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2,2005

改革媒體,走哪一個途徑?

cup17.jpg
2002年時,美國的National Issues Forums發動了一次全國性的公民審議對話,題目是"News Media and Society: How to Restore the Public Trust?"在審議手冊裡面,提供了三種改革的途徑,做為公民討論的起點,分別是:

APPROACH 1: Strengthen Journalists’ Conduct


The field of journalism is a public service and news coverage will not improve until journalists and their organizations regain sight of their public responsibility. Clear and consistent standards must be developed for reporting the news. Journalists should be held accountable to these standards through certification methods.


APPROACH 2: Open Up the Marketplace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news media and citizens is at risk because the news media is made up of a relatively small number of corporate entities that are more concerned with profits than an obligation to inform citizens. If we take action to pry open the marketplace, we can guard against the concentration of ownership and ensure room for diverse voices and perspectives.


APPROACH 3: Get Citizens In


Good and fair reporting will not take place until the “wall” between citizens and journalists is torn down. The media needs to bring citizens more directly into the process of deciding on and reporting the news. If journalists don’t cooperate, then citizens should find ways to bring down the wall themselves. Also, citizens frustrated by poor news coverage should “vote” by not reading or watching.


在這三種(不必然互斥)的途徑中,妳/你會優先支持哪一些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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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http://www.stuckism.com/thomson/Green%20coffee%20cups%20400.jpg

Posted by lakatos at 樂多Roodo! │00:03 │回應(161)關於媒體
樂多分類:新聞評論 共同主題:媒體觀察 工具:編輯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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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列表:
\r\n
\r\nlakatos引用美國National Issues Forums,於2002年舉辦的"News Media and S
媒體改造的四種路徑【InnoNation Reloaded】 at June 9,2005 00:33
回應文章
這篇回應較少,可能是因為大家懶得看英文。姑且試著幫劉館長翻譯一下:

方法一:加強新聞從業者的自律
新聞報導是一種公共服務,因此,除非新聞媒體和所屬記者能重新重視他們的公共責任,新聞品質是不會有改進的。所以,我們必須訂定清楚一致的新聞報導標準,並以此評鑑、認證新聞記者。

方法二:打開媒體市場
新聞媒體和公民之間的關係惡化是因為新聞媒體被少數商業團體壟斷,而且這些商業團體關心他們自己的利潤多過他們對公民所負「告知」的責任。如果我們努力打開媒體市場,我們就可以避免少數人壟斷,也提供一個可以讓不同意見、讓多元化觀點發聲的空間。

方法三:讓公民參與
除非公民與記者之間的高牆倒下,優質、平衡的報導不會出現。因此,媒體必須讓公民有更多機會直接參與新聞追蹤和報導的過程。如果媒體不願意合作,公民就必須自己想辦法。而且,對於不好的新聞報導,公民應該以「閱聽」投票,拒讀、拒看。
Posted by Joseph Wang at June 5,2005 00:01
請館長以經濟學角度解釋一下,這三點行不行得通?
Posted by lancs at June 5,2005 02:39
我的看法是,除非胡亂報導有會成本,消費者真正認識到報導有問題而將錯誤的報導拋棄,並使得好的媒體得到獎勵,否則問題很難解決。

換言之,我不相信方法一有用,方法二三則需等待讀者腦袋的進步,這種進步大概會是相當緩慢的。

Posted by 駱 at June 5,2005 10:38
Joseph,

感謝。你譯得真好!
Posted by lakatos at June 5,2005 23:09
我感覺英國的BBC就蠻符合方法二與方法三
一來它屬於公共電視體系
不至於被"少數商業團體"所壟斷(以收視率與廣告業績來決定節目生死)
二來BBC的節目製作常常是與民間團體合作製播
也有一些讓公民參與的意味
看BBC的新聞網站 其廣度與深度遠超過國內各大電子報新聞網
幾個在英國留學的同學亦對其電視節目讚譽有佳
它的經營模式應該是改革媒體可以參考的方向之一
(只是 近日BBC亦傳出裁員的消息...)
Posted by 小lai at June 6,2005 03:05
請教台長對於最近包含東森S台在內的七個頻道被停了有何看法
新聞局的處置是否適當,或者新聞局的處置是否有符合上面這三個方法之一?
Posted by 阿發 at August 3,2005 15:37
阿發:

先這樣問好了。

在一百多個頻道中,停掉一個被認為(被誰認為?)品質不佳的新聞台,對我國新聞環境有什麼影響?或者說,多一台被認為品質不佳的新聞台,存在於一百多個頻道中間,對社會的邊際損害是什麼?

我的答案是,都沒有。

另外,問個技術問題,數位化之後,電視頻道還有數目的限制嗎?

想嚴肅看待媒體環境的話,我們應該對這個產業的生產與消費有多一點瞭解,才有辦法再想下去。。
Posted by 駱 at August 3,2005 17:35
駱教授你好:

若你認為停掉一家或多一家品質不佳的新聞台
對新聞環境或社會邊際損害都沒有影響
那是否表示這次新聞局的措施是多此一舉的?
因為停不停都是差不多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Posted by 史密斯 at August 3,2005 20:33
講一下我做得估計(非常粗略的估計)
台灣家庭每個月
願意對每多一個有線頻道所付出的價格是:
每一台每個月3.6元台幣
(我是借用Berry 1999年的模型求出來的
不過產業環境不一樣
所以這數字還值得商榷)
Posted by 少 at August 3,2005 22:03
駱:

你的回應讓我有點吃驚!

我認為這件事的重點不在於那個新聞台或其他六家電視台品質的好壞,而是新聞局不該有這個權力用一些奇奇怪怪的理由停播電視台。這次面臨換照審查的有83個頻道,其中13個未提出申請,主動放棄,被市場淘汰。既然明知空出13個頻道,應該不存在頻道資源有限的問題,新聞局就不該以行政手段干預市場。

這件事情的受害者很明確,一是那些收視該頻道的觀眾,我想會上意識型態咖啡的讀者大概都不是,但新聞局憑什麼剝奪那些人的收視權益? 二是這些電視台的員工,目前的工作應該是大多數員工最好的工作,待遇或各項條件優於其他能找到的工作,新聞局的決策很可能迫使他們去找一個比現在差的工作,降低了他們的效用。

如果我們覺得政府不應該限制美國牛肉進口,不應該限制學校,那為什麼會認為他們可以限制媒體呢?
Posted by 遠 at August 3,2005 22:51
遠:

可能是我說的太簡短,讓你誤會了。

正因為我不認為砍了一家有「提升媒體品質」的效果,不砍一家也不會降低現在的品質,所以這一番動作的效益是--- 沒有。

你已經舉了一些停調頻道的成本,這些也都是我同意的。

因此,一個沒有效益,卻有明顯社會成本的政策,為什麼會出現,是個有趣的問題?可能還是有些人從中得到了道德的勝利,政府也獲取了不該擁有的權力。

我也不認為,現在的頻道有稀少性的問題。

Posted by 駱 at August 4,2005 00:08
史密斯:

上一則留言,應該已經回答你的問題了。
Posted by 駱 at August 4,2005 07:25
謝謝駱教授的回覆

不過我也很認同遠的觀點,我覺得這個事件的重點是政府獲取了不該擁有的權力。

「如果我們覺得政府不應該限制美國牛肉進口,不應該限制學校,那為什麼會認為他們可以限制媒體呢?」...這個問題問得很好,而且我認為政府介入媒體的問題還更嚴重,因為這又牽涉到新聞自由的問題。我總覺得媒體的問題不應該由政府直接的介入。
Posted by 史密斯 at August 4,2005 08:41
史密斯:

我認為新聞局為一該做的是,主持一個公開的頻道出租的拍賣會,讓我們看看頻道使用的價格到底是多少。其他「管理」頻道內容的事,就免了。

不過,話說回來,只要我們的政府體制中,設了這麼個機構,很難想像被安插在那個位置上的任何人,不會努力「做」些事情,來強化自己存在的正當性。所以,這個單位或許不需要存在。
Posted by 駱 at August 4,2005 11:17
一個自由人永遠不應相信政府。
近現代史中,哪一個團體不是以自由人權,或是民主進步來號召,企圖取代原來的暴虐政權?然而很多後來成功取得政權的新政團,在人權和法治的表現卻沒什麼進步。
為什麼一個「人權立國」的政府,會企圖建立「全民指紋資料庫」?甚至在我認為,一個人權立國的政府,應該把過去國民因為服兵役而被迫按捺的指紋資料全部銷毀。因為即便當時為了服役的目的而按捺指紋,也不允許國家在國民脫離行伍以後,繼續利用該人格資料。
一個「人權立國」的政府,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預媒體的形式與內容,這點根本不必說什麼新聞自由,僅僅是商業,政府有什麼立場干預市場上的商品交換?
一個自由人千萬不要因為政權建立以前的言行而誤會,很多警察國家都有類似的經歷。
這個「人權立國」的政黨,以「人權律師」在台北縣當家,以一紙命令禁止所有水域、海域的獨木舟活動,其法源依據竟然可以是「發展觀光條例」中推展獨木舟活動的授權。
Posted by 盤 at August 4,2005 13:24
駱:

拍賣是個好建議!

盤:

「一個自由人永遠不應相信政府。」寫的好!

Posted by 遠 at August 4,2005 14:42
盤:

「人權立國」並沒有交代以「誰的人權」立國。

Posted by 駱 at August 4,2005 15:48
駱:
  我覺得拍賣的問題沒太大意義,還不如限制系統業者和頻道代理商在面對原頻道要另闢管道,走ADSL的線路時,如果系統業者和頻道代理商聯手斷訊(國內只有王家和辜家還有一些小獨立業者)必須向斷訊的業者課以數倍於用戶月費的「懲罰性罰緩」,以保證各個頻道不會被單一管道給綁死。
  我固定看的節目不多,為什麼要被系統業者這樣「包裹」起來呢?甚至說真的,我認為COD(channel on demand)加POD(program on demand)比較合我的需要,一般人我想也差不多吧。如果在Yahoo上面可以直接看電視節目的話,我幹麼還要坐在電視機前面呢?
Posted by 小道長 at August 4,2005 17:25
【在一百多個頻道中,停掉一個被認為(被誰認為?)品質不佳的新聞台,對我國新聞環境有什麼影響?或者說,多一台被認為品質不佳的新聞台,存在於一百多個頻道中間,對社會的邊際損害是什麼?
我的答案是,都沒有。】
老駱的看法老鐵不同意又要找你抬槓
媒體監督政府的權利,當被政府所圈養的學者專家以承蒙上意的方式,認為某媒體該封鎖其頻道,其他台有什麼效應,當然是寒蟬效應,品質佳與不佳,每個人都有資格判定,憑什麼是新聞局決定,你也掌控著遙控器,這事誰都可以管,就是政府不可以管。對社會的邊際損害是什麼?老駱看不見,老鐵卻一清二楚
Posted by 鐵 at August 4,2005 22:54
小道長:

所以我才說,真心想要「改善」電視節目品質的人,首先需要對這個產業有比較清楚的分析,才有辦法具體的討論如何跳出現況,而不是只是停留在要求政府直接管理。

另外,有趣的是,今天看到的57台,和昨天的57台沒什麼不同啊,只是從S變成了X。

Posted by 駱 at August 4,2005 23:32
基本上
我覺得很驚訝的是
台灣大多數的電視台
根據AC Nelson的收視調查
幾乎整天平均的收視率不到0.01%(我沒打錯)
(台灣霹靂火最高時期收視率也不過10%)
但是卻還是能存活下來
這真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情
Posted by 少 at August 5,2005 05:55
少:

前幾天聽到一種說法,似乎是廣告主需要依賴廣告仲介商和電視台交易,而廣告仲介商和電視台之間的交易,以完全不準確的AC Nelson的調查(沒有別的標準可以和AC Nelson競爭)作為下單和價格的依據,才讓所有人都被AC Nelson 牽著鼻子走。

不過,我不瞭解為什麼廣告主需要透過仲介商才能購買廣告?或者即使廣告主直接和電視台交易,能否擺脫AC Nelson的影響,有什麼替代的依據可以參考?個別廣告主大概也無法自己做收視率調查,但還是必須有個依據來買廣告。

最後,來個對照題。

有線電視業:AC Nelson=台灣的社會科學界:?

Posted by 駱 at August 5,2005 06:58
這個問題剛我我involved比較深
我可以稍稍解釋下
廣告主倚賴廣告商和電視台做交易
主要的考量是考慮到計畫和交易成本
廣告商當然可以直接和電視台買廣告
但是
如果你要一家一家和電視台排廣告時間
一來交易成本就太高了
二來
你不知道你的訴求消費群的收視習慣
所以
反而會淪為亂槍打鳥
事實上根據我對AC Nelson的了解
廣告商的訴求並不只是收視率
例如我今天是高級車商
我不會去排廣告在民視意難忘
因為根據AC Nelson的收視率調查
中產高收入的男性
收視率最高的是新聞節目
所以你會在電視新聞前後看到很多的汽車廣告
事實上目標消費者的收視群的收視率
才是廣告商考量的重點
根據我知道
AC Nelson的收視率調查
分成性別 教育程度 職業 年齡 家中是否有小孩 .....等九項
是非常細的分法
至於以AC Nelson這種目標消費群的收視率為下單取決方向
我個人覺得非常合理
總不能你明明是高級車子的廣告
天天上"火影忍者卡通"吧
就算這是華視收視率很高的節目
也沒用
因為當爸爸的不會看這節目啊

至於替代依據
有啊
之前無線四台合資成立的一個廣電人調查報告公司
由日本找來相關的技術人員支援
在2002年成立
在今年2005年三月正式倒閉
我問過相關的廣告人員
有沒有採用廣電人資料
他們說有啊
不過
後來發現和AC Nelson差不多
所以就還是以AC Nelson為主
以廣電人資料為輔

事實上不是要幫我們校友的公司辯護
AC Nelson要公佈他的調查方法
我覺得
那調查方法是我到目前為止看過最科學的取樣方法
我不認為AC Nelson會不準
要是有問題
廣電人就不會倒閉了
事實上
廣電人採用的調查方法和AC Nelson幾乎完全一樣

台灣廣告買賣最大的特點
其實是出在所廣告購買方式
台灣的廣告買賣
有所謂的保證CPRP制度





Posted by 少 at August 5,2005 09:28
保證CPRP制度是這樣的:(對不起, 我懶得翻為中文了)

CPRP is abbreviated from “Cost Per Rating Point”. According to its definition, it means the cost, per one percent of a specified audience, of buying advertising space in a given media vehicle. CPRP is the most general method of comparing the cost effectiveness of two or more alternative media vehicles in radio or television. However, because of high competition, following Hong Kong, Taiwan introduces a special buying system, Guarantee CPRP to replace spot buying. CPRP guarantees are the common currency in TV industry, both networks and Cable, in Taiwan, except a few channels, such as Discovery, MTV…etc. When guarantee CPRP is bought by an advertisement agency, the TV channels will try their best to meet their guarantees. If they cannot meet the goal, the Guaranteed CPRP, during campaign periods, bonus spots are offered until CPRP meet the guaranteed level, but the schedules are created and controlled by stations and there is no advertising position guarantee of the bonus. For example, an advertiser wants to buy one rating point in his one-week campaign period. The advertisement is 30 seconds, and the advertiser wants this advertisement shown at 8:00-9:00 in channel A’s hot TV show. The average TV show audience before was 33%. Consequently, the advertiser pays the Guarantee CPRP for 3300 NT dollars(for every 10 seconds) × 3=9900, and the advertisement will be supposed to be seen for three times (1/.33=3) at 8:00-9:00 in channel A’s hot TV show in the coming week. However, the real audience in the coming week decreases from 33% to 25% so the total audience rate is 75%. Based on the Guarantee CPRP buying, A channel will provide one more bonus spot to get the other 25% audience to reach the goal. If the real audience of the show in the coming week decreases to 20%, the A channel will provide two more bonus spots to get to reach the goal, and so on.
Posted by 少 at August 5,2005 09:31
事實上
廣告公司主要的工作有三個
第一個是所謂的廣告創作
這個部份我們不談
第二個部份是所謂的廣告計畫
他會針對你的商品
和你的目標顧客的收視習慣
幫你設計適合你的廣告排表計畫
當然
在決定之前
會和你開會討論
你可以提出你自己的看法
他們也會告訴你
為什麼你賣的高級房車
他不幫你排在台灣霹靂火中間出現的理由
第三個部份就是廣告購買員
這些人有點像業務員調調
因為即使你是排在台視新聞7:30-7:33中間這段廣告出現
第一個出現和中間出現和最後一個出現
還是不一樣(不過價格是一樣的)
理所當然的
第一個出現的廣告
被看到的機率比較大
第二個就降低了
這時候
廣告購買員就要套用自己平常的人脈
把你的廣告往前面推
厲害的廣告購買員
能夠幫他手上的廣告
弄在第一個或第二個的位置出現
所以一個好的廣告公司
你光企劃強沒有用
還要購買強
事實上
台灣現在的廣告公司
已經都把這兩個部份拆開來了
甚至有的公司關閉掉其中一個
只經營另外一個
Posted by 少 at August 5,2005 09:43
你會說那美國為什麼不會被AC Nelson牽著鼻子走
那是因為第一
美國的電視廣告
都是在電視上演前全部排定的
例如
Sex and the City上映前
所有的廣告全部銷售完畢
你只能祈禱他這一季收視率不會突然下降
台灣是一個月一個月排
有的是一週一週排
購買是今天買明天的
電視節目收視一高
就不下檔了
那怎麼可能跟美國一樣不被收視率牽著鼻子走???
Posted by 少 at August 5,2005 09:49
這是剛剛的聯合報:
獨家收視調查 尼爾森:依市場需求作服務

記者張麗君/報導


針對新聞局長姚文智批評電視收視率調查不應由尼爾森一家機構在做,且不應每分每秒公布收視率調查數字,AGB尼爾森公司回應表示,該公司只是針對顧客的需求提供服務而已。

專責從事電視節目收視率調查的AGB尼爾森公司指出,市場調查機制本來就是一個開放的市場,重點是如何提供市場所需的服務。台灣艾傑比尼爾森公司所做的工作即是反映市場需求。

至於尼爾森進行電視收視率調查採用的1800戶樣本是否充足、代表性夠不夠的問題,該公司近日內會作進一步說明。

**********************************************

是這樣的
台灣目前是1800-1900戶
事實上美國是5000戶最多
其次是印度和中國的3000戶
在過來是台灣的1800戶
韓國的1700戶
如果以抽樣戶數/實際戶數
台灣事實上是世界第一
理論上應該是最精確的
Posted by 少 at August 5,2005 09:57
至於AC Nelson的樣本控制和實際母體之間的比較
他幾乎每季都繪製表
告訴你兩者之間的差距
請看下面連結的p47-p49
Posted by at August 5,2005 10:11
Sorry!! It's here:

http://www.magazine.org.tw/new-teritory/nielsen/2000%A5V%A9u%B8%B9.PDF
Posted by 少 at August 5,2005 10:12
1.電視台怕倒帳故要求提供一大筆押金,一般企業不可能花成本在這
2.企業組織不是都有負責媒體的部門
3.廣告商量大可以提供較優價格
給老駱參考
Posted by 鐵 at August 5,2005 10:58
1&3<---胡說八道
Posted by 少 at August 5,2005 11:11
少:

謝謝提供這麼詳細的說明。

如果,AC Nelson使用的1800個樣本,沒有明顯的偏誤(我也看不出來這個市場調查的競爭市場上,廠商為什麼要故意使用偏誤的樣本,而廣告主還要接受偏誤的抽樣結構),那麼還有什麼問題呢?

另外,在小數點以下的收視率差異,廣告主(和電視台)為什麼還要如此緊盯呢?我想,既然沒有更多的指標,就像升學競爭,分數當然要算到不能計算為止。

所以,如果AC Nelson的收視率調查沒有問題,而是唯一可以用來推估收視人口的指標,廣告主當然要讓廣告被最多人看到。那麼,使用確實反映人們收視情況的指標來導引節目的內容,又有什麼問題呢?

最後,收視調查這行樣有什麼特性,會讓第二家廠商無法生存的嗎?

也許該看看「媒體改革者」在追求什麼?
Posted by 駱 at August 5,2005 13:53
從東森S到superX,一般人都只會覺得這種借屍還魂很有趣,不過對於原本就有在看superX的人來說原本收看的節目被排擠,心情是不會像那些上街頭的農漁民一樣,但多少也會嘟噥一下.(superX台好像是唯一一台有撥UFC,PRIDE這種混合武術比賽的頻道,雖然他們撥的比賽大概都是上世紀末的,我倒是確定國內有這個收視族群的人存在)

就感覺上來說,不管ac nelson多精確,收視率是不是就可以代表"顧客的需求"?而且從平常看這些過期的混合武術比賽中間的廣告,我看到的都是壯陽藥,或者是色情電話諸如此類的.如果不是客層資訊還不夠詳細,我想可能是社會對於這些看人打人節目的觀眾有"需要這些產品"的偏見XD

以日本為例,他們就是以COD的方式在賣
身邊也有朋友裝小耳朵(在台灣不用付錢就可以看到幾台像是NHK的bs-i這種每天都會撥他們棒球旅美選手比賽的頻道),一個月付個不到千元(好像是7.8百)就可以收看到足球,棒球,賽車,摔角,混合格鬥等的頻道組合.身邊也不乏買這些節目的朋友.既然國內都有人可以消費這些舶來品了,應該稱不上國內沒有這種需求吧? 不過就像blog上其他議題一樣,國內的狀況真的是一片混亂阿

註:家裡老爹最近忙著跟他們的貪污校長對幹,又聯想到之前老媽學校的福利社也是,加上老姐念高中的時候校長也是跟著民代把全校大樓重蓋一遍...當然這跟之前blog的爭論題目有些不一樣,只是隨口唸唸我對這些的偏見而已
Posted by 威踢 at August 5,2005 15:20
駱老大
你的問題有的太難了
我回答不出來
有的我只能猜猜答案
"收視調查這行樣有什麼特性,會讓第二家廠商無法生存的嗎?"
我不知道
不過我想
可以去看看日本
日本視為一一個AC Nielson支配的國家
日本裡面有三到四個非常具有公信力的公司在做
每一個公司的調查結果
都很重要
每個廣告商在排廣告時
四個都要參考
我不知道台灣是不是真的只能容納一家
因為就我知道
AC Nielson非常貴
理論上是進入應該是有利潤的
之前的廣電人成立時
我還蠻高興的
想不到短短三四年就倒閉了

所有的外商進台灣
都會要求要以AC Nielson的收視率或閱讀率為標準

為什麼人家只看AC Nielson??
為什麼不看紅X潤利的收視率???
為什麼不看金X堂的雜誌銷售額??
因為不論是紅X潤利或是金石堂
都爆發出私底下拿人家的賄賂
假造收視率和閱讀率的事件

如果有一家一樣公正
不會拿錢
而價錢便宜的公司
理論上應該有另外一家存活的空間

其實台灣AC Nielson也不是完全不受人詬病
AC Nielson本身很過分的
不只公佈收視率
更公佈廣告收視率
我看過那資料
如果收視率平均是4.0好了
那廣告平均收視率大概只有2
因為很多人轉台了
台灣公司買廣告因為是保證CPRP制度
這已經很可憐了
還只看實際收視率(就是廣告收視率)
因為假如原本收視目標是8
本來用節目受視率只要多補你一支
現在變成要多補你三支
會變成這結果
完全是因為整個媒體圈子
競爭太激烈的緣故
我個人覺得
台灣有限媒體數量
應該過多
超過了所謂的Social Optimum

至於樓上那位朋友的問題
有些廠商例如絲絲感冒藥這些客戶
通常是所謂的直客
這些人不會找廣告商
只會直接找電視台
因為感冒藥的對象是全部的人
直客通常是子彈充足
直接亂槍打鳥
排得廣告通常都是電視台幫他們排的
電視台常常把精華段拿出來喊價
把亂七八遭段塞給直客或拿來補CPRP差距
所以你常常會在一些莫名其妙的時段
不段重複看到莫名其妙的廣告
例如半夜轉播棒球比賽
三不五時看到豬哥亮出來賣斯斯
通常是因為這個原因
Posted by 少 at August 5,2005 21:10
一般來說,大約一千個樣本才有百分之九十五的信心水準誤差在百分之三以下。
一千八百份的樣本可以告訴你小數點以下的差別嗎?
而且還可以區分性別,年齡,教育程度,職業,有沒有小孩?
比如說,男性,四十歲上下,大學以上的教育程度,已婚,沒小孩,
這樣的樣本數有幾份?我想大概不到三十份了吧?
廣告固然想給最多人看到,
但是收視率越高表示廣告費也越高。
所以我實在不知道那些廠商到底怎樣在下決策的?
Posted by 潘 at August 5,2005 23:59

有點誤會了
基本上
1800是戶數
人數其實是5500-6000人
Posted by 少 at August 6,2005 00:49
其實講得沒錯
我實在不知道收視率4.0和收視率3.5有什麼差
根本就沒有意義
Posted by 少 at August 6,2005 01:35
少:

麻煩的是,雖然我們知道4.0和3.5沒有統計上的差異,但是如果你是廣告主,同樣一筆錢,你還是會選擇收視率4.0的節目下廣告,不是嗎?因此,電視公司認為4.0比3.5好,也是正常的。
Posted by 駱 at August 6,2005 01:41
其實我覺得很confused的是
我們一直說媒體亂象
到底所謂的媒體亂象是什麼??
是台灣霹靂火中的奇怪對白嘛??
問題是觀眾愛看
收視率高當然廣告就去了啊

還是你說腳尾飯新聞造假??
然後大家被耍得團團轉
後來一樣都沒事啊

要說媒體沒有退場機制
問題是人家賺得到錢幹嘛退場??
收視者本身又沒有辦法選擇我家只要有哪幾台
反正錢付了
就都全部包了
那到底是誰要扮演退場仲裁者呢???
看起來新聞局這仲裁者扮演的很爛啊.......
至於AC Nielsen只是被抬出來當替罪羔羊罷了

我有個想法
不知道駱老大看法怎樣
如果
有限電台的package有所限制
不是所有都包
舉例好了
新聞台只能挑三台
電影台挑三台之類的
高級一點的HBO還要另外付費
這樣子能使消費者扮演市場力量的角色嘛??
Posted by 少 at August 6,2005 04:20
少,

現在的「賺錢」不見得是真正的賺錢,因為現在頻道幾乎是白白送給你用,所有的收入全部是淨賺,要收回還會被抗議要求還「我」頻道。如果新聞局是採用定期「拍賣」的方式,在高價競爭下,這次「買貴」的老闆下次就不會買了,這才是真正的退場機制。

反之,限制packaging不一定能夠解決問題。看看微軟OFFICE套餐跟單買軟體的價格就知道了,一個word或excel都要賣到相當於整套office的30-40%價錢,如果有線電視也這樣子搞,「不全包」或「單買」的價錢跟「全包」差價只有一點點,你覺得收視戶會怎麼選擇?這種限制menu的辦法,除非像健保一樣統一定價,不然很難達到應有的效果。

以此淺見,謹供參考。

PS:另外有一個關於收視率調查的小小疑問:您列出來的那份樣本結構資料裡面,大部分可以比較的項目樣本的確都是反映人口母體,可是教育程度上好像「收視樣本/母體」跟「人口母體」有顯著的差異,這是反映出「低教育程度的人都不看電視」,還是抽樣有問題?

Posted by Joseph Wang at August 6,2005 06:53
少:

我想還是必先問問關心「媒體亂象」的人,到底指的是什麼?再循著「經濟學與公共政策」一文的邏輯,從頭到尾想一遍。

我不太相信,政府再管多一點,可以解決「問題」。

Posted by 駱 at August 6,2005 07:33
了解

對於你的問題
我不知道答案
不過
我猜
因為Nielsen的調查方式
是在每一個家中裝Meters
報償是一年有相當的金錢報酬
每個人打開電視時必須要使用一定的程序和各自的選台器
你即使離開去上廁所
都要在meter上做記錄(按暫時離開鍵)
所以對於教育程度比較低的應該是比較困難吧
不過那是2000年的資料了
說不定已經改善了
以上是我亂猜的答案
記得之前有找到更新的季報資料
好像mapping母體
mapping的比較好
Posted by 少 at August 6,2005 10:12
少:

1800 的戶數固然可能有 5500-6000 人,不過也不會有那麼多台電視啊?

什麼樣的人會願意讓家裡的電視裝一個 meter,把自己的收視習慣完全公開?
(至少對收視率調查公司公開)
我想這可能就會造成某種程度的抽樣偏差。


駱:

固然同樣一筆錢,業主會選擇收視率高的電視下廣告。
不過我想收視率 3.5 跟收視率 4 的廣告費不可能會一樣吧?

Posted by 潘 at August 6,2005 13:02
潘:

當然
這種偏差我想必然存在
好像也不大能避免

事實上
因為台灣使用的是所謂的保證CPRP購買
所有的電視節目
除了像三立的台灣霹靂火
收視率高到爆炸
不得不大幅調升廣告費之外
台灣的廣告費事實上
是完全一樣的
雖然說不足保證CPRP的部份
電視台會補給你
不過常常塞一些沒人看得節目時段給你
所以有一個很有名的CASE是
有一家知名洗髮精公司
要上民視XXX節目
原本排定當季要走每段30秒的廣告至少300次
不足額的CPRP
在民視硬塞一些垃圾節目
幾乎沒有收視率的節目來塘塞他之下
當季該30秒廣告總共在民視撥出4000次
我想視因為這種奇怪的購買制度
導致業主必須去斤斤計較3.5和4的差別
畢竟把你的廣告擺在一堆沒人看得時段
沒有收視率的時段
也沒有目標顧客群的時段
還不如爭取那看得到的0.5比較實際

這是我對這段的解讀大概是這樣
Posted by 少 at August 6,2005 13:18
少:

能否弄份價目表來瞧瞧?

Posted by 駱 at August 6,2005 13:27
Take a look here:

http://www.rainmaker.com.tw/big5/rating/serveyway.htm
Posted by 少 at August 6,2005 13:32
10秒廣告價
大多數都一樣
這個價錢從2000年到現在都沒變過
Posted by 少 at August 6,2005 13:33
對不起
上面那網站進去後
要點選每日個人收視率總排名
Posted by 少 at August 6,2005 13:36
to:駱


對於你提到的兩個問題,我有一點個人見解,不足之處歡迎指教:


我同意你的說法:『我想還是必先問問關心「媒體亂象」的人,到底指的是什麼?』
不過,我認為並非要先明確的界說「媒體亂象」指的是什麼,可以只是個模糊的概念,因為「媒體亂象」是一個現象、一個事實,這個現象是否存在是由民眾來做認定的。換言之,當民眾認定「媒體亂象」這個現象是存在的,那麼他就是事實,至於這個事實有哪些性質,這是可以再做進一步的研究,也就是通常先確定某個現象是存在的,然後才能卻探討他的屬性(也可以倒過來研究)。由於一個問題的產生,一開始的時候都頂多是有個模糊的概念,或者只是個感覺卻說不上來明確的問題在哪裡。等到這個問題逐漸成熟,才有可能具體化去探討指涉哪些實際的事物,或者才有辦法去研究這個問題的屬性。

所以,我認為首先要調查的是,在民眾的心中「媒體亂象」是否真實的存在?我個人的猜測,大部分人的直覺都是認為存在,就像認為「政治亂象」是存在的一樣。只是有一點要釐清的是,民眾心中認為「媒體亂象」是存在的事實,不代表這個事實是真實的存在,這是兩回事,就像古代大部分人認為有嫦娥,不等於真實世界有嫦娥。因此,現在的問題可以換個方式重新的表達:『我想還是必先問問關心「媒體亂象」的人,你覺得「媒體亂象」是真的存在媽?若是,則亂象到底指的是什麼?』

通常的習慣(也就是非必然),你在關心一件事件A,就是假設這個事件是存在的,所以,關心「媒體亂象」的人幾乎就是認定有這個事實存在。但是進一步的問他們,這個亂像是指涉什麼?這時候就有可能得出不完全一樣的答案,為什麼會這樣呢?因為「媒體亂象」這個現象尚未得到科學化的確認,所以無法精準的界說。若能先明確的定義符合哪些性質的現象就是「媒體亂象」,則我們要斷定目前台灣的媒體是否符合「媒體亂象」就容易多了。若不先明確定義哪些性質是「媒體亂象」的本質屬性,則就很難確認「媒體亂象」是指什麼,因為在確定「媒體亂象」有哪些性質前,民眾所認定的「媒體亂象」只是直覺上的反應,並沒有嚴格的界說。

我認為「媒體亂象」這個問題是存在的,但是並不是很嚴重,所以不容易清楚表達有多亂。但是對於這個現象是指涉什麼,這個問題我沒有興趣去探討,就像我對宗教是指什麼沒有興趣,但是對討論宗教有興趣(討論佛學的人要先界定正統佛教的範圍嗎?不必),所以,我反而有興趣的問題是「倘若「媒體亂象」這個問題是存在的,那麼我們應該怎麼辦、怎麼去改革?」我相信這個問題是符合科學大膽假設的精神,絶非一個問題尚未解決就想處理進一歨的問題。因為既然大部分的民眾都認為「媒體亂象」確實存在,姑且不論民眾會這麼認為是否被媒體給誘導,我們可以先假設這個問題確實存在的,而不是一直在探討是否真實存在。

在確定非歐氏幾何是否真實的存在前,我們就不能根據這個系統作推論嗎?另一個例子,古人認為月亮有嬋娟,雖然現在知道是假的,但是在古人的心中是真實存在的,而現實世界是不存在的。只要古人心中認為是真的,或者他們認為是一個有疑惑的問題,他就可以用他這種猜想去解釋很多現象,或者進一歨的去追尋這個猜想的真實性。類似的,『「媒體亂象」是指什麼這個問題』只要在關注者的心中是存在的,不論是真問題或假問題,都是值得去探討的議題,才能進一歨的去研究指涉什麼。我要表達的意思是,若確定「媒體亂象」是真實存在的問題,則我們探討怎麼去改革、改革媒體這些問題就有意義的;若確定「媒體亂象」是不存在的(或許可以舉出有比台灣還亂卻沒什麼影響當例子),則我們討論改革媒體的途徑,就會變成無意義的嗎?不會,因為改革媒體的議題是具體的,實際存在的問題,並不因為「媒體亂象」的有無存在,而影響媒體改造方面議題的重要性。只是若「媒體亂象」是確實存在的問題,媒體改造就更有迫切性罷了。



至於,另一個問題『也許該看看「媒體改革者」在追求什麼?』,這個問題可以尋求相同的方式來分析。首先,若「媒體改革者」能提出明確的追求目標,那麼這個問題好解決,只要他們訂出明確的目標,我們就可能據以斷定他們的做法,『是否真能導引社會由「現況」向「理想境界」前進。如果不能,這就是一個無效的錯誤政策,根本不應付諸實行』。不過,若他們也不清楚在追求什麼呢?這表示他們對自己的定位、立場,並沒有很清楚的自覺,當然,我相信他們不會這麼離譜,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我只是想說,除了直接問「媒體改革者」他們個人在追求什麼之外,我們也可以倒過來研究,從他們在做什麼事情猜測他們想要追求什麼。因為他們在追求的可能是遙不可及的理想,但是他們的作為卻是可以實際驗證的。

另外,若將這個問題和上個我提出的新問題「倘若「媒體亂象」這個問題是存在的,那麼我們應該怎麼辦、怎麼去改革?」合在一起看,我們就會發現問題的關鍵點,不是「媒體亂像是指涉什麼」的問題,而是「媒體如何改革和改革的目標是要朝向哪個方向」。因為既然「媒體改革者」是實際存在的,那麼去探討「媒體亂象」是否存在或指涉什麼,就顯得無關緊要或不是最重要的議題。綜合言之,我訂出在我心中最重要的問題是:我們希望「媒體改革者」扮演什麼角色以及要如何改革?

我的問題有幾個預設:媒體需要改革、需要有「媒體改革者」這個角色、「媒體改革者」要扮演什麼角色由民眾決定(所以是我們希望「媒體改革者」追求什麼目標,而不是問「媒體改革者」在追求什麼,我們要先說出要什麼樣的「媒體改革者」,而不是他告訴我們需要他)、媒體有被改革的可能性、媒體不經過改革他自己不會自動的改革,但是我的問題沒有預設「媒體亂象」是指涉什麼。


Posted by 貌似聖人 at August 6,2005 18:14
要改革媒體的人,唯一還以可論證的是,現在的收視率調查是偏誤的(不過,業界為什麼要使用一個偏誤的數據是必須一起解釋的問題),然後說明應該如何得到正確的收視率調查。

如果無法說明收視率調查是偏誤的,問題就只是「少數人」不同意多數人的偏好。那麼,能做的只是努力告訴大眾,他們的收視習慣是不好的。

另外,直接問民眾「媒體是否有亂象」是沒有意義的,因為回答有是比較符合集體期待的。應該再追問,是什麼亂象,以及你是否做為觀眾而參與其中。

Posted by 駱 at August 7,2005 00:37
1-3是每周都登廣告的企業,廣告企劃部負責人說的。算老鐵雞婆,祝聊的愉快
Posted by 鐵 at August 7,2005 11:06
我覺得多問「媒體是否有亂象」這個問題,在單獨詢問之下是無意義,但是先問這個問題,再進一步的詢問「是什麼亂象,以及你是否作為觀眾而參與其中」這樣就是有意義。因為被詢問人,經常會被發問者牽引,這也是一個行銷人員所拿手行銷策略。譬如賣電腦的業務員在成交之前不會問客戶"你要不要買電腦",而是會問"你要買惠普的或是華碩的",兩者差異不難理解。同理,「媒體是否有亂象」這個問題通常被忽略,因為集體的期望就是存在的,所以根本不必多此一問。但是既然「媒體亂象」究竟指什麼,大家都還不能明確的指出來,那麼先問「媒體是否有亂象」這個問題就是有意義的。當然,若是要誘導別人先承認存在,那就可以省略不問。例如,發問人可以提出問題"為什麼南部人比較重情、北部人比較重利?",我想很多人就可以高談擴論。但是少有人去思考,這個情形是存在的嗎?若不確定是否有「南部人比較重情、北部人比較重利」這個事態,何以研究為什麼的問題呢?
Posted by 水手 at August 7,2005 11:27
google 了一下「媒體改造」,找到媒體改造學社,瀏覽了一下其中的內容,再google「媒體改造學社成員」,成員相當多,似乎所有和媒體相關的人,都是成員之一。

幾位衛星電視審議委員,也都是社員。

在這個媒體要改革,公民來連署--- 催生公共廣播電視集團 連署書中,第一句話就是「您一定同意,當前台灣的媒體環境和表現,已經到達谷底。」,然後有一些關於媒體的診斷與訴求。

有興趣,可以看一看。或許能多瞭解一點,「媒體改造」在說什麼?




Posted by 駱 at August 8,2005 20:21
今天中午吃飯,和剛從英國畢業回國的同事聊到英國的電視執照費,每一台電視機都需要買TV Licence,上BBC的網站查到這個Licence fee 每月10.08英鎊,BBC在這裡告訴你這10.08英鎊用到哪裡去了,8月6日的匯率是等於1英鎊等於56.4198 新台幣。

另外,這個收Licence fee工作,還需要一家公司,叫TV Licensing,底下有1200位員工。上面那個交代10.08英鎊應當怎麼花的網頁說,其中1.00英鎊是transmission and collection costs。

聽到這樣的制度,你應該想到不少想問的問題吧。
Posted by 駱 at August 8,2005 20:38
我今天看到一篇文章【現代惠子的謬誤】http://www.ettoday.com/2005/08/09/142-1828144.htm,文章是沒什麼看頭,倒是提到大家耳熟能詳的一段莊子的故事,卻是很有意思。雖然大家都已經看過,不過重新回味一下,應該會有新的啟發,我先節路這段故事,然後在做評述。

莊子與惠施遊於濠梁之上。莊子曰:「儵魚出遊從容,是魚之樂也。」惠子曰:「子 非魚,安知魚之樂?」莊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魚之樂?」惠子曰:「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魚也,子之不知魚之樂,全矣。」莊子曰:「請循其本。 子曰『汝安知魚樂』云者,既已知吾知之而問我,我知之濠上也。」

語譯為:

莊子與惠子(即惠施)閑遊於濠水的石梁上。莊子說:「你看儵(同倏)魚從容地在水中游著,多麼快樂!」惠子說:「你又不是魚,你怎麼知道魚很快樂?」

莊子說:「你不是我,你怎麼知道我不知道魚很快樂呢?」惠子說:「我不是你,固然不知道你想什麼,但你既然不是魚,那麼你也無法知道魚很快樂。」 莊子說:「我們回到從頭開始說起吧!是你問我『怎麼知道魚很快樂』的,表示你早就知道我已經知道魚很快樂了才來問我。可見我在濠梁上就已經知道了。」



看完了莊子的故事,讓我想到一件事,這在我以前是沒有發現的。莊子和惠子的辯論,最後是誰贏了?是莊子,他贏的理由為何?他抓住惠子的語病,應該說這是一般人都會有的語病。也就是一開始的問題惠子是問『怎麼知道魚很快樂』,既然是問為什麼,就是假設「知道魚很快樂」是成立的,否則不存在的事態,我們無從研究為什麼。就像"為什麼南部人比較重情、北部人比較重利?"是假設「南部人比較重情、北部人比較重利」是存在的,再去討論為什麼的問題,才會有意義。所以,我認為惠子他一開始不應該問『你怎麼知道魚很快樂』,而是要先問存在性的問題:「你確定『魚很快樂』這件事情是真的嗎?」,若確定是存在『魚很快樂』這件事態,那麼進一步追問"如何知道"才是有意義的。所以,從辯論的角度來看,莊子是高手,惠子輸的不冤妄。而且,莊子也給我們一個啟發,就是我們經常預設某些事態是存在的,而沒有自覺。


不過,話說回來,惠子除了有語病之外,我們也很清楚,他想要問的問題應該是要確定『魚很快樂』這件事態的存在與否,他跟莊子的辯論雖然是輸了,但是他的疑惑仍然存在,並沒有被解決。因此,我們能從【子非魚】這則故事得到的啟發,是語言分析方面的,而不是實質解決問題的方法。

Posted by 惠子 at August 9,2005 07:33

若一開始惠子是問「你確定『魚很快樂』這件事情是真的嗎?」,莊子應該就只能回答:「不確定,『魚很快樂』這件事態只是我猜的,我以我的感覺、我的觀察、我心靈的感應,再根據我的類比推論,臆測魚在水中好像很快樂。至於他們是否真的很快了,我就不確定了,就像別人心理在想什麼,我們只能揣測,有七八成的準確定就不錯了。我們非上帝,不是全能全知,不能完全知道別人的心思意念」
Posted by 惠子 at August 9,2005 07:48
我倒是可以提一個我的觀察
那就是為什麼要經營新聞電視台
就像Joseph所提
台灣的新聞台頻道基本上是free的公共財
多經營像新聞電視這樣的頻道
基本上一來成本很低廉
反正都要跑新聞
一堆新聞輪著撥
成本很低
另外一方面
台灣的媒體是以集團方式在經營
例如廣告的購買
我雖然在三立買龍捲風時段
但是CPRP不足的部份
他們常常就移到新聞電視台的廣告時段補給你
只要他們SNG連線把當天的收視率想辦法衝高
很快就能補滿所要的CPRP

問題是
台灣人就喜歡看SNG連線啊
狗血撒得越多
大家越愛看
這算是新聞台的錯嘛???
Posted by 少 at August 9,2005 11:30
我還有個問題
媒體公共化
真的能解決他們提出來的問題嘛??
Posted by 少 at August 9,2005 11:33
例如我自己的經驗
華視自從江霞進駐之後
我幾乎一次都沒看過
因為我覺得節目超無聊
還不如康熙來了或是康康嚇一跳好看
公共化如果等於無聊化
那觀眾全部跑光光
這又有什麼用呢??
Posted by 少 at August 9,2005 11:36
給少

您似乎誤會了,華視尚未公共化(產權)

至於何謂公共化
傳播學生鬥陣「公共化陣地戰」
http://nccu.edu.tw/92451001/
其中「公共化基礎篇」、「公共化進階篇」

以及傳學鬥電子報blog
http://twmedia.org/scstw/
可鍵入公共化搜尋之

提供您參考
Posted by attemborough at August 9,2005 18:08
亞典波羅,

華視的產權的確還沒有公共化,但是「江霞進駐」的確有讓華視的節目「向公視看齊」,因此,少兄的經驗仍然可以類推。

另外,如果您想說明「別人誤會了」,您有責任以簡單清楚的文字說明您認為的公共化為何,而不是舉一堆資料「給大家參考」。

而且,即使放下對公共化定義上的爭議,我還是要問:如果「公共化」那麼「好」,為什麼公視的收視率還是那麼低?是閱聽大眾太「庸俗」,還是不食人間煙火的人「曲高和寡」?

更進一步說,如果大家都愛聽下里巴人,只有您愛聽陽春白雪,為什麼大家都應該幫您付錢、讓您有陽春白雪可以聽?就算您認為自己有義務「教育」大家陽春白雪比較高尚,也請不要「自肥」好嗎?

以此淺見,謹供參考。
Posted by Joseph Wang at August 9,2005 23:03
再引 glenngould 的話:

我曾經看過一篇文章,他建議我們在討論公共政策時,改變一下措辭,避免使用「國家」或「政府」的字眼,改以「納稅大眾」取代之,因為所有的公共政策都需要用到納稅人繳的稅,這麼做很可能會讓我們對政府應該扮演的角色有全新的看法。

**********

面對「公共化」,也應有相同的認知。

Posted by 駱 at August 10,2005 07:34

回應Joseph Wang:

我個人認為,在這回應框框的短短數語中,無法完全解釋清楚公共化的定義與意含為何。然而在我所提供的連結中,已對公共化提出Q&A的解釋方式,在下認為與其我可能偏差的解釋,不如提供一個具備詳盡解釋的連結,對大家在了解公共化為何上都有好處。而網路最大的好處就在於超文本,透過連結把具體的資料串聯起來。(當然您也可以說我不用功,應該用自己的話解釋清楚,在這點上,我同意這般說法,對,我是不用功^^然而真的對公共化有資訊需求的人,應該不會滿足於此小小的回應,而更會想去找出豐富的解釋資料,在這回應小框框中一言難盡那。當然,如果各位認為我這是推託委過之詞,那也就這樣了,無妨^^)

針對您對於公視節目提出的問題,我的回應是:節目的品味是需要長期培養的。如同早期小學的讀報訓練與週記一週大事訓練一樣。看報紙看電視的習慣是可以培養的,其亦如同看書的習慣與品味是可以培養的一般。而如今,社會大眾對於公共電視的印象停留在早期公視節目與對BBC的觀感(逐漸改變中),收視習慣也是正在逐漸在改變。我們不能說因為他的現狀是收視率低,就否定了他的價值(當然我不是指涉您否定了)。而公共電視台在台灣仍是一個baby,大眾也仍在嘗試著去接觸這個出生不到10年的嬰兒,在台灣的社會與歷史脈絡下,公共電視是一群人爭取後的結果。未來還有很長的時間,可以去觀察大眾對於公視的觀感,以及公視所推出的節目是不是那麼樣的全部都是高品味的?這些都可以觀察。

最後,我就聽不懂您說的自肥為何意了?這也得請您務必說明清楚。

不過,我想公共電視的意義與價值,可以從王建民身上看到。國人對於看王建民在大聯盟打球有「需求」。然則ESPN這個商業電視台原先卻因為考量非假日時段的收視率太差,得不到廣告收益,而犧牲的國人的需求。公視基於他對於市民(納稅人)的責任與義務,本來就有義務回應國人的需求,也因此極力的去募集資金與宣傳公視準備要播放王建民。而當公視準備播出王建民而獲得廣大迴響之時,ESPN才發覺原來這個是有人要的,也才回頭願意在台灣播放。然,誰也不會去指稱王建民是曲高合寡的節目吧?大醫院小醫生也不是吧?再見,忠貞二村應該也不是吧?

商業電視台真正考量(或者說考量的第一順位)的不是人民的需求,而是電視台本身自我的利益。或者說,他所考量的人民需求,是順應人類原始的慾望,如窺探隱私、八卦,但也因為如此,再加上所謂的市場競爭過度激烈,導致著媒體亂象叢生。公共電視在此,便彰顯了他一部分的價值。

(當然,以上閣下您也可以不認同我,可以認為我以上說的都是他媽的都在放屁,也歡迎您的批評指教。也請原諒我講話粗魯,抱歉不是針對您,敬請見諒!)

喔喔,對了,我想如果要有效溝通,如果可以是否可以請您將「自肥」說清楚呢?

也謝謝您的指教,在下受益良多 :)

亞典波羅再拜叩首
Posted by attemborough at August 10,2005 09:24
我想,問題在於我們怎麼看待別人和我們不同的偏好。

為什麼「別人」喜歡看的節目性質,是「人類原始的慾望,如窺探隱私、八卦」,而「別人」需要繳稅讓「我們」長期培養「別人」收看節目的品味。

我同意,在某些人的偏好中,「王建民」和「忠貞二村」都是好節目。但是,「別人」也認為還許多其他節目是好節目,為什麼這些好節目不會在「公共」電視出現。

所有的公共政策,都有所得重分配的意涵。從某些人喜歡看「王建民」和「忠貞二村」,就理直氣壯地以為這是所有人應該共同出錢購買的節目,是太快了一點。如果這些節目真的這麼有市場需求,就應該能在市場上存活下來。ESPN或許會有短期判斷失誤的時候,「王建民」如果真的有市場,ESPN就會修正它的經營策略。

問題還是,所有的公共政策都有重分配的意涵,包括所得的重分配,也包括價值的重分配。讓世界照著「我們」的偏好運轉,「我們」自然從中得利的一方。

然而,這種重分配決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王建民」是誰出錢買的?要求「別人」付錢來滿足「我們」的偏好,好讓「我們」涵養「別人」的品味,應該可以算是圖利「我們」吧。

Posted by 駱 at August 10,2005 09:57
有個不情之請
不知我可否在我的文章中
引用駱教和Joseph在這邊留言的部份內容

Posted by 少 at August 10,2005 10:35
少:

可以。
Posted by 駱 at August 10,2005 10:44
回應駱教授:

我想,公共電視亦可做出一般的綜藝節目(是義務責任與權利)。他必須提供多元的觀點與多元的性質的節目提供給閱聽人。一旦它具備足夠的人力物力財力,只要閱聽人有所需求,他應可同時提供不同種品味與價值的節目(UBU硬地音樂節目即是一例)。

王建民一例,如果今日沒有公視出來做一對照,ESPN又真能看見所謂的市場?

這裡很奇特的問題是(英國BBC亦有同樣質疑)

當公視盡量推出與一般商業廣電頻道不同口味的節目,以滿足非主流價值的閱聽眾之時,會有精英與無收視率的聲音出現,來「討論」公視存在的價值。

但是

當公視欲推出一般符合大眾口味的節目時,又會有聲音出現,說這些節目是在與「民」爭利,並以此「討論」公視存在的價值。

一個具有健全財務與人力物力的公共廣電體制,在節目製作與安排上他可以兼具大眾與小眾、主流非主流、精英與大眾文化,更可以深入公共政策的討論,碰觸商業電視台因為利益而不碰觸的議題深處,促使公共政策議題的討論與改進,以及政府資訊的公開(非政治口水)。這或許,更是拿納稅人的錢,該回饋給納稅人的一個義務。公共廣電體制的價值,不只有在播節目的品味兼顧上。

作為一個公共廣電機制,他更有義務,讓民眾接近使用。比如說公視與社區大學的合作、英國BBC的I can計劃(現先更名為Action Network),以公民新聞的方式來討論地方的社會與公共政策議題。除了提供不同品味的節目之外,公共電視更有責任與義務成為一般百姓(而非政治精英)的發聲平台。然則,這亦是商業電視台難以甚至無法做到的(即便有做到也不深入,或者論為政客口水的集散地)。

如果只以「使用與滿足」,來評定公共電視或公共媒體,就會變的些許狹隘(請容許我出現可能比較上高澳的態度與字眼)。人民要的傳播權利,不是只有在好品味與壞品味的電視節目上,一個電視台更需要提供人民有互動與發生的管道。由人民自己製作節目與紀錄片,提供給公視作為節目編排的選擇依據,人民作為納稅人,他更有權利要求公共電視提供一個管道與空間,來訴說他的故事。這亦是公視或公共媒體價值的所在之一。但,一個商業電視台既使可以有一兩個節目來做,但都會有所侷限與考量,因為商業媒體必須考量成本與受入。公共媒體拿納稅人的錢,唯一的價值就是為民眾服務。

給幾位說聲抱歉,在下為文的態度與方式也許會冒犯各位,在此向各位致上最深最誠的歉意。

亞典波羅敬上
Posted by attemborough at August 10,2005 11:53
雅典波羅:

您過慮了,您的文字並沒有冒犯到任何人。只是,有時如果我們能再仔細看一次自己的文字,許多我們視為理所當然的想法,尤其是「我們」和「別人」的關係,其實都沒有那麼理所當然。

談公共化,癥結不在公共化可以作對什麼事情(雖然是否真的作對可以再一一討論),而是以多少代價,花誰的錢來支持公共化,以及公共化對誰有好處?

換言之,人民絕對不是一個同質的整體,當我們使用「人民」如何如何時,最好先說清楚是人民中的哪些人民?舉例而言,你說:「由人民自己製作節目與紀錄片,提供給公視作為節目編排的選擇依據,人民作為納稅人,他更有權利要求公共電視提供一個管道與空間,來訴說他的故事。」你用的都是兩個「人民」,在我看來只的其實是兩群完全不同的人,製作節目和紀錄片的「人民」,是極少數極少數的人民,和付錢的「人民」應該是不同的吧。

Posted by 駱 at August 10,2005 13:16
一個具有健全財務與人力物力的公共廣電體制,在節目製作與安排上他可以兼具大眾與小眾、主流非主流、精英與大眾文化,更可以深入公共政策的討論,碰觸商業電視台因為利益而不碰觸的議題深處,促使公共政策議題的討論與改進,以及政府資訊的公開(非政治口水)。這或許,更是拿納稅人的錢,該回饋給納稅人的一個義務。公共廣電體制的價值,不只有在播節目的品味兼顧上。

*****************

No offense, man.
How about CCTV??
Posted by 少 at August 10,2005 13:46
回應駱教授:

許多社區大學正在進行一些媒體素養與識讀教育的課程、一般大學傳播學院與通識教育也都在進行一些媒體素養與識讀的教育、甚至是國民教育中九年一貫的相關課程也有納入這類的課程。我所謂的一般人民,有大學生、有社區居民,也有中小學生。

而在這些課程之中,配合著傳播科技的進步與科技的使用便利,將成為一種利器。如DV的使用是一般市井小民可容易上手的時候,一般大眾亦可以自己製作節目。

製作節目的方式可以有兩種,有請人幫忙拍攝,那就是您所謂不同於一般人民的人民;也可以有自己拍攝,自己剪接自己企劃節目內容。當這些教育機構教導一般阿公阿罵阿姨叔叔,甚至是非傳播科系的學生,如何辨識媒體的相關問題,並且教育這些人如何去利用媒體關注自己所要關注的各種社會議題時,老師您所謂的人民其實就變成了同一群人。而這群人就不再只是少數會製作節目的精英分子,他們便成為一般生活周遭可見的人物,利用各種方式(包含用DV或數位相機乃至用筆)關心社會(或關心自己)。

我認為,公共電視已經開啟了一個準備好的平台,就待「需要的人們」去開啟。各種人民都有自己的需求,也都可以從公共媒體上獲取需求。

而這些人民亦皆納稅人,皆有權利使用公共媒體。教授您可以使用,田埂中揮汗的農夫亦可使用,或者身為一個議題關注者,我(學生或社運工作者)代替農夫發言(如生命與無米樂)。

公共化對誰有好處?花多少代價用多少效率來做才值得?我會認為這是一種單純以經濟學來衡量的思維。恕我無理,我認為顯得有些狹隘!當然,錢要花在刀口上,這也是管理者的思考方式,就某方面來有其道理。但是作為一個公共性質的機構,更要從社會學上的階級與族群去思考經營上的問題,以及從市場社會主義的角度去運作公共媒體。

很抱歉,請恕我無理批判之。

亞典波羅
 
Posted by attemborough at August 10,2005 14:28
亞典波羅:

有些一般人在接受培養之後,有能力用DV記錄自己,所以公共電視就是所有人的?

這其實還只是使用分類法,把人分為「專業人士」和「一般人」,證明其中都有一些人由公共電視中「獲利」,因此公共電視是所有人的。

不過,這還是無法說明為什麼「記錄自己」是所有人都應該覺得好的,包括「一般人」中對「記錄自己」和「看別人記錄自己」都沒有興趣的人。

「人民」,基本上是一個空的概念,看不出來任何一種分類法之下,被歸為同類的人,為什麼都必然有完全相同的利益。認為存在對所有人都有利的政策,否認政策重分配意涵的宣稱,大約都是胡說。

更武斷地說,公共電視最重要的實質改變是,讓許多媒體工作者跳脫了市場的考驗,使他們不再需要思考觀眾想看什麼。這當然是不少人樂於見到的情況,畢竟比起思考消費者的需求,從事政治遊說是簡單多了。這樣的事情,不止出現在媒體產業,也出現在所有公共化的產業,包括教育。



Posted by 駱 at August 10,2005 16:06

回應駱教授:

1.除了以「獲利」來思考,才能獲致完善之外,其他思考呢?您是否主觀便排除了其他思考的可能?

2.紀錄自己與否這是一種舉例,除此之外還有其他更多種方式。我承認,人民或閱聽眾這種概念是非常的空泛的,然則,我個人會認為毫無疑問的,任何納稅者都可以去使用這個公共媒體,可以用很多元方式去使用,民眾使用媒體也可以有很多元多樣的目的。

3.「認為存在對所有人都有利的政策,否認政策重分配意涵的宣稱,大約都是胡說。」學生駑鈍,願意受教,請務必開示之,謝謝!

4.「使他們不再需要思考觀眾想看什麼」,各個說法可能有問題!在下認為,公共媒體其實更需要去思考觀眾想看什麼?然則思考的方式則與商業電視台不同。商業電視台思考的是,觀眾想看什麼我能從中獲取多少利潤(資金)。公共媒體者,則思考觀眾想看什麼,對他們生活上是有助益的!兩者目的別,但仍需要去思考觀眾想看什麼。

--------

回應少:

1.請問您知道BBC與NHK,跟CCTV之間的差異嗎?

2.您認為台灣的商業媒體再政治意識的擁護上,與CCTV之間的差異又在哪裡?

3.您認為獨立機構(BBC、NHK、澳洲ABC,或者美國FCC這樣的管理機構)與政府直轄單位的差別在哪裡?

首先要了解的是,政府電視"不等於"公共電視。

在管理階層的組織架構與派任上,一個是經過國會監督由一定程序產生者(公視),對國會負責;一則(政府電視)為中央政府直接派任,直接對中央政府部會負責者(CCTV)。CCTV的直轄單位是中國國務院的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BBC則是取得皇家特許狀,並由英皇任命決策委員組成董事會,獨立於中央政府組織之外。
 
 台灣的公共電電董監事則以以下方式產生:
公視基金會設董事會,由董事十一至十五人組織之,依下列程序產生之:
 一、由立法院推舉十一至十三名社會公正人士組成公共電視董、監事審查委員會(以下簡稱審查委員會)。
 二、由行政院提名董、監事候選人,提交審查委員會以四分之三以上之多數同意後,送請行政院院長聘任之。
 選任董事時應顧及性別及族群之代表性,並考量教育、藝文、學術、傳播及其他專業代表之均衡。
 董事中屬同一政黨之人數不得逾董事總額四分之一;董事於任期中不得參與政黨活動。

 以此,政治力較CCTV難以干預其運作。

華視(台華視)目前則是半政府半民營電視台(您可以上網查詢其總經理派任方式及其相關法規),他的董事組織架構目前非公視之方式運作,則政治力介入之可能性更高。

 而就此,台華視要公共化,在組織架構上便會徹底改變,從政府電視的組織架構變為公視的組織架構。事實上,就我目前所看到,公共電視甚至比華視還要活潑而有生機。

 先到此為止,謝謝各位指教!
Posted by attemborough at August 10,2005 17:33
基本上來說 如果我門相信人是平等的 的確我門應該尊重市場OR個人的選擇
可是另一方面講極端一點 希特勒也是人民選出來的 這種極端的"市場失靈"現象該怎麼辦???或者說市場的底線在哪裡???
當然媒體的問題不是那麼嚴重 只是我個人的確不滿意市場的選擇 可是事實上我也想不到比市場選擇更好的方法...

另外一個問題是 現在的媒體市場算是寡占市場吧???這樣的市場結構是否政府需要介入或者怎樣介入?

最後 到底是人民需求決定媒體供給 還是媒體供給創造人民需求呢???
何者影響較大???
如果是媒體供給創造人民需求 供給市場又是寡占市場 政府難道不應該介入嗎 ???

Posted by 路人學生 at August 10,2005 19:27
少兄,

請盡量使用,但也盡量讓它變成copyleft。

亞典波羅,

能使用簡短的文字表達「深奧」的概念,的確是一種「特殊能力」,不是一般人能夠辦得到的。但是,如果您的目的是溝通您的理念,您就有責任要這麼做。而且,有了您言簡意該的三言兩語,自然會吸引大家去看您所引用的超連結。反之,在沒有任何引介的情況下,只提供連結只會引起不必要的誤會,以為您連自己想主張什麼都說不清楚。

關於自肥的部分,我的意思是:
不管公共化媒體的口號喊得多響亮,想要有「健全財務與人力物力」,總要「有人買單」。既然不是商業媒體那般「使用者付費」、「廣告主付費」,自然是政府出資囉!可是實際出錢的是誰呢?當然不是只有主張「媒體公共化」的人,而是「全體納稅人」。

問題來了,為什麼不在乎或反對媒體公共化的人也被迫要買單呢?也許他們的想法是錯的,需要被「教育」,因此我不反對任何人推銷自己的理念,但是請「自己買單」,因為強迫別人拿錢出來開辦「我認為對」的公共化媒體,這跟財團去遊說立一個法律強迫別人買他自認為最好的(自家)產品一樣,都叫「自肥」。

以此淺見,謹供參考。
Posted by Joseph Wang at August 10,2005 22:18
無所謂啊
就算是公視如你所說得那麼好
沒人看有用嗎?
建議扁政府就順從"大家"or"人民"的心願
多成立幾個沒人看得公共電視好了
反正現在大家都用遙控器
ZAP一下就過去了
算我們這些"人民"很衰
要把一部份納稅的錢拿出來買個耳根清靜

Posted by 少 at August 10,2005 22:28
如果公共化媒體的目的是作「全體納稅人」的「發聲平台」,那麼主張「在全國各地火車站、捷運站前面設置肥皂箱供所有人民發表意見」也能達到同樣的效果。(害怕沒聽眾?公視收視率也不太高,反正只要「教育」人民要有事沒事去火車站前面逛逛就行了。)

即使不考慮肥皂箱這種「發聲平台」的「發聲」效率如何,我們還是討論管理此一平台的根本問題──「誰來決定什麼時候誰可以發聲?」(如果沒有人管,肥皂箱最後大概不是沒人用,就是會淪為擺地攤叫賣的場所。)

既然是「全體納稅人」出錢,那「全體納稅人」都應該有資格使用肥皂箱「發聲」。可是如果有兩個人以上要搶著用,那「誰」來決定誰先用?不幸的是,我們沒有辦法隨時讓「全體納稅人」來決定,因為即使能夠隨時徵詢「全體納稅人」的意見(公投),在「沒有聽過雙方要講的內容」之前,全體納稅人還是沒有辦法做出正確的決定。

如果不能全民公投,那勢必有少數人來決定誰可以站上肥皂箱。這個「少數人」應該是誰呢?是縣市長(政治力介入),還是有豐富肥皂箱開講經驗的社運人士(專家)?是平日最不敢開口、躲在路旁聽講的工友(沒有聲音的一般人),還是經常出入鎂光燈下的媒體寵兒(既得利益者)?

可是,這些「少數人」顯然不能照顧到「每一個納稅人」的福祉、讓「每一個人認為最好」的演講者都上去站台,因為連擺地攤的都會來跟你說:「我也是納稅人之一,我認為最該上去演講(叫賣)的是我。」更不用說種種難以取捨的情況了。

因此,不管甄選的條件如何,既然是「少數人」,就有「拿全體納稅人的錢去圖利少數人」的問題。

想解決這種「少數決定多數」的難題,有一個很簡單的辦法,就是讓這些「少數人」自己出錢設立言論廣場、放置肥皂箱。反正「少數人」用自己的錢來做,別人也管不著,只要不是強迫全體納稅人買單就行了。

以此淺見,謹供參考。
Posted by Joseph Wang at August 10,2005 22:31
路人學生,

西域少林派對於自然獨占產業的建議是:定期拍賣這個市場。因此,就像手機執照拍賣一樣,定期拍賣媒體執照是政府介入的「上限」。

至於究竟是「媒體創造需求」還是「需求創造媒體」,這不是傳統經濟學可以處理的問題,可以考慮請了解「神經經濟學」(neuroeconomics)的人回答。

以此淺見,謹供參考。
Posted by Joseph Wang at August 10,2005 22:44

原本回了一大串有點情緒性自眼的一連串問號
不過後來想想不太對
就全刪了

我只是希望
各位從公義與為弱勢發聲的角度
去看公視存在的價值

以及

就像駱教授前面留言所言 
到媒改社的網頁去看看媒改社的媒改論述為何
想想看裡面有什麼可取之處

我之前會用引介聯結的方式亦然
只是比較懶的去再做些介紹

總之謝謝幾位教授與朋友的指教,感激
Posted by attemborough at August 11,2005 01:10
亞典波羅,

按照現在媒體改革者(twmedia.org)的論述,只說要成立「公共廣電集團」,完全沒有提及屆時在此一公共廣電集團中「誰來決定什麼時候誰可以發聲(播出)?」這樣的媒改主張,跟前面肥皂箱的主張,會面臨的問題是一樣的:

『如果不能全民公投,那勢必只有少數人來決定誰可以上公共化媒體。這個「少數人」應該是誰呢?是行政院、立法院或政黨比例(政治力介入),還是有高學歷的大傳教授(專家)?是平日最不敢開口、躲在路旁聽講的工友(沒有聲音的一般人),還是經常出入鎂光燈下的媒體寵兒(既得利益者)?』

如果我們害怕民主制度可能選出像希特勒這種獨裁者,那為什麼我們就不怕公共化媒體的「高層」變成下一個「媒體霸權」?

更何況,當公共化媒體「長大成熟」的時候,他的影響力自然也就大到任何能夠在上面播出的人,都不再是「弱勢」。就好像「被媒體報導的張家兄弟」相對於「沒有被媒體報導的其他遺傳疾病患者」而言,是「強勢」而非弱勢一樣。

可是,屆時公共化的媒體卻是用所有納稅人的錢──包括那些沒有聲音的真正弱勢──來達到此一「包裝強勢」、「錦上添花」的目標。這才是真正不折不扣的「不公義」!

因此,即使從公義和為弱勢發聲的角度來說,要把公視培養成像BBC那種龐然巨物,也不見得講得通。

以此淺見,謹供參考。
Posted by Joseph Wang at August 11,2005 02:30
上面沒講清楚所謂「現在媒體改革者(twmedia.org)的論述,只說要成立公共廣電集團云云」指的是媒改社網站上「媒體要改革,公民來連署----讓我們催生公共廣播電視集團」的連署內容,網站上其他部分還沒逛完不知道(雖然首頁連結到的宣言與章程我已經看過,還是沒有提到)。
Posted by Joseph Wang at August 11,2005 02:48
讀完傳播學生鬥陣「公共化陣地戰」各篇,還是很多問題弄不明白,顯然在〈公共化基礎篇〉之下,還要有一篇更基礎的說明。
譬如說,更清楚解釋一下「媒體亂象」。
我自己的看法是,我國目前電視中這麼多頻道,難免存在了一些某些人看不過去的節目,因此而大聲斥責為「媒體亂象」,我覺得很難理解。
至少以我的偏見,專挑王建民的出場轉播洋基的比賽,我覺得也應該屬於「媒體亂象」之一,因為這種行為刻意鼓吹狹隘的民族主義。而這竟然是公共電視台沾沾自喜的節目呢!
我認為,只要是媒體,就會有「亂象」,與是否公共化沒有必然關連。當然,我其實也無所謂公共電視亂得驚人,不過,可不可以不要花我繳的稅,請那些「公視之友」自行贊助。〈基礎篇〉認為,公共化雖然不是萬靈丹,不能解決「媒體亂象」的問題,但是卻可以有個地方讓關心弱勢的節目不會因為沒人收視而停掉。那我的問題是,納稅人該用多少的錢才能讓至少該關心的弱勢都有機會被媒體關心呢?
公共電視關心蘇建和的案子又如何?公共電視台什麼時候也來關心我面對的不公義?要讓公共電視台也關心到大家面對的不公義,顯然需要更多更多的公共電視台,大家花更多更多自己繳的稅。如此而已。如果全國納稅人都歡欣鼓舞踴躍繳稅支持公共化,那我也只好樂意配合。
面對車薪烈焰,不要說手上有杯水就可以自我安慰。在公共政策的處理上,解決問題不能用「自我感覺良好」來衡量。關懷到一兩件「弱勢」,哪家新聞台不能列出長長一串。甚至,公共電視「照顧弱勢」的說法,我很難從現在公共電視台的發展軌跡當中發現充分的蛛絲馬跡,我也很懷疑將來會不會導向此正途。
Posted by 盤 at August 11,2005 22:21

在下個人認為

首先要談公視存在的價值
再來談論
公視資源如何使用

然則,於今公視的存在價值由於與政治力及經濟利益不同
所以在下比較傾向談論他存在的意義與價值

公共電視是媒體改革的路徑的其中之一
可能也是所有路徑中最為有力(利)的方式
他是一種能夠催生市民社會制衡國家與市場的力量
幫助市民社會與公民意識的崛起
這個在BBC、NHK與澳洲ABC也都可以見證

然則
從公視董事的組成方式
我認為並不會有長期的既得利益者在裡頭
至於觀賞者
也未必見得

如果您認為您的疑慮很可能出現
不知王先生您是否有自己所認為適當的一套辦法來制衡或補足問題?

在下愚昧
還請在座各位知識先進海涵
開示開示這位來自下層階級
未曾享受過既得利益的平民百姓吧!
Posted by attemborough at August 11,2005 22:36
不知道盤先生
有沒有看過公視新聞?
有沒有看過面對國家?
有沒有看過最新的一些深度報導?
如果有
比對一下商業媒體
有多少商業媒體在同一社會議題做的比公視深?
有多少商業媒體願意提供時段讓小眾樂團發聲?


「因為這種行為刻意鼓吹狹隘的民族主義」
請問怎麼刻意?怎麼鼓吹?你所謂的狹隘的民族主義是什麼?

公共化與媒體亂象當然沒有必然關係
它只是一種改革途徑

「公共電視台什麼時候也來關心我面對的不公義?」
請問你的不公義又是怎樣的不公義呢?
如果你的不公義涉及了公共利益,請告訴我,我幫你轉達!
以及,現階段的你,是否有去善用它的資源呢?

你繳的稅已成為資源
而資源已經放在那兒等待你去取用了,你怎麼不用呢?
你也可以要求公視給你一套你希望的節目與媒體使用的方式,你有提出嗎?

您又知道政府給予公視的經費只有區區9億元
9億元給一個電視台做到現在這樣的成果
你能不給他一點掌聲?

你懷疑他會不會導向正途
你不去使用怎麼知道?
我還沒看過有哪個國家的哪間「公共電視」是走歪路的
有請告訴我
(但是請記住,公共電視"不等於"政府電視,所以請不要跟我說CCTV)

Posted by attemborough at August 11,2005 22:54
「因為這種行為刻意鼓吹狹隘的民族主義」
請問怎麼刻意?怎麼鼓吹?你所謂的狹隘的民族主義是什麼?

這問題應該答案很明顯的
公共電視只挑王建民出賽的節目撥出
不就是因為他和我們同文同種
難不成是隨機挑選
剛好恰恰好都挑到他嗎??

至於這是鼓吹狹隘民族主義嗎??
當然是
就跟你愛用國貨一樣
愛用國貨隱藏的深層意思就是【相較於不同文不同種的藍領工作者, 本國的生產者比較值得救助】
只播王建民
同文同種的人的表現才值得贊楊
Gordon才弄掉王兩場比賽勝利
台灣立刻群情激憤
髒話連篇
請問一下
這不是鼓吹民族主義
不然是什麼??

至於你講到CCTV
我舉那麼例子原意是要諷刺你的
不過看來你應該沒有懂我的意思

你的推論假設是建立在:
一個具有健全財務與人力物力的公共廣電體制,在節目製作與安排上他可以兼具大眾與小眾、主流非主流、精英與大眾文化,更可以深入公共政策的討論,碰觸商業電視台因為利益而不碰觸的議題深處,促使公共政策議題的討論與改進,以及政府資訊的公開(非政治口水)。這或許,更是拿納稅人的錢,該回饋給納稅人的一個義務。公共廣電體制的價值,不只有在播節目的品味兼顧上。

基本上
這和如果天上下黃金雨
大家就可以好好救助窮人的推論差不多
我看不到除了CCTV可以寡廉鮮恥的這樣宣稱之外
有哪一個電視台可以兼顧到這樣的假設
Posted by 少 at August 12,2005 00:25
attemborough,

不希望把討論問題變成情緒糾纏,就不要用一堆問句來代替你自己的看法。公共電視的深度報導和很多商業電台的報導性節目都常用這種方式來處理,有這種亂象實在也見怪不怪。
你認為我沒有企圖利用你說的「資源」。剛好我有,所以你錯了,請道歉。
討論問題的時候,千萬不要預設對方的立場,幫對手塗顏色,不僅容易犯錯,顯得愚昧,而且對問題的釐清毫無幫助,只是爽到自己嘴皮而已。
你說沒有看過哪個國家的哪間公共電視是走歪路的,如果我問你,你懂幾國語言,曾經如何看過幾個國家的幾個公共電視台…這對問題討論有什麼幫助呢?
我不打算用這種方式來討論問題。不僅不禮貌,接近「媒體亂象」的一切壞毛病,而且根本沒辦法接近問題核心,只是相互叫罵。就像你問我「請問怎麼刻意?怎麼鼓吹?你所謂的狹隘的民族主義是什麼?」我很驚訝有人不了解我的意思,除非你不覺得中國中央電視台大肆報導姚明在NBA的比賽,和狹隘的民族主義無關,否則當然也可以反思我們的電視台到底在操作什麼。
Posted by 盤 at August 12,2005 00:27
很抱歉
如果提出問號有冒犯到各位
那麼在下道歉

如果各位的確也有使用資源
在下也道歉

不過

>台灣立刻群情激憤
>髒話連篇
>請問一下
>這不是鼓吹民族主義?

請問,公視有在詞語上鼓吹?有刻意在報導上加油添醋?有鼓勵民眾鼓譟?
公視在之後的新聞上加上的體育報導
不只播報王建民吧?

更何況
我舉王的例子
是要說明商業媒體再人民需求的時候,沒辦法做到
而公視去做了,這個層面價值
民眾的確有需求而公視回應了這個需求
並非再跟你們討論民族主義
我也不懂為何要去提到民族主義
我要提的跟民族主義關係甚遠

有哪一個電視台可以兼顧到這樣的假設
不能說完全,但是
至少澳洲公視、NHK、BBC至少都有盡力去做

在這個地方
我們彼此都在挑對方的論述毛病與語病
這就是辯論這就是嘴砲
在這個字數與篇幅有限的框框中
我們很多時候也只能挑彼此的毛病去回應

其實盤先生,您再回文的時候
也是會用上?來加強語氣的

當然,我承認我是有情緒
我也承認我是駑鈍的學生
各位都是見多識廣的大學教授或高材生
甚至曾經是社運界的前輩

在此,對各位語氣上的不敬
在下深深感到愧疚與抱歉

我隱約的感覺到比次的回應上都有情緒與火藥味
(如果各位沒有,那就當做我感覺器官有問題,我再次道歉,並且會前往精神科求醫)
如果在下有冒犯之處
萬請見諒,謝謝!
Posted by attemborough at August 12,2005 00:59
我一直很納悶,「公共化」和政府到底有什麼親密關係?
教育公共化、媒體公共化、醫療公共化…,手段呢?很巧,就是要政府來執行。至於為什麼要政府執行呢?因為政府被發現具有法定的強制力,這個強制力最有效的部分,就是擁有一種排他性的法定權力,那就是收稅。

舉兩個不倫不類的例子:
我小學的某一年暑假,1976年吧,當時每個小朋友被迫購買一本書《汪洋中的一條破船》,還要被迫寫一篇心得報告當暑期作業。其實我當時窮到沒錢買漫畫書,卻不得不買那本難看的書,就是因為「強制力」。因為有些人覺得這本書實在太重要了,所以非要「公共化」書中的價值,而且要我們出錢打點,因為我們實在夠沒水準的,只愛看些低級漫畫。
似乎也是1976年,寒假前每個小朋友收到學校一本薄薄的小書《難忘的一年》,作者蔣經國,寫在他父親過世的一年間,每天的起居瑣事。儘管那本書實在無厘頭至極,我們當然也被規定一篇心得報告。可是沒辦法,權威者就是覺得那本書重要極了,非得將之「公共化」不可。浪費紙張不說,花的錢當然是百姓們繳入國庫的稅金。

我的早期記憶告訴我,別相盲信何權威,不論以什麼名義,獨裁的、民主的、社區的、先知的還是學者的、一神還是多神的。一個自由人相信自己即可,尤其反對別人操作自己的資源,不論九元還是九億元。
我不會吝嗇為鄭豐喜和公共電視拍手,不過我很吝嗇掏錢。想「公共化」自己偉大的思想很好,不過請自行努力,方法可以參考大愛電視台,不要把腦筋動到國庫去,否則這樣的行為和蔣經國在本質上沒差。
Posted by 盤 at August 12,2005 01:41
盤大:
如果引用你的話在我文章中
可以嗎??
Posted by 少 at August 12,2005 07:02
鼓勵愛用國貨
或鼓勵多吃台灣米
愛護台灣農民
也不用言語加油添醋
問題是隱藏其背後的含意就是外國勞工或農民餓死活該
本國勞工或農民才應該要被照顧的意思
這無須言語煽動
公共電視的自我過濾機制
已經顯露無疑
Posted by 少 at August 12,2005 07:43
給盤先生:

那麼請問政府作為一個政府,他沒有責任要把具備公共性的事情辦妥?
政府的責任與義務是什麼?
全部交由市場來進行,不需要政府,我們又何必選總統並且組織政府單位?

市場不可能完全百分之百的自我運作,這應該毫無疑問。
即便如美國,也是相當程度的國家介入管制(或稱管理)
國家機器、市民社會與市場機制之間
是相互依存的
要制衡市場機制,光靠國家機器的確有問題
而光靠市民社會,也有制衡力不足的疑慮

最好的方式是國家機器與市民社會"健全"的結合
例如以這次評鑑為例

未來的評鑑參考指標
應該可以參酌單純民間監督媒體機構所評鑑之分數與標準
以及民間監督媒體機構所作之評鑑資料作為參考
在審議委員的召集與組成上

可以公視董事的產生方式產生
以此可經過較多審議委員的審核程序
另外
也務必通過政府資訊公開法
行政決策的資訊,要適度公開

依照大部分的人的想法
我想各位是希望公視向市民收取執照費
一則政府不是這麼規定
二則再公共電視再台灣尚未站穩腳步之時,各位或許應該多給它一些支持與鼓勵,讓它與市民社會一同成長。畢竟,台灣與英國日本的社會文化政經體系與歷史架構不同,不一定適合收取執照費。

另外,一個自由人,不只可以相信自己,也可以相信自己所信仰的信念,我相信公共電視比自由放任市場能夠做的更好。

只是,公是在台灣,仍是強褓中的嬰兒,的確有很多問題需要釐清與解決
包括各位希望公視自己能收執照費養活自己

不過我覺得很奇怪
五年五百億,各個學校都想把這筆"國庫的錢"動到自己身上
八年八百億,各地方政府也都想把這筆"國庫的錢"動到自己身上

而這些錢,也不見得會用到"所有市民社會"(或者說只能用到少數"人")身上
不知各位的想法又是如何?

另外
媒體市場是寡占市場
教育亦同
寡占市場最後的結果
可能就是大財團玩遊戲並且制定遊戲規則
它不可能是完全自由放任市場
我們似乎不能期待媒體或教育財團

----------------------------

給少先生

這樣吧
我以後會多注意您的言行
請小心自己也不要有民族主義的意向與自眼喔
(正好準備學語藝學,真好,謝謝你,很感激你給我機會做語藝分析)

您所說
問題是隱藏其背後的含意就是外國勞工或農民餓死活該
本國勞工或農民才應該要被照顧的意思

第一句話如果您可以也願意的話,煩請舉例分析之,務必讓在下自之理虧
您說背後隱含
那您表示您很了解符號學、語藝學、內容分析的分析方法囉(眼睛一亮)
請務必讓在下受教之(在下很有意願學習受教之^^)

第二句話
難道不是要照顧本國勞工跟農民?
在照顧本國消費者之時,同是也必須照顧本國勞工跟農民不是?
而且這兩個群體也有很大部分的重疊吧?

外國勞工是該被關注被關懷
公共電視也沒有說排斥或刻意營造種族衝突吧?
有的話那在下也願意加入幹樵公視的行列
不過在這之前
請您將已經顯露無疑的部分在詳細說清楚些
就如同盤先生所言
不能盲目相信
所以也請您務必提出證據
當然如果您願意展露一手以符號學語藝分析方法或內容分析法
來解構公視對外勞的煽動與歧視語言
那在下對您深感佩服之至
甚至希望能夠拜您為師
Posted by attemborough at August 12,2005 09:01
我建議你
可以多看一點書
這方面的分析早就多如牛毛
你倒是好像第一次聽過
以為我們在唬你
Steven E. Landsburg 的書在台灣基本上大部分都有翻譯成中文
你可以去看看
順便去拜他為師

Posted by 少 at August 12,2005 09:31
愛用國貨與種族主義之間的分析
我想
我還沒有Steven E. Landsburg 分析的透徹
為了怕你沒有空去找他的中文書
我剛剛上網找了一下
他的分析在這邊
你或許可以看看他的分析



here


Posted by 少 at August 12,2005 09:50
對了
民族主義是更狹隘的種族主義
如果愛用國貨是偏狹的種族主義的推論成立
那愛用國貨必然是偏狹的民族主義的推論
必然成立
這等邏輯
我先交代一下
免得你又在種族或民族上爭辯不休
Posted by 少 at August 12,2005 10:02
對了
你不一定要同意Steven E. Landsburg的分析
如果你有任何不同意的地方
我相信這邊的人也非常樂意和你一起討論
或許Steven E. Landsburg真如你說
非常了解符號學、語藝學、內容分析的分析方法
以致於我們都被騙了
如果你願意指正他的錯誤
我非常樂意洗耳恭聽
Posted by 少 at August 12,2005 10:15
:)
謝謝少先生的引介
在下感激不盡
符號學語藝學內容分析法其實我尚未涉及太深
您的建議實在太好了

很抱歉的
民族主義這玩意的討論
不是我的重點
我再三強調一開始舉王的例子不是要討論民族主義

反正你知我知
在這個民族主義的東西上是純粹的打嘴砲
其實也可以在上面打住了
因為不是這個討論該討論的地方

您既然引介書了
那在下不看可惜
這正好也是在下研所下學期修習語藝學可參考的材料之一
感恩感恩
Posted by attemborough at August 12,2005 10:26
這一串討論,我想到的是什麼樣的因素,使人對擁抱「政府」有這麼高的需求?
Posted by 駱 at August 12,2005 15:47

其實同理的
我也在思考是什麼樣的因素,使人對於擁抱「自由市場」有這麼高的需求?

國家機器、市民社會、市場機制
鷹當是相互監督與制衡的機制
這三者應該是一個鐵三角

我不贊成全然由國家機器掌控或管理
原因是因為政治意識形態與政黨利益滲入的可能
我亦不贊成全然自由放任市場機制運作
原因是經濟利益的競爭,政治意識形態與政黨利益同樣會介入
並且,產生出如今般之亂象
自律,如駱教授您也認為難以做到了

也因此
國家的適當介入與市場的適當開放
加上公民監督與消費意識的崛起
比較可能達到平衡

公共媒體
非政府掌控亦不受市場干預
可以質疑政府政策
亦可創造觀眾想看的優質節目
並且亦可成為市民社會公民意識的領導者

這是我的想法
當然
各位可以當放屁
謝謝!
Posted by attemborough at August 12,2005 16:05
前面提到英國的電視稅,有些不以為然。

不過,仔細想想收電視稅,沒有電視還不需要繳。在台灣,沒電視還是要繳「公共電視稅」。電視稅似乎也沒糟到哪裡去。

Posted by 駱 at August 12,2005 17:05
Attemborough:

我所熱烈擁抱的是「自由」! 新聞局撤銷電視台執照, 剝奪了我們選擇歐棚、蓬萊仙山、龍祥電影、東森 S 的自由!
Posted by 遠 at August 12,2005 18:17
駱,

你對電視稅的評論這麼溫和,令我非常驚訝。
不過,你似乎該更仔細清楚想想,政府的稅課來源和預算使用有關連嗎?
沒有。所以多了一條「電視稅」,只是多向電視機所有人徵一筆稅,原來的納稅人和納稅額並不會因此有任何變動。
所以,電視稅還是很糟。很糟。

老實講,我運氣很好,在德國多年竟完全順利逃納電視稅。
很多朋友和同學就沒那麼幸運。
公共廣播電視集團的查緝人員具有法定授權,可以出示識別證後進入民宅查察是否有電視機或收音機。查緝人員按下電鈴後,會出示他的工作證,表示想知道您府上是否有電視機或收音機,如果有,就必須填表繳錢。這時你最好誠實回答,否則他可以因為法律所賦予的強制力,要求進入查察,而一旦發現有收訊的器材,那麼可以當場的蒐證,做為主管機關處以行政罰的依據。
大部分人在查緝人員上門的時候都會誠實應對,不過我也聽過一些狡猾的中國學生,最後被罰了一大筆。
這大約就是你之前提到英國的電視稅使用中的transmission and collection costs.
Posted by 盤 at August 12,2005 21:51
attemborough,

沒錯,我們幹嘛選總統和組織政府?
很尷尬地回答你:如果可以的話,最好這些具有強制力,具備權威的玩意兒都不要。
然而為什麼政府還是受到大家的接受而存在,我個人的答案是,因為它的存在,以一套抽象的法律和制度進行管理,在至少目前而言,提供較低的交易風險和交易成本。
Posted by 盤 at August 12,2005 22:03
盤:

哈! 我一向很溫和啊。

我想這是相對的。電視稅由於是外加的,他的不合理性其實比較容易看到。BBC在審費率前,還需要努力交代錢用到哪裡去了,甚至裁員。反觀稅收支付的公共電視,人們其實不太感覺到它的存在。隨便買個「王建民」似乎就混過去了。

我不知道德國也有電視稅,沒有大規模的反抗嗎?
Posted by 駱 at August 12,2005 22:04
少,

可以。
Posted by 盤 at August 12,2005 22:04
少,

關於收視率調查的準確度,有下面的報導:
http://tw.news.yahoo.com/050812/15/26618.html

有趣的是,我前面問尼爾森是不是over-sample高教育程度,這裡大家質疑的是「傳聞願意做為樣本戶的民眾以中下階層居多」。不曉得真相如何?

我自己的猜測是,尼爾森的確可能因為技術上(特殊選台器不易操作)和需求上(廣告主只關心高教育、高所得者的偏好)的需要而取樣偏重高教育程度的人,但是這些人不願意承認自己「實際的收視偏好」其實和他們心目中的「中下階層」是一樣、或是更「糟」。

以此淺見,謹供參考。
Posted by Joseph Wang at August 12,2005 22:20
這個部份
其實你一問
我才想到另外一件事
那時候廣電人倒閉時
有人寫了一份類似檢討報告的東西
他就說
廣電人之所以倒閉
是因為他和AC Neilsein之間
沒有做市場區隔
他舉得例子和上述的例子很像
他說
例如高教育菁英份子
通常喜歡收看Discovery....等節目
但是AC Neilsein的量度
過於偏向一般群眾
並沒有辦法偵測出來
不過聽你這樣一提
好像其實和他們的主觀認定事實頗有差距

至於傳願意做樣本的以中下階級居多的說法
我也聽過
不過
就我知道
AC Neilsein在2002年
把台灣的職業
除了由薪水這一個構面來分類之外
還主觀的由高到低
區分為九級A-I
把社會地會類似的放在一個級距中
(不過這點因為涉及到主觀的判斷
AC Neilsein一直都沒有對外公佈說明
我也是在偶然的機會能夠操作AC Neilsein的最新資料庫時
才發現的)
看起來比例並沒有外界說得那麼多
但是是否有mapping到真確的比例
因為當時手邊沒有母體資料
所以也不知道

對了
教授是被放在B級
Posted by 少 at August 12,2005 22:43
而以某些優質頻道或節目為例,如「Discovery」及「旅游生活頻道」是教師及大學生最愛的頻道,但收視成績卻低得不成比例,另外如之前緯來日本台播出「白色巨塔(新聞、網站)」,當時不但造成收視熱潮及話題,也成了上班族及醫護人員的最愛,網路上也發燒,但結局收視率才1點多,只有「大長今(新聞、商品)」的四分之一,讓不少巨塔迷直呼太離譜,而如今緯來新韓劇「愛在哈佛」已造成熱烈話題,收視率卻和對手較冷門的韓劇不相上下,也讓外界感到疑惑。

*************************

其實我對這段話很疑惑
如果他們今天認為收視率調查有問題
那他們所謂的引起風潮的結論
是哪邊來的呢??
網路嗎??
事實上
會在網路上發表意見的人(不包含打遊戲的人)
和實際生活上的人比起來
其人口比例既低
結構分配更集中
同質性更高
由這樣的群體的反應來推論母體
我覺得才更有問題呢
Posted by 少 at August 12,2005 22:50
少:

至少可以看看AC Nelson樣本的人口特性吧。即使抽樣式隨機的,由抽出樣本到願意接受「被監視收視習慣」還有一層篩選。

Posted by 駱 at August 12,2005 22:55
其實兩者都是有類似的偏誤
願意透露隱私接受meter裝置的人
和願意在網路論壇或bbs上大舒己見的人
應該都是有類似的篩選問題

我不想掉入為Neilsein辯護代言的窘境
(我沒有拿錢喔)

只是
我覺得相較於那些信口開河的媒體
卻又拿不出證據
我比較相信調查報告

例如這段話:
早在5年前, 前中視董事長鄭淑敏在領國際艾美獎時就曾嚴厲譴責收視調查機制且其樣本戶有無嚴格保密、不被威脅利誘,令人擔憂。

後來他們出資成立了客觀公正
以"新,誠,實"為主旨的廣電人公司
結果是
調查結果和AC Neilsein幾乎一模一樣
真不知道他那時候有沒有懷疑廣電人內部被收買了呢??
Posted by 少 at August 12,2005 23:58
少:

我指的是,不止ACNelson,任何一家收視率調查都應該提供給客戶,樣本組成的訊息。廣告主和電視台也應該都會要求吧。
Posted by 駱 at August 13,2005 07:33
關於收視率調查
前台灣記協會長林照真寫過三篇文章

調查的迷思1:破解調查方法戳破收視率的神話
調查的迷思2:解讀市場機制誰在扼殺電視品質﹖頁100-104
調查的迷思3:破解閱讀率誰讓報紙重量不重質﹖頁106-108
林照真 天下雜誌 309期 民93.10.15 頁92-96+98+100-104+106-108

三篇文章線上連結為

〈破解調查方法戳破收視率的神話〉
http://www.cw.com.tw/Files/article/frontend/Sub.asp?page=3&SubjectId=1004&key=2826
〈解讀市場機制誰在扼殺電視品質〉
http://www.cw.com.tw/Files/article/frontend/sub.asp?key=2827&SubjectId=1004
〈破解閱讀率誰讓報紙重量不重質〉
http://www.cw.com.tw/Files/article/frontend/sub.asp?
key=2828&SubjectId=1001

提供各位參考
Posted by attemborough at August 13,2005 09:10
這幾篇我是看過了
關於保證CPRP導致競爭過於激烈
以致於廣告主和電視台
雙方都對於這一點半點的收視率斤斤計較
我在我的blog已經講過了
有線電視產業(1)(2)
如果駱老大有興趣
可以指教一下
不過
我其實是覺得很奇怪的
因為保證CPRP的作用就是將收視率和價錢做了緊密的結合
雖然名目價錢不變
但是實際價錢卻因你的東西"節目"的品質"好壞"
做了有效而迅速的調整
這對電視台當然很不利
但是對於廣告買主
其實是很有利的
這種制度在經濟面向上
應該是一種有效率的機制
反倒是美國的廣告購買一直以來
適用所謂的Spot buying的制度
在1998年
Siddarth & Chattopadhyay兩位教授
在marketing science中
有一篇paper

To Zap or Not to Zap: A Study of the Determinants of Channel Switching during Commercials
就對於美國的spot buying購買制度提出批評
認為那是沒有效率的

所以我其實感覺非常的奇怪
這個保證CPRP制度應該是好的
怎麼會變成電視台灑狗血的替死鬼呢??
Posted by 少 at August 13,2005 10:32
關於廣電人和AC Nielsien
我之前也講
大多是相同
不過
當出現重大差距時
根據業內工作者的說法
他們認為AC比較準
Posted by 少 at August 13,2005 10:35
樣本組成的訊息
其實是有的
AC 每季的季報都會提供
因為他們每季會調整組成成份一次
*********************
我怎麼好像又變成在幫AC辯護了........
Posted by 少 at August 13,2005 10:37
glenngould 的blog,有幾篇相關文章,值得一讀。
Posted by 駱 at August 17,2005 14:30
嗯嗯
基本上
我也不大認同馮教授那篇文章
本來也想寫文章反駁
不過最近實在有點忙
不過
我的看法比較接近
我們其實可以應用Berry and Waldfogel在1999年Rand Journal的研究
來看看台灣的媒體環境

那篇研究是他們針對美國的radio brocasting的研究結論
其中他一開始就講了
Free entry can lead to social inefficiency.
Excessive entry can result when two conditions hold:
1. Entrants' products are substitutes for exusting firms' products, so that entry "steal business" from incumbents.
2. Average costs are decreasing in output.
基本上
我個人是同意
由這兩個條件來檢驗
台灣有線電視產業市場或許有失靈的傾向
不過
解決辦法當然不是收歸國有
或公共化
這等奇怪的辦法
我個人比較傾向於 Joseph Wang的論述
那就是定期拍賣頻道
Posted by 少 at August 17,2005 15:24
  政府要求所有頻道在2008年底(還是2006年底不記得了)前要全部用數位傳輸,而現在只要向華衛申請小耳朵,每月七百到九百多(基本頻道加額外附加包裝)就可以看到沒又有鬼影的電視,小耳朵會把華衛下傳的data給解碼,完完全全是數位方式的傳播。
  其實不論是王家或辜家,都面臨一個「兩難」窘境。怎麼說呢?最近我們家的萬象有線電視也一直鼓吹我們要換數位線,他們還要我們多付一千多的setup box,先不管這些收費的合理性何在,王家和辜家旗下的系統業者,可以依用戶家中setup box把頻道訊號回傳到系統業者,這樣就可以統計同一時段有多少人在看,還可以區分出來誰是持續看的數目,誰是轉來轉去(有人看電視看到廣告就轉台),再以居住地區來區分(從地址可以大略知道用戶的經濟實力),這種「收視普查」,可以讓AC Neilson無用武之地,用電話市調時還是會碰到一些人拒答,也有人搞錯自己看的節目。
  但是王家和辜家在所有cable都改成數位會因此公布真實的收視「用戶數」嗎?一定不會,廣告主有可能發現電視頻道收視戶數過少,客戶群不足,把廣告費大刀一砍,逼電視台接受,那他們兩家旗下電視台就倒一堆,而這些電視台本身負債累累,一旦營收下滑滑,不僅被抽銀根,而且還連帶影響到母公司和其他持股的子公司,骨牌效應會讓這兩家族重傷甚至倒掉,看看王先生這次這麼激烈的言行就知道了,那真的會讓他垮光光。
  所以,還待立委諸公去修法,讓真實的收視率曝光,爛的電視台自然就垮掉;使中華電信還有其他固網業者跟這兩個家族車併吧,讓月費降低,這樣對消費者才有利。
Posted by 小道長 at August 17,2005 17:01
亞典波羅,

您提的三篇文章當中,〈破解調查方法戳破收視率的神話〉只能算是發牢騷,因為它只是指出收視率調查可能的誤差,並沒有指出「更好的替代品」。

至於廣電人和ACNielson哪一個比較準確,這是一個實證的問題,但是以成敗論英雄,「閻王爺是最好的公證人」,倒閉的公司如果不是比較差,就是面對不公平競爭。你覺得廣電人有面對不公平競爭嗎?

另外,〈破解閱讀率誰讓報紙重量不重質〉一篇則完全是無病呻吟,因為報紙發行量很容易稽核,是可以輕易公佈的。既然每次新報紙進入市場時,原有的大報都不願意公佈自家發行量、接受稽核,那被「閱讀率」牽著鼻子走,是他們自己心甘情願的選擇,現在抱怨只能說活該。

〈解讀市場機制誰在扼殺電視品質〉則是一篇不錯的描述性文章,在「解讀市場機制」方面介紹台灣有線電視的生態,對於CPRP制度的引進與影響也有不錯的描述。可是,對於「誰在扼殺電視品質」的問題,我不清楚他是否真的抓到真兇,還是只是找到替死鬼,因為他只有提到為了追逐收視率而「灑狗血」的現象,卻沒有深入討論此一現象的原因。

以此淺見,謹供參考。
Posted by Joseph Wang at August 18,2005 02:01
以下是我的一點小看法
請指教

**********

基本上
我的認知上
媒體市場應該有兩個部份
如果用比較簡單而符合市場運作模式的方法
來表達電視產業的特性

電視產業最大的特性是
他應該是一個三方的兩兩交易行為的市場
簡單的畫圖
大概是這樣
觀眾 <==>電視台<==> 廣告商

左邊的交易行為是這樣
電視台提供免費(類似公共財)的節目給觀眾
從觀眾那邊得到的一個報償
這個報償也就是【收視率】

當然
觀眾收看免費的電視節目的同時
會產生所謂的效用
但是也要付出代價
所該要付出的成本就是時間

然後
右邊的交易是電視台將收視率賣給廣告商
換取金錢
而廣告商把錢付出去
買到收視率
以便讓自己的廣告被看到
這大概是整個電視產業運作的模型

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交易模式和交易市場
我認為分析時
應該要分開來看

讓我們現看看左邊這個市場
馮教授最大的問題是認為
【電視節目是公共財】
【公共財的特性必然導致市場失靈】
我認為
這個推論是有問題的
應該這麼說
即使
電視節目是公共財
也不必然市場失靈

在經濟學裡面有一個所謂[夢幻]模型
之所以夢幻
是因為他的假設非常難在現實生活中找到
也就是所謂的Lindahl Equilibrium
他裡面的其中一個假設就是
廠商提供公共財
消費者依照自己的【意願】付費
例如
廠商提供一個路燈
比較常使用的人如果願意付比較高的費用
較不常使用的人無所謂
付比較低的費用
每個人拿出良心付費
那基本上這個市場最後還是會達到最完美的境界
不過
通常的狀況下
這種假設是不可能的
因為同樣的一件商品
對於不同的人charge 不一樣的費用
這簡直是不可能的
可是
在媒體產業的左半邊
卻做得到

我舉個例子吧
現在有100個人
三立現在撥一小時台灣霹靂火
這一百個人當中
有50人認為
霹靂火是個爛節目
不值得看
所以
對這個公共財
這五十個人所願意付出的時間價格是0分鐘
但是另外的50人當中
卻有20個人士霹靂火迷
一分鐘都不願放過
因此
他們付出的總時間是20*60=1200
另外10人雖然覺得霹靂火好看
但是不喜歡看廣告
所以常常會在廣告時轉台
所以一個小時節目
扣掉轉來轉去的時間
真正看得只有40分鐘
所以總共付出的時間是40*10=400
最後還有20人士所謂的zapping一族
到處轉來轉去
停在霹靂火的時間大概平均只有20分鐘
所以總時間為20*20=400
因此霹靂火總共收取了觀眾2000 分鐘的時間價格
事實上
這就是這個公共財
就個人意願分別取價之後
所得到的所得總和2000分鐘
這樣看似乎有點怪異
但是如果我們把這些時間
化成收視率的話
就很清楚了
收視率是2000/(100*60)=0.33
也就是收視率完全是這個公共財對於不同人
charge不同價格後
所得到的一個總和的表現
符合Lindahl Equilibrium的重大假設
所以
即使左邊市場是公共財市場
並不會有市場失靈的問題

所以我認為馮教授的公共財必然會市場失靈的推論
懷疑的很
Posted by 少 at August 18,2005 04:58
又一種新的說法。

市場民粹主義的寒蟬效應
Posted by 駱 at August 18,2005 07:33
駱大
超連結是不是不work??
Posted by 少 at August 18,2005 09:32
少︰

你忘了有線電視的收視觀眾,除了付出時間外,還付出了月費。

如果系統商的數目沒造假的話,那麼全台灣四百萬收視戶每年繳交240億元左右。

印象中,台灣全年的電視廣告市場,差不多也是240億元上下。

回頭再來看所謂效用,不禁就想問這樣的市場達成的是誰的效用?
Posted by jacket at August 18,2005 09:33
少:

已經修好了。
Posted by 駱 at August 18,2005 09:43
我沒有忘記
只是為了節省分析的麻煩
我是假設第四台業者
會將這些錢拿去買頻道播放權
我只能假設第四台業者只是類似一個利潤微薄的中介機關
當然
對這部份我的了解
其實很低
其實和美國相較之下
台灣的第四台裝機和月費
我做過類似的檢驗
在七八十台的第四台
台灣每一戶對於多一台第四台所願意付出的邊際費用
已經低到接近3元台幣每一個月
至於廣告收入的部份
我認為那是廣告商和電視台的另外一個市場的交易行為
理論上
觀眾看電視
一定有得到一定效用
而且超過裝設第四台的費用
否則大可以退台就可以了
問題是
電視台在頻道取得完全免費
又有第四台購買播放權的挹注
幾乎未賣先賺
所以超額進入
看來有可能是存在的問題
Posted by 少 at August 18,2005 09:47
我知道
你的意思應該是這樣

觀眾 <==>系統業者<===>電視台<==> 廣告商

不過我只能假設
系統業者只是扮演費用轉移的工作
不然有點麻煩
Posted by 少 at August 18,2005 09:54
佩服佩服
我還真佩服你可以看懂他們的論述
說真的
好難懂啊
我腦袋果然比較笨
Posted by 少 at August 18,2005 10:01
少:

謝謝你提供 Berry and Waldfogel 的文章訊息。我初步理解, 一個很重要的關鍵是產品間的替代性, Mankiw and Whinston 提到如果是異質產品, 就不存在進場者過多的問題。

兩個古典音樂電台到底同質性多高呢? 我個人不覺得第二家偷了第一家的生意, 因為在第一家播放 Wagner 時, 我可以去試試看第二家有沒有其他我比較喜歡的樂曲, 對我來說, 只要他們不要同時播放相同版本曲目, 我傾向認為他們並不同質。

就新聞台來說, 即使同樣的新聞稿, 侯佩岑念稿或張雅琴念稿帶給我的效用差很多。

對這方面文獻不熟, 粗略的想法, 歡迎指教!
Posted by glenngould at August 18,2005 14:14
大部分的爭議似乎來自於對下列命的看法:

1. 市場的惡性競爭,將導致媒體的品味、品質低落。

2. 媒體內容高度同質化,弱勢文化易被排除、邊緣化。

3. 欲求(want)不等於需求(need);消費者未必具有理性選擇能力。

4. 在市場壟斷的情形下,媒體將無法有效反應民眾的需要,然而,消費者已喪失實質的選擇權利。

***********

另一些爭議,其實來自於我們這個社會的演化程度。舉例來說,記者常常亂報,讓許多人覺得應該由政府介入管制來改善。問題是,記者亂報是因為政府沒介入所造成的嗎?如果不是,那麼政府介入能改變的就相當有限。

Posted by 駱 at August 18,2005 22:06
另外,今天看到一樣數據,我國家戶裝設有線電視的比例為85%。換言之,有15%的家戶沒看電視,或只看無線台。不知道這些家戶的如何分佈?應該有不少是在窮鄉僻壤,或是很窮的家戶。

依照以前某個版本的電視公共化藍圖,要將政府擁有的無線台,通通變成公共電視集團。如此一來,不像大多數看有線電視的家戶,只要避開那幾台無線台就可以,只看無線台的人,是不是就只能收看公共電視?他們應該會感到很高興吧?!

Posted by 駱 at August 18,2005 22:22
不用客氣
不過各舒己見罷了


Posted by 少 at August 19,2005 11:45
「裴帥現象」算不算是「媒體亂象」?


Posted by 駱 at August 19,2005 17:58
前面提到85%的家戶裝有線電視的比例,主計處昨天公佈的家庭收支調查有更清楚的資料,第二頁提到家戶有線電視頻道設備的擁有率是78.5%,最窮的20%家戶,擁有率則只有60%。所有的政策,都有重分配的意涵,把無線電視通通公共化,當然也不例外。

另外,這個新聞稿是這兩天媒體談所得分配的根據,有一點提醒。一般計算的高低百分之二十的倍數,是以家戶為單位。由於家戶人口數逐漸減少,這個變化就足以產生家戶總所得的變化。表中也可以看出來,低所得家戶的平均人口數,比例上其實降的比較多。詮釋6.03倍這個數字,必須瞭解這個面向的誤差。

有興趣的人,可以重算高低20%所得家庭平均每人所得倍數的變化趨勢。
Posted by 駱 at August 19,2005 20:37
Oops,上面那個表,其實已經算了每人可支配所得的倍數,其實是下降中。
Posted by 駱 at August 19,2005 20:42
這裡的確有許多精采的討論,咖啡館生意很好啊!

我在國外呆了六、七年,大概剛好錯過台灣電視生態變化很大的一個時期。我記得在那之前電視節目和新聞,並沒有激起社會上很大的反感。八卦羶色腥跟政治口水,可能是在過去幾年中高速成長吧,這種現象是如何發生的呢?

是否已經有很多人覺得受夠了,反正couldn’t be worse, 所以即便政府的管制將導致怎樣不良的後果,或效率低落到純粹只是把錢砸到水溝裡,橫豎讓它試試看?
Posted by JZFan at August 20,2005 04:09
另一個有趣的現象是,我想在台灣一般民眾對政府的信任度大概不高,覺得它一事無成的恐怕大有人在。可是在媒體這個議題上,很多人對政府的能力展現了高度的熱忱,這是不是一種矛盾?

難道是媒體令人厭惡到反襯出政府還長得蠻可愛的?
Posted by JZFan at August 20,2005 04:15
JZFan:

我其實看蠻多電視,以及電視新聞,我其實並不覺得有特別的所謂「亂象」。當然,媒體有許多可以改善的空間,但是它不會憑空出現,透過政府的介入和花錢辦公視,都不會有什麼改變。

至於人們對政府為何如此信任?或許應該反過來想,現在是過去的累積,在這種環境長大的人,為什麼會懷疑政府的角色?

不過,政府其實一點都不抽象,不就是政治人物及其領導的公務員所構成。當我們克制不住自己要求「政府」做些什麼以立即改正「亂象」時,可以先想想現狀下的「政府」,它為什麼會想要解決這些「亂象」,以及它的政策「如何」能解決這些「亂象」。

Posted by 駱 at August 20,2005 15:16


一個有趣的問題是,如果媒體有亂象,並且要透過公共化(或成立公視)來解決,那同樣論點應該首先適用在 internet 才對。同樣作為媒體, internet 上面的八卦羶色腥跟政治口水,決不亞於電視,那是否網站應該首先公共化(或成立強勢的公共網站)才對?

為什麼沒有這樣的呼籲呢?



Posted by JZFan at August 21,2005 11:11
剛才想到的idea,這是我在范立達那邊回的

re: 新聞自由之死─我看東森S出局
Mr.范,
  我支持百分之百的新聞自由,但是我認為要對那些報導不實還有用誇張手法來報導新聞的節目實行制裁。新聞局本來就沒有必要存在,民眾要的是可以制裁不良節目的權利,而且要方便實行,這樣電視台才不敢為了收視率做爛節目。
  如果我不小心轉到大話新聞或2100,我覺得我不滿意這個節目,目前的做法只能消極的不看。但是對我而言,我覺得那段時間讓我心情不愉快,我應該有權利向該節目求儐;當然,如果我看了Discovery或NCG一些好節目,也應該可以讚揚該節目。
  現代科技其實可以做到這件事,只要每個收視放裝個setup box,並加裝個投票程式,要求用戶在收視當中或之後可隨時進行該節目的投票,新聞局可以設立一筆基金獎勵收視戶投滿意度高的節目,處罰滿意度低的節目,要求該電視台支付金錢,這樣就可以把問題解決掉,而且不會有政府干預媒體的現象,一切都是節目制作人自己負責。被政府罰錢大家都會抗議政府干預,可是被觀眾罰錢的話,就不太一樣。
  這是很初步的想法,不過我相信王家和辜家不可能讓setup box和目前的頻道串連,因為真實的收視率一旦曝光,這兩個家族大概就垮了。
Posted by David Liao at August 23,2005 00:33
公共電視集團,終於來了。
Posted by 駱 at August 25,2005 07:46
有人知道哪裡可以看到公視的財務報表嗎?很想知道我的稅金到哪裡去了?
Posted by 駱 at August 25,2005 18:31
跟駱館長一樣, 我也很想知道! 有沒有人可以提供啊?
Posted by glenngould at August 25,2005 23:02
how about this one??

公共電視

Posted by 少 at August 26,2005 02:43
David,

投票程式只會造成call-in式的兩極化投票,不見得能夠改善媒體品質。而且,既然有金錢誘因,電視台開始撒錢向大家「買票」也指日可待。

單純的機上盒紀錄可能可以避免此一問題,但是此種做法對隱私權的侵犯可能造成另外的麻煩。況且,機上盒只能紀錄全戶的收視狀況,沒辦法區分該戶裡頭每個人的收視差異。

另外,我還沒有看到有足夠說服力的證據說明現在的收視率調查存在系統性的誤差。因此,除非您有另外的資料(洗耳恭聽!),您對王家、辜家的預言大概也不會實現。

以此淺見,謹供參考。
Posted by Joseph Wang at August 26,2005 04:37
這一點,我想大家可以參考「群眾的智慧」the wisdome of crowd第六章中作者詳細的分析。

尼爾森在美國只有五千個人數計算器。作者舉了一個最重要的實例:你在印地安納州開了一個gym,想了解該地區18-34的人在週二熱門時段看什麼節目,但是人數計算器無法告訴這個資料。
而尼爾森的問卷有另一個問題:大部份的人都到週末才填問卷,寫的只是記得的節目,不是全部看過的節目,而對長時間看電視,不停換頻道的人這日誌也沒用。

作者的結論是:強迫廣告商為不實且不具代表性的數據付鈔票。電視圈都知道這些事,但美國沒有一家廣告業者願意做,因為太花錢。他寫的內容非常多,其中有牽扯到一些廣告商和電視台的心態:讓別人去做,自己再搭便車,所以根本沒辦法成。

看了你的分析,投票這條路是行不通。那我想到另外兩個方法:

1.回到我說的,如果頻道業者如Discovery、TVBS找中華電信(setup box可以計收視率)開播節目,而有線系統業者以斷訊來呼應的話,就要向他們課以數倍於損失的罰鍰,而且隨著斷訊時間增長,還要再提昇處罰的金額,不繳錢的話,就把整個系統業者查封拍賣,當然囉,這種法案連寫成草案的機會都有問題,還有賴消基會到每個社區演講加募款讓大家了解,如果「利」委自己不做,民間可以自己來推,現在網路很方便,要連署不是難事。

2.成立一個反制團體,針對看不爽的節目,發動抵制該節目廣告商品的活動,由廣告商去壓迫節目制作人的效果是最佳。當然囉,這種方式會發生什麼事我還不曉得。Discovery下個月要播出科學檢視性愛過程的節目,就有某些宗教人士就有意見,我自己很想看,但是碰到衛道人士去抵制那怎麼辦呢?我想到這種方式的目的只有一個,讓製作人在製作節目時,要考慮不同收視戶的感受,尤其是口水節目這種容易激化對立,又提不出政策和法案。很多人會認為不喜歡看就不要看,可是要換個角度,那些被這種節目影響的人,他還是會影響到我們。一個每天看汪笨湖的人和另一個每天看文茜小妹大的人碰在一起會發生什麼事呢,這種電視節目只留給觀眾義憤的情緒,可是並沒有讓觀眾了解有那些解決方案在進行,對觀眾的心理健康不是什麼好事,而且沒有醫生告訴他,這種節目看久了會引發心臟病。

我覺得我們在這邊討論多少算播一些種子吧,至少大家都在想些方法來解決這個主題,我也不認為我想的一定可行,胡亂想些東西,搞不好可以激發別人想到更適當的方法,這樣就算播種成功。
Posted by David Liao at August 26,2005 12:35
David,

您要拋磚引玉我沒意見,但是請根據事實。如果您有仔細看前面的討論的話,您就會發現少兄有提到:
「Nielsen的調查方式
是在每一個家中裝Meters
報償是一年有相當的金錢報酬
每個人打開電視時必須要使用一定的程序和各自的選台器
你即使離開去上廁所
都要在meter上做記錄(按暫時離開鍵)」

這種「比美國還先進」的收視率調查是Nielsen為台灣競爭激烈的有線電視市場「量身訂做」的(請參考亞典波羅引用的三篇文章之一),和「群眾的智慧」裡面所描述的問卷調查完全不同。

以此淺見,謹供參考。
Posted by Joseph Wang at August 26,2005 15:43
To Joseph Wang
…人數計算器專門脫計來即時追蹤兩件事:當時播放電視節目為何,以及誰在看電視。家庭中每個人都有一個特別代號,讓他們在每次打開電視時順輸入。…
  …缺點明顯(時間久了,人們對於照實登記會愈來愈懶)…這亦說明有可能女兒直接用老爸的選台器來看電視,會變得不準確。要我每次看電視都按下暫停鍵,這有違人類的習性。如果要用機器自動做到的話,卻有違反隱私之嫌。
  不過我最近看到google的sidebar,有另一種想法,也許市場已經幫我們解決問題,就是讓更多的eyeball離開電視台,我在這裡思考怎麼回覆文章的同時,可沒有開電視喔!
Posted by David Liao at August 26,2005 19:33
本週華爾街日報討論「由觀眾製作的電視節目」,今天的第一篇討論美國前總統高爾的current TV,一個接近三分之一節目都是由觀眾提供的頻道。

http://online.wsj.com/article/SB113443820320320817.html?mod=mm_hs_media

不過看起來這還是只有有錢人才能玩得起的,光光買下一個小頻道就要八千萬美金。
Posted by Joseph Wang at December 14,2005 05:04
Joseph:

WSJ 需要subscribe,有沒有別的方法可以看到你介紹的文章?
Posted by 駱 at December 15,2005 07:54
我是訂戶,所以可以email連結給有興趣的人,只是不能公開轉貼。
另一個辦法是找人「摘譯」貼上來。
Posted by Joseph Wang at December 16,2005 02:45
改革媒體, 跟要改變人的行為一樣, 方法不外乎懲惡及揚善.
在這裡大家似乎都比較著力於懲惡, 卻沒有在揚善方面做出太多的建議.
Posted by 六次 at February 3,2006 13:25
================
方法一:加強新聞從業者的自律
新聞報導是一種公共服務,因此,除非新聞媒體和所屬記者能重新重視他們的公共責任,新聞品質是不會有改進的。所以,我們必須訂定清楚一致的新聞報導標準,並以此評鑑、認證新聞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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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都是向利益看的
除非新聞媒體和所屬記者重新重視他們的公共責任能餵他們帶來直接且龐大的利益, 不然他們是不會突然就重新重視他們的公共責任.
而揚善在這方面卻可以幫上大忙.
Posted by 六次 at February 3,2006 13:33
六次:

請教一下

所以說....您的揚善是指"我們必須訂定清楚一致的新聞報導標準,並以此評鑑、認證新聞記者。"嗎?

還是指其他的?
Posted by Desertrose at February 8,2006 12:06
不是. 我是指更大更直接的方法.
例如設個獎項. 把大筆的錢給表現優良的節目製作組.
讓這個得獎的節目製作組, 拿這大筆的資金, 直接去壓制一些比它爛的節目.
Posted by 六次 at February 22,2006 12:51
我來自馬來西亞的,由於需要應付本人大學畢業論文,所研究的是《臺灣電視臺透視》,但是我怎麽都找不到有関台視及東風衛視之收視率及廣告報價。
我知道 ACNielsen 又具備相關資料,但是由於本人資金有限,是否有好心的人能幫幫忙呢?
Posted by SLeePing at March 16,2006 16:26
競爭都是好的。

中央日報停刊
Posted by 駱 at June 1,2006 06:56
競爭都是好的,台灣日報

保有選擇自由的重要性,NHK醜聞
Posted by 駱 at June 7,2006 11:49
Posted by 駱 at July 3,2006 12:53
我覺得這則新聞還蠻有趣的

新聞
Posted by 少 at August 14,2006 00:02
Posted by 少 at December 22,2006 12:40
Posted by lakatos at April 12,2007 13:10
Posted by 駱 at April 13,2007 10:24
很多人家裡都只看三台..不想裝第四台
就應該每天接受傳統電視臺的怪異行徑??
就應該每天打開電視看那些奇怪的八點檔??
娘家嘛?老王同學會嘛?ㄚ悉奇怪的節目??
總覺得台視.中視.華視的八點檔也很怪!!
公視也播一些奇怪痞子警察嘛??這些三台業者
都不知檢討..
Posted by 紀蔚男 at April 17,2009 1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