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12,2006

你可以認錯,但我不一定要原諒

初稿:2003.06.01.

    這幾天新聞一直報導陸軍官校五名作弊學生的事件,看得我實在很想砸電視。作弊本來就不光彩,被抓到更是可恥。軍校學生作弊,依校規開除是理所當然,說什麼調查報告幾度被校方修改,從記大過變成開除、從作弊「未遂」變成作弊「已遂」......就算校方處理程序真有不妥,但自己理虧在先,校規又白紙黑字,為什麼還有勇氣堂而皇之上電視、上街頭?到最後連「推動軍校民主」這等屁話都抬出來,簡直匪夷所思到了極點。

    沒錯,作弊很普遍,上大學後我也有過刻鋼版、瞄鄰座,但普遍存在的事不表示是對的。難道犯罪率節節上升,我們就把那些罪刑就地合法,連帶減輕法官和警察的辦案壓力,皆大歡喜普天同慶嗎?因為普遍,所以看起來不算什麼大奸大惡,可是校規既已明定如此,挑剔程序中的瑕疵,企圖獲得額外的、本就不應得的減免,立場明顯虛弱,居心更是不堪入目!

    這世間本就不是你說一句知錯,人家就非得原諒你不可。認一聲錯加句但書,轉身就可以扮演批判控訴的角色,甚至成為悲劇英雄,說到底,這樣詭譎扭曲的邏輯與模式,還是媒體長期薰陶下的成果,一切竟然演變成理所當然、兼之理直氣壯!

    作弊、偷情也好,貪贓、瀆職也罷,「原諒」這碼子事本屬我自身智慧修為,而非義務。你可以認錯千百回,但我不一定要接受或原諒。淹沒於各路媒體鋪天蓋地的文字遊戲下,難道現在連最基本的道理反而搞不清楚了嗎?   

 


Posted by lambby at 樂多Roodo! │08:46 │回應(0)引用(0)舊文'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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