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9月11日

那只是一種習慣

前幾天到附近的學長家裡串門子,他秀了他們最近在林道的一些影片給我看,指片中的一個築在李樹上的鳥巢叫我判斷是什麼鳥的窩。一開始,我原本的直覺是某種鴉科鳥類的巢,但一時想不出是那一種會有這樣的巢,他也沒繼續追問下去。

我們繼續漫無邊際的談天說地,以及聽著Jazz。

《2008.09.12 補》

後來其實再想想,或許那堆樹枝並不是什麼「鳥」的巢,而我應該先判斷它是不是一個「巢」,再來決定是什麼動物會築這樣子的巢。

不經意的一些問題,其實常常會在我腦袋裡轉上很久。而這只是一種習慣,正如我習慣把東西在腦子裡拚裝成後,才會透過手指在電腦上寫完那些東西一樣。

不是什麼好習慣,但也談不上壞到那去,只是常常會同時間處理好幾件事,或者看著某個東西神遊他處便是。

連續幾天窩在辦公室裡搞公文、蓋章、跑流程、接撥電話,雖然並不是一些無意義的事,但了無樂趣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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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出門前時拍的卷雲,很漂亮。

到了海邊,風大的跟什麼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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飄砂又開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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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海邊的雲更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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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躲在車子裡拍的,然後差點換我也卡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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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群麻雀裡混了兩隻一藍一黃的虎皮鸚鵡,這是今天發現最好笑的事。

當然也有撿到屍體,這也好像是我每次出門都會碰到的事,這次是一隻紅尾伯勞死亡時間大約二天左右。

我習慣一個人出野外工作,如果有個小幫手,當然至少在開車的沿路會有趣一點,也多一雙手可以寫字或者什麼的。

不過我多半還是習慣一個人晃來晃去,是工作是調查,也在思考與發呆。所以還是一個人方便點,談不上好或壞,那只是一種習慣而已。

《補》

昨天海邊的風勢其實就已經相當強勁,應該是颱風的外圍環流的關係,不過通常海邊在冬天時就像昨天那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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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飄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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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台電為風力機組設置的展示,風速應該是指高度一百公尺左右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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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第十一號機組嗎?34.3 m/s!

下附氣象局的風力表

風之強弱程度,通常用風力等級來表示,而風力的等級,可由地面或海面物體被風吹動之情形加以估計之。目前國際通用之風力估計,係以蒲福風級為標準。蒲福氏為英國海軍上將,於 1805年首創風力分級標準。先僅用於海上,後亦用於陸上,並屢經修訂,乃成今日通用之風級。實際風速與蒲福風級之經驗關係式為:

V= 0.836 * (B ^ (3/2))

B為蒲福風級數  V為風速(單位:公尺/秒)

茲將現行蒲福風級標準,表列如后(詳見表1)
表1 陸上應用之蒲福風級表

蒲福風級

風之稱謂

一 般 敘 述

每秒公尺
m/s

每時浬
kts

0

無風
calm

煙直上

不足0.3

不足1

1

軟風
light air

僅煙能表示風向,但不能轉動風標。

0.3-1.5

1-3

2

輕風
slight breeze

人面感覺有風,樹葉搖動,普通之風標轉動。

1.6-3.3

4-7

3

微風
gentle breeze

樹葉及小枝搖動不息,旌旗飄展。

3.4-5.4

8-12

4

和風
moderate breeze

塵土及碎紙被風吹揚,樹之分枝搖動。

5.5-7.9

13-16

5

清風
fresh breeze

有葉之小樹開始搖擺。

8.0-10.7

17-21

6

強風
strong breeze

樹之木枝搖動,電線發出呼呼嘯聲,張傘困難。

10.8-13.8

22-27

7

疾風
near gale

全樹搖動,逆風行走感困難。

13.9-17.1

28-33

8

大風
gale

小樹枝被吹折,步行不能前進。

17.2-20.7

34-40

9

烈風
strong gale

建築物有損壞,煙囪被吹倒。

20.8-24.4

41-47

10

狂風
storm

樹被風拔起,建築物有相當破壞。

24.5-28.4

48-55

11

暴風
violent storm

極少見,如出現必有重大災害。

28.5-32.6

56-63

12

颶風
hurricane

 

32.7-36.9

64-71

13

 

37.0-41.4

72-80

14

 

41.5-46.1

81-89

15

 

46.2-50.9

90-99

16

 

51.0-56.0

100-108

17

 

56.1-61.2

109-118


Posted by lecepede at 樂多Roodo! │23:55 │回應(2)引用(0)【野外紀行】
樂多分類:生活 工具:編輯本文
標籤:,Lab, Research,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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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昨天開車經過濁水溪時,也感覺溪埔地裡塵砂飛揚得厲害。

關於一個人工作調查,我也覺得很矛盾。一個人時好像可以更自在的與陌生人交談,反倒是有人跟著感覺尷尬。可是遇到要扛器材時、同時操作兩種記錄時、上廁所、買東西要人看住設備時,就很希望不是一個人。
Posted by arkun at 2008年09月12日 22:53

不過昨天的夕陽並沒有特別漂亮,我還故意留到天黑才離開海邊。

我以前出野外被偷過東西,外加在台中市被砸車幹音響二次,現在出去車子裡面都是淨空,所有東西全背在身上。

一支雙筒、一隻單筒、一支腳架(這樣就很重了)、相機(如果背400mm,加上機身,還有廣角鏡),還有隨身的本子巴啦巴啦一堆五四三。

不過這都比不上寫碩論時,扛800mm加腳架來得重就是了。
Posted by Penguin at 2008年09月13日 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