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5月13日

從不可小看的小紅帽開始…

這是去年所寫的拉雜文...


2008秋司改尖兵俱樂部 JRF’s Friends Club -在電影中追逐人權的光影

從不可小看的小紅帽開始…

小紅帽這耳熟能詳的童話故事,即便離讀童書的那個時期有點遙遠,但也能憑藉印象述說這由德國的格林兄弟所寫的童話故事:一個披著紅色披肩(或者是頭頂紅色小帽)的小女孩,在探望外婆的時候,被大野狼的喬裝所騙而被吃下肚,幸虧獵人的搭救,最後能平安脫困。這幾乎可以是對小紅帽的刻板印象吧。

在電影中追逐人權的光影活動中,第一次看到kuso版的小紅帽這部電影,隨著劇情的發展,才發覺這不是我印象中的小紅帽,或者是說,誰說小紅帽就一定要那樣?從我們習以為常的版本出發,是的,小紅帽被大野狼吃了,所以大野狼是壞的,且記憶中大野狼也都是壞的,然而,大野狼真的是壞狼嘛?

接到報案電話的員警們,趕到案發現場展開偵查,從事發現場的種種跡象,以及部分的先入為主印象,似乎很快可以將大野狼繩之以法以快人心,乍看之下非常合理的案情,在輔以明確的證據,不是有句話說:證據會說話?那麼,應該可以很快的水落石出吧?

但是,這時候出現非常關鍵的蛙南偵探,在偵訊相干嫌疑犯(小紅帽、大野狼、奶奶、金剛芭比)的時候,透過不同的說法漸漸拼湊出一個完整的樣貌,原本很有嫌疑的卻好像不怎麼有嫌疑,而原來沒什麼嫌疑的,欸,好像怪怪的喔,看起來很有嫌疑!在證據與口供或自白之間,真相只有一個!只不過,大家只把自己的真相視為唯一。

幸而在神探蛙南抽絲剝繭下,發覺出在各人的說法中,各有其相同點與相異點,而唯一的相同點可能就是破案的關鍵!而這案子原來和近期森林裡面的甜點食譜竊盜案有關,不同事件間可真是環環相扣。在神探蛙南的偵訊過程中,挖掘到每個人一些不為人知的秘密,像是奶奶是個極限運動高手,小紅帽其實並非那樣快樂的在森林裡面送貨,金剛芭比有他自己的夢想…等等。

為了找出幕後的兇手,在把拼圖拼起來的過程中,可以嗅出幾個有趣的部分,特別是在一個現代公民的角色上面,如何看待正義與隱私與生活的關係。找出兇手並使之接受與罪刑相符的懲罰是正義的展現,然而,當中如何維護程序正義以及維護多少的程序正義就是一個思考的問題。

整個故事的最後發展,當然要留待有興趣的人去觀看,但看完這部電影後,我的第一個想法是:真是不可小看小紅帽!這部略帶kuso的電影確實說出基本且重要的法治精神,以及打破既定的刻板印象,因為既定的刻板印象通常會習以為常引領我們思考的方向;而基本且重要的法治精神除了寫在教科書上面,其餘的部分則有賴其他部分來補充完整,而小紅帽就是一個既簡單又清楚又不失法治精神的佳片。

當然,這麼有趣的影片有賴於創意的發想,如果,我也可以kuso一下,我倒想往小紅帽的未來發展走,比方說小紅帽如果會結婚的話,那麼小紅帽會跟哪一個童話故事的主角在一起呢?是不是公主與王子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呢?會不會遇到家暴的問題呢?雖然小紅帽是個黑帶高手,沒有人敢欺負她,不過,小紅帽會不會欺負小小紅帽呢?

「最遙遠的愛」就是法扶花蓮分會所拍攝的紀錄片,以關注婚姻暴力議題為主,儘管「婚姻」與「暴力」兩個極不搭的組合,卻是現今社會中一個已為人所關注的議題,尤其在家暴法的制定,更彰顯出過往所謂「法不入家門」的改變。導演透過鏡頭試圖在影片中藉由當事人們的親身說法試圖呈現一個現象就是:儘管在現今號稱性別平權的21世紀,「家暴」事件還是在繼續發生。

要當事人述說令人傷感的過往是極不容易的一件事,這對當事人而言不啻是不願提起的過去。但仍有人願意挺身而出接受這樣紀錄片的拍攝,這也說明走出低潮迎接新的開始的明證。在提到家暴法時,通常都會提起家暴法的催生者---鄧○○的案例,但是,總不能只提這一千零一個案例吧?於是乎,上網搜尋相關資料以尋找更新的家暴案例時(坦白說,這句話是有語病的,誰會希望有不停更新的家暴案例呢?),才查詢到「最遙遠的愛」一片。

在課堂上,曾經介紹家暴法相關課程時,總是會與同學提起以下的內容:如果你/妳未曾見過在你/妳家出現鍋、碗、瓢、盆不知怎麼飛來飛去的畫面,恭喜你/妳,你/妳是很幸福的喔,請你/妳好好珍惜現在;如果你/妳曾看過在你/妳家出現上述內容或近似拳腳相向的狀況,那我只能告訴你/妳,請你/妳自己一定要堅強!

怎會有一個心如鐵石的人,竟然以鐵石心腸的手段對付手無寸鐵的他人,對瑟縮一旁的小孩而言,這些都是看在眼裡並對往後都是有影響的。從片中有位小孩以蠻不在乎的語氣訴說著話語,並且開始有以暴制暴的想法產生時,坐在紀錄片外面的我們,似乎無法置身事外。當我對同學說上述的內容時,講到前半段鍋、碗、瓢、盆不知怎麼飛來飛去的時候,有的同學還會笑了出來,但當我調整語氣講完下半段的時候,可以從同學們的反應、表情、身體語言,知悉一點訊息。

在觀看完「最遙遠的愛」一片之後,與花蓮法扶分會長謝政達律師的進行簡單的討論,然而在整部紀錄片播放後的心情其實是很複雜的,畢竟,要如何將「家暴」當做一個「討論」的「議題」是一件不容易的事。反而,對導演試圖透過影像所欲傳達的訊息感到好奇,甚至在片尾那小男生走在鐵軌上,越走越遠,最後從鐵軌的間隙隱身而下,對這樣鏡頭的語言都很值得思量一番。當然,為什麼會選用「最遙遠的愛」當作片名?而「最遙遠的愛」是如何在其他片名競爭者中脫穎而出呢?

當初,是否有人為「最遙遠的愛」票選活動拉票?「請為我投票」就是接下來所觀看的主題。它是公視一系列探討「為什麼要民主」的其中之一,之前也曾跟學生介紹過這系列節目,希望同學可以在家觀看學習,若能寫心得則可加分,不過這樣的「利誘」成效似乎未達預期。我自己也很認真地坐在電視機前面觀看幾集,但礙於其他因素而未竟全功,剛好這次的主題可補之前之不足。

如果沒記錯的話,在中國的武漢第一小學要舉行班長選舉,各路人馬(其實也只有3位)摩拳擦掌,對這班長的位子勢在必得,弄得一付山雨欲來的樣子。選班長如此的大費周章,還能東拉西扯、拉幫結派,搞的一付爾虞我詐、鉤心鬥角樣,但是對小朋友而言,「為什麼要選班長」可能並不是那麼地清楚,但能「選上班長」彰顯的就是一種獲勝,而隨班長而來的權威,更是代表打敗其他強手所代表的勝利!

儘管,片中呈現的一些樣貌著時讓人感到有些不可思議,像是公然行賄、父母代擬講搞等,一些比較匪夷所思的狀況雖然讓人感到不可思議,但是,對中國這樣一個非民主國家來看,民主這條路也許還有一大段路要走。但是,「我們有比他們好嗎?」這是後來討論時在場某位的想法。讓我不禁聯想到,我們到底是要向左看還是向右看?我們是要比上不足而比下有餘即可?而這是參加第六屆司法改革論壇聽到王兆鵬老師一直提起的地方。

第六屆司法改革論論壇關注的焦點放在刑事人權上面,尤其是如何透過改革現有刑事程序之制度以有效提升刑事人權,像是現行羈押制度的程序、偵查中律師協助被告的實質辯護權及有效辯護權、被害人在刑事程序中可否陳述意見等。也許有人認為這些人犯了刑法上的罪,還對這些人那麼好,是不是頭腦壞掉?相反的,連對這些可能犯了刑法上的罪的嫌疑犯,都能顧及其人權,是否表示人權的落實與實踐?而反面來說,刑事人權也可以避免「罪」的不當連結,「罪不及其妻孥」也意謂罪不及犯罪者的家人,然而犯罪者所犯的過錯,犯罪者的家人是否也要來承擔?

「手紙」就是接下來所看的電影,日本直木賞得主東野圭吾原著的暢銷小說班上大銀幕。故事背景是一對兄弟,兄(剛志)為了要幫弟弟(直貴)湊大學學費而闖入民宅偷竊,竟誤殺人而入獄服刑,入獄後每個月都會寫信給弟弟,而弟弟在外面卻背負著「殺人犯弟弟」的稱呼或者是罪名,由於社會上的壓力而導致自己的學業、事業與心愛的人都產生問題。最後,弟弟提筆告訴哥哥希望不要再寫信來了…。看到這,說眼眶沒有一點點淚水、鼻子沒有一點點酸酸是騙人的。我們的社會該如何對待加害者的親屬?加害者的親屬是否應當就要背負這「加害者的親屬」的「罪名」呢?

雖然未曾透過文字了解這部著作,幸而這部電影似乎也能表現出作者的原意,我們乃至於我們的社會該如何對待或看待一個「加害者的親屬」?回到現實生活中,以白曉燕案為例,陳進興的子女最後送到國外,張素貞因為是「惡魔」的妻子而找不到工作,受到排擠唾棄,只好到酒店求職….。犯罪者與犯罪者的家屬是否能完美切割?難到我們要檢視犯罪者犯罪不法的利益與犯罪者家屬有直接或間接的關係嘛?看不法利益關係的深淺來決定我們如何對待?關係愈深,我們愈不能接納,因為犯罪者家屬是不法利益獲得者?關係愈淺,犯罪者家屬無獲得不法利益,更甚者犯罪者家屬可以跳出來指摘犯罪者的不是以證明之?這似乎是一個道德情感上的難題。

我們最後一場電影是「死亡紀事」,我對它的英文名感到興趣,它的英文片名是A Lesson Before Dying。一名黑人少年本來要去釣魚,卻搭上好友駕駛卻邁向死亡的車上。在商店裡雖然只是一旁觀看,卻因為當時的環境氛圍卻莫須有的必須「負起責任」,因為白人死了。黑人少年開始「準備等死」,而少年的親人所聘請的律師卻以反面的手法企圖說服陪審團若決定這黑人少年死刑也只是讓一個畜生坐上電椅而已…。有人必須為白人的死負起責任,那麼是誰呢?顯然地,作為一名在現場的黑人,千夫所指的必須承擔下來。

少年的親人不忍少年視自己為畜生,便央求主角(黑人教師)能前去鎮上的監獄探訪,給予少年一點慰藉,希望可以使少年恢復尊嚴或者是說死的像人而非畜生。主角儘管本身是位教師,卻只教授白人要他教授的算數、閱讀,他認為他自己無法給予少年宗教上的慰藉,但最終勉為其難前去探視。在探視過程中,主角和少年的對話與相處,慢慢讓少年封閉的心能透露曙光,甚至希望主角能帶收音機進去。有趣的是,這時候的少年需要的是收音機的爵士音樂獲得慰藉抑或是跟神溝通、祈求聆聽神的意旨而能上天堂?

故事的結局就是少年被處死了,且像人一般尊嚴地死去。不過讓我比較疑惑的是,從片中可以看出這少年的死只是為了滿足「有人必須為白人的死負起責任」而已,但事實上這少年應當負起什麼樣的責任?或者,不讓少年被視為畜生而是被視為人得以有尊嚴地死去,是否可以作為接受不公義死刑的一個條件?A Lesson Before Dying告訴我當時很多沉重的問題,只是那些問題至今是否已解?還是說仍需要繼續努力的找尋答案?或者是,根本沒有答案?

Posted by lchintw at 樂多Roodo! │22:51 │回應(0)引用(0)建仔五四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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