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8月19日
法扶消債條例一點通網站連結
我們很高興能告訴大家,本會新設置了消債條例的專屬網站,「法扶消債條例一點通」開張了!
在這個網站中,我們將提供您有關消債的最新消息、消債知識庫、如何申請本會扶助、教您如何DIY、還有告訴您許多卡債族的生命故事,內容相當精采豐富,請大家多多利用。
但由於新的網站目前尚未提供留言的功能,因此請大家有任何問題,還是先到本會的部落格詢問喔~
網站連結請到http://www.laf.org.tw/debtclear/
法律扶助基金會辦理消債事件受扶助人應注意事項
受扶助人注意事項
2008年08月1日
95年一致性協商成立範圍之重要函釋~針對95年協商與目前協商機制規範不一所產生的問題說明
之前有人詢問關於「消債條例」第151條中所規定的前置協商程序中,要求「全體債權金融機構同意」,導致之前95年協商者因規定不同而產生問題。本會特別針對這項問題參考板橋地院及高雄地院之判定,並發文至司法院徵求意見,得到以下之結論:(文字有點艱深,請仔細閱讀。) ...繼續閱讀
2008年06月30日
過勞還債,值不值?

文/孫友聯(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
「卡奴」,一直以來被社會扣上不光彩的標籤,其中帶有許多偏見及嚴重誤解。透過文化的建構與媒體的渲染,使得一般輿論的印象認為,會欠債主因就是過度消費、拜金主義、理財不善且不懂衡量自身力量與節制,以致於陷入欠債的危機。然而這些譴責之下,孰不知這些卡奴的背後隱藏著難為人知的辛酸,而這些心酸也凸顯了富者越富、貧者越貧的社會事實。許多淪為卡奴的家庭,多是在貧窮邊緣徘徊的中低清寒家庭,因著制度問題而無法接受政府社會救助的協助。然而,這些家庭為了讓家中子女能在飢餓時,求得一頓溫飽;在寒冬中,能存有一縷溫暖,於是以債養債,欠下債務。而債務在相對收入缺乏之下則越滾越大,最後導致雖有心償還卻無力支付的局面,更有甚者,因此走投無路而結束生命。
...繼續閱讀2008年04月22日
正視金融正義實踐的契機
文/孫友聯秘書長(個人債務更生及破產法案推動聯盟發起團體:台灣勞工陣線 )
在幾年前的一場研討會,一位銀行主管極盡炫耀他“獨到”的用人哲學,就是大量的用定期契約方式聘僱社會新鮮人進行推銷信用卡及現金卡的業務。雖然一年換一批,流動性高,但銀行主管不諱言的說,他並不在乎有多少人會留在金融服務界,更不在乎這群社會新鮮人的勞動尊嚴,在乎的是這群初次就業者的人際網絡,以及他們所留下的“業績”(卡數)。
...繼續閱讀2008年04月16日
卡債族走出去
文/林峯正律師(個人債務更生及破產法案推動聯盟召集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
回想去年六月二日,一個初夏的炎熱午後,由於適逢週休二日假期,台北中正紀念堂大門口(現已改為臺灣民主紀念館的自由廣場)的廣場上僅見幾個不怕豔陽的的小孩互相追逐玩耍。不一會兒,廣場上迅速聚集穿著遊行T恤,舉著遊行標語及旗幟的人群,人數不像一般常見的政治議題遊行那樣龐大,道具看來也不那麼專業,那就是由數十個民間社團所發起,要求立法院在當年六月中休會前一定要通過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救救卡債族的「我要債清法大遊行」。
...繼續閱讀2008年04月14日
[文章]-四月十一日起,負債務重擔的人不必走絕路!
文/郭吉仁(法律扶助基金會秘書長)
四月十一日起,債務清理條例開始施行,這一天各地方法院將會收到數以千計的債務清理案件,依據這個法律,還不起債務的人,可以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以解脫永無止境而承擔不起的債務重擔。
...繼續閱讀2008年04月11日
[資訊]-各地地方法院消費者債務清理訴訟輔導專線
民眾若有相關問題,可撥打專線電話進行諮詢。
台北地方法院 02-23146871#6345
士林地方法院 02-27911521分機235
02-28312321分機138
板橋地方法院 02-22616714分機561、562、563
桃園地方法院 03-3396100分機1108、1109
新竹地方法院 03-5210022分機130
苗栗地方法院 037-330083分機151
台中地方法院 04-22225863
南投地方法院 049-2242590分機1284
彰化地方法院 04-8356110
雲林地方法院 05-6336511分機173
嘉義地方法院 05-2783671分機6147
台南地方法院 06-2956566 分機21048、21086
高雄地方法院 07-2161418分機 2145
屏東地方法院 08-7558870或08-7550611分機1302
台東地方法院 089310130分機308
花蓮地方法院 03-8225144分機264
宜蘭地方法院 03-9252001分機2700
基隆地方法院 02-24665613
2008年04月7日
2008年03月28日
法律扶助基金會澄清聲明
針對近日卡優新聞網97年3月20日報導「本會願意提供收費較低廉的律師,供卡債族利用,民眾可以上網查詢」乙文,及3月27日報導「只有符合資格的低收入戶,基金會將提供免費的律師協助」乙文,本會提出以下澄清說明:
一、針對「本會願意提供收費較低廉的律師,供卡債族利用,民眾可以上網查詢」之報導內容,本會必須說明,有關本會之服務內容,主要是以提供處於經濟弱勢之民眾法律扶助,民眾若有法律需求前往本會提出申請者,只要符合本會的資力標準,而且案件並非毫無理由者,本會皆可免費提供法律上之協助。針對卡債案件,本會開設「卡債諮詢專線」協助卡債族預約律師提供免費債務諮詢並受理民眾申請。如果民眾符合本會申請標準,本會將指派律師為受扶助人進行協商、更生或清算程序之代理,民眾無須負擔任何費用。目前本會並無提供任何律師,供卡債族或一般民眾私下委任辦理案件,該報導顯有誤會。
二、3月27日卡優新聞網又登載「依照『法律扶助法』的規定,只有符合資格的低收入戶,基金會將提供免費的律師協助。」本會必須鄭重澄清,法律扶助基金會之扶助對象除了低收入戶之外,只要是處於經濟弱勢者,並符合本會的資力標準,皆可提供免費法律上之協助。該報導顯然與事實不符。
三、民眾若有債務問題無法解決而需要法律上之協助,請利用本會之「卡債諮詢預約專線」預約免費法律諮詢及扶助申請。電話:02-3322-6666或是上網www.laf.org.tw。

