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4月27日
我掛了 Google AdSense
因為最近看了不少網站在討論這東西,甚至像博客來也推出了自己的 AP 機制,而樂多原本就有讓使用者同意是否在內文裡嵌入廣告的選項(樂多的關聯式廣告),由於樂多本身目前是免費站台,只要合理而內容不要太亂七八糟的廣告,我並不排斥這種可以讓系統廠獲得經營利潤的方式。
使用者本身原本在利用這些平台時,幾乎都對這些廣告痛恨欲絕,如果像以前在PC home 明日報那時候,更有一堆十八禁廣告會出現。也因此,使用者在當時多半十分拒絕廣告的出現,而那時剛好是明日報的末期,大批使用者紛紛投向像無名、Blogger或者其它的系統商。
來談點我本行的東西,在生態學裡針對動物間的行為分成種間(inter-species)及種內(intra-species)行為。種間行為白話點就是在談競爭(Competition)、捕食(Predation)。而捕食行為並非很單純地就字眼上來看的,獅子吃斑馬、人類吃牛排,這樣子的事,談更細一點會有一些像共棲、共生、捕食.....。
廣告主 Vs 系統商 Vs 使用者,三者本身的關係讓我想到了種間捕食行為。
一般來說,這樣子的交互行為可以分成「互利共生」、「片利共生」及比較特殊的「寄生」,更細目一點,甚至會有所謂的「專一性」產生。而一定會有一個「宿主」,才會有所謂的共生行為。
名詞解釋完了。
廣告主、系統商及使用者三者本身是屬於何種交互關係?
廣告主 Vs 系統商,這層關係應該很簡單,系統商藉由提供廣告放置而收取費用,廣告主藉由付費而獲得打廣告的機會。兩者之間嘗試達到互利共生的機制。
而系統商與使用者呢?
最早最早,使用者並沒有權利決定系統商在使用者所撰寫的站台中放置廣告,連何種類型都沒法選擇。此時的系統商應該是認為使用者是寄生在系統商之下,因此使用者並無法決定與選擇,可以把它看成是一種片利共生。
而後來開始出現系統商以付費方式,讓使用者可以選擇沒有任何廣告會出現。使用者嘗試利用付費的方式來改變原本的共生方式。
而 Google Adsense,利用 Google 本身強大的搜尋能力,提供關連式的廣告,並且利用實質的回饋方式,開始讓使用者主動且願意地放置廣告在自己的站台裡。
算是互利共生嗎?其實我也還蠻好奇的,不過本身並沒有拒絕樂多在我文末放置廣告,因為基本上我認為自己算是「寄生」在樂多之下,維持宿主的生存,對於寄生蟲來說也是一件很重要的事。當然,所謂的電子商務或者廣告這東西,並非我所說的這麼簡單啦。
當我逛到一些Blog,使用者將自己的Blog裝飾地像極了 F1 賽車及賽車手身上的衣服,或者說職棒選手身上的衣服時,我不免也好奇這樣子的廣告方式可以讓使用者從Google身上獲得多少的利益回饋。
於是我在邊欄的很下面放了二個,在稍上面的部份放了一個Google的搜尋欄。
等實驗結果出來,我只消將自己的結果再乘個幾千幾萬,或許應該就是 F1 式站台他們所獲得的結果了吧?
啊哉?
來談點我本行的東西,在生態學裡針對動物間的行為分成種間(inter-species)及種內(intra-species)行為。種間行為白話點就是在談競爭(Competition)、捕食(Predation)。而捕食行為並非很單純地就字眼上來看的,獅子吃斑馬、人類吃牛排,這樣子的事,談更細一點會有一些像共棲、共生、捕食.....。
廣告主 Vs 系統商 Vs 使用者,三者本身的關係讓我想到了種間捕食行為。
一般來說,這樣子的交互行為可以分成「互利共生」、「片利共生」及比較特殊的「寄生」,更細目一點,甚至會有所謂的「專一性」產生。而一定會有一個「宿主」,才會有所謂的共生行為。
「互利共生」,就字面上來看就是大家都很快樂的一件事。例如說像熟知的「海葵與小丑魚」,兩種間各取所利。
「片利共生」,就僅有單單一方獲利,而另一方則遭到損失,例如像獅子吃斑馬,獅子獲利了,而斑馬掛了,像這樣子的行為其實不僅在自然界時常可見,在一般日常生活中也屢見不鮮,不妨自己想例子。
至於「寄生」,宿主不一定會因為寄生物的存在而獲利或有所損失,不過一般來說宿主被寄生後遭殃的例子比較多,例如像常知的香港腳、或者是像一些鈎蟲之類的寄生蟲。
名詞解釋完了。
廣告主、系統商及使用者三者本身是屬於何種交互關係?
廣告主 Vs 系統商,這層關係應該很簡單,系統商藉由提供廣告放置而收取費用,廣告主藉由付費而獲得打廣告的機會。兩者之間嘗試達到互利共生的機制。
而系統商與使用者呢?
最早最早,使用者並沒有權利決定系統商在使用者所撰寫的站台中放置廣告,連何種類型都沒法選擇。此時的系統商應該是認為使用者是寄生在系統商之下,因此使用者並無法決定與選擇,可以把它看成是一種片利共生。
而後來開始出現系統商以付費方式,讓使用者可以選擇沒有任何廣告會出現。使用者嘗試利用付費的方式來改變原本的共生方式。
而 Google Adsense,利用 Google 本身強大的搜尋能力,提供關連式的廣告,並且利用實質的回饋方式,開始讓使用者主動且願意地放置廣告在自己的站台裡。
算是互利共生嗎?其實我也還蠻好奇的,不過本身並沒有拒絕樂多在我文末放置廣告,因為基本上我認為自己算是「寄生」在樂多之下,維持宿主的生存,對於寄生蟲來說也是一件很重要的事。當然,所謂的電子商務或者廣告這東西,並非我所說的這麼簡單啦。
當我逛到一些Blog,使用者將自己的Blog裝飾地像極了 F1 賽車及賽車手身上的衣服,或者說職棒選手身上的衣服時,我不免也好奇這樣子的廣告方式可以讓使用者從Google身上獲得多少的利益回饋。
於是我在邊欄的很下面放了二個,在稍上面的部份放了一個Google的搜尋欄。
等實驗結果出來,我只消將自己的結果再乘個幾千幾萬,或許應該就是 F1 式站台他們所獲得的結果了吧?
啊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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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老實說對這次樂多強制突然的放入圖像式廣告蠻意外的,畢竟之前都還蠻尊重使用者的,我的底限基本上也是只接受文字式廣告..
怎麼說呢?突然變這樣蠻錯愕的..
不過樂多的文章編輯介面變的比較好用倒是真的..
怎麼說呢?突然變這樣蠻錯愕的..
不過樂多的文章編輯介面變的比較好用倒是真的..
Posted by Jerome
at 2007年04月27日 21:32
我方才才看到這次改版的內容宣告。其實樂多己經沒有採用狗狗的關聯式式廣告了。
http://static.roodo.com/announces/blog0704.html
有進步有改變,如果有不喜歡的不妨去溝通看看,與之前曾經使用過的平台商來說(其實也不就二個咩),這裡目前看來還挺了解什麼是與使用者共存的。
http://static.roodo.com/announces/blog0704.html
有進步有改變,如果有不喜歡的不妨去溝通看看,與之前曾經使用過的平台商來說(其實也不就二個咩),這裡目前看來還挺了解什麼是與使用者共存的。
Posted by Penguin
at 2007年04月27日 23:58
樂多算是不錯,不過有個地方蠻需要改的但是卻遲遲沒更改
就是文章分類沒有分頁的功能,一點分類之後,所有的文章全都跑出來了,不只造成閱讀不變,如果文章數多的話,讀取也會讀取很久。
尤其是對我這種喜歡在文章開頭放圖片的使用者,會造成不小的麻煩。
如果樂多把這方面改好,就可以安心的在樂多寄居下來了
這問題反應過了,但還是沒改。
就是文章分類沒有分頁的功能,一點分類之後,所有的文章全都跑出來了,不只造成閱讀不變,如果文章數多的話,讀取也會讀取很久。
尤其是對我這種喜歡在文章開頭放圖片的使用者,會造成不小的麻煩。
如果樂多把這方面改好,就可以安心的在樂多寄居下來了
這問題反應過了,但還是沒改。
Posted by Jerome
at 2007年05月2日 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