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審議與效率
中山大學政治經濟系
助理教授 劉孟奇
這一年來協助青輔會推動「審議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的工作。簡單的說,審議民主的要點包括:公民直接參與政策形成的過程,以彌補代議政治與專家政治的不足;由非專業的一般公民,在背景資料及專家的協助下,對於明確議題進行知情的討論;審議過程中的討論,建立在彼此尊重與互信之上,重視聆聽與溝通,並且以追求共善為目的;審議的目的不在於分出輸贏,而在於集結眾人的智慧,找出彼此都可以接受的共同點,以作為公共政策的基礎或集體行動的出發點。
在實務上,審議民主有很多模式,其中最重要的模式之一是20人以下,面對面討論的小組審議方式。這幾年在台灣相當有名的「公民共識會議」或青年國是會議所使用的「公民對話圈」都屬於此一模式。基本上,這些審議民主小組討論模式讓初次參與者最感到吃驚的是它從頭到尾不動用表決,卻能透過結構化的討論過程找出共識。對於很多參與者而言,這讓他們在爭輸贏的選舉之外,看到新的民主可能性。需多參與者也對於透過相互釐清與理解以尋求共同點的過程感到感動。無論如何,這種透過充分溝通以求取共識的過程往往需要相當時間,也因此會有一些觀察者產生「審議民主會不會太沒有效率?」的疑惑。
的確,要讓大家充分表達意見,釐清不同想法背後的事實、假設與經驗差異,理解彼此重視的價值與關切之處,再設法找出大家都能同意的地方,即使只有十幾個人進行審議,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是否因為「沒有效率」,就不值得花時間進行審議的努力?對於這個問題,我們可以再深入思考:「為什麼要有效率?有效率的目的,是要做什麼事情?」舉極端一點的例子:獨裁者可以非常「有效率」的剷除異己,或者推動如同「大躍進」一樣的錯誤政策,而「有效率」的讓幾千萬人餓死;納粹找出了「有效率」的種族滅絕方法;我們可以「有效率」的污染一塊土地,讓它幾百年都不宜人居;我們甚至可以「有效率」的找出自我滅亡的方法。
換句話說,效率不是公共政策的終極價值,民主制度的出發點之一即在於防止「有效率的暴政」,而民主審議的用意也在於找出公共政策或集體行動的目的能夠與共善交會之處。從另一方面來說,許多實際經驗已經證明,如果一個公共政策沒有充分納入少數的意見,沒有辦法建立在普遍的共識之上,那麼即使只有百分之三十的人極力抗拒,社會就會陷入難解的僵局。在這種情形下,或許民主審議反而會成為最有效率的問題解決方法。共識形成的過程或許是漫長辛苦的,但是一旦共識形成之後,有責任感與團結意識的公民集體行動的力量可以是很驚人的,我相信這也是民主制度的優越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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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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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
這麼說會不會讓大家誤會「經濟效率」的意義啊!
你文章裡舉例那些「有效率」的惡行其實都不符合經濟效率啊!
遠,
你說的對,我在寫文章的時候也想到。不過因為要跟人家溝通,所以我就順應了一般對於效率的定義。這種「沒效率」指的是「不夠快」,經濟學裡面當然不是這麼說。
我就是誤解之人,但請教經濟學對於效率的定義是什麼?跟一般人的用法有何不同?
凡人,
經濟學家絕對是凡人 : )
因為是我捅的樓子,我來說明好了。舉例來說,如果一件事情有外部性,也就是說,有人做一件事情,卻有很大一部份的成本由他人承擔(外部成本)--例如偷偷排工業廢水到河川裡面,或在水源地養豬--那麼這個人的工廠生產得更快,或豬養得更多,會不會對社會較好?通常不會(比較精確的說,是他的生產會在社會邊際成本超過社會邊際效益的地方,但是在自己的私人邊際成本等於邊際效益的地方)。事實上,在這種情形下,如果少生產一些,或生產得慢一些,反而會對社會更好。經濟學的定義認為後者才是有效率的(或者以經濟學的術語來說,在社會邊際成本等於社會邊際效益的地方生產,另一個說法是在社會總剩餘最大的地方生產)。
這一期壹週刊(09/07)上面黎智英批判張五常的文章也在討論這個問題,但是寫得比我好得多。推薦大家閱讀。
很有意思的觀點和做法
可我相當好奇
審議民主的模式
在實際做法上要以何種形式落實?
我的意思是
這看起來很類似、也相當適用於學生社團、政黨、社運團體、教會機構、非營利機構內的行動小組
或許這是不同層次的問題
但要以何種形式推動此種模式
"點燃"各行各業公民參與的熱情並"組織"公民呢?
這是我對台灣能否形成公民社會一直感到迷惑之處
Coin,
我先回應比較簡單的問題,關於審議民主的不同推動模式,在「公民對話,審議民主」這個部落格中有簡單的介紹。
http://blog.roodo.com/mclio
歐洲道路系統當中,最重要的一條道路當然就是E30。這條路西起荷蘭阿姆斯特丹,經過德國柏林、波蘭華沙、白俄羅斯民斯克,抵俄羅斯莫斯科,串連了幾個重要的首府。
E30在奧德河以西的部分幾乎全是高速公路。我用「幾乎」,是因為當中有不到五公里的非高速公路。這五公里在德國境內的小城Bad Oeynhausen附近。
在德國勤工儉學的日子裡,經常夜間開大貨車經過這條路的時候,總要暗罵幾句:X!好好一條高速公路,卻因為居民反對,所以必須下來遭遇一排紅燈、兩個照相機,才能再繼續飆車。
「上海的跨海三十多公里的世界最长的东海大桥,说建就建,三年又五个月完工。」那又怎樣,E30經過Bad Oeynhausen,居民反對興建,經過三十年就是沒輒。
我相信,如果在1936年,E30彼段高速公路很快就會興建完成,居民絕對不必多廢話。然後呢?然後1939年,德國人就越過奧德河,佔領波蘭和捷克。然後…1944年,全國一片廢墟中從零開始。
多有效率!
那些嘗試論證專制的效率性的文章(張五常,龍應台等),總讓我覺得很像黑色美學,好像在說,殺人者的暴力從某種角度來看,竟是這麼的美!
台灣比較根本的問題,與其說是民主的不足,到不如說是憲政的缺陷。我覺得
楊小凱 在關於憲政與民主的思考上是比較深入的。當然,這是那些批判民主或批判台灣民主的喉舌不敢碰觸的禁忌,談憲政,不成了為台獨張目了嗎?
制度的效率性當然可以討論,但不能只是像張、龍舉例而已。專制體制
經濟決策無效率的例子 不也滿地都是嗎?
雖然沒有什麼根據,但我聽說一個世代只要有5%的人具有進步的思潮,就可以帶動一定的社會變遷。如果是這樣的話,審議民主作為一個進步的民主思潮,也許不能影響大規模的人口,但如果可以讓年輕世代一定程度的參與,也許可以帶動台灣走向民主深化的過程。
(這段的語氣真像張鐵志,不像經濟人的話.....)
這是具深度又普羅的題目‧任何制度都是人為訂出的遊戲規則,分別的是少數人或是多數人的意見為主,獨裁式的效率自古至今,屢見不鮮,世界各地都有;而民主制度,也有多數暴力出現,端主導者的意識想法‧這幾年來的軍購案,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多數暴力不管全體的未來死活!問題癥結確實是這塊土地的“根本大法”的問題,有解嗎???
劉孟奇
請簡單扼要明確說一下
劉孟奇認為啥是"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