比260公頃強,而且土地已經是交通部觀光局的,取得容易,完全無需再浪費人民的納錢。而大鵬灣的問題,雖然也是他的賣點,就是當地漁民在未徵收前因養蚵,傾倒蚵殼而形成的蚵島,成為特殊的人文景觀,相對地也減少了灣內的蓄水量及影響水質。
交通部八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交路八十五字第0四九三一0號公告大鵬灣風景特定區經營管理範圍,北以台十七號及屏六十三號縣道為界,東以林邊鄉界接現有排水溝堤轉屏一二八之一及一二八縣道為界,南以海岸高潮線起算六00公尺海域為界,西以東港現有都市計畫住宅區線連接東港鎮新溝為界。面積含陸域649.3公頃、灣域532.1公頃及海域257公頃,合計1,438.4公頃。

圖說:這就是灣內因蚵殼形成的小島。
大鵬灣是潟湖地形,因此與海連接的地方相對重要,除了調節水量外,同時也供應灣內生物生長必要的養份。


(圖源:大鵬灣管理處)
兩個潮口的清汙工程,以及灣內蚵島移除、底部清汙,我想這樣子的工程費應該遠少李教授新闢人工湖所碰到的問題,以及相關法律問題。
依李教授的作法,首先是選址,再來因開發面積達環評門檻,在第一次環說後,一定會再進第二次環評,粗估至少也要一年至一年半的時間,才能開始動工。
而利用大鵬灣,其主管機關為交通部觀光局,土地也徵收差不多了,進行的也是第一潮口及第二潮口工程,以及灣內清汙工程,這種程度不需要經過環境影響評估,只要交通部長毛治國一只文下來便可開始進行。
兩者相比,何者才是先應該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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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下次去?
Posted by CL
at 2009年08月28日 03:07

不知道最近情況如何
我去探探先
Posted by Penlock
at 2009年09月3日 13:18
咦?我記得我有寫這篇的回應,怎麼不見了?
Posted by 關奇怪魚
at 2009年09月7日 15:42

你在噗浪回應的吧,叫我把這篇放到好生活,不過我沒放就是。
Posted by Penlock
at 2009年09月8日 2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