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國教?!
駱明慶
台大經濟系教授
什麼是「十二年國教」?
國民教育,在美國是 compulsory schooling,其實是強迫教育。(有人把國民教育定義為義務教育,而不提compulsory schooling。「義務教育」絕對是個錯誤的詞,個人對政府沒有什麼「義務」可言。)擬議中的「十二年國教」,並沒有要強迫所有國民受十二年教育的意思,所以它其實不是「國民教育」,和「九年國教」強制學生要唸完國中不同。
那麼,「十二年國教」是什麼?就目前所知,有兩個主要面向。
1. 弭平就讀公私立高中職學費的差距,作法是補貼就讀私立學校學生和就讀公立學校的學費差額。理由是把就讀高中職視為國民的權利,不應有差別待遇,但這還不夠,因為政府還對公立學校有大量的經費補助,就讀公立或私立學校的差異,其實不只是所交學費的差異。
2. 「十二年國教」要取消高中職入學考試,以減輕學生壓力。作法是,讓高中職入學採學區制,這就引發是否讓少數「明星高中」可以跨區招生的爭議。「明星高中」的校長們,當然主張應該保有跨區招生的可能性,這是明星高中的學生來源,是明星高中之所以是明星高中即使不是唯一也是最重要的原因。問題是,一旦仍然容許跨區招生的可能,考試分數就必然是最重要的篩選基準,國中學測就還是會存在。另外,學區制真的是一個好的入學方法嗎,就要看學區的大小而定了。學區越小,學區內學校的競爭將會降低,甚至消失(一區一校時),辦學情況不好是可以預期的,學區制下中小學辦學情況的不佳,是可以參考的例子。
另外一個讓事情更複雜的狀況是,高中職階段包含了高中與高職,人們對於兩者的偏好程度是不同的。學區劃分大概不可以畫出只有單一高職的學區,即使學區內包含高中和高職,如何決定誰讀高中或誰讀高職,將是另一個分數需要出現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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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每個15-18歲的年輕人都可以被放進學區裡的特定高中,到底解決了什麼問題,或者增加了哪些福祉?這和12年國民教育有什麼必然關連?
「中華民國憲法」列出許多義務,包含國民教育,是否有挑戰之空間?
駱教好
您說個人對政府沒有什麼「義務」可言
不知道繳稅金給國稅局有沒有排除在外?
國中生的升學率都接近百分之百了,為何不將十二年教育制度化?
納稅也不該是義務。
cstr,
既然都已經接近百分之百,那政府又何必多此一舉?
四十幾年前,國軍官兵的待遇較差,政府為了餵飽這些帶槍的,避免軍人蠢動,開始國軍眷屬配給制度,按月配給米、麵粉、鹽、油、煤球等物資,讓大家的溫飽不成問題。後來這些眷補哪裡去了?我也忘了,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大家也不在依賴政府此番好心,不必多此一舉了。
政府此舉如果可以改善既有的後段中等教育,而且其成本相當,那麼才值得進一步討論成本效益的分配結構。
國中生升學雖然接近百分之百,但是仍有少數未升學。去年約323,000名畢業生中,約有6,700名未升學,佔2%。如果政府是打算消滅此2%的數字,那恐怕不是強迫入學或免試分發就可以達成。
也許大家都已過了九年國民教育推行的年代,大家知道那時候推行的困難嗎?聽父執輩提起,聽起來是個不可思議的事件,當初家裡寧願小朋友在家種田,也不讓他們進學校,還常常去學校把小朋友強帶回家去幫忙農作的,而現代郤發生了學區劃分,明星學校的問題,所以各時代有各時代的難處,就要由眾人的共識及智慧來解決了,最終目標是公平教育及提昇教育的改善,而不是只是表面上的延長國民教育時間的問題.
我認為讀書與否,應該是人民可以自行決定的。
說不定有學生必須先休學打工以賺取生活費和學費。
也說不定有學生想先進入職場磨練,借以確定自己想學習的是什麼。
政府這樣的「德政」,只是剝奪人民選擇的權利。
照這樣發展下去,那是不是到時也要把大學納入「國民教育」?
"制度化". 建立補助念私立高中職的正當性來源.
性越來越早熟,思想越來越晚熟
可憐了現代的父母,現在學生都要念到碩博士,出不了窩的新生代寄生人日益增加.觀念再不導正...父母真的沒人要當了....
這就跟法律一樣,本意是好的;
為了讓大部分的人帶來方便,
所以少部分的人無法照顧到。
人民自行決定是否升學當然是好的,
但對一些人生目標尚未確定的人,
也許他們需要在唸書這段時間思考一下。
淺見
Wang,
什麼叫做"公平教育"?
就十二年國教的兩個基本面向而言,透過補貼弭平就讀公私立學校學費差異是一立即可做且爭議不大的。至於降低國中生升學壓力,在既有高中職分流和大學品質與學費結構未變之前,不論如何劃分學區,都難以達到目的。
其實,如果能讓國中學習狀況和基測分數,和學生就讀那個高中完全脫勾,那麼國中生的壓力將大幅降低,即使不是萬全沒有壓力。方法之一是,讓學生申請所有有意願就讀的學校,再就所有申請者之中「抽籤決定」。只是,大概沒有人敢提這樣的作法。
駱,
我還真的在某些場合提過。
不過,不會有人理我就是了:)
lakatos:
當你提議抽籤時,人們是裝作沒聽到,還是覺得你瘋了?
我並不反對以補貼弭平公私立學校學費差距。最好是也把公立學校的真實成本折換成教育卷發給學生,讓學生到任何私立學校去付學費。
我最害怕的是,相關利益團體以國民教育之名,要求政府接管所有私立高中職,將所有學校都變成公立學校,將所有老師都變成公立學校老師。
我最好奇的是為什麼政客會認為推動「十二年國教」對他選總統有幫助咧? 究竟他們認為哪些人支持這項政策且可能因此投票給他呢? 劉館長有沒有什麼內幕可以分享?
遠,
我對這件事情所知都是看報紙而來...
>>>>>個人對政府沒有什麼「義務」可言
這句話可否再補充說明一下?
納稅、服兵役、國民教育不都是憲法規定國民應盡的義務嗎?
很多人一直往義務這方向去鑽研
12年國教其實應該說成權利教育
你不一定要去讀,如果你想讀,政府會讓你門檻降的很低,不會妳成績不好,想讀你還得靠打工來貼補私校高學費
難道做什麼都必須跟選舉有關?
個人因為活在國家的統治之下,「被強迫」作一些事情,我認為「被強迫」和「義務」需要作一點區分。長久以來的教育,不但把這些事情說成是義務,甚至賦予光榮感,很容易就被誤導或誤用。
才沒幾年之前,因為用國民教育被定義為「義務」,因此政府就完全否定了父母自己在家教育(home schooling)和讓子女就讀政府未立案學校(立案與否當然還是政府壟斷的權力)的可能性。事實上,即使我們作為同一個社會的成員,同意每個國民都應該至少有九年或十二年的教育程度,也不表示我們一定要念政府辦的、或是政府核可的中小學,甚至不表示我們一定要到學校去學,如果可以通過某種能力檢定。
再說「服兵役」是國民的義務,這也不是什麼不變的真理,那些不實施徵兵制的國家,國民就不需要服兵役。日後如果臺灣改實施「徵兵制」,這部分的憲法需要重新解釋。
最後,「納稅是國民應盡的義務」和「守法是國民應盡的義務」類似,違背時都會受到處罰,為什麼需要特別規定在憲法中?
「個人對政府沒也什麼義務可言」或許說的太絕對,不過我只是要指出,政府是為人們而存在,人們對政府沒有什麼天生必然需要盡的義務。將「義務」的概念內化到腦袋中,可能是被「政府」欺負的開始。
守法不是義務,一如守諾不是義務。
相對而言,違法可能導致的,是遭到追訴的風險,和此風險所帶來的懲罰。
反過來講,守法的目的又是如何?企圖以「追求正義」為藉口或許值得如此。然而,明明現代的法律系統實在困難包裝以「正義」,那麼,該怎麼去邏輯「義務」的必要?
個人對政府而言,沒有義務可言!
提供一些資訊,以供討論。
(1)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Right to Education, Obligations of States
要點:
Thus recognised et accessible to all, the right to education must now be implemented. Like all human rights, the right to education imposes three levels of obligations on States: the obligation to respect, protect and fulfil. The obligation to fulfil incorporates both an obligation to facilitate and an obligation to provide.
(2)
丹麥基礎教育介紹
要點:
In Denmark, we have compulsory education - not compulsory schooling. Compulsory education starts in the year of a child's 7th birthday and lasts for 9 years. The compulsory education obligation can be fulfilled by letting the child attend the instruction in 1) the municipal Folkeskole, 2) in a private school or 3) through home tuition.
(3)
立法名詞與概念釐清範例
在諸位舉了很多「XX不是義務」之後,
如果不要讓「義務」成為空洞的名詞,
是不是有人可以舉出「YY是義務」的例子?不管是誰對誰義務的。
劉,駱:
申請再抽籤並不是那麼新奇或難以接收的概念,
很多私立中小學不是已經在做了嗎?
(且不論在抽籤的過程中是不是有人為操縱。)
國立的實驗中學也是用抽籤的,不過申請者有一些資格限制就是了。
潘,
(1)我舉例了啊。
依照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說法:「基礎教育受教權是國家對國民應盡之義務」。
依照丹麥的說法:「讓子女完成基礎教育(含家庭教育)是國家強迫父母對子女應盡之義務。」
另一個方式,是在義務前加上「契約」兩字。提醒大家「義務」是以「契約為前提」。舉例而言:「納稅的契約義務(無代表,不納稅!)」
(2)下次不妨試試看跟別人說:「我們把建中、南一中或中一中的名額拿二分之一來抽籤。」看看對方反應如何...
潘,
例:養育兒女是父母親的義務。不過該義務似乎沒有相對人,亦即,不是對兒女,也不是對「社會」的義務。
個人對政府沒有義務
那政府對個人有沒有義務?
以個人在國民教育現場所見,現階段已經有12年國教雛型,每位國中生都有超過一個升學的機會,但是還是有部分學生選擇不進入高中職體系就讀,雖然說私立學校必須負擔高額學費,但是有許多私立學校仍然吸引許多學生就讀;要讓公立學校更具競爭力不應該是以區域做為學生來源分配的依據,難道一個15-18歲的孩子穿上高中制服就可以達到就讀這所高中的期望值嗎?建中、北一女開放一半名額用抽籤決定,如果學校用考試篩選出來學生能力標準上課,這些學生三年生活將如何渡過;如果依常態分配學生調整教學,那建、北不再具有頂尖競爭力優勢,明星高中消失了,是不是代表一種競爭力消失了,和原來推動12年國教提升競爭力的目標不是背道而馳嗎。
回到教育範疇來談,現階段政治力介入國民教育,意識形態入侵校園,政府對國民教育階段限制與干涉太多,才是最嚴重的問題。如果私立學校辦學的宗旨是為了教育本質而不是財團的利益,如果公立學校規範現至少一點,公私立學校以特色吸引學生,對於選擇提早進入職場或不願意進入正規學校就讀者,他的意願受到尊重,提供一個隨時回到學校就讀的機制,才會彰顯教育真正的價值。12年是不是國民教育以我來看這時候提沒有太多意義。
學生聯考成績和未來競爭力有何相關? 至少我感覺不出來.
若要培養聯考選手, 最好的方法是把學校交給補習班管理, 辭退至少六七成老師, 把多出來的人事費聘補習班名師來訓練學生. 這樣學生未來競爭力覺對會大幅提升.
話說前一陣子某一天的中國時報讀者投書,一位在我國讀書的南韓學生表示,該國真的把大多數的高中用抽籤的方式解決入學何校之問題。
有人有看到嗎?
根據這個報導,
抽籤入學 曾經在2003年被研議過,後來大概不了了之了。
最近師大教育研究中心在辦"十二年國教系列論壇",有興趣或充滿狐疑的可以去看看吧!本週六就是第一場了,http://www.cer.ntnu.edu.tw/policy/index.html
想請問教授,台灣適不適合12年國教?
因為這是我們辯論的題目,所以想聽聽教授的看法。
周芷含:
>>想請問教授,台灣適不適合12年國教?
這可能要請你先說一下,什麼是「適合」?
駱:
問題雖然不是問我
但是我嘗試幫忙回答
不過我認為你的問題問得不好
你應該問:怎麼樣才算適合12年國教?符合哪些條件才算適合12年國教?
一般提到「適不適合」
是有某種目的存在
符合目的或期盼視為適合
我適不適合讀研究所?
答案可能會因為個人生涯規劃的不同而異
這份工作適不適合我?
答案可能要由個人的理想與興趣來決定適不適合
先把目的與理想發掘出來,回答才有意義
所以周芷含問的問題:台灣適不適合12年國教?
更精確的表達應該是:台灣教育能不能達到理想的12年國教?
其中有一個理想的12年國教
能達成這個理想稱為適合
那麼,「十二年國教」是什麼?
這在駱的文中有提到
另外周芷含提這個問題的意圖是什麼?
她說「因為這是我們辯論的題目」
因此從另一個角度來看
適不適合的答案與能否辯贏可能也有關係
我想這種辯論題目最後都不是在辯什麼方法能否達到理想,而是在辯理想的具體內容該是什麼,而通常理想是沒有共識的,所以最後大家只聽到不同的偏好而已。不過反過來說,能把不同偏好的外衣藉由辯論撥下來,也是不錯的。
老美在防治天然災害的過程中,發現有所謂「災害防治的矛盾」,也就是投入越多資源去防災,風險反而不斷陡升(例如堤防蓋好後,民眾馬上蓋一堆密集的建物,一淹水當然哇哇叫),最好的方式就是只提供最低限度的資訊服務(也就是不要理他),民眾吸收該付的成本後自然就會自立自強,個人認為12年國教也是ㄧ樣,如果不能設計出「風險自承,損益自負」的遊戲規則,只會白白浪費社會資源降低競爭力。
也許我們應該先問,為什麼要有國教? 如果沒有國教會怎樣? 為什麼最適的國教年數是九年或者十二年,而不是六年甚至零年?
JZFan
建議你找一下西洋教育史的書,應該可以透過社會學方法來解釋這個現象。
(話說某一派社會學者最喜歡幹這種系譜學的事情 XD)
駱教授您好
借此版面問一個問題
上課講到大學學費政策
我就上網找到駱教授跟吳教授合寫這篇
http://homepage.ntu.edu.tw/~ntut019/edu/edu.html
其中第十五頁表四
平均每生支出 - 每生繳的學雜費 = 政府補助
這邊我有點看不懂
為什麼全部算給政府補助呢?
學校其他自籌款或額外收入或校友捐款都不算嗎
這樣是否會高估政府補助款數目呢?
駱教授和吳教授算的是2001年台大學生約被補助25.22萬
因為我查到的資料是這樣
我是用大學卓越計畫的資料
台大在94學年度台大所獲得的教育部獎助金為41.79億餘元
台大學生數我用2萬六千來除
平均每生所得補助約為160730左右
16萬和25.22萬差了9萬
雖然政府每年補助有降低
感覺差四年就差好多
這個地方我看不懂
可以請教一下駱教授嗎?
另外 跟大家分享(野人獻曝)一下
http://www.sinica.edu.tw/info/edu-reform/farea8/j13/02.html
原來1994年就有人提出要開放學費自由化了阿
台灣真是沒進步...
還是說 1994教改那次
林全 蓋浙生老師這一派比較沒有發聲權較被忽視呢
因為我看到後來的文章多半都是引用黃武雄老師的 "政府出錢辦好大學" 這種
謝謝駱老師
不好意思 剛剛上一篇好像有字被系統吃掉了
合寫的是 好老師,莫強求 這篇
教育系大二:
「好老師莫強求」的表四是吳聰敏老師計算的,他應該是把2001年台大總支出除以同年學生總數而得。你的算法則是94年教育部獎助金除以學生人數,兩者的差別在於台大的收入並不只來自於教育部,也來自於國科會和其他收入例如校友捐款等。
回到我們計算補貼金額的原意,我們應該要將所有來自政府的預算(包括國科會和其他政府機關的委託研究案)都視為政府的補貼。換言之,我們確實應該把私人捐款排除。不過,由於捐款收入向來很少,只以支出除以學生人數應該還是合理的估算。
另外,不知教育系在什麼課堂上、是怎麼講學費政策的?
駱老師
謝謝你的回答
我比較清楚了
本校教育系會談到有關學費政策
主要是必修的[教育統計學]
跟選修的[教育政策]這兩門課
至於怎麼談要看老師的立場
教育學院的老師多半比較保守
很多老師對德國低學費甚至免學費很嚮往
但也有認為應該開放私立學校學費自由化的
本校是哪間學校我就不說了
還好是在家裡上網IP看不出來
館長、版友:
看了前面眾多精闢的見解,在下也心血來潮的去翻了一些相關的書籍,也看了支持12年國教的學者官員的意見。當然雙方乍聽之下都有道理。不過有個問題十分令我不解:如果這件事情那麼重要,為什麼以前都沒有人做?是我們領袖慧眼獨具嗎?
相反的,如果反對12年國教的理由僅僅是因為義務的定義或是升學管道擺不平,容我提出一個更極端的政策考量,限制教育年限。今天提到競爭力和教育年限沒有關係,那麼12年還是六年應該是沒有差別的;今天提到高中職學區問題,如果今天大家統統只能夠國小畢業,升學壓力自然也不會存在;至於剝奪人民受教育的權力,那麼人民有沒有不受教育的權力呢?這種近似玩笑的想法,並不是那麼沒有理論根據的。Todaro 和 Smith的 Economic Development第八章有提到教育的問題,如果他的數據沒有錯的話,從社會福利的角度來看,個人受的教育似乎是過多。從這個公共利益的觀點,政府為什麼不能限制人民的教育年限呢?
還煩請指正。
9527,
指正不敢,淺見倒是有一些,大家討論:
1.不曉得您建議「限制教育年限」的目的為何?是為了解決升學管道擺不平嗎?還是為了義務的定義不清楚?可是這兩者都不需要用「限制教育年限」來達成啊!
2.人民有選擇受教育或者是不受教育的權利,但是「限制教育年限」則是剝奪人民的選擇權。
3.在現實中,「限制教育年限」如果可以實現,它的立即效果就是「保障現有受過高等教育者獨占高薪」,因為未來沒有競爭者,這跟政黨經營獨家生意(不論是一黨專政或者是黨營事業)一樣,都是「不好的」。
4.更重要的是,在執行上,「限制教育年限」無法貫徹:負責執行限制的人會面對眾多誘惑要網開一面,結果就是會走後門、有權有勢的人就能夠不受限制,但一般老百姓則倒楣。另外,「限制教育年限」只能在國內執行,這樣一來,有辦法的人自然會把子女送到國外去接受高等教育,等到受完教育再回來,這樣一來,限制救形同虛設了。
5.您說的「個人受的教育似乎是過多」,我猜關鍵在於義務教育是強迫全民買單,因此,大家即使是不想念、不適合唸,也還是繼續唸下去,反正別人買單嘛!(跟台灣的研究所有沒有很像?)如果真是這樣,那只要讓個人自己負擔所有的教育成本,大家自然會衡量利弊得失,作出最合適的決定啦!
6.最後,義務教育的反面不是「限制教育年限」,而是「成本自負」。
以此淺見,謹供參考。
教育系大二:
謝謝你的說明。希望能有更多教育系的人可以理解經濟學對教育的看法。
駱
想當年,我的母校有開過教育社會學,但是沒開過教育經濟學。
而且如果有空參觀一下BBS的教育版,我想您可能會倒地不起。
還是老話一句,還好我溜得快(雖然現在的工作比起當老師累太多就是了)
by 一個師範學院的畢業生
問了學生一個問題:
什麼工作場所可以脫人褲子、塞粉筆和抹布到人嘴裡、將人的屁股打紅,而不必負法律責任的?
駱,
馬英九的保鏢,在任何工作場所!
盤
如果要票選「本日最中肯」的話我一定投你一票
Joseph Wang:
對於您說的許多,我極為認同。限制教育年限自然是個笑話,但是這個笑話不讓12年國教的政策。一般大眾會接受後者,而不是前者。針對幾點,我想做個回應:
對於您第一點: 限制教育年限當然可以達成如述目標,只不過聽起來匪夷所思;同樣的,12年國教可以達成的,別的管道似乎也可以達成。
對於您第二點: 和剝奪人民的受教權相比,我不認為剝奪人民的不受教權就比較不嚴重。這兩者應該是等值的。
對於您第五點: 個人受教育過多的原因,不只是義務教育。一般而言,教育多被提及的是其產生的外部性。但是一個大學畢業生和國中畢業生,對社會產生的外部性到底差在哪邊?個人荷包和社會福祉似乎無關,安分守法的情況,大學畢業生可能還差一點。從社會福祉的觀點,豈不是個人受教育過多?
最後,義務教育的反面是不是成本自負我不敢說。不過,我相信成本自負必須帶上一個條件:選擇自由。成本自負的義務教育似乎也不是令人期待的結果。
抱歉有玩文字遊戲的嫌疑。我只是想要說,12年國教產生的問題,不比限制教育年限這種玩笑政策少;被眾人寄予無限期待的教育,很多時候可能也不過是種普通商品。
對於我刻薄的口氣,懇請Wang和眾版友原諒。
還請不吝指教。
9527,
「成本自負」本來就是隱含自由選擇的意思:你選擇做什麼,成本你自己負責。這和義務教育的「強迫購買」,甚至「強迫幫別人買單」是相對的。
(反對「強迫幫別人買單」,就是叫別人「成本自負」!)
關於您提到個人受教育過多的「問題」,既然要講外部性,那您有責任證明教育的「污染」(負的外部性)有很大,才能得到「個人受教育過多」的結論。如果只是猜測「安分守法的情況,大學畢業生『可能』還差一點」,那也只能說「個人受教育『可能』過多」。
我個人覺得「個人受教育過多」跟「個人受教育太少」一樣,都是很難證明的命題,因為資訊不足──我們不是當事人,更不是「全社會」。但是,在一個成本自負的情況下,「各人造業、各人擔」,至少當事人能夠做出最符合自己利益的判斷。
以此淺見,謹供參考。
附註:外部性的大小,其實跟成本自負的程度成反比。
Wang
謝謝您的回應。成本自負的觀念在此種隱含下,當然和義務教育有所區別。我十分贊同。
不過外部性的問題上,我並不是在說教育有負的外部性。所謂過多,是從機會成本的角度來看。這有點個人理性導致集體不理性的味道。從權力上,不能說個人受教育過多,如果我們相信人的選擇自由;但是選擇自由的結果導致社會資源的浪費,那麼從社會的觀點,這就是個人教育過多。
之所以提到外部性,原因是不少人認為教育是有外部效益的,因此政府應該予以補貼。但在第二段的前提下,加上教育外部效益如果沒有那麼大,甚至根本為零,造成的資源浪費就不僅僅是集體不理性了。
當然,從頭到尾這些並非由在下獨創的見解。東拚西湊,拾人牙慧。如果對於個人受教育過多這個命題有興趣,可參看在下第一篇提到的Economic Development,想必作者能夠給閣下更深的啟發。
以上為針對某些爭議做些澄清。請不吝指正。
我是個高中辯論社團的學生,為了準備暑假將要來臨的全國性比賽,我上網查了辯題的相關資料,也偶然的進入了這個網誌。我發現各位板友討論的議題越來越向某一方向前進,這感覺真像辯論比賽是抽絲剝繭的朝著"真理"前進。
且其實板友們有提出一些可能很有用的資料:像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等等...,只是我的英文程度還沒有辦法讓我很順暢的翻譯出其原意,如果邊翻著字典邊看的話,有些字同義異的單字一旦我解釋錯誤,那可能就會影響到後面而導致我誤解了其所欲表達之意義。
因此我有個不情之請,請問各位板友能提供我上面之所有回覆中,所引述資料的中譯版嗎? 謝謝大家了! :)
問在座一個問題:
什麼樣的場合或職業角色,可以動不動就執筆把基層教師課堂說的話給扭曲歪曲摘述失真,即使嚴重違反事實也不用負法律責任?
又教育界的何種層級的教育工作者對於基層教師的專業仍存有莫名的岐視,對於基層教師的印象還停留在三十年前的恐龍時代根本對現在狀況不求甚解只停留在滿心的偏見?
脫人褲子?塞粉筆到人嘴裡的老師的比率,駱教可曾確實計算過?願聞其詳。
原來這種錯誤,還可以算比例的啊?果然不是三十年前的恐龍時代, 應該是五百年前的原始時代了.....
我是在問駱教, 不是在問你
惱羞成怒啦......
依照戰略理論的基本概念,超過5年的具體政策規劃通常就沒什麼可行性,超過10年以上開始跟幻想沒有兩樣,超過20年就跟寫幻想小說無異。
乾脆來猜拳...
千羽宗次郎,
我跟你打賭這樣的話:
(1)會有猜拳補習班。
(2)要有「拳場」,全程錄影。並設「主拳」與「監拳」各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