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25,2009

衰小事一二

2009.04.24.

今年才剛開始不久,我就做了兩次筆錄;生平第一次進警察局、第一次蓋手印......

第一件是自己粗心大意造成的交通事故,不提也罷。

倒是第二件,我覺得應該寫出來提醒大家:我的奇摩帳號也被盜用了!

因為每天上班不可避免地,總是會看到豬、鳥、臭鼬、虎......等動物,所以我沒什麼力氣整理思緒,就直接分點條列過程好了:

1.帳號無法登入,想說網路有問題,就關機去睡覺。

2.一連幾天都無法登入,就寫信問客服中心,回覆說是有交易糾紛,所以被停權。

3.檢查後發現,我多了一個負評,是買家給的,對方匯了錢卻沒有拿到東西,所以申訴。因為我從來沒有賣過東西,所以很明顯是帳號被盜用了。

4.大家都知道奇摩會給什麼鳥答案,所以也不用白費力氣跟他們來來回回了,該備份的統統存下來當證據就對了。

5.寫Email給買方,告知真實狀況,並建議他報警。

6.因為我並沒有實質損失,不知道要怎麼報案,而且也不知會遇上什麼素質的警察,因此和公司裡的法務討論後,決定上《刑事警察局》的《線上檢舉信箱》登錄案件經過,並將內容及送出完成的畫面都以PDF檔另做備份。

7.約一兩個月後,老公收到南部某警局的通知函,希望他到案說明,案由是《詐欺案》。因為上面只有分局長的藍色簽名章,沒有紅色官防,所以我們原本懷疑是詐騙集團又在騙人,不過:(1)這是警察機關內部公文轉送到我們家附近的警局後,由警局通知我們去領的,(2)從網頁查出南投當地警局總機電話,再撥去詢問承辦員名字,確有此人,所以......這一切都是真的

8.原來,受騙的買家位於南投,他在當地報案,因此由當地警局處理;又因為警察循著IP位址查到網路登記者資料,因此通知對象才會變成老公,因為我們家網路是登記老公的名字。

9.也就是說,雖然事情不是我做的,但我還是要用自己的休假、自掏來回交通費,到受害者報案地點配合調查。(大家都知道我腦子裡只會有一個字)

10.帶了之前存檔的相關資料前往,幸好,承辦警員是個很純樸老實的人,真是萬幸。

11.原來,在騙錢的那段時間,詐騙集團每次都冒用不同的IP、再冒用我的帳號,刊登物品待售,並用別的Email帳號跟買家聯絡。因為我從來沒有賣過東西,所以就算登入帳號收信、或是買東西,也都不會進入自己的拍賣頁面,所以根本不會發現。

12.那些IP被盜用的User,早在我們之前就已被約談,他們更是一頭霧水。那幾天我剛好出國不在台灣,所以登入IP都不是我家的.......

13.警方目前應該會將調查重點放在收款的人頭帳戶。但未來如有需要,我還是必須以證人身份出席;也就是說,這種「用自己的休假、自掏來回交通費」的衰小事,可能不只一次......

心得:
1.歹徒似乎專挑累積一定評價的帳號下手,因為我其他從未用來購物的奇摩帳號,就「還沒」被盜用。→我打算以後買東西,要求對方不要給評價。反正我又不賣東西,沒什麼差。

2.我只買不賣,所以只有認證手機號碼,沒有認證信用卡,但被盜用帳號後,頁面上就忽然多出了認證信用卡的圖示。→信用卡資料想必也是盜用的、或人頭戶,因此對破案幫助不大,只能提出來供警察參考。

3.密碼一定要設得夠長,增加排列組合的種類,以便降低被程式測出的機率。

4.提防釣魚頁面。這方面網路上已有很多資料,我就不贅述了。→我打算以後若當天第一次登入不成就算了,先關機離開再說。

5.朋友跟我說,雖然IP可以冒用,但還是可以循線追查「路由器」、查到實際上的位址......(????我聽不懂)......寫出來供內行人參考。

6.受害的買家匯了一萬多元,去買市價兩三萬的筆電......唉,筆電這種東西不用驗貨測試的嗎?

7.我還看到網友被盜用停權的拍賣頁面上,受害買家給負評時順便問她:為什麼妳之前的評價都是女用包包,只有我的是腳踏車?......

唉,大家都要小心啦!

那麼,我們就用「不經一事、不長一智」來做結尾好了。


Posted by lambby at 樂多Roodo! │00:49 │回應(0)引用(0)拉拉雜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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