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29,2007
音樂展演的路要越走越開!(刊載於7月28日野台日報/撰文:李明璁)
野台第二天晚上七點,行政院新聞局謝局長和青輔會鄭主委相繼抵達時,負責接待的我竟然未到會場。我一邊小跑步一邊碎念抱怨:「靠看不到Mercury Rev了啦」。不過幸好,接下來的後台專訪,接續野台第一天與台北市文化局李局長的對話,總算進一步釐清了未來政府在協助音樂展演產業所將扮演的角色。
因為時間不多,外頭還有電視台記者等著要拍畫面交差,我也就沒多客套禮貌、單刀直入即問謝局長,是否贊成台北市政府所傾向將音樂展演場所以「特區、特許」化的方式來權宜處理。謝局長快人快語也不迴避,表示自己「反對這種五十歲老人管二十歲小孩的姿態」。他認為「市政府如果不懂得開放性的管理,只懂得用特許式的控制,實在有點遜」。
因為時間不多,外頭還有電視台記者等著要拍畫面交差,我也就沒多客套禮貌、單刀直入即問謝局長,是否贊成台北市政府所傾向將音樂展演場所以「特區、特許」化的方式來權宜處理。謝局長快人快語也不迴避,表示自己「反對這種五十歲老人管二十歲小孩的姿態」。他認為「市政府如果不懂得開放性的管理,只懂得用特許式的控制,實在有點遜」。
坐在一旁的鄭主委也贊同,她認為以特區開放Live House經營的思維模式,似乎還停留在威權年代。況且,城市裡不同區位,可能有其不同的音樂展演類型及需求,單一特區、特許的方式,將造成公平性問題、以及多元文化發展的扼殺。
接著,我繼續追問:「如果不以特區特許的方式,問題是現有法令對音樂展演場所的箝制,到底何時會有具體改變?李永萍局長有承諾說:只要中央修改營業登記法規,使Live House得以正名,市政府就會全力配合。現在這樣到底是哪邊卡住了?而又是哪邊在踢皮球呢?」
鄭主委於是請她助理拿出準備好的公文給我們看,那是由文建會、青輔會等中央相關跨部會議的紀錄,上頭清楚記載,在今年一月初,經濟部商業司確實已經通過一項提案,將「小型音樂展演場地」(即Live House)獨立為一項新的公司登記項目。但由於這項提案必須經台北市政府內部召開協調會議,擬定並更改相關配套執行措施之後,才能正式完成法案修正。所以中央早於今年四月即邀請台北市政府共同研商此案,但看來至今仍無具體下文。
我個人願意相信,台北市文化局基本上是會站在彰顯公民文化權的本位,然而是什麼原因(市政府其他局處的不願溝通改變?效率低落?還是我不願想太多的「政治杯葛」?)使得問題看來可以簡單明快就被釐清、解決的,但到現在卻還原地踏步,並且無中生有冒出好幾個皮球讓大家踢來踢去(比如說,市府所謂「特區特許」的構想,以及「中央不修法我們就沒辦法」等說辭)。
在臨去之前,謝局長與鄭主委明確表示,他們很樂意就這個完全只是「技術問題」、而不該有「政治差異」的文化議題,盡快與市政府再聯繫,希望李永萍局長也能大力幫忙協調統整各相關局處的分歧意見。如此,距離我們有一個Live House百家爭鳴、宛如繁花盛開之音樂城市的夢想,就不會太遠了。
接著,我繼續追問:「如果不以特區特許的方式,問題是現有法令對音樂展演場所的箝制,到底何時會有具體改變?李永萍局長有承諾說:只要中央修改營業登記法規,使Live House得以正名,市政府就會全力配合。現在這樣到底是哪邊卡住了?而又是哪邊在踢皮球呢?」
鄭主委於是請她助理拿出準備好的公文給我們看,那是由文建會、青輔會等中央相關跨部會議的紀錄,上頭清楚記載,在今年一月初,經濟部商業司確實已經通過一項提案,將「小型音樂展演場地」(即Live House)獨立為一項新的公司登記項目。但由於這項提案必須經台北市政府內部召開協調會議,擬定並更改相關配套執行措施之後,才能正式完成法案修正。所以中央早於今年四月即邀請台北市政府共同研商此案,但看來至今仍無具體下文。
我個人願意相信,台北市文化局基本上是會站在彰顯公民文化權的本位,然而是什麼原因(市政府其他局處的不願溝通改變?效率低落?還是我不願想太多的「政治杯葛」?)使得問題看來可以簡單明快就被釐清、解決的,但到現在卻還原地踏步,並且無中生有冒出好幾個皮球讓大家踢來踢去(比如說,市府所謂「特區特許」的構想,以及「中央不修法我們就沒辦法」等說辭)。
在臨去之前,謝局長與鄭主委明確表示,他們很樂意就這個完全只是「技術問題」、而不該有「政治差異」的文化議題,盡快與市政府再聯繫,希望李永萍局長也能大力幫忙協調統整各相關局處的分歧意見。如此,距離我們有一個Live House百家爭鳴、宛如繁花盛開之音樂城市的夢想,就不會太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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