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seph Wang
最近在新聞及網路上會聽到一般民眾或示威抗議者覺得警察這次針對陳雲林來台所做的維安措施與處理群眾集會,有執法過當、侵害人權的問題。也許有人可能會問,警察執法過當,「有那麼嚴重嗎?」為什麼警察執法過當是一個問題呢?難道面對過於激情的示威抗議,甚至變調為暴力衝突的情況,警察就不能採取更強硬的措施來應對嗎?
這樣的講法聽起來好像有道理,但是卻似是而非。因為,所有示威群眾的暴力行為,至少在事後都會有公權力去調查、追訴,使得那些使用暴力的人受到法律的制裁。可是,當公權力自己執法過當,事後並沒有相對應的監督機制可以矯正這個錯誤。因此,公權力的行使過當,不能跟示威者的脫序行為混為一談。
...繼續閱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