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3月4日
重讀魯賓遜漂流記
每隔幾年,我會將書櫃中的舊書重新拿起來閱讀,有時想要讀的書找不到,那末我會急切地跑到書局裡翻找,直到帶回它。大學時,重讀了紅樓夢,那時挑了一套有摘注的版本,讓原本紅樓夢的厚度足足增加了二倍之餘; 後來在南投時,又陸續了重讀了一些舊書,甚至有些是在舊書店找到的古老版本,內容與翻譯都與小時候閱讀時,一模一樣,但所得到的感覺,卻是截然不同。
前幾年,重讀了林良的「小太陽」,我手頭上至少有二至三種完全不同封面的「小太陽」。小時候注意的是他與子女間的互動,後來卻是看著他與妻子間的互動,而感動不已。
不同時期閱讀相同的字句,或許當真隨著馬齒徒長,而心生戚戚。
書名:魯賓遜漂流記(Robinson Crusoe)
作者:丹尼爾.笛福(Danial Defoe)
距離上一次閱讀這本書,我猜,至少已經是十幾年前,甚至更久以前的事了。重讀的時候,我壓根不記得魯賓遜自述年少時的叛逆,與他前二次出海落難的經過,在我印象裡,他似乎一開始便在孤島上生活,如此地理所當然。
讀完之後,我一時興起,在貼在住處牆上的世界地圖上推敲可能的發生地點,同時也找出另一些參考書籍,看看十七世紀時西方的航海地圖記述裡有無那些可能地點。當閱讀這本書時,我甚至曾經從生物地理學的角度來由島上的山羊推敲,小島可能距離大陸的遠近,甚至由作者所描述的一些鳥類形態來猜測可能的物種。
只是,我也很清楚,在十七世紀時的生物學發展與文學是完全搭不上邊的,所謂的文中描述,可能來自於他人的口述與作者的想像。
但,我仍不免地想要猜測,如果真的有那個地方,供養一個人生活二十八年之久的小島,它該多大,而該是在那個位置?
而,即使真的那個地點,也無法改變這本小說是虛構的事實,即使它建立於真人真事的基礎下; 而,即使它是虛構的小說,卻也無法否認作者在描寫一個人在無人島上生存時的心境改變,如此真切。
從原本的怨歎,到甘之如飴,當發現有人的足跡時的恐懼,到「星期五」的到來,從原本自豪於水手本性的豪邁,到變成一個對宗教如此虔誠的信徒。
小時候,看著這本書時,總想像著魯賓遜與星期五在島上的冒險生活,有鸚鵡有山羊,正如馬克吐溫筆下的湯姆歷險記一樣,對於那時候的我而言,是一本冒險小說,記錄著一個好利害的人,獨自在無人島生活二十八年的日子,最末,終於有了一個快樂的結局。
真痛快!
隔了這段不長不短的時間之後,我反而在閱讀內容時,不再注意那些以前覺得好刺激的情節,也不再乎魯賓遜是否會回到英國,事實上,我也早已知道他一定回得去。更讓我在閱讀時放慢腳步逐字細覽的,是作者描寫主角一開始的叛逆,到了孤島之後的後悔,然後認清事實。
或許因為魯賓遜的孤獨,讓我想要去體會他的感受,或者是比較我們之間的孤獨。
當他頻頻不厭其煩地訓練著鸚鵡叫著他的名字,當他碰到了星期五之後,終於教會了星期五英語,而可以跟他流利地對話之後。
他這麼記述著:「我的舌頭終於又有派上用場的一天了。」
看到這裡,於是我居然對他嫉妒了起來。
打從心底。
不同時期閱讀相同的字句,或許當真隨著馬齒徒長,而心生戚戚。
書名:魯賓遜漂流記(Robinson Crusoe)
作者:丹尼爾.笛福(Danial Defoe)
距離上一次閱讀這本書,我猜,至少已經是十幾年前,甚至更久以前的事了。重讀的時候,我壓根不記得魯賓遜自述年少時的叛逆,與他前二次出海落難的經過,在我印象裡,他似乎一開始便在孤島上生活,如此地理所當然。
讀完之後,我一時興起,在貼在住處牆上的世界地圖上推敲可能的發生地點,同時也找出另一些參考書籍,看看十七世紀時西方的航海地圖記述裡有無那些可能地點。當閱讀這本書時,我甚至曾經從生物地理學的角度來由島上的山羊推敲,小島可能距離大陸的遠近,甚至由作者所描述的一些鳥類形態來猜測可能的物種。
只是,我也很清楚,在十七世紀時的生物學發展與文學是完全搭不上邊的,所謂的文中描述,可能來自於他人的口述與作者的想像。
但,我仍不免地想要猜測,如果真的有那個地方,供養一個人生活二十八年之久的小島,它該多大,而該是在那個位置?
而,即使真的那個地點,也無法改變這本小說是虛構的事實,即使它建立於真人真事的基礎下; 而,即使它是虛構的小說,卻也無法否認作者在描寫一個人在無人島上生存時的心境改變,如此真切。
從原本的怨歎,到甘之如飴,當發現有人的足跡時的恐懼,到「星期五」的到來,從原本自豪於水手本性的豪邁,到變成一個對宗教如此虔誠的信徒。
小時候,看著這本書時,總想像著魯賓遜與星期五在島上的冒險生活,有鸚鵡有山羊,正如馬克吐溫筆下的湯姆歷險記一樣,對於那時候的我而言,是一本冒險小說,記錄著一個好利害的人,獨自在無人島生活二十八年的日子,最末,終於有了一個快樂的結局。
真痛快!
隔了這段不長不短的時間之後,我反而在閱讀內容時,不再注意那些以前覺得好刺激的情節,也不再乎魯賓遜是否會回到英國,事實上,我也早已知道他一定回得去。更讓我在閱讀時放慢腳步逐字細覽的,是作者描寫主角一開始的叛逆,到了孤島之後的後悔,然後認清事實。
或許因為魯賓遜的孤獨,讓我想要去體會他的感受,或者是比較我們之間的孤獨。
當他頻頻不厭其煩地訓練著鸚鵡叫著他的名字,當他碰到了星期五之後,終於教會了星期五英語,而可以跟他流利地對話之後。
他這麼記述著:「我的舌頭終於又有派上用場的一天了。」
看到這裡,於是我居然對他嫉妒了起來。
打從心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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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一個人在無他人幫助下,要學習著自己生活。
這點我很佩服他。
看到....生活28年....等字眼。(昏倒)
一個人生活,會挺無聊的。(對我來說)
還是喜歡有人的地方。
Posted by Amy
at 2008年03月4日 19:49

最近這兩篇寫得好寂寞啊
很少看到藝術街以這樣的姿態出現
以下是另一種想法:
如果換成是我這個
上課半天整整怒罵了死小孩四節課
最後罵到破音和喉嚨痛
下午繼續和同事們講某人之壞話和與人吵架
晚上因為過於氣憤又必須說明事件之始末的角色
當走到這一步時
相信也會突然覺得
舌頭派不上用處
也不是全無好處
Posted by 小綠
at 2008年03月5日 21:14
Amy,
不過我更佩服的是,他居然可以精準紀年。
小說嘛。
小綠,
我十分了解那種多費唇舌,偏偏又要按耐性子的感覺。
我修養沒那麼好。
Posted by Penguin
at 2008年03月9日 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